卷十四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山南道下

  梁州

  《图经》曰:梁州,汉中郡。春秋至战国时楚地。秦、汉为汉中郡。

  《蜀志》曰:刘备初得汉中,曰:"曹公虽来,无能为也。"

  《汉书》曰:项羽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四十一县,都南郑。沛公欲攻楚,丞相萧何谏曰:"虽王汉中之恶,不犹愈於死乎?且语曰天汉,其称甚美,愿王汉中,镇抚其民,收用巴、蜀,还定三秦,天下可图也。"

  洋州

  《十道志》曰:洋州,洋川郡。春秋战国时并为楚地。秦为汉中郡地。

  《汉志》曰:成固,属汉中郡。今洋源县地是也。

  又曰:安阳,属汉中。鬵谷水所出。今黄金县也。

  商州

  《十道志》曰:商州,上洛郡。《禹贡》梁州之域。周为豫州之境。战国时属秦,秦并天下,为内史地。汉武置上洛县於此。

  《史记》:张仪说楚怀王曰:"大王诚能绝约於齐,臣请献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於是与齐绝约,使一将军随张仪至秦。仪谓楚使者曰:"臣有奉邑六里,愿以献大王左右。"楚使者曰:"臣受命於王,以商於之地六百里,不闻六里。"

  皇甫谧《帝王世纪》曰:四皓,始皇时隐於商山,作歌曰:"英英高山,深谷逶迤。晔晔紫芝,可以疗饥。唐虞世远,吾将何归?"

  《汉志》曰:商,属弘农郡。秦相卫鞅邑也。

  金州

  《十道志》曰:金州,安康郡。《禹贡》梁州之域。于周,庸国之地,楚之附庸,后为楚地,秦为汉中郡。

  《帝王世纪》曰:安康,谓之妫墟,或谓之姚墟。

  《后汉书》:郑弘上书曰:"虞舜出於姚墟,夏禹生於石纽。"颖容《释例》曰:舜居西域,本曰妫汭。

  《汉志》曰:西城,属汉中郡。应劭曰:妫墟在西北,舜之所居,即今西城县。

  房州

  《十道志》曰:房州,房陵郡。土地所属与金州同。古麋国也。

  《左传》曰:楚子伐麋,成大心败麋师于防渚。杜注:防渚,在麋地。阚骃云:防陵即春秋防渚也。

  《汉志》曰:房陵、上庸、属汉中郡。

  盛弘之《荆州记》曰:竹山县有白马塞。孟达为新城太守,登白马而叹曰:"刘封、申耽据金城千里而不能守,岂丈夫哉!"

  通州

  《十道志》曰:通州,通川郡。土地所属与金州同。春秋战国并属巴子国。秦并天下,为巴郡。汉因之。

  《后汉志》曰:宣汉,属巴郡。即汉宕渠地也。

  《巴汉记》曰:和帝分宕渠之东置也。

  《图经》曰:西魏改为通州,以其居四达之路,故以为名。(今为达州。)

  渠州

  《十道志》曰:渠州,潾山郡。土地所属与通州同。《汉志》曰:"宕渠,属巴郡。"

  《舆地志》曰:梁大通三年,於此置渠州。

  左思《蜀都赋》曰:外负铜梁宕渠。

  渝州

  《十道志》曰:渝州,南平郡。古巴国也。

  《三巴记》曰:阆、白二水东西流,曲折三回如巴字,故谓之三巴。

  《山海经》曰:海内西南有巴国。昔太皞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昭,是为巴人。(郭璞曰:为巴始祖。)

  李膺《益州记》曰:明月峡,在巴县,东壁高四十丈,有圆孔形如满月,因以为名。

  又曰:江津县西有香草楼。昔有仙人於此置楼居,植香草於楼下,一夕仙去。后人指其地为香草楼。

  涪州

  《十道志》曰:涪州,涪陵郡。《禹贡》梁州之域。周为雍州之地。春秋时属巴国。秦为巴郡。汉为涪陵县。《巴汉志》曰:涪陵,巴郡之南鄙,本与楚商於之地接。

  朗州

  《十道志》曰:朗州,武陵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为黔中郡。汉高祖五年,更名武陵郡。梁湘东王於荆州割武陵郡置武州。陈天嘉元年,分武陵立沅陵郡。隋又改武州为辰州,又改嵩州,又改为朗州。

  《史记》曰:秦惠王十四年,求以武阙外就楚易黔中地。

  《武陵记》曰:后汉梁松自义陵移郡於若城。今州东有张若城是。

  《晋书》曰:潘京,武陵汉寿人也。弱冠,郡辟为主簿,太守赵廞甚器之,尝问之曰:"贵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义陵,在辰阳县界与夷獠相接,数为所攻,光武时移东山,遂得全完,共议易号。传曰止戈为武,《诗》称高平曰陵,於是名焉。"

  《武陵记》曰:武陵郡境四千馀里。

  澧州

  《十道志》曰:澧州,澧阳郡。春秋战国时,其地属楚。秦属黔中郡。汉改黔中为武陵郡,属荆州。今州即武陵郡之零阳县地。吴分武陵西界立天门郡,即此郡之境。晋为南义阳郡。隋平陈,置松州,寻改为澧州。在澧水之北,故取为名。

  《尚书·禹贡》曰:岷山导江,东别为沱;又东至于澧。(丰水名。)

  《舆地志》曰:晋宋以义阳流人在南郡者立为南义阳郡,在寄荆州。

  《十道志》曰:慈利县,即汉零阳县地。

  《图经》曰:界内有零溪水,即以为名。隋开皇十八年,改零阳为慈利县。

  王仲宣赠孙文始诗曰:悠悠澹、澧。(澹澧二水在澧阳县。)

  巴州

  《十道志》曰:巴州,土地所属与通州同。汉为巴郡宕渠县。

  《四夷县道记》:李特、孙寿时,有群獠十馀万从南越入蜀、汉间,散居山谷。因斯流布在此地,后遂为獠所据。

  壁州

  《十道志》曰:壁州,始宁郡。本汉宕渠县地,后汉分置宣汉县。梁分宣汉置始宁。后魏分始宁置诺水县。

  蓬州

  《十道志》曰:蓬州,咸安郡。本汉宕渠县地。

  《周地图记》曰:武帝天和四年,割巴州之伏虞郡、隆州之隆城郡,於此置蓬州。

  集州

  《十道志》曰:集州,符阳郡。本汉宕渠县地。晋惠帝永宁中,李特王蜀,其地属焉。梁武改为东巴州,后改为集州。以东北有集水,因以为名。(又云以万山所集故也。)

  唐州

  《十道志》曰:唐州,淮安县。《禹贡》豫州之域。春秋楚地。战国时属晋,后入韩。秦置三十六郡,为南阳郡。

  《汉志》曰:南阳郡有比阳县,比水所出,东入蔡。

  《左传·僖四年》:齐师伐楚。楚子使屈完如师。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君之众,无所用之。"

  《晋太康地记》曰:自华至沘阳,南北连百里,号为方城,亦曰长城。

  《周地图记》曰:湖阳县,光武所封外祖樊重邑。又光武封姊为湖阳公主。《汉志》曰:"湖阳,古廖国也。"(廖音力教反。)

  邓州

  《十道志》曰:邓州,南阳县。《禹贡》豫州之域。战国属韩。秦置三十六郡,南阳其一也。

  《释名》曰:在中国之南而居阳地,故以为名。

  《汉志》曰:南阳郡,领宛、犨等三十六县。秦置,莽曰前坠,属荆州。

  又曰:邓,属南阳。故国。都尉治。应劭曰:邓,侯国也。

  《史记》:苏秦说韩惠王曰:"韩西有宜阳,东有穰、淯。"

  《后汉书》曰: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诏下郡国检覆其事。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州、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吏不肯服。时显宗为东海公,言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

  《史记》曰:秦灭韩,徙天下不轨之人於南阳。故其俗夸奢,尚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宛,西通武关,东受淮海,都会也。

  《图经》曰:菊潭,以界内菊潭水以名县。

  盛弘之《荆州记》曰:菊水,其源旁有芳菊浸润,流其滋液,水极芳馨,饮之者皆寿考。

  《后魏略》曰:孝文帝南巡至新野,临潭水而见菖蒲花,乃歌曰:"两菖蒲,新野乐。"遂建两菖蒲寺以美之。

  《楚地记》曰: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

  襄州

  《十道志》曰:襄州,襄阳郡。《禹贡》豫州之南境。春秋以来,楚地。秦南郡之北界。二汉为南阳郡。献帝时,魏武始置襄阳郡。

  《襄阳记》曰:襄阳,本楚之下邑,檀溪带其西,岘山亘其南,亦楚国之北津也。

  《荆州图副》曰: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荆州,始置襄阳郡。以地在襄山之阳为名。

  《楚地记》曰:蜀关羽攻没于禁等七军,兵势甚盛,独襄阳徐晃屯守,不下。曹公谓晃曰:"全襄阳者,徐公之功也。"后吴大帝率兵向西,时曹仁镇之,司马宣王言於魏文曰:"襄阳水陆之衡,御寇要地,不可失也。"

  《南雍州记》曰:永嘉之乱,三辅豪族流於樊、沔,侨於汉侧。立雍州,因人所思,以安百姓也。宋文帝因之置南雍州焉。

  《晋书》曰:山简,字季伦。尝镇襄阳,郡中有高阳池,每临池,未尝不大醉而还。人歌之曰:"山公何所诣?往至高阳池。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时时能骑马,倒着白接蓠。举鞭问葛强,何如并州儿?"

  盛弘之《荆州记》曰:襄阳郡砚首山南至宜城百馀里,其间雕墙峻宇,闾阎填列。汉宣帝末,其中有卿士、刺史、二千石数十家,珠轩骈辉,华盖连延,掩映於大太庙下。荆州刺史行部见之,雅叹其盛,敕号太上庙,道为冠盖里。

  《汉志》曰:筑阳,属南阳郡。故谷国,今穀城县也。莽曰宜禾。应劭曰:"筑水出汉中房陵,东入沔。"(筑音逐。)

  《图经》曰:穀城县有酂城。《汉志》曰,即萧何出所封也,音赞。

  均州

  《十道志》曰:均州,武当郡。《禹贡》豫州之域。春秋时楚地。秦置南阳郡。

  《汉志》曰:武当,属南阳郡。

  《十道志》曰:郧乡,古麏国也。《左传》曰:"楚潘崇伐麇,至于锡穴。"

  又《地形志》曰:汉中郡之东界有锡县,即古之锡穴也。

  随州

  《十道志》曰:随州,汉东郡。春秋随侯之国。秦及两汉,属南阳郡。

  《左传》曰:楚武王侵随,斗伯比言於楚子曰:"汉东之国,随为大。"

  《汉志》曰:随,属南阳郡。故厉国也。《左氏传》曰:楚伐徐,齐师伐厉救之。(厉音赖。)

  又曰:舂陵,属南阳郡,侯国。故蔡阳之白水乡、上唐乡。汉文帝元朔五年,以零陵泠道之舂陵乡封长沙王子买为舂陵侯。后以舂陵下湿,上书徙南阳。今枣阳有舂陵故城。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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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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