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山南道上

  荆州

  《十道志》曰:荆州,江陵郡。汉旧县属南郡。

  《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江、汉朝宗于海。(二水经此州而入海,有似于朝。)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中。

  《春秋元命苞》曰:轸散为荆州,分为楚国。(荆之为言强也。阳盛物坚,其气急悍。)

  《尔雅》曰:汉南曰荆州。

  《周官·职方氏》曰:正南曰荆州,其山镇曰衡山,其薮泽曰云梦,其川江、汉,其浸颍、湛,其利丹、银、齿、革。

  《晋元康地记》曰:荆州於古,蛮服之地。

  《汉书》曰:临江闵王荣坐侵庙壖地为宫,上徵荣。荣行,祖於江陵北门,既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言曰:"吾王不返矣!"王至,诣中尉府,郅都责讯王,王怒,自杀。

  《汉书·地理志》曰: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及汉中、汝南郡,尽楚分也。

  《史记》曰:苏秦说威王曰:"楚西有黔中、巫郡,东有夏州、海陵,南有洞庭、苍梧,北有陉塞、郇阳,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资也。"

  《淮南子》曰:楚地南卷沅、湘,北绕颍、泗,西苞巴、蜀,东裹郯、邳。颍、汝以为洫,江、汉以为池,垣之以邓林,绵之以方城。山高寻云霓,深溪肆无景。

  《十三州志》曰:汉章帝建初二年,徙钜鹿王恭为江陵王,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师正南,不可以封。"乃徙为安六王。

  盛弘之《荆州记》曰:元嘉中,以京师根本之所寄,荆楚为重镇,上流之所总,拟周之分陕;晋、宋以降,此为西陕。

  《释名》曰:荆州取名于荆山。又曰:荆,惊也。南蛮数寇,常置警备。

  《左传》曰:楚子西沿汉溯江,将入郢。王在渚宫,下见之。

  《十道志》曰:当阳县,旧县属南郡,广阳王子盖之所封。

  《荆州记》曰:当阳,本楚之旧邑。《左氏传》云:"楚潘崇伐麏,至于锡穴。"颍容《释例》云:"麏,在当阳。"

  《十道志》曰:公安县,汉孱陵县地,吴之南郡。

  《荆州记》曰:刘备败于襄阳,南奔荆州,吴大帝封为左将军、荆州牧,城北而镇之。时人号备为左公,故名其城曰公安。

  《古今地名》:松滋县,古鸠兹地,汉为庐江郡。

  峡州

  《十道志》曰:夷陵郡,春秋战国时并楚地。秦置三十六郡,属南郡。魏武於此置临江郡。梁置宜州。周武帝以州居三峡之口,改为峡州。

  《史记》曰:秦昭王二十九年,秦将白起攻楚,烧夷陵。

  《吴录》曰:蜀昭烈皇帝立宜都郡於西陵。

  《宜都记》曰:郡城即陆抗攻步阐於此。

  《荆渚记》曰:夷陵郡,居大江之上,即西通全蜀,故夷陵有安蜀古城。

  《吴志》曰:陆逊上疏:"夷陵要害,实国家之关限。若失之,非损一郡,荆州亦可忧也。"

  《十道志》曰:宜郡县,本汉夷县,属南郡。

  袁山松《宜都山川记》曰:南崖有山,名荆门;北对崖有山,名虎牙,故曰荆门虎牙,即楚之西塞。

  归州

  《十道志》曰:归州,巴东郡。在周为夔子国,属楚。秦并天下,为南郡之地。汉置秭归县。唐武德二年,割夔州之秭归、巴东二县置归州。

  袁山松《记》曰:屈原此县人,既被流放,忽然暂归,其姊亦来,因名其地为秭归。(秭与姊同。)

  《三国志》曰:吴置建平郡,即宜都之西部也。晋王濬自蜀江沿流伐吴。守将吾彦表皓曰:"请增建平兵,若建平不下,晋师终不敢过。"皓不从。

  复州

  《十道志》曰:复州,竟陵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战国时属楚。秦兼天下,属南郡。汉十三州,在荆州部,即江夏之竟陵县地。唐武德五年,为复州。

  《郡国志》曰:沔阳县,即楚王地也。

  《图经》曰:监利县,汉华容县。乾溪、章华台在焉。

  郢州

  《十道志》曰:郢州,富水郡。历代所属与竟陵郡同。二汉属江夏郡。晋、宋以来,为竟陵郡地。西魏属安州。后周武帝置郢州。随废。唐武德六年,为郢州。

  《郡国志》曰:长寿县武陵山,《春秋》谓楚平王卒於樠木之下,即此山也。

  凤州

  《十道志》曰:凤州,河池郡。土地所属与金州同。在秦,陇西郡地。汉为故道县地。故道,今两当县是也。汉武改雍为凉,后为凉州之地。

  《水经》曰:两当县,水出陈仓县之大散岭西南,流入故道川。谓之故道水,县因水取名。或云县西有两山相当,故名之。

  《华阳国志》曰:河池,一名仇池。

  郭仲产《秦州记》云:仇池山,一名仇维山,上有池似覆壶。前志云:是县以山得名。

  《水经》曰:大散水流入黄花川。黄花县因水得名。

  成州

  《十道志》曰:成州,同谷郡。《禹贡》梁州之域,古西戎地。周省梁入雍,为白马氐国。

  《史记·西南夷传》曰:自莋以东北,君长数十,冉駹为大。自冉駹以西北,君长数十,白马最大,皆氐类。

  《后汉书》曰:河池,一名仇池,地方百顷,左右悉白马氐。

  武州

  《十道志》曰:武州,武都郡。土地所属与成州同,亦白马氐之地。

  《汉书·西南夷传》曰:汉诛且兰、邛君,并杀莋侯,冉駹等皆震惧,请臣置吏。以为广西部。至元鼎六年,以白马氐地为武都郡。

  《陇右记》曰:武都紫水有泥,其色紫而粘。贡之,用封玺书,故诏诰有紫泥之美。

  《郡国志》曰:武帝沮水之西有角弩谷,即蜀将姜维剿五部溪蛮之所。

  鱼豢《魏略》曰:文帝黄初元年,徙武都於美阳。在今雍州好畤县界,武都故城是也。

  兴州

  《十道志》曰:兴州,顺政郡。战国时白马氐之东境。秦并天下,为蜀郡地。汉元鼎六年,置武都郡。

  《晋书》曰:怀帝永嘉中,氐之人杨茂搜据武都郡。子孙承嗣为氐王。

  《周地图记》曰:郡有丙山,山有穴,即丙穴,其口向丙,因以为名。每春三月上旬,有鱼长八九寸,或二三日,联绵从穴出跃,相传名为嘉鱼。左太冲《蜀都赋》曰:"嘉鱼出于丙穴。"

  宕州

  《十道志》:宕州,怀道郡。《禹贡》梁州之域,古羌地。周为雍州之境。秦、汉、魏、晋,诸羌据之。

  《魏书》曰:梁弥忽匆者,宕昌羌也。其先常为羌,祖勤自称宕昌王。弥忿世祖初求内附,遂拜弥忿为宕昌王,因封其地为宕昌藩。即今宕州。

  扶州

  《十道志》曰:扶州,同昌郡。《禹贡》梁州之域,实西戎之地。周省梁入雍,为雍州地。秦、汉、魏、晋,并属蕃夷。

  《后魏书》曰:废帝前元年,西逐吐谷浑,定阴平,於此置邓州及邓宁郡,取前羌部落所居为之名。时又置怗夷县,属封统郡,以戎夷宁怗为义也。

  《周地图记》曰:魏废帝置同昌县,属封统郡。

  文州

  《十道志》曰:文州,阴平郡。《禹贡》梁州之域。周为雍州之境。战国时氐羌据焉。汉武时开西南夷,置阴平道以统其众。

  《蜀志》曰:邓艾自阴平景谷步道悬兵束马,经江油出绵竹。

  《华阳国志》曰:晋永平之后,羌虏数叛,遂立为郡以遏之。

  《舆地志》曰:晋永嘉之末,太守王鉴以郡降李雄。晋人因是悉流移於蜀、汉,其氐羌并属杨茂搜,此后不复为正朔所颁。

  利州

  《十道志》曰:利州,益昌郡。土地所属与金州同。春秋战国时并属蜀侯。汉葭萌县地。

  《华阳国志》曰:昔蜀王封其弟於汉中,号曰苴侯,因命其地曰葭萌。苴侯与巴王通好,巴与蜀为仇,故蜀王怒,伐苴。苴侯奔巴,求救於秦。秦乃伐蜀,遂灭蜀,及巴、苴,置巴、蜀二郡。

  《水经》曰:益昌有小剑城,去大剑城三十里,连山绝险,飞阁通衢,故谓之剑阁也。

  《蜀志》曰:先主使陈戎绝马鸣阁。魏武闻之,喜曰:"此阁乃汉中之平阴,乃咽喉之要路。"(马鸣阁在益昌县。)

  夔州

  《十道志》曰:夔州,云安郡。春秋时为鱼国。秦并天下,为巴郡地。汉为鱼复县。

  《左传》曰:庸蛮叛楚,楚庄王伐之,七遇皆北,唯禆、儵、鱼人实逐之。杜曰:禆、儵、鱼三巴,今鱼复县也。

  《汉志》曰:江关都尉理鱼复,有橘官。

  《郡国记》曰:白帝城,即公孙述至鱼复,有白龙出井中,因号鱼复为白帝城。刘备因改鱼复为永安。又《后汉书》:公孙述自以承汉土德,故号曰白帝城。

  《蜀志》曰:罗宪为领军,守永安,闻魏军平蜀,三日哭於都亭。

  《荆州图副》曰:永安宫南一里渚下平碛上有诸葛孔明八阵图,聚细石为之,各高五丈,皆棋布相当,中间相去九尺,正中开南北巷,悉广五尺。或为人散乱,及为夏水所没,至冬水退,依然如故。

  《荆州记》曰:垒西聚石为八行,行八聚,谓之八阵图。因曰八阵既成,自今行师不复败。后见,莫能了之。桓宣武伐蜀见之,曰:"此常山蛇势也。"

  开州

  《十道志》曰:开州,盛山郡。本汉朐〈月忍〉县之地。

  合州

  《图经》曰:合州,巴川郡。秦、汉属巴郡。宋置东宕渠郡。西魏置合州。

  忠州

  《十道志》曰:忠州,南宾郡。土地所属与夔州同。谯周《巴记》曰:"后汉献帝初平六年,临江县属永宁郡。建安中,改永宁为巴东郡,临江仍属焉。"《续汉志》曰:"和帝永元中,分枳县置平都县。"(平都即今丰都县也。)

  《史记》:苏代曰:"楚得枳而国亡。"

  万州

  《十道志》曰:万州,南浦郡。土地所属与通州同。汉为巴郡朐〈月忍〉县地。

  《续汉志》曰:朐〈月忍〉,属巴郡。(朐音蠢;〈月忍〉,如尹切。)

  《寻江源记》曰:梁山东西数千里,望之若长云垂天。《剑阁铭》曰:"岩岩梁山,积石峨峨。"

  又曰:景穴有嘉鱼,其味甚美。景穴,在梁山县柏枝山。

  阆州

  《图经》曰:阆州,阆中郡。《禹贡》梁州之域。春秋为巴国之地。秦、汉为巴郡。

  《华阳国志》曰:巴子后理阆中。

  《地形志》曰:阆中居蜀汉之半,当东道要冲。今郡城即古之阆中城,后谓之隆城是也。

  《后魏典略》曰:此州古有隆城,坚险,因置隆州。寻又立盘龙郡,以郡中有盘龙山为名。

  《三巴记》曰:阆中有渝水,賨民锐气喜舞。故高祖乐其猛锐,数观其舞,使乐人习之,故乐府中有巴渝舞。

  果州

  《十道志》曰:果州,南充郡。《禹贡》梁州之域。春秋战国并属巴子国。秦惠王灭巴、蜀,是为巴郡地。自汉至晋,为安汉县。

  《华阳国志》曰:汉献帝初平元年,刘璋分垫江上为巴郡,理此县。

  《周地图记》曰:相如县有相如坪、相如故宅,因以名县。

  《郡国志》曰:冯绲为车骑将军,於此镌崖十有馀处。今果山有车骑崖。

  《益州记》曰:南充县西有大昆井,即古之盐井也。

  《唐书》曰:贞元中,谢真人於郡紫极宫上昇,万目所睹,郡郭是夕,处处有虹霓云气。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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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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