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唐代李昉太平御览

  ○河北道下

  蒲州

  《十道志》曰:蒲州,河东郡,置在河东县。本汉蒲阪地,盖尧、舜所都。

  《左传》曰:晋献公灭魏,以赐毕万。服虔注曰:在晋之蒲阪。

  《史记》曰:季布为河东太守,文帝谓布曰:"河东,吾股肱郡也。"

  《博物志》曰:河东有山泽近盐。沃土之人不才,汉兴,少有名人。

  《魏志·杜畿传》曰:畿为河东太守,开置学官,亲执经教,郡中化之。自后河东多儒者,闾阎之间,习于程法。

  《春秋左氏传》曰: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音旬。)瑕氏之地,(郇瑕,古国名。河东解县西北,郇城。)沃饶而近盬,(盬,盐。猗氏县盐池是也。)国利君乐,不可失也。"韩献子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浅,其恶易覯,易覯则民愁,民愁垫隘,於是乎有沉溺重膇(直伪切)之疾。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澮以流其恶。夫山泽林盐,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近宝则公室乃贫,近宝则民不务本。不可谓乐。"公说,从之。

  《郡国志》曰:猗氏县,猗顿所居之地。猗顿,鲁穷士也,问术於陶朱公,公教之蓄五牸,遂富。汉因之名县。

  《史记》曰:魏都安邑。惠王三十一年,秦用商君,东侵地至河,而齐、赵数破我。我安邑近秦,於是徙居大梁。

  《汉志》曰:河东郡,秦置。王莽曰兆阳。领县二十四。

  又曰:蒲反,故曰蒲,秦更名。王莽曰蒲城。应劭曰:秦始皇东巡见长坂,故因加反。孟康云:晋文公以赂秦,后秦人还蒲,魏人喜曰:"蒲反矣。"遂名之。师古曰:应说是。

  绛州

  《元和郡县志》曰:绛州,绛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属晋。战国时为魏地。秦三十六郡为河东郡。

  《后汉书》曰:章帝元和三年,行幸安邑,观盐池。

  《晋太康地志》曰:安邑有司盐都尉,别领兵五千。

  《图经》曰:晋穆侯迁都於绛。曾孙孝侯改绛为翼,翼为晋之旧都。后献公复为绛。绛在今曲沃故城二里,有绛邑故城。是故绛在翼城东南,有故翼城是也。

  《十道志》曰:正平县有九原,一名九原,即赵简子观处。

  《礼记》曰:赵文子与叔誉观於九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谁与归?"叔誉曰:"其阳处父乎?"文子曰:"见利不顾其君,其仁不足称也。我则随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谋其身,不遗其友。"

  《汉书》曰:元鼎六年,上幸缑氏,至此闻南越破,遂立为闻喜县。

  《图经》曰:闻喜县有董泽。《左传》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

  晋州

  《元和郡县志》曰:晋州,平阳郡。《禹贡》冀州之域,尧、舜所都。周为冀州地。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时属韩。秦为河东郡地。

  《十道志》曰:本汉平阳县地。

  《汉志》曰:平阳县,属河东郡。以其在平水之阳,故名之。

  《前赵录》曰:太史令言於元海曰:"蒲子崎岖,非可久安。平阳,唐尧所都。"於是徙居平阳也。

  《两河记》曰:洪洞县,以此地固重复,控据要险,故曰洪洞焉。

  《汉志》曰:襄陵,属河东郡。王莽曰幹昌。以晋襄公之陵以为名。

  《十道志》曰:霍邑,汉彘县也。

  《汉志》曰:彘,属河东郡。周厉王所奔也。王莽曰黄城。

  泽州

  《元和郡县志》曰:泽州,高平郡。《禹贡》冀州之城。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韩、魏,后属韩。秦兼天下,今州即上党郡高都县之地也。

  《史记》曰:秦使武安君白起攻赵,赵发兵拒秦,秦大破赵於长平。(长平在高平县,西北有长平故城。)

  《十道志》曰:泽州,以濩泽为名。

  《汉志》曰:濩,属河东郡。《禹贡》析城山在西南濩(音胡虢反。)

  《墨子》曰:舜渔於濩泽。

  《十道志》曰:晋城县,本汉高都县也。

  《汉志》曰:高都,属上党郡。有天井关。

  《元和郡县志》曰:高平县,本汉泫氏县也。(泫音胡玄反。)

  《汉志》曰:泫氏,属上党。泫水所出也。

  《竹书纪年》曰:梁惠王九年,晋取泫氏。

  《史记》曰:赵成侯十六年,与韩、魏分晋,封晋君于端氏也。

  潞州

  《元和郡县志》曰:潞州,上党郡。《禹贡》冀州之域。殷为黎国。春秋时属晋,又曰兼有潞子之国。秦为上党郡地。

  《左传·宣十五年》曰: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酆舒,潞相。)晋侯伐之,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战国策》曰:秦有安邑,则韩必无。上党以远韩近赵故,卒归赵。

  《隋图记》曰:上党、南阳,古以为县,实都也。

  《汉志》曰:上党郡,秦置。属并州。有上党关。

  又曰:壶关,属上党郡。黎侯国,今有黎亭。

  《释名》曰:上党,党所也。在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党。

  《上党记》曰:高平赤壤,其地山阻,百姓不居,即此郡也。

  《图经》曰:后周建德七年,于襄垣县立潞州,以其浸汾、潞为名。

  《汉志》曰:长子县,属上党郡。周史辛甲所封。师古曰:长读长短之长。

  《竹书纪年》曰:梁惠王十二年,郑取屯留、尚子。即长子之地也。

  《左传·襄十九年》曰:晋人执卫行人石买於长子,执孙蒯於屯留。(长子属上党。)

  又曰:郑伯如晋,晋人执诸铜鞮。

  《晋太康地记》曰:铜鞮,故晋大夫羊舌赤邑,时号赤为铜鞮伯华。汉以为县。

  辽州

  《图经》曰:辽州,乐平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属韩,后属赵。秦、汉为上党郡。贞观中避讳,改为仪州,后又为箕州,复为辽。

  《十道志》曰:和顺县,本汉沾县地,即讳阏与邑。

  《史记》曰:秦昭襄三十八年,攻赵阏与。赵奢曰:"其道远险扼,譬如两鼠斗於穴中,将勇者胜。"乃使赵奢将,大破秦军,乃解阏与之围。

  《汉书·高帝纪》曰:韩信破代相夏说於阏与。

  《汉书》曰:沾县,属上党郡。有沾水出壶关。(沾音他兼反。)

  沁州

  《十道志》曰:沁州(千浸切,)阳城郡。本汉穀远县地。

  《元和郡县志》曰:《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时属韩。在秦为上党郡地。今州即汉上党之穀远属地。

  《汉志》曰:穀远,属上党郡。王莽曰穀近。

  《晋地记》曰:穀远,今名孤远,后代语讹耳。

  《十道志》曰:绵上县,亦穀远县之地。以县西有绵上地,因名之。旧属介休县,隋分置绵上焉。盖晋介子推之地。

  隰州

  《图经》曰:隰州,大宁郡。夏殷已前,其地与箕沁同。在周为晋之北鄙。

  《元和郡县志》曰:《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为晋地。七国时属魏。秦为河东郡地。汉为蒲子县,属河东郡。

  《国语》曰:骊姬谓晋献公曰:"蒲与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若子主蒲与屈,乃可以威民而惧戎。"(太子,申生也;二子,重耳、夷吾也。蒲:阳平,蒲子县。)

  《郡国志》曰:以州前二里有泉,下湿,故取下湿之义为名。

  《十道志》曰:永和县,本汉狐讘县也。(讘音之涉反。)

  《汉志》曰:狐讘,属河东郡。

  慈州

  《元和郡县志》曰:慈州,文成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晋之屈邑,献公子夷吾所居也。秦并天下,即河东郡之北屈县。

  《汉志》曰:北屈,王莽曰朕北。应劭曰:有南屈,故称北。瓒曰:《汲郡古文》"翟章救郑,次于南屈。"

  《左传·僖二年》曰: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与虞以伐虢。(屈地生良马。)

  《元和郡县图》曰:吉昌县有姚襄城,西临黄河,控带龙门、孟门之险,周、齐交争之地。齐后主武平二年,遣斛律明月破周兵於此城下。

  《郡国县道记》曰:吕香,本汉之北屈,有骐县。

  《汉志》曰:骐,属河东郡。侯国。

  汾州

  《十道志》曰:汾州,西河郡。《禹贡》冀州之域。其在虞、夏及周,属并州。春秋时晋地。七国时属赵。秦并天下,属太原郡。

  《左传·昭元年》曰: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台骀能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汾,洮,二水。)以处太原。(太原,晋阳也。)帝用嘉之,封诸汾川。

  又曰:昔高辛氏有二子,长曰阏伯,次曰实沈,居於旷林,不相能也。后帝不臧,迁阏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迁实沈於大夏,(大夏,今晋阳县。)主参。唐人是因。其季世曰唐叔虞。及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故参为晋星。(叔虞封唐,是为晋侯。)

  又《昭二年》曰:齐陈无宇送女,晋侯谓之少齐。谓陈无宇非卿,执诸中都。(中都、晋邑,在河西介休县。)

  又《僖二十四年》曰: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遂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元和郡县志》曰:子夏居西河,吴起守西河,皆为此也。

  《礼记·檀弓》曰: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子夏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无罪也?吾与汝事夫子於洙、泗之间,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尔罪一也。"

  《唐书》曰:高祖初起兵,师次霍邑,隋将宋金刚拒,不得进,屯军贾胡堡。会霖神语曰:"若向霍邑,当东南傍山取路。八日雨止,我当助破之。"(贾胡堡,在灵石县。)

  并州

  《元和郡县图志》曰:并州,太原府。《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为晋。战国时为赵地。秦并天下,置太原郡。

  《尚书·禹贡》曰:既修太原,至於岳阳。

  《春秋元命苞》曰:并之为言,精合交并。

  《释名》曰:并者,兼并也。言或并或设。

  《元和郡县志》曰:中国曰太原,夷狄曰大卤。按晋、大卤、太原、大夏、夏墟、晋阳六名,其实一也。

  《左传》曰:晋荀吴败狄於大卤。(《释名》曰:地不生物曰卤。)

  《太康地记》曰:并州不以卫水为号,不以恒山为称,而云并者,盖以在两谷之间乎。

  《帝王世纪》曰:帝尧始封於唐,又徙晋阳;及为天子,都平阳。平阳即今晋阳,即太原也。

  又曰:禹自安邑都晋阳。至桀,徙都安邑。至周成王以封弟叔虞,是为晋侯。

  《史记》曰: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曰:"以是封汝。"周公请封於唐,王曰:"吾戏耳。"周公曰:"天子无戏言。"遂以封之。

  《魏志》曰:高祖围袁尚於邺,时袁绍外甥高幹为并州刺史,牵招说幹曰:"并州左有恒山之险,右有大河之固,北有强胡,宜速迎尚,并力观变。"幹不从,故败。

  《史记》曰:智伯率韩、魏攻赵襄子於晋阳,引汾水灌其城,不没者三板。

  《春秋后语》曰:张孟谈谓赵襄子曰:"董安于之在晋阳,公宫之垣皆荻蒿。"

  《隋图经》曰:并州,其气勇抗诚信。韩、赵、魏谓之三晋,剽悍盗贼,常为他郡剧。

  《汉志》曰:太原郡,秦置。有盐官,在晋阳。属并州。领县二十一。

  又曰:榆次,属太原郡。王莽曰太原亭。

  《史记·秦本纪》曰:庄襄王使蒙敖攻赵榆次。

  《汉志》曰:阳曲,属太原。应劭曰:黄河千里一曲,当其阳,故曰阳曲。

  石州

  《元和郡县志》曰:石州,昌化郡。《禹贡》冀州之域。虞及周属并州。春秋时属赵,亦为白狄之地。在秦为西河郡之离石地。

  《史记》曰:秦伐赵,取离石。

  《前赵录》曰:今离石,左国单于所徙庭是也。

  《十六国春秋》曰:晋惠帝以刘元海为离石将兵都尉。

  岚州

  《元和郡县志》曰:岚州,楼烦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为晋国,后属赵,本楼烦故地。秦为太原郡。汉为太原郡之汾阳地。

  《史记》曰:赵惠文王主父行地,遂出代,西遇楼烦王於西河,而破其兵,取其地为县。

  《汉书·项羽传》曰:汉有善射者曰楼烦,楚挑战,楼烦辄射杀之。使射羽,羽大怒,瞋目叱之,楼烦目不能视,手不能发。(楼烦县属雁门北,县人善骑射。)

  《庄子》曰:尧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往见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阳,窅然丧其天下。

  代州

  《元和郡县图》曰:代州,雁门郡。古并州之域。春秋时晋地。战国时属赵。秦置三十六郡,雁门是其一焉。汉因之。

  《河东记》曰:代句注,在州西北雁门界西陉山是也。

  《史记》曰:赵襄子与韩、魏共灭智伯,分晋地,则赵有句注之地。

  《尔雅》曰:北陵,西逾雁门是也。(郭璞注曰:西逾雁门山也。)

  《地理志》曰:自代傍阴山至高阙,代王以为塞。

  《汉志》曰:雁门郡,秦置。句注山在阴馆。王莽曰填狄。属并州。领县十四。

  《山海经》曰:雁门出其间,在高柳代中。

  《史记》曰:赵襄子与代王会於夏屋,以铜斗击杀代王,而取其地。

  《十道志》曰:五台县,本汉虑虒县。

  《汉志》曰:虑虒,属太原郡。(师古曰:虑虒音卢夷。)

  又曰:崞县,属雁门。王莽曰崞张。

  又曰:繁畤,属雁门。王莽曰当要。

  忻州

  《元和郡县志》曰:忻州,定襄郡。古并州之域。春秋时为晋国。战国时为赵地。秦、汉为太原郡地,今州即汉太原郡之阳曲县也。

  《十道志》曰:忻州,置在秀容县。本汉阳曲县,后汉末,於此置九原县。

  《十三州志》曰:汉末大乱,匈奴侵边,自定襄已西尽云中、雁门之间遂空。建安中,丞相曹公集荒郡之户以为县,聚之九原界,以立新兴郡,领九原等县,属并州。

  《元和郡县志》曰:秀容城,刘元海新筑。元海感神而生,姿容秀美,因以为名。

  蔚州

  《元和郡县志》曰:蔚州,安边郡。《禹贡》冀州之域。虞及周,属并州。春秋时,地属晋。战国时属赵。秦、汉为代郡。

  《汉志》曰:灵丘,属代郡。瓒曰:灵丘之号,在赵武灵王之前也。

  《汉书》曰:郦食其说汉王曰:"杜白马之津,距飞狐之口。"

  《晋书》曰:建兴中,刘琨自代出飞狐口,奔於安次。

  朔州

  《元和郡县志》曰:朔州,马邑郡。属《禹贡》冀州之域。虞及周,为并州地。春秋时为北狄地。战国时属赵。秦为雁门郡。汉为雁门郡之马邑也。

  《汉志》曰:马邑,属雁门郡。王莽曰章昭。

  《晋太康地记》曰:秦时建此城,辄崩不成,有马周旋驰走反复,父老异之,因依以筑城,遂为马邑。

  《后魏书》曰:道武天兴元年,迁都平城。孝文迁都之后,於此置朔州。

  《冀州图》云:赵武灵王胡服而征,遂有獫狁之地。汉高帝以韩王信壮武,乃以太原郡为韩国,徙信以备胡。信以晋阳去塞远,请理马邑。上乃许之。后匈奴围信,信数求救,上赐书责信。信惧,以马邑降胡。

  云州

  《元和郡县图》曰:云州,云中郡。《禹贡》冀州之域。虞及周,为并州之地。春秋时为北狄地。战国时,其地属赵,其后属秦雁门郡地。汉雁门郡之平城县也。

  《汉志》曰:平城,东郡都尉治。王莽曰平顺。

  《郡国志》曰:云中、五原,唾出口成冰,言苦寒也。

  《汉书》曰:七年,上自将击韩王信于铜鞮。(县名。)信亡走匈奴,与匈奴共距汉。上从晋阳连战,乘胜逐北。遂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用陈平秘计得出。

  《元和郡县图》曰:后魏道武於此建都,东至上谷,西至河,南至中山,北至五原,地方五千里,以为甸服。孝文改为司州牧,置代尹。

《太平御览》
太平御览《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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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简介

  李昉生于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其父李超,曾在后晋担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他的伯父右资善大夫李沼没有儿子,就把李昉过继到自己膝下。李昉早年以荫补任太庙斋郎,选授为太子校书。


  后汉乾佑(948年—950年)年间,李昉登进士第,授职秘书郎。经宰相冯道引荐,与吕端一同任直弘文馆,后改任右拾遗、集贤修撰。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李昉随宰相李谷出征淮南,担任记室。李昉掌管军中章奏,世宗览奏后,喜爱其文才,等到看了他写的《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称赞他说:“朕知道这个人已经很久了。”李昉因病请求先回朝,李谷看着他说:“你来日的官爵禄位应当像我一样。” 世宗率军回师后,擢升李昉为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集贤殿直学士。


  显德四年(957年),加史馆修撰、判馆事。同年冬,世宗再次南征,李昉从征到高邮,适逢陶谷出使南唐,李昉在军中代理草拟诏书,被任命为屯田郎中、翰林学士。


  显德六年(959年)春,李昉遭逢母丧。同年,周恭帝继位,赐李昉金紫官服。


  北宋建立后,李昉加职中书舍人。


  建隆三年(962年),李昉被罢职为给事中。


  建隆四年(963年),朝廷平定荆湘地区,李昉受命祀祠南岳,就近担任衡州知州。


  乾德二年(964年),李昉被调回朝廷任职。陶谷诬告李昉替亲属谋求京畿令一职,太祖大怒,召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此事。张昭是名儒,性格耿直,在朝堂摘下自己的官帽,上前厉声说:“陶谷欺骗陛下。”太祖仍抱有疑意,将李昉外调任彰武军行军司马,住在延州以谋生度日。在三年内本应迁徙至内地,李昉不愿意。经宰相推荐,太祖在开宝二年(969年)将李昉召入朝,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不久,任直学士院。


  开宝三年(970年),李昉奉命主持贡举。


  开宝五年(972年),李昉再次主持贡举。秋季,在大明殿参加宴会,太祖看见李昉坐次在翰林学士卢多逊之下,向宰相询问原因,宰相回答说:“卢多逊是学士,李昉只不过是个殿直罢了。”太祖于是任命李昉为翰林学士,让他坐在卢多逊的上位。


  李昉主持贡举时,他的乡人武济川预选。不久后,武济川在奏对太祖时失当,李昉受牵连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改判国子监。


  开宝六年(973年)五月,李昉复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同年冬,判吏部铨选。当时,宰相赵普被卢多逊排挤,卢多逊多次向太祖告发赵普的过错,太祖在其后询问李昉此事,李昉回答说:“臣的职责是草拟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臣能知道的。”


  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加李昉为户部侍郎,命他与扈蒙,李穆,宋白等同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李昉随太宗出征北汉。宋军回师后,李昉因功获授工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昉改任文明殿学士。当时宰相赵普、宋琪任职已久,朝廷寻找能接替他们任职的人,李昉于宿旧大臣中最为突出,于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十一月,赵普出镇武胜军,李昉与宋琪都被任命为平章事。不久,加监修国史,他建言恢复将时政记先进呈皇帝而后交付有关部门的惯例。


  雍熙元年(984年),朝廷举行郊祀,任命李昉为左仆射,李昉再三辞让,便加任中书侍郎。宋军北伐幽蓟地区无法取胜,朝廷派使者分赴河南、河东,征发百姓参军,每八个壮丁中抽取一人为兵。李昉等相继对太宗说:“近来分派使者征发河南、河东四十多郡的百姓作为边境守备,是不得已的举措啊。但是河南的百姓一贯从事农业,不知战事,一旦征集起来,必然会导致动乱,如果百姓因此啸聚山林作乱,朝廷还必须剪除消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河北的土地既被戎人(契丹)所困扰,河南百姓又作乱于民间,况且到了春季,此举妨碍农业耕作。陛下如果认为诏令已颁布,难以反悔,就应当再派使臣,严加戒令,所到之处少征发百姓,如果百姓情绪不安,就应该延缓此事,密令使者见机行事,才能免除后患。”太宗表示赞许,并采纳了李昉的意见。


  端拱元年(988年),百姓翟马周击登闻鼓上告,讼称李昉官居宰相,在北方有战争的时候,不作边备,只知赋诗宴乐。举行籍田礼完毕后,太宗立即召贾黄中草拟诏令,贬李昉为右仆射,并严加谴责。贾黄中说:“仆射,是百官的表率和上级,实为宰相之任,现在李昉从工部尚书而迁任此职,不是黜贬斥责。如果说文昌政务简少,以均劳逸为借口,较为得体。”太宗认为这个意见很好。恰遇契丹犯边,太宗令文武群臣各自进献防御策略,李昉援引汉、唐先例,坚持认为应委屈己方与敌修好,停止战争、休养百姓,此建议为当时舆论所称许。
淳化二年(991年),李昉以右仆射之职兼任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再次拜相。


  淳化三年(992年)夏,天下发旱灾、蝗灾,又遇雨灾。当时李昉与张齐贤、贾黄中、李沆同为宰相,他们都以执政无能为由,上表请罪,太宗未加以怪罪。


  淳化四年(993年),李昉因为家中连遭不幸,请求解除宰相职任,太宗不允,并派张齐贤等宣谕圣旨,李昉才又上朝处理政事。数月后,李昉被罢为右仆射。之前,太宗召翰林学士张洎起草诏令,任命李昉为左仆射,将其罢相。张洎说:“李昉官居治理政务的重任,却阴阳不调,不能决意引退,让他位处百官师长之任,怎么能表示陛下劝勉之意呢?”太宗览奏后,便下令贬斥李昉,让他只任右仆射。


  淳化五年(994年),李昉年届七十,以特进、司空之职致仕归居,如遇朝会宴饮,令他居宰相班次之中,太宗每年对他的赏赐愈发厚重。


  至道元年(995年)正月十五,太宗在乾元楼观灯,召来李昉,命他坐在身边,把自己杯中的酒倒给李昉,并亲自拿水果点心赐给李昉。太宗看见京师繁华,手指前面的街坊小巷及官府衙门,命近臣开拓为通衢长廊,于是谈论道:“后晋、后汉君臣昏暗、相互猜疑,枉屈陷害善良,当时百姓民不聊生,即使想准备宴席,哪里顾得上呢?”李昉说:“后晋、后汉的事情,臣都经历过,哪里能与圣朝同日而语呢?像现在这样天下清平,人民富康,都是陛下恭勤政事所致啊。”太宗说:“勤政忧民,是帝王常事。朕不是因为繁华而高兴,而是因为百姓安居乐业而高兴啊。”于是对侍臣们说:“李昉奉事朕,两次进入中书省,从未做过伤人害物之事,今日应当如此享受,可以算作是善人君子啊。”


  至道二年(996年),李昉陪同太宗祭祀南郊,礼毕入贺,因为拜舞仆倒在地,被台吏扶着离开。李昉在卧疾数日后去世,享年七十二岁。获赠司徒,谥号“文正”。葬于今河北省饶阳县南12公里五公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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