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麦麦相承
所谓处女情结,好多男人潜意识里都会有,希望自己是爱的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对曾经把身体交付过给其他男人的女人不能容忍。认为这样女人绝对不能娶为妻子。
很多人以为这样的传统很古老,已经存在于几千年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在秦汉、两晋南北朝,甚至唐朝,人们都是非常开明的。没有人非得要求娶的是一个处女。虽然门当户对是普遍现象,但不会要求对方是处女。因为豪门望族家的女儿相对自由,婚前有一两个情人不奇怪,当然婚后守妇道是必须的。所以那时女子新婚之夜没有落红很正常。
宋代时,中原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动荡,少数民族入侵,特别是金国,不仅将皇帝和皇族掠夺走,而且一路烧杀抢掠,奸淫女子无数。
为了保护自己,女子奋起反抗,宁愿断胳膊断腿,也不让自己身体被金人摸。正是从那时起,鼓励女子守贞的思想大行其道,愈演愈烈。
当时女子结婚第一夜,床上都会准备好一条白色的绸布,用来擦拭处女血。第二天会把这块布交给婆婆去看,表示自己的纯真无暇。
如果女子没有落红,那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特别是豪门中,会被认为这是亲家严重侮辱自己家。女子会被退货,聘礼会被索回,两家可能反目为仇。
女子回到家里也抬不起头来,轻则被家族抛弃,被丢在尼姑庵里孤独到老,重则被关在猪笼子里,扔进河中等死。即使勉强留下女子,她也从此抬不起头来,被婆家嘲笑侮辱,受不到任何尊重。
但其实女子没有落红的情况很少,因为如果女子真的在娘家有不洁的行为,她也会怕出嫁后被婆家发现,所以通常会想些办法,比如偷偷携带点动物血在身上,趁与男子交合对方意乱情迷时,将血涂抹在白布上,用以瞒天过海。
另外古代太平年间讲究这些,兵分马乱时也就不太理论了,特别是贫苦人家,能娶上媳妇就谢天谢地了,别说是处女,就是二婚或者寡妇也照娶不误。
不过还有两种情况女子不会落红,一种就是石女,一种就是年幼时剧烈运动把处女膜破坏了。
这样情况下女子就非常悲哀啦!她们心里没有任何准备,新婚之夜不落红也无处喊冤,悲惨至极!

大同
古代新婚之夜,如果女子没有落红的话,其下场无非有二:
要么直接退婚,要么一辈子在夫家忍气吞声。
大家可能都看过《武林外传》吧,有一回白展堂的妈白三娘难为佟湘玉,就是因为发现她和白展堂洞房(其实是假结婚)的次日没有落红。
当然,这只是电视剧的情节。回归到历史,像是晚清笔记《右台仙馆笔记》就提到直隶永平府有这样一个习俗:
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宾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阒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唯大家为政,不敢与争矣!
这就是说,如果新婚之夜夫家发现女子有落红,就会在第二天欢天喜地宣扬出去,算是大喜事;如果没有落红,女子能不能留在夫家,全看人家脸色,娘家根本没底气跑过去争论的。
验证落红的做法,其实体现着古代的愚昧。这摆明了都是缺少基本的女性生理常识的体现。
事实上,女人并没有所谓的“处女膜”,如果你是指那道含有结缔组织、血管和神经末梢鳞状的薄膜,其实本身就是破裂的。
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初夜都是没有血液,或者血液非常稀少的。以此来验证所谓的处女身,确实是荒谬。
可笑的是,现代也有不少人相信这套鬼话,这才是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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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新婚女子如果没有落红(处女之血),在那个时代可谓生不如死。在这里要补充一点,这里新婚女子指的是男子的明媒正娶的妻子。一般纳妾就没有这个要求了,因为在古代,妾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名流士大夫还有相互交换的,所以妾有没有落红就无所谓了。
古代限制男女交往,男女授受不亲在古代是十分重视伦理纲常的。同时封建社会从身体和精神等各个方面对女性贞洁进行约束,落红在古代就象征着女子的贞洁。当时求女子在出嫁以前保持童贞,身体上不能受到男子的侵犯,有“男女授受不亲”之说。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上为了验证女子的贞洁,在中国古代,男女新婚的时候,会进行验红。新婚之夜,男人会拿一个白手绢铺在床上,接着才会和妻子才进行男女之事,如果男子忘了,女子也会要求,因为这密切关系她以后的生活。到了第二天早上,男子会早早起来检查白手绢上是否有落红,并将手绢送给父母。如果白手绢上有见红了,说明女子是贞洁之身。那男方的父母就会非常高兴,因为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
“南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贺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阒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惟夫家为政,不敢与争矣。”——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粤人则重验红,试之果处子,则明日必广取小豚,炙而遍饷亲知,否则阒然,人争耻之。”——林纾畏庐琐记没有落红,女子轻则屈辱一生,重则失去性命新婚之夜,如果一旦没有落红白手绢上,那在当时就不言而明了,证明女子的贞洁有失。这在当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会被认为会给家庭带来晦气。是很不吉利的事情。
有的会被直接休掉送回娘家,有的会被夫家暴打一顿后休掉送回去,因为这对男方来说是其奇耻大辱,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来送回娘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放在古代,如果因为这种事情被休妻送回娘家的话,轻的有可能以后找不到什么好的老公了,重的可能会遭到娘家的各种惩罚,甚至将女子打死都是有可能的。因为她不仅丢掉的是夫家脸面更是把娘家脸面丢尽了。而且就算不死,顶着这样的名声,在古代是很难生活的。不仅自己要被指指点点,而且他而且父母家人外出也会被别人说三道四,要背负着名声不好的压力。
还有就是,如果说夫家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或者女方家里很有权势的,虽然不至于休妻,但也不能指望丈夫和家里人对她有多好了。会一辈子抬不起头,饱受丈夫的白眼和冷暴力了,屈辱的过一生。在男方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也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把落红做为检验是否贞洁,其实是并不科学的,剧烈运动、意外受伤、不合理用药物等很可能造成处女膜破裂;也有部分女性发生性行为却没有破膜,这与女性的处女膜韧度弹性、男性的技巧强度有关。所以也不知道古代有多少女子因为这种错误的检验方式蒙冤了。
就我们现代社会来说,社会风气相对开发,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跟古代可以算是有天壤之别了。不过处女之身也算是对女子比较重要的。所以不说一定要是自己终身的伴侣吧,但起码是要有一个美好的回忆。

大海的情怀
宋以前,男子对处女童贞并不太重视,离婚再婚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晋书记载,元帝司马睿准备娶吴氏为夫人,派人前去说媒,回报却说,见了吴氏,她身旁有一表姐郑氏,此人是寡妇,带一孩子,但比吴氏贤德许多,于是司马睿改聘郑氏,这就是郑阿春,后来的简文太后;乐府诗焦仲卿妻也讲,刘兰芝被丈夫休了后,前来求聘的媒人接踵而至,有人戏称“先嫁府吏,再嫁郎君”,以上可见当时男子择偶不在意是否为完璧,自然也就没有落红之事了。
其实到了宋朝,这事也并不讲究,《夷坚志》里就讲了很多当时妇女再嫁之事,北宋名相范仲淹,就是他妈谢氏带着改嫁到朱氏的,范仲淹儿子早亡后,还把守寡的儿媳改嫁给自己门生;宰相王安石的儿媳也有再嫁;南宋奸相贾似道的母亲胡氏三次改嫁;甚至连追求儒道,推崇贞洁的理学家程颐,他外甥女、侄媳妇都有再嫁的记录,那时候虽然已经有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风气,但离异与再嫁并不受社会谴责,被视为“礼仪常范”,就是正常现象。
宋理学家程颐说,凡娶,配身也,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但实际上,程颐也没做到,因为他的外甥女、侄媳妇都有再嫁。同一时期,在北方一带,特别是少数民族聚集区,由于受胡族影响,长期存在着“女淫而妇贞”的风俗,意思是女性结婚前,并不约束红杏出墙行为,反而结婚后,要保持纯洁与专一,只能伴随着丈夫,而且少数民族还有结婚杀长子的恶俗,就是为了防止姑娘婚前怀孕,长子血统不纯正,所以在北方,也长期对女性婚前性行为不禁忌,新娘必须童贞,洞房必须落红并无要求。朱子全书记载,南宋理学家朱熹在劝世人守节时,也说过“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意思是世人对守节一事没有普遍接收,只有到了明清时期,失节、守节才成了女性无可选择的道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是从那时来的。
镇巴碾子的贞节牌坊,立于咸丰三年,高7.7米,宽5.1米,青石嵌构而成。明清时候,很多地方流行婚检,洞房之夜,新郎拿块白布进去,一番云雨后,白布上有落红,证明是否为完璧的证据,再拿出来给客人们看,喜事再继续大办,如果白布上没有落红,那新娘随夫家处置,可直接退回,拿回聘礼,索要赔偿,严重的更会告到官府,这事不管怎么处理,女方都颜面扫地,新娘一辈子无脸示人。《万历野获编》记载,扬州是富人买妾之地,是否童贞决定了童女的价格,买主若发现高价买回的不是完璧,便立即退货,这种退回女子,即使再美貌,也不值十之三钱,买妾尚且如此,更别谈娶妻了。
《右台仙馆笔记》记载,直隶地区的家庭,姑娘出嫁,家人都惶惶不安,不敢摆酒席,直到夫家洞房落红,才在第二天锣鼓喧天,趾高气昂找夫家要聘礼;《醒世姻缘传》记载,一位母亲担心闺女嫁人时没有落红,于是在出嫁当天弄了鸡血白布,给闺女,准备情况不对蒙混过关,谁知小姑娘太紧张,被新郎发现其作弊,一家人齐上拳打脚踢,第二天五花大绑送到官府,不但要其下狱,退还礼金,索要赔偿,其家人还有连带负责。可见洞房落红之恶俗,既规避了女性失贞,但又让多少无辜女性蒙冤,因为现在我们知道,第一次落红和是否完璧没有绝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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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女子在新婚之前,绝大多数都不会见红的。因为早就有了性行为。
先秦时代,各个诸侯国在春季,都有万人相亲大会。此时,尚未婚配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寻觅自己的意中人。两人情投意合之后,便谈情说爱,野外欢合。然后通过媒人说亲,送彩礼,完婚。《诗经》中记载的男女欢爱之所,有墉国桑中、卫国淇奥、郑国溱水和洧水等等。
春季是万物复苏,生灵繁殖的季节。
正如《周礼》所言: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儒家此礼法可谓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华夏各地男女欢爱日皆在春日,才有少女怀春之说。
孔子修订的儒家经典《诗经》中,爱情之诗最多。达六十余篇。与性爱相关之诗也有一二十篇。
隋唐宋三朝,性观念虽然不及周王朝。但依然比较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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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便会被认为与人有染,也就是“荡妇”,最终的结果就是夫家休妻、娘家不要,最终活不下去选择自杀。
在古代,对女子讲究的是三从四德,特别是在宋朝后程朱理学的盛行,以致于女子完全成了男人们的附属品。她们没有任何的自由可言,而且在新婚之夜时,还必须要经过一道“落红”的检测,如果没办法通过,下场将是无法想象的。
“落红”说白了就是检测是否有处子血,在古代新婚之夜的白帕子上,是否有那一抹红也成了判断女子是否纯洁的唯一标准。
而且这不只只是新郎与新娘两人的“工作”,在夫妻二人洞房之后,便会有人来检查是否有落红。如果有,那么什么事情都没有,新娘也得到了婆家人的认可。若是没有,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这代表着女子不贞,男方极为盛怒,而新娘也会受到可怕的惩罚,甚至连累自己的娘家人被人挖苦,以致抬不起头。
第一种是沦为家中的笑柄,受人唾弃,被婆家人各种使唤,导致自己郁郁寡欢,最终忍受不了选择自杀,而这种结局还算是比较“好的下场”。
第二种少不了一顿毒打,逼问奸夫,更有甚者捆绑起来“骑木驴”街头游街,当然休妻也是一起的。如果夫家人心狠一点的,活活打死都是可能的。
在我们现代象征幸福的新婚之夜,在古代却是要靠落红决定她们能否有一个幸福的婚姻,而那方落红的丝帕,也成了古代女子的“生死符”。

文小栩
“落红”是古代判断新婚女子是否贞洁的一种手段,古人认为有落红则代表女子是贞洁之身,无落红则被视为不贞者。新婚夜没有落红的女子,通常会被婆家所鄙视,不但自己今后很难做人,连娘家也抬不起头,更有甚者会被休或者处罚。
以现在的目光来看,用落红来判断女子是否贞洁显然不是科学的方法,但在古代却是判断的方法之一,而且古人对此极为看重。在古代封建礼教的约束下,这也算强加在女性身上的一道精神枷锁。
在程朱理学的影响下,古代女子嫁为人妇的第一道关就是要见“落红”。对于落红其实大家都知道,它就是要看女子是否为处女,和那个守宫砂是一样的效果。古代的男人以娶到贞洁女子为幸事,这可丈夫容颜焕发,家族兴旺。
在古代有限的条件下,落红就成了洞房花烛夜判断女子贞洁的方法。判断落红的方法是,新婚夜提前在铺好的婚床上,放置一个白色的丝巾或手帕。等新婚夫妇洞房花烛夜之后的次日早上,如果手帕上见红,则表示女子是贞洁之身。
男方则会认为是大吉大利之事,新郎一大早会拿着落红的手帕在家人和亲朋之间相互传看。这时大家都会齐声夸赞这对夫妻是天藕佳成,天作之合,这对男方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
在全家高兴过后,男方家会专门派人拿着书有“闺门有川,淑女可钦”字样的喜帖前往女子娘家报喜,女子娘家也会因此而感到荣耀,有的还要宴请邻里以示高兴。现代看来这就是对古代女子甚至家庭的道德绑架,也是男权社会的体现。
以上都是有落红之后的喜庆场面,那没有落红的女子会怎么样呢?如果洞房花烛夜,新娘次日手帕上没有落红,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悲伤、遗憾、愤怒的场面,对男方来说娶到的是不“贞洁”之女,颜面扫地。
对女子来说,首先是心灰意冷,然后是百般解释,但下场往往是不太好的。如遇到娶妻不易的男方家庭,女子可能相对好些。但在家中也会因此失去地位,会因婆家的鄙视而抬不起头,娘家人同样在婆家人跟前直不起腰。
但如果男方家是大户财主或有权有势之人,那没有落红的女子通常结局是很惨的。轻则被处以各种刑罚,重则会被一纸休书赶回娘家,从此便很难再嫁人。
所以说,古代没有落红的女子通常有三种结局,一是无法正常做人,有些女子会因此自杀;二是被毒打虐待;三是被休掉赶出家门。第一种情况,无论是男方有娶妻困难的情况还是男方存在缺陷,女子都躲不过被鄙视的命运。
正因如此,古代女子害怕新婚夜没有落红,而出现提前预防的情况。这并不是说她早已失去贞洁,而是在这种礼教的约束下,万一没有落红,则一生就会被毁。所以,有些新娘会事先准备一块染上鸡血的白手帕,如没有落红,则会来个偷梁换柱。
其实这种行为也是在与自己的命运赌博,如果被男方发现,则会百口难辩,下场往往会更惨。还有采用鸡血灌鱼泡的等等方式,好多女子都会因“贞洁”而铤而走险。古代除了落红验贞洁外,还有验体态面相、守宫砂、验血滴等。
比如古人会从女子的眼角鱼尾颜色来判断是否贞洁,如眼尾是粉红色略带红色,表示失去贞洁不久。但如果呈黑色,则表示失贞已久。还有从女子的眉毛来判断,如失去贞洁则眉毛会一根根竖立起来,如眉毛紧贴住眉骨,自然为贞洁之人。
再有就是守宫砂,这个我们经常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灭绝师太查看弟子纪晓芙的守宫砂便是如此。这种方法是将守宫粉涂在女性手臂上或其它部位,一旦女子失去贞洁,颜色鲜明的守宫砂立即会退色。
总之,古代查验女子是否贞洁的手段各种各样,这些无疑都是封建礼教套在古代女性身上无形的枷锁。落红就是这种枷锁的代表,新婚夜没有落红的女子,她的一生很难抬头做人,往往都没有什么好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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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把贞洁看得比命都重要,因为在那个不开化的年代,妇女压根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只作为男人的附属物而存在。
在程朱理学的僵硬约束下,女子必须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授受不亲,甚至可以找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惩治女性。
有很多酷刑,就是专门针对不贞女子的,比如木驴刑,幽闭之刑等。
那么新婚初夜落红,就是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好证据。当然现在我们知道,不落红不代表不纯洁,可是以前不会有人会向着女人说话。
唐朝时候,社会风气开放。对男女之间并没有那么严格的戒律,所以对落红之事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视。而且女人可以自由寻找婆家,丈夫死后,女人可以再嫁。这一点倒是挺开明,但是从皇族到民间,伦理常纲搞得有点乱。
像现代女性流行的露背装、露胸装、披风等唐朝时的女性就已经开始穿了,她们是引领现代时尚潮流的鼻祖。
好了,言归正传。处女情结是明清时开始盛行的,那时候新婚之日,女子的母亲会给女婿一方白丝帕,“盖女子初与人交,其膜必破,一滴红鲜,关乎毕生荣誉”,名曰“验红”。
如果第二日,丝帕上有落红,那就皆大欢喜。男子把丝帕交于长辈,长辈还要拿出来炫耀一番,这是有面子的事。
如果丝帕上没有落红,那对双方都是一个噩耗。男子家会被人耻笑,但最凄惨的还是女人,女人从生理到心理,那是极具摧残。
通常都会毒打和羞辱。除了语言羞辱,还会被迫脱了衣服,辱没人格。甚至会游街示众,整的众人皆知。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人人都会像躲瘟疫一样躲她,绝无再嫁的可能。
如果是贫困人家,休了在无力娶妻的情况下,也可以勉强留下。但是男方家肯定要忍受白眼和嘲笑,以后出门是抬不起头的。女子在家里更是没有地位,还不如一般丫鬟的地位高。
如果是性格倔强,不能忍受屈辱,直接自杀了,其实倒也干脆,活着只能经受更多的精神折磨。
最为残忍的一种就是活活烧死。如果不见红,一般家族长老就会逼迫问出奸夫是谁,如果你说不出所以然,就会被男方活活给烧死。家里长辈不但不阻拦,还会觉得这是家门不幸。
如果不落红,被休了事小,还会连累家里其它女性。认为这一家的女子都不贞洁。
《醒世姻缘传》里其中就有一段是描写没有落红的女子,被夫家从晚上一直打骂到白天,第二天天一亮被反绑双手,一步一打的送回娘家门前,而女子的相公站在娘家门口破口大骂。而更严苛的宗族则干脆将赶回家的女子浸猪笼,来挽回家族形象。
所以在明清时期,女子不落红,这不仅仅是关乎名声的问题,而是要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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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社会中,贞节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并不是所有的朝代都像唐朝一样那么开放。
其实在明清时代,文人和政府提倡的烈女,受到了极大的社会褒扬,甚至还会给她们立牌坊以及其他种种的荣誉,以表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教非常昌盛,一个地方的贞节牌坊,甚至成为了高门大户炫耀显赫地位的工具。
明清时期的仅仅是有记载的烈女就达到了,明代,27,141人,清代9482人。明清时期,所谓“贞女殉夫”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史料当中。
明史·列女传中记载:“陈氏,祥符人,字杨瑄,未嫁而瑄卒。女请死,父母不许,欲往哭,又不许。私剪发,属媒氏置瑄怀。汴俗娉女,以金书生年月日畀男家,号定婚贴。瑄母乃以贴裹其发,置瑄怀以葬。女遂素服以居。亡何,父母谋改娉,女缢死。恰恰是因为烈女在社会中受到了极大的尊重。所以,如果女性未婚就失贞的话,则会不仅会认为是不祥之人,甚至会受到社会的极大公共暴力,而且很有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古代很重视这个东西的,人们会在布置新房的时候,就专门在新人的床上铺上一层白色的棉布,第2天也会有专门的人去收取,然后呈给家中长辈们,如果布上有落红,那么就代表这个女人没有过婚前性行为。
如果没有的话,就会是很严重的问题,轻则丈夫的家里送回去,至此之后一辈子被长辈们囚禁在家中,她的父母也会被邻里邻居看不起,甚至被送去尼姑庵里出家,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如果家中的父母贞节观比较重的话,可能会导致这些女子被逼自杀,如果是丈夫家里比较心狠手辣的话,这个女子可能在丈夫家里就会被杖责一番。
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女人玷污了自己家的门风,而这个时候娘家也无话可说,甚至是没有任何办法,因为关键的在于自己的女儿失贞在先,这在当时是大错,无论夫家如何毒打折磨,娘家是没有任何权力干涉的。
甚至在古代广东某地还有如果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的话,送回娘家的路上,就会带着一只割了双耳的羊跟在后面,惹人瞩目,等同于游街!
这并不是什么笑话。事实上真的很可怕!
清代笔记虫鸣漫录中记载,有个少女两腿骑在锄柄上,就导致了落红落在了锄柄上,然后有个老头看到之后就将锄头收藏起来。后来女孩出嫁,新婚之夜没有落红,被误以为不贞,丈夫打算休掉新娘子,后来正是这个老头将带血的锄头赶到,才给这个新娘子昭雪冤屈,还避免了一场误会悲剧,对于当时的女孩来说,可能会导致她一生的命运走向。
所以我们还是会觉得生活现代很幸运,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人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新婚之夜都会落红,而且随着观念的开放,也不再有那么极端的贞节观了,不会出现女性因为失节而被逼自杀的事情……
至于古代的那些没有失贞但没有落红的冤屈女子,在那种没办法的社会的环境下,确实很令人同情……

X。
在古代,要是新婚之夜新娘子没有落红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是处女,失了贞洁,不守妇道,就会被世人唾弃,抛弃,还会给娘家带来耻辱,让夫家觉得颜面扫地,甚至会成为女人一辈子不可能洗刷的污点,一辈子也不可能堂堂正正抬头做人!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这只是因为不是处女所带来的影响,等待不是处女的新娘子是更惨的下场!
一般情况下,古代的男子特别看重这个事情,是不会娶一个破了处的女人的,所以,脾气修养好一点的就是悄悄退婚,要是遇上脾气不好的人家,女子给让夫家颜面大损,加上新婚之夜心情大爽,被这样一下,心里肯定怒火中烧,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了,以为这就完了,夫家受了那么大的损失,肯定是会报复的,一般都会去女方家大闹一场,弄的人尽皆知,这样女方家就会世人唾骂,看不起,名誉扫地,抬不起头!
退婚只是开始,退婚的以后的女子更惨,再想好好嫁人是不可能了,最后有可能被拿去给人家当二房,或者嫁一个二傻子,或者嫁一个老头,反正不是什么正常的好人家,更有甚者,在那种大户人家,书香门第发生这种事,为了挽回面子,抹去耻辱,女的有能会被逼死!
到这你可能会说这也太残忍了,可是在当时没人会同情这样的女方,反而会同情男方的不幸,娶了这样一个女人!
虽然说现代人们思想开放了,不是特别在意女人的第一次给了谁,是不是处女,可也不能成为放荡的借口,身体是父母给的,别糟蹋了,且行且珍惜!

荷小彤
现在的女孩子多少二手货了。

小葵523
这话说的不对,南宋以前中国还没有那么保守,汉武帝他妈入宫前还嫁过人呢!唐朝时武则天做过太宗的妃子,杨贵妃就不用说了。真正让中国开始保守源自于靖康耻,正是这一事件让宋朝蒙受奇耻大辱,所以从南宋开始,理学兴起,往后越发变态

Leo.Sen
古代新婚之夜,一般会在床上铺上白布,然后妻子在与丈夫行房事时落下的处女血会浸染在白布上。
这个程序就叫落红。
落了红,那就证明这个女子将自己的贞洁保留给了丈夫。如果没落红,说明该女子在婚前偷偷与其他男性有了性行为,也就失掉了贞洁。
对于失掉贞洁的女性,成为众矢之的那是一定的了,俗话说,舌头根子压死人,这样的女性即便不会遭到什么严重的惩罚,也已是不容于社会舆论。尤其是世家大族和读书人家庭,更是很难接受自己家里出了这么一个妖孽一般的女子。
至于下场,首先婚肯定是结不成的了。夫家肯定闹着要退婚,就算男方本人不答应,可这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家族问题,夫家肯定会下定决心找女方家庭退婚。更有甚者,有的夫家会把这样的女子绑起来游街,通过让女性丢脸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愤怒。
关键是退完婚以后,女方自己家怎么对待这个没有落红的女子。要么是再择夫婿,但由于没有落红,夫家又来闹,这个女子肯定已经名声在外了,想找个条件好的绝对不可能了。而且她已经嫁过一次人,算是再嫁,一般来说也只能再找个鳏夫偷偷嫁了,草草了事。
当然如果这女子出自世家大族,那么为了正伦理,明纲常,她十有八九会被自家人处死。既然她在出嫁前就已不是处女了,那她一定是在外面有过情夫,所以她就是个淫妇了。一般来说,对待淫妇,要么是烧死,要么被活埋,还有浸猪笼等刑罚等待着她。
当然,对于女性贞洁的看重,并不是始终贯穿在中国历史的全过程中的,而是到了宋朝才随着理学的盛行才逐渐出现,这是对女性的一种压迫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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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用当今的话称为“处子血”,在古代讲究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里,是女性为数不多翻身做主的一次机会,更是检验自己品德与贞洁的一种标准,如果这层标准检验失败,那么下场可以说是极其凄惨,不死也终生抬不起头。
那古代怎么知道自己落红没呢,如果没落红又有哪些下场呢?古代结婚双方在新婚之夜里,都会为新婚准备一锦白帕子,这白帕子是干嘛用的?就是垫床上,如果当夜落红,那就大快人心,如若没有落红,即代表该女性不贞。
不贞的后果就是从此女性在家里地位连佣人都不如,而女方家里更是终生抬不起头,要知道,礼义廉耻在古代是最严格的。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很多女子会上吊自杀,后半辈子郁郁寡欢愁眉苦面,其实这种后果在婚前女子也自知,但奈何没有现代修补手术,只能期盼当夜会落红这一途径,听天由命。
以上第一种是小家族下场;如果嫁入的是权贵,新婚之夜的“落红”是要被家族长辈让人来检查的,如果没有落红,通常都是会被家族家规吊打,直到逼问出奸夫,严重者会被捆绑游行,因为这种基本是族人皆知。
隐藏也隐藏不住,而男方要的就是肃立威信,也要后续的女子知道,我们家族不是捡破烂的,更不是捡二手货的,这种女性一旦被游街,是要被千夫所指,后续女性基本很难独自活下去。
这是第二种;第三种就比较狠了,有些不受朝廷直辖偏远的地区,面对不落红的女子是要被浸猪笼的,完全是习俗影响,在古代,女性可以说是毫无人权,哪怕婚前有深爱的男子,也不能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交予给对方。
当然,也有敢婚前交予的,就如上这种,不怕死的;所以有时生活在现代也是种幸福,只是苦了很多“接盘侠”。
文/探索历史奇闻

这个夏天好冷
这个得看朝代!唐宋以前没有人会去管是否有落红的,当时的社会由于受草原文化的影响使得中原人对待女人的“贞操”看的很开的,比如在唐朝时候少妇更受人喜欢,这是从草原妇女能生养理念的演化(草原人认为生过孩子的女人更值钱),这也就是唐朝对女性的审美倾向于胖女人。所以在这个时候女性是相对自由的,她们可以上街逛街,可以到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甚至可以当女流氓抢男人瞎搞胡搞。
进入明清以后,程朱理学在社会上发酵,这时候对女人的贞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当时的人要嫁女儿还得配一条白绫当压箱底的嫁妆,这是为了给出嫁女儿悬梁自尽用的,既一旦让婆家发现有不贞行为要以死明志,否则死后回娘家也是不认的。
但是话虽说如此,实际上能够挑三拣四的也就只有那种所谓的大户人家。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能有老婆娶就不错了,根本没机会挑。当时的社会是奴隶社会,很多丫鬟侍婢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在畸形社会(当社会越重视处女就有有人以占有女人初夜为荣)下她们的初夜往往会被主人或者主人家的公子夺走。而这些人年纪大了也要结婚嫁人的,她们只能跟那种佃户人家或者跑到乡下去结婚。有妓女干到年纪大了她们都会跑到乡下,找个老实人嫁了,老实人不会计较那么多的,反正也就是那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