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欧·亨利;法国的莫泊桑以及俄国的契诃夫。下面我就来分别来简单介绍一下他们三人的代表作。
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一开头就设置悬念,德拉只有一元八毛,可是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不够钱给丈夫买礼物,作者接着围绕德拉一头美丽的秀发和杰姆的金表展开描写,德拉为了给吉姆买他梦寐以求的金表表链,忍痛割爱,卖掉了一头的秀发。等到吉姆回来,她发现丈夫看见她的短发,神情不对,在这里又设下了一个悬念,待德拉打开杰姆送给她的礼物,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吉姆送给妻子一套发梳,德拉已经用不着了,接着,德拉送礼物给吉姆,再次出人意料,德拉的礼物也派不上用场了,因为吉姆的金表也卖掉了。故事到此结束,却给人回味无穷。这是典型的“欧·亨利式情节”和“欧·亨利结局”,欧·亨利的写作风格我们可以从这里大概了解到一些。
法国莫泊桑的《羊脂球》:
《羊脂球》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法国里昂城被普鲁士军队占领了。一个星期二的清晨,一辆公共马车在滚天大雪中出发,车上10位乘客除了有身份的伯爵、富商以及修女之外。还有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他们都设法从德军司令部弄来离境证书,准备去尚未陷敌的勒阿弗尔。雪下个不停,路越来越难走,估计马车还要很久才能到达旅店,旅客全都饥肠辘辘,难以支持,然而由于走得匆忙,大家都忘记带食品了,只有缩在车棚深处的羊脂球一个人带了一篮子精美的食品(足够她自己吃三天的)。尽管她知道这些上层人物看不起自己,可她还是慷慨地请大家一起吃。刚才还自命不凡、对羊脂球不屑一顾的乘客再也抵挡不住香味四溢的食物的引诱,不由得争先恐后地大吃起来。不一会。满满的一篮食物全分光了。人们抹了抹油光光的嘴,开始与羊脂球亲热地东拉西扯。
晚上,马车到了一个名叫多德的地方,被德军扣了下来,旅客们只好在旅店里住宿。第二天,德军下令不许这辆车动身。原来,一个德军军官看上了羊脂球,要羊脂球委身于他,遭到羊脂球的坚决拒绝,他恼羞成怒,竟扣下全车人员做人质。旅客们知道了这件事,先是义愤填膺,竭力赞扬羊脂球的爱国精神;继而想到自己的处境,对羊脂球冷淡起来。其中一位先生还提出要牺牲羊脂球换回大家的自由。第三天,马车仍然不能动身,他们开始憎恨羊脂球了,认为都是这个下贱女人误了他们的旅程。等到了第四天,他们趁学脂球上教堂之际,集体商量如何劝说羊脂球顺从德军军官的要求。最后,在修女和伯爵的配合下,他们终于用花言巧语达到了目的。
第五天清晨,马车又出发了。在匆忙中,羊脂球什么也没有带就上了车,在车上她惊愕地发现,人人对她冷若冰霜。几位夫人只是轻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背过身,嘴里似乎嘟哝着“下贱”之类的骂人话。到了中午,他们若无其事地各自拿出在旅店里买来的东西,津津有味地吃着,谁也没有朝她看一眼,谁也没请她尝一口。未来得及带食品的羊脂球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先是把她当作牺牲品送给德军,然后又像扔掉一件肮脏无用的东西一样把她抛弃。她想起自己那一篮子装得满满的食品,他们是那样贪婪地把它吞得精光,眼泪不由得夺眶而出,但她忍住没有哭出声来。她独自坐在角落里,黑暗中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呜咽。
俄国契诃夫的《变色龙》: 《变色龙》的诙谐在于作者创设了一个“狗”的世界,人性即是狗性,而以真实的狗为纽带巧妙衔接属于“狗性”的人,是这篇文章里人狗交相辉映、珠光四溢的绝妙一笔。也是他将锋芒指向人性的弱点朋友——残酷、虚伪的旨意所在,所以显得特别的尖酸刻薄。
作者为了暗示警官的本质,给警官加上个很特别的姓:奥楚蔑洛夫,俄语这个词的本意是疯癫的——这是与那条咬人的狗相比较而说的,如果说那条咬人的狗是本能的,具有纯动物性的,也就是说,狗咬人是正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而奥楚蔑洛夫的“疯”就是对本不值得摆威风的咬人的狗拿腔捏势。他的癫在于随着人们对狗的主人(是将军,不是将军)的几次判断,而相应地主观武断地对是非进行歪曲的审判。在这里咬人的狗到是一条健康的,履行“份内职责”的狗,而奥楚蔑洛夫却成了一条疯狗:是狗的王国里一条有病的狗,是可以打入另册、应该医治的一条狗。
我们说《变色龙》呈现的是一个狗的世界,原因是作者把所有出场的人物都当狗去写了。文章开始写叶尔德林紧紧地“尾随”着奥楚蔑洛夫。这是条竭力为主子效劳的,善于揣摩主子心态的狗,他为狗是不是将军家的费尽脑汁、忧心忡忡,全力为警官的“决策”提供佐证,因为这“决策”决定着警官政治上的荣辱胜败,也就决定着自己。请看下面的描述:
“不对,这不是将军家里的狗……”巡警深思地说(黑体字为笔者所加)。“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的狗,全是大猎狗。”
在他认为“拿得准”后,见警官象是下了决心:得好好教训一下养狗的人们的时候,他又怕这判断失误,而后殃及自己,端了那靠依附警官而得食的饭碗,于是否定了这个“拿得准”,把他的“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将军家的狗……”的“理由”说了出来。从这些描写中,可以看出叶尔德林又是一条内心矛盾仿徨,不知道该咬谁一口的走狗。
就是小人物赫溜金,乃至围观的群众,作者也没放松对其“狗性”的刻画。
赫溜金作为被害人,在警官没有出现前,很敏捷地“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下,抓住了狗的后腿”,简直是位勇猛的战士,神气地伸起那面胜利的旗帜的手指。而当警官横他面前时,他只是无休止的哀求解释,原先猛犬般的神态荡然殆尽,换为一幅与咬他的狗一样可怜的神色,同样象坐在中间的罪犯——狗一样“眼睛露出悲苦和恐怖的神情”,只是这悲苦是有理说不清的悲苦,这恐怖是有理说不得的恐怖。乃至奴性地尊称警官为“老人家”,甚而至于要站进自己对立面的围子:“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这意思说得明白极了:我们都是一家人。所以赫溜金无非是条被统治阶级排出统治圈的懦弱、可怜的狗,即是丧家狗。按其性格的发展,如果他有朝一日跻身官场,他将立刻与奥楚蔑洛夫为伍。
我们再看围观的人们。
在警官没接手这个案子前,人们“仿佛一下子从地下钻了出来”。而且有人喊:别放走它”这时的人们完全站在公证的立场上,站在受害者一边对受害者倾一腔同情与关注。然而,好景不长,当警官由痛骂狗到开始替狗辩护时,群众中就相应地有人站出来“证明”赫溜金“把烟卷戳到狗的脸上……”,然后断定赫留金是个“荒唐的家伙”,当狗被认定是将军哥哥家的时候,那群人就朝赫溜金哈哈大笑。”这时的人们对受害者的同情换成了对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