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营阵(战略)

——(明代戚继光练兵实纪

  第一。练战实 

  夫金鼓号令,行伍营阵,皆战事也。必曰实战谓何?只缘往时场操,习成虚套,号令金鼓,走阵下营,别是一样家数。及至临战,却又全然不同。平日所习器技舞打、使跳之术,都是图面前好看花法之类。如至临阵,全用不对,却要真正搏击,近肉分枪,如何得胜?又如平日只用短小竹箭,临时射大箭,高下如何得中?大炮平日不演习,临时远近如何着对?又如火箭,平日不放过,临时都放高了,或落在眼前,安得实用?便是昼夜在教场不歇手习,一不合式,徒费劳苦,还是不习一般。若是平日教场所操练,金鼓号令,行伍营阵,器技手艺,一一都是临阵一般,件件都是对大敌实用之物,便学一日有一日受用,学一件有一件助胆,所谓“艺高人胆大”也。学则便熟,不学便生,学的便会杀贼,保得自己性命,立得功,不学便被贼杀。你们知道这个缘故,岂有不学?今凡教场内行一令,举一号,立一旗,排一阵,操一技,学一艺,都是临阵时用的实事。临阵行不得的,今便不操。器械不是临阵实用的,不做与你领;不是临阵实用的舞打之法,不使你学。到彼时实行出,实用出,尔官军方信之。

  第二。谕用命 

  往年将官,多弄虚套,冒功避祸。军士无节制,任其退走,骑马者望风而奔,步行者躲奔山林,挑壕而营者为上等。今番誓用车营,车不能上山,车过不得沟险,凡是平原旷野,明明白白,列为营垒,马兵在内,四面军围,就有快马,亦无处跑去,兵多是步卒,便走亦不能过敌马。车城稍疏,如失城事同,不思拼命与敌砍杀,何处逃避。设若无功偾事,大将自有朝廷典刑,决放不过,一切头目军士,可不凛遵,甚至说谎弥缝之套,必常痛禁,宁拼死,决不合同你们欺心欺国,各宜细思,毋蹈复辙,悔之晚矣。

  第三。查火器 

  凡将近贼之时,火器什伍,该管把、百总再行点阅。临时少火线、铳马、铅子并烧火药者,军法斩首。

  第四。作怒气 

  临阵,各人壮起胆来,发起怒来,我与他杀,固怕死。我杀了他,他死我便不死,又有功赏。若被围在内,不誓死战,更有何计?败走时,敌马膘壮追上,都杀了,便逃得回阵,亡了头目,军法连坐,亦不饶我,是走回也免不得死。既食朝廷钱粮,身属戎行,命在人手,何处可避?各各一心发猛,肃肃静静,惟主将号令是听。主将不必大官府,但一营之中第一大者便是。如一队只有十个人,在彼再无别人,则队总便是主将,以上类此。

  第五。申连坐 

  你们自来不知节制,大小不相钤束,以故进前者,徒死而无赏,虽欲赏之,无处查考;退后者,倖生而无罚,虽俗罚之,无查考也。今定有节制,取有甘结矣。如一伍同退,只杀伍长,一队同退,只杀队总;一旗同退,只杀旗总;一局同退,只杀百总;一司同退,只杀把总;一部同退,只杀千总,以上皆然。如此看之,所杀不过三五人,似与你众人无干,还可退走也。你不曾细思,此法一行,便是百万兵一时进前退后,我也都有查考。所杀几个人,不怕你百万人都退不得。听我说其故,且如一部人齐退,必杀千总,千总但见他一部人退时,他决不退,若是他不退,必被贼杀了,我便将他管下把总都杀了,偿千总之命。把总见千总不退,恐阵亡了千总,就该偿命,便是把总,亦不敢退。他所管下百总,见把总不退,恐贼杀了把总,所管下百总怕我杀了,就守着把总不敢退,百总不退,若被阵亡,他部下旗总都该杀。旗总怕杀,便不敢退,他管下队总怕贼杀了旗总,必然官府杀他,他也不敢退,就护着旗总站住了。伍下军恐怕贼杀了队总,其一伍军都该杀,便都护着队总站住。如此,是我所杀止于阵亡的部下三五个人,便是百万人也要同心,那个还敢轻先退走,若一齐上前同力杀贼者,头目至有阵亡,不坐以属下偿命之罪。如有斩获,仍以功论,而以首级先恤死者,然后分与生者。

  第六。齐士心 

  杀贼只是万人一心,强者不得先进,弱者不得退后。如临阵敢有一人非令先进,即斩贼首得贼马而还,亦以违令军法从事。

  第七。禁贪利 

  法云:“射人先射马,马仆贼自败。”往时只因爱他马,要得活获,故难取胜。你们看贼马头有三尺,人在马头高又五尺,我步兵冲在马头,尚有马头、马前足相隔,贼刀三尺,岂能到我身上,我只将众军联作墙般一堵,密密一字向前,用我长刀大棒,砍打马头马腿,马伤跌倒,此时贼被跌落,身方未转,就用大棍劈头打下,无有不死者。你杀得贼败,首级每颗赏银五十两,盔甲衣杖,那件不是便宜,何必要马,况一贼有数马,我欲杀者,贼身下所骑一马也,大势一败,以后马匹,那个不是你的,若临阵不先砍贼马,与牵取贼马者,俱斩首。千、把总以下故纵,同罪。砍伤马匹,战毕即如营前烧熟代饭。生存好马,俱与冲锋之人,以十匹为率,只抽一马与收马者,余皆均散。

  第八。治贪级 

  自来北军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将败贼亡了追杀,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乘众少却,将营盘冲破,全军没了,迷而不悟。其故何也?此乃将官平日无严制,教场内不曾千言万语说得明白,临时又不曾杀了几个违令的,以此养成夙弊,再不知改。今日比前不同,若杀倒首级、马匹,都不必管他,杀手只管杀向前去。我自另定一班人,割首级,收马匹,但以杀退贼为主,即将级银先赏冲锋,首级以十颗为率,冲锋者六颗,铳手二颗,割首级与扎营者一颗,俱系阵前回营均分。倘若临阵争首级者,首级入官,所争之人理亏者斩首,各官旗、队、百总一体连坐,把总各以分数坐罪。

  第九。戒铳手 

  大铳手善能打贼,使狂势少挫,以助杀手之胆。使杀手胆壮,杀得贼败,自可保铳手之命。即各艺虽有不同,均为彼此救获保全,何况挣立功名,通是大家受用。临时打放不如法,故意高放、低放、歪放,畏惧、颤摇、后顾者斩首。交锋时,许杀手队总并本营队总先割去一耳,回兵查斩。若有把总在近,就送斩首。

  第十。惩虚铳 

  凡枪铳等手,遇贼在远时,因我胆怯,每于数百步外铅子所不到处,大小铳炮只管齐放。或贼来本少,我铳尽放,又打不着他,又可惜了火药气力。及至贼到近,与拥众冲来,却称火药铅子都用尽了,束手送死,可乎?今遇贼来,不论远近,只听军中放铳一个,吹天鹅声,就要铳手放铳,照依操持之法,轮班点放,看准打贼。若贼成宗来,每人只指定贼宗当中一贼打,不奉军中铳响,不吹天鹅声便是贼进营里来,也不许放铳。先放铳者,便一铳打死二贼,亦不准。定以军法斩首。

  第十一。饬铳器 

  火器收放不如法,临时致药湿线湿,放铳不响者,俱以军法斩首。把总以下,知而不举,及姑息不治者,连坐。因而误事者,一体斩首。

  第十二。恋伤害 

  阵上血战之时,遇有我兵战伤,就听在地,勿令呻S吟Y,吾兵只管向前。便是父子有伤,你只管向前杀去,杀了贼,便可收拾调整,即是与父子报仇了。若因而守顾,不行向前杀贼,致军大败,贼马追来,就守之扶之,向何处去也。自己命不保,如何救人?违者斩。

  第十三。罚故避 

  但有诈病,故将军器、马匹、车梁损坏,及预先损失,而临阵方举,希图免战者,斩首示众。仍查治本管旗队人役。

  第十四。报私仇 

  将卒有私仇,至临阵互相报者,军法从事。

  第十五。处水陷 

  凡军前有水陷,我则据高以待之。候贼至陷中,即击,若贼不来,则设伏退军诱之。

  第十六。经山谷 

  凡有山谷处战,必然设伏,佯兵诱之,入伏攻之。

  第十七。弃旗鼓 

  凡失旗鼓旌节者,全队斩。或为贼所取者,亦全队斩,有功准赎。

  第十八。失战马 

  临阵失马者斩,力战马被伤杀者不坐。

  第十九。整追兵 

  凡战胜追贼,约一里远,则听摔钹响,收军整队,恐贼穷返斗。军乱难整,此令俱出于同战将领为主者,不必禀中军。以其去远,不相闻也。俟稍整,又擂鼓追逐,一面分遣骑兵,各处山头林木,都要留人搜瞭,恐贼埋伏佯败,从来如此。果系大败,亦即长驱,不许乘此纵贼得脱,虽有前功不叙。

  第二十。给战获 

  凡军中掠获,按条赏士,将领不得辄取,听主将从宜分之。

  第二十一。分零功 

  凡雕剿零剿,俱不开世袭纪录,只作赏,听各手下之人自报,不必均论,亦无冲锋之赏。若报功已完,又复报有斩获者,非赶散零贼,必有不明,断然不准。验系真正,亦只报赏,假伪者斩。

  第二十二。处阵降 

  凡当阵之时,贼方迎锋而来,若系被掳驱之前向者,今给每哨降旗二面,远远共呼,丢了枪刀不杀。若系丢了枪刀者,令径向白旗下,听他投附偷生。若妄杀一级,定斩下手之人偿命,各相近队伍头目,不行举首者,同罪。若闻呼不改,径持枪刀前来者,听于阵上杀之。仍以取功并论,报功之日,即与开说明白。

  第二十三。刑俘奸 

  凡奸淫民间妇女,固在不赦。若临阵追获妇女,未奉明文配赏而奸淫者,以奸法论。比在南方有此一事。犯者曰:“此妇被贼掳去为妻奴,今某无知收留,尚是兵丁家室人。”本府亦曾折之曰:“他是贼,你也是贼耶?”遂无言可对,斩之。

  第二十四。慎妄杀 

  你闻释家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浮屠造塔也。地狱轮回之说,变作生畜,偿他冤债。天道好还,鬼神报应不爽。且你要挣得功来,纪录世袭,子孙辈辈受用,赏的银子,又系百姓膏脂,百姓不幸被贼掳掠,复得到家乡,或一日被贼赶败,室家分离,人人可怜之时,便是外夷人见中国人跪告哀怜亦且慈悲,放了多少。你我是中国乡里人,朝廷设来保障百姓。今百姓在危地,反杀其首级冒功,与子孙受用,此等无天理之人,天决不宥。今后战贼既败,所获子女人口即是真冠贼,不许杀取首级,只将生口送官论功给赏,若战后杀取降人报功者,不特记功,官不准。主将临敌时,面见鲜血犹存,验有前弊,查真动手提级来报之人,即时斩首偿命。虽夙有功者不宥。此一节万万叮咛,凡我将士,务要痛改,尽洗此方第一弊也。

  战后六条

  第一。报战伤

  凡遇战毕,收兵到营时,一面各营将督据千、把总,即开战伤者为一手本先递。凡弓箭伤系致命处为一等,虽重不开超等。被中三箭以上,虽轻亦开一等。中二箭者虽轻不开三等,凡射在手足间者为二等,箭入不深再轻者为三等,再轻者为四等止。其刀伤当面者为超等,伤手足重者为一等,轻者为二等,三等止。凡箭、刀伤俱在背后者,不准亦不给医药,若贼众四面围砍,我军在中,向敌者虽伤背,亦准作等数,须取营将及临阵将官画字于手本末。若众军同败,一齐奔走而伤者,不论面前背后,俱不准恤,即不必开报。若有几人能如众人败走之中,复回身对敌,能阻贼回者,即无伤,俱开头等;伤者原合一、二、三、四等例,俱各进一等开等,超等者开超超等。

  第二。报阵亡

  凡亡者另开手本。其人伤某处,须面前伤,乃坐同队伍偿命之罪。伤于背后,死者不恤,亦不连坐同队伍。若大众败走而亡者不恤,当开坐退缩被杀,但有一伤在前者,即准血战阵亡之数。

  第三。报功级

  凡首级另开手本。本哨共斩若干,冲锋某人某人斩取首级某人某人,听主将照前例均派。愿纪录者约自己该银若干,众人分银若干,除己分外,仍出银与各应赏者,其首级听纪录。冲锋者除分派首级之外,另有特赏。

  第四。报人口

  凡获生另开手本,以凭发,主获者照数赏银。

  第五。报军器

  凡贼器另开手本,解官贮库。

  第六。报马匹

  凡贼马另开手本,以凭议赏冲锋之军,并有功人员。

《练兵实纪》
练兵实纪《练兵实纪》 是戚继光在蓟镇练兵时撰写。此书正集9卷,附杂集6卷。它和《纪效新书》称为戚氏兵书姐妹篇。《练兵实纪》内容广泛,涉及兵员选拔、部伍编制、旗帜金鼓、武器装备、将帅修养、军礼军法、车步骑兵它既注意吸收南方练兵的经验,又结合北方练兵的实际,其练兵思想在《纪效新书》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的编成保结及其同训练等建军、训练和作战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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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继光】简介

山东备倭
  嘉靖二十三年(1544),戚景通因病去世,十七岁的戚继光袭任父职,成为登州卫指挥佥事。
  嘉靖二十五年(1546),分工管理登州卫所的屯田事务。
  二十七年(1548)至三十一年(1552),奉命率领卫所士兵远戍蓟门(今北京市东北),春去秋归,每年一次。
  二十八年(1549)考中武举,次年进京会试,正逢蒙古俺答汗兵围北京城,戚继光临时守卫京城九门,并两次上书陈守御方略。
  三十二年(1553),被提升为都指挥佥事,管理登州、文登、即墨三营二十五个卫所,防御山东沿海的倭寇。到任以后,戚继光整顿卫所,训练士卒,严肃纪律,使山东沿海的防务大大改观。


浙江抗倭
  当时浙江倭患严重,嘉靖三十四年(1555),戚继光被调任浙江都司佥书,次年升任参将,镇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此后,戚继光多次与倭寇作战,先后取得龙山、岑港、桃渚之战的胜利。实战过程中,戚继光认识到明军缺乏训练,作战不力,多次向上司提出练兵建议,最后得到批准。
  三十八年(1559),戚继光无意目睹到义乌矿工与永康矿工打架的场面(几万人打架),戚继光惊呼:“如有此一旅,可抵三军。”戚继光在义乌招募了近4000人,进行了严格的训练,这就是著名的戚家军。
  三十九年(1560年),戚继光针对沿海地形多沮泽、倭寇小股分散的特点,创立攻防兼宜的“鸳鸯阵”。
  四十年(1561),倭寇大举进犯浙江,戚继光在台州十三战十三捷,基本平息了浙江的倭患。


岑港之战
  嘉靖三十六年(1557),浙江巡抚胡宗宪诱捕斩杀了海盗汪直,其党羽三千余人盘据岑港,声称要为汪直报仇。岑港在舟山岛的西面,地形非常复杂,倭寇只留一条小路以便出入,将其余通路一概堵死。
  嘉靖三十七年(1558)春,各路官兵进攻岑港,戚继光由左路进攻。倭寇居高临下,明军仰攻很不方便,双方死伤都很惨重。岑港久攻不下,明政府认为将官作战不力,撤去俞大猷、戚继光等人的职务,限令一个月内攻克岑港。未至一月,嘉靖便下旨,自总兵官以下,全部戴罪立功。随着期限的临近,戚继光等亲率士卒,奋勇冲锋,倭寇抵挡不住,在一个深夜乘船退出岑港,转移到舟山北面海中的梅山,此后扬帆南下,转寇福建。


龙山所之战
  龙山所在定海县(今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境内,北面濒临大海,是倭船往来必经之道。
  嘉靖三十五年(1556)九月,倭寇八百多人打到龙山所,戚继光这时新任参将不久,听到消息立刻率军前往。倭寇分成三路猛冲过来,明军纷纷溃退,戚继光见形势危急,连忙跳到一块高石上,一连三箭将三个倭酋射倒,倭寇这才退去。十月,倭寇又在龙山所登陆,戚继光与俞大猷等率军抗击,三战三捷,倭寇乘夜撤退。明军跟踪追击,至雁门岭遇伏,纷纷逃走,倭寇得以乘船出海。两次龙山所之战,戚继光初露锋芒。同时,在此战役中,戚继光认识到明军「兵无专统,谋不佥同」,有必要训练一支强而有力的军队。
  战后不久,戚继光便连续两次上书,向上司提出练兵建议,但由于种种原因,建议未能及早实现。
  嘉靖三十八年(1559)九月,戚继光第三次提出建议,决定到义乌招募农民和矿工,得到上司同意。到义乌后,戚继光进行了严格的挑选,他制定了严格的要求:凡选入军中之人,以下几等人不可用:在市井里混过的人不能用,喜欢花拳绣腿的人不能用,年过四十的人不能用,在政府机关干过的人不能用。
  以上尚在其次,更严厉的要求还在下面:(1)喜欢吹牛,高谈阔论的人不要;(2)胆子小的人不要;(3)长得白的人不要;(4)性格偏激(偏见执拗)的人也不要。
  而被录取者,还必须具备如下特征:臂膀强壮,肌肉结实,眼睛比较有神,看上去比较老实,手脚比较长,比较害怕官府。
  最后选定四千多人,编立队伍,分发武器,进行严格的训练。从此,这支军队转战各地,取得了辉煌的战绩,人称「戚家军」。


台州大捷
  嘉靖四十年(1561)四、五月间,倭寇大举进犯浙江,船只达数百艘,人数达一两万,骚扰地区达几十处,声势震动远近。其中大股倭寇窜犯宁海、桃渚、新河等地,戚继光确立「大创尽歼」的原则,在花街、上峰岭、藤岭、长沙等地大败倭寇,先后十三战十三捷,共擒斩倭寇一千四百多人,焚、溺死四千多人,使侵犯台州的倭寇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与此同时,其它将领也在宁波、温州一带和倭寇交战十多次,取得重大胜利,浙江倭患基本平息。由于台州大捷,戚继光被提升为都指挥使,「戚家军」也闻名天下。


福建抗倭
  福建的倭患也很严重。嘉靖三十九年(1560)后,倭寇由于在浙江受到沉重的打击,在福建的活动更加猖獗,一支筑巢于宁德城外海中的横屿(时人称夺命岛),另一支筑巢于福清的牛田,形势非常危急。
  嘉靖四十一年(1562),戚继光受命入闽剿倭,先后荡平横屿、牛田、林墩三大倭巢,随后回浙江补充兵员。戚继光刚离开后,倭寇就相互庆贺说:「戚老虎去,我们还怕什么!」活动又猖獗起来,攻占兴化府(今福建莆田)城,随后又据平海卫为巢。
  四十二年(1563),戚继光抵达福建,于平海卫大败倭寇。随后率军解仙游之围,灭山贼吴平于南澳,基本平息了东南沿海的倭患。


横屿之战
  横屿是宁德县东北的一个小岛,离岸约有十里,和大陆之间隔着浅滩。涨潮时,海水将岛屿与大陆分开;潮退后,又尽是泥淖。倭寇在岛上结下大营,修筑防御工事,侵占已达三年之久。戚继光为了渡过浅滩,命令士兵铺上干草,随着鼓声向前爬行。到达横屿岸边时,倭寇早已布成阵势,士兵们奋勇冲杀,放火焚烧倭巢,倭寇四处逃窜,明军乘胜追击,斩首三百四十八人,生擒二十九人。残余倭寇向海上逃命,被淹死六百多人。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过三个时辰。随后,戚继光进军牛田、林墩,铲除了福建的三大倭巢。


平海卫之战
  铲平福建三大倭寇后,戚继光回浙江补充兵员,倭寇又猖獗起来。嘉靖四十一年(1562)冬,倭寇六千人攻陷兴化府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次年二月,倭寇退出府城,据莆田东南的平海卫为巢。四月,戚继光率领一万多人到达福建。五月,福建巡抚谭纶命戚家军为中路,刘显为左翼,俞大猷为右翼,向平海卫发动总攻势。倭寇仓皇应战,戚家军用火器猛烈射击,倭寇战马受惊,乱跑乱窜,左右两翼乘势并进,倭寇大败,逃回许家大巢。明军进围敌巢,四面放火,倭寇或被烧死,或被杀死,逃窜者也多坠崖、蹈海而死,共被斩首二千二百一十人。


解仙游之围
  平海卫之战不久,又有大批倭寇陆续登陆。嘉靖四十二年(1563)十一月,倭寇约两万人围攻仙游,城内居民昼夜死守,双方伤亡都很严重。谭纶和戚继光统兵来救,驻扎于仙游城外二十里处,这时戚继光的部下只有六千人,敌我力量相差悬殊,不宜立即决战。次年一月,换防的军队到达,戚继光进行周密部署后,分道向仙游进军。当时倭寇结为四巢,分别盘据于东、南、西、北四门,中路军直冲倭寇南巢,其它各路配合作战,倭寇丢盔弃甲,全线崩溃,仙游之围得以解除。戚继光这次以寡敌众、大获全胜,体现了卓越的军事才能。


灭山贼吴平
  吴平是福建南部漳州诏安县梅岭人,他与倭寇勾结,招纳海盗、流氓一万多人,盘踞在梅岭一带。嘉靖四十四年(1565)春,戚继光攻占梅岭,吴平率部南逃,占据闽广交界的南澳岛,戚继光跟踪追击,将南澳岛封锁起来。十月,戚继光率军在龙眼沙登陆,命人散布劝降檄文,吴平党羽军心动摇,戚家军乘势进攻,大获全胜。吴平伤魂落魄,率领部下遁入森林。月底,戚继光与俞大猷合力进讨,吴平惨遭失败,仅率八百余人乘船逃脱。四十五年(1566),戚继光和俞大猷进剿吴平残部,吴平投海自杀,东南沿海的倭患基本平息。


惊人战绩
  台州花街之战:斩首308颗,生擒2名倭首,其余淹死和未割首的数目不详,牺牲陈文清等3人。白水洋战斗:我敌对比:1500对2000余,全歼2000多名倭寇,斩首344颗,生擒5名倭首,己方牺牲陈四等3人。长沙之战:消灭倭寇3000名。
  横屿岛渡海之战,消灭倭寇1000多名,斩首348颗,俘虏29名.牺牲陈文彪等13人。
  牛田之战:击溃数上万倭寇(包括假倭和真倭),斩首688颗,己方无一人牺牲。
  林墩之战:烧死和淹死倭寇3000名左右,斩首960颗,俘虏26人。己方阵亡90人。
  福清葛塘之:消灭300多名倭寇,斩首150多颗,牺牲20人。
  平海卫战斗:斩首2622颗,己方牺牲金渔等16人。
  仙游之战:击溃10000余名倭寇,杀死倭寇1000余,斩首498颗,生擒1名,己方牺牲童子明等24人。
  王仓坪战斗:击溃倭寇近万名,斩首177颗,己方无一人阵亡。
  蔡丕岭战斗:击溃倭寇7000余名,杀死1000多名,斩首160多颗.己方牺牲31人。


调镇蓟州
  东南沿海的倭患虽然平息了,但北边仍然存在鞑靼的威胁,为了加强北边的防务,朝廷决定调戚继光训练边兵。隆庆元年(1567)十二月,戚继光奉命北上,到京师不久,便上《请兵破虏四事疏》,提出自己的边防策略。但一些官员议论不休,纷进谗 言,戚继光结果被任命为禁军神机营副将。二年(1568)夏天,由于新任蓟辽保定总督谭纶的推荐,戚继光被任命为总理蓟州、昌平、辽东、保定之军务。当时坐镇蓟州的是总兵郭琥,戚继光来到后,权力不统一,诸将多不听命令。不久郭琥被调走,由戚继光单独负责蓟州防务,镇守蓟州、永平、山海关等处。


整顿边防
  戚继光到蓟镇后,将全部防区划分为十二路,上面设东、西协守,分管东西各路军队。他虽然全权负责蓟州一线的防务,但练兵主张却得不到朝廷的积极支持,于是将精力主要用到了防御工事上。他将旧城墙加高加厚,并修筑了大量空心敌台。敌台修成后,戚继光又设立车营,创立各兵种协同作战的战术。在此期间,因北方士兵纪律散漫,荀且偷安,戚继光请求调浙兵北上,得到朝廷同意。开始只调来浙兵三千,后增到九千,最后增至二万,成为守边的主力。通过戚继光的艰苦努力,北边防务有了很大的改观。


建立车营
  戚继光到蓟州后不久,即根据北方的地理条件,提出了车、骑、步三军配合作战的策略。敌台修筑完毕后,戚继光便建立七座车营,分别驻守建昌、遵化、昌平等地。每营有重车一百五十六辆,轻车二百五十六辆,步兵四千人,骑兵三千人;每车配备士兵二人,「佛朗机」炮两门。这种战车有八片可以折 叠的屏风,平时平放在车辕上,战时打开树立在一边,最边的两扇可以活动,供步兵出入。作战时,骑兵在前面阻挡敌人,战车在后面排成战斗队形;敌军逼近时,骑兵退入战车阵内,车上的士兵施放火器;火器的威力发出后,步兵从车后冲出;敌人攻势被挫后,骑兵又从车后出击。


抵御鞑靼
  戚继光镇守蓟州不久,俺答汗就放弃了骚扰政策,与明政府达成协议。明朝封俺答汗为顺义王,设立互市于大同、宣府等地,俺答汗则严禁诸部入边劫掠。不过,辽东的图们札萨克图汗(或称土蛮)还经常攻掠边境,朵颜部的董狐狸也不时和明军发生冲突。戚继光积极防御,多次击退董狐狸的进攻,使其保证不再攻扰边塞。万历七年(1579)冬,图们汗带领骑兵四万多人进犯辽东镇,辽东总兵李成梁坚壁清野,朝廷命戚继光出兵声援,图们汗见明军准备充分,只得空手退去。


罢归故里
  戚继光从东南抗倭到北镇蓟州,上司胡宗宪、谭纶、刘应节、梁梦龙,以及执政大臣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对他的工作都比较支持。尤其是张居正,常把那些作对的官员调开,甚至免除职务,所以戚继光能久镇北边,发挥所长。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病死,反对派群起攻击,戚继光也受到牵连。十一年(1583),戚继光被调往广东。 十三年(1585),戚继光被朝廷罢免官职,回到家乡登州。十五年十二月初八日(1588年1月5日),戚继光突然发病,与世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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