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林爪爪爱厚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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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要寂寞偿还。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才发现,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如是说:“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穷。”
也正是《百年孤独》这一部纵跨百年、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煌煌巨著,奠定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
这部20世纪屈指可数的经典文学巨著,融入神了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现实与虚幻,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当你面对如此一部史诗性的文学巨著,翻开书你会看到一代代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甚至还有一些有着相似名字的不同人物,对于初读者来说,《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情节千头万绪实属正常,读第一遍尚且还未能读懂。
笔者建议大家放松自己的心情去读它,不要去纠结这个人物是上一章节里的谁,不妨试着去随意翻翻,不求甚解又有何不可?
不过,这本小说想表达的,或许我在这里可以试着为你梳理~
笔者总结三点如下:
(1)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后的西方思潮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堕落,正是哥伦比亚,甚至是整个拉丁美洲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
(2)美洲反殖民战争的缩影:主人公“奥雷连诺上校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而上校在否定与自我否定,空虚与迷惘中失去了信仰和精神支柱。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碌碌无为的数年岁月。
(3)狭隘思想的沉重包袱:作家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形象丰满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所有人都显得很寂寞,用自己的方式想尽办法排遣寂寞,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寂寞。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可见,尽管小说中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也就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
在这个魔幻故事的百年中,涉及的人物多达七代,人物繁多,人物的名字都很长,而且多有雷同,布恩迪亚家族给新生儿起名,总是翻来覆去地“炒冷饭”。
要么叫他们“奥雷里亚诺”要么就是“何赛·阿尔卡蒂奥”,这里的阅读难度有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
“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
小说里有一个先知叫梅尔基亚德斯,他不仅为这个家族带来了文化、外来文明以及古老巫术,也在最开始就写下了这个家族的命运和结局“羊皮卷”。
早在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兄妹乱伦逃离原故土后,经历了瘟疫、洪灾、战乱。
从这里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亚当和夏娃的影子,仿佛是因偷食禁果被贬逐,为了智慧和欲望带来的快乐,而放弃了永生,并终生为欲望折磨和奔波。
这个神秘的家族有一个不可思议的诅咒:近亲结婚会生着长有猪尾巴的孩子。
尽管这个家族一直在努力躲避这个诅咒,但最终还是应验在后代身上。
书中这个奇怪的诅咒并不是空穴来风,它的原型很有可能是来自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悲剧:
“俄狄浦斯生父忒拜王拉伊奥斯从神谕中得知他长大后将会杀父娶母,因而用铁丝穿其脚踵,令一仆人把婴儿抛到荒郊野外。仆人怜惜他,把他送给科林斯的一个牧羊人。
科林斯国王因为没有儿子便收养了他。成年后,俄狄浦斯从神那里得知自己命中注定要杀父娶母时,他为躲避神示的厄运降临,就逃离了科林斯,因为他以为科林斯国王和王后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俄狄浦斯万万没想到正是这种刻意的躲避加速了他人生悲剧的步伐。他朝忒拜城走去,在逃离的路上俄狄浦斯受到了一伙路人的凌辱,一怒之下杀了四个人,其中就有他微服私访的亲生父亲。
不久后俄狄浦斯以其聪明才智被忒拜人民拥戴为王,并娶了前国王的王后——他的生母为妻,还和她生育了两个孩子。
后来,受俄狄浦斯统治的国家不断有灾祸与瘟疫,在寻找灾难肆虐的原因时,国王俄狄浦斯向神祇请示,最后在先知提瑞西阿斯的揭示下,俄狄浦斯才知道他是拉伊俄斯的儿子,终究应验了他之前杀父娶母的不幸命运。”
读完以后会觉得很狗血,但是客观来看,俄狄浦斯悲剧其实表现了偶然和必然的复杂关系,命运的“无常”、“无奈”都是人类无法去掌控的。
归根到底,不管是家族的诅咒还是俄狄浦斯悲剧,都阐述了西方神话中命运主宰一切的观点:我命由天不由我。
所以,当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在破解了“羊皮卷”之后,也明白了这是家族的宿命,这个家族百年来一直努力在摆脱被诅咒的宿命,最后发现跟命运对抗失败,即使垂死挣扎也无法摆脱宿命,仿佛一个闭合的轮回,从原点最后又回到原点。
百年孤独终究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小说中的男人们被权力欲和性爱困扰一生,男人天生心中充满熊熊燃烧的躁动和不安;
而女人们则被繁重的家务和爱情困扰一生,女人天生善于感性和妒忌,而那些没有被这些七情六欲拖累的人,又都早早撒手离世。
反观社会,这不也是大部分人的现状吗?
话说人类最初在炼金术中寻找知识,后来又在大航海中寻找财富,也正是大航海时代联通了全世界,不仅带来了知识、文明、科技、新思想,也让全球的政治体系和格局发生巨大的变化,读者在书中也不难发现这些情境。
所以人类自古从蛮荒到文明,从信仰上帝宗教到发展科技革命,人的本质和天性上并没太大的改变。
不是在渴求真理中两极分化,就是在追求情欲中飞蛾扑火,或者在排除异己的无数战争上消耗生命;
抑或是在反抗命运中悲哀绝望地呼天抢地,要么在反抗强权中不惜流血、以命相争,人类史上这种不屈服的精神不得不让人慨叹又心生悲悯。
马尔克斯仿佛给你生生泼下一盆冷水,你才发现,最后大家都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自黯然离去罢了。
所有人的一生只是孤独的旅程,众生芸芸,粉墨登场,皆只为完成一个早已写好的大剧本,最后的结果本身并没有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是那些转瞬即逝的过程。
比如:
“有时两人会一直默默坐到傍晚,面对着面,彼此凝视,在静谧中相爱,并不比当初在癫狂中相爱减色。”
其实书中有很多值得回味的金句,只不过单独摘出来,反而觉得失去了它的原汁原味,放在原著里面你才能深味其中的意蕴。
这就好比是一幅美丽的风景水彩画,我小心翼翼地把画上的小姑娘剪下来欣赏,怎么看都没有原来整体的美。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马尔克斯对他笔下布恩迪亚家族的这份“孤独”,却又赋予了深刻的同情和怜悯。
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孤独,就是因为缺乏爱。“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事实上,孤独,是马尔克斯创作的永恒主题,他笔下所有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无限孤独的。这大概是因为,马尔克斯将孤独当作了一个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个体,必然要经历的悲剧性命运吧。
《百年孤独》打破了我所幻想的美好,却又重新构建了一个丰盛的世界。
第一次邂逅它的时候,我读高一,当时觉得结局实在不可思议,兜兜转转还是躲不过命运的诅咒,结局的“长猪尾巴的男孩”让我印象深刻;
时隔8年,今天第二遍拜读这本小说,心中早已知道它的结局,读来却觉得悲凉,大概就是“年少不识愁滋味”吧,这一次《百年孤独》把一句话深深地刻进我的心里: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合上书,仿佛看见时间的洪流在滚滚向前,这一刻,我希望我记住在读研期间这本《百年孤独》的阅读体验,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铭记它带给我的心流。
既然人生来就是孤独的,那么,人的孤独不是因为寂寞,而是出于内心的精神需求,无关结果,只关过程。
既然孤独没有答案,那就让结局被风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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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ao584520
不知道有什么时候好经典的,就是一族人的迁徙与外面先进科技的不停尝试,没什么好孤独,而且还是百年
cutelulu造船ing
因为,大家都学着用
小左左
小说《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兴衰史,一部奇书,一个奇幻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伟大之处。它是一部史诗作品,让每个读者都会感到迷惘困惑,却又是那么意蕴深刻。正如作者马尔克斯所说,“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实现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所象征的正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对马贡多和布恩蒂亚家族百年轮回的描写,也是对拉丁美洲历史的深刻反思与批判。
《百年孤独》的叙事自始至终都在营造迷幻气氛,而且有两大象征主题贯穿其中——那就是轮回与孤独,时间的轮回与人们的孤独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在孤独中轮回,在轮回的孤独中又走向毁灭。
马尔克斯是一位具有强烈现代意识的作家,他站在现代人的高度去审视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纵观人类万千年来的发展史,我们人类不正是在进行着与前人同样的与命运的抗争,也同样陷在抗争—惩罚的轮回重复之中,只是面临的问题不同而已。在现代人看来,所谓“命运”不再是什么不可知的神秘力量,而是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利益与矛盾的结合体,它使人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斗争。尽管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的写作只是为他“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暇的文学归宿”,但纵观整部作品,无不体现着他对拉美民族精神和心理的发掘与批判,以及对人类原始意识和情感经验的体悟,充分表达了他对民族和人类命运深深的关切和痛苦的思考。
路上的小狗狗
加西亚·马尔克斯代表作,魔幻现实主义经典,翻开《百年孤独》这本书,开篇写的就是下面这段话。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是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一个即将被枪毙的人回忆过去,马孔多的历史通过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回忆被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的感受就像创世纪之初的伊甸园,那种纯净和广阔,一切都蕴含在即将发生之中。马尔克斯寥寥几句话就抓住了我的好奇心,读到这里你没有办法不继续读下去,因为随之而来的吉卜赛人和布恩迪亚家族先祖开拓创业的故事,充满了一种魔幻又虚无的力量。
用三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谈一下阅读这本书的经验和感受。为了防止被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名字绕晕,首先准备好一张白纸准备记录人物关系图。只要捋清楚了书中的人物关系图,这本书真正阅读起来很顺利。
小说一开始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时开始回忆过去的马孔多,势必要引入他在面对行刑队之前发生的事,以及他在面对行刑队之后发生的事。实际上作为布恩迪亚家族中的第二代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算是戏份最多的一位主角,而且属于他的故事也最为传奇。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人物,马尔克斯讲故事,一开始就跳过了按照时间延续的过程,跳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无法逃脱的命运上。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充满了一种宿命论的味道,他们的命运已经被那位神秘的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用梵文写在羊皮卷上了。这个古老家族的历史以及马孔多的历史,其实隐喻了拉丁美洲一百多年来的历史。
《百年孤独》深受余华、莫言那一代人的推崇,莫言更是因为模仿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而获得201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由此你就知道马尔克斯和他的作品《百年孤独》有多么伟大。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马尔克斯的故事把控能力很好,小说其实并没有很多插叙倒序一类的技术性叙述,基本上都是按照时间发展来推动,只要搞清楚书中的人物关系,这本书讲述的内容一目了然。
1982年,瑞典文学院认为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即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因而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不仅开篇就很经典,结束也很经典。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奥雷里亚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在马孔多即将被飓风带走的时候。
“他再次跳读去寻索自己死亡的日期和情形,但没等看到最后一行便已经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间房间,因为可以预料这座镜子之城——或蜃景之城——将在他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卷走,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够做到如《百年孤独》一般宏大经典,能够与之比拟的,在中国恐怕也只有《红楼梦》了。读完《百年孤独》再去读其他的文学小说,你会觉得其他书实在太过于平淡无奇,这也是为什么不建议大学之前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没有广泛的阅读积累作为基础,你的阅读范围几乎就会被这本书限制死了。读完这本书,不妨趁热打铁再去阅读一下马尔克斯的另一本经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是一刀,关注博书,博览群书。重拾阅读习惯,为生活埋下小小的信仰!
seongme
因为《百年孤独》确实非常的经典,马尔克斯也是个伟大的作家。
把现实描写的那么魔幻,就像不是发生在地球上的事情,像是人类在观察另外一种生物的特殊生活场景。那么的震撼,不可思议、荒诞有趣。
但是悲哀的是,现实远比描写的还要荒诞,可爱,看到最后,就会发现,其实我们就是那些被观察的生物,我们的生活就是这么荒诞。
这时候才发现,故事不只是有趣,还有莫名的悲伤,悲伤中无奈的自娱自乐,魔幻的不是文学作品,而是人们生活的实实在在的世界。
作者是只借神来之笔,妙手偶得,描写下了我们生存的样子。如同一面镜子,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现实,但又没人愿意承认镜子里的就是自己,所以把镜子里看到的说成是魔幻现实。
不想神化作者,但马尔克斯的确是用上帝视角描写了魔幻的现实,警醒着人们。不禁又想起了我国的一位伟大文学家曹雪芹的金句:“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一把辛酸泪,满纸荒唐言”。
yanan
“许多年以后,当…”
你只要知道这么地一句话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被当作文章的开始,你完全可以理解第一个写出这句式的人是多么地有才,他几乎统治了几百年的文学起笔式…
文明的土匪
因为他关注了人世间的困惑!打通了人鬼神之间的关联,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所能和不能,首次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描述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暝暝之中把人的一些能感觉到却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呈现出来了!以前的文学作品这种类型很少,不是浪漫就是现实主义,而马尔萨斯使这两类型之外,创造了新的文体和表现方式,当然可以被东西方一致推选为经典了。
isabella
yy_sabrina
LarryXuTong
stellamimi0723
sunwindyang
我认为这个问题问得非常有趣,因为自己正好是看过这本书,而且自己也认为这本书是非常经典的,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著名的作家,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的百年孤独是公认的经典。但是我认为他的开篇的经典并不是说它真的有多么经典,而是因为他整本书所透露出来的文化韵味,让他的开篇成为了经典。
所以说因为有内容才能够让他在开篇成为经典,如果没有内容的话,即使他的开篇写的再怎样的好,始终是虚无的,没有实质的一个内涵。其实我认为他的开篇本身还是比较好的,简洁有力能够很好的带入到小说的叙述当中,这一点是非常好的。而且读百年孤独话你会被其中的一个个神奇的一个叙述所吸引,这比其他书读起来都更有有趣,我认为这也是他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