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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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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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ing_w

guling_w

我要说我没看懂这书,是不是会被嘲笑死?

天秤兔

天秤兔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开篇的第一句话“许多年之后”,讲的是未来时间发生的事情,有一个事件发生,有一个上校将被执行死刑,这是小说的一种预叙的手法。但小说第一句的真正叙事动机是引出童年见识冰块的情节,叙述的又是过去的事情。所以我们可以感受到叙事者有个讲故事的“现在”时刻,而这个“现在”时刻是一种虚拟性的“现在”。

因此,这个开篇之所以精彩绝伦,是因为作者选择了一个不确定的现在,既能指向未来,又能回溯过去,一下子就把时间的三个维度都包容在小说的第一句话中了。这并不是玩弄叙事技巧,而是服务于《百年孤独》的主题。只有这样一个开头,才能显示出小说中写的马孔多小镇以及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沧桑感,甚至写出整个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纵深感和连绵感。有研究者专门指出这是一种“既可以顾后,又能瞻前的循环往返的叙事形式。”

百年孤独》引进中国后,马尔克斯的这种叙事技巧震撼了无数作家,也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在中国,莫言、余华、苏童、格非、陈忠实、韩少功等作家,或多或少都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举2个例子,大家看一下,能不能读出一些马尔克斯的影子。

余华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莫言《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大家可以自己找找。马尔克斯的这一经典开头不仅影响了中国的作家,也影响了世界上无数的作家,他的魔幻现实主义让无数作者不断提起,重复模仿还乐此不疲。

viviansitb

viviansitb

的确经典。忠实先生的《白鹿原》,开篇方式与之相似,有可能真是受其影响。我看白鹿原的时候,总觉得这是个遗憾。个人观点。

唐僧

唐僧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

这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经典开场白,其伟大之处在于他创造了一种近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

bilinyun

bilinyun

在5年前,本人就很有幸买过这篇巨著来品读,《百年孤独》被誉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开篇短短42个字,却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3种时空概念,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总之,这本书很值得一读,也是世界文学经典,需要仔细品读,慢慢消化吸收。

吃货走中国

吃货走中国

我觉得作者把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孤独通过这几代人生活表现出来了,

Hovey_Huo

Hovey_Huo

因为多数人需要背诵一个开头,然后出来说自己是百年孤独的读者

时光是影子的眼

时光是影子的眼

04年一位妹子在我生日的时候给了我一本百年孤独,脑短路还收下了。——多大仇多大恨啊,当年只有英文版,她是拜托他舅舅在国外买的英文版。我当年也是一学痴,开始了坐马桶一手英文原版一手文曲星,这样猜着读的生活一发而不可收拾。百年孤独完了之后,红与黑,基督山伯爵……原版比译本有味道多了,于是又复习了一次百年孤独。不知道那妹子知道这些后怎么想。

lipeihao

lipeihao

怎么说呢。我不知道别人的想法,就我自己而言来谈谈这个问题。

百年孤独是公认的经典,我觉得它的魅力就是创造了一个非同一般的世界。那里的人在和外界接触之前,不会死,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它就像一个世外桃源一样。这个世界的领导者可以说就是这个延续了百年孤独基因的家族。家族的兴盛就是这个世界的兴盛,家族的破灭就是这个世界的毁灭。它以小见大,以一家之得失反应了一个世界的巨变。就这点来说我觉得很厉害。

再说百年孤独里不知道为什么,读的时候,觉得它每一个字都有很深重的孤独气息。我记得我是用了一个中午把它读完的。读完以后被书里那种日益浓重的孤独气息深深感染。

不光是作为主角的百年家族还是那些故事里穿插的小人物,每一个形象都深刻饱满。

而且强烈的魔幻色彩非常吸引人。

我觉得这些大概就是原因吧。

emma636

emma636

说实话我没看懂,被人名搞糊涂了,都乱了,所以没有觉的它多经典~~~

萧逸

萧逸

恰遇到颇想言说的题目,看过众位答友的解读心生佩服。笔者也略说一二,供题主参考。

时间维度

这一点有些答友已提到,只是想再多说些。《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给人印象深刻,成为经典,正在于它隐含的时间维度。按马尔克斯自己的说法,这部作品他构思了15年,但一直不知该如何写第一句话。他称,写第一句话比整部作品还要费时,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决定着整部作品的风格与结构,甚至它的长短。很多作品因为一个精彩的开头而成为经典,例如卡夫卡的《变形记》,狄更斯的《双城记》。马尔克斯在一次旅途中突然获得感悟:原来,“我”应该像外祖母讲故事那样来叙述这部历史。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不仅展开小说的初始情节,而且容纳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间维度。任何一个作家在写作时都会设定一个时间作为“现在”,这个“现在”不必是具体的某个时间,可以是一种虚拟的“现在”。“许多年以后”是未来,作者在讲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是预叙手法。又讲童年回忆,是过去,在讲过去那个遥远的下午的事情。这一句话一下子把时间三维度包含进去,短短的字数与深刻时空转换之间形成张力,产生生命体悟的深刻内涵,给人已星辰物换的沧桑感。同时这句话服务于《百年孤独》的总主题。先言“未来”,回溯“过去”,隐含“现在”,这形成一时间循环,封闭圆圈。

时间循环

现代时间观念是不可逆的直线型,由过去指向未来,充满着乐观主义与现代理性,是进步的观念。而开篇第一句话确是循环的时间观,史前社会的特点是时间的循环,如此便消解了紧张的快步的一味向前的维度,将读者带到缓慢的回味的生命周期的循环维度。这样循环的时间,表达了对一个持久的深处记忆渴望再现的希望。中国人自原始便有着“天人合一”的生命体悟,顺应四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夏秋冬,轮回养息。这种古老积淀而充满宇宙生命观的时间轮转,使得中国人对《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更为敏感,更为多思。对于生命醇厚的追求,只有在对过去的回味,对未来的远望,对现下的观审如此时间循环中得以实现,而单向度的时间会削弱生命的厚度。

诚如答友所言,中国诗词中有很多时空转移,以今思古的句子,如李商隐的《锦瑟》,李煜的《虞美人》,纳兰容若的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等等。中国人温和中庸的审美心态,更偏喜“哀而不伤”的事物,更爱对生命留恋怅惘的回味,因而对《百年孤独》首句更多感叹。

以上个人观点望对题主有所帮助,欢迎各位答友补充,若觉此文读后有所获益,还望不吝点赞。感谢阅读!

hellen1027

hellen1027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rain_chen

rain_chen

因为我就记住了这开头一段,后面的全搞乱了

simolily

simolily

百年孤独》无疑是一本好书,但一般人不容易读得进去,建议看同一作者的另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

雨萱儿

雨萱儿

百年孤独》这一本书,被很多人称为公认的经典。

这一本书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所创作的一个长篇小说,至今都被很多人奉为经典。

这一部小说有一些偏神话色彩,是描写了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在这个小镇上,有许多人形形色色,有着不同的一个人生。

这是一个非常安逸的小镇,它与外界最初是隔离的,里面的人并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的世界,也不愿意走出来,还是因为一次意外的发现。

因为故事的一个女主人在寻找自己儿子的时候,带回来外面世界的人,从此这个小镇就更加的精彩了。

因为时常有外面的人到这个小镇上贩卖自己的货物,也教会了他们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了解了更先进的现代化的设备。

但是正如同《百年孤独》这个书名一样,看似繁华的小镇上,大多数人的身上却有着不一样的孤独。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老吉普赛人打算留在镇上,但他的确一度死去,但是难以忍受孤独又重返人世。

有一个人是老吉普赛人,他叫梅尔基亚德斯,他最初是来到这个镇子上面贩卖物品,后来老去的时候打算长期的留在镇子上面。

我们读这一本书的时候,其实并非是书里面有多少轰轰烈烈的情节,而是在平淡的时候,我们感受到书里面的自己。

我们经历过岁月之后,似乎才明白孤独是我们人生最终的一个归宿,所有人都会在孤独中老去,都会在孤独中死去。

在这无限奔波忙碌的一生中,我们希望自己的灵魂有一个牺牲之处,而《百年孤独》这本书也让我们或多或少的找到了自己孤独的影子。

趙_小_濤

趙_小_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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