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的小说使刀,金庸的使剑
金庸的雨历史结合较好,古龙的基本没什么历史背景
金庸的主人公都相当的叛逆,古龙的则比较忧郁
o(∩_∩)o...,自己的总结啦,我也很爱武侠的
金小Uknowxi
古龙的小说使刀,金庸的使剑
金庸的雨历史结合较好,古龙的基本没什么历史背景
金庸的主人公都相当的叛逆,古龙的则比较忧郁
o(∩_∩)o...,自己的总结啦,我也很爱武侠的
山佬
独自美好
OK-AJ
科学幻想小说(英语:Science Fiction),简称科幻小说(英语:Sci-Fi),主要描写想象的科学或技术对社会或个人的影响的虚构性文学作品。 科幻小说是西方近代文学的一种新体裁。它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人们已知的世界上,但它的基础是有关人类或宇宙起源的某种设想,有关科技领域(包括假设性的科技领域)的某种虚构出来的新发现。
其实就是就是属于一种想象小说,但是它要求遵循客观真理,想象要有根有据。
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微型小说
微型小说要求要短小精悍,情节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意味悠长,引人深思
wls
纯手打希望采纳啊!
他们的书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现在看来,还是意犹未尽。金庸细腻,古龙豪放。
跟他们生活的环境有关,金庸富裕,古龙穷点,看他们写吃的就能看出来,
古龙来回也就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而金庸的小说中,凡是讲到吃的地方都毫不马虎,什么场合吃什么菜,直让人看得垂涎欲滴。
金庸直接取来历史人物和事件敷衍成武侠小说,其历史人物、事件,金
庸写来煞有介事,常能以假乱寞。对历史进行了再认识、再评价,从作
品含有的历史厚度而论,金庸其写作技巧相当高明。注重于对历史的反思,回顾。
古龙刚开始写书还模仿金庸呢!
古龙的小说抛开历史背景,不受任何拘束,而凭感性笔触,直探现实人生
。古龙的小说不是注重于对历史的反思,回顾,而是着重在对现实人生的感受
。现代人的情感、观念,使古龙武侠小说意境开阔、深沉。
个人更喜欢看古龙多一点,他对人性的解释我很赞同,也很喜欢。
蹦跶蹦跶
金庸先生精通中国史学,他的小说风格奇幻,他也是佛学的精通者,在{天龙八部}中多次出现关于佛教的典故。
他想象力丰富,塑造了中国武侠史中的经典英雄形象,他们大多没有缺点,这也是他小说中的弊端。
古龙小说悬疑百出,引人入胜。他所塑造的人物英气逼人个性十足,但他的小说背景不太分明,而且他对情感描写不太擅长。
总的来说两人各有千秋。
yammy
科学幻想小说(英语:Science
Fiction),简称科幻小说(英语:Sci-Fi),主要描写想象的科学或技术对社会或个人的影响的虚构性文学作品。
科幻小说是西方近代文学的一种新体裁。它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人们已知的世界上,但它的基础是有关人类或宇宙起源的某种设想,有关科技领域(包括假设性的科技领域)的某种虚构出来的新发现。
其实就是就是属于一种想象小说,但是它要求遵循客观真理,想象要有根有据。
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微型小说
微型小说要求要短小精悍,情节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意味悠长,引人深思
优的良士
小说由字数的多少,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小小说。人们通常把一千字之内的小说称为小小说 又叫微型小说。一千字到一万字的小说称为短篇小说,一万字到十万字的小说称为中篇小说,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小说。这只是就字数而言的!
小小说,有人说它属于短篇小说的一个分支;有人说,它不属于短篇小说的分支,是作为独立的小况品种与长篇、中篇、短篇小说平列的一种新样式。作家汪曾祺在小小说是什么一文中曾指出:“短篇小说的一般素质,小小说是应该具备的。小小说和短篇小说在本质上既相近,又有所区别。大体上讲,短篇小说散文的成份更多一些,而小小说则应有更多的诗的成份.小小说是短篇小说和诗杂交出来的一个新品种。它不能有叙事诗那样的恢宏,也不如抒情诗有那样强的音乐性。它可以说是用散文写的比叙事诗更为空灵,较抒情诗更具情节性的那么一种东西。它又不是散文诗,因为它毕竟还是小说。”这一段话,对我们认识什么是小小说具有启发意义。小小说与短篇小说相比.它的篇幅更短,故事更简单,它多取材于生活的一瞬间、一插曲、一场景、一镜头.反映人物在一件事或一个场景中的片断行动.勾勒出人物精神面貌,揭示出气个道理。
Thankstar
沧海
阿城,出生于1949年清明节。十二三岁时就已遍览曹雪芹、罗贯中、施耐庵、托尔斯、巴尔扎克、陀斯妥耶夫斯基、雨果等中外文学名著。中学未读完,“文化大革命”开始,去山西农村插队,此时开始习画。为到草原写生,转往内蒙,而后去云南建设兵团农场落户。在云南时,与著名画家范曾结识,两人超过“代沟”而成莫逆之交。文革”后,经范曾推荐,世界图书编辑部破格录用阿城,作者重返北京。
1979年,阿城曾协助父亲钟惦棐先生撰写《电影美学》。从马克思的《资本论》、黑格尔《美学》到中国的《易经》、儒学、道家、禅宗,古今中外、天文地理,阿城在与父亲的切磋研讨、耳濡目染中,博古通今,为其此后创作风格的形成进一步奠定基础。阿城于1984年开始创作。在处女作《棋王》中,阿城表现出自己的哲学:“普遍认为很苦的知青生活,在生活水准低下的贫民阶层看来,也许是物质上升了一级呢!另外就是普通人的‘英雄’行为常常是历史的缩影。那些普通人在一种被迫的情况下,焕发出一定的光彩。之后,普通人又复归为普通人,并且常常被自己有过的行为所惊吓,因此,从个人来说,常常是从零开始,复归为零,而历史由此便进一步。”小说一发,便震惊文坛,先后获 1984年福建中短篇小说选刊评选优秀作品奖和第三届全国秀中篇小说奖。此后又有作品接连问世,并写有杂论文化制约着人类。其作品集《棋王》,由作家出版社作为“文学新星丛书第一辑”出,共包括三个中篇《棋》、《树王》、《孩子王》和六个短篇会餐、树桩、周转、卧铺、《傻子》和《迷路》。
原贴:当代作家阿城文章风格特点
janby
熵胤
张爱玲的文字让你得到视觉享受的同时,又不自觉地会有一种触及灵魂的痛意。她能在自己的作品中,将情与理相互融汇贯通。既有将自我全然投入其中的内心体验,同时又保持了超然的——有时是冷峻的,甚至是冷酷的。同时张爱玲对人性也有自己独到和稳定地把握,技巧方面也都相当圆熟,文字则更趋于化境。
原贴:张爱玲小说的风格特点?
IvyS
萄汁妖妖
第一,金庸的人物刻画,轻表面、重实在,没有正面的长篇大论的描写,却依然塑造出一个个精彩绝伦的形象,香香公主、黄蓉、小龙女、张无忌、令狐冲„„举不胜举,甚至梅超风蓬头垢面的长发也会被人用来做形容词。如描写小龙女的“杨过抬起头来,只见一只白玉般的纤手掀开帷幕,走进一个少女来。那少女披着一袭轻纱般的白衣,犹似身在烟中雾里,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只是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显得苍白异常。”看了这一段,估计大家心里便有了一个模糊的神仙般的小龙女。
第二,金庸小说的结构艺术,大有大的宏伟,小有小的玲珑,大小均宜。传统的章回体小说有一个固定的秩序,按着时间、按着帝国的秩序,讲究一个社会逻辑。而五四以后,西方文学架构的手法深入了中国文学的创作,倒叙、插叙、省略或者将之融合交叉的手法都出现在小说里,并在金庸小说中达到一个高峰。比如射雕三部曲的宏大、《越女剑》的小巧。《天龙八部》中有三个男主人公,一开始是段誉的故事,不知不觉转入了乔峰的故事,然后又变成虚竹的故事,篇幅都很长,最后三兄弟结拜,三个故事交融到一起。一般的武侠小说总会贯穿着的一条感情线,而金庸小说往往其他的结构特色,乔峰的身世问题,一个丐帮版主忽然成了契丹人,在乔峰探究自己身世的一系列事件中,他找到谁,谁就被提前杀了,留下的线索还是直指他的?这便是侦探小说的构造。
第三,金庸小说的语言艺术,通俗,浅显,流畅,灵活生动。金庸小说的语言是非常值得推崇的,他在各种语言中努力找着一个平衡点,用一句话概括便是“浑然不可句摘”。严家炎先生曾指出“金庸小说的语言是传统小说和新文学的结合,兼容两方面的长处,通俗而简练,传神而又优美。”金庸语言不仅借助白描和心理刻画,还常随心所欲地运用各种修饰手法。《雪山飞狐》中描写胡一刀夫妇的那句话:“这一男一女啊,打个比方,那就是貂禅嫁给了张飞„„”在这里,人物形象借助语言的勾勒而显得如鱼得水,它唤起的想像与联想让读者再也抹不去对这一对夫妻的记忆。
金庸的小说风格,比较阳刚,除了“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属于非常另类之外,其他角色,无论正邪,都有一股子很刚强的气质。女性角色虽然写得色彩斑斓,个性丰富,但一般处于陪村的地位。笔锋上,金庸有明写,有暗藏。绝对不把人物心理写透,让读者自己去猜测去想,是比较典型的东方小说的笔法。金庸的小说结构宏伟,大气磅礴,挥洒自如。人物、历史、武功、情节交错有致,人物情节之中,融合了很多中国古代儒、道、释的思想,武打场面精彩纷呈、瑰丽无比,因此逐步被看成新派武打的掌门人。不少小说也被一次次拍成了电视系列剧。当年梁羽生比较自己和金庸,说金庸是“洋才子”,其实从金庸小说来看,他的中国风还是占了主导地位,思想上,金庸小说人物中,不少最后以出家了结冤孽,这是非常典型中国士子的心态。金庸的一些西风写法不占主要地位。其实他的一些西派文字风格,只是为了更加迎合当代读者的口味。
pinky
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本人最钟爱的作品,[4]也是首次全面体现作家的思想倾向和纯熟技巧的作品。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扛鼎之作,是备受推崇的南方文学杰作;作为一部复线结构的纯意识流小说,是广受好评的现代文学经典。
书名出典于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主人公麦克白的著名独白:“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5]的确,小说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了这种痴人说梦式的喧嚣和混乱,体现了美国南方没落世家中人生的无意义和深刻的精神危机。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年、约克纳帕塔法县杰斐逊镇一个姓康普生的南方世家。这个家族曾经显赫一时,祖上出过州长和将军,广有田地,黑奴成群。但是南北战争之后,家族渐趋没落,只余下一幢破败的家宅以及一户黑人佣人,连长子上大学、女儿办婚宴也要卖了最后的田地才能应付。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只知道缅怀过去,发表空论,成天借酒浇愁,致使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一败涂地,最后酒精中毒而死。康普生太太念念不忘自己的南方闺秀身份,她精神抑郁、无病呻吟、自私乖僻,极度地以自我为中心。长子昆丁生性懦弱、多愁善感,怀着对妹妹的病态之爱,19岁时在哈佛大学投河自尽。女儿凯蒂富于生命力,性格开放,由于未婚先孕,便与一位银行家结婚以掩人耳目,被丈夫发觉后撵回娘家,却又不为思想保守的家庭所容,只好将私生女小昆丁寄养在父母家里,漂泊异乡以出卖色相为生。次子杰生没有享受到分毫遗产,中学毕业后便做了办事员,进银行工作的美梦也因姐姐的离婚丑闻而归于破灭,他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钱如命,用种种手段敲诈凯蒂,虐待小昆丁,侵吞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小儿子班吉纯洁善良,可惜是个白痴,33岁却只有一个3岁孩子的智力水平,因为试图强奸邻居女孩,被做了阉割手术。小昆丁在冷漠无望的环境中长大,17岁时偷了舅舅杰生的不义之财,跟一个劣迹斑斑的流浪艺人私奔。[6]家庭中唯一的亮色来自黑人女佣迪尔西,她是康普生太太出嫁时带过来的家奴,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不仅担负起家务重任,还一直保护着班吉、凯蒂、小昆丁等人免受杰生的伤害。
整部小说由四部分组成,各部分叙述者不同,所以又被称为:“班吉部分”、“昆丁部分”、“杰生部分”和“迪尔西部分”。
第一部分是“班吉部分”,正式标题为“1928年4月7日”。这一天是班吉的33岁生日,迪尔西的小外孙带他到外面去玩。这一天的见闻与回忆,构成此部分的主要内容。由于班吉没有时间观念,过去与现在了无界限,所以他的意识流狂杂混乱,成为一个典型的“愚人所讲的故事”。在他回忆的15个场景和几十个断片中,能够依稀拼凑出童年的圣诞节、凯蒂的婚礼、祖母的去世、父亲的去世、昆丁的自杀等家族重要事件。在班吉的世界里,姐姐凯蒂处于不可替代的中心位置,因为凯蒂真正地关心他、呵护他,所以他依赖凯蒂、崇拜凯蒂,为凯蒂的失身而痛哭,为凯蒂的出走而难过。
第二部分是“昆丁部分”,标题为“1910年6月2日”。这是昆丁自杀的那一天。清早,在哈佛的寝室里,他被手表的滴答声弄醒。在砸碎手表、打好行李、写好遗书之后,他乘电车横穿波士顿。这一天他遭遇很多事——购买自沉用的熨斗、被误认为诱拐犯而遭逮捕、被朋友保释、与朋友打架,不过主宰他思想的,是对妹妹凯蒂的耿耿于怀。他回忆起与凯蒂丈夫和情人的两次不愉快的会面,心绪复杂。昆丁对凯蒂充满一种不正常的爱怜,既为凯蒂的有辱门风而愤怒,又因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沮丧。到晚上,昆丁投水自尽。因为昆丁处于高度亢奋状态,所以他的内心独白时而紧张,时而涣散。作为大学生所具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和哲理性体悟,与精神恍惚状态的梦呓和种种潜意识活动一道,构成一股复杂的意识流。
第三部分是“杰生部分”,标题为“1928年4月6日”。这是杰生暴跳如雷的一天,种种不如意接踵而至,包括小昆丁逃学并且与流浪艺人交往;凯蒂来信问及寄给小昆丁的钱;收到情妇来信;还有错过了在股票上赚钱的机会。杰生痛楚地回忆着家人是如何对不起自己,他对凯蒂母女充满着怨毒心理。在饭桌上,他冷酷地暗示母亲,应该把班吉送进疯人院、把小昆丁送进妓院。杰生虽然工于心计、富于逻辑,但同时他又是偏执狂和虐待狂,经常发作头痛病,这使他的叙述也有混乱的一面,特别是其自我表白和辩解,反而使他的扭曲心态暴露无遗。
第四部分是“迪尔西部分”,标题为“1928年4月8日”,改用第三人称叙述。这天是复活节,早晨,杰生发现小昆丁偷了他的7000元存款逃跑了,于是气急败坏地报警。但因为这些钱的大部分是他克扣的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无法向警察解释钱款来源,因此只能自己四处找寻,怎奈毫无结果。女佣迪尔西忙完家务,带着家人和班吉去黑人礼拜堂做了复活节礼拜。这一部分采用传统的叙事角度,补充了前三部分没有交代清楚的情节。迪尔西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目睹了康普生家族的兴衰。同时,她的忠诚、仁爱与忍耐,与前三个叙述者的病态性格形成鲜明对照。
《喧哗与骚动》通过康普生一家的没落,为南方传统和贵族精神谱写了一曲挽歌。“南方骑士”昆丁对老南方传统恋恋不舍,不过,他虽然保留了贵族式的骄傲,却缺乏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最终以自杀的方式逃避现实。杰生顺应潮流,完全抛弃了贵族价值体系,却同时丧失了人性,那种资产者的实利主义和市侩精神,残忍、自私得令人发指。班吉的思想纯真得像一面镜子,但是没有思考的能力,只不过是一个无法自理的善良的白痴。凯蒂曾经天真活泼,充满活力,然而后来失足堕落,彻底摧毁了南方淑女形象。一家人的手足相残,更是破坏了南方重视家庭与亲情的传统。在福克纳笔下,老南方已经彻底解体,新南方却又异化充斥,在绝望之中,唯有正直、善良、乐观的劳动者迪尔西,体现出人性复活的人道主义理想,那也正是南方的希望所在。
《喧哗与骚动》颠覆了平铺直叙的传统叙事模式,其艺术风格的创新一直为人所称道。
小说构思巧妙,结构奇特。福克纳曾说,“这是一个美丽而悲惨的姑娘的故事”,凯蒂实为小说的中心人物。作者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处理方式,通过其他人物对主人公的看法与回忆,塑造出更为饱满和立体的人物形象。福克纳相信:“间接叙述能更加饱含激情;最高明的办法,莫若表现树枝的姿态与阴影,而让心灵去创造那棵树。”作品从四个不同的侧面,展现出凯蒂的“姿态与阴影”,并给了读者充分的想象空间来“创造”出自己心目中的主人公形象。这种从不同人物视角讲述同一个故事的手法,也叫“对位式结构”。
在小说中,福克纳纯熟地运用了意识流手法。作品除了第四部分运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外,其他三部分皆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叙事方法。三兄弟的意识流活动各有特色,不仅能够体现白痴、精神崩溃者、偏执狂与虐待狂不同的心理状态和语言特色,更能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探索他们的意识与潜意识动机,借此塑造人物性格。福克纳对意识流手法的运用,堪与爱尔兰意识流大师乔伊斯媲美。
从叙事角度看,小说时空倒置,寓意深刻。全书四部分的叙述时间分别为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不仅如此,人物在内心独白中不断陷入回忆,而且回忆中还有回忆,班吉部分中由现在返回过去的时空切换大约有100次,昆丁部分大约有200次。在此,时序的颠倒有着深刻的含义。书中的人物觉得时间是一种与人为敌的力量,他们始终在与时间搏斗,这种搏斗体现了康普生家族无力抗拒历史进程的悲剧。萨特曾经指出《喧哗与骚动》是一本关于时间的书,[7]福克纳对时间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南方文化的“回忆”特质,即对现实的失望、以及从昔日旧梦中觅得安慰的期望。此外,作品吸引读者去寻找叙述线索、重建时间顺序,客观上也提高了读者的参与程度、加强了小说的效果。
福克纳经常使作品的故事、人物、结构与人们熟知的某一典故大体平行,使作品在神话原型这一参照系前得以突破具体内容的限制,从而获得一种超越时空的意义。在《喧哗与骚动》中,故事和结构以基督受难周为原型。1928年的三个日期,恰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1910年昆丁自杀的那个日期,又恰是“圣体节”的第八天。作品与原型既有对应关系、也有反讽关系。比如,复活节前夕是基督下界拯救人类的日子,可怜的班吉正需要拯救;复活节那天小昆丁的出走,与基督临死留下的箴言“你们要彼此相爱”形成鲜明对立;圣体节是供奉耶稣圣体的节日,昆丁在潜意识中把自己当作耶稣、设法对妹妹的堕落进行救赎,但是他所能奉献的,不过是自己凡人的生命;小说结尾黑人教堂里复活节礼拜的场景,也与主题相呼应,颇为耐人寻味。
最后,小说的语言别具一格。福克纳的文体风格植根于南方文学传统——演说体散文,并善于运用南方方言,尽管这种口语风格有时不符合书面语的严谨规则,但是生动形象。福克纳小说中的句子也不同凡响,似乎作者要把一切都塞进一个句子中去,所以叠床架屋、宛若迷宫,无法进行传统的语法分析。
邪恶的烁烁
德德乐维奇
茅盾的“社会剖析小说”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分析社会生活,但同时又是从生活出发,通过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来反映现实,通过生活本身引出历史的结论。例如:《子夜》的时代背景是一九三○年春末夏初,主人公吴荪甫雄心勃勃地企图发展民族工业,但这理想在半殖民地现实面前迅速地被碰得粉碎,转瞬之间便破了产,把自己的产业出卖给外国了。吴荪甫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典型,他的悲剧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共同悲剧。吴荪甫的形象包含着巨大的社会历史内容,他的命运代表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命运。《子夜》对此描写得肌理稠密,严丝合缝,正是社会剖析小说的重大特色,表现了作家对半殖民地社会了解、剖析的深刻性。文学史界近年来公认茅盾是中国社会剖析派小说的坛主。这一派来源于19世纪法国、俄国现实主义小说,又同中国古典世态小说两相结合。从《霜叶红似二月花》的“续稿”里可以看得分明。这部写于七十年代并未经最后修饰的草稿,巴尔札克、托尔斯泰式的叙事,精细的环境与人物服饰描摹所流露的旧说部的笔趣,是再明显不过了。茅盾代表整整一代的小说,直至八十年代现代派先锋小说兴起,一种更偏于个人内心的新一代叙事风行于世。这并不奇怪,茅盾在本世纪绝大部分时间所充任的,也是这种“新兴”作家的角色。绕开茅盾是不成的,试图把一个大作家推崇到不可逾越的地步,同样不成。另外,每一代的文学承传是“积累”式的,下一代如果只对上一代“狂轰乱炸”,采用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的“阿Q”方式,到头来你会发现手中仅剩熊瞎子劈的一穗苞米,我们永远要为获得现代知识的ABC 而缴纳昂贵的“学费”。实际上,后现代派的作品与评论,并没有把现代派的一切都扫荡干净呀!现代派对写实派也不像人们想的是扫地出门。我们今天读一些青年作家的新作,在感到它们“寓言”式结构的同时,会觉得故事、环境、人物这些小说的基本因素仍然活泼泼地存在着,它们只会变形,而不会彻底消失。茅盾小说的意义正在这里。
希希则天
好开阔的问题啊……
首先我们来看他们笔下的人物:
1.金庸的主角都是大侠,具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意境;而古龙的主角基本是都是浪荡子,实在是逍遥自在……
2.金庸的主角出生都是逐步成长,武功开始并不是很高,都是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一代高手;而古龙的主角,基本上都和“孙悟空”一样,或者你一开始不知道,到最后才知道谁是谁(阿飞——白飞飞之子……)。武功也是尽在不言中,谁也不知道李寻欢怎么出刀的。只看见别人喉咙上已经钉上了一把飞刀。而金庸的呢?比如降龙十八掌,就巧妙运用了《易经》,不仅是声香味俱全,用我看过的一句话说“外加奉送菜谱”。
3.金庸的主角都是大智若愚,而古龙就喜欢利用西方的福尔摩斯的侦探学,各个都是聪明绝顶。
4.金庸笔下的女子,爱牺牲,可以为了爱情不顾一切;而古龙笔下的女子要不就各个是蛇蝎心肠(强烈怀疑是否对我们女子有歧视……),要不就各个温柔可人(完全是两种极端)。
5.金庸笔下的女子聪明绝顶,比男子要聪明许多(黄蓉、赵敏、霍青桐……)。而古龙笔下女子要不就是武功平平,要不就是最大BOSS(水母、石观音、上官小仙、林仙儿……)。
6.最后我们看看武打场面:金庸喜欢把如何制敌胜敌一招一式、一板一眼正面描写出来;可是古龙不同,他喜欢运用侧面描写,漫天杀气开始,过程和结果还是靠别人口述……
我们再看看其他一些方面:
1.线索:任何故事都有个线索,为了什么而什么。金庸基本上是:神兵利器、武功秘籍、藏宝图……古龙的大都是因为一个奇案或者是一个阴谋而开始,等水落石出了,一切也就结束了。
2.金庸是一个善于描写经典场面的高手:郭靖带兵攻打大金、杨过在襄阳决战金轮法王、张无忌一人在光明顶决战六大门派、赵敏将六大门派围剿、令狐冲遇到任盈盈、韦小宝油嘴滑舌骗遍天下……古龙比较喜欢出其不意地让你吓个大跳:某某某被抓去了,然后BOSS大笑,以为计谋得逞,看得我们心惊,然后某某某指认出谁是BOSS,然后就出现下面的话:“你什么时候知道是我?”然后一点一滴揭开迷雾……“你来了”、“我来了”、“你的刀呢?”、“刀在”,然后貌似“手中无刀、心中有刀”的话出现……
时间问题,就这么多了。欢迎大家补充……
yangyang0821_7
原贴:李白诗歌风格特点
安可仔
原贴:李白诗歌风格特点
iloveginger
原贴:李白诗歌风格特点
摄影狗·拓拔鸿
原贴:李白诗歌风格特点
天野来风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式小说的起源与特点?
尹微vivian
“革命历史小说”的写作高潮出现于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之交。对于“革命历史小说”,洪子诚曾作出过这样的界定:“在50至70年代,说到现代中国的‘历史’,指的大致是‘革命历史’;而‘革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指中共领导的革命斗争。鉴于这种情形,80年代有的研究者提出了‘革命历史小说’的概念,指出这一‘文学史’命名所指称的作品,是‘在既定的意识形态的规限内,讲述既定的历史题材,以达成既定的意识形态目的’。它主要讲述‘革命’的起源的故事,讲述革命在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之后,如何最终走向胜利。”说到底,“革命历史小说”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呈示表现革命历史的时候凸显出了一种相当突出的意识形态色彩。这样,一个必然会出现的问题便是历史事实与意识形态的冲突问题。在那样一种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中,二者冲突的结果却又必然是以对历史事实的更改或重写而迁就适应意识形态的要求。
革命历史小说作家们,通过再现历史场景,即类似于对革命历史过程的纪实性记录,以肯定革命的正确性。这种小说大多是二元对立模式。其历史观就是把社会历史演进看做是好与坏、善与恶、光明与黑暗、革命与反动等这一系列截然对立的力量之间的较量。大写革命者、斗争者的英雄主义、道德情感等以推崇传统道德,使之具有震撼人心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同时也有较大篇幅书写反面人物的侵略行为和野蛮表现,以肯定革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革命历史小说注重文学的工具性,服务性,强制其承担起“文学艺术为政治服务”的重任。
革命历史小说中着重刻画反面人物的各种恶行,或将其作为一个抽象的符号,缺乏人性感性的动物的创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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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细节细腻的我觉得雪中悍刀行肯定在前三,雪中悍刀行的一些小细节小人物描写的很好,而且意境也不错。雪中悍刀行让我回到最初看小说的那种感觉。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对雪中悍刀行的结局不满意,感觉有点烂尾。
jala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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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ana喜喜
畫曲線的農夫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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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如雪
第一,金庸的人物刻画,轻表面、重实在,没有正面的长篇大论的描写,却依然塑造出一个个精彩绝伦的形象,香香公主、黄蓉、小龙女、张无忌、令狐冲„„举不胜举,甚至梅超风蓬头垢面的长发也会被人用来做形容词。如描写小龙女的“杨过抬起头来,只见一只白玉般的纤手掀开帷幕,走进一个少女来。那少女披着一袭轻纱般的白衣,犹似身在烟中雾里,看来约莫十六七岁年纪,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只是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显得苍白异常。”看了这一段,估计大家心里便有了一个模糊的神仙般的小龙女。
第二,金庸小说的结构艺术,大有大的宏伟,小有小的玲珑,大小均宜。传统的章回体小说有一个固定的秩序,按着时间、按着帝国的秩序,讲究一个社会逻辑。而五四以后,西方文学架构的手法深入了中国文学的创作,倒叙、插叙、省略或者将之融合交叉的手法都出现在小说里,并在金庸小说中达到一个高峰。比如射雕三部曲的宏大、《越女剑》的小巧。《天龙八部》中有三个男主人公,一开始是段誉的故事,不知不觉转入了乔峰的故事,然后又变成虚竹的故事,篇幅都很长,最后三兄弟结拜,三个故事交融到一起。一般的武侠小说总会贯穿着的一条感情线,而金庸小说往往其他的结构特色,乔峰的身世问题,一个丐帮版主忽然成了契丹人,在乔峰探究自己身世的一系列事件中,他找到谁,谁就被提前杀了,留下的线索还是直指他的?这便是侦探小说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