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古店
内容简介
单元故事,主线由几个神仙组成,其中穿插数十个小故事。
第一部的内容是,男主天玄因与天帝作对而受重伤,法宝被夺。后遇到看守的女仙秋凉,想方设法为夺回自己的法宝施计于秋凉,被仙官胜寒发现 ,秋凉执迷于天玄,帮其盗走法宝,事情败露后惨遭天玄灭口,但逃过一命。后因触犯天规,秋凉被贬人间,仙官胜寒为帮秋凉也被一并责罚,去看守终南山,天玄销声匿迹。
秋凉在人间困守着一家叫寻古的小店,里面的东西都是千百年来,芸芸众生执念所留下的各式物件。前世太过于执着的东西都会由天庭收集后直接送到店里,带着执着念转世的众生会以各种方式找到这里,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却一段段恩怨情仇,这家店就像轮回里的中转站。
兄妹禁恋留下的折扇,赶尸人的摄魂铃,埋尸枫树下的少女,复仇鲛人遗留的鳞片,改变容颜的美人石,装着心脏的寒玉匣……数不尽的奇珍异物藏在这个小店里,等主人来了却夙愿。
对秋凉的惩罚便是守着这个店直至里面的东西全部物归原主,然而几百年来东西不减反增,神仙在人间太久,元神日渐耗损,秋凉知道自己再过百年就会死在这里。因为当初轻信天玄被欺骗,认命做好将余生都留在这个店里的打算。
但意想不到天玄又突然出现,找上秋凉,胜寒也从终南山回来,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不断。
一块陨石从天而降,砸毁寻古店,大概是天意如此,店内物品尽毁,秋凉的责罚结束,三人重返天界,但惩罚还没结束。他们被投生下界,继续轮回为人,受尽人间苦楚后再返天界。
故事的结尾,转世成人后的三人在漫山遍野的向日葵花中相遇。
第二部内容,寻古店来了新店主,主角暝殊因在天庭偷喝了王母的百花酿,本不是什么大过错,但因为天界找不到合适人选来看店,所以借此机会把她指派下来。
寻古店被天庭重建,里面的东西比秋凉在时更多了。
人间如剧场,轮回无尽头。滚滚红尘中,生死离别爱恨情仇从未断过。
狐妖用来食人脑的汤匙,长生不老的仙丹,存有千百冤魂的冥戒刀,幻化人形的浩天石。这里复又上演着一个个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故事。
与秋凉的认命不同,冥殊在人间守店时一直不忘为以后离开做准备。但因其道行浅薄,守店没多久便出现衰败迹象。后遇到修罗焱斐天,冥殊将对方误认为是飞天乐神,以为自己攀上了大神,将来离开有望,却不成想自己陷入了另一个大事件里。
焱斐天与天玄相识,一直暗中计划与天玄扳倒天帝,助天玄登上帝位,从而为修罗界争取更多利益。他以前从天玄那里听到过秋凉的名字,察觉到天玄对秋凉动情,焱斐天因好奇想下界看看是什么样的仙人让天玄念念不忘,不成想修罗界与人界时间有差,他来时已经店铺易主,秋凉早已不在。
与冥殊相识后,发现她是个表面市侩但心怀天下的丫头,觉得她有趣所以会常来看她,逐渐产生深厚情谊。后来天玄与焱斐天取得联系,在得知天界打算清洗人间 ,降灾于世后,准备趁此机会攻击天帝。
焱斐天的下属是只名为欺尨的大鹏鸟,心中一直爱慕自己的主人,发现焱斐天对冥殊动情后,嫉妒心起,想趁天灾降临时杀掉冥殊,被及时赶来的焱斐天制止并且杀死。
大天灾来时很多仙人都远走躲避,焱斐天因身受重伤,为救冥殊死在天灾里,死前将自己所剩道行全部给了冥殊。冥殊把焱斐天埋在一处介于人间和天界的地方,知道焱斐天死后必下地狱,决定用他所给的能力去救度更多生命,以此帮他早日脱出地狱。
故事的结尾,冥殊在寻古店等焱斐天归来,为第三部埋下伏笔。
正文试阅:
掐丝镶宝鎏金匙
天气阴了好几日,终于在这天午夜,雪飘飘扬扬的落下了。
土地爷回去陪土地奶奶了,每天来寻古店就像那些朝九晚五的白领一样,准时准点的来去。下雪的时候暝殊并不知道,那时候她正梦会周公,是真的梦到周公。排了好几天才轮到她和周公下棋,只是暝殊总在下棋时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刚开始周公还很耐心的回答,后来因为暝殊一直唠唠叨叨问个不停,害得他老人家下棋不爽,一脚把她踹了回来。
暝殊是从摇椅里摔到地上摔醒的,把右手肘撞伤了,哼哼唧唧的揉着伤处。算算时辰已经是巳时了,揉了揉眼睛走到门口,才看见外面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白雪。只因这里难有人来,这个时候那两寸厚的雪地连一个脚印都没有。暝殊探出头看了看两边无限延伸的胡同,皆是白皑皑的一片。
雪还在下,把手伸出去接了一些,落在手上一层,都没化掉,没体温不知冷暖,连雪花落在手上都没什么感觉,只是有点微豪分量罢了。仔细看手掌里的雪花,才惊奇的发现没有一片是一样的,于是兴奋之情激涌而出。
“哼哼,这么干干净净的,不留几个脚印那不是暴殄天物。”暝殊掸掉手上的雪,站在店门口做了个预备姿势,双腿一个用力,便像个弹簧一样蹬了出去。
稳稳当当的落地,满意的看了看,抬起脚就是一个坑留在雪里面,踩在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于是乎,兴奋之情一涌再涌。只一盏茶的功夫,整条胡同都留下了暝殊疯狂玩闹之后的痕迹,墙上有被她用雪球砸上去后留下的残痕,地上是密密麻麻的脚印。
暝殊正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听到土地的声音从店里传出来,“别疯玩了,还不快来扫门前雪!就跟没见过下雪似的,少见多怪。”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去的,总这么神出鬼没。
掂了掂手中刚攒好的雪球,暝殊嘴角噙着坏笑,“我可不就是少见多怪,上面可从来不下雪。”话音才落,手中雪球就飞了出去,正打在土地头上。
“哎呦!你这坏丫头敢在我土地公头上撒野!”土地大喊的时候可以看见那一口残缺的黄牙。
暝殊怕土地追出来打击报复,跑到远处以后挑衅:“哈哈哈,打得土地满头青!”一时得意忘形了,脚底一滑,摔了一跤,又是右手肘先落地,这下伤上加伤,疼得暝殊叫了出来。土地看见了,幸灾乐祸说她是遭报应,说完便进了店里,也不管她。
挽起袖子看了看手肘,青紫了一大片,暝殊眉头紧皱,“怎么会这样……”
“可是磕到哪里了?”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不待她回答,一双手扶住她的两臂,稍稍一用力就将她抱了起来。
暝殊重新站起来,摇晃了一下,转身去看那人。
只见他浅笑着,墨绿的头发,墨绿的眼睛,是上次进了寻古店却一样东西都没拿走的人。
手肘处的疼痛感加剧,惹得暝殊不得不低头去看。
“受伤了?我扶你回去。”那少年走到暝殊身侧,托住她的右臂。
暝殊刚回过神来,少年已经牵引着她向寻古店走去。只是在离寻古店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那少年看了一眼店门,眼神似乎穿透砖墙,隔看店内的一切。转头对暝殊轻声说:“就送你到这里,后会有期。”他离开的时候带起一阵清淡香气,闻起来像是草木的味道。
“喂~不进去看看吗?”暝殊转身去看他的时候,顷刻间他已经走得很远了,只是背对着她挥了挥手,拐进转角消失不见。
下意识的去揉伤处,却发现一点痛感都没有,再看时,哪里还有什么淤青紫痕,就好像那里根本没伤过一样。
“你这丫头,傻站在外面干啥?还不快进来。”土地见暝殊背对着自己没反应,又大声说:“刚才是不是有人来?那人咋不进店里瞧瞧就走了。”
暝殊慢慢悠悠的转过身,斜瞪土地一眼,“我怎么知道。”看着自己的手肘,没精打采的进了店里。
“这丫头火气真大。”土地站在门口,看向胡同的拐角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
傍晚时,胡同里突然响起小童的喊叫声,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孩子因为没有拿到想要的玩具而发脾气的吵闹声。
暝殊被那声音吸引,走出店去看。不远处一个三四岁的幼童,跌跌撞撞的向这边跑来。见到暝殊站在那里,扑上去一把抱住她。暝殊低头去看,那孩子正仰着头对她傻笑,口水鼻涕不停往外冒,全都蹭到了她的衣服上。
暝殊直直的站在那里不敢动,小孩子真是可怕的生物。只好任由那孩子抱着,全身上下紧绷,想到身上都是鼻涕和口水,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发毛,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对这样一个小孩子又不能来硬的,万一弄伤他可怎么办,扭动了几次都没有甩掉他,那孩子像块牛皮糖一样死死粘着不肯松手。
“小杰!”一个女人喊着孩子的名字,从远处匆匆跑来,把那孩子从暝殊身上扒下来,“你这孩子怎么又乱跑!”说着打了他两下,那孩子应声而哭,女人又心疼的把他抱进怀里哄着。
仔细看那孩子,原来是个痴儿,也难怪了,“要不要进来看看?”暝殊试探性的问着,那女人看起来年纪不大,却是脸色枯黄毫无生气,多半是为这孩子操劳的。
女人犹豫了一下,那孩子一得空闲,便挣脱了女人的困固,跑进店里去。
“小杰!你怎么又乱跑!”女人赶忙跟进店里,生怕那孩子弄坏什么,这店看起来是卖古董的,砸坏一件两件可赔不起。只是进去的时候,那孩子已经从古董架的最底层拿出了一样东西,紧紧握着放进嘴里啃舔。“快拿出来!不要什么都往嘴里放!”女人伸手去拿,那孩子死死抓着就是不肯松手。
土地看这情形,说:“孩子喜欢就拿走吧。”
女人连哄带骗,软硬皆施的终于从那孩子手里把东西抢出来,一看是个金色的勺子,上面还镶了红绿宝石,“这……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拿走。”那孩子见东西被抢走,立刻放声大哭。
土地的笑容有点假,“没事没事,那不是真的,孩子喜欢就拿走呗~”
那女人本不想拿,但是孩子却不依不饶的闹得厉害,也只好给他拿去了,以前遇到这种事情闹一闹也就过去了,也不知道这孩子今天是怎么回事。
痴儿拿到勺子立刻又放进嘴里,女人抱起他,边道谢边走了。
见他们走远,暝殊捶胸顿足的指责土地,“什么就是假的?!你没看见那上面镶着宝石吗!”
“难道你觉得那女人会花很多钱买一个镶着宝石的汤勺回去给她那傻儿子啃吗?”土地理直气壮的反驳,见暝殊傻在那里正在思考他那句话,感觉是被自己给震慑到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回了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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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时才过,整个城镇却已找不到半个人影。
打更人提着一盏发黄的纸灯笼,战战兢兢的在各个街道穿梭敲更。更声在这空旷的城镇里显得格外刺耳,冷涩的声音一遍一遍的回荡着,催人入梦。
从前的镇子可不是这般景象,有时候到了亥时街上还是人头攒动,只是从两个月前开始,镇子上连续发生了三起命案,有三户人家丢了孩子,其中一家的三个孩子都被掳走了,不是趁孩子出去玩就是父母不在家时抓走的,一直到现在也毫无音讯,镇上的人心里有数,这么久了还没找到,怕是凶多吉少。
发生这样的事情,无疑给这座离京城最远的边陲小镇蒙上了一层阴影。镇上年纪最大的人,在这里过了一辈子都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或许从此便祥和无存了。
镇上的人担心再有孩子失踪,官府也一直没有任何线索,抓凶手更无从找起,只好在全镇下令,戌时后禁足,让各家父母看好自己的孩子。就这样平平安安过了两个月,一直到今天。
更夫抬头看了看挂在头顶的月亮,狼牙月,发着惨白惨白的光。
一阵风吹过,惹得更夫不停的哆嗦,现在虽然是阳春三月天,可到了晚上终究还是天寒。因为害怕,一路敲更都是心惊胆颤的,身上早发了一层冷汗,现在被风一吹,更觉得透心凉。那一阵轻风过后,整个城镇便陷入一片寂静,就这样行走在无声的黑暗中,仅有月光为伴。突然的,更夫觉得心跳得很快,似乎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那道看不见的目光让他浑身发毛,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惧感是不祥的。
平复了一下如野马狂奔似的心跳,更夫继续敲着木更,小心翼翼的走在湿滑的青石板路上,心里盼着天快些亮,这种被黑暗吞噬的感觉让他不安。如果不是因为家贫,真恨不得现在就扔下更鼓跑回家。
人们大多习惯忽略自己的预感,尽管那预感往往是正确的。
如果更夫相信自己的直觉,或者舍得下这份差事早点回家,第二天就不会躺在街上。
他是被早上出来做生意的小贩发现的,小贩开了店门,看见有人躺在自己的店门口,不赶快让他走会碍了生意,便打算上前去轰人。走近才发现是更夫,地上散落着更鼓和已经焚毁的灯笼,更夫的衣衫被撕碎,几片从衣服上撕下的碎布盖在他的头上,看不清脸。
于是他胆大的上前拨开那些碎布,却看见更夫只剩下一半的头颅,小贩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呆呆的看着更夫不完整的头好一会儿,才发出那破空一叫。后悔自己手贱去揭那碎布,这下晚上一定做噩梦。更夫的头看起来是被从鼻梁往上斜切开的,伤口平滑,该是很锋利的刀刃才能制造出的完美切痕。整张脸只留下了那半张着的嘴,不知道他当时是要喊叫,还是被吓到了。
更夫的脑浆溢出,已经有些凝固,但却不是很多,只是黏黏嗒嗒的流落在残缺的头颅周围,颜色是红色混着乳白。还有一些淡粉,是红白被搅动混合在一起的色泽,更夫被切下的脑壳被扔在离他尸首不远处的树下。
镇长是在一个时辰后才带人赶到的,来时远远的只看见一群围观的人,密密麻麻的挡住了更夫的尸首。驱散围观群众,镇长站在离尸体两丈远的地方,匆匆看了一眼便扭过头去。遣人去收拾遗体,通知死者的家人来认领。
最近镇上净是出些关乎人命的案子,早在第一个孩子失踪的时候,就已经上报到县衙了,结果却一直等不到消息,虽然一直在查,可却一点线索都没有,而且在调查期间还有孩子失踪,也可见犯案的人胆大包天了。第五个孩子失踪的时候,县衙才来人回了话,不管那回话是怎么说的,最主要的意思还是县衙那边不想管。大概是觉得这种蹊跷又棘手的案子不好办,再加上这里地处偏僻向来都是:县不愿管,省不愿理。
知县把这个案子压了下来,自然是不想闹大了,可这样不知还要死多少人才算完。
更夫的尸首被火化了,该是葬了的,只是他的死相实在骇人,怕尸变,也只能烧了。镇长派人送了些银两给更夫的遗孀,也是劝他们不要指望能抓到凶手了,断了这个念头好好过日子。更夫的老婆新寡,想到之前失踪的孩子都没找回来,心里也清楚抓不到真凶,丈夫就这么不明不白的送了命,只当自己命苦。
这件事情以后,晚上不光没人敢出门,连找个敲更的都难。先前都以为只是拐孩子,谁曾想凶手竟是不分男女老少的下手。
就这样镇上又太平了一个多月,这天来了一个乞丐,没人认识他,是外来的。坐在路边,一个破碗摆在身前。衣衫褴褛,身上散发出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路人从他身前掩鼻而过,不愿多看一眼。
乞丐蓬头垢面,脏乱的头发遮住大半张脸,他也不似一般的乞丐那样向路人乞讨,只是一声不响的坐在那里,看着每个从他身前经过的人,看得很仔细。
就在每个人都对他避之唯恐不及的时候,那个人出现了。
他从轿子里走出来,轻步走到乞丐身前,微微俯下身,对乞丐说:“我府上正好缺人,你愿不愿意跟我走?管吃住,每月有薪饷。”
这样的条件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无法抗拒的,更何况是个到处流浪无家可归的乞丐。那乞丐盯着他看了一会,便很爽快的答应了,几乎连想都没想。
带走乞丐的是这镇上的有钱人,他半年前来到这个镇,也算是年轻有为,不过二十几岁,却已家缠万贯。听说,他是白手起家,这些钱财都是他自己一手打拼出来的。这样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也是很多人家的结亲目标,只是从没人成功,花钱请去的媒婆连他府上的大门都没能进去。这个人姓胡,却不晓得名字,平日也深居简出的,是个有钱又低调的公子,人们对他的了解也就是这么多了。
胡公子的府邸在城镇边缘,再过去就是有进无回的森林。那林子谁都知道,表面上看很正常,但往里面深走很容易迷路,最主要的,是那林子常年弥漫着致命的毒气,这也是为什么里面无鸟兽的缘故。
乞丐跟着胡公子的队伍回了府上,进门没来得及看清宅院的格局,就被下人带着去洗澡。洗完澡换了身干净衣服,虽然是下人衣服,却也是细布缝制的。头发重新梳理过,胡子也剃了,不过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还是留了两撇胡子做装饰。
收拾干净后,被下人领着去见主人。
那胡公子坐在大厅的藤榻上,换了一身绛丝绣江蓠的月白绸衣,悠悠闲闲的喝茶,看见他来,放下茶杯,眼睛微微眯起,对他一阵审视。
“人靠衣装就是这样,看你的年纪有四十岁了?”胡公子说话的声音有些慵懒。
“四十七了。”乞丐的回答有些僵硬。
胡公子眉头皱了一下,“唔……四十七可真不小了。你叫什么?”
“只记得自己是姓丁,忘了名字。”
胡公子前一刻悠闲自得的态度在听到他的回答后荡然无存,愣在那里,眼神迷惘的看着他。记得很久以前,也曾遇到那么一户姓丁的人家。
清脆的笑声依然耳边回荡,只是那人却早已不复存在。
低头抚额,“忘了名字……不如叫丁前月吧。”胡公子眼神有些落寞,目光毫无聚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姓丁的乞丐没说话,直直的盯着他。胡公子也以为他是默认了,从衣袖里拿出一个羊脂玉的药瓶,倒出一粒六角形的黄色药丸,“把这个吃了,我府上离那林子太近,吃了这个也能防虫蛇瘴气。”
丁前月接过药丸一口吞了,胡公子遣了下人带他回房。
老老实实的跟在那个下人身后,丁前月不动声色的吐出刚才那粒药丸,在手中捏碎。从进了这府上就发现,那些下人都不说话,也没有管家,似乎那胡公子吩咐下去他们就老老实实的去做。
“茅厕在哪里?”丁前月开口,声音有些哑涩,很久不说话了,要慢慢适应。
带路的人缓缓回过身,双眼呆滞无神,抬手指向西南门。
“你叫什么?”丁前月没有去他所指的方向,已经知道茅厕在哪里了,又不是真的想去。
那人木然的看着他,没有回答,继续带路。丁前月是独自一人一个房间,其他下人都是六人一间,算上他,这府上十三个下人,就因为多出他一个,所以单独一间房?或许是吧。
夜深了,丁前月睡不着,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人在无法入睡的时候,喜欢回忆,以前的事情有时候是不受控制的出现在脑海里,只要闭上眼,便历历在目。
过往种种不断闪现在眼前,难掩痛苦,丁前月起身抱头,窗外细微的声响惊动了他。
悄无声息的下床,走到窗边侧耳倾听,那声音渐远,半夜三更的,是谁这么晚了还不睡。转念一想,心里突然有的警惕,右手伸进怀里,紧紧握住那样东西。小心翼翼的打开房门,只开到能容一人的缝隙,迅速闪身出去,关上门,循着刚才的声音追去。
一个白色身影一晃而过,丁前月跟上去,来到胡府后门,门是开着的,从这里出去是那个镇上所有人都唯恐避之不及的林子。出了后门向前走了几十步,前面的林子一片雾气重重的样子,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什么,微微觉得有些头晕。用力甩甩头,从衣袖里拿出一条粗布帕子,捂住口鼻稳步向里面走去。
越是往里走,雾气越重,还有那弥漫在空气中的气味,味道酸甜,多吸几口却让人头晕,就好像喝酒上头的微醺感。丁前月的步伐没有刚才稳健,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在地,爬起来去看,是一节手臂,那手臂很短,看起来……没有多想,沿着手臂向上看去,一个幼小的身躯背对着他趴在那里。
果然是个孩童!
看那孩子裸露在外的手发黑,显然是死了很久了,因为靠得太近,隐约还能闻到一股腐烂的味道。丁前月将手中的帕子捂得更紧,但那味道却还是钻进鼻子里。这孩子的尸首不完整,头只有一半,另一半不知道被扔在哪里了。
如此看来,另外失踪的那几个孩子,看来也已经遇害,尸首大概被随意扔在林子里,任其慢慢腐化。
这林子太诡异,毫无准备的闯进来,实在不安全,思量再三,还是决定先回去再说。
赶回到自己房间时,远远的却看见胡公子站在房门外的屋檐下,看样子似乎是在举头望明月。丁前月缓了缓气,调整好呼吸,表情木然的走过去,站在他眼前不说话。
胡公子一身月白色长衫,眼神从月亮上拉回来,慵懒的看着他,“夜深了,还不歇息。”
“去茅厕。”丁前月闷声回道,本想说他不是也没歇息,但还是没说。先前给他的那粒药丸,吃了就会对他言听计从,府上那些下人想必都已服用了那药丸。既然是当着他的面把那药吃了,总该装出言听计从的样子。
胡公子点点头走了,丁前月依旧站在那里,见他走远了又回过头对着丁前月道:“你去歇息吧。”
丁前月这才老老实实的进了房间,关好房门,颓然倒在床上。刚才若不是自己有意站在那里等他吩咐,恐怕就被他识破了。这样一折腾,身心疲惫,倒是很快便睡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没看见太阳,乌云很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今天安排了他伺候胡公子,也不过是端茶倒水罢了。
午后是日光最强的时候,乌云虽厚重,却还是抵不过那炽烈光线的穿透,光柱从云层照下来,散落在躺在藤榻上的那个人身上。
胡公子眼眸微垂,懒洋洋的抬头看看天,打了一个手势,丁前月端茶上前。接过茶杯轻啜一口,“最近这镇上的人越来越胆小,太阳才一落山街上就没人了,再这样下去……看来又要换个地方才行,”沉吟了一会儿,浅浅开口,“可我却喜欢这里,舍不得离开。”留恋的眼神一闪而过,却还是被丁前月看见了。
丁前月疑惑的看着他,他也会舍不得,这是否表示,他也有人性。转念想到昨晚在树林里看到的尸体,刚才的想法立刻被自己抹杀掉。
大概是心情好,胡公子兴起,低吟了一首诗:
座对穿杨未是贤,
门听破竹覆檐前。
临风落雪看胜画,
对月飞泉问是仙。
晚上开始下雨,淅淅沥沥的,丁前月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的雨声,闻着那水和土混合后的味道,今夜又失眠了,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外面又是出现了细微的声响,这声音在雨夜中微不可闻,但敏感的人还是会察觉,不是靠听觉,是靠感觉。
丁前月走到窗边,窗户关得不严,从窗缝向外看去,胡公子正在外面淋雨,雨水浸透了他的衣衫,长发纠结着贴在衣服上,他仰着头任雨打落在脸上,侧脸魅惑。丁前月觉得奇怪,目光向他身后看去,一个下人正躺在那里,血从他残缺的头颅里蜿蜒流出,被雨水冲淡。
一道闪电划过,才看清,胡公子嘴角带血,原来他是在冲洗自己。他手里拿着一个汤匙,通身金黄,借着闪电反射出零散的红绿光亮。闪电过后又是一片黑暗,丁前月不自觉的屏住呼吸,紧接着又是一道闪电,照亮了院中的一切,胡公子突然转头看向这里。
心里猛然一紧,立刻侧身躲在墙后的阴影里,难道被他发现了?感觉心脏要从口中跳出来,僵立在那里很久,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却什么事都没发生,缓缓向窗外看去,那里什么都没有,血迹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地上只留下一道拖拽的痕迹。右手再一次伸进怀里,紧紧握着那东西。
第二天,只有十二个人,除了丁前月,没人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那个失踪的下人或许也被扔在那林子里了,从另外十一个人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不关心这些。大概是因为吃了胡公子给的药才会这样,没了思想,没了自己。
从那天之后,丁前月每晚睡前都会仔细锁好房门,稍有响动就会惊醒。这期间只要被安排到伺候胡公子,都是颤颤惊惊的。这样心惊胆战的过了两个月,偌大一个胡府,只剩下他和胡公子两人。
傍晚时,天空乌云密布,胡公子在芭蕉树下睡觉。丁前月站在那里,盯着他若有所思,盘算着如何下手。
几滴雨水落在地上,很快隐没在土中,只留下一个个水印。随后是一声闷雷,最近常常下雨,是到雨季了。
此时,一滴一滴的雨水从天而降,不是很大。雨水密集的落在两人身上,胡公子揉揉双眼,懒懒的睁开,“又下雨了,”抬手去接那雨水,不多时就拘满了一捧,张开手掌,雨水洒落。起身从怀中拿出一个纯黑绸布裹着的东西,打开绸布,里面是一把金色汤匙,做工精细,遍布匙身的掐丝里嵌满宝石。拿起边桌上一个盖着的瓷碗,丁前月看见瓷碗才想起,那是早些时候胡公子吩咐让他从厨房拿出来的。打开盖子,碗里盛的不知是什么,一团白色里沾染了些淡淡粉色。胡公子用那精制的汤匙擓起一勺放进嘴里,闭眼细细品味,无所谓雨水落进碗里,“还是老了些,没有那些小孩的好吃。”说着看了丁前月一眼,继续道:“这把勺子是从宫里弄出来的,掐丝镶宝鎏金匙。”当年溜进皇宫的宝库,一眼就看中了这把勺子,什么都没拿,只拿了这个。用一套精致又喜爱的食具吃最喜欢的食物是最好不过的了,这还是成化六年的时候偷出来的,现在算算也有七十多年了。
大概是不满意,所以只吃了一口便搁置一边,用那块黑绸布仔细擦拭着汤匙,然后小心放在边桌上。
丁前月听了他的话也猜到是什么了,再想到他刚才吃的那东西,不自觉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强忍着想吐的冲动,眼睛转到别处不再去看。
胡公子似乎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发出一声无息的哼笑,弱不可闻。从容起身,站在芭蕉树下,任由雨水透过树叶落在身上,单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梳理着散落在胸前的长发。苍白的手指穿过柔软乌黑的青丝,可以看见那尖长的指甲,沾染了雨水后发出幽幽荧光。
看他那轻松自在的样子,不正是下手的好时机。丁前月右手伸进怀中,悄悄拿出一把匕首。
那是一把通体生锈的匕首,但刃处却磨得锋利光亮,可见是常常打磨。
胡公子就在离他不到两丈的距离,如果悄悄走过去恐怕是会被发现。丁前月握紧手中的匕首,一不做二不休,对准胡公子的后心冲了上去。
只是就在离他后心一寸时,突然觉得手腕处先是一阵炙热感,随后剧烈的疼痛袭来,拿捏不稳,那把匕首从手中脱出,掉在泥水混合的地上。
丁前月看着暗红色的鲜血从手腕的伤口不断涌出,果然还是不行,他毕竟不是自己这样一个普通人能杀得了的。胡公子站在那里看着他,左手的指甲上一片刺目的红色,“不堪一击,”他笑着舔去指甲上的血,“从你没吃药我就知道,你混进来是有目的。”
“你怎知我没吃药。”丁前月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包上伤口。
胡公子慢慢踱步到他身前,“我说过,那药吃了能防蛇虫,是因为里面放了雄黄,”伸出双手审视着那十个尖利的指甲,“虽然只是一粒小小药丸,但再细微的雄黄味我也是闻得到的,你们这些普通人就闻不出了。”
尽管在尽力止血了,可血还在不断流。丁前月有些支撑不住,跪倒在地上。
“凭你也想杀我?”胡公子依旧站在那里,鄙睨着他,“哼,你们这些人,想取我性命来提高自己的修行,也不估量自己的道行。”
听完他的话,丁前月笑了,笑声里尽是嘲讽。
胡公子收起刚才随意的态度,脸色凛然的看着他,“你笑什么。”
丁前月嘴角依旧噙着那抹嘲讽,“你当真是太自以为是了,我不是那些收妖的道士,也不是为了修行,”停顿了一下,用尽力气站了起来,摇摇晃晃,“我是来找你报仇的!”最后那句爆喝抽空了他仅存的那点力气,却还是固执的站在那里,与他平视。
听完他的话,胡公子突然大笑起来,仿佛是听闻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他笑了很久才慢慢停下,“找我报仇?嗯,你倒是说说找我报什么仇,我还真想听听,是什么仇恨能让你煞费苦心的找到我。”也很想知道他到底是谁,难道是被自己灭门的人家?不,不可能,虽然曾经灭门十七家,但最后一家人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每次都不留活口,更不会有人为了报仇找到他。
思复间,瞥见掉落在地上的那把匕首,随手捡起来放在雨水中冲洗,直到那层泥泞被冲刷干净。匕首生锈严重,木制的柄上还留有当年精雕细琢的图案,柄尾处隐隐约约刻着一个字,这匕首看着有些眼熟。
丁前月看着他手中的匕首,“你为何,给我丁前月这名字。”
暮然间,抚弄匕首的手停在那里,再看柄尾处那模糊的字迹,“因为……丁前月是我终其一生都不能从记忆里抹灭掉的名字……”胡公子站在那里,不假思索的回答。
“是了,因为丁前月是我姐姐的名字!”有气无力的对他喊道,“我叫丁前山。”
胡公子抬头看着丁前山,手指依然细细抚摸着柄尾的字迹,原来是刻了一个‘月’字,满脸疑惑的重复着他的名字,但记忆中却没有听过,哪怕一点印象都没有,“丁前山……丁前山?”
“我自幼被父亲送到外省,跟着父亲指定的先生读书,每年只回家省亲一次,若不是有这个原因,我也活不到现在。那年回家时只看见满地的尸体,我也算是躲过一劫。”丁前山慢慢走到他身前,可以清楚的看见胡公子眼中慢慢升起的氤氲水汽。
“虽然每年只能回家一次,但却从没跟家里断了联系,姐姐常常会写家书来,不知从何时起,家书里经常提到一个人。姐姐说那是她的意中人,是个翩翩公子,看出姐姐十分喜欢那个公子,在我回家前两个月,收到的最后一封家书里,还附了那人的画像。姐姐善丹青,画工极好,若画的是心上人,那自然是百倍用心。她死时,手中还抓着那人的画,眼睛死死盯着画中人。”丁前山的眼睛亦是死死盯着眼前的人。
那匕首是他送给丁前月的,只是过了三十多年,生锈腐蚀,变得面目全非,但终究还是认出来了。
丁前山从他手中抽出那把匕首,他只是呆立在那里没有阻拦,“这是我姐姐一直随身带着的,这么多年我也从不离身的带在身上,就是为了……”
胡公子眼神有些迷离,思绪陷进那蒙尘的回忆中。
时间太久,依稀记得那个叫丁前月的姑娘。如何相遇,不记得了,只是每次想到她,都是那记忆中的清脆笑颜,如今却都不复存在。
心口猛然剧痛,低头去看,那把生锈的匕首全部没入体内,握着刀柄的苍老的手,是前月的弟弟,如果她还活着,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匕首抽出,鲜血喷涌,死亡艳丽的绽放,在胸前蔓延。
“就是为了用它亲手了结你!这么多年,我也没想到会在有生之年找到你,只是心中发誓,这辈子不能手刃仇人,下辈子也要继续找,直到亲手杀了你为止。”丁前山脸色惨白的站在那里,他失血太多。
胡公子微皱眉头,半边身子被血染红,看着满脸怒容的丁前山,执着的人是否都这般傻呢……明知这匕首杀不了自己,却还要全力一试。
并齐五指,向丁前山走去。这只手在过去的岁月里,取了多少人的性命,已经记不清了。只是在三十多年前,兽性大发的他,用这只手了结了丁前月,在那一瞬间醒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自己怀中,喉咙被他尖利的指甲切断,说不出话来,死死地抓着他的衣服。不敢面对这一切,一直以为自己控制的很好,但他终究不是人,那种难以泯灭的兽性是天生的。抛下还没断气的她跑出房门,入目是丁家满院的尸首,相同的伤口,不相同的位置。
总是盼着自己可以像普通人那样生活,但却连她都杀了。于是放弃,离开那个地方,走得远远的再没回去过。
这些年游走在不同的城镇,却都不曾久留,经过哪里,哪里就有人死。收留乞丐,平时有人伺候,没有目标时,还可以吃他们,就当是备用的口粮。
好吸食人脑是他总改不了的,于他来说是不能放弃的美味,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的脑子鲜嫩可口,不像那些成年人,涩口难咽。
雷声阵阵,闪电一次又一次的照亮他妖媚的容颜。走到丁前山身前,抬手切下去的前一刻,看着丁前山怒瞪他的眼神,如此熟悉,是了,因为他是前月的弟弟。一瞬间的晃神,给了丁前山再一次袭击的机会。
这次,匕首不仅是没入肉体。
胡公子的胸口被剖开一个大口子,由心口斜下至右腹,切口处的皮肤向外翻卷,丁前山的切割技术可是没有他的好,但总归还是切开了。
一阵冷风灌进伤口,麻痹了疼痛。丁前山把他按倒在地,他没有反抗,眼神穿过丁前山的肩膀看向远处的天际,那里有些微的光亮,雨快停了吧……一切也该结束了。
耳边充斥着胸口被用力扒开的撕裂声,眼底被一抹淡淡白光映亮。
丁前山拿着手里的内丹,弹丸大小,泛出月白色的柔光。看着自己血流不止的手腕,不多想,把内丹一口吞了。过不多一会儿,眼见伤口不再流血了,甚至有慢慢愈合的迹象。果然是好东西,难怪那些修仙术士到处捉妖,为的不就是这来之不易的内丹。这么算的话,自己不光可以保命,还能再活个百八十年了。
低头看倒在地上的那个人,气若游丝的看着自己,“有生之年能替我们全家还有那些惨死在你手里的人报仇,就算下十八层地狱也值了。不枉我这些年过着乞讨的日子,若不是知道你专门收留乞丐,我也不会出此下策。”把手中那把生锈的匕首扔在他身旁,“这匕首是当年你送给我姐姐的,还给你!”
走到边桌旁,看见那精致的汤匙,不知沾染过多少人的脑浆,即使在雨中也冲刷不掉它上面的血腥味。丁前山看着那汤匙心里越发恶心,抓起来狠狠扔在胡公子身上,却恰好掉进胡公子被剖开的身体里。疾步离开胡府,他一刻也不愿多留。
过往种种不断出现在眼前,吃力的侧头去看被扔在身旁的匕首,视线越来越模糊,匕首上刻着的‘月’字却清晰无比。
座对穿杨未是贤,
门听破竹覆檐前。
临风落雪看胜画,
对月飞泉问是仙。
这首诗里藏了丁前月的名字,是当年他随口作出来的,但却时时记着。
“我一直没有忘记……”沙哑的嗓音低不可闻,一遍一遍的说着,说给自己听。在过去的岁月里也是这样不断的重复,不要忘记她。眼前变黑的前一刻,仿佛看到丁前月站在不远处对自己笑,那是他最熟悉的容颜。
第二天,雨过天晴。
镇长收到一封匿名信,看完之后虽不相信,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带着人手去了胡府。
刚到胡府门口就闻到一阵阵的腐臭味,急忙进去,看见院子里码放整齐的尸首。
有胡府的下人和那失踪的五个孩子,头颅个个都是残缺的。孩童的尸首已经腐烂不堪,那十二个下人腐烂程度各不相同,看来不是同一天遇害。
镇长带着人手搜遍了胡府也没找到胡公子的尸首,只在角落里发现一只灰色的死狐狸,狐狸被人开膛破肚,恐怕也是那个丧心病狂的胡公子干的。虽然没抓到凶手,但事情总算有个结果,至少失踪的孩子已经找回来了,虽然都不是活的。
胡公子就是狐公子。
小杰整天拿着那勺子不离手,总放在嘴里,这孩子也可怜,生下来就是脑瘫,长到五岁了还不会叫‘爸爸妈妈’,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但却总在不经意间喊着:“月,月。”可能是喜欢看月亮吧。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小小年纪就要受这样的苦。
那女人看着自己儿子心里一阵酸涩,感叹逃不过的命运。
暝殊把扫起来的雪堆成了一个雪人,唔,应该是形似雪人,因为没有做鼻子和眼睛。
“那孩子也怪可怜的,毕竟是上辈子的事了。”拿着扫把站在店门口,暝殊满意的看着门前扫出来的大道。
土地捧着一杯热茶坐在店里,“谁让他上辈子喜欢吃人脑子,那把勺子到现在还沾着人脑的腥味儿,早点拿走也好,放在店里怪恶心的。”
“喂!我说你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暝殊正说到煽情处被土地打断,扔下扫把怒叱他。
“这是因果轮回,你到底是怎么成仙的,连这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土地喝了一口茶润喉,准备着下一轮的舌战。
孰知他失算了,暝殊捡起扫把继续扫雪,不再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