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下巽上

——(先秦卜商子夏易传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説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為上者其道下濟也,故損上之剛,分而下益於柔。自上下下者也。中正為主,益而得時,何往而不可哉。是以有慶也。動巽而木行也。乘於大川而无險也。益動而巽於人,日進而无疆也。天施而後地生,上益而後下奉其益,豈窮哉。益之无當,雖惠而不行也,故時與而後可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雷行而風從,益,其震也。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益莫大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益,損上益下者也。夫受上之益而豈徒哉,必有大功而可以當之矣。初以剛下為動之主,能堪也大事者。下者難處之地,非專厚之所,得其大吉,乃无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於人而信於神也,故外來非常之祐也。夫陰之所利,在於永貞,而二能盡之,其於吉也。雖訪諸十朋之,不能違也,長正之道,豈止於臣下哉。雖王用之而享於上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柔處高位危,咎之道也。居危而受上之益,非其見危致命,堅志而固有其事則不免矣。五為施益之主,而已竭,信不敢自專,必中行以告之用圭以表之,乃可能行奉其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原本闕傳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徳。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徳,大得志也。

  有中正之徳,當益之尊,信以令人,施以心惠,勿問之矣,乃大吉也。我信惠下,下益報之,上下交孚,治之至也,大得其志矣。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五以中正,人皆歸之,上九乘之,過求衆附,雖有其應,豈附之哉。獨自益之,人不益矣。不能修整立心,勿恒多求於人,人所忿也。益窮反損,故有外來而擊之者也。

《子夏易传》
子夏易传中国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传》一为二卷,一为十一卷。旧本题卜子夏(前507一?)撰。
《子夏易传》热门篇章

【卜商】简介

子夏易传


  史载孔子弟子卜子夏传《易》,并有著作《子夏易传》传世。


  对子夏易学的一些问题,学者存有争议。《子夏易传》作者是卜子夏还是汉人韩婴,本文对古籍所记载初步考察《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确为卜子夏,韩婴不是的。


  另一方面,子夏既熟知《易》之中的“象数”、“卦气”等仲尼古义,又能秉承仲尼古义所创发的“观其德”,并以哲学“新义”深入的契会,显现的反映出子夏易学秉承“古义”,兼容“新义”的思想特色.子夏于诸经也皆有钻研,各有所侧重。


  他尤善于《诗》《乐》,曾作《诗大序》;他也研习《尚书》,但不如他经;他擅长《易》理,今传孔子《易传》很可能出于子夏的传述;他于礼学则长于丧服研究,撰有《丧服传》;于《春秋》学,发挥《春秋》微言大义的《公》《谷》二传都出于子夏的传授。子夏修习儒经,擅长发掘经文的微言大义。孔子“述而不作”,他整理编订六经,寄寓了自己的思想主张,子夏所传经学,对弘扬孔子学说起了关键作用。


全面继承孔子


  孔子的高徒子夏,在孔子去世后的六七十年间,办学成就与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子夏的教育思想在全面继承孔子的教育思想基础上,又在教育目的论、教学过程论、学习和借鉴历史、慎交益友等方面有发展创新,是上承孔子、下启荀子和《大学》、《中庸》等光辉篇章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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