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就一小小
校园新闻
偷拍女生裙底,还要装出一副刻苦学习的样子。“品学兼优”的西南民族大学法律专业的学生罗某,经媒体发酵后,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校方又作出强力回应,这件事儿有点大!
西南民族大学的这位男生,假如生活中上世纪80年代,基本就死定了。这种行为要是在1983年的“严打”时期,大家敢想象会是什么结果吗?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的就两个字“枪毙”!如果是放在当年,西南民族大学这位男生的行为“铁定”被确认为是犯了罪大恶极的流氓罪,从严从重从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笔者只说一个案例佐证: 1983年,四川泸州纳溪有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在路上和同伴打赌,开玩笑说敢不敢亲一个女孩的嘴;姓王的小伙儿果真去亲了过路的一个女孩,事后被抓,立马三堂会审后,直接给枪毙了。当时这一则案子,震惊了当地的百姓!
生活中没有“假如”,其实早在1997年,我国就已经取消了流氓罪。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种 。而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对这种行为就更加宽宏大量了,根本就不构成犯罪,至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且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那种,同时也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基本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学校给予一个违纪处分。根据成都网警巡查执法警方通报显示: 针对网上近日出现的“某高校学生偷拍女生裙底”的情况,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经查罗xxx(男,22岁,某大学学生)于2019年8月24日9时许在学校图书馆内用手机偷拍一名女生裙底;目前,分局已依法对罗xxx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保卫处的建议,并不代表校方的意见。事情发生后,该校保卫科并未对男生做出处罚,并向涉事女生解释称“男生家庭贫困,要考研,怕耽搁他的前途,希望被偷拍裙底女生理解一下”!25日13时许,涉事高校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 首先学校保卫处不能代表校方处理意见;其次上述观点消息来源尚不可知,不能确证其真实性,但校方会依据事实依规处理,“学校层面绝对没有出现这种声音,不会草率处理,肯定会给当事学生一个正确合理的交代”。学校保卫处的言行肯定是出于息事宁人和善意,不希望这样一点小事而毁掉一个前途光明的大学生;而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警方的介入,和校方的表态,却注定了这事无法善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西南民族大学大四男生罗某图书馆偷拍女生裙底的冲动荒唐行为,经过媒体发酵后,注定要受到法纪严惩,也算成长代价吧,尽管这个代价有点大;而对于该校保卫处的建言和行为,笔者觉得有情可原,人类毕竟还是需要善良和宽宏的!
张龄芳zlf
近日,某大学图书馆内发生一件很龌龊的事情。女生在图书馆看书,可能太疲劳,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坐在他对面的一位大三男生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这一幕刚好被图书馆内的另一位学生拍了下来。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女生。女生知道后坚持要报警,而保卫处说:“该男生家庭贫困,正要考研,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事后,女生报了警,该男子被拘留5日。
高校内发生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这种男生往往性格内向,不善于和女生交际,但很渴望与异性相处,这样的男生在思想上存在问题,很容易猥亵女生。当女生受到猥亵后,第一时间就要选择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此事。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该男生家里经济贫困,正在考研,不要耽搁男生的前程。对于保卫处来说,希望事情越小越好。如果这位女生就是保卫处某位同志的女儿,他还会说出同样的话吗?
一个思想品德不端的人,不受点教训是不可能改变的。希望该男生通过警察同志的教育,能够改变以前的不良习惯。将来走向社会才不会误入歧途。前段时间,一位穿着时髦的社会青年在地铁上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被发现后遭到群殴,并被扭送到了公安机关。一个人的品行与学历无关,主要与家庭教育和自我约束能力有关。
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修养迫在眉睫,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争取培养出更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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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犯过错,尊严早已离我而去,我现在剩下的,只有悔恨。——关注青衫李探花,共话教育短长。
法学院大四男生偷拍女生裙底,龌龊!
穿白衫男生趁对过女生伏案午休,怀着龌龊的心理,打开手机闪光灯放到女生裙下偷拍。作为一个法学院大四学生做出如此荒唐之事来,真的令人不齿!1.偷拍事情败落之后女生举报,保安却替男生求情,女生该不该选择原谅男生呢?该男生行为不仅有伤风化,显示出其道德的卑劣,人格的无耻,而且涉嫌违法。此时保安却以一颗“同情”之心,并以该男生“家境贫穷要考研、不要耽误男生前程”为由,劝女生原谅男生。
保安之劝,发人深省。也许在保安看来,该偷拍女生裙底的男生只是小节,甚至只是男人的好奇心作祟。看来,法学院门口的保安还亟需普法。“耽误前程”是该男生自己,而不是那位女生,保安混淆了是非,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也许我们身边就是多了这些“烂好人”,才会有那么多无法无天之徒!
2.做人要有底线,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养。恪守道德底线,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公民基本素养;尊重女性,风流而不下流应当是男性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这名法学院男生无论平时表现如何多么文静,但是就这偷拍一个举动,足以令其人设崩塌。
该男生被派出所依法拘留5天,学校的后续还没有下来,也许可能被开除,这样的人生教训得确够深刻的。这也是男人手贱者应有的下场。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有一位中国游客在日本遇到一位漂亮女子,伸出咸猪手,被人上正着。那男子百般乞饶,甚至提出巨额赔偿,但是女子不为所动,依然报了警,让他接受了法律的惩处,最后落得身败名裂。尊重女生,体现了一个男人最起码的道德素养,更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
看完点赞,腰缠万贯。感谢关注和点赞。小风
大家不要装圣人,谁没个好奇心,如果那个男孩子没有前科,低调处理,给女孩子道个歉,以教育为主,毕竟事情捅出来,可能受到学校所有人的唾骂,可能被逼退学,导致男孩子改变人生的轨迹。
所以做人留一线。
驴的盛宴
大学生偷拍女生裙底,屡见不鲜。如果没发现,就当过把瘾;如果被发现了,就自认倒霉。处于荷尔蒙爆发的年纪,难免会对异性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幻想,这是非常自然和正常的。但是,如果采取猥琐的手段偷拍女生裙底,这就很变态了。
我们是个人情社会,这一点也不假。但是不能因为人情,就让法律被肆意践踏。我支持被侵犯的女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再说什么“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耽误他前程的,不是受害女生,而是这个男生自己! 自己就是学法律专业的,难道这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吗?将来谁还敢用你?谁还敢信你?
保卫处的说法,真是让人回味无穷。你有什么权利阻碍女生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又和这个男生有什么利益瓜葛?如果是你女儿被猥琐男偷拍,你也会让她不了了之吗?真的不希望,最后又是因为该男生在学校有什么掌权的领导,迫使保卫处这样做的。如果真是这样,这些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真的该连根拔起了。
虽然我们一般不拿出来说,但是大学生们都在宿舍看什么电视,真的很难搬上台面。或多或少都是受到这样的影响了。包括现在大红的相声演员,不带点这种腔调就好像没话说一样。为了博取一点关注,不惜咬文嚼字,引导大家往歪的方向去想,最后还想把自己摘出来,让人感到非常尴尬和恶心。
我也看了网友的一些评论,发现很多人对此都是义愤填膺。无一例外地对该男生的行为进行了谴责。有说要填入档案的,有说将来工作不好找的,有说不能考公务员之类的。反正,你做了这样的事儿,这个痕迹就永远地刻在你身上了。
网友1:都偷拍裙底了,还考什么研?网友2:活该!有案底了,以后考不了公务员了。网友3:就这么轻?(后边打了很多问号,暗示了情绪激动的样子。)不知道大家还不记得?《武林外传》中的那个“展堂”(展护卫),不是就因为在那个杀手耳朵里说了一句“太监”,从而让它和盘托出了吗?可见,有案底,而且被人看到案底,是多么一件糟心的事儿。
所以,也告诫大家,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抓!泛彼柏舟
某男生趁着女生伏案午休,打开手机闪光灯放到女生裙下偷拍,保卫处对女生说,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
对于这事,我们暂且对当事三方分别讨论:
一、对男生严惩。古人说,“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说得很明白,淫恶之念大多数人心里都有,但是不能变成行动,这是底线。老祖宗的标准已经很宽容了,想想可以,但是不能做啊!这个男生不仅想了,而且做了。如果这次没有受到惩罚,你认为他会收手,还是会继续下去?以我观之,肯定还会继续下去的,第一次尝到了甜头,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所以必须严惩。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个悲剧,但牺牲一个人,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当事女生的权益,为社会树立了一个反面典型,就有可能挽救一千个,一万个有他这样龌龊想法的人,让他们一动念头,就会有个反面例子提醒他们千万不要犯错误,不然如这个男生一样,前途真的毁掉了。
另外,建议这个男生要看一下心理医生。
二、对保安告诫。此事中保安看似是一个和事佬,但实际上是起到了帮凶的作用,如果真按照保安的想法,只考虑男生前途,那女生的权益就可以肆意践踏了吗?就可以于法律于不顾了吗?这就是典型的妇人之仁,妇人之仁养出了多少败家子!这也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助纣为虐,万万要不得。
三、对女生安抚。整个事件中女生并没有错,道德上没问题,报警也没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错呢!据报道:报警之后,男生被挽留五天,学校的处分还在路上。对于女生不仅不能容忍对她进行任何攻击,还要保护她,为她处理问题的方法点赞,这是女性成熟的表现。以后要学会保护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大家怎么看,欢迎对我的回答进行评论,关注。
再穷也要旅行
天气越来越热了,温度高了不少学校女生出门穿着也清爽了起来,日常都爱配个小短裙什么的,既凉爽又好看。况且女生认为是在自己的校园里,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那么校园真的就是非常安全的地方吗?一不小心被偷拍的危险还是就这样不可思议的发生了。
1这样的行为想想就可怕,女生们呢,你们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对面的男的在想什么,一个大学生了,真的是不能忍,不仅仅是他,还有帮他说话的保卫处,保卫处的工作人员,你们想过没有?这样容忍他犯这样的小错误,会对他以后的成长有什么帮助吗?千里之堤,毁于一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身为青春年少,前途无量的大学生,你是国家的栋梁,家庭的希望,虽然值得同情,但是作为一个大学生来说,你纯粹是知法犯法,以后的社会靠谁来维护?你应该珍惜你的学习机会,就这种品行你还是别继续学习了。
上课就敢偷拍女同学,你身为男人你的行为已经伤害到了女性。说“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很可笑,耽误他自己的是他自己,说得受害人仿佛加害人一样,太恶心了。应该是要“求得原谅”而不是“希望理解”。应该是这名男生去争取受害人的谅解,而不是保卫处淡化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
第一:既然是大学生,那就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这也不是小学生的小打小闹,如果真的是偷拍女生裙底那应该构成猥亵罪,事件的性质以及足够交给公安机关去调查去处理了,相对于学校调查结果我会更相信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第二:如果偷拍女生裙底被公安机关证实,那应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然后学校按照校规同时进行处理,正确的处理结果是对被拍女生最大的安慰。大家都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昰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年纪了,而且个人认为校园最大的任务不仅仅昰为社会输送人才,还有得应该是培养一群品行健康的人,这个远比有多高成绩,多少才学重要。如果查实,一切按照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来。
第三:如果被公安机关证实事件当事人是冤枉的,我建议可以查一下昰谁在背后搞得鬼,毕竟栽赃陷害和偷拍一样,都是人性的恶。
第四:关于警告二字
个人认为如果偷拍的确是成立的,那么学校处分警告二字就显得那么的不痛不痒!这不仅是对被偷拍女生的不尊重,也是学校处理事件的态度不正确,同样以后也是后患无穷,毕竟在校方看来,侵犯女生的行为只能是警告,所以我觉得这里不合理,同时也不平人心,我认为的确被多方证明事件成立,校方对学生应该严惩不贷,不痛不痒的处理只会加重事件上升。对于此事件很多人关心的应该不仅是偷拍,更多的应该是处理结果,所以希望有相关的正规部门介入调查,无论清浊既然事情出来了就要坦然面对,期待给大家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说法。
独墨
感谢悟空问答小秘书/头条教育邀请。
我是一叶知秋有仙则名,我来回答。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某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被发现,向学校保卫处反映,保卫处负责人说男生是贫困生,还要考研,怕耽误他的前途,希望女生理解一下。
叶秋想起了郭德纲,他曾经说过"特别厌恶那种不明白情况,就劝你大度的人,这种人,你一定离他远点",保卫处的人在知道实际情况下还劝人大度,这立场就更值得商榷了。因为他们所谓的善心或者说大度特别廉价,不用自己付出任何东西,就像有的网友反问的那样,如果保卫处负责人女儿的裙底被偷拍他能让他女儿大度一点吗?如果不能,他就不应该要求当事女生这么做!
生活中有这么一类人是不讨人喜欢的,那就是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成全自己的名声。比如王五要去机场,张三对李四说,李四,明天你去送下王五吧,你说,李四去不去跟你张三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安排别人,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呢?
保卫处的做法看起来像个好人,其实既牺牲女生的利益,对当事男生也不一定是好事,犯了错误没有受到该有的惩罚,那可能会助长他犯错误的侥幸心理,下次说不定还会得到原谅呢。对于当事男生,他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也是一名成年人,那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别说他是一名法学院学生,就是普通人也知道拍女生裙底是对是错,在知道的情况下还要去做,那就做好被发现然后接受处罚的准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贫穷不是逃脱处罚的借口!
对于当事女生,应该点赞,当自己利益受到侵犯时,需要的就是态度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女生选择向派出所报案,当事男生也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当自己利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学会合法反击,一味的退让很可能会让对方以为自己软弱可欺,反而变本加厉!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立德树人!德在才先,所以,除了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之外,更应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边走边唱
最近,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被同学发现,受害女孩坚决报警一事,在网上开始发酵。
其实这个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该学校保卫处的法律意识淡漠。据当事女学生发贴爆料,自己在学校图书馆和几名同学看书时,趴在课桌上睡着了,被桌对面一男生乘机用手机偷拍裙底。
有同学发现后,将涉事男生的行为拍照留证,并将此事告诉了受害女生。受害女生将此事报告给学校,学校保卫处考虑男生对坐着的未来,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说到底,是学校保卫处的观念问题。他们主观地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女生并没有收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不值当伤害男生的前途。
客观事实是:男生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他是十八岁的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只需依法报警处理就好。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更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地方,如果这一条都没有做好,公众如何信任它教育出来的人才?
从相关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该男生学习法律专业,知法而不守法,明知道违反相关的法规还铤而走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有明确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于5日拘留。
希望这位男生在拘留期间好好反省,能够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未来,不管他从事什么职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能被人信任。
一个内心没有规则、法律意识淡漠的人,即使一时侥幸,最终还是会让自己吃尽苦头。
普通的女生,也许会因为别人的看法,也许怕受到当事人的报复,也许怕学校的不作为,可能会把伤害留给自己慢慢消化。但是这个受害女生,她很勇敢,她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个社会有些奇怪,当一个人遭遇财产被偷、被抢,她去报案,公众会认为很正常。可是当一个女生被骚扰、被偷拍而去报警,有些人则会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她们。
同样是受到伤害,被偷拍、被骚扰的女性,往往要遭受两层伤害。第一层是被偷拍本身的伤害;第二层是被偷拍后维权,被众人指指点点讨论、议论时遭受的伤害。
这位女生在遭受这些伤害时还能够坚定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讨要一个正常的处理方式,她的内心很有力量。
但是,如果用曝光男生的私人资料这样的方法引起社会关注,这样的方式就过火了。当一件事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时候,很可能就不受当事人的控制,进而会引发大规模的网络暴力。
所以,我想对这位女生说你很勇敢,但是千万记得保护自己,不要用违法的事情来让自己遭受更多的伤害。
最后,希望更多的人遇到问题时不要主观冲动,用想当然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应该是更多的去从理智层面,从法律角度去思考,控制住自己的欲望,绝不触碰底线。
iasahi
大学生已经是成人了,难道不知道偷拍女生裙底是犯法的行为?当然知道,但是偏偏就干这种下作之事,因此,绝不能纵容。
从成都警方的通报来看,当事学生罗某被行政拘留五日。看来,他终于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们对警方这样的处理拍手称快。
对于西南大学保卫处的说辞,换了谁都不会赞同,甚至会非常气愤。大学生罗某偷拍女生裙底被发现后,女生曾将情况报告给学校保卫处,但是保卫处的工作人员竟然说:“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如果被偷拍的是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女儿,他也会理解?恐怕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个罗某给开除,才会泄心中之激愤吧?
西南大学面对舆论的压力,不得不对保卫处工作人员的话做出解释。当罗某偷拍女生裙底事发后,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话,一下子激怒了广大网友。面对舆论的压力,西南大学校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经调查了解,偷拍事件属实,学校保卫处不能代表校方处理意见,会做出相应处理。如此说来,保卫处那位说不当言论的工作人员,学校也应该做出处理,他要对自己极不负责的言论负责。
身为大学生应有的道德底线应该坚守,并且还要老老实实遵纪守法,否则,今天对你的轻罚,就不会让你牢牢记住教训。宽容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但是宽容要分对象,要分具体的事情。就拿西南大学这个大四男生来讲,他已经22岁,受过高等教育,竟然连偷拍是违法行为都不知,这样的人不是白接受高等教育了?因此,对于这种品德败坏之人,绝不能宽容。希望他能通过这次被行政拘留,好好忏悔自己,牢牢记住这次可耻行为,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坚决不干这种下作之事。也唯有这样,才能对得起你的父母,对得起教育你的老师。
结束语:尽管我们常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对于违法之事,还真不能去做,因为这不是小错,如果不从小事中去加强自己的认知和分辨,提高自律自控意识,有时候一念之差就有可能干出蠢事,干出违法犯罪之事。因此,在这里告诫年轻人们,一定要走正道,做好人。对于家长来说,一定要重视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确保他们在人生路上不跌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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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偷拍女生裙底,心术不正,可恶可耻,既侵犯了女生的隐私,也反映出男生思想品质有问题。如果女生不予谅解,深纠下去,男生受个处分,轻则批评警告,重则开除,也是自食其果,罪有应得。
但是,学校保卫处在协调处理时,提出要女生从男生前程考虑,予以谅解。
“三味"认为:保卫处的处理原则和思路是值得肯定的!这种“治病救人”、“大事化小"、“宽以待人”的方式,无论女生接受与否,至少在处事方式上是符合我国传统精神的。
虽然现在已是法治社会,倡导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我们这个社会也极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公民发扬传统美德。
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些都是被人们认同的美德。如今,站在我们面前的尚是一位涉世未深的年轻大学生,他虽然有错,但错毕竟也只有这么大,给别人造成的伤害也只有这么大,与他的前程相比,确实也不算什么。
如果女生非得坚持依法维护不可,那么,男女必须受个处分,一生就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污点,严重影响个人前程。这个结局,伤害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
因此,本着宽以待人,治病救人的原则,权衡利弊,建议女生能原谅男生,给男生一次改错机会。皆大欢喜!
我是“三味聊教育",感谢您的阅读、关注和点赞,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这个问题。Juan
谁的少年不轻狂?现在想来,自己年少时还真做过几件疯狂的事,要按程序处理,只怕要拘留,好在要么不为人知,要么对方看在年轻的份上原谅了我。
裙底偷拍,涉嫌猥亵,后果挺严重,事情曝光,学生被拘留,可以想见,这事将会影响到这个孩子的前程和命运。当然,很多人要说,大四了,成年人了,必须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既然已经触犯法律,自然要受到严惩。
我却觉得事情分开两边看,我们都曾经年少轻狂,谁没有做过几件较疯狂的事呢?曾记得高中时期也曾和三两男同学,跑到女生浴室对面的楼顶,用几块钱的望远镜企图偷窥,实在是距离太远,望远镜又不够理想,只能模模糊糊而已。要是被人发现,这也算是偷窥他人隐私,但是年轻人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好玩罢了。真的被抓住,可能这一生都毁了。
还记得也是念高中,玩赌博机输光了身上的所有的钱。太饿了,没办法,去偷了一辆自行车,准备卖个几十块混饱肚子,被人抓住,如果送到派出所,我的后半辈子也毁了。好在事主看我是个孩子,教训一顿把我放了,对此我终生铭记大恩。
裙底偷拍固然可恶,如果只是一时糊涂,也不必为此毁人一生。回到题中这个孩子,裙底偷拍固然可恶,但是是不是惯犯,是出于什么心理?平时孩子表现怎么样?从保安所言来看,这个孩子平时表现还不错,正值考研的关键时刻,很有可能裙底偷拍只是一时糊涂,并且班上有很多同学愿意为他联名求情,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平时也不是太坏。
想想自己二十来岁的时候,懵懵懂懂,对很多事都没有特别明确的是非观,也会犯错,甚至有时候犯很严重的错误,好在我碰到的人比较宽容,所以我才得以成为一个老师,以前的×作为一个反思,警醒。
大四的学生,二十多岁,按理说已经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偷拍这件事可大可小,如果没有造成恶劣后果,是不是可以考虑别的处罚,不一定追究要刑事责任,以免毁了孩子的一生。
trmdxkrs
这大学真可笑!教出这么个玩应还谈前途?如果他不受处罚那么将来他的前途就是更进一步的犯罪!因为犯罪可以不受惩罚!
小雪猪宝贝
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不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那就应该接受法律应有的惩处。
保卫处的人之所以希望能够原谅这个男生,一方面是觉得这个男生平时表现的比较好,并没有什么大恶行为,另外一方面,觉得这个男生家庭也比较贫困,再加上还要考研,害怕这件事对他的前程产生影响。但这些东西说到底也是情感与法律无关。
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能因为同情或者情感而跳出法律之外。
一般而言,有这样心理和行为的孩子肯定不是一次两次。
这一类孩子平时看起来文文静静,性格内向不善言谈,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性格,恐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不能够大大方方的和女生交往,甚至连女生的手都没有碰过。
所以,他们的内心对女生的好奇和渴望就更为强烈。再加之,小伙子正是青春血气方刚的年龄,雄性荷尔蒙抑制不住,可情感郁结不能通过正确的渠道来排解。于是就会产生猥亵,咸猪手,或者偷拍、偷窥的行为。
其实,这一类孩子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心理问题,并不是道德方面的问题。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表现的非常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品学兼优,但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扭曲心理,和对异性的这种渴求心理,所以才会产生这样的行为。
这件事情其实没有什么可讨论的,即便是当事人愿意原谅他,那也会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够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能够使他很好的校正和调整自己不健康的心理。改变生活方式,交友方式和处事方式,真正的从根本上来校正和改变自己这种不良心理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