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仗刑”打屁股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提到的作品

[作品]元史

《中国断代史系列:元史》结构严谨,章节分配合理,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等方面对元朝进行全方位详细论述,内容充实,资料丰富,论述充分,语言简洁。不仅如此,作者还追溯了蒙古族的发展史,全面展示...

周良霄

[作品]右台仙馆笔记

余自己卯夏姚夫人卒,精神意兴日就阑衰,著述之事殆将辍笔矣。其年冬,葬夫人于钱塘之右台山,余亦自营生圹于其左。旋于其旁买得隙地一区,筑屋三间,竹篱环之,杂莳花木,颜之日“右台仙馆”。余至湖上,或居俞楼,...

俞樾

[作品]大清律例

《中华传世法典(本卷6本)》内容简介:在唐朝高宗在位的永徽年间,高宗让长孙无忌等人修订完成了《永徽律》十二篇,这基本上是唐太宗时期《贞观律》的翻版,但长孙无忌等人又对《永徽律》做了细致的注释,律的每一...

田涛

[作品]酉阳杂俎

本书不仅包括本色当行的志怪、传奇,也包括杂事、琐语,乃至于考证,似这般熔诸体为一炉的书,也只有“杂俎”的称呼才可以当之。

段成式

最新跟帖
Supernat

Supernat

一般来说都是要脱裤子的。

大家在看《水浒传》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很多梁山好汉在落草之前因为犯了法,被发配到某地,在进入监牢的时候,如果你不交“孝敬钱”,就会吃一通“杀威棒”。

这里的“杀威棒”其实就是仗刑的变种,牢头打“杀威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你,因为你已经是被惩罚过的犯人了。说要打你是在威胁你,告诉你交钱可以免灾。

当然,梁山好汉们在被打“杀威棒”的时候,一般都只是被脱了上衣,裤子并没有脱。

事实上,宋朝的仗刑沿用自隋唐,隋唐开始将仗刑列入正史刑罚,并固定“去衣受刑”,犯人受刑时要脱了“中衣”,也就是内衣。

行刑的工具就是削去竹节的竹板,同时还规定,仗刑必须打犯人的背、臀和腿。

所以,仗刑从来就不是只打屁股,背和腿都得遭殃。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受了仗刑之后,站都站不起来的原因。

水浒传》里面描述的梁山好汉被打“杀威棒”,不脱裤子,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杀威棒”不是真正的仗刑;再者,牢头打“杀威棒”只是一种潜规则,属于私刑,当然不必按照官方的流程走了。

比较有意思的是,仗刑传到辽国之后,辽国将它进行改良,行刑时不光是打板子,还可以用铁锤、铁骨朵,或者木剑来击打犯人,去衣受刑,痛不欲生。

那么有人就要问了,仗刑要脱衣服才行,男人倒没什么,女人也要脱吗?

这是肯定的。

宋、明、清三代在这方面保持高度地一致,女人受仗刑也必须脱了衣服裤子。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实女性犯罪,不是什么罪都要受仗刑,受仗刑的情况一般是“奸罪”。何为“奸罪”?

“奸罪”是指女性搞外遇,与他人通奸,或者其他不检点的行为。

让女性受仗刑,重点不是让她疼痛,重点是脱了她的衣服,让她受到羞辱,看她还要不要脸。

因为在很多时候,仗刑是可以被围观的,甚至有时候是公开行刑。

被仗刑的妇女也有可能在行刑完之后,光着身子被游街示众,那场面,不敢想象。

所以,旧社会对女性就是这么不公平,凭什么女性犯罪就一定得被曝光。

大家知道凌迟之行吧,如果是女性犯罪,一样要被扒光,在众人的围观下,一刀一刀地被割肉,这简直比仗刑还要残忍。

关于仗刑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行刑者的手法。

据说,有些经验丰富的行刑者,在打犯人的时候,可以做到看起来打得很重,其实都是皮外伤,流点血而已;而看起来打得不重的,表皮看上去没什么,其实皮下的肉都被打烂了,很有可能连骨头都断了,最后即使不死,落个残废都有可能。

所以说,看似简单的一个仗刑,其实里面的门道还是非常多的,凝聚了古人在智慧在里边。

天空中的云

天空中的云

肯定是脱的,至少在清朝是这样。没查过任何史料,我是从郑板桥的一则轶事中获悉这一点的。

郑板桥何许人也?众所周知,清代著名书画家,“扬州八怪”之一,以自创的“八分书”以及善画竹、兰著称于世。但他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爱好,好“男风”。在板桥自叙中坦然承认:酷嗜山水,又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

当年老郑也曾坐过县衙,升堂审案,免不了也打人板子。某日和袁枚一起探讨,老郑叹曰:“今日之衙门,动辄板子伺候,那板子偏又打在桃臀之上。若是姣好少年,岂不将美色全糟蹋了?要能参与朝廷立法,一定将律例中的笞臀改为笞背,这才不辜负了上天生就的龙阳好色。”

哎呀不对,好像没提脱不脱……答非所问,就这样吧。

meeyajo

meeyajo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约600字,阅读需2分)

影视剧里面有很多很多不符合历史真实的镜头,这对我们学历史的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

其中,在拍摄杖刑的时候犯人穿着裤子这个就是不符合历史的,古代甚至有“去衣受杖”的专门规定。

真正的廷杖

杖刑,简单来说就是拿棍子教训人,一开始是父亲教训子女的家教行为,现在的很多家庭中还存在着这种惩罚方式,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挨过。随着历史的发展,到了汉代,这种教训人的方式被列入了正式的刑罚。(汉代之前官方规定的五刑终是没有杖刑的)。

汉文帝的时候,一个叫缇莹小女孩的父亲由于犯罪了,父亲即将受到肉刑,这种刑罚很残酷,父亲很有可能熬不过来,小女孩向皇帝上书欲救父命,汉文帝很感动,于是下旨将肉刑改为杖刑。

古代的杖刑可不是随便打,是要分等级的,从隋朝到清朝,杖刑一共分为五等,杖刑十下为一等,一直到五十下。而且杖刑所用的刑具也不是随随便便找的,而是有相关规定的,一般分为大头和小头两种。电视剧里看到的杖刑经常是打屁股,这的确是,但历史上的杖刑不仅限于此,还可以打背部和腿部。

古代杖刑是要脱掉裤子的,宋元时期还专门颁布了规定:去衣受杖。由于这个规定的存在,一些好色的官员在审判妇女犯罪时就常用杖刑,每次杖刑时还叫上妇女的亲戚前来观看,这也引来了一大批地痞流氓起哄,更加加重了妇女的羞耻之心。

两分钟走近历史现场,更多历史类原创内容,欢迎右上角关注@历史宝藏。

Re

Re

是杖刑,不是“仗刑”。

您说的杖刑其实严格说是笞刑、杖刑两种,笞刑和杖刑始于上古,汉景帝六年(前152年)正式列入刑罚,规定数量限制为200和100,杖用竹制,长五尺,阔一寸,厚半寸,不得留竹节,只许打臀部,中途不许换人打。汉代中国男子的衣着是上衣下裳,不穿内裤,女子则穿裙,打屁股只需要把裳裙撩起即可,不需要脱裤子。

北齐李德林和北周苏绰改定法制,将笞刑和杖刑都列入“五刑”,成为国家刑法的常用主流刑种,并被隋唐沿用,“笞刑腿、背分受,杖刑腿、背、臀分受,拷讯(刑讯逼供)所受,比照杖刑”(新唐书.刑法志),此后唐代多位皇帝曾提议废除杖背,但未全面推广;北宋建隆四年(963年)宋太祖采纳张昭建议定“折杖法”,将除死刑以外的四刑都改为脊杖充军,也就是说宋代正规刑法已经没有“打屁股”,而一律杖背了;明代恢复杖臀并沿用到清末沈家本修法。

“五刑”时代的笞刑和杖刑是要褪衣服的,所谓“褪”不是剥光,而是杖背时将上衣撩起,露出后背,杖臀时将中衣(裤子)褪到膝盖以下,这不光是为了羞辱犯人,主要是防范受刑时作弊。《酉阳杂俎》中说,唐朝元和年间成都有个无赖赵高,在脊背上纹身了毗沙门天王的图案,因为他经常惹是生非被判杖脊,衙役看到其背上的天王像就会担心得罪天王,草草了事,让他有恃无恐,每次杖脊都轻描淡写。这一事例表明,杖脊是要露出后背的,而清末俞樾右仙台馆笔记则记载,云南某县因为县官好杖责妓女,妓女不堪屡屡当众褪裤露臀,就集资收买一名寡妇顶缸,这位寡妇顶缸不久竟然积攒了200两银子巨款,可以带着亡夫灵柩回原籍,这表明杖臀也要“露屁股”。

不过有些文字说明代责打大臣的廷杖也要“脱裤子”则是不确的:“廷杖”是法外之刑,许多记载都表明不需要褪衣,甚至一般还用厚布垫在受杖部位,当然,在宦官专权时代是有几次褪衣的特例的——但已经都说是“特例”了对吧……

AIR(晴空)

AIR(晴空)

脱啊!不脱裤子算什么“打屁股”!

影视剧里那都是假的,毕竟人家只是一个演员,难不成为了一份工作真的让你们打屁股?再说了,电视机前还有那个多老人和小孩,这种三级的镜头广电能让通过?

“打屁股”是什么刑罚

我们俗称的“打屁股”,其实是古代最著名的一种刑罚,叫杖刑!

杖刑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后来延续到了隋,唐,元,明,清!是古代的五刑之一,这种刑法不光在中国存在,在其他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地也都有!

杖刑一般是责打背,臀,腿三个部位。到了宋代,就只打背部和臀部,但是背部如果用力过猛很容易打坏,这就违背了最初的原则。所以到了元朝至清朝,只打臀部,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屁股!”

杖刑要不要脱裤子

杖刑按照规定,必须要“去衣受刑”,脱掉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去衣有两个目的:

一是让罪犯尝受皮肉之苦,对他的所作所为进行惩罚,说白了就是让他知道痛!

二是去掉衣服打屁股能给他带来羞耻感,警示他犯罪耻辱,千万不要在犯!

杖刑脱裤子也是有好处的

在古代,卫生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一统棒子打下去屁股肯定打的血肉模糊,如果还穿着衣服受刑,那衣物肯定粘黏在血肉里,很容易造成感染。而且特别不好处理伤口,所以要脱裤子执行!

但是什么都有例外,因为中国这个国家本身就是讲究人情的,要不要去衣自然是取决去执行官啊!一般情况下执行官都是“秉公执法”的,他们也乐得看看哪家小媳妇的白屁股。

但是如果受刑的是自己的熟人呢?这时候不说别的,最起码也得给留个内裤吧!而且杖刑的时候,力度的大小那也就是他们的一句话!

结束语:我们经常看影视剧里说“拉出去重大八十大板”其实说的就是杖刑!杖刑不光在官方被官府使用,在民间也经常被使用!

小孩子不听话,父母就经常把小孩抱起来放在膝盖上,脱了裤子用巴掌狠狠的拍打臀部,一方面能让小孩子知道痛了,以后不要再犯了。另一方面,小孩身子骨比较脆弱,但是屁股肉多,最多也就是打红了不会打坏,所以很多家长乐此不疲!

夏天_tian

夏天_tian

脱裤子打屁股才有氛围嘛!“仗刑”俗称打屁股,古代大多数“仗刑”是要脱裤子的,不然挨板子的人不会疼,就没有效果了。


“仗刑”是我国古代五刑之一,是很常见的刑罚,大家应该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县太爷在大堂上,命令衙役打犯人板子的场景,这种刑罚在民间很是常见,简单粗暴,见效快,谁小时候没挨过老爸的板子!

杖刑在明朝时叫做廷杖,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对于意见固执的大臣,在朝堂之上直接打屁股,不过,明朝廷杖基本上不用脱裤子,毕竟能上金銮殿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甚至有时候,身居要职的官员廷杖时,屁股上会偷偷垫有棉花垫,不知道皇帝授意还是官员买通了侍卫,当然了,这种廷杖更大的是它的象征意义,意在羞辱,毕竟是文人。

在大多数朝代,尤其是清朝,地方官断案时,杖刑起来,那可是真打,无论男女,脱裤子就上板子,轻的回去趴几天,严重的甚至是皮开肉绽!

电视剧中当然很少脱裤子了,毕竟是公共放映,甚是不雅,而且,你让那些小鲜肉脱裤子在荧幕上挨板子?想想就不可思议也不可能。

【欢迎朋友们评论区交流,喜欢的可以右上角关注哦!】

yummi

yummi

中国古代“仗刑”的时候,打屁股可是一个真正的技术活。

你不要小看打屁股这件事,在刽子手行刑的时候,那可是大有学问的。

当然了一般打屁股的时候,刽子手是不会让你全部脱光的,至少是要让被行刑的人,穿着一层薄薄的衣服的。

当然,到了冬天的时候,厚衣服是要脱下来的。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这一层薄衣服尽管是穿在身上的,但是,打屁股的时候,是毫无意义的。

说白了之所以选择让犯人穿着衣服执行“仗刑”,就是为了考虑被行刑人的尊严。

毕竟人还是要点脸面的,尤其是在古代封建社会的时候,脱光了衣服,你说是不是太不像话了。

刽子手在执行“仗刑”的时候,对于被施行的人,他们也是有分辨的。

比如皇帝想要重惩的人,他们就会把你打的皮开肉绽,若是皇帝的意思是简单的教训一下,他们就会意思一下,轻轻地打上几棍子,完了了事,保准你是毫发无伤的,

我们不是说,仗刑的时候,是允许犯人穿衣服的吗?

其实很多时候,这个蹊跷就在这一层薄薄的衣服上。

若是犯人贿赂了刽子手,又或者是刽子手,有意的想保护犯人。那么他们就会提前告知犯人,允许犯人在衣服的里面,垫上一层厚布。

这个厚布是紧紧的缠在犯人的屁股和大腿上的。

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他们能够做到,打到犯人身上的棍子如雷响,但是,犯人肯定是不会被伤到的,或者即使是被伤,也是无关紧要的。

若是犯了重罪的犯人,又没有给刽子手贿赂的,那就有你好受的了。

虽然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打的是一点都不声不响,但是,打在身上绝对是伤筋动骨的,绝对是能要你一条小命的。

当然了,也有一些官员犯了法,他们会私自在衣服里面绑上一层布。

若是刽子手想查你,他就会让你把衣服里面绑的布给脱下来。若是想放你一马,他们就假装没有看到,反正,只要你落到他们手里,就听他们摆布吧。

总之,这个打屁股的技术活,都是刽子手长时间的练习实践与总结的结果。

他们能轻能重,收发自如。

可以说只要犯了法要施行仗刑的话,那么你的命,就掌握在了刽子手的手里了。

当然了,仗刑的时候,也有一种让犯人脱光了,在执行的。

这种脱光了的打法,是很少使用的。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据说清朝的时候,慈禧为了惩罚光绪皇帝最喜欢的珍妃的时候,就是让她脱光了屁股,然后执行仗刑的。

慈禧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来对待珍妃,主要就是想在精神上折磨她,让她丢人丢到家,让她掩面扫尽。

总之,你知道打屁股是个技术活就行了,严重的时候可以打死人,轻的时候如蜻蜓点水毫发无伤。

凌云露

凌云露

古代“杖刑”历朝历代都各有微妙的变化,最初记载使用“棍子”对人实施杖刑的记载源自尚书·舜典,证明了杖刑可以称之为中国古老的刑罚之一。

杖刑的历史变迁:

1、最初就是乱打一气,以惩罚罪人;

2、南北朝时期杖刑分为“大杖、法杖、小杖”,正式被列入“刑书”中,为五大刑罚之一;

3、唐朝时期,杖刑部位固定在“背、腿、臀”三个固定部位,像今天古装剧中凡是杖责就是打屁股是不准确的。

4、宋明清时期,杖刑变得更加广泛,且一般随其他罪施行,身犯重罪的首先要挨板子的。宋史·刑法志规定,被流放的犯人还会受到附加杖杖的惩罚。

杖刑男子要脱裤子,女子若非身犯“淫”罪可以单衣受罚

男子被杖刑是要脱裤子的,没什么好讲的,否则谁知道裤子里有没有赛垫子。

在宋明之后,妇女的贞洁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如身受杖责需脱裤子,无异于逼人求死,所以除了犯“通奸”罪的妇女,才会脱了裤子打,身体受罚之外,心理上更是遭受众人围观“裸体”的羞辱。

所以很多犯了“奸”罪的妇女得知要杖刑,基本上就自尽了;即使不自尽,杖责后也无颜苟活于世了。

右台仙馆笔记》对妇女杖刑的记载较为详尽

在成书于清朝道光年间的《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官呼女至前,戟手厉声大骂之曰:“吾见人多矣,从未见无耻如尔,不孝如尔者!犬彘之不若,非人类也。律载妇女犯奸,去衣受杖,况尔岂可以人理论乎!”命左右尽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缕。先批颊如其母数,再笞臀如其父数,然后科以奸罪,决大杖四十,命其父母领去,而归聘礼于夫家。父母扶裸女出县门,各脱衣衣其女,而观者无虑数千人,争前褫夺,竟不得衣而归。屠者笞二千,不死,次日又笞二千,未毕,死。女父母羞且愤,相继死。女杖创寻愈,无恙。

明确说道“法律上记载妇女犯‘奸’罪,脱掉衣服受杖责”。故事中的女子不仅是被扒下裤子杖责,而是全身衣服脱光,裸体受罚,观者数千人,抢夺被扔出来的衣服,父母携着被杖刑的女子竟然裸奔回家,父母羞愤很快就死了。

右台仙馆笔记》中讲到另外一个犯妇的时候,将“自古无妇女去衣受杖”的话直接讲了出来,并且考证了古书中对于妇女杖刑的记录:

一友袁姓者曰:“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此妇淫毒如此,不依律决杖,乃仅批其颊,得无失之宽纵欤?”余曰:“不然,自古无妇人去衣而杖臀者。若史策所载,北齐武成裸文宣后李氏挝挞之,此淫乱之主所为,岂可为法欤?妇女受杖之律,莫详于元史·刑法志。其文云:诸和奸者,杖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又云:诸倡女斗伤良人,辜限之外死者,杖七十七,单衣受刑。又云:诸妻以残酷殴死其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是去衣受刑,固前代所有。然所谓杖者,杖脊也,非杖臀也。

大概有以下几点意思:

自古就没有妇人脱衣服“打屁股”的先例,元朝虽然有“妇女通奸、脱掉衣服受罚;妓女伤了良人,着单衣受刑;妻子打死小妾,脱衣服受罚”,但是这里的杖责是打“脊背”,而不是“屁股”。

又写道:

金史·海陵本纪,以左丞相昂去衣杖其弟妇,而杖之。考昂传云:昂怒族弟妻,去衣杖其脊。是可知去衣而杖,非杖臀矣。及明初定制,笞杖皆臀受讯,杖臀腿受,无杖脊之条,于是妇人受杖者,亦以臀腿受。而又沿袭前代去衣单衣之例,遂有去妇女之衣而挞其臀者。此有明一代之弊政,实与妇女发教坊同一酷法也。本朝律例虽沿前明之旧,犯奸妇女去衣受杖……乾隆间,江西有奸人伪为女子,汇缘入人闺闼,恣行奸秽。后事发,台司籍其所与乱之妇女,均科以和奸之罪,命所在地方官名捕之,依律决杖。一时宣传,云诸妇女到官,皆将去衣决杖。无赖子弟日集县门伺之。诸妇女闻之,知逮者将至,往往自经死,亦有杖毕不胜羞愧而死者。

本朝(清朝)律例传承的是大明律,犯奸的妇人要去衣杖责,且以“臀腿”受杖责。

当年乾隆年间,一群妇人受“和奸”罪牵连,当时知道要被脱了衣服打屁股,很多人在衙役还没来得时候,就自尽了,也有杖责完不胜羞愧而死。足见当时妇女对“名节”的重视程度,脸皮薄的直接自尽以免被“去衣杖责”,脸皮厚的也最终不堪羞辱自尽了。

男的需去衣受罚

男的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律法明确记载“妇女犯了奸罪,才脱衣服挨板子”,刻意强调了“去衣受罚”,足见“去衣”是非常普遍的,所以说古代男子挨板子,是要脱了衣服打屁股的,但不是全脱,而是打哪里露哪里。只不过如果你有钱可以贿赂施刑者,受过专业训练的衙役会适当留情,不至于皮开肉绽乃至直接当庭被打死。

如上图就是清朝末年男子身受杖责的记录,不仅脱了衣服,而且头脚都有专人按住,以免影响受刑。

清朝5大刑罚中“杖”刑位列第四,仅比“笞刑”更重一点罢了,只不过上面的三刑“徒、流、死”通常上来就是一顿板子,基本上“杖刑”变成附加刑罚的存在了。

有人就问了:那为什么电视剧中宫女妃子身受杖责的时候,即使是犯了“奸”罪,都是穿着衣服挨板子呢?对此我只能说三个字:你……你……你放肆。

Angela乖

Angela乖

很有意思的问题。

历史上作为“五刑”之一的仗刑,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板子”,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对于轻犯的处罚方式。仗刑实际上包括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种。



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穿着衣服打屁股,比如甄嬛传中的一丈红,其实都是编的。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对于女子的打屁股之刑还是别有用意的。特别是宋明清三代还规定妇人如果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中国古代重视宗族关系,有时候族人会用扒掉裤子行刑来处理家族内部的男女之情,因为女人对名节看得特别重,这种刑法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比身体收到的疼痛还要更难以忍受,毕竟古代观刑的人比较多。



但是明代有一种例外

因为明代酷刑很多,比如剥皮食草、刷洗、秤竿、抽肠,还有黥刺、判、劓、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刑罚。杖刑在明代根本是家常便饭。



根据史料记载,在明朝时期的廷仗是不需要脱衣服,而且还可以垫上棉布再受刑的,因为这些遭受廷仗的人都是当朝身居高位要职的官员,所谓:“刑不上大夫”,脱掉裤子也实在掉面!

欢迎点赞,关注,谢谢您!

王子的未央

王子的未央

单单来看明朝吧。明律集解附例中有罪名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余罪单决罚,皆免刺字,若犯徒流者,决杖一百,余罪收赎”。

从明朝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妇人犯了通奸之罪,那么按照惯例是要执行仗刑的,在这种情况下,妇女要去衣受刑罚,当然,民律中规定这仅限于通奸,至于其他罪行,并没有提到说妇人要去衣受刑。除此之外,大明律中也没有提到男人犯罪要扒光了打屁股。

清朝法律大致沿袭了明朝,就从刚刚提到的同样一项罪名来说,《大清律例》中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留裤]”,这里多了两个字“留裤”,由此可见,明朝打妇人板子是脱光的,而清朝给妇女留了点面子,准许穿一条裤子。

除此以外,翻遍了明朝和清朝的律例,再没见过说要脱光了打板子的描述,因此从法律条文来看,在特定的罪行惩罚上,是要脱光了打的,但仅限于女犯人在个别罪名上,其他大部分法律里面没有提到要光屁股打板子。

那为什么现在有光屁股被打板子的照片留出来呢?如果这些照片没有造假的话,那这样的脱裤子很可能还是一项人性化制度。

第一:古代下层人物生活水平不高,裤子衣服也不多,如果穿着打板子,很有可能会把衣裤弄破,在这种情况下,那可能受罚者会要求脱了再打,起码还能保存一条裤子。

第二:古代医疗水平不高,如果打板子,到时候裤子等布条黏在在破损的皮肤上,对伤口处理等都是麻烦的事情,因此脱了再打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第三:可能有些执法者故意要受罚者难堪,或者当时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这也是有可能的。


仗刑最早始于隋代,被定为五刑之一,五刑分别为笞、仗、徙、流、死。这些重要是针对男性的,对于女犯人,是指刑舂、拶刑、仗刑,赐死和宫刑。仗刑是用大木板或棍子打臀,腿或背的刑罚。封建五刑比起奴隶社会的肉刑要文明一些,不再割鼻子,砍脚,毁坏生殖器,剁成门肉酱等,也就是不以故意损害受刑人的肌体为目的。但依然是野蛮和血腥的!大家看到影视剧里被狂虐的犯人时,如果联想换位一下,是不是也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那么仗刑时到底穿不穿衣服呢?可以肯定说大部分受刑者是不准穿衣服的,当然有一些权贵犯了做奸犯科或触怒龙颜的事,皇帝给点面子可以穿衣裤以遮羞。也有一些官匪一家假打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有的人认为不穿衣裤是为给穷人节省怕打烂衣裤,或者怕伤后难治,我个人认为这个有点可笑。因为旧时的官府动用刑罚的本义就是让犯人生畏,不仅让你肉体上痛苦,更要让你精神上受折磨,屁股都露出来了,还不够斯文扫底,尊严全无的吗?

至于影视剧当中挨打的人都穿衣裤这个好理解,演戏嘛,要是露屁股,谁还愿意演啊?让你去你也不敢。况且银屏上也有碍视听,不够文雅,你说呢?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厉害?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另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4、杖刑脱不脱裤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谢邀,中国古代的杖刑可是历史悠久了,据说在“三皇五帝”时期就有,但多用于家法,并未被普及。到了东汉时期,才被使用于刑法,隋唐发展,在宋代时就广为流传了,宋代杖刑主要为两种一种为“臀杖”一种为“背杖”两种,当然“背杖”是更严重的了,到了元明清时期,可能也只知道背杖有点不人道,就改为臀杖为主了,那么到底脱不脱裤子呢,据史料记载啊,在清朝才有的脱裤子答,不是为了打,更是为了羞辱,当然这种脱裤子多为宫中的,平民百姓,都穷的吃不上了还在乎这个,呵呵,还有一种据说要是妻子不贞也要脱了打,宋朝的法度,有点吓人啊

王璟-_-

王璟-_-

对这样的话题来说在古代犯了法的人,是必须要脱掉裤子打的,而对于电视影视剧来说当然不会让演员呈现出这样的一种状态了,都是趴在凳子上穿着衣服挨打,不过就是虚构的一种行为。

古代那些犯罪的男人都是脱掉裤子绑在凳子上直到屁股被打肿打烂开花为止,而女人则是撩起裙子打屁股,所以这也是一种丑陋的行为吧。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面的人挨打都是趴在凳子上打屁股,只看到演员头上在冒汗在痛苦的呻吟,其实这一切不过都是电视剧作假,又有谁会真正的去要求别人打?那岂不是会笑话?

而影视剧当中是不会真正的按照历史去还原,毕竟来说那样会少儿不宜,有谁愿意光着屁股给别人看呢,再说审核也不会通过呀,所以当然会穿着衣服换打!

小花

小花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厉害?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另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4、杖刑脱不脱裤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孤独寂寞欣

孤独寂寞欣

一般来说,古代所说的杖刑,多数都是杖臀,即打屁股。按照宋元两代的规定,执行杖刑时都必须“去衣受杖”。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在明朝,因杖刑使用极为普遍,基层官员动不动就打人屁股。这一条规矩就会许多奸恶之徒利用。他们若与人结怨,常常捕风捉影,跑到衙门状告对方妻子、女儿与人有奸情。

只要女子被带入官衙,境遇就十分凄惨。

明清时期,允许百姓围观审案,许多好事者闲极无聊,经常跑去“看打”。

许多时候,在官员升堂审讯之前,衙役们就会把被告女子脱掉裤子示众,叫做“晾臀”。等行刑完毕,又不准女子立刻穿上裤子,还要将女子拉到前门大街上,名曰“卖肉”。

在打板子的时候,衙役们又有许多花样,像什么“抉芋头”“挖荸荠”“剥菱角”“剖葫芦”等等。总之,衙役们收了原告的钱,就会想着发着把原本不重的杖刑变成致人残废,甚至致人死命的重刑。

因此,杖刑并非死刑,但施加在女子身上,经常会导致女子倍感屈辱,回家之后自杀身亡。

一般来说,受了杖刑的人都要躺上数个月。受刑稍稍重些,甚至可能会被打死。即便没有死,也需要立刻请郎中小心将烂肉中的竹刺、木屑取出,否则一旦化脓,就有可能残废。

在清朝浙江秀水县有一个衙役,他听闻受刑者喝小便能够止疼解毒,于是他就将自己使用的竹杖常见浸泡在尿水中。行刑时,用尿水浸泡过的竹杖。据说,被这种竹杖打过的犯人疼痛大大减缓,受刑后轻易也不会化脓。

因此,此人的子孙当了大官,许多人都说是他一生坚持此法,积了阴德。

candyyili

candyyili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来看。

宋代和明清规定,妇女不是什么罪都打板子的,必须是奸罪才打板子。

这主要是一旦打板子,就要脱下衣服,光着屁股去打。

一般妇女受到这种屈辱,基本只有自尽这一条路。

自然,奸罪的妇女本来就不要脸,这样羞辱她也就是咎由自取。

古代有很多酷刑,汉代经过改良将酷刑很多废除,改为打板子。

但当年打板子分为打背部和打屁股,直到宋代还保留脊杖,也就是打背部。

但背部肌肉少,一顿板子很容易大臣残疾甚至死亡。

从明代开始废除脊杖,只打屁股。

但打屁股不可能不脱裤子,不然谁知道裤子里面藏着什么,一律都是光着屁股挨打。

但明代开始,中国妇女是很保守的。

不要说屁股,就算是手臂也不能随便露给陌生男人看。

如果将屁股公开露给衙役、县官和围观乡民看,等于今天全裸在天安门广场始终,妇女只能自尽了。

所以,宋明清对于妇女的打板子是比较慎重的,只有涉及奸淫罪或者杀人罪,比如通奸罪、谋杀亲夫之内,才会给予脱裤子打屁股。

如果随便乱打,怕是直接搞出一条人命来。

县官自己也吃不了兜着走。

654292511

654292511

脱。

都得脱。

无论男女。

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动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

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古代学者关于妇女受刑到底脱不脱裤子的讨论

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女犯罪,也是要脱光了屁股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

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娼妓斗伤良人,单衣受刑。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

现实中,因为县官没文化,妇女依然去衣受刑,露出屁股

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屁股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奸淫。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屁股。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杀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

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

电视剧上为啥都是穿着衣服打?

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就算为了体现真相,也要做些处理。就跟小龙女被脱裤子那一集似的,就是真要脱裤子露屁股,能让你看见?

dew1861

dew1861

  • 0
    经验
  • 0
    粉丝
  • 0
    关注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APP下载 返回顶部
顾文姬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关注

顾文姬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顾文姬app下载

扫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