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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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念想

梅念想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并非针对孔乙己本人,而是讽刺科举制度对人才的危害

讲一个鲁迅家乡的小酒店的故事,一个酒店里的既普通又特别的酒客的故事:他叫“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没有考上秀才,“又不会营生”,最后潦倒一生。这是一个看来可笑,细加品味又相当可悲的读书人的故事。

鲁迅以酒店的“小伙计”(“我”)来讲述这个故事。以“侧面描写”的写作技巧,表明鲁迅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横遭迫害的不幸,他更为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和反应。

在外人看来孔乙己已经失去了一个“人”的独立价值,在人们心目中他是可有可无的,他的生命的唯一价值,就是成为人们无聊生活中的笑料,甚至他的不幸也只是成为人们的谈资。——这正是鲁迅对孔乙己的悲剧的独特认识与把握。

而孔乙己自己仍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衣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不肯脱下“长衣衫”是因为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因此,面对酒客的纷纷嘲笑,他却争辩说:“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并大谈“君子固穷”,也就是说,他要强调自己是“读书人”,是有身份的人,是国家、社会不可缺少的“君子”。

在鲁迅看来,旁人与孔乙己一样可悲。他们在取笑孔乙己,在孔乙己的伤疤上洒一把盐。而孔乙己则无时不刻在显摆自己的学问,什么茴字有三种写法,又不无好意地要教小伙计识字;而小伙计呢,开始心里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继而“懒懒的答他”,最后“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这位天真的小伙计就这样被酒客和掌柜同化,最终成为“看客”中的一个成员。——这也是小伙计自身的悲剧。

都生活在无聊而日复一日的生活之中。

至于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这个并不重要,理论上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值得尊重,事实上每个人都“只缘身在此山中”而已。孔乙己、以及旁观者的冷漠、无情、愚昧都是封建社会制度的产物,而不是孔乙己本人的责任,其他人也是如此!

此上是个人的观点,您怎么看呢?



紫水晶(che)

紫水晶(che)

谢题主。《孔乙己》这篇文章,被称为讨伐封建科举制度,封建文化的檄文,刻画细致,语言犀利,剖析事理,入木三分。至今读来,那个唯一的,独特的,“鸦立鸡群”的(明明是只鸦,偏偏把自己当成白鹤)既死要面子,又不免偷窃的读书人形象,仍跃然眼前。在今天,他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呢?且听山人道来。



其一,墨守陈规,不知变通,死路一条。你看,孔乙己那件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仍要坚持穿着,为什么呀?那是在摆自己是读书人的臭架子,自己不会营生,一味好吃懒做,几乎到讨饭地步了,还不肯与短衣帮为伍,一根筋,一条道走到黑。不劳动,那他到底在干啥?小说中有一细节透露了这一消息,有一酒客讥笑他,我亲眼看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可见,他还在坚持读书,坚持做着金榜题名的黄粱美梦。如果他能放下架子,自食其力,也不会有悲惨的结局。

孔乙己的命运启示我们: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变化,越来越快。我们要不断转变态度,转变思想,转变做法,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这就是《易经》上强调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往大方面说,一个国家只有经常改革才能保持活力。北宋的王安石,就有改革的决心和气魄,他说,天命不可怕,人言不足畏,祖宗之法不可依。可惜北宋没有将改革坚持到底。从个人层面,就农村教师而言,面对的大多是留守儿童,在家多沉溺于电视,手机中,教师也要转变自己的角色,在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在课堂教学艺术上着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其二,踏实做人,体现价值,才有出路。一张废纸,在精美,大家也不愿意捡,一张一百元人民币,在皱巴,大家也愿意捡,原因很简单,后者有价值呀。《孔乙己》中,鲁迅揭示了一个多余人现象,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一方面讽刺了事态的炎凉,人情的自私,冷漠。我觉得,更多的是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病态的社会,那一个社会都有矛盾存在,我们关键是要提升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变成一个有用的人。你才能受重视,才会被尊重,才会被任用,没有价值,就啥也不是,没人理你。你看,孔乙己一到酒店,大家都讥笑他,去教小伙计识字,小伙计心想,讨饭一般的人,也配考我吗?孔乙己只好去找三五岁的孩子玩,给他们分斗吃,说着多乎哉,不多也的话。这才是人生的大寂寞,大悲哀,沉痛到骨髓里,只有孩子,愿意和他玩了。所以孔子说,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怕别人不了解你,不怕没有位置,你有知识,有做事的能力了,还怕什么呢?

其三,不管何时,不管何地,保持机心。题主说孔乙己是不是值得尊重,当然,是生命,我们都要尊重,这也是罗素说的,我为什么活着,因为我对人类的苦难有不可遏制的同情。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已经卑微的如同尘土,仍不失善良,教小伙计识字,给孩子们分豆。仍从不拖欠,口袋里只有几枚铜钱,还要全部排出。

孔乙己能够读书,看来家底不错,原来不愁吃穿,没有依靠后,还懒得出奇,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一件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都预示着他悲剧的必然性。

欢

要弄清楚《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首先必须要明白这篇文章的出处及时代背景。孔乙已是鲁迅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杂志上的一篇白话小说,后被编入短片小说集《呐喊》。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

再结合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答案自然呼之欲出,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对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无情批判。鲁迅要借孔乙己受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悲惨结局唤醒麻木不仁的国人,从而拯救国人的思想,使得国人真正摆脱“东亚病夫”的耻辱。

至于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选择同情孔乙己,但却十分不值得我们尊重。孔乙己在精神上迂腐不堪,自以为穿了长衫就能突破阶层限制;自以为满嘴之乎者也就能以读书人自居;自以为将“偷”换为“窃”就可以掩耳盗铃;自以为讲排场就可以摆脱众人的嘲讽;孔乙己的所作所为实在是麻木不仁到令人痛心的地步。

孔乙己在生活上四肢不勤以致穷苦潦倒。明明具备劳动能力,却羞与短衣帮为伍,竟不惜以行窃为生,虽以读书人自居却行蝇营狗苟之事丢尽了读书人的颜面;就连象征他可怜身份的长衫都能做到十年不洗不补;宁肯在众人的嘲笑戏虐中混吃等死也不愿意自食其力、改头换面,最终命丧在封建制度的爪牙之下,沦为鲁镇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鱼籽不二熊

鱼籽不二熊

我是文子心语,来回答问题。

孔乙己,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中的人物。

这个人物虽然是个穷酸人物,但形象饱满丰厚,很有讽刺意味。

1、对封建科举制度的抨击和否定。

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目标就是“学而优则仕”。“十年寒窗”苦读书,为的是能够“金榜题名”。当年的“范进中举”,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可孔乙己却连范进都不如,他只是一个考到胡子发白还没有“进学”的老童生。虽然他也曾心怀有志,也曾发奋读书,只是那条“仕途”窄而又窄,让他的年轻时的梦想终成泡影。

2、封建时代穷酸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虽然过得很不如意,却始终保持着读书人的“形象”:他是咸亨酒店唯一一个站着喝酒的人,并且始终穿着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因为长衫是短衣泥腿子(劳动者)的区别之处,他时时刻刻都不忘自己所谓的有文化的“身份”。

孔乙己一有机会就卖弄他的“知乎者也”,寒酸气十足,被人当做奚落嘲笑的材料,

3、封建教育的长期毒害使他四体不勤。

孔乙己自持清高,他除了满嘴的“之乎者也”,不会任何营生,所以他的日子越过越穷。甚至流为窃贼挨打,被人取笑,也从没想着脱下长衫,换成短衣,去学一门挣钱糊口的营生。即使贫困潦倒,去盗窃而遭丁举人毒打身残,孔乙己也不能正视自己的沦落,没有因此而觉悟,只是在悲惨哀痛中挣扎着用手当脚走完他的人生之路。

4、孔乙己品行善良,对儿童很和善。

孔乙己不愿意拖欠酒钱,他认为这样很不匹配他文化人的身份,但他却身无分文;就连落在桌上的几粒芝麻,他也用手指蘸着水拾起。贫穷的他,对儿童却很友好。他自己腹中空空,嘴里说着“多乎哉,不多也”,却愿意把仅有的一点食物分给孩子们。他渴望亲情,也喜欢孩子,只是过分的贫穷,让他无法拥有这些。

在悲惨哀痛中挣扎着用手当脚走路无足轻重的孔乙己很快从人们的记忆消失了,孔乙己是被侮辱,被损害的善良而又迂腐的读书人。他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对知识分子的戕害。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笔者曾到上海参加小说连载会议,曾专程拐弯到绍兴,曾去了咸亨酒店。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现成了咸亨酒店门前的雕塑,那个当年被咸亨酒店店小二赶出来的穷酸读书人,现在成了咸亨酒店的招牌。曾写了一篇随笔再访孔乙己,感慨万千。

窝窝

窝窝

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

作为鲁迅自己最喜欢的小说,《孔乙己》自1919年问世以来,一直深受人们喜爱,不仅一直被选进中学教材,成为20世纪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经典的小说之一,其中的主人公孔乙己更是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他迂腐而又善良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

对于《孔乙己》这篇小说的主旨,人们历来认为是写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是揭露封建制度的罪恶。这样的概括没有问题,但我认为《孔乙己》之所以还被今天的人们喜欢,还有它更深刻同时又更具普遍性的意义: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

在咸亨酒店这个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汇聚的地方,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正常、平等、友善的交往。

一、不同阶层的人之间没有交集,自然也没有交流的可能,就像“短衣帮”和“长衫客”之间的关系一样。

“短衣帮”以下层普通百姓为主,他们生活贫困,地位低下,在酒店里只能站着喝酒;“长衫客”则以上层地主阶级、有钱人和读书人为主,他们因为有钱有闲,可以走进酒店的专属包间坐着,慢慢享受酒肉佳肴。

因为身份地位不同,双方自然互不往来。“短衣帮”们看不上“长衫客”的假清高,“长衫客”们瞧不起“短衣帮”的真土包。相看两厌的两个阶层的人,虽然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过的却是“两样的生活”。

他们之间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语言,横亘在两个阶层之间的是一条叫冷漠的鸿沟,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条鸿沟都无法跨越。

二、唯一走进“短衣帮”阵营内、和他们一样站着喝酒的孔乙己,却穿着长衫。

我们眼里的孔乙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层人,可是,他骨子里认为自己拥有知识分子的高贵,所以,那身标志着他读书人身份的“长衫”,他始终视若珍宝,不舍得脱下来。他又进不了“长衫客”的朋友圈,怎么办?

那就穿着长衫、站着喝酒。

这样一来,他就变成了一个尴尬的存在:“长衫客”和“短衣帮”都排斥他。

他每次进咸亨酒店的结果基本都一样:

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存在的价值,就是给人带来快活,而这快活,又是建立在孔乙己被取笑的基础上。

可悲的是,“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所以,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是死是活,并没有人真正关心,酒店老板也正是在算账的时候才记得孔乙己还欠了十九文钱,至于孔乙己其他方面的情况,不要说酒店老板不关心,所有人都不关心,他的死活对谁都没有什么影响。

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可见一斑。

在这个世界上,孔乙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人,有谁会给那个多余的人以温暖呢?我们身边有多余的人吗,我们愿意多看他一眼吗?

所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因为“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

真正是“赤条条来去,无一人牵挂”。


至于孔乙己是否值得我们尊重,毫无疑问,善良的地方,值得,迂腐的地方,不值得。

上善若水mich

上善若水mich

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

这篇小说意在批判腐朽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反映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在这控诉中,又写孔乙己这一人物思想僵化、不知觉悟以及围观民众的冷漠麻木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因此作者也批判冷漠麻木的国民性。

孔乙己》这篇文章塑造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孔乙己怀着科举失败的隐痛而又以读书人自居,贫困不能自存而又好喝懒做,很想清白做人而又不免偷窃,死要面子、怕人嘲笑而又自欺欺人、迂腐可笑,最后终于走向灭亡的悲剧。

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有两个因素,一个是社会因素,这是最根本的原因;一个是个人因素,这个是直接的原因。封建社会的制度,是孔乙己悲剧命运的根源,他成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四肢健全,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念过书又写得一手好字,明明自己有谋生的能力,却好逸恶劳,好吃懒做,做起盗窃的勾当。最后因偷窃挨打,困顿而死。

孔乙己自命清高、好喝懒做、迂腐不堪、又有善良质朴的一面。可是,

他又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之人。最后只能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玩具商店倒闭啦

玩具商店倒闭啦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孔乙己不属于知识分子,而属于应试失败的学渣。

知识分子的定义是掌握有一方面知识,并且能够达到一定水平的,叫做知识分子。

而孔乙己会的只是八股文的文字游戏,会的只不过是茴字几种写法。

这种东西如果只是业余爱好,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然而,孔乙己却把这些当做安家立命的东西,是非常可笑的,可以说人生荒废。

孔乙己读了这么多年书,结果除了替人抄书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生存方法。

而抄书不是写书,抄书薪水微薄,而且非常辛苦,连混口饭吃都很困难。

所以,孔乙己靠自己所为的知识,是不足以养活自己的。

那么,他稍微正常一点,就应该放下架子,老老实实找份工工作,踏踏实实的做人做事。

至于读书应考,也完全可以在业余时间来说。

而孔乙己不但不去工作,也不愿意抄书,甚至吞走别人的定金以及书稿。

所谓知识分子,要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对不起,孔乙己是没有的。

一个小偷,道德品质当然是不高明的,就算学问再高也是没用,更别说还没有学问。

孔乙己此人还是以偷盗为生,偷了一辈子,最终被打断腿而死。

这种人可以说,比没有文化的劳动人民、酒店里那帮看客还垃圾。

因为看客虽人品不高,好歹人家是卖苦力吃饭,活的正正当当。

孔乙己则靠盗窃吃饭,连最起码的做人都不懂,被人耻笑又怪得了谁。


至于孔乙己不拖欠酒钱,因为他是小偷,本来没有稳定收入,如果拖欠哪个酒店会接待他?

至于孔乙己把茴香豆分给小孩,也不能说他天性善良,只是找不到朋友和对话时,借此打发时间而已。


孔乙己的悲剧其实就是好吃懒做,人品不好。这种人无论是不是读书,也是社会渣子,不值得同情。

虫chong宝贝

虫chong宝贝

孔乙己》是一篇反封建的战斗檄文,作品通过孔乙己穷愁潦倒的悲惨遭遇,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打击了当时向新文化猖狂进攻的封建复古主义者,鞭挞了吃人的封建社会制度,表达了作者彻底反封建的精神。孔乙己是位深受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文化毒害的人,终生没爬上去的穷苦读书人,有善良的一面,这些值得同情,但已成为社会废物,又令人叹息而取笑。

flydreamer

flydreamer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部分都是根据他当时的那个时代,和背景写的,探讨和评议,没多大议意。

wina123

wina123

谢谢邀请!

我曾经写过一篇知识分子要像孔乙己发表在报纸上,后被很多网站转载,仅一个小论坛就有近一万人收藏。

那一篇文章是借题发挥,希望知识分子多一点知识分子的特征。

据我的看法,鲁迅《孔乙己》这篇小说,是对于科举制度的控诉,却被有意无意地误解,当作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鄙视来读的人太多。

其实鲁迅发表《孔乙己》的时候,慈禧太后已经废除科举制度,鲁迅是在肃清流毒。

鲁迅要说什么?

科举制度和参加科举考试的知识分子是丑陋可笑的。

于是一些没有知识的人大喜过望,鲁迅先生说了,知识和知识分子都是丑陋可笑的。我没知识我光荣!

昨天还有一个学习能力差,初小不能毕业的老头在大街上大骂孔乙己。

他并且像在穷光荣的年代到处哭穷一样在富光荣的今天到处炫富。

别人说他别说一分钱的亏,他连一句话的亏都是不吃的。

他爱写作,但错别字和不通的句子连篇,认识狭隘、片面、极端,因此一个字也不能发表,他就大闹编辑部,骂编辑孔乙己。

我那篇文章正是针对包括他在内的人的。

你们可曾思考:

孔乙己有羞耻心,你有吗?孔乙己心软你心如铁石甚至心肠歹毒。孔乙己多多少少有知识而且较真,你是蔑视知识自我作古信口开河。孔乙己有原则你是不择手段。

鲁迅这篇小说倒真成了某些小市民的“思想武器”,而这些小市民不知道,鲁迅最为憎恶的,其实就是他们。

他们无知识无原则无羞耻无悲悯,自私快乐凶恶丑陋地活着,茶余饭后,还可以得了便宜还要卖乖,嘲笑孔乙己以开心。

他们生病了,就吃用生命拯救他们的人的人血馒头。

因为没有原则和底线,他们能言善辩巧舌如簧总是有理。

究其实,读书人越多的国家越先进,人均阅读量越高的民族越优秀。

这里,我再次引用苏格拉底的名言:

“愚昧是万恶之源。”

孔乙己在谋生方面是愚昧无知的,但在做人方面却是有许多书上读来的知识或者说条条框框的。

偷几本书就送了命,但他并没有逾越他的底线——“窃书不能算偷”。

不读书无底线的人,你拿他没办法。

我甚至见过偷了别人自行车拿去卖钱却把失主骂哭的人。

失主见惹不起于是躲得起搬迁到10里以外。

那个兽人在阅卷的时候作弊,反而把阅卷组长骂成脑梗!

这种人百分之一百的损人利己,没有零点零零零一的利他的打算。此人不读书。如果多读书,至少可以知道某些行为实在禽兽不如。

据实验:年轻老鼠会帮助素不相识的老老鼠,教会老老鼠怎样用卡片获取食物 ;大象会解救落入陷阱的小鹿。

不读书的另一个害处是有可能好心办坏事,把犯罪当行善。

例如破坏环境资源,不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一种不读书的新愚昧。

结论:对于孔乙己,应该尊重。所有生命和人格都应该受到尊重。不应该丑化不应该对他的穷愁潦倒走投无路悲惨死亡幸灾乐祸。

鲁迅是全人类不可多得的火眼金睛的伟大作家之一,但也得看他在洞悉真相之后怎么说。

由于鲁迅祖父科场作弊,少年鲁迅在贫困和耻辱中打滚!

小小年纪,父亲重病,成天出入当铺和药铺,被亲朋视为乞丐——“乞食者”,被族长在族人大会当众强迫签字!

血和泪啊!

所以,应该同情应该理解。

但鲁迅思想的威力之巨大,是他始料未及的,人人不做孔乙己,人人羞做读书人,后果将会多么可怕!

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多么优美!

让我第一万零一次引用艾略特、海明威、刘易斯三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偶像埃兹拉·庞德先生的话:

“中国人的道德,是基于审美的道德。”“中国的《诗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歌。”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知识的鄙视,对于读书人的鄙视,请自《孔乙己》止!

athena_chensiyu

athena_chensiyu

他是一个想通过读书来改变自己命运而又不得势的自暴自弃的值得人们深思和同情的人物代表。在那个时代,权钱霸当势,读书的老实人能吃上饭就不错了,再自暴自弃,只有如同孔乙己那样。

杀破狼

杀破狼

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已写作于"五四运动"时期,是继阿Q正傳后先生的第二篇白话文小说。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初期,作为"反对科举制度,废除文言文,大力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之一的鲁迅,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陆续写出了《阿Q正传》,孔乙已,《祝福》,《故乡》,《》,《狂人日记》……等一大批白话文小说,成功地塑造出阿Q,祥林嫂,闰土,孔乙已……等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悲剧人物。其目地是不言自明的。

鲁迅先生1902年赴日本留学,本来是习医的,后来为什么要弃医习文呢?因为他发现中国之所以落后,贫穷,其主要根源不再于生理上,而是因为愚昧,无知,为了唤起国人的觉醒,鲁迅先生这才决定弃医习文,用笔无情地揭露出黑暗中国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奋力抨击人吃人的封建社会的封建礼教制度的弊端。

鲁迅先生对于他笔下的这些悲剧人物都是十分同情的,他写孔乙已的主要目地是为了抨击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而对于孔乙已这个穷酸文人只是悲其可怜而怒其不争地。通过描述孔乙已用赊来的茴香豆撒给孩子,用手沾酒在桌面上教孩子如何写字等情节可以看出,孔乙已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他一辈子只知道读书可以坐官,却又连一个秀才都考不上,最后淪落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直至盗劫而被丁举人暴打而死。可以说,孔乙已是封建建社会科举制度下的悲剧人物典型,他的形象是当时社会上

一大批知识分子的写照,我们只能同情而不能嘲笑地。

我在李欣的旅程

我在李欣的旅程

这篇文章主要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私与残忍。“孔乙己”这样的人也不值得我们遵敬,人:适实务者为俊杰。不论你身份高低,还是贫穷富由“能屈能伸,方为人杰”。不会生活,就是“猪”。



生如夏花三人行

生如夏花三人行

孔子是我国少有的文学家,虽然有很多理论不符合现代要求,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还是不落后的。

发两块石头请大家欣赏,

1,孔子树下注春秋,2桃李满天下。


huixuran

huixuran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悲剧人物,主要是借着这个人物对封建科举制度进行深刻的剖析与彻底的否定。写出了科举制度下生活在最底层文人的卑微与艰辛。同时也提现出了鲁迅希望用这样一位人物形象来唤醒那个时代下人们的灵魂。

孔乙己究竟值不值得尊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个性与环境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从文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他的穷困潦倒,但骨子里却时刻牢记自己是读书人,骨子里透着清高,我们常常说环境影响人生,那么孔乙己所处的年代科举制度盛行,成为了生活在底层文人唯一能够巅峰的道路。就如同吴敬梓笔下的范进一样。

孔乙己同样渴望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对于他来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是如果让他换一个环境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结局。

思想的禁锢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热衷于功名的追求,使他缺乏了基本的生活本领,孔乙己认为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教小伙计四种“茴”字的写法,这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是个笑柄,肚子都填不饱,还教人家写字。这不得不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也是对封建科举制度的一种抨击。

长期的读书,追求功名使得他犹如井底之蛙,只能够看到眼前那一片读书的天空。却看不见外面更加美好的世界。

人性与社会

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从这部小说中,我们不光看到了孔乙己的悲剧,也看到了人性背后的丑恶,给孩子们茴香豆吃,是孔乙己的善良。孩子们的欢笑是天真。众人的嘲笑是冷漠。

面对人们的嘲笑,孔乙己的内心是痛苦的与无奈的,从第一次的涨红了脸到最后恳求掌柜的莫要再提,这无不表现出了孔乙己内心的痛苦。

丁举人的打与侮辱提现了当时社会上仗势欺人,滥用私刑。同样这也是时代背景下的恐怖之处,鲁迅也形容封建社会就是“吃人”的社会。

社会,人心,环境都会对一个人的思想有所影响,孔乙己并非天生的迂腐,正所谓“时代铸就人”他的悲剧与整个社会有着莫大的关系。孔乙己的悲剧让我们看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良知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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