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妖精 小雨
古代有很多刑法,其中有一种就是我们现代人说的打屁股(学名“仗邢”)。仗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小编还没有研究透,确切知道的朋友可以留言告知。
小编猜测仗邢一定不会是秦朝,因为秦朝是一个军事化统治的国家。主要以流放、罚甲来处罚犯罪的人。
我们先不讨论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来回答题主的问题,仗邢有多疼其实只有被打过的人才知道了。而我们或许可以通过影视作品的一些片段稍微了解一些。
看看仗邢用的工具;圆头把手、扁平的仗身;方便执行又不会轻易打死人。说不会打死人是不准确的,因为打板子是想打死就能打死的。
《康熙王朝》中有一集说的是康熙还没有亲政时有一个小太监投靠了鳌拜,总是将康熙的事透露给鳌拜;于是康熙小皇帝设计抓住了小太监的把柄将小太监活活打死。
打死小太监用的就是仗邢。其中似乎有提到“十仗就可以皮开肉绽,二十仗就会伤筋动骨,三十仗就可以打死人了”。
这样看来仗邢是很疼的。
另一部古装电视剧《李卫当官》中就有这么一个桥段。
李卫与好赌的劳头关系很好,在李卫被判仗邢100时劳头偷偷的在李卫屁股下垫了东西;前90下时都把李卫打睡着了,为了逼真只有最后10下是真打。
就这10下还把李卫打的起不来床。
虽然我们都知道影视作品虚假成分太多,可是不可否认,这些历史题材的影视剧都是当代大师们通过对古代的深入研究,再加上现代的元素结合而成。
通过古代的素材演变而来的作品也具有参考价值。
对于这些作品我们不可全信,也不可一票否定。比如打屁股到底有多疼的问题,我认为完全可以参考影视作品的演绎。
能打死人的刑法必定不会太清,也许在设置这种刑法之时是出于好意(惩戒作用);可是通过后来的发展也许就成了可重可轻的武器。
总结:真打,疼!疼!疼!假打,乐!乐!乐!
乌托邦~ดำ
这么说吧,在古代挨板子到20下还能够清醒的就算牛人了,能够挨到40板子的全国找不到二十个。
当年李逵那么闹腾,挨了二十多下板子也老实了;武松这样的硬汉挨过板子后,也自认自己是贼。
某些电影中打了五十大板,抹点金疮药就没事的,李逵、武松见了绝对跟他结拜,只要是正常人,在挨了板子后中途晕厥是常事,直接毙命的也不足为怪。
“杖刑”这种刑罚,之所以把板子设计成扁平状,起初是为了给犯人保命。古代皇帝到官员却经常把仗刑作为一种死刑的方式,直接将犯人杖杀。
汉代,普通百姓被施以杖刑而死的比比皆是。
隋朝,杖杀之事也是不绝于耳,杨坚曾亲下下令杖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大理寺少卿赵绰、鸿胪寺少卿陈延。
唐代,杖刑更多用于反贼、强盗首领。
北宋年间,赵匡胤杖杀商河知县李瑶、二月有仗杀内班董延谔。
南宋十二年,宋高宗杖杀伪福国长公主李善静。
明清之时,杖刑开始更加流行,甚至升级为庭仗,而这种刑罚更是针对文官而设计。
想要当上行刑人是要拜师的,师傅会教你如何打、看人打。在练习手法时,师傅会把豆腐包在牛皮纸里面打,练到豆腐打不碎算及格。
熟练后会把石头放在软布里面,把里面的石头打成粉末,但外面的软布无事,这就算出师。当然,在外人看来,这里外的力度要看起来一样。
所以,施行仗刑是个好手艺,很多人抢着去做,因为如果受罚的官员想不受皮肉之苦,就要花钱买通施行人。
好的“手艺人”,会打到外面看起来皮开肉绽,但里面的筋骨一点事没有。但如果不给钱,狠心点的人会让屁股看起来没事,里面的筋骨全都被打烂掉,即便是十几板子抬回家两天后也得撒手归西。
当年的圣人王阳明也够硬气,被打了几十板子,差点就没缓过来,也得亏仗刑人手下留情了。清朝时行贿风气严重,皇帝都被蒙在鼓里,所以很多人挨了板子,过两天就没事了。
而在明朝朱元璋时代,以他的性格每个人都是真打,被打死打残的比比皆是,就老朱这个认真劲,行刑人不真打,自己的脑袋先搬家,想贿赂行刑人,他们也得敢收!
仗刑作为惩治刑事犯罪的一种惩罚,如果不能疼到让人长记性是起不到作用的。古代仗刑由轻到重依次分为笞杖徙流死,笞刑和杖刑都是打屁股,不过笞刑使用竹板子打,而仗刑是用大木板子打。
作为对比较轻的犯罪的惩罚,适用人群也比较广,如果受刑的板子不多,男子还能坚持十来下,但对女子就不行了、
古代女子身体纤细,犯了错后被衙役扒掉裤子露出屁股,然后两个身强体壮的男子拿着大木板子用力拍打女子的屁股。这别说十来下,估计第一下女子就直接疼的晕了过去,而在明清时期,犯通奸罪是要重打一百下达木板子的,就这顿下来妥妥的死了。
所以,别问古代杖刑打屁股疼不疼,小时候淘气被父母拿竹条打屁股很多小伙伴都经历过吧,拿种火辣辣的感觉,别提多“酸爽”,这还是父母舍不得打的情况下呢!
他们叫我小圆
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会要命的东西就别说多疼了。
一代圣贤王阳明也曾受过杖刑,他因得罪刘瑾被杖四十,多亏有他爹王华在旁边看着,施刑的人不敢下死手,即使是这样打完王阳明也就只剩一口气了。
一般杖刑实打实十几下你的骨盆就差不多碎了,二三十下就能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宋朝时杖刑比较人道。一般一次性顶多打三十,如果判了几百下,那就分批次打。
明朝时杖刑打死人的就很常见了,朱元璋时期大臣朱亮和他的儿子就被活活杖死。
朝堂大臣受杖刑好歹还可以不用脱裤子,有时候皇帝体恤你,还让你垫点东西。但是在民间基本上就不管这么多,扒了裤子就打。有些受了杖刑的女子即使没被打死,受完刑之后大多也会选择自杀以保名节。
但是古代杖刑其实还得看行刑的人的操作,有时候受刑之人银子给到位了,别看打的你皮开肉绽,但是筋骨基本完好,床上修养几天就能步行。
有的人家里穷,给不上银子,那就惨了,即使打的不多,可是招招下狠手,打完最起码也成残废了。
(星爷这电影就比较真实,两棍子下去就口吐鲜血)
衩衩新
清代文学家方苞曾经写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三个人犯了同样的罪,都要受杖刑。
为了少遭点罪,行刑前,他们都给差役送了银子,结果送三十两的那位,骨头被打伤了,回家养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两的,就受了点皮肉伤,几天没事儿了。送一百八十两的那位,打完了板子,当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
可见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决你花了多少钱,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
杖刑可以根据木板的大小,分为大仗、法杖和小杖;根据数量的多少,也可分为十杖、二十杖、三十杖、四十杖……一百杖。根据受刑的部位,其可分为背杖、臀杖和腿杖。
值得一提的是,行刑时要“去衣受杖”,脱下衣服后,不但更疼,还能让人看到“皮开肉绽”的场面。既能增加犯人的精神痛苦,又能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脱裤子行刑:
题主问的杖刑是“打屁股”,那就排除了背杖和腿杖,我们就讲讲 臀杖。和另外两种相比,臀杖相对要好受一点。因为臀部脂肪较 厚,行刑时虽然很疼,但不易伤筋动骨,伤口比较容易痊愈,只有 罪行较轻的犯人才能享受这种杖刑的。
但是屁股属于每个人的隐私部位,当众褪下裤子打,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会给犯人造成心理折磨,所以很多遭受杖刑的女子会选择轻生,就是因为遭受不了这种折磨。
杖刑疼不疼?主要是看打板子的人的手法。 打板子的差役都是经过严格的训练的。训练时先用皮革扎出两个假人,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并开始训练。
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
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纸不能损伤。如果没有达到控制自如的程度,就必须继续训练。
当然,最能关系到你生死的,是处刑时的暗号。你没看错,是有暗号的。如果是“打”,那恭喜你,官老爷不过想是走走过场,意思意思;如果是“着实打”,那你就要吃点苦头了;要是“用心打”那你就凶多吉少了!
恭喜,是“打”:
史载明朝大臣沈思孝,被施以杖刑时,由于是“用心打”这一最高级别,所以行刑的打得比较狠。等行刑完后,沈思孝屁股上的肉都被打烂了。回家后大夫将他屁股上被打烂的外皮挑开,将里面的烂肉悉数割掉,然后敷上药膏,包扎好,再开好内服治疗的药汤。
以后每天换药时,需要把以前包扎的粘在伤口上的布撕起来,才能换药重新包扎。各位想想吧,这有多痛。
最吓人的是“杖毙”,这就是一直打,打到你断气为止。可见,“打屁股”也能成为极其恐怖的刑罚。
要问我到底疼不疼,我自己是没被打过,但我写这篇回答的时候,屁股上都感觉到了疼。
Pershine
古代的笞刑和杖刑是两种比较轻的刑罚
隋文帝定的五刑,死刑、流刑、徒刑、笞刑以及杖刑,为后世刑罚主体,一直延续到清末改制。这里的笞刑和杖刑,就是打屁股:十到五十下,叫笞刑;六十到一百下,叫杖刑
到底有多疼,稍后再说
先说一下执行官要求
鉴于打板子死人太多,古代对一方面规定了刑具大小,另一方面也对行刑官进行岗前培训。毕竟打屁股是为惩戒教训,不是杀人,培训有两个方面
一为举重若轻
豆腐上面放一张纸,受训人员举着板子打击纸张,要练到一百板子下去纸碎豆腐不坏
二为举轻若重
青砖上面放一张纸,受训人员举着板子打击纸张,要练到一百板子下去砖碎纸无样
练好之后,这些人员才可以上岗,打到啥程度,随心所欲
有了这些人,官员办案时,才能放开手脚
比如大明朝赫赫有名的廷杖
一大帮官员排着队等着趴地上劈了啪啦的挨打
这里面有诀窍了,执行官打板子前会看监察官脚尖,脚尖朝外分开,代表网开一面,打疼做个样子让皇帝出气就行,执行官收到提示,就举重若轻;如果脚尖朝内,那对不起,该官员把皇帝惹急了,必死无疑,打板子时候就得举重若轻
再比如电视剧上官员审案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就一句拉下去重打八十大板。这里头都是积年老吏,很懂得配合,八十大板其实都是举重若轻,皮破肉不坏,打板子属立威,让人犯乖乖就范
如果官员使坏,打个眼色下去再打板子,那甭管打多少,妥妥的举轻若重,最多不要人命罢了,一个骨断筋折成残废避免不了了
上面的真不是瞎说,现在还有杖刑呢
新加坡就有杖刑,不过他们一般称之为鞭,可以依照新加坡判断古代杖刑轻重,以及题主关心的疼痛度
新加坡最高可判处24大板,行刑时候,犯人双手双脚以及腹部都要绑结实,到不是不人道,而是怕疼痛难忍时乱动。旁边还有医生跟进,每打一次,医生都要判断犯人状态,万一不行就立即救援,并延后三月在进行下一鞭子,直到打完
到底有多疼,曾经有挨过打的说
一鞭下去双手紧握,二鞭下去喊叫失声,三鞭下去几近虚脱,四鞭子下去意识模糊
这个人运气好,只挨了四鞭
新加坡每年有一千余人挨鞭子,在挨打过程中大小便失禁、昏迷什么的,家常便饭。若干年后,脱下裤子,还有疤痕存在
被判处鞭刑的人犯,也和史书中描述的那样,宁愿重判流放,也不愿意挨打
Ice-Hotel
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约束臣民,惩罚犯罪者制定了许多严刑峻法,更是创造发明了许多残酷无情的刑罚处罚方式。
这些刑罚方式直到今日听起来仍然让人不寒而栗,闻之色变。
其中尤以凌迟、车裂、腰斩等最为残酷。除了这些酷刑外,影视剧中我们还经常见到一种古代处罚犯人的方式,即挨大板子,学名“杖刑”。
(晚清杖刑实拍)
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之一,杖刑早在东汉时期即已出现。
它是指用荆条、棍棒或其他木质板子(如竹板)拷打犯人的背、臀、或腿等部位。
受杖刑之人,轻则遭受皮肉之苦;重者则留下身体残疾,一辈子在痛苦不便中度过;最重者则当场毙命。
聊斋志异-促织中曾有过一段关于杖刑的描述:“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可见杖刑之残酷。
到了南朝梁武帝时期,朝廷正式制定了杖刑有关的处罚方式。即规定,行刑工具用荆条制成,并按犯罪程度高低分为三个级别对犯人处以杖刑(犯罪越严重者遭受挨板子的数目越多,力度越大)。
隋朝建立后,国家开始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余四种为:笞、徙、流、死)。
围绕杖刑还出现了一个名词——“杖钱”,即给施杖的衙役部门或实际执行人以金钱贿赂,以求免受杖刑之苦或减轻行刑时的力度。
清代方苞所著的狱中杂记曾记载了一个真实案例。
有三个犯人同受杖刑之惩,行刑前三人均向行杖的差役进行了贿赂。结果,送30两银子的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回家后卧床养了一月的伤;送60两银子的,只被打伤了一点皮肉,不出一月便恢复如初;送180两银子的则在受刑后,当晚即如常人一样稳健走动。宋、明、清等朝沿袭杖刑这一刑罚处罚方式。并又规定,凡是女性犯人在受杖刑之时,必须扒光全身衣物,裸 体受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除了让她们身体上遭受巨大痛苦之外,心里上也对其进行摧残。以达到杀鸡儆猴,警示其余女性的目的。
直到中华民国成立后,才彻底废除了这一酷刑。
人世间有三百六十多行职业,而杖刑的执行者在古代也是一专门职业,他们在上岗前也都经过专门训练。说白了,打人也是项技术活,而这些人就是靠这门技术吃饭养家。
执杖在手,轻重、生杀只在一念之间。掌握这种本领的人,不仅能够顺利完成朝廷给予的任务,而且还能有选择性执法,进而从中获利。
(影视剧中接受杖刑之人)
综上:无论是杖刑还是其它古代酷刑,它都是统治者为加强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使人们不敢轻易违法犯罪而发明的一系列处罚方式。
不同的是,有钱人可以通过金钱贿赂减轻处罚时的痛苦,而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则只能是坐以待毙,任凭其残酷摧残。
diuer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
古代的杖刑是非常厉害的,经常能够打死人。这项制度始于隋唐,但是把它拿到朝堂之上用来羞辱大臣,还是明朝用的最多。
杖刑,就是用几十斤重的大板子打到你的身上,而会不会打死人,完全在于施刑的人的力度。很多在当时用刑的人总结出了经验,他们可以在打的很响的情况下,实际上没有给你造成多少伤害,第二天依然可以如生龙活虎般的出现。而如果真的用力打,可以30杖左右就把人给打死。
如在明朝时期,如果大臣不小心得罪了皇帝,皇帝就会使用杖刑,但是到底要怎么打,还是要根据皇帝的心情来的。
比如皇帝说打,那么一般就是表示下惩戒就行了,不用打的太狠。这个时候执行的人也会心领神会,做着样子打你几下,第二天你就没事了。
如果皇帝说着实打,那么就看你的身体素质了。这个时候行刑的人是不会敷衍了事的,而是真的用力打了,很多扛不住的当场就死了。
如果皇帝说用心打,那就是真的要打死人了。这种情况下一般拖出去直接用力打,不打死人是不会罢休的。
当时的太监在行刑的时候也会用一种暗语,如果双脚往外开一个外八字,那就是不用打死人的意思,如果是双脚往内呈一个内八字,就是要人命的意思了。
很多情况下,还在于你是否能够收买到打打板子的人。有些人就事先买通了打板子的人,打板子的人也明白意思,往往会把你打得皮破血流,看起来你会被打的很严重,但实际上只是伤了肉没有伤到骨头,回家休息几天就好了。
所以,古代的杖刑,会不会把你打疼,会不会把人打死,完全在于当权者的心情以及你能不能买通相关执行的人。如果当权者心情好,或是你能够买通执行的人,至少死不了,但即便是最轻的,一般也是打20板子,就算只伤到了肉,其实还是蛮疼的;但是如果这两点你都没做到,那么就不是疼不疼的问题了,而是能不能保命的问题了。
悠嘻分
杖刑, “去衣受杖”,扒光衣服,用竹木板打臀部。始于东汉,最初杖刑并不是一种正规的刑罚,没有得到朝廷有司廷尉正式颁布,仅仅是一种不成文的刑法规定。类似于今天的地方性法规,一般用于郡县或者是民间部落的民俗刑法,直到隋朝才真正被刑部正是确立为国家级刑罚。五刑之一,六十板起步
五刑,通常意义上讲是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这种新的五刑体系是由隋朝开创,之前还有许多朝代、帝王制定过不同程度的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再往前追溯还有炮烙等等,这些都是久远的非人道的刑罚,由于太过于残忍,不能彰显明君圣主的品德,逐渐的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笞跟杖是同一种刑罚,只是量刑的程度不一样。隋朝律法中规定:把竹板削平,十分光滑,行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也不能停止,必须一次性打完,以十为计量单位,一共分五个等级,十板起步,一直到五十板。
杖刑,同样是用竹子削平,只是竹板的厚度和长度都会增加,同样是一次性打完,分五个等级,六十板起步到一百大板子。
杖刑的适用范围杖刑的皮肉之苦次之,更多的是起到凌辱警示的作用。青天白日的把衣物脱光,趴在椅子上由官吏用竹木板抽打。
杖刑最主要的适用对象就是妇人犯下奸罪,就像潘金莲与西门庆这种苟且的行为,就是要受100下杖刑,罪不该死。所以武松杀死潘金莲后,性质一下大变,武松才跑上梁山。原则上来说,潘金莲的死也实属不公。
等明朝开国以后,朱元璋将杖刑普遍的推广开来,主要的受刑对象变成文人士大夫。朱元璋看来,这些文人士大夫绝对不能娇生惯养,只要有人敢逆朱元璋的意思,不管品级出身多大,必然是要在宫门前剥去衣物遭受杖刑。
文人士大夫最讲究个体面,这些人饱读诗书明大义,生死气节绝对不会惧怕,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身体形象受辱,所以朱元璋偏偏用杖刑来压制文人的气焰,当然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杖刑打到屁股有多疼据聊斋志异·促织记载: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一般人被打一百大板后,屁股已经是皮开肉绽,可以说整个臀部的肉都打烂了,甚至肛门处都鲜血直流。
身体好的有可能扛过去,身体素质差的可能打到一半就昏死过去,昏死过去也不会停止,接着打,直到打完为止。很多人由于身体差扛不住这样的皮肉之苦,中途打死也是常有的事情,更多是会将身体打残。
杖刑在今天的菲律宾还继续被保留下来,早些年有两个德国青年在菲律宾胡乱涂鸦被处以杖刑10下,打到第三下的时候就昏死过去,等到10下都打完刑满释放,两名青年被遣送回国后表示,此生再也不想去菲律宾。各位想想看,两个白人青年都仅仅能抗住3下,何况一百下。
杖刑,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它代表着时代的进步,彰显出人性的价值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最主要的是它不至于致人性命,所以,自隋朝1500年以来一直流传到满清灭亡才被废除。jessicadeng24
这种在中国古代占据重要地位的发生在“屁股上的正义”的刑罚,其源远流长,如果要论“杖刑”有多疼,那么久研究一下杖刑的行刑工具和打击部位。
杖刑的源头,最早可以追述到尧舜时期的鞭扑,即用鞭子打屁股,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杖刑和笞刑并未做严格的区分,虽然二者都是打屁股,但行刑的工具明显是不同的。
到汉文帝时期,缇萦上书感动了汉文帝,具有悲天悯人心怀的汉文帝进行了刑罚改革,废除了肉刑,并颁布了“火良”令,规定了刑具的规格、刑具材料以及严格的执行部位和方法。
这一时期主要的打屁股刑罚还是“笞刑”,行刑时,使用根部厚一寸,稍部厚半寸的竹制“棰”具,击打受刑人的背部或臀部。起初执行笞刑是可以换人的,一般打击数目有三百和两百下两个档次,作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大部分受刑人基本直接被打死.....到了汉景帝时,才把数目改为一百和两百两等,击打途中不可以再换行刑人。
到了唐代,杖刑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此时的杖刑是一种比笞刑重又比徒刑轻的刑罚,为法律规定的“五刑”之一。从刑罚的力度上看,介于笞刑与徒刑之间,具体又分为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等五个等级。虽然唐律对杖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和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顾律条明文规定的现象,使本来独立的杖刑成为一种刑罚的附加刑,或成为一种刑罚的代替,或成为律条外的一种刑杀方式。大致上就是说,打屁股能直接把人打死,就看怎么操作了。
到了明代,杖刑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光,出现了廷杖分支,基本上明律中的杖刑沿袭唐律,杖刑虽然列入五刑,但还多了一个法外刑,即廷杖,未必犯罪才可以执行,权凭皇帝喜好。在明代历史上,确实有几次当庭泽达一百多名朝廷命官、打死多人的情况。
清代的杖刑稍有不同,一方面清律杖刑刑具为大竹板,长五尺五寸,大竹板宽二寸,小头宽一寸五分,重不得过两斤;另一方面,在行刑时,杖刑数量时实行折减计算,正因为如此,清代杖刑并不一定重于明律。
总而言之,杖刑是一种很难衡量轻重的刑罚,它可以直接几十下就把人打死,也可能打一百下也只是轻伤,毕竟还是要看行刑人,如果行刑人可以轮换,或者可以休息,再或者执行人体力很充沛,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或者有甚之,那么把人打死一点都意外。而如果只是一个行刑人敷衍了事,那么可能只是受些皮肉之苦。这是一种极具“可操作”的刑罚。
远山
挨大板子的刑罚,现在早已经不见了,现在的人除了械斗以外,谁也没有挨过大板子,不过小时候被大巴掌打屁股的滋味儿,恐怕还真有不少人尝过。
在我儿时,真就没少挨过父母的巴掌打屁股。
我小时候顽皮,招猫逗狗的惹恼了邻居,被人家找上门来告状,我的老爸抡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顿打,这屁股疼的没说,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受不了,只好是站着吃饭趴着睡觉。
那么老爸的巴掌是多少个我打成这样呢?
我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后挨打的时候,我便知道挨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时候是七八下,有的时候是十几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据说这个人回家养了一个月才得以康复。
古代的酷刑虽然没有视频留下,但从一些书中描写,我还知道这大板子得有多厉害,水浒传里面的武松发配孟州,首先要200杀威棒,交了钱的可以免除,没钱的200杀威棒过后,非死即残,其实这杀威棒也是施耐庵的一个夸张的描写。
如果按照我小时候挨的打屁股的滋味儿,挨上个50大板子,这个人恐怕就得奄奄一息了,不用说200杀威棒,就是100个大板子,这个人的屁股恐怕就要成了肉馅了,这个人不死,他恐怕也要在地上爬行一辈子,因为即使骨头不被打坏,其皮肤和肌肉恐怕就得溃疡,伤好之后肌肉受到破坏,他不是拄拐,就是爬行。
人们在听岳飞传的时候,那岳飞被秦桧上刑,第一刑就是30大板,那行刑的狱卒同情岳飞,喊的声音大板子打得响,板子打在屁股上,就像拍巴掌一样,只有响声,不见疼痛,这就是各个行业里的绝招,谁给他塞钱他就照顾谁。
那主审官是个打板子的行家,马上换了人,打的板子,虽然不见响动,但板板见血,20大板下去,这岳飞痛苦的呻吟道:疼杀我也。
可见岳飞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对于打板子也是难以扛住的,其疼痛的滋味儿,恐怕只有挨板子的人知道。
nellpl
打屁股这种刑罚,貌似只有中国才有的。但是可别小瞧了打屁股,打起来还挺疼的,那么究竟有多疼,小编带大家体会一下~~~
先看一下当代人的感受,这是拿着笤帚打:我爸拿小的笤帚打的我,挺疼的,就是疼,很疼,打了我大概得有几十下吧,红了,但是没有肿,但是走路就开始一瘸一拐的,因为有一边打得比较重,屁股有点火烧的感觉,走路的时候也不敢用力。。。。。。
这还是拿着笤帚,古代的杖刑用的是硬木棍子。
一般的罪犯在行刑的时候都要去掉衣物,因为如果穿着衣服,根据古代记载,打完了衣服黏在肉里,不好处理伤口,也不利于愈合,而且容易感染。(衣服黏在了肉里。。。脑补一下有多疼)。
但是对于普通的妇女受刑时候,则可以保留内裤。如果这名女子犯了奸淫之罪,那么就要脱光了裤子。意思是除了肉体刑罚外,还要受精神凌辱。
那么杖刑究竟有多疼呢?
首先是事实杖刑的衙役,《历代刑法考》中记载,衙役们要经过非常严格的训练,先用皮子包扎出两个假人,一个里面放上砖头,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这应该是给没打过招呼的人准备的)。另一个假人外面包上纸,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这应该是给打过招呼的人准备的)。
但是对于第一种打法来说,挨板子那确实是很疼的了。
作者:一蓑烟雨
feiyangzizai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喜欢的话可以关注我哦。
打板子屁股到底有多疼,这和你有没有钱有关!
清代桐城学派的大拿方苞曾经因罪下狱,他在狱中写了本狱中杂记里面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说有三个人犯了同样的罪,都要受杖刑。为了少遭点罪,行刑前,他们都给差役送了银子,结果送三十两的那位,骨头被打伤了,回家养了三十天才好,送六十两的,就受了点皮肉伤,几天没事儿了。送一百八十两的那位,打完了板子,当天就能下地,步履如常了。可见这打板子疼不疼,完全取决你花了多少钱,要想不肉疼,那就得心疼呀。
对差役来说,打板子是个好活儿,能捞不少外快,同时也是个技术活,不能收了钱,还往死里打呀,所以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打板子选手,勤学苦练就少不了了。至于怎么练呢。明代的《历代刑法考》中有过这样一个记录。明代锦衣卫训练执行廷杖的校卒时,会用皮革扎两个人偶,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包上纸,之后再把两个人偶分别套上衣服。放砖头的这个,训练的是外轻内重的手法,要求表面看起来没使多大劲,衣服不能破损,里面的砖头却都要打碎了。包纸的那个,训练的就是外重内轻的手法了,要求看起来下手很重,但是包的纸却不能有任何破损。这两关都通过了,才算是能够出师行杖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规规矩矩,纯纯粹粹的挨顿板子有多疼呢?这么说吧,电视剧里经常有拖出去五十板子,打一百军棍啥的,基本都是扯淡。要是衙役认真打,基本上二十板子人就得皮开肉绽,昏死过去了,四十板子,就得终身残疾,真要是被打一百板子的话,我估计前五十下还能听到呻吟声,后五十下基本就是鞭尸了。
SevenCat
杖刑(题主标题上有错别字),就是竹板打屁股,始于东汉,终于清朝,有1700多年的历史,生命力超强,可见效果非常好。
杖刑属于五刑之一,分为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一般是“去衣受杖”(宋明清三代专对妇女犯了奸罪而特别要求)。
最初的杖刑打的不是屁股,打的是背部,据说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看完医书,掩卷沉思,沉重的说“人体的五脏六腑都连在背上,而我们国家的刑罚中有一条是要打犯人背部的,这不是会把人打死吗?”,于是他就颁布命令,不能再打犯人的背部,改为打大腿和屁股。
你以为打大腿和屁股就仁慈了吗?
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县太爷审案子,用的最多的刑罚就是“四十大板”,县太爷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刑罚,一是他一般不会把人折磨死,二是打的血肉模糊,很有视觉冲击力,震慑效果明显。
那么,杖刑究竟有多痛呢?《水浒传》说的非常明白,武松被张都监诬陷,押到大堂上,一顿板子下去,好汉武二郎立刻怂成武大郎,承认自己是贼。
卢俊义被管家李固诬告谋反,梁中书一顿板子下去,“打的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晕去了三四次”,卢俊义仰天叹曰“是我命中合当横死,我今屈招了吧”,卢俊义号称梁山第一好汉也经不起棒子。
像这样的练武之人也经不起多少杖,普通人就更不行了。
明代议事时触怒皇帝的文臣武将,常常被拖出午门之外受“廷杖”,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体力消耗很大,因而每打五棍就换一行刑人,杖而至死者,不乏其人,侥幸活下来的,实际上比死了还难受。
万历五年,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沈用贤各被杖六十,吴中行当场气绝,大胖子沈用贤一息尚存,大夫从沈用贤腿上取下数十块烂肉,才把他救活,沈用贤的夫人把一块烂肉风干保存,留作子孙的“家训”。新科进士、刑部观政邹元标,被杖八十,落下终身残疾,步履维艰。嘉靖皇帝时,一百二十四人同时受杖,当场死了16个,宦官刘瑾有一次就杖死过23个大臣。
明朝的刑杖头圆而大,受刑的人往往肉都打烂了表皮却毫无破绽。
清代的刑杖进行了改进,杖中灌铅,惩治犯罪的太监,十杖之内,少有生还的,这件凶器竟然美其名曰“寿杖”。
“杖刑”高手是如何炼成的?“杖刑”之下,是生、是死,是皮肉之苦全看衙役的手上功夫,这可是个技术活,手艺高超的衙役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分毫,有的皮肤红肿而里面却受伤极重,这高超的手艺是如何练出来的呢?
李伯元在《活地狱》中有过描述:一块豆腐放在地上,用小板子打,只准发出响声而不准打烂,如果哪一天豆腐外表如新而里面却成渣,那你就练成了。而明朝的厂卫用假人练习杖刑,一个假人里面塞砖头,一个假人用一层纸包着,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进行杖刑,如果放砖头的假人,衣服没烂砖头却烂了,另外一个假人,衣服烂了纸张毫发无损,那就算出师了。
“杖刑”高手需要经过多年的练习才能出师,这样高超的手艺可不能白练,每一板子下去都是钱,衙役都是看银子下板子,清朝人方苞记载了刑部大狱亲眼见到的事情,三个犯人同时被打板子,有个犯人受刑后当晚就正常走路了,另外一个伤了皮肉一个月就好了,而最后一个打伤骨头几个月下不来床,他们三个人送给衙役的银子分别是180两、60两、30两。
受“杖刑”,有时候脸面比屁股更重要明清时期,实施“杖刑”要“去衣受杖”,一是防止里面垫东西,二是屁股打烂了好医治,三是对人格的羞辱。犯普通罪行的女子会留一条短裤受刑,而犯奸情的女子必须脱光裤子受刑,这叫做“晾臀”,行刑完毕不准立即穿上裤子,要拉到大街上示众,名曰“卖肉”,明清时期审案时允许围观,很多无聊的人,经常跑去“看打”,受过刑的女子往往倍感屈辱,在贞操观念极重的古代,很多女子选择自杀身亡。
当年珍妃倒卖官位,被慈禧发现后,就脱掉衣服受杖刑,结果把肚子里三个月大的孩子打流产了。
清朝时期浙江秀水县有一个衙役,他听说受刑者喝小便能止痛解毒,他就把自己使用的竹杖浸泡在尿水中,据说,被这种竹杖打过的犯人疼痛感大大减轻,而且不会化脓,这个衙役的后人当了大官,很多人说他一生都坚持使用这种竹杖,积了阴德!
茉緋
“杖刑”(题目的“仗”写错了),也就是用棍子打屁股,作为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杖刑,到梁朝时成为正式刑罚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早在上古三代尧舜禹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杖刑”。
根据《汉书》的记载,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也就是说,由于禹认为,人们道德衰败了,于是制定了对肉体的刑罚,后来的商汤和周武王都延续了这一做法。
于是,后来就出现了杖刑和笞刑(就是鞭刑)。尚书·舜典里面也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不过,那个时候,杖刑还主要是临时的刑罚。直到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制定了梁律才以杖刑作为正式的刑罚。
到了隋朝之后,隋文帝名人废除了之前的鞭刑、枭首等酷刑,正式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到了唐代之后,唐朝沿用了隋朝的五刑制度,略有更改。
唐代杖刑适用于较轻的罪行,但也有人因杖刑丧命不过,那个时候的杖刑是有一定之规的,而且适用于较轻的罪行。
比如唐代的狱官令记载:“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武则天发明“一顿杖”,板子没有定数最变态的是,武则天时期还出现了一顿杖。什么叫一顿杖呢?就是打一顿饭的功夫,至于这一顿饭打多少下,完全没有定数。
那么,打多少下,打多重,就没有了一定之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面就说:“只曰一顿而不为之数,行罚之人得以轻重其手,欲活则活之,欲毙则毙之。夫生与死,捶楚与刀锯亦大间矣。”也就是说,一顿杖的威力要比捶打和刀锯更凶狠。
到了宋代,杖杀(活活打死)就成为了制度性的法律,主要适用于恶逆罪,也就是说造反,杀父母等罪行。
此外,唐代还正式出现了臀杖。在唐代以前,杖刑主要背、腿、臀部等,必须要平均打。但是,臀杖出现之后,则有了只打臀部的杖刑。
明代杖刑有多恐怖?打人者训练时,必须要把砖打裂不过,杖刑集大成者是在明代。明代的杖刑,真的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我们首先从锦衣卫训练执杖手这一点,就看到杖刑有多凶残。
根据清代查嗣瑮查浦辑闻的记载,锦衣卫主要是找一些地方的地痞少年,“诸恶少年习杖时,先缚草为为二人,一置砖于中,一纸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砖者视之若轻,徐解而观,则砖都裂;杖纸裹者视之极重,而纸无分,能如是则入选。”
也就是说,这些地痞练习打人,是用砖头和纸张作为对象。打砖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打得很轻,但是能把砖打裂。打纸的时候,看上去打得很重,却连纸都没有打破。
可想而知,能够打碎砖的力道,打到屁股上,受刑人肯定非死即残。
到了明武宗时期,杖刑又有所发展,开始了对大臣进行脱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
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出了一位飞扬跋扈的太监刘瑾。明武宗喜欢吃喝玩乐,甚至拿发动战争当过家家的游戏。
有一次,明武宗想要南巡,于是一群官员就对其进行劝谏。刘瑾借此就对这些劝谏的官员进行摧残。刘瑾命人对这些官员进行杖刑,仅一次就打杖打了146人,其中11人当场死亡。
后来,因为大礼仪事件,又对134名大臣进行杖刑,当场死亡了17人。
打板子有多疼?能把屁股上的肉全部打烂那么,究竟在明朝时候,打板子能多疼呢?
我们不妨举神宗朝一个例子。
明神宗万历小的时候,朝政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把持。后来,张居正的母亲去世了,万历决定对张居正夺情,也就是不让他回家守孝,继续治理朝政。
一群儒家官员自然不能允许这样有悖纲常的事情出现,于是纷纷上疏劝阻。万历一怒之下,对这些大臣进行杖刑。
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大臣吴中行被打之后“刲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也就是说,把屁股上的肉都打烂了,导致他的一条腿都残废了。
还有的大臣,如沈思孝是“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敷之尻上,用药冯裹,始得再生,及行戍东粤,徒步过岭,血犹涔涔下也”,意思是这个大臣被打之后,必须把屁股上的腐肉挂掉,用黑羊前腿上的肉缝补上去。但是,路走长了,血就不断的往下流。可见其疼痛。
还有大臣如邹元标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每到阴天的时候,骨头就隐隐作痛,导致他晚年都不能给人作揖。
从这些被打大臣的结果来看,我们就应该能够想到古代的杖刑,究竟有多恐怖了。
rick1027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杖刑是很厉害的,就是用大板子打。
正常来说,即便是壮汉,被打几十下就半死了。
小说水浒里面,卢俊义是天下第一好汉,身体极为强壮。
即便这样,他被打了30杖以后,也是疼痛难忍,当天走不了路。
你说李逵牛不牛?杀人狂一个,谁都不怕。结果被抓入官府以后,一顿板子也打老实了,自认是妖人李二。
再看武松,那么个硬汉,被张都监手下一顿板子打下去,也只能自认是贼。
至于杖刑能不能打死人,当然是可以的,甚至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满清慈禧太后曾下令用杖刑打死记者沈荩。
大公报对这次惨烈的杖刑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至死。后不得已,始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
“当杖毙时……骨已如粉,未出一声。及至打毕,堂司以为毙矣。不意沈于阶下发声曰: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
其实,打板子是个技术活。
差役打人板子,有的人被打得皮破血流,但骨肉不伤,养不了几天就能恢复;有些只是皮肤红肿,甚至没有破皮,但受的内伤非常重,有的就此残疾。
那么,打板子其实就操纵在差役身上,看看犯人愿意行贿多少钱。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六十两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