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写淫秽小说卖钱,被判10年,你怎么看?
baosenjie
已经有法律界人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我再从自己的角度谈一谈对这件事的看法。个人认为该女子被判10年合法也合理,没问题。
其实,精神文化方面的污染造成的影响要比某些刑事犯罪更甚。当我们一直诟病青少年犯罪时,是否想过他们或许就是某些暴力、淫秽制品的间接受害者?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有些人显然为了金钱丢掉了道德。据说该女子这本书,主要就是男男耽美小说,其中还涉及男童、师生等等无底线的描写,可见其传达了多么扭曲的价值观。
有人会说,类似《金瓶梅》等书是不是也属于此类呢?这种论调纯属强词夺理,以偏概全。真正的艺术作品和淫秽作品其实有着很大的区别,能够被称为艺术作品流传下来的,多半都有其内涵和价值。而另外一种则是毫无价值地传播淫秽思想,甚至完全是建立在变态的臆想之上。打个简单的比方,《泰坦尼克号》等著名电影中也有两性的镜头,但是,它们明显和那种露骨的情色电影完全不是一种性质。你要非抓住其中一点来混为一谈,那就是耍流氓了。
客观地讲,类似该女子所写的这些东西对于价值观成熟拥有判断能力的成年人来讲,或许影响有限,这也让人产生了危害不大的错觉。但是,如果让正在成长期的青少年看到,影响无疑是很大的。
最终,该女子因为印刷7000本,获利15万被判刑10年,有人说处罚有点重。重就对了,对于这种行为的依法严惩,才能起到警示后来者的作用。如果每减少一个这样的作者和作品流出,就有可能避免几十个上百个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从这个意义上讲,10年不算多。
Kara
没看过,没法评价,现在想看,还能看着吗?
zyjst
这个应该判。理由问问家长!
CloudShen
没有经验,写不出来,身体的颤抖,灵魂出窍
岗地
我用我的诺基亚智能手机看
ppqqpq
我真不知道怎么看,发个链接呗!
mono
什么算淫秽小说,这个尺度,怎么了掌握?由谁来定夺?都没有尺寸的,再加上我也没看过这本书,不评论,但是我只是想问上面的问题,
把曹雪芹也抓起来,判200年。
凰姐
我觉得也应该追究微信的责任,微信审核及其烂,不仅公众号,朋友圈也是,朋友圈一直有人发色情内容并出售各种迷幻药,我就不信微信检测不到!只是他不愿意管!
LM志
我怎么看?我还没看啊。哪里可以看?
ArielJi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书籍是提升灵魂的,试想这种幼童、乱伦的情色小说被青春期的孩子看到会有什么后果!!
安之若素_L
哈哈哈你们去看看莫言的丰腴肥臀里面描写的性语言那才叫过瘾呢,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要想不被起诉你就得赶快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股之旅
这篇新闻我看了,里面的刘某某为了获利才去编撰淫秽小说。编撰的淫秽小说是关于男男的耽美小说。如果她仅仅是在网上写写小说,判刑不会这么严重的。最关键的是什么?
最关键的是她把自己写的小说出版了,而且数量达到了7000册。从中牟利了15万元。这样的话就很严重了。
因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制作、贩卖淫秽物品并牟利的,构成犯罪。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牟利15万元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判刑是在10年以上进行量刑。这种行为是比较恶劣的,是向大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而且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
所以,从量刑上来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牟利达到5万就已经算是比较严重的情况了。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语桐Mami
很有才华的女人 我喜欢
阿祗
看到此新闻,我哈哈大笑,第一反应有三。
一是,为什么一个女子写男男小说?
二是,一个女的写男男,又那么受欢迎?男男小说这么受欢迎?难道是因为中国的鲜肉太多了,男的看到鹿晗比看到范冰冰有欲望?真是“小哥哥”出去要小心呢,估计滴滴公司要出台专门保护男的措施了,男人节的出现,不再是梦。
三是,这七千册卖给谁了?
然后,第二反应有一。
同情。
女孩子估计也是为了生计,写点花花小说,缓解生活的不佳,然后还能解决中国男多女少的问题,让男的都去找男的,这也是功德一件,中国7000万光棍看到了福音。
于心而言,判的重了,给她一个机会,给她一个男女鱼水之欢的机会呢。
我有一个感觉,此女一旦从监狱出来,估计会被很多网站给聘走,然后得到更多的酬劳,估计要多于十年的工作收入。
这也是知名度!
期待她能写点《金瓶梅》、《不二》之类的小说,如果她不会,我来教她。
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