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写淫秽小说卖钱,被判10年,你怎么看?

提到的作品

[作品]金瓶梅

全球首套简体中文完整版双版本《金瓶梅》(一字不删),包括拥有最充分原始信息、最具可读性的“崇祯本”全部内容(该版本曾面向中国高级领导干部和学者及大型图书馆少量印制),并附录万历词话本中和崇祯本内容不同...

兰陵笑笑生

[作品]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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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富

[作品]姑妄言

《姑妄言》是古代性文化的百科全书,在性文化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可视为古本色情小说中集大成之作”,“实可称为真正性文学长篇”。笔者不同意将中国古代的艳情小说等同于色情小说,并将《姑妄言》划入色情小说的...

曹去晶

最新跟帖
多多

多多

有许多小说《金瓶梅》红楼春梦《姑妄言》等都能看到,有许多视频图片的"人体艺术"等都能随看,自己真实纪事文学作品就"传播"了。。。

faikou3

faikou3

做人做事都要有底线的。做人要有道德的底线,淫秽小说害了多少青少年,谁家没有孩子,谁不是从青少年时代度过的,不能为了金钱丧失道德底线。做事要有法律的底线,人要有敬畏之心,法律的规定是社会运行的规则,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安全感何存。总而言之,赚钱要有底线。

我就喜欢这样子

我就喜欢这样子

活该,写就写,自己看看,小圈子朋友看看无所谓,营利为目的的传播当然判唦,人家岛片随便看,人物还可以互动都免费,你收钱不判才巧

Sherry~

Sherry~

哪一行业都能赚钱,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你有写作的才能,为何不与时俱进?现在的网络写手还是很有前途的,比如自媒体,年轻人也都喜欢看的。

shixiang

shixiang

古书都该禁止了

扶摇万重兮

扶摇万重兮

网络色情小说屡见不鲜,清一色的男欢女爱,男女主角都是小舅子和嫂子,公公和媳妇,姐夫和小姨子,情节让人血脉喷张。当高潮部分,继续欣赏就必须进入公众号,然后是付费。这和安徽女子出书牟利性质是如同一辙。都是编造乱伦,都是牟利,都有受众群。而安徽女子判了10年,网络色情小说是法外之地吗?

色情,唯恐避之不及,可又是生理诉求。真刀实枪的卖淫嫖娼,改革开放后死灰复燃,年年打击,年年复发,其社会腐蚀性比色情小说更严重。在处罚时,顶多罚款.行政拘留。组织者,也就判个三.五年。

安徽女人的量刑,十年刑期有点过重。牟利15万只是笼统的概念,时间成本,印刷成本,7千册黄色读本是否全部售完?在判决时也要全面考量。最重要的,应该参照卖淫嫖娼的标准,还是适合的。

luciawen

luciawen

我怎么看?我躺着看,然后大家也知道。

爱折腾闲不住

爱折腾闲不住

发配边关,与披甲人为奴。

PoplarDdd

PoplarDdd

有时躺着看,有时偷偷的看;有时明目张胆的看!

害人之尼玛

害人之尼玛

到底被被判10年重不重,我们先不考虑,先来理清几个问题!

这个女子有偷有骗损害他人利益吗?有故意推送内容给未成年人吗?有使用会上瘾的东西误导别人走上企图吗?要不要看这些内容取决于谁?孩子的教育方式和谁有关?

想一想,若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写点污秽的小说就被判10年,那要是在日本就一定要枪毙了吧!是我们比别人更加的佛系,还是他们太低劣。

不和这个变态的国家比,那欧美各国也会这样判吗?

在工作程度上来说,她是安守本分的。写小说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赚钱,这个文章的读者可以屏蔽,可以举报,但也不至于对作者判10吧!

ps:我的意思并没有说这是对的,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要不然就去国外(但不守法的人那个国家也容不下)。

只是我觉得,判得真的重,和那些有些偷啊骗啊直接损害别人利益的相比。

摇蚊饺_子得其乐版

摇蚊饺_子得其乐版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刘某某的判刑没有问题。因为刘某某通过贩卖淫秽小说共计获利15万元,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制作、贩卖淫秽物品并牟利的,构成犯罪。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牟利15万元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应在10年以上进行量刑。所以对于刘某某的判罚结果虽然有人提出异议,但是我认为结合刘某某淫秽小说传播的危害性来说,这种判罚没有问题。

先说说事情始末:

在网络上,尤其是在喜欢“耽美文”(描述男同性恋爱情)的圈子里,“天一”这个名字则是一个比较“响亮”又比较“另类”的存在,因为她的“耽美”小说所描述的并不是普通爱情故事或是有艺术文学价值的色情描述,而是非常“重口味”的淫秽内容,比如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奸自己的男老师。而这个“天一”的真实作者就是女子刘某某。

30岁女子刘某某为牟取暴利,编写了一本淫秽书籍。该书有专人校对,专人印刷,专人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短短几个月时间,销售了数千本。此书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鉴定,为淫秽非法出版物。前不久,芜湖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刘某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通过上面的描述可以发现刘某某至今已经销售7000多册获利15万元,而且是有组织有系统的进行售卖淫秽小说,而且其小说的内容大多比较重口味,因为她写的不是普通的情色内容,全是幼童,男同等异常重口的内容。这已经流出去的7000多册的小说对阅读者造成的影响,不用多说,危害性不轻。

刑罚究竟重不重?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根据199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出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来看,女子通过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15万的数额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据此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符合法律规定。

大部分人认为量刑过重的理由是认为,如今15万的数额就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过重。而且依据的司法解释是98年的司法解释,距今20年的情况下,这种数额应当予以调整才是。

但是我认为本案当中即使数额予以调整,还要区分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例如如果15万放在一线城市确实数额不高,但是如果在偏远山区的话那么该金额就可以说是天价了。最好的方式应当是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地方规定才是。

朗玛无影无影

朗玛无影无影

500年以后的金瓶梅……

rivercq

rivercq

怎么看?我也想知道怎么看!怎么才能看到啊?

yphouse

yphouse

经验十足啊,写这书没有足够的经验也写不出来啊!

_女汉子走天下

_女汉子走天下

确实不对,但判重了

榕树林

榕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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