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这帮二货都该好好看的书,最少三刷,省的总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难么傻逼。▼▼▼
斯茨威格中短篇小说选
[作品]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本书收录了茨威格文学创作中晚期的作品,分别是《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拍卖行里的奇遇》《月光巷》《日内瓦湖畔的插曲》《看不见的收藏》。《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讲述一位英国老太太的回忆,因一...
飞天猪0111
1、中国当代作家,拥趸最多的当属鲁迅先生,上海建有鲁迅先生纪念馆,馆藏丰富,建议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参观了解。
鲁迅先生著述的短篇小说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当属《药》,讲述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2、老舍,是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可惜在1966年,抱石沉于北京太平湖。老舍先生被广为人知的代表作大都是长篇,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短篇开市大吉不足4000字,但是笑中带泪,结构紧凑,蕴含深刻。
3、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茅盾文学奖——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项之一,也是中国第一次设立的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文学奖。
茅盾的长篇小说有:
《子夜》、《蚀》三部曲(包括《幻灭》动摇《追求》)《腐蚀》《虹》《锻炼》《霜叶红似二月花》《霜叶红似二月花》续稿,多角关系。
短篇小说有:
报施《创造》农村三部曲(包括《春蚕》《秋收》残冬)大鼻子的故事《林家铺子》色盲诗与散文石碣手的故事水藻行小巫《烟云》有志者《自杀》。
余阽
回忆了一下,这二十年来除了看看金庸的武俠小说,短篇也就是喜欢王小柔的短篇小说,读来童年的回忆顿时湧上心头,特别亲切特别温馨,整个心都变得软软的,那种感受是其他人的小说绝对弄不来的。
小炯儿
要说写短篇小说,当代要数汪曾祺老先生写的最好,受戒、大淖记事、黄油烙饼、陈小手等,每一篇都如珍珠璀璨夺目。其他人,王小波、陈源斌、刘庆邦、铁凝、迟子建、史铁生、李晓都是擅长写中短篇小说的好手。可能大家感觉陈源斌、李晓比较生疏,但他俩曾有非常优秀的短篇小说,如陈源斌的安乐四陈、李晓的继续操练都非常不错。陈源斌写的万家诉讼就是秋菊打官司的原作,而李晓是巴金的公子啊!
郭大胡子
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
成家之前的男人女人,无论多大年龄,都被称为单身.我把单身的日子叫做一个人;结了婚,两个人的日子开始;等到有了孩,就是三个人的相聚了.
一个人的时候,行走在数不清的人群中,看着来来往往的头脚攒动,感觉世界是个无边的旷野,眼睛有点迷离,心底却在寻觅,期待着未知的未来,如等待着花开.那时候心里不明白的是,有父母,有兄弟,有朋友,为什么还是如此孤单.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在求,求学,求职,求偶,也求一个结果,盼望能不再考试,不再上晚自己,可以随意地呆在夜的深处,尽情地看"疏梅筛月影"的景致.没觉得一个人有多自由,倒像是被关在后山习武,无聊时只能看看山顶上的天.而那山也不是翠绿的,是石灰岩质.生不得草木,四季里都是一片单调的灰白.偶尔峰回路转处有云朵飘过,就是最动人的风景.读书求学时代,我并不快乐.
很想工作,拥有一份体面的职业,成为大公司里的白领.穿着及膝的职业套裙,表情高傲面淡然.可以不再问母亲要钱,能以金钱的名义帮母亲缓解生活的压力,表达我迫切的爱.后来才发现,我工作的地点不用那么刻意着装,我上班甚至不用化妆,大家都素着面,用不着名牌的眼影和粉底来遮掩.只是心一点一点素下来,如盛宴过后清冷的月光.冬天最冷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感觉自己身上的体温被寒冬慢慢吞噬.公司大楼没有中央空调,只有能制冷不能制热的柜式空调机.年代很久的房子里配着年代也很久的办公桌.这就是尘埃落定后我实现的梦.钱没赚到多少,对母亲的爱也没能以金钱的名义表达多少,母亲却说,你能在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只想恋爱,希望能被一个男孩牵着手,走在春天的夜色里,暖暖地相依.读高中时,有一天周末晚自己,忽然发现除了自己,教室里的另外几个人都在双双复习.情窦开得晚,或许我这粒青豆太青,没人注意到.我想青橄榄的涩味,也许是人生最初体验到的味道.让十七岁寂寞,有点遗憾.大学时,隔壁宿舍的女孩说,希望好的新婚之夜能被爱人用浴巾变裹着抱上床,大家就趴在床上或彼此身上笑成一片,羞涩而向往.那个夜晚,我想同宿舍的女孩们的梦,都该和做新娘有关,也许还梦到了浴巾.还好,家乡有一个男孩一直在默默地等我,让我有一种被人惦记的幸福.那个时代,总算没有白白走过.
单身,一个人的车站,咀嚼着孤单和寂寞,还有贫穷.因为有那么多的梦,睡眠就不踏实,在辗转反侧求之不得中度着青春的光阴.遇到另一半,是彼此生命中注定的.那个青年来求婚,好像待价而沽的东西有了买主,单身平民的自己很是幸福.这世上有一个人说想陪伴我过此生,总是一件让人温暖而不能拒绝的事情.求婚要比结婚浪漫和纯粹,求婚的时候没有丝毫金钱物质的因素,说的谈的想象的,都江堰市是太虚幻境;结婚却是两个人的物质加精神的结合,有了点世俗的尘土味,而生活,正式开始于彼此闻到的这尘土的现实味.
一个人的单身生活结束,两个人的日子开始,像一部小说的开头,也是童话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的最初,小鸟一样衔枝筑巢,风雨的时候会拥在一起交颈取暖.彼时,感觉最暖的不是天上的太阳,而是回家看到自家厨房里透出的灯光.一时觉得世上最亲的人不是父母,这样的念头多少让自己有些羞愧.
有一个名叫奥里森.马登的美国人写了部,对女人列举了"男人不是你的一切的11条理由".可是我觉得就是有万条理由也不能说服女人不去爱一个男人.一个纯粹的女人,爱情在心里总是至高无上的,超过其他任何世俗的欲念.两个人的世界,有平静也有动荡,而更多时候是手捧着幸福的盒子.
两个人的日子过得有些时日了,觉得还是有点欠缺.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中间好像该放点什么.于是就盼望联系彼此身体的那个人出生.女人,不做母亲,就是不完整的女人,顶多是个讨爱的孩子,总是想得到.做了别人的妈妈,就知道不求回报地给予,看问题也变得豁达和宽容,目光不再张扬而如秋水般沉静起来.在我的身体里孕育了十个月,被医生从腹中取出的那个小生命就是家里的第三个人,她问世时仅仅3千克重.听到她呱呱的第一声啼哭,我眼里流着泪错了过去.自此,家就完整了,三个人终于相聚.负责一个生命的成长,也辛苦,也热闹,有点交响乐的味道.
电影中寻个女孩说她妈妈说的,结婚前女孩子像个绿绿的核桃,挺好看的样子;结婚后才发现壳变得硬硬的,也不好看,但是却有了核桃仁.那第三个人就是我们的核桃仁,另外的两个人愿意皱起自己的身体给她一生的保护.孩子的成长是面镜子,照得出三个人的快乐,也照出了自己的衷老.孩子一天天长大,经予她生命的那两个人却慢慢坚硬起自己的皮肤和身体.岁月是一面镜子,一面照出的是孩子的茁壮成长,一面映出的是父母的青春不再.自己父亲母亲的身体更皱更蜷缩,而我们这么大了,依然是他们身体保护下的核桃仁.一代一代下来,这核桃竟是壳中带核,核中带壳,如不尽的岁月.
三个人,是前世修来的相聚.这相聚,在三个时也就了巅峰,然后就是接受分离.叶子总会在秋天一片一片下坠,并且永远没有在春天里复苏的可能.讨了相聚的快乐,又经以分的痛苦,上帝真是打开一扇窗,又关上一扇门.
杨绛先生在好的中很平静地写道:"1997年早春,阿瑗却世.1998年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个."一生中要有多少承受,才能那么平静地说出"我们仨人就此失散了."九十多岁高龄的先生,用她九十多年的岁月告诉我们,"我清楚的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每个家庭都会如此,只要是有婚姻,只要这婚姻结了果,总会先后离去,任什么也改变不了.
由一个人,增加为两个人,然后是三个人.再由三个人减少两个人,最后是一个人.这个过程像个大写的A,嘴再张得大点,就读出了"爱"字.从哪里升起的,再坠落到哪里,也不过是两点间的直线距离,很短的,人生不过是一场醒着的梦.
原贴:求一篇中短篇爱情故事
丶灬尛坏坏"
都德的小说多次被收入短篇集月曜故事集,中,其中《最后一课》和柏林之围等由于具有深刻的爱国主义内容和精湛的的艺术技巧,成为世界小说中的杰作。
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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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短篇小说集·斯蒂芬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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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短篇小说集·斯蒂芬 情感的迷惘 (2)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斯蒂芬 情感的迷惘 (2)
作者:茨威格 [特大大中小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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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短篇小说集·斯蒂芬 里昂的婚礼
一七九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巴雷尔①在法兰西国民公会②针对发动叛乱,终被攻克的里昂城提出了那项杀气腾腾的提案,该提案以下面这两个简洁凝练的句子结尾:“里昂反对自由,里昂不复存在。”他要求拆除城里全部房屋,把这叛乱之城夷为平地,城里的纪念性建筑物应该全都化为灰烬……
时光,慢些走。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2 (坡短篇小说)黑猫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3 (坡短篇小说)黑猫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4 (坡短篇小说)黑猫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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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朗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微型小说,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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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斯·茨威格(1881~1942),奥地利著名小说家、传记作家,出身于富裕的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后去世界各地游历,结识罗曼·曼兰和罗丹等人,并受到他们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从事反战工作,成为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二十年代赴苏联,认识了高尔基。1934年遭纳粹驱逐,先后流亡英国、巴西。1942年在孤寂与感觉理想破灭中与妻子双双自杀。
斯·茨威格在诗、短论、小说、戏剧和人物传记写作方面均有过人的造诣,尤以小说和人物传记见长。代表作有小说最初的经历、《马来狂人》、《恐惧》、感觉的混乱、《人的命运转折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象棋的故事》、《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危险的怜悯》等;传记三位大师、同精灵的斗争、三个描摹自己生活的诗人等。斯·茨威格对心理学与弗洛伊德学说感兴趣,作品擅长细致的性格刻画,以及对奇特命运下个人遭遇和心……
暴暴小宇宙
第一章
这辈子有几个人我是不能见的。
比如此刻身穿一身阿玛尼的西服,站在到处是身着比基尼辣妹的沙滩上,眸光里透着寒意的付希安。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在相见的,所以刚看到他的瞬间我有些慌神,然后觉得或许他只是陪着新欢恰好路过,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我回到海里翻了几个浪,才施施然走向他。
“嗨,好巧。”我拧干发尾的水,笑呵呵地打招呼,任何时候喜笑颜开是我最熟练的技能,这也是当初我能拿下他的必杀技。
付希安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脱下那件昂贵的西服披在我湿漉漉的身上。我微微侧身,表示不需要,他冰冷的声音随即响起:“要么穿上,要么我把你扛起来,自己选。”
我浑身一颤,虽然三年未见,但我知道眼前这个人说得出,便做得到。
我揪紧了身上的衣服,引他至附近的咖啡厅,这里的泰式奶茶很出名,可今天喝到嘴里总有股苦涩的味道。我转头看着玻璃窗外,影影绰绰的沙滩,刚才呛了几口水,大概是曼谷的海水太咸了吧?
“住在哪里?”
我抬头,惊愕地看着他:“钟秘书的报告上没有提?”
钟离是付希安爷爷的私人助理,说白点就是私家侦探,当年从我想进办法接近付希安的那刻起,老头子就让他潜心挖掘了我祖上十八代的详细资料。
“曼曼,跟我回去。”付希安是千年冰块脸,但此刻的语气缓和到了极点,就因为这样,我更不高兴了。
我漫不经心地搅着奶茶:“回去干吗?结婚吗?”
“曼曼!不要无理取闹!”
我嘴角一扯,也不想给好脸色:“付先生,不要忘了我们的合约。我现在过得很好,希望你们也一切安好。”
我说“你们”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音量,我看到他的脸色变了变,可我才不管呢。
我霍地起身,椅子与地面相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同时“嘭”的一声,我转过头,桌上的那只玻璃杯已经被他捏碎了。
腥红的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滴在白色的餐桌上,血腥而刺眼。我看着他夹杂着玻璃碎片的血红掌心,突然呼吸困难,身体向后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二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从病床上爬起来,我发现比基尼已经被换成了病号服,门开着,走廊上隐隐约约有对话声,是泰语,听声音其中一个是付希安的。
在泰国会说中文的人很多,所以我没有费力去学泰语,在曼谷待了快一年,依然只会一句“萨瓦迪卡”,没多久他进来,我瞄了他一眼,手已经包扎过了,讪笑道:“气功练岔了啊,下次在表演这种戏码记得先提醒我,我晕血。”
他瞪了我一眼,说明他此刻心情不是在低谷,一般他动真怒时,都是面无表情。“我记得你没那么娇弱。”
那当然。想当年大学时解刨学是我最好的一科,那些被冰冻冷藏好的尸体,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我拿着刀将皮肤一层层划开,再一层层缝合起来,到最后我还能打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你想说我矫情是吧?”小桌子上放了一袋子水果,我拿起一个,用衣服擦了擦,直接啃,“我父母双亡,在孤儿院健康成长活到20岁,遇见你,纠缠你,闹得你家鸡飞狗跳,让你众叛亲离,想想,啧,我还真是一个可怕的人呢。”
“……他去世了。”
我一愣,随机才明白过来这个“他”指的是他爷爷,我“哦”了一声,专心啃苹果,不再说话。
已经化成灰的人,即使和生前的他有再大的仇恨,此刻都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就算说再多坏话他都听不到,也不会再为此刻动怒伤身了,真是一点劲儿都没有。
付希安递过来一个纸袋,说:“换上,你只是晕血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出院了。我订了明早的班机,你和我一起回去。”
我讥笑道:“老爷子走了,付家现在是你做主了吗?你爸呢?你的贵妇妈呢?还有哪些叔叔伯伯呢?跟着你回去不会是要把我浸猪笼吧?”
“魏舒曼!”
他难得连名带姓地喊我,我觉得自己需要配合一下,于是以一样的分贝吼回去:“付希安,当初是你尊孝道,讲仁义,为家族,那么决然的放弃我,怎么?和陆嘉琦生活不幸福就回头来找我吗?”
我忽然想起,和他分手时,扔在我脸上的那张支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有价码的,现在这个价,你出不起。”
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拽住我,顺势将我甩在了病床上,后脑勺撞到床板,“咚”的一声,我痛得呲牙咧嘴,睁开眼只看到他那张放大的冷峻脸。
深邃的眼眸里都是冷然的光,只听到他说:“这一次,我绝不会放你走。”
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感觉我的肺都要被挤出来了,我用力推着他的肩,断断续续的回:“我也不会……跟你走……”
第三章
第一次见到付希安的那年,我大三。
我在孤儿院长大,没有父母庇护,甚至连朋友都没有,领着补助金啃着白馒头一路念到高中。院长说考警校,出来便是公务员,不愁找工作。我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毅然迎头而上。
大三上半学期期末,经侦系筹办了一个犯罪心理学的讲座,据说请来的讲师是斯坦福毕业,海归,典型的高富帅。才六月末,这个天气已经炙热得可以直接在篮球场上煎鸡蛋了。宿舍里没有空调,我是去凑热闹纳凉的。
从掌声爆发的频率来看,讲座应该很生动,可我半个字都没听进去,因为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讲台下、安静坐着的付希安身上。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好友,那天是付希安去机场接他,顺便将他送来这里,算是陪同。
大约是我的目光太过执着热烈,他也注意到了我。
一人之荒野既是另一人之主题公园。
我从小缺爱长大缺钱,我觉得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问题,谁说这世上没有捷径,只是你们没有找到而已,而这个人竟然坐在了我面前,怎可错过?
所以我的目的简单而直接——将他收入囊中。
虽然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曲解了这句名言的意思,但有什么关系呢?人生不犯错误,那就永远不知道错误长什么样子,不是吗?
只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有些错误的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的。
讲座结束,人群鱼贯而出,我留在最后,抱着一本刚借来的还原犯罪现场上去请教问题,讲师一脸温和,耐心的听着我胡扯出来的问题。
付希安在一旁冷冷接话:“你的问题难道不是要我的电话号码吗?”
我一愣,随即笑着问道:“那你给吗?”
既然你坦然,我何必掩饰?
和付希安刚开始在一起的日子,大家都很规矩,我按时上课、晨跑、半夜点名集合一样都不落下。他很忙,只在周末接我去吃个饭,或者给我张卡,让我自己去逛街。偶尔几个电话或者短信,我窝在被子里,翻着那些他发来的简洁短信。十二月寒冬,露在被子外的手冰凉如水,心里却温暖如春,那感觉就好像是初恋。
事实上,他的确是我的初恋。
第四章
风言风语不知是怎么传出来的,对于一个女孩子的伤害,无非是在背后说她不知廉耻盘龙附凤。
教导员找我谈话,脸色铁青,说是警校,守的却是军纪,他说:“这样的事,足够开除你了。”
我反问:“有哪一条校规规定不能谈恋爱?”
他一掌拍摆桌子上,怒道:“有人看见每周有人开着保时捷来接你,你这是谈恋爱吗?”
我不怒反笑:“我找的男朋友的经济条件,难道还要经过校方批准?超过了是不是还要上缴?”
教导员被我气的差点吐血,我也被教导员劝回去反省。
随后,孤儿院院长委婉地将我遣出去,说是资源要留给更多需要的人,我提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就这样搬进了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段时间,大约是我这辈子过的最安稳的日子。
没有不定时响起的集合哨子声,没有无聊的课业,不需要面对那些我不喜欢的人和事。每天睡到自然醒,吃完付希安准备好的早餐,又开始睡午觉。
那段时间,他回别墅也很勤快,时不时的抽空回家陪我一起看碟,或者砖研烘焙。
某天正吃着晚饭,他忽然说:“明天你回学校去,课业如果落得太多追不上,我找老师给你补。”
我愣了一下,关于学校的事我没有和他说一个字,自然也不会去问他是怎么解决的,我笑着说:“我不去。”
他舀了一碗汤递给我,问道:“以后呢?”
我笑眯眯道:“你养我啊。”
那时候我以为,这个人可以保我一生顺遂,所以在礼堂里,我的目光才会那么炙热而直接。
后来,我在医院手术台上踉跄跌下,全身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我才明白,这世上,能保自己的从来只有自己。
那些聪明,从来都只是自作聪明。
第五章
我回了学校。
流言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不会因为权力倾盖而终止。因为你没有办法管住每个人的嘴,更何况人心难侧?倒是教导员变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没有人会和一个流言缠身的人做朋友,我也无所谓,我本就不是一个多讨喜的人,除了面对付希安。
我让付希安帮我安排了单人宿舍,倒是各科教官都跟约好了似的,齐齐给我打高分,临近毕业的时候,我见到了一个人。
彼时的我正做完体能考核:一千米长跑,五十个俯卧撑,20分钟马步。身上的迷彩服早已被汗水浸湿,刘海耷拉在额头上,呼吸急喘而沉重。
她从一辆红色的奥迪TT上下来,缓缓走向我,唇角勾着一抹微笑:“你好,我是付希安的未婚妻。”
我愣在原地。
良久后我才回过神来,这种时候假装镇定是必须的,我淡定地问道:“然后呢?”给我支票让我滚?还是警告我?
她笑起来很好看,给人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语气里甚至有一种宽慰,说道:“你不用害怕,我只是路过来看看,对付你,还用不着我出手。”
那时候我以为她只是虚张声势,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外面藏着个人,哪有不生气不紧张不想把我掐死的,她表面上这样说,心里肯定很我要死。我想,像她们这种女子,不过就是想在我面前保持一种仪态吧?
那天我在风里站了很久,背上的汗水,从热变凉,直到我整个人打害颤。
那天晚上,我发了高烧。
找出两片儿过了期的消炎药,吃完后我拨付希安的电话,关机。
我找出另一条被子盖上,我想发烧这种小毛病睡一觉就好了,这几年警校生活,天天体能训练,底子打得很好,应该是没问题的,这样想着便爬上床睡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整个人沉沉浮浮的,像是大海上的浮萍,好不容易快要飘上了岸,一个浪头打过来,又将我卷回去,继续漂流。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天亮的,更不知道是谁将我送去的医院,只记得迷迷糊糊间听到好多人在说话,还有我门而入的声音。
醒来时,是在别墅。
付希安给我熬了稀粥,一口口喂我,我嫌没味道不肯吃,他就给我加小菜,我又觉得咸,垂着眼皮,不肯张嘴。他换着法子哄我,耐性出奇的好。
从头至尾,他没问我怎么回事,想必他是知道的。
就是这样,我心里更像是被塞了一块肮脏的抹布,难受至极。
我知道,这个人,在他身边多待一天,便少了一天。
点滴是医生上门在别墅里打的,因为我得厌食,再加上心绪不佳,这烧一个星期后才好。
拔掉针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付希安要去逛街。
他拧着眉不依,我便耍赖撒娇,我的叛逆期来得太晚了,大约是前20年不知道叛逆给谁看,就一直收敛着,到如今,逮到这个人,便释放出来了。
那天,我坐在副驾驶上指路,直奔花园街,街的尽头有一家婚纱店。
我试了店里最美最昂贵的那件婚纱,掀开帘子的那刻,我看见付希安的眼神亮了一下,随及又恢复如常。
我提着裙摆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他开玩笑道:“你不会以为我会娶你吧?”
“当然不。”我答得飞快。就怕给自己留下遐想的空间。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着跟自己说:“我以后总是要嫁人的,嫁人的时候,总会穿上的。”
我只想让你记住,我最美的时刻。
这一句话,我说在了心里。
第六章
再次见到陆嘉琦,是在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是大三的寒假,付希安听说我明年修学院了拳击课,便给我订了一套拳击手套。那天门铃响,我以为是器材店的人,兴高采烈地去开门,见到的却是高贵典雅、气势汹汹的陆嘉琦,她身后还跟着一堆人。
她推开半掩的门,我踉跄后退了几步,只见她抬着高傲的下巴,走入屋内,付希安从厨房里走出来,拧着眉:“怎么回事?”
陆嘉琦一脸温婉,示意身后的人将东西摊在他面前:“我来和我的未婚夫商量下婚礼的细节,还有礼服的定制。”
“你看,你是选西服还是燕尾服,领带是配黑色,藏绿色,还是大红色?”
她把杂志竖在他面前,对比了下,说道:“我觉得这件挺好看的,你觉得呢?”
她的目光突然转向我:“付希安有时候很懒,要不你来替他选吧?”
我站在门边,全身发抖。
付希安蹙起眉,沉着声:“够了!”他的目光移向我,“你先上楼。”
不知过了多久,我跑下楼,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抱膝坐在饭厅里,桌上的,四菜一汤,凉了热,热了凉,直到天亮他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陆嘉琦的出现,不过是战火之前的暖场而已。
毕业的那天,学校里很热闹,每个人都积极热情地与自己父母合影留念。这四年里,我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付希安,最大的失败,是只认识付希安。
我没有合影留念的需要,这世上我留恋的人和地方都已经刻进了心底。我穿着学士服,拿帽子当扇子,坐在树荫底下纳凉,突然我的视线里出现一双脚。
我被请到学校附近的咖啡馆谈话。
来的人是付家老头的代言人钟离,他很客气,直接传达旨意。
“付家和陆家是商业合作,联姻不过是桥梁,和存不存在感情没有关系。”
“之前的放任不过是还没到时候。下个星期,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就会向媒体发布,希望你可以处理一下自己的感情。”
“付家的男人,一向以事业为重,拿着钱,好好走路。”
“毕业分配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和你们校长打招呼,你的出路我们会安排。”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天与地,但至少他们还能遥遥相望。
知道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认定的那个人,他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个人。
第七章
分手是我主动提的。
付希安坐在我对面,神色冷峻,修长的手指夹着烟蒂,使得整个客厅烟雾缭绕,我听到他近乎沙哑的声音,他说:“曼曼,给我些时间,事情我会解决,陆嘉琦不是问题。”
没有错,陆嘉琦的确不是问题,因为这所有的问题,在于我。
我浅浅一笑:“现在的问题不是陆嘉琦,是我。”
他定定的看着我。
“我厌倦了,想要钱,很多钱。”
他目光森然,唇角浮现一抹讥笑:“既然想要钱,就更应该和我在一起,抱着座金山睡觉,我相信你做梦都会笑醒。”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而冷静:“付先生,我也陪了你那么久,分手费给大方一点好吗?”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这么疏离地叫他。
“魏舒曼,除了钱你还能提点儿别的要求吗?”
我在心里惨笑,我能吗?我可以吗?
那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晚。
一个多月后,我去体检。从诊所出来的时候,报刊亭的娱乐报封面上布满了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满城都是他们的话题,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从我提出分手后的那晚后,付希安就搬离了别墅。
付家给的期限到了,我本以为我可以悄悄走的,结果还是被钟离拦了下来。
加长林肯车里,我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端坐在首,周身似乎聚集着一股寒气,我的左眼皮不安地跳着,被推着坐进去。
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付家不留孽种。”
我的眼泪哗地落了下来,手扶在还是平坦的小腹上,到底还是没有保住,我知道我这辈子是留不住付希安的,那么能留个希望也是好的。
可是老天怎么会让一个孤儿院遂愿呢?
那天,我被绑上手术台。
因为我的不配合,情绪激动,流产手术后大出血,在医院里昏迷了整整三天。
从此以后,我有了晕血症。
第八章
醒来出院的那日,大街上热闹非凡。
一簇簇的人群,都围在商场外的LED屏幕前,尖叫声此起彼伏,我抬眼望去,阳光反射在屏幕上,十分刺眼。可我还是看清楚了,那是付希安与陆嘉琦婚礼的直播现场。
竟然是大费周章的全城直播。
那一年,他出现在礼堂里,那么安静地坐着,宛如神祗,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全世界的光。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不过是想找一个依靠,而那个人恰好是他而已。可我的预估出了差错,这世界给了我最冰冷的教训,我却用自己的热血,来燃烧爱情。
我扶着墙壁,甚至忘了如何呼吸,屏幕上是陆嘉琦挽着自己的父亲出现在教堂的门口,身后是长长的婚纱摆尾。
周围尽是羡慕的尖叫声,屏幕上的光太过刺眼,我侧过头,却看见橱窗里映着我惨白的脸。
这一天,连出租车司机都罢工了。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茫然地走回别墅,耳畔一会儿是神父的声音,一会儿是付希安的誓言,还有陆嘉琦那一句敲击在心上的,Yes,i do。
我想,这辈子,我大约是没机会说到这个句式的。
我拎不动箱子,只带走了证件和一些必需品,直奔机场。
我给付希安发了最后一条短信,虽然我知道,作为新郎官儿,他根本无暇顾及手机,但我只想给自己画上一个句号。
只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再也不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必当初莫相识。
发完以后我把SIM卡仍进了机场的垃极桶,躲进了机场的厕所,哭成了泪人。
和他最后一点儿联系都已经被丢掉了,或许此生,真的可以不必再见。
第九章
我在东南亚流浪了很久。
越南,印度。甚至在战局混乱的时候还只身去了中东,我想,只有遇见更苦难的人,才能暂时忘记自己的伤痛。
这世界上所有的幸福与不幸,都是被比较出来的。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就在心里决定,这一生都不会在回来。
这世界对我来说,没有家,所以不用回家。
二十五年前,我被扔在孤儿院的门口,除了身上那张写着“魏舒曼”三个字的纸,我一无所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
我孤身长大,直到我遇见那个人。
我以为他是我这一生的阳光,可是我却忘了,阳光之后,是更深沉更长久的黑暗。
四年的格斗还是没白学,掀翻了身上的那个人,理好衣服,我说:“付希安,我们之间所有的缘分都结束在三年前,现在,你又何必来计较过去?”
有些伤痛,一次就够了。
刻骨铭心,深入骨髓。
我以为这不过是他的心血来潮,偶尔午夜梦回,想起曾经有我这么一个人来,便寻来了,可付家的生意少不了主事人,他迟早要回去的。
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却是持久战。
他租了我隔壁的房间,从此以后,我每到一个地方,身后总有他的影子。会说泰语的他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我在这里待得太久,以至于方圆几里以内,都是熟脸。好几次我甩脱他,总会有好心人告知他,与他闹脾气的未婚妻在哪儿。
这一世,我都在逃离。
我敲开他的房门,手放在背后,攥成了拳,我说:“付希安,我曾经爱过你,也想过与你一生一世,可这世间的事,不是我想,就能走上我要走的路。”
“不能修成正果的爱情,都是孽缘,任何纠缠都是徒劳,不是吗?”
我好不容易,才学会忘记你,梦里不再夜夜都是你木然的脸,我到底要走到哪一步,你才肯放过我?
他突然将我的身体转过来,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肩上,脸颊摩挲着我的侧脸,手伸出来放在我面前晃了晃,那是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晳的手,很漂亮。他说:“曼曼,我没有结婚。”
我脑袋“嗡”的一声,半天才转过弯来,他说的,不是他离婚了,是他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
终结篇
婚礼没有圆满落幕,是因为一封信。
我去验孕的地方是家私人诊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会结合身体体检的状况,将报告寄过来。而当时我在病例卡上随手填写的是别墅的地址。
付希安是在出门前收到信件的,便随手放在了口袋里。
在神父问他“YES or NO”的问题时,他鬼使神差的拆开了信,神父拿着圣经还以为他准备了演讲词,五秒钟后,却等到一个逃婚的新郎。
这场世纪婚礼,在所有观众的唏嘘声中落幕。有很长一段时间,站在LED大屏幕前的那些少女们,都在猜测,那一封信上写的到底是什么。
联姻毁了,陆家发难,抽走资金和项目,付氏股票大跌,而我那时早已出了境,在国内我没有朋友,自然也不晓得这些后事。
老爷子震怒,心脏病发,入了院。付希安跪在病床前,他答应留下,收拾自己惹出的烂摊子,唯一的条件是,找到我。
很可惜,老爷子是不会告诉他,钟离更不会。
付氏的重振,花了他整整三年时间,那三年里,他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问钟离有没有我的消息。
我的踪迹暴露,大约是那日,我动了他给我的那笔钱。
曼谷是佛教之国,我去了很多地方:大皇宫,玉佛寺,四面佛,到处都是祈福的人,他们每个脸上的表情,虔诚而敬畏。
我想,信佛之人,都是善良之人,能够有所祈求,也是一种福份。
有时候,我们信命,都不过是想活得容易一些。
我把付希安留给我的那笔钱,捐给了寺院,在我离开前,我把支票兑现存进了他曾经给我的那张卡里。当时开口要钱,是为了腹中的孩子,现在孩子没了,就当是为他超度吧。
这世间事,兜兜转转,总有它的轨迹和去向。
付希安的语气很柔,避重就轻的说着那些前尘往事,可我早已泪流满面。
还有一件事,他没有告诉我,在婚礼的最后,回答NO,是他早已决定好的,他原以为在最后一刻破釜沉舟,将局面彻底拉向死局,他才能毫无顾忌地转身,牵住心底的那个人。
只是命运,将他要走的那条路画了个圈,绕了这三年时光。
我覆上他的手,轻轻回握,只听他说:“你走得太急,而我那时爱你,说的太慢。”
曼曼,对不起。
只是庆幸,这一生,我还有机会再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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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伶·错[武侠小说]
作者:雀啼
独愿与君策马西风,拍遍阑干。却无奈天弄愚人。傲然起舞,一曲落定,曲终人依在,无曲自翩跹,独为等君君不知;听你家家箫管,户户弦歌,合音自娉婷,荷衣欲动,靥笑春桃,心伤何处自不知;看你剑花朵朵,颦蹙眉梢,独依阑干浅笑兮,心悦君兮君不知...
各位GGJJ注意啦:本文仅仿大话西游3红蔷主角故事创作,本白菜年纪尚小(14..) 不当之处多请理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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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mingyiningbo
长、中、短篇小说是以篇幅的区分的,但是文学理论界却从来没有严格而统一的标准。以字数来说,长篇小说一般在几十万字以上,多的达几百万字;中篇小说则几万字到十几万字不等,有的达二十几万字;短篇小说则从几千字到几万字,长的也会达到十几万字。所以单纯从字数来说,比较长的中篇小说接近于长篇小说,而比较长的短篇小说则又接近于中篇小说,界限非常模糊。要较好地区别三者,不仅要从字数上去区别,还要结合小说容量的大小、人物是否众多、故事情节是否错综复杂、对社会背景和自然环境描写是否详细等方面来考虑,长篇小说对这些方面的要求最严格,短篇小说相对来说在这些方面的信息量最少,中篇小说介于两者之间。
Swift
数的多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人们通常把一千字之内的小说称为微型小说一千字到一万字的小说称为短篇小说,一万字到十万字的小说称为中篇小说,十万字以上的称为长篇小说。这只是就字数而言的,其实,长、中、短篇小说的区别,主要是由作品反映生活的范围、作品的容量来决定的。长篇小说容量最大,最广阔,篇幅也比较长,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它一般是通过比较多的人物和纷繁的事件来表现社会生活的,如《红楼梦》。中篇小说反映生活的范围虽不像长篇那样广阔,但也能反映出一定广度的生活面,它的人物的多寡、情节的繁简介于长篇与短篇之间,如《人到中年》。短篇小说的特点是紧凑、短小精悍,它往往只写了一个或很少几个人物,描写了生活的一个片断或插曲。短篇小说所反映的生活虽不及长篇、中篇广阔,但也同样是完整的,有些还具有深刻、丰富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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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有弟攻》 嘿,那是我媳妇 枫叶一秋 危情魔祭
嗯……我就只知道这几本了,算是比短篇多一点,比中篇少的那种,电子书页基本也都在300以内,最少的是100左右。对我这种一目十行的人来说很快就看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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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其二:
中长篇小说一般没有明确的字数规定,
但作为严格的出版部门,一般以字数在8万以上,作为长篇小说,
2万—6万字或4万—8万字或者更低一些称为中篇小说。
微型小说,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