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法医小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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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先锋小说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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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宋代杰出法医学家,曾任湖广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着重实地检验。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宋慈著《洗冤集录》,开法医学先河,其中对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记载了很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所以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重视勘验打破教条
宋慈早年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
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
宋慈认为,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所以,对待检验必须认真负责,检查官员必须“亲临视”,即使案发于暑月,尸味难闻,当检官员也“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
按照理学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
撰写首部法医学专著宋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在逝世前两年撰成《洗冤集录》五卷。此书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此书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影响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例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
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
《洗冤集录》对于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症状,附有许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此书还记载用滴血法作为直系亲属亲权的鉴定方法,包含了血清检验法的萌芽,十分可贵。
秩事:开棺验尸冤案昭雪有一天,宋慈在一个已结案的卷牍中看到一桩庄稼汉自杀的命案,他觉得案卷中并无自杀的详细原因,于是重新加以审理。他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据仵作的说法,案发后刀子在死者手上,但并非紧握。宋慈更觉得可疑,因此探访了死者的邻居、亲友,终于查出冤情。
原来地方上有一个名叫吴良的官宦之后,仗恃着父亲余荫,胡作非为。有一天吴良看到一位姿色出众的少妇,意图染指,打听到她是庄稼汉的新婚妻子。助纣为虐的管家就献计悄悄将庄稼汉害死,做成自杀的样子,掳走新妇,还在衙门上下大通关节,于是一桩命案草草了结。但宋慈将案子重新整理,拘捕吴良和管家治罪抵命,庄稼汉的冤情,终于平反,宋慈赢得当地民众的称赞,轰动一时。
宋慈著《洗冤集录》,开法医学先河,其中对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记载了很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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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小说在中国的出现具体应该说在1986年以后,以马原,余华,苏童,格非为代表一批作家在文坛的集体亮相为主要标志,在他们之前中国当代文学刚刚结束了惨不忍睹的十几年的文革文学,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文学的萎缩甚至死亡,而后的知青文学,不过是类似于解放的农民对地主进行血泪控诉的一场揭发式的表演文学,这个(知青文学)当然有它进步的一面。但换一个角度来讲,它的出现和功能还是超越了文学本身,成为了某种社会思潮和政治的传声筒,它的泛滥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强压。这样它在艺术上达到的层次不可能很深,甚至说不能说是真正的文学,因为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热衷于对文革时期经受苦难的书写,并且这种书写越来越表现出模式化的趋势,把苦难作为书写的材料和对象,甚至是无条件的夸大来换读者的眼泪,这样知青文学自然就走到了尽头。紧随其后抬头的寻根文学,表现出了五四一代作家的精英意识和启蒙意识,到现在为止,我仍然不明白寻根文学的“根”应该如何去理解。文化之根?生命之根?“寻根”是不是就一定要把题材放到过去或者荒蛮的生活中去,把古老的中国文化弄的跟出土文物似的,这就叫寻根。对于文学来说,更主要的还是面对文本,“寻根文学”的代表作表现出了很大程度上文学性,相对于此前的文革文学知青文学作品来说,几乎是一个飞跃。但是它对某些问题的处理上(不是具体的文本),还带着80年代中国社会处于那种历史时期的模糊感,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时代情绪。作品试图去启蒙人,但在解读上仍然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作家的写作姿态,都显然带有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的气息。但在今天看来,我觉得这种姿态过于做作。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既然是启蒙又为什么高高在上?搞的云里雾里的?应该说随着先锋文学的出现,中国小说真正迎来了一次革命,是脱胎换骨的革命。技术和精神上双重的革命。我们把它定义为“先锋小说”。那么这个定义能不能和西方人所说的先锋小说同指呢?我觉得不能。在中国如火如荼的进行先锋小说的同时,西方的文化已经进入了所谓的后现代主义。他们的“先锋”已经结束。先锋应该是一个进行的词汇,在西方,我们看到先锋相对来说是指现代主义之前的十九世纪的巴尔扎克等文学传统。现代主义或者说先锋的出现就是重新更正或者说调节旧有的文学传统,这个过程不可能是所有的人能够一下子意识到的,只能是少数的天才作家才能看清楚艺术发展的前进方向,所以他们可能面临着重重的困难扛起颠覆和创立文学传统的历史使命,这批人可能在同时代不为人理解,这批人可能为艺术而承受巨大的牺牲和苦难,这批人我们把他们定义为“先锋”。这样在西方,所谓的先锋指的就是基于此前流行于十九世纪的文学传统,以它为敌人,颠覆的是它而不是别的什么。而且这些工作是由西方的艺术家们独立完成,是他们文学发展史上一个顺畅而必然的发展时期。在中国,先锋小说也有其要颠覆的传统,但不是西方的那个传统,而是此前以十七年文学为代表的文革文学等,颠覆的甚至不是文学本身,而是要为文学松绑的革命。同样就文学本身来说,中国文学也绝对没有发展到成熟的地步,值得颠覆的地步。现代文学的一大部分文学和非文学因素发生了联系,无论现代当代,中国文学一直是支离破碎的状态,同时由于80年代下半期,中国社会面临的状态,打开国门后,无论文学文化甚至整个社会都处于急速的转型前期。大家东张西望,面对五花八门的世界,几乎是慌不择路。对于中国文学来说,一些带有民族情节的文学人士,出于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对话的良好目的,一些作家,出于对文学的悟性和理解,大口大口贪婪的吸取着外国文学的营养。这里要强调两点:一,对西方文学的学习不一定要引进文化殖民的话题。当然这个现象是存在的。在文学领域,西方文学的到来和影响要经过两道程序才能发生作用,一个翻译,二是阅读。无论是翻译还是阅读,实际上都对作品进行了形式上的中国化处理。实际上在中国受到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影响的大部分人是受到李文俊的影响。翻译成汉语的《喧哗与骚动》的叙述状态是李文俊的首创,而不是哪个先锋作家的首创。现在看来先锋小说的叙述状态与翻译过来的或者说是中国版的西方著作有一脉相成之处。这是在技术上需要指出的,而实际上我们谈到的先锋小说两重革命之一就是形式上的叙述,它占据着十足重要的位置。现在就是说对西方文化的复制,也不可否认的是这中间翻译家的作用。倒是这一点,常常被人忽视。还有,阅读的过程是用中国的眼光或者说是文化的尺子去衡量西方的著作的过程,这个过程自然要进行中国化的处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不然的话,学完了西方的中国先锋小说写出来的人物读者看了怎么还相信他们是生活和行走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呢。地域性的一个问题。这些我想都足以反驳那些言说中国先锋作家抄袭西方著作的评论家的嘴巴。二,就是艺术的相通性,它有地域性的东西,但是也有地域性所不能割断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形成了交流的基础。
中国的先锋小说的形成是多方面作用而成,它主要表现在叙述革命和精神革命上。分别举一个例子,不能穷尽说明这些东西。一是叙述上的革新,比如格非的叙述空缺,马原的叙述圈套。这些很明显的技术上的痕迹是以往我们看不见,我们以往看见的是“写什么”但是现在“怎么写”终于被提上了日程。关于叙述革命作用的优劣一直有人在讨论,现代小说实际上就在解决一个“时间”的问题。哲学对于“时间”的无可奈何给文学带来了希望,文学终于变的灵活起来,对“时间”的把握实际上是对先锋小说“叙述的方法论活动”。叙述时间和故事时间的分离使文本获得了以前所不能扑捉到的叙述节奏。由于两个时间的分离,我们的叙述视野变的宽敞灵活起来。“叙述借助这道语式(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将会想起那个久远的一天下午,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促使故事转换,中断,随意结合和突然断路。”另外就是先锋小说在精神上的革命,它是更主要的,无论传统和现代是否是两个并置的文学系统,我们还是说,先锋小说并没有颠覆我们的传统,我们古典的文学传统实际上并不是先锋小说所要颠覆的对象。巴特说:“现代并不是一个来自单纯对立面的死字眼,而是社会变革时期的困难活动。”我们在这里不能一味的纠缠就是由于五四运动和文革运动实际上形成了两道文化断裂。文化的鸿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难添平的。去除先锋文本和古典文本上不同,它们在文本的深处有着神秘的联系。比如说弗洛依德的“性”学说在中国的广泛影响。与其说是西方对中国的影响,我看倒不如说是给中国性文化带来的导火索,正是中国有这样的土壤才能有性文化的繁荣。先锋小说表现在对“性”的处理上,对“性”书写的开放和多样性,几乎是一往无前,带来了崭新的精神面貌。“性”在文学作品中已经成为裸露的书写。并且常常瓦解文化的深层涵义。比较明显的是吉林作家洪锋,他作品中的“性”多用来瓦解代表权威的“传统”“父辈”“生命”等庄重的文化涵义。从而到达亵渎的目的。而在余华马原的手中,“性”完全消失了它的神秘性,不过是叙述的一件工具,信手拿来。苏童则是以“性”为材料编制一张生存的大网,由此开始他的人物命运走向。先锋小说从各个方面书写出的人类的生存状态,以及对人性深度的挖掘都使先锋小说到达了当代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度。总体来看,先锋文学五花八门的书写也消解了传统的启蒙意识。从这个角度出发,先锋文学实际上是对五四以来断断续续的启蒙文学的颠覆。那么也就是说中国的先锋小说只能是加上中国的标签,它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产物。而不能等同于西方的先锋文学。陈晓明把中国的先锋小说作为后现代主义的文本去解读,实际上,在80年代传入中国的外国文化中既包含着现代主义又夹杂着后现代主义,揉杂在中国特有的社会泥土之中,很难确定的说到底是什么主义。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纪,回头看看先锋小说,由它出发进入到90年代的个人写作就不足为怪了。先锋小说所带来的先锋文化导致写作姿态的调整,最终使作家失去了原有的统一的任务,从而靠近文学本身,靠近个体生命和生存,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在中国的发展,文学的边缘化越来越明显,原来负荷在文学身上的任务几近全部解除,文学只剩下文学本身,当文学从圣坛上走下,我们迎来了百花齐放的个人写作的90 年代。
原贴:什么是先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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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宋慈这个人物,被搬上电视荧幕多次了,比如《大宋提刑官》、洗冤录、阴阳鉴等。这些电视剧中,宋慈断案如神,他自己研究了许多断案、验尸的方法,这些方法真实吗?有没有科学依据呢?宋慈真的有这么厉害吗?宋慈是我国南宋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
在他开启自己的法医生涯前,其实只是个文人。他曾师从理学大师朱熹的得意门生吴稚、太学博士真德秀。到31岁时,宋慈考上进士,朝廷派他去做浙江鄞县县尉,然而适逢父亲生病,他决定放弃上任机会,在家侍奉父亲。
到了40岁,宋慈开始了自己的仕途,刚开始做的都是些起草、颁布文书类的事务,后来被调去幕府参预军事。一直到54岁那年,宋慈担任广东提点刑狱,才正式成为后人最熟知的角色——大宋提刑官,负责监察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会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断。
他在职期间,发现许多案件,特别是一些死亡案件,因为缺少证据或者证据来源不科学,使得无法准确理清曲直,给破案带来很多困难。为此,宋慈决心编撰书籍,系统介绍如何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等,以供提刑官更好地破案。
1247年,《洗冤集录》问世,这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并被沿用了600多年。这也是为什么世人称他为法医鼻祖。宋慈的拿手绝活就是验尸,通过验尸,他能准确断定人是怎么死的,有什么蹊跷的地方,从而逐渐发现破案线索。
可惜的是,宋慈本人到底审理过哪些案件,古书中并没有记载。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的故事,大多都是虚构的。 不过《洗冤集录》的确记载了一些断案的技巧,法医界至今仍在使用: 辨认刀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 对溺死之人,辨认是生前入水还是杀死后入水; 对烧死尸体,辨认是被火烧死的,还是死后焚尸…… 这些验尸技巧,和现代医学上验尸时所用到的“生活反应”原理是完全一致的。
重点在于,《洗冤集录》一书中,关于各种死亡方式的检验要点太全面了,就连针灸死、牛马踩踏死、累震死、虎咬死都记载其中了。相较于当时的研究条件,宋慈能够研究的如此全面,完全就是开创之举。
总得说,宋慈的厉害,在于他,在前无古人的情况下,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别于前人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勘验方式,并编著成了《洗冤集录》这一旷世名著,有了这部著作,后代的司法人员终于有了极其专业性的现场堪验技巧与方法可供参考,如此也极大降低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因宋慈的存在,也促使后代的司法人员逐渐重视对于案发现场的勘验,及对案发现场物证的获取,而这是最为难得的,也是宋慈留个后代司法界最为宝贵的财产。
叶自飘林
先锋文学文学特征:
“先锋派”的艺术特征表现为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习惯。片面追求艺术形式和风格上的新奇;坚持艺术超乎一切之上,不承担任何义务;注重发掘内心世界,细腻描绘梦境和神秘抽象的瞬间世界。
其技巧上广泛采用暗示,隐喻,象征,联想,意象,通感和知觉化,以挖掘人物内心奥秘,意识的流动,让不相干的事件组成齐头并进的多层次结构的特点,难于让众人理解!
是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一小群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艺术家和作家,根据“不断创新”的原则,打破公认的规范和传统,不断创造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引进被忽略的、遭禁忌题材。
先锋派的艺术家们经常自我表现出“离异”既定的秩序,从中宣布自己的“主体性”,他们的目标是震撼感传统影响的读者的感受能力,向传统文化的教条和信念发起挑战。
扩展资料:
优缺点
挑战传统千篇一律的文学模式,先锋初出道的确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先锋作家以语言狂欢和形式狂欢的手法来赢取读者的注意,获得了广泛的赞誉。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感官的刺激毕竟是短暂的,如果先锋写作没有经过“去谎言”这一环节,则大多数先锋文学后来要么走上了文字游戏的道路,要么重新回归谎言文学,彻底离开了文学的轨道。
只有极少数作家经过严格的“去谎言”,进而对生活本质和人的根本问题的苦苦探索,最终使先锋文学成为文学中的一枝奇葩。而先锋文学中的伟大之作必定是这些奇葩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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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语
谈先锋派文学90年代后的“转型”�����
汤 红
80年代中后期,马原、洪峰、余华、苏童、叶兆言等青年作家纷纷登上文坛,他们以独特的话语方式进行小说文体形式的实验,被评论界冠以“先锋派”的称号。毋庸置疑,先锋派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从肇始之初的“先锋实验小说”到所谓的“返璞归真”,先锋派的作家们走出了一条饶有意味的文学创作之路。�马原1984年发表的拉萨河女神,第一次把叙事置于故事之上,将几起没有因果联系的事件拼贴在一起,突破了传统小说重点在于“写什么”的范式和困囿,转而表现出对小说叙事技法——“怎么写”的热衷,先锋文学由此徐徐拉开帷幕。之后,一批作家紧随其后,充分发挥文本实验的技能和才华,在叙事的迷宫中自由穿行,他们的创作实绩使先锋派的作品成为文学界一道耀眼的风景。先锋派作家共同的叙事特点表现为元小说技法(即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注意调整叙事话语和故事之间的距离,追求故事中历史生活形态的不稳定性等,但叙事话语的个人化特点,如叙述人角色的设置,故事人物的符号化,叙事圈套,叙事猜测等,又使他们的作品面目各异而显得摇曳多姿。正是这种对文本形式及其结构叙事空间的探索,不仅为这些作家赢得先锋派的称号和评论界的关注,更为重要的是先锋小说的出现为中国小说的发展方向和前途提出了新的理论命题。�
“先锋派文学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①“先锋文本对于传统的文体理论及观念是一次挑战,因为它对于传统的小说文体模式,既不是文体变异也不是文体嬗变,而是一种文体解构。”�②的确,先锋作家们是以一种反叛和激进的姿态来实现自己关于文学的“有意味的形式”。在抛开种种旧有的叙事成规的同时,先锋小说成为一种纯技术的操作,复杂性的叙事实验——零散片断拼贴后的空无一物,间离效果的营造等,给读者设置了繁难的阅读障碍。然而,语言从它产生那天起就包孕了形式与意义的两层内涵,瑞士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说:“语言可以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③小说“怎么写”与“写什么”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形式的创新必然要求和包含着内容的革新。先锋作家们从初登文坛那天起就将着力点锁定在“怎么写”这一单向维度上,以致不可避免地走向语言的狂欢,它在使创作者获得语言快感的同时也付出文本意义丧失的沉重代价。�
进入90年代,苏童、余华先后发表了《米》、《妻妾成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预示先锋作家减弱了形式实验和文本游戏,开始关注人物命运,并以较为平实的语言对人类的生存和灵魂进行感悟,现实深度和人性关注又重归文本。不少论者认为这是先锋作家为迎合大众而走向通俗化,这一转向标志着先锋文学向现实主义传统的回归。�
先锋派作家创作上的变化——从对形式的极端重视回复到对意义的关注,这种反复,并非简单地回归,其作品中不乏现实主义的因子,但对题材与主题的处理仍与现实主义的方法迥然有异。如果说从肇始之初,先锋派作家对传统文体形式的颠覆和解构存在着矫枉过正的先天不足,这一缺陷根源于先锋文学萌发的现实土壤。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中国,伴随着神性光环的消褪,民族群体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迁徙,“人”不仅面临现实经济潮流的挑战,而且遭受各种外来文化思潮的冲击,人们一直信奉和崇尚的理想与价值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外部历史情境为文学史提供了新转机的现实条件,加上文学史内部始终存在的艺术形式变革的自觉性力量,先锋派们从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博尔赫斯等大师们的作品中汲取精神能量踏上探索之程,他们绝非缺乏传统的写实能力或者说为了赶时髦,一种内在的精神需要驱策着他们。先锋派们所作出的激进姿态实际上是用行动表明只有颠覆旧有的传统才能以期开辟新的战场,有其必然的合理性。步入90年代,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用短短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二百年的工业化进程。省略性的工业扩张使社会充满了滑稽、荒诞的人情世象,生活中的精神气质却贫弱不堪,外部条件再一次为文学提供了转向的契机。如何逼视庸常或反常的生命形态,以更适合的表达方式体现在社会变革中人们的真实伤痛以及人类存在的各种可能性,成为先锋派作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再者,艺术形式的探索创新显示了创作主体自我实现和自由程度的提高,但主体话语的丧失,人性的消隐,历史的叙事化等等却使先锋作家陷入了主体精神的迷失。先锋派作家们是以叙事的形式游戏对社会历史深度模式的反叛赢得了“先锋”之名,先锋作品中显露出的诸如无中心、无深度、不确定性和零散化的风格又使其呈现出后现代主义征候。然而,后现代叙事理论及其实践在中国的出现并非中国本土社会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中国的先锋派作家们“站在文化仿制的立场上”,在“互文”意义上的外向接受,他们从博尔赫斯、福克纳、海勒等的作品中顿悟原来小说可以有别样的写法,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先锋派作家首先是对其叙事层面的仿制。先锋文学适时的转向,并非偶然的由后现代向现代主义的回返、迁移甚至合流,他们终于走出了博尔赫斯们的领地,“从整体上显现出‘中国先锋文学的特色’”�④。叙事空间的探索由非经验的抽象渐变为与特定的语境相适应。
因而,先锋文学90年代以后的转型缘于社会生活、审美对象和审美感受已经发生了变化,新的调整势出必然,先锋文学的转型或者说精神流变既是文学创作个人化的结果又是历史的要求。从这一时期起,随着探索的逐步深入,先锋作家们力图走出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困境,作出适时的调整,重新认识和解决文学创作中“怎么写”与“写什么”这一相互对立的矛盾。质言之,先锋文学的转向既不是为迎合大众走向通俗化,也不是先锋精神的式微或撤退,而是与时俱进的表现和渐趋成熟的标志。先锋文学的先锋精神远未“终结”,先锋作家们一直“在路上”。�以余华为例,他的创作可以说是与先锋文学的发展同步的。余华早期创作的四月三日事件和《世事如烟》可以看出他对人、对人所构成的生态和人文的深刻质疑。“四月三日”本身即是一种隐喻和象征;《世事如烟》则在叙事空间显示出更为前卫的姿态,算命、婚丧嫁娶等方面的荒诞事件被强行拼置在一起,人物的姓名也被舍弃,代之以抽象性的阿拉伯数字符号,人物及其性格淹没于数字符号的序列中,对人的苦难和生活的残酷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冷漠,语言操作节奏却是流畅而有节制的。无论四月三日事件还是《世事如烟》,对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的怀疑,对人的苦难的思索并不直接来自于经验世界,而是高悬于世象之上的本质真实,形而上的主旨显露充分。从《活着》开始,余华疏离了繁复的语言实验,不再给读者设置阅读障碍,故事的叙述简单、朴实和直白,仿佛重归现实主义的地平线。但创作的前后期艺术反差并不意味着这位先锋派的领军人物已回归到旧有的现实主义的传统,张清华在《文学的减法》中认为余华创作前后期的差别仅仅在于:“前期可能更注重于使经验接近于人性和哲学,而后期则更注重使之接近历史和生存。”�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有完整的故事,清晰的情节线索,达观的生活态度,福贵、许三观等都实实在在生活在真实语境中,但余华基本上“摘除了小说中人物‘思’的能力,让他们‘简化’为生命本能驱使的符号……他们因此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听任命运的驱遣安排。余华也正是借助这一点得以更多地在‘人类学’而不是‘社会学’意义上来把握他的人物,并构建他的人性探求与哲学主题的”。“他不是一个简单地从道德意义上面对历史与血泪的作家,而是一个从存在的悲剧与绝望的意义上来理解人性与历史的作家。”�⑥先锋文学的审美向度应该是话语形式和精神内涵的有机统一,历史也好现实也好,在优秀的小说家那里不过是充当一个恰当的叙事载体,人、人性、人的命运以及这个世界的存在和虚无才是最终所要表达的旨归。“先锋的品格应该体现为它的精神高度,体现为一种对现实永不停止的质疑和创新,但这种质疑和创新决不仅限于叙事形式而同时公然对意义与价值进行放逐,反过来却必须以对现实生存的关注与体现为前提。”�⑦从此种意义上说,叙事是对现实和历史的再创造。无论从叙事空间还是精神向度上,余华抵达了先锋文学创作的一个新的高度。�
中国先锋小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虽然有的作家已过了自己的创作高峰期或进入“蓄势”状态或陷于停滞,但先锋形而上的主题与叙事空间的探索并未终结。苏童、叶兆言、格非、北村、潘军……这些先锋派的作家们依旧笔耕不辍,不断有新的作品面世。艺术探索之路绝不是直线向前而是迂回曲折的,毕加索周期性地回复到新古典主义,伍尔芙周期性地回复到比较接近于传统的小说形式,既可以看作是作家酝酿突破之前的“蓄势”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其对综合艺术形式组合的尝试。实际上,在今天文学的创作领域,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既相互平行又彼此交叉、重叠,小说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自由地进行各种形式实验,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世界。“我们今天的文学之所以呈现多元并存,百花竞放的审美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由于无数先锋作家不断颠覆传统创作模式,探索各种新的表达方式和审美理想的结果。”�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文学活着,先锋就不会消亡。只要文学还在发展,先锋就永远存在”�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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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陈晓明:文化溃败时代的馈赠,艺术广角1993年第4期。�
②张向东:文体解构:先锋文本的存在状态,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③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转引自徐剑艺小说符号诗学,浙江大学出版社,1991年。�
⑤⑥张清华:《文学的减法》,南方文坛2002年第4期。�
⑦丁增武:先锋叙事:漫游和回归,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1年第1期。
⑧⑨洪治纲:永远的先锋,《小说评论》2002年第6期。�
(本文作者系暨南大学文艺学硕士研究生)
原贴:什么是先锋文学?
麦子还没熟
鼻祖,就是想前人所未想而启于后世,做前人所未做而惠于后人!你怎么不问问莱特兄弟的飞机在今天看来就是渣渣,为什么能成为飞机的鼻祖?!你怎么不问问特斯拉的交流电技术在今天来看也是渣渣,为什么能成为交流电鼻祖?!鼻祖,不在于树立行业的技术标杆,而在于开启行业的大门,为后来的人提供施展的平台!
易小科
宋慈被誉为世界法医学开山之祖,这肯定是有道理的
宋慈,字惠父,是我国古代出色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南宋理宗淳六年(1249年),享年六十四岁。早岁习儒,入仕后阅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总算广东经略安慰使。一生经案子数不胜数。
宋慈的代表作,是洗冤录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国际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也许正是如此,宋慈才被誉为世界法医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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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的厉害我们可能都是来自2005年上映的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由何冰主演的宋慈所了解到的,剧中的宋慈对死人的研究比对活人的研究都厉害,办案手法独特别具一格,故事紧张刺激,宋慈更是心思缜密。对待尸体更是手到擒来。其实真实的宋慈比电视剧中的还厉害。
宋慈其祖上为唐朝著名宰相宋璟,父亲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就是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随后拜太学博士真德秀为师。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从此走向仕途。之后多次担当幕僚,频繁调任,再军事方面也出主意。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最后掌管刑狱。1247年,年冬,撰成《洗冤集录》。1248年患病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
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主要作品《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本书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后世诸法医著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
宋慈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
无与伦比i
2005年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上映,让大家重新认识了法医这个神秘职业,也让大家了解了历史上的法医鼻祖宋慈智破奇案的种种传奇故事。在剧中宋慈负责提点刑狱公事,断案如神,总能从尸体的细微之处,发现线索,推理出真实案情。
正如问题中所说的那样,宋慈是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的法医学家,他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尤其在1247年宋慈著书《洗冤集录》五卷。
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非常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早、最全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后期被翻译成多国文字,作为尸检理论依仗,由世界各国沿用了600多年,因此宋慈常被后代中外法医界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的父亲曾是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故宋慈出身刑狱世家。儿时宋慈受教于父亲,在10岁时宋慈师从理学大师朱熹的得意门生,建阳县学者吴稚,而后在1205年,宋慈进入京城太学,非常得当时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故宋慈成功拜真德秀为老师。在1217年,宋慈31岁时,宋慈成功过考上乙科进士,朝廷授他为浙江鄞县县尉,但是当时恰逢宋慈父亲重病,他只得暂时放弃上任的机会,回到老家侍奉父亲。
在1226年,宋慈40岁才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仕途,任职江西省信丰县主簿,负责典颁起草、颁布文书类的事务。后来宋慈被调去幕府参预军事,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因能力卓著,后期被频繁调职出任地方官,当时但凡宋慈所到之处,皆仁政爱民,一时之间佳誉鹊起。一直到1240年,宋慈得以调任广东提点刑狱,才正式开始处理刑狱案件。
宋慈在担任广东提点刑狱后,发现属下官员大多懒政,不履行刑狱查检职责,竟有拘押数年的案犯,依然被羁押未得到清理。宋慈立刻为属下官员制订办案规约,责令地方官员限期破案,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宋慈也都会亲自参与审断,仅仅8个月,就处理了羁押的200多个案犯。
宋慈在任职提点刑狱司期间,发现现存的许多案件,都因为缺少直接证据或者证据因为没有正统理论为依仗,导致难以服众,使得官员无法短期时间内,理清案件的曲直。为此,宋慈决心编撰书籍,来系统介绍如何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等,以供各个地方提刑官学习,来达到更好更快破案的目的,故他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最终在1247年,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成功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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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笑笑笑
我们提起宋慈,大家可能首先会想到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它让我们见识到了一个睿智、寻求真相的宋慈,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这个古代杰出的法医鼻祖。作为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专家,宋慈也被后人称之为“法医学之父”。在他为官的数十载,审理了无数件大大小小的案件,为许多被冤枉的人沉冤昭雪。他所著的《洗冤集录》堪称是世界上的第一本法医学著作,而他本人,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系统的归纳、创建并使用法医学理论的人,足以被称之为法医学鼻祖。更是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甚至被翻译为多种语言受到了国外法医的追捧。光从电视剧中大家可能无法全面的了解宋慈的成就所代表的意义我们下面详细的了解一下他写的这本书和他的生平。
宋慈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字惠父,建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其父宋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作为官宦家庭出身的宋慈,从小就被父亲寄托着这个家族的理想。从他的名慈,字惠父就不难看出父亲对他的期望。所谓的慈惠父可以理解为:期望他将来成为一个恩德慈及百姓,贤名垂于青史的父母官。
一个人的人生观除了家庭之外,与他接受的教育也息息相关。年少时的宋慈拜朱熹的弟子吴稚为老师,自幼接受朱熹理学思想。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史籍称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平日喜欢诸葛亮著作,常以“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自勉。正是在严格的家教跟理学思想的影响之下,才造就了宋慈这么一个为民伸冤的好官。
宁宗嘉定十年,宋慈中进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县任尉官,因父丧而未赴任。到了宋理宗宝庆二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从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当时的信丰县有着“水土恶弱,仕者非死即病”之称。特别是在宋慈即将到期离任的时候,信丰县隔壁的南安军出了事情,当时南安军辖下的三个峒寨发生叛变,最终在宋慈的协助之下,这场叛乱终于平息了。宋慈也如愿地离开了信丰县,前往更高的平台。
离开了信丰县的宋慈先后来到了福建的汀州、江南的常州。在汀州,宋慈看到了汀州百姓吃盐不易,向朝廷上书弃用福建沿海生产的盐,改用潮汕一带生产的盐。原本需要六个月才能运抵汀州的福盐,变成了潮盐之后,只需要三个月,大大节约了老百姓的用盐成本。
他先后曾担任县令、通判、提点刑狱官等职位,但究其一生都只当过这种小官,在史书上也几乎没有留下过对他的记载,我们如今对他生平的大部分了解都来自宋慈的墓志铭。
他在湖南担任提点刑狱官时,写下了这本《洗冤集录》,其中囊括了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学理论的实践归纳和总结。从南宋到清朝,官府都将这本著作当作破案缉凶的宝典,其中所蕴含的先进生物学、化学、光学以及昆虫学知识,都使这个年代的人们受益匪浅。《洗冤集录》所诞生的时间之早,相比于西方最早出现的相类似的书籍还要更早三百五十余年。同时,宋慈的这本书也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输送到英、美、日、德等国家,供他们研究古代中国人的传统智慧。
书中很多知识都是结合了好几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很难想象在自然科学如此不发达的古代,他们是如何从实践中一步步总结出的这些结论。书中提到了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方法,将被酒和醋浸湿的纸贴在皮肤上,片刻之后,就能看到皮下出血的痕迹逐渐显现。这个方法的原理是醋中的乙酸和血红蛋白发生反应,显现出暗褐色,而酒精的作用是增强皮肤投射性,也就是让你的皮肤变得更透明,更容易看到皮肤下的其他东西。还有对骨头受到的损伤的检测方法,把醋浇在尸体表面,然后用一把桐油伞挡住要查看的地方,迎着日光透过伞再看,便能清晰地在骨头上看见原本不易察觉的伤痕。因为桐油伞是由泡过桐油的纸做的,而且颜色大多也是红、褐、淡黄等。当阳光照射的时候,大部分光线被吸收,而紫外线和红外线射在了骨头表面,就会显现出伤痕。这其中所运用的其实也就是今天的医学中紫外线检验骨伤的基本原理。
除此之外,《洗冤集录》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当时科学发展的不完整性,以及人们对偶然事件的发生便推论为客观规律的错误导致其仍然有不少在今天看来明显是谬论的地方。例如对男女体内骨头差异的描述,书中称男人的骨头是白色的,而女人因为经血的影响,所以骨头是黑色的。还有的说一个人如果是上吊死的,那么他的脚下三尺的地方一定能挖出火炭。以及用生石灰灌入人的直肠可以救活溺水者。今天哪怕是稍微有点化学知识或者生物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言论非常的荒唐。但是瑕不掩瑜,抛去时代的局限性导致的一部分错误结论,本书中仍然有许多至今都令人眼前一亮的科学方法,而且它更多的意义是在于引导了这种用证据和逻辑进行推导的断案形式和思维。
同时书中也批判了自古以来官场对案件审理的黑暗之处,不讲证据,不讲道理,屈打成招,颠倒黑白的强盗式判案屡见不鲜。本书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去引导官府人员如何在断案中保持基本的科学依据,让死者有话说,让活人不蒙冤,宋慈也因此当之无愧为世界法医学第一人。
快乐基因
武侠小说害人阿,国人一听开山鼻祖就觉得很牛,就跟武侠小说中的祖师爷一样。其实比较扯,创始人当然不一般,因为他提出了一个新思路,但是你要说他最牛,那就是扯淡了。后人慢慢积累才是进步的表现。不要守着祖宗成法。就跟现在很多中医粉老提黄帝内经一样。
韓_Y
宋慈,南宋理宗时期的人物,著作洗冤录,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比欧洲早了350年。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他根据死者的死亡状况,来断案,技术性很强,科学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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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望
截止到2021年8月法医秦明小说有6部。
法医秦明是法医秦明所著的系列悬疑小说,先后由漓江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现已出版万象卷六部,分别为《尸语者》《无声的证词》《第十一根手指》《清道夫》《幸存者》《偷窥者》,以及众生卷两部:《天谴者》、《遗忘者》。
社会评价:
秦明是热门小说《尸语者》的作者,是一名帮网友排忧解难、与网友热情交流的法医“老秦”。从法医先锋到网络作家,他用网络小说让人们逐渐了解法医群体。“万劫不复有鬼手,太平人间存佛心”是对他最好的诠释。
2015年11月2日,第一届网络文学双年奖颁奖典礼在宁波慈溪举行,秦明凭借网络小说《第十一根手指》获第一届网络文学双年奖优秀奖。
原贴:法医秦明小说有几本?
flyingskyyang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人,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是世界上所公认的法医学的鼻祖。他所写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著,直到现在这本书在法医学里也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
法医,一个让人无比尊敬却又产生畏惧的职业。相比大家看到这个词脑海中就会浮现身穿手术服、操着解剖刀站在尸体前一丝不苟操作的情形。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法医学起源于西方,但却有很少人知道法医学其实起源于中国,而且是距今一千年的宋朝。它的鼻祖,便是大名鼎鼎的提刑官——宋慈。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宋慈平反冤案无数,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尸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作为朱熹的同乡和后学,宋慈受过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少年时受业于同邑人、“考亭(朱熹居住地,亦是其号)高第”吴稚。入太学后,又为当时着名理学家、朱熹再传弟子真德秀所赏识,遂师事之。中进士后又多年为官。按照常情,这样的人一定具有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然而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其传世名着中非但没有空洞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说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实求真精神。程朱理学认为,“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而人心之体又体现了理或天理,“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
这就是说,心中什么理都有,无须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现实情况,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格物穷理”之说,变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不是向内心“穷理”,而是向实际求真。
宋慈卒于南宋理宗淳佑六年(1249年)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享年64岁。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着的一生。后来宋慈的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着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于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着。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着作要早35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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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十八
中国军魂之抗日先锋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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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魂之抗日先锋-正文-第七章 刺刀与勇气
等一切就绪后,已经是午夜时分,今天夜色很好,在这没有被污染过的天空中,很多当年看不到的星星也点缀其中。天色越来越暗,黎明前的一段是最黑暗的!贾华感叹一句。
“小贾睡着没有?”杨老贵摸了过来,对着贾华问道。
“没有!现在一点也不瞌睡。”贾华看看四周,大伙瞪着两眼,都没有那怕一丝睡意。
“小贾,你还是眯瞪一会吧!等敌人来了我在喊你,你和我们不一样,你从没正式参加过战斗,等一会打起来,可能就是几天几夜的不睡觉,我怕你吃不消。”杨老贵还在劝贾华。
“我真的没事,班长,你们的那组合刺刀技术练习的怎么样了?鬼子冲锋是很厉害的,刺刀技术十分了得。对了,鬼子拼刺刀的时候会将子弹取下,这可是个机会,记得一定要提醒大家主意。”
杨老贵已经完全接受了贾华这种奇怪的思想,但是还是有些忍不住,问道:“小贾,你怎么了解这么多鬼子的事情?”
贾华正想着怎么糊弄杨老贵,好蒙混过关,正……
雨中的云007
先锋文学,是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一小群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艺术家和作家,根据“不断创新”的原则,打破公认的规范和传统,不断创造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引进被忽略的、遭禁忌题材。先锋派的艺术家们经常自我表现出“离异”既定的秩序,从中宣布自己的“主体性”,他们的目标是震撼感传统影响的读者的感受能力,向传统文化的教条和信念发起挑战。
原贴:什么是先锋文学?
深沉
先锋小说在中国的出现具体应该说在1986年以后,以马原,余华,苏童,格非为代表一批作家在文坛的集体亮相为主要标志,在他们之前中国当代文学刚刚结束了惨不忍睹的十几年的文革文学,相当程度上造成了文学的萎缩甚至死亡,而后的知青文学,不过是类似于解放的农民对地主进行血泪控诉的一场揭发式的表演文学,这个(知青文学)当然有它进步的一面。但换一个角度来讲,它的出现和功能还是超越了文学本身,成为了某种社会思潮和政治的传声筒,它的泛滥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强压。这样它在艺术上达到的层次不可能很深,甚至说不能说是真正的文学,因为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热衷于对文革时期经受苦难的书写,并且这种书写越来越表现出模式化的趋势,把苦难作为书写的材料和对象,甚至是无条件的夸大来换读者的眼泪,这样知青文学自然就走到了尽头。部分先锋派代表作家作品表
代表作家 代表作品
马原 《冈底斯的诱惑》叠纸鹞的三种方法大元和他的预言等
洪峰 奔丧、翰海、极地之侧等
叶兆言 状元镜、枣树的故事、《花煞》等
扎西达娃 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野猫走过茫茫的岁月、等
北村 谐振、陈守存冗长的一天、逃亡者说等
原贴:什么是先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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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小说是指吸纳了西方现代主义[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观念和技巧,通过新的价值取向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决裂,反映中国现代生活中的情感享受、物质追求和底层人们生活的合理性,先锋小说更趋向于人本主义的描写,追求人格平等。
原贴:先锋小说的概念
-饭饭-梵梵-
先锋小说“先锋小说”是指吸纳了西方现代主义(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观念和技巧,通过新的价值取向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决裂。
目录先锋含义范围艺术特征先锋作家主要作品先锋小说的变化对中国先锋派的影响对先锋小说的修正和冲刺展开先锋含义范围艺术特征先锋作家主要作品先锋小说的变化对中国先锋派的影响对先锋小说的修正和冲刺展开
编辑本段先锋含义“先锋”的原义来自法国著名的拉鲁斯词典——所谓“先锋”是指一支武装力量 先锋小说的先头部队,其任务是为这支武装力量进入行动做准备(军事术语),“先锋”这个术语的历史,始于法国大革命,再转向文化和文学艺术术语(始于19世纪初);无论是军事先锋还是政治先锋,抑或是文化先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起源于浪漫主义乌托邦及其救世主式的狂热,它所遵循的发展路线本质上类似比它更早也更广泛的现代性概念。”编辑本段范围小说概况说白了现代主义也就是“先锋派”!它包括了“象征主义,未来主义,达达主义,意象主义,超现实主义,抽象派,意识流派,荒诞派等等”其倾向就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个人与自我间的畸形的异化关系,及由此产生的精神创伤,变态心理,悲观情绪和虚无意识。
原贴:先锋小说的定义是什么
猫小沫满大街找大熊
2005年拍摄的《大宋提刑官》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这是一部反应我国历史宋慈的古代剧,主要讲述的就是我国法医鼻祖宋慈的破案故事,让很多人都了解了历史上宋慈这个人。
宋慈,字惠父,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南宋理宗淳六年(1249年),享年六十四岁。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生经案件数不胜数。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他曾立下赫赫战功,他断案如神,被誉为世界法医学鼻祖,一部《洗冤集录》让他名垂青史!影响中国法律文化600年,他系统整理了中国传统医学成就和古代刑侦经验,为后世官员断案,指明了方向,他采用了哪些神奇的尸检手段?能让死人开口说话,他又拥有哪些独特的破案智慧,使冤情得以昭雪。
把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但是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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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文学思潮是指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85—1989),在文学创作领域继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之后出现的又一大文学创作(主要指小说创作)浪潮。代表作家有马原、余华、残雪、孙甘露等。先锋小说以其更具小说本体意义的先锋性受人瞩目,把小说的文本审美和形式创新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它既是新时期文学前十年小说创作在观念变革和技法发展上对传统现实主义范式的一次彻底决裂,也是随后而至的以“多元化”、“个人化”、“商业化”、“边缘化”为特征的小说创作局面的一个有效过渡。其实验性质与颠覆精神对整个上世纪90年代的小说创作影响极深。
附:部分先锋派代表作家作品表
代表作家 代表作品
马原 《冈底斯的诱惑》叠纸鹞的三种方法大元和他的预言等
洪峰 奔丧、翰海、极地之侧等
叶兆言 状元镜、枣树的故事、《花煞》等
扎西达娃 西藏:系在皮绳扣上的魂、野猫走过茫茫的岁月、等
北村 谐振、陈守存冗长的一天、逃亡者说等
原贴:什么是先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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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之所以被后世称为世界法医学开山鼻祖,以下三点原因不容忽视。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宋慈的著作《洗冤集录》是第一部以刑事案例的形式,系统阐述尸体检验的法医学专著。
据宋经略墓志铭记载宋慈一生任职基本都与刑狱诉讼相关,这样的经历使他积累了大量刑侦方面的经验。宋慈在其《洗冤集录》讲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些观点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在当时科技不发达的封建王朝刑事案件的侦测主要是靠知情人的口供和判案官员的逻辑推测。这种主观性的“臆断”判案方法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
而《洗冤集录》对验尸的方法,注意事项,各种死亡方式的尸体状态都有详细的记载和研判方法。宋慈的这种强调检验,讲究证据的刑侦思想在当时是相当超前的,也是现代法医检验学的根本原则。
第二,年代久远。宋慈完成《洗冤集录》的南宋时期,对应世界当时的欧洲还处于黑暗的中世纪时期。在那个“女巫”“炼金术”横行的时期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刑事侦测体系。欧洲直到三百多年后才出现医生的报告这类法医检验学的专著。
第三,影响力大。《洗冤集录》自面世以来就被后世作为刑侦案件的重要参考。自清朝传入欧洲后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广为流传。上世纪前苏联的契利法珂夫教授将宋慈画像印于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的首页,将其尊为“法医学奠基人”。并且,直到现在《洗冤集录》也是法医检测学的阅读书目之一。
综合以上这些因素,宋慈被誉为世界法医学开山鼻祖也算是实至名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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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谈谈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一、宋慈之前的宋代法医学
法医学远在秦汉时已经萌芽,但长期以来一直是“个案”行为,五代时和凝父子始汇集史传所载平反冤狱等案件,著疑狱集三卷,以供司法官员参考,只是史料汇编,没有进行科学性研究。
随着宋代医药学的发展,对于人体器官的了解成为一种时代的需要,庆历五年(1045年)宋军平定欧(区)希范叛乱,在处死欧希范后进行解剖,派医生及画师观察并绘制人体器官的位置与形状,这就是著名的欧希范五脏图。
北宋末年泗州(今江苏盱眙西北)地方官在处死刑犯后也进行解剖,派医生和画师绘制内脏图,称存真图史称:“实有益于医家也。”这种原始的解剖学,为法医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北宋前期,官员判案往往不重视证据,自宋神宗以后,官员大多重视依法判案,重视证据,各种类似的案例,有助于官员们判案时参考。史称:“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垂意律令。”
两宋之际的赵仝编撰疑狱事类,当是分类纂集各种刑案,以便官员查检。南宋高宗时,郑克以疑狱集、疑狱事类两书“皆未详尽,因增广之”,起自春秋时郑国子产到宋朝的三百九十五事,纂为决(折)狱龟鉴二十卷(传世本为八卷),分为二十门,企图从中找出规律性,也为法医学提供了历代的案例。
在审理致死人命的案件中,验尸成为取证的重要手段,但是“重以仵作(验尸吏)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验尸的证据真伪完全操纵于胥吏之手,为消除这些弊端,宋孝宗时,两浙西路提点刑狱郑兴裔创制检验格目。
淳熙元年(1174年)五月颁行于全国,“吏不得行其奸”。检验格目分为初验尸格目、复验尸格目(三验及以上同复验),规定:“非理(非正常)致死者”,须经复验,然必须以棺木埋葬,“并不得烧化”,以备日后如有必要,则进行第三次及以上复验,如擅自火化,则“必有情弊”,要对有关官吏进行追究。
初、复验尸格目都必须填明“已死人痕损数,内致命因依,的系要害致命身死分明”,一式三份,一份留给死者所在州、县,一份给死者直系亲属,一份上报本路提点刑狱司。检验格目的颁布,为法医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但检验格目只有文字叙述,不便操作,因而湖南、广西两提点刑狱司已先后“刊印正背人形(图),随(检验)格目给下检验官司,令于伤损去处,依样朱红书画横斜曲直,仍于检验之时唱喝伤痕,令罪人同共观看所画图本,众无异词,然后著押”。
嘉泰四年(1204年),经江西提点刑狱徐似道奏请,诏颁刊印检验正背人形图于各路提点刑狱司,作为附件随检验格目一起发给检验官员使用,使检验尸体的进程更加规范化。而无名氏的法医学(或具有法医学知识)著作内恕录等多种亦已问世。
二、宋慈与《洗冤集录》
著名法医学家宋慈(1186—1249),曾任广东、江西、广西、湖南提点刑狱,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自序),撰法医学名著《洗冤集录》,于淳祐七年(1247年)刊行,是中国古代法医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洗冤集录》对自杀与他杀、暴力死与非暴力死、机械性死亡及其原因、毒死、病死、受伤死等,都有比较科学的论断。如对于自缢和被勒死后假作自缢的区别是:“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若被人打勒杀,假作自缢,则口眼开……痕迹浅淡……身上别有致命伤损去处。”
还对被人勒死的各种情况及不同的绳痕加以区别。又如区别溺水死亡与被打死后推入水中,自己“落水则手开,眼微开,肚皮微胀;投水则手握,眼合,腹内急胀”;“若被人殴打杀死,推在水内…其尸肉色带黄不白,口眼开,两手散…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罅缝并无沙泥,两不拳缩”。
又如“凡生前被火烧者,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若死后烧者”,“口内即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亦不拳缩”,等等,都是符合人的生理机能反应原理。
再如“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见,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见”。这是因为光线透过油绢等物时,吸收了部分影响观察的光线之故,符合现代光学原理,与现代法医学以紫外线检验骨伤,异曲同工。
《洗冤集录》中虽也有一些不科学的论述,但大多数论述符合科学原理,是世界法医学史上第一部专著,比西方同类著作早了三个半世纪。自南宋刻印以来,成为历代司法官员进行检验的指南,元至清虽有不少新的法医学著作,但无不以《洗冤集录》为蓝本。
自15世纪至20世纪初,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德等文本,成为很多国家审理案件时参考及研究法医学的重要参考书。时至今日,《洗冤集录》仍然是一部很有价值的法医学文献。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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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为王
1981年,美国译出一部中国宋代的著作,全名洗除错误——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该书中国版本原名《洗冤集录》。从远古到十三世纪,西方没有人写出法医学著作,写出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的是一个中国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职务是法官,他是在法官任上写出此专著而成为法医学之父,他就是宋慈。
有人管法,追究死伤责任,就得有人行检伤验尸的事。中国古代刑侦勘检制度上承春秋。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为保留和传播中华悠久文化,有同时期他国所不备的优势。宋慈家乡建阳是宋代三大出版中心之一,这为他集中国源远流长的勘检知识之大成,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宋慈能开创一条法医学大道,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之必然。
有一句谚语,“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 ,这可能是现代证据学中疑罪从无的原始描述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从有的潜规则,冤狱的产生就成为不可避免。虽然相关法律越来越完备,刑事诉讼机构的分工和制约也较为健全,制度上仍然杜绝不了冤狱,但技术上能够大大减少偏差,这中间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大宋提刑官宋慈写下的《洗冤集录》。
此书出版于宋淳祐七年(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医学著作,比意大利人图纳图·菲德利写出的医生的报告早了整整350年。相继被翻译成多国文字,至今仍然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是宋代官员对世界法医检验的杰出贡献,宋理宗看过此书以后,击节赞叹,下令全国颁行,办理刑案的官吏人手一册,《洗冤集录》成为当时和后世的法医检验指南。
宋慈(1186—1249)祖籍福建建阳,出身中等官宦家庭,师从朱熹考亭学派,是嘉定十年(1217)的中举进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工作中他一点也没有非礼勿视的儒家礼法,一点也没有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重事实讲证据,检验富家使女的尸体不仅不肯避人耳目,反而“扛出大路上,检验有无痕损,令众人见”,女性死者身上任何隐蔽之处都要细细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宋慈制定了一整套验尸条文,例如规定检官要亲临现场,及时检验,分析死因,不得因尸体腐烂而避而远之,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条文去做,要受到杖责的处罚。草菅人命,是宋慈最担忧和最痛恨的事情,他“讼清明,决事刚果听,抚善良甚恩,临豪滑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朱程理学熏陶下的儒家弟子,却不蹈传统的中庸之道,展现了令人诧异的辩证思维。
宋慈对大辟之罪就是砍头之罪,一向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他发表此书的初衷,来自“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一种忧心忡忡的使命感,使他无法安坐家中,他收集前人的经验,汇总自己的实践,终于写成了一部标准的法医学著作,让有关人员避免因为“差之毫厘”,因而“失之千里”,让百姓避免因为官吏检验失误,沦为待罪羔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洗冤集录》救了多少无辜性命,虽然无法统计数据,但惩处一个真正的杀人犯,不让其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对普通百姓来说,是重于泰山,一个人连生命权都无法保证,又如何论及其他?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理念,即使“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洗冤禁暴,还无辜者以清白,是刑事诉讼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无法逃避,因为人命重于天。
《洗冤集录》中记录了一些刑事案例和检验手段,虽然有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当时的确是非常有效的检验手段,令人拍案叫绝。
在书中记载了一个晒镰刀的故事,一位男子被人杀死,浑身有伤十余处,都是镰刀斫伤。检官发现财物无损、衣物俱在,断定这是一桩仇杀案。经过调查探访,检官锁定了嫌疑犯。他让附近居民交出家中所有的镰刀,分别排列地上,总共有七八十张镰刀。当时正值盛夏,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停留不去,检官揪出了这把镰刀的主人。检官说,苍蝇嗜血,这把镰刀杀人后血腥气仍在,导致苍蝇聚集,而其他镰刀则无此状况,可以推断这把镰刀的主人曾经杀人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杀人者低头认罪。
《洗冤集录》还记录了蒸骨验伤的方法,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 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踪有损折乃死后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现代科学证明了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检官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洗冤集录》汇集了不少前人的成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棠阴比事、检验法等(有的已经失传),集成为一套系统的法医学理论,为了防止检验经验不足导致的冤假错案,书中详细阐述了尸体检验的方法和指南,规定了验尸的格式和手段。全书分为5卷,7万字,主要包括检官的工作规范、尸伤的症状和检验、应急抢救措施等等,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众多领域,与现代法医学的范畴大致相同。
“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仔细检视。如烧死,口内有灰;溺死,腹胀、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人勒死,项下绳索交过,手指甲或抓损;若自缢,即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这种专业常识,直到今天依然是有关人员必须牢记在心的东西。
书上记载的某些应急抢救方法,比如一个人吃下断肠草之类的毒药,可以给他灌下粪汁解毒,一个人呼吸停止,可以就地给他作人工呼吸等等,至今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关键时刻能够起到救人一命的作用。宋慈在书中还介绍了一种刑侦手段,利用昆虫推测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显示了相当的破案水平。《洗冤集录》如同美丽的宋代青花磁器,折射出法律文明的辉煌历史,让后人感慨不已。
精炼平实的《洗冤集录》,化腐朽为神奇,演化出了很多不可思议的古代刑侦手段。在某种特定的状况下,一个男人是失足落水还是死后抛尸,取来他的头骨就能得到答案。将头骨弄干净,放在盆中,用热水从头顶浇灌,如果盆中有泥沙,证明落水时曾挣扎呼吸,泥沙进入五官内,又在热水的冲洗下进入盆底。如果盆中没有泥沙,往往是死后抛尸,因为被害人呼吸已停,气息已止,所以泥沙不入。
在某个已经火焚的现场,要找到杀人凶手曾经作案的证据,可以将被害人伏尸的地方打扫干净,先用酽米醋浇泼,然后用酒浇泼,土质地面上很快就会显现被害人流淌过的血迹。一个人死于意外还是他杀,在检官的抽死剥茧中会冲破重重迷雾,而《洗冤集录》就是检官手中的武器。
宋慈历任长汀县令、江西提点刑狱、湖南提点刑狱、广州经略安抚使等官职,为官清正,“公果以才业奋历中外,当事任,立勋绩,名为世卿者垂二十载,声望与辛(弃疾)、王二公相颉颃焉”,64岁死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
《洗冤集录》反复强调了作者的理念—以民命为重、人命重于天,促成了有关人员用证据说话、用证据量刑的行为方式,是《洗冤集录》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洗冤集录》时时提醒着人们,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大宋提刑官,历史上曾经有一个重证据实的理性年代,即使七百多年过去了,人文大宋依然得到了世界的推崇。文明的力量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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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白
先锋文学
是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流派。一小群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艺术家和作家,根据“不断创新”的原则,打破公认的规范和传统,不断创造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引进被忽略的、遭禁忌题材。先锋派的艺术家们经常自我表现出“离异”既定的秩序,从中宣布自己的“主体性”,他们的目标是震撼感传统影响的读者的感受能力,向传统文化的教条和信念发起挑战。
先锋派文学
何为“先锋”?其原义来自法国著名的拉鲁斯词典——所谓先锋是指一支武装力量的先头部队,其任务是为这支武装力量进入行动做准备(军事术语),“先锋”这个术语的历史,始于法国大革命,再转向文化和文学艺术术语(始于19世纪初);无论是军事先锋还是政治先锋,抑或是文化先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起源于浪漫主义乌托邦及其救世主式的狂热,它所遵循的发展路线本质上类似比它更早也更广泛的现代性概念。”说白了现代主义也就是“先锋派”!它包括了“象征主义,未来主义,达达主义,意象主义,超现实主义,抽象派,意识流派,荒诞派等等”其倾向就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中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个人与自我间的畸形的异化关系,及由此产生的精神创伤,变态心理,悲观情绪和虚无意识。
“先锋派”的艺术特征表现为反对传统文化,刻意违反约定俗成的创作原则,及欣赏习惯。片面追求艺术形式和风格上的新奇;坚持艺术超乎一切之上,不承担任何义务;注重发掘内心世界,细腻描绘梦境和神秘抽象的瞬间世界,其技巧上广泛采用暗示,隐喻,象征,联想,意象,通感和知觉化,以挖掘人物内心奥秘,意识的流动,让不相干的事件组成齐头并进的多层次结构的特点,难于让众人理解!
80年代中后期,马原、洪峰、余华、苏童、叶兆言等青年作家纷纷登上文坛,他们以独特的话语方式进行小说文体形式的实验,被评论界冠以“先锋派”的称号。毋庸置疑,先锋派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史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从肇始之初的“先锋实验小说”到所谓的“返璞归真”,先锋派的作家们走出了一条饶有意味的文学创作之路。�马原1984年发表的拉萨河女神,第一次把叙事置于故事之上,将几起没有因果联系的事件拼贴在一起,突破了传统小说重点在于“写什么”的范式和困囿,转而表现出对小说叙事技法——“怎么写”的热衷,先锋文学由此徐徐拉开帷幕。之后,一批作家紧随其后,充分发挥文本实验的技能和才华,在叙事的迷宫中自由穿行,他们的创作实绩使先锋派的作品成为文学界一道耀眼的风景。先锋派作家共同的叙事特点表现为元小说技法(即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注意调整叙事话语和故事之间的距离,追求故事中历史生活形态的不稳定性等,但叙事话语的个人化特点,如叙述人角色的设置,故事人物的符号化,叙事圈套,叙事猜测等,又使他们的作品面目各异而显得摇曳多姿。正是这种对文本形式及其结构叙事空间的探索,不仅为这些作家赢得先锋派的称号和评论界的关注,更为重要的是先锋小说的出现为中国小说的发展方向和前途提出了新的理论命题。�
“先锋派文学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①“先锋文本对于传统的文体理论及观念是一次挑战,因为它对于传统的小说文体模式,既不是文体变异也不是文体嬗变,而是一种文体解构。”�②的确,先锋作家们是以一种反叛和激进的姿态来实现自己关于文学的“有意味的形式”。在抛开种种旧有的叙事成规的同时,先锋小说成为一种纯技术的操作,复杂性的叙事实验——零散片断拼贴后的空无一物,间离效果的营造等,给读者设置了繁难的阅读障碍。然而,语言从它产生那天起就包孕了形式与意义的两层内涵,瑞士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说:“语言可以比作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同时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③小说“怎么写”与“写什么”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形式的创新必然要求和包含着内容的革新。先锋作家们从初登文坛那天起就将着力点锁定在“怎么写”这一单向维度上,以致不可避免地走向语言的狂欢,它在使创作者获得语言快感的同时也付出文本意义丧失的沉重代价。�
进入90年代,苏童、余华先后发表了《米》、《妻妾成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预示先锋作家减弱了形式实验和文本游戏,开始关注人物命运,并以较为平实的语言对人类的生存和灵魂进行感悟,现实深度和人性关注又重归文本。不少论者认为这是先锋作家为迎合大众而走向通俗化,这一转向标志着先锋文学向现实主义传统的回归。�
先锋派作家创作上的变化——从对形式的极端重视回复到对意义的关注,这种反复,并非简单地回归,其作品中不乏现实主义的因子,但对题材与主题的处理仍与现实主义的方法迥然有异。如果说从肇始之初,先锋派作家对传统文体形式的颠覆和解构存在着矫枉过正的先天不足,这一缺陷根源于先锋文学萌发的现实土壤。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中国,伴随着神性光环的消褪,民族群体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迁徙,“人”不仅面临现实经济潮流的挑战,而且遭受各种外来文化思潮的冲击,人们一直信奉和崇尚的理想与价值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外部历史情境为文学史提供了新转机的现实条件,加上文学史内部始终存在的艺术形式变革的自觉性力量,先锋派们从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博尔赫斯等大师们的作品中汲取精神能量踏上探索之程,他们绝非缺乏传统的写实能力或者说为了赶时髦,一种内在的精神需要驱策着他们。先锋派们所作出的激进姿态实际上是用行动表明只有颠覆旧有的传统才能以期开辟新的战场,有其必然的合理性。步入90年代,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用短短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二百年的工业化进程。省略性的工业扩张使社会充满了滑稽、荒诞的人情世象,生活中的精神气质却贫弱不堪,外部条件再一次为文学提供了转向的契机。如何逼视庸常或反常的生命形态,以更适合的表达方式体现在社会变革中人们的真实伤痛以及人类存在的各种可能性,成为先锋派作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再者,艺术形式的探索创新显示了创作主体自我实现和自由程度的提高,但主体话语的丧失,人性的消隐,历史的叙事化等等却使先锋作家陷入了主体精神的迷失。先锋派作家们是以叙事的形式游戏对社会历史深度模式的反叛赢得了“先锋”之名,先锋作品中显露出的诸如无中心、无深度、不确定性和零散化的风格又使其呈现出后现代主义征候。然而,后现代叙事理论及其实践在中国的出现并非中国本土社会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中国的先锋派作家们“站在文化仿制的立场上”,在“互文”意义上的外向接受,他们从博尔赫斯、福克纳、海勒等的作品中顿悟原来小说可以有别样的写法,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先锋派作家首先是对其叙事层面的仿制。先锋文学适时的转向,并非偶然的由后现代向现代主义的回返、迁移甚至合流,他们终于走出了博尔赫斯们的领地,“从整体上显现出‘中国先锋文学的特色’”�④。叙事空间的探索由非经验的抽象渐变为与特定的语境相适应。
因而,先锋文学90年代以后的转型缘于社会生活、审美对象和审美感受已经发生了变化,新的调整势出必然,先锋文学的转型或者说精神流变既是文学创作个人化的结果又是历史的要求。从这一时期起,随着探索的逐步深入,先锋作家们力图走出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困境,作出适时的调整,重新认识和解决文学创作中“怎么写”与“写什么”这一相互对立的矛盾。质言之,先锋文学的转向既不是为迎合大众走向通俗化,也不是先锋精神的式微或撤退,而是与时俱进的表现和渐趋成熟的标志。先锋文学的先锋精神远未“终结”,先锋作家们一直“在路上”。�以余华为例,他的创作可以说是与先锋文学的发展同步的。余华早期创作的四月三日事件和《世事如烟》可以看出他对人、对人所构成的生态和人文的深刻质疑。“四月三日”本身即是一种隐喻和象征;《世事如烟》则在叙事空间显示出更为前卫的姿态,算命、婚丧嫁娶等方面的荒诞事件被强行拼置在一起,人物的姓名也被舍弃,代之以抽象性的阿拉伯数字符号,人物及其性格淹没于数字符号的序列中,对人的苦难和生活的残酷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冷漠,语言操作节奏却是流畅而有节制的。无论四月三日事件还是《世事如烟》,对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的怀疑,对人的苦难的思索并不直接来自于经验世界,而是高悬于世象之上的本质真实,形而上的主旨显露充分。从《活着》开始,余华疏离了繁复的语言实验,不再给读者设置阅读障碍,故事的叙述简单、朴实和直白,仿佛重归现实主义的地平线。但创作的前后期艺术反差并不意味着这位先锋派的领军人物已回归到旧有的现实主义的传统,张清华在《文学的减法》中认为余华创作前后期的差别仅仅在于:“前期可能更注重于使经验接近于人性和哲学,而后期则更注重使之接近历史和生存。”�⑤《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有完整的故事,清晰的情节线索,达观的生活态度,福贵、许三观等都实实在在生活在真实语境中,但余华基本上“摘除了小说中人物‘思’的能力,让他们‘简化’为生命本能驱使的符号……他们因此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听任命运的驱遣安排。余华也正是借助这一点得以更多地在‘人类学’而不是‘社会学’意义上来把握他的人物,并构建他的人性探求与哲学主题的”。“他不是一个简单地从道德意义上面对历史与血泪的作家,而是一个从存在的悲剧与绝望的意义上来理解人性与历史的作家。”�⑥先锋文学的审美向度应该是话语形式和精神内涵的有机统一,历史也好现实也好,在优秀的小说家那里不过是充当一个恰当的叙事载体,人、人性、人的命运以及这个世界的存在和虚无才是最终所要表达的旨归。“先锋的品格应该体现为它的精神高度,体现为一种对现实永不停止的质疑和创新,但这种质疑和创新决不仅限于叙事形式而同时公然对意义与价值进行放逐,反过来却必须以对现实生存的关注与体现为前提。”�⑦从此种意义上说,叙事是对现实和历史的再创造。无论从叙事空间还是精神向度上,余华抵达了先锋文学创作的一个新的高度。�
中国先锋小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虽然有的作家已过了自己的创作高峰期或进入“蓄势”状态或陷于停滞,但先锋形而上的主题与叙事空间的探索并未终结。苏童、叶兆言、格非、北村、潘军……这些先锋派的作家们依旧笔耕不辍,不断有新的作品面世。艺术探索之路绝不是直线向前而是迂回曲折的,毕加索周期性地回复到新古典主义,伍尔芙周期性地回复到比较接近于传统的小说形式,既可以看作是作家酝酿突破之前的“蓄势”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其对综合艺术形式组合的尝试。实际上,在今天文学的创作领域,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既相互平行又彼此交叉、重叠,小说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独创性,自由地进行各种形式实验,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世界。“我们今天的文学之所以呈现多元并存,百花竞放的审美格局,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由于无数先锋作家不断颠覆传统创作模式,探索各种新的表达方式和审美理想的结果。”�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文学活着,先锋就不会消亡。只要文学还在发展,先锋就永远存在”�⑨。
先锋”本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着很大的流动性。时运推移,人事递变,昨日的先锋,今天也许会变成后卫。不但为大众所接受的先锋文学已经失去其先锋性,而且先锋派作家忽然写起大众文学来,反体制文人终于接受体制的安抚,也是并不新鲜的之事。但本书属于史论性质,它的任务是理清一定时期的历史潮流,就像用摄影机来拍摄飞艇,将其某一时段定格在底片上,仍有其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当我们随同作者回顾“文革”前夕的“太阳纵队”、文革时期的“野草诗社”、“白洋淀诗群”和“文革”刚结束不久的饿朦胧诗的崛起时,仍然感到神往。那时的先锋牵动着整体社会思潮,围绕着先锋文学的争论,实际上是一场文化思想斗争。而这种文化思想上的争鸣,却正是先锋文学的是的使命。
原贴:什么是先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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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法医学家,写下了我国乃至震惊亚欧的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其实让我们最初知道历史上有宋慈这个人是从两部电视剧开始的,一是欧阳震华的洗冤录,其二是何冰老师的《大宋提刑官》。刚开始看这两部剧的时候年纪还小,知道历史上有这个人,但是也只是将其当做电视剧来看的,而真正了解到了宋慈以及其《洗冤集录》却是在长大以后。《洗冤集录》在以后的几百年里成为法医的的学习用书,也是实际办案工作中的主要参考资料,也不断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实际的实践中不断发展,里面的法医学知识也一直在沿用,并传至了很多国家。
宋慈的人生经历及其求学之路
宋慈出生于福建建阳童游里,福建这个地方的印刷行业是十分发达的,也就不难想象出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一定都是好学之人,加上福建也是朱熹的故乡,朱熹也是少年好学,对经、史、子、集以及乐理、文学等多方面都颇有研究,除此之外,他还继承发展了二程的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后建立了考亭书院,授徒讲学,虽然朱熹和宋慈二人年纪相差比较大,但是宋慈却受到朱熹思想较大的影响。印刷行业发达加上是理学大师的故乡,少年宋慈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少年师从吴雉,吴雉恰好是朱熹的弟子,也就是说,宋慈自小就学习朱子的思想,以后为官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价值观。
后宋慈进入太学学习,又遇到了自己的伯乐真德秀,他也是朱熹的再传弟子,后来宋慈参加科举考试,三十一岁中了进士。朱熹自小就师从朱熹的弟子,再传弟子,程朱理学对其影响是很深刻的。在以后的为官生涯中,他优秀的品质也是,他的清廉,他各个方面的人生观都受到理学的影响。
出仕为官,以民为本,洗冤开始
宋慈31岁才中进士,但是适逢其父去世,不得不丁忧守孝,所以他为官的时候已经是三十九岁了,也只是一个小主簿,但是在为官期间,就遭遇到了一场小骚乱,宋慈建议安抚政策,但是上级却没有接受他的建议“慈率义丁力战,破平高寨”但是他的上级魏大有出于嫉妒,弹劾宋慈,后宋慈又受到真德秀的举荐,恢复了官职,出任长汀知县,解决的长汀的盐政问题,得到百姓的赞许。后来的几年又出任邵武军通判等职位,到了嘉熙三年,开始出任广东提点刑狱,平反多起陈年旧案,八个月的时间审理死囚两百余人,惩恶扬善,第二年又出任了江西的提点刑狱,又解决掉了江西赣州的私盐问题。
宋慈出仕为官已经接近不惑之年,虽最初只是一个主簿,但是做到提点刑狱甚至更高的职位,已经算是大器晚成了,二十年的时间,一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清廉为官,也是和自小受到儒学思想有很大的关系。
法医巨著——《洗冤集录》
宋慈为官二十年,担任江西,广东,广西,湖南四地的提点刑狱的职务,这个职务主要是处理这个地方的刑狱,诉讼,而要准确处理类似案件以免造成冤假错案的情况。这样就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而这些地方的官员贪污腐化成风,奸猾狡诈,宋慈在此破案也是很吃力,八个月处理两百余起旧案,而为了案件的公正性就要实地考察,搜集证据,但是在古代参加这项工作的一般都是杂役,地位不高,而实际的官员却因为嫌烦,嫌累,坐等杂役的勘查结果,杂役考察完之后,整理成文发给负责的官员。杂役干这项工作是十分不专业的,没有专业人士的现场确认,这样对于受害者也是极其不公平的。
宋慈在《洗冤集录》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一切关乎到性命的案情最重要的还是在于检验,不能有任何的懈怠之心,所以宋慈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研习钻研历代狱案类的书籍,编纂出一部《洗冤集录》。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提出要认真检验,凡是检验不出受害人的要害的,涉事官员要受到惩罚,并阐述了关于勘验尸体的重要原则。造成冤狱的原因之一便是官员不重视尸体的查验而敷衍了事。检验的过程中要重视细节,注重人死亡的特征。
在洗冤集录.疑难杂说中说明了要怎样辨别是上吊自杀还是先勒死而制造出的假象,是不小心落水溺死还是被人强行推进水里淹死的,是死前被打伤还是被打死的,并且还附上例子,说明怎样的辨别“昔有甲乙同行,乙有随身衣物,而甲欲谋取之,甲呼乙行路,至溪河,欲度中流。甲执乙,就水而死,是无痕也?何以验之。先验其尸瘦劣,大小十指甲,各黑黯色,指甲及鼻孔各有泥沙,胸前赤色,口唇青斑,腹肚胀,此乃乙劣而为,甲之所执于水,而致死也。当究甲之原情,须有赃证,以观之验,万无一失”这个例子就完整写出了被溺死的人所具有的特征。除此之外还有验骨等各种的验尸方法。
洗冤录不仅指出了官员要认证负责的态度的重要性,若为官办案只会敷衍了事,就会办成冤假错案。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结语
它的问世之后,为以后的疑难案件提供了方法与经验,便于办案的工作更加容易方便开展,为后人提供了更多的破案经验,后世又以此为蓝本,加上最新的办案经验不断加以创新和发展,但是很多的案件法医从书都是以《洗冤集录》为基础的。从南宋一直到晚清,不断以此著作加以增补校勘进行完善,成为一部世界公认的法医学专著,它不仅在中国影响深远,甚至为世界的法医学研究提供了经验。
1392年它传到了朝鲜,后又传到了日本和欧洲国家,为他们的法医检验提供了经验,足以证明它的实用性以及先进性。洗冤录也成为当时代表法医学专著的最高成就。
蒲公英
七月 这一个月被称为“鬼月”!顾名思义,就是阴间百鬼在阳间活动的月份……七月初一,鬼门大开,阴间无数孤魂纷纷涌入阳间徘徊于人世间 ………七月半就是俗称的“鬼节”。
这天,人们都会烧一些“钱”给过逝的亲人,也是寻求一种保佑的意思……!所以七月民间视为阴气最重的一个月……特别是深夜,千万不要一个人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出没,否则会遇到那啥……切记切记…!!
工作了一天终于下班了。张小然回到自己的租房里,洗漱完就躺在了床上一会就沉沉的睡去!梦里感觉有有一双手在轻抚她的身体,那双冰凉的大手顺着滑腻的肌肤一寸寸的抚摸,拂过脖颈和肩头、流连在胸前、慢慢的滑下小腹。
一丝丝冰冷的气息在耳边拂过,那双手在摸到她的某处时,身体泛起可怕的酥麻!她的身体无法动弹,只能一遍遍的在黑暗中感受着这种异样的恐惧。
那双手一次次的或轻或重的按压揉捏,让张小然忍不住发出声音时,唇角滑入了一点冰凉的湿软,一点点的纠缠、一点点的侵入。
朦胧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畔说道:“别怕,一会儿就好。”
那种撕裂的痛、好似凌迟一般一刀刀磨过柔嫩的血肉。
用鲜血做润滑,一寸寸、一次次的撕扯,漫长的折磨让张小然痛得快要晕过去。
在张小然意识陷入混沌之前,她隐隐听到耳畔的一声叹息。
早上张小然醒过来,正准备下床洗漱上班。这时从身上某处传来了很酸痛的感觉,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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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果
宋慈,大宋提刑官。南宋著名的法医学家,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法医学鼻祖。世界也普通认为是宋慈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就是这些荣誉放在宋慈身上,你觉得宋慈厉不厉害呢?
估计很多人对于宋慈还不是很了解,其实自己一开始也不是很了解,记得小时候看过欧阳震华演的洗冤录之后,然后才知道有宋慈这个人,后来又看了《大宋提刑官》更加对宋慈很崇拜了。
宋慈对于法医学这一领域的贡献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宋慈所编写的洗冤录集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也正是因为这一著作宋慈才被世界认定为法医鼻祖。宋慈的洗冤录集比同类的著作要早了350年,而在这一著作里面宋慈详细的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查现 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对初检、复检、妇、儿尸体的检验,对伤亡原因的鉴别等都有详细论述,后世很多验尸的方法都是根据宋慈洗冤录集里面所记载的。所以说宋慈在法医学上的贡献无人可比,洗冤录集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
可以说后世对于案件的处理,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还有良吏的重要性等等这些都是宋慈首先提出来的。如果没有宋慈的话那么后世在法医学这一领域估计还停留在数百年前。
宋慈本人的魅力也是很大的,宋慈一生为官清廉,可以说宋慈破获的案件在历史上也是无人可比的,就说宋慈在四任提刑官期间:广东、江西、广西、湖南。在广东八个月,处理了两百多起积累的案件,很多都是好多年了而且还是死刑案,平均一天一件案子,包青天都很难做到吧。而宋慈正是因为对法医鉴定的经验,才让他破获案件如此之快。
宋慈也是被世界称为“法医学之父”。
ngmoco
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
学术内容
一、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口供固然重要,但这种获得口供的非法手段早就被世人唾弃,更何况“证以人或容伪焉”,宋慈认为须“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且“告状者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一方面是因为“证以物必得实焉”,另一方面是不能听从一面之词,以防其中有弊。
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时间不可能穿越到过去,案情不可能“情景再现”,故所谓的“真相”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但是检验勘察,事关人命,必须将事后检验之事充分做到位,使之不断接近百分之百的真实,还事实以真相。
二、良吏的重要性
如何将检验之事做得充分、到位呢?除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外,宋慈认为主要取决于为官者。“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这是当时统治阶级一直坚守的执政信念。他给今人的启示是:相对于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而言,司法的组织规则更重要。法官不良,再好的程序和实体法有什么用呢?
法令是如何谨慎的呢?宋慈在书中提及诸多,此处挑选几点言之。
其一,差文官。由于武官“更历未深”,若再碰上“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将会使案件变得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从而难以查究。“如边远小县”,实在缺文官,“复检官权差识字武官”。
其二,事必躬亲,不得专任吏胥。北宋时期太宗曾对宰相说:“颇闻台中鞫狱,御史多不躬亲,垂帘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无冤滥,岂可得也?”宋慈在条令中亦称“不亲临视”者,当“以违制论”。事必躬亲要求检验官必须仔细审察、判别、监督,以防发生误验、漏验之事及仵作、吏胥作弊等,而非仅仅在场遥遥相望,甚至“掩鼻而不屑”。“事必躬亲”就是司法亲历性的古代版本。
其三,“诸验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之人”,这规定了为官者的回避制度。“大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此句反映宋慈的稳定思想,事事至公,则天下稳定。
另外,律法规定官员三年一易,且不可在家乡任职,这对于防止司法活动中亲嫌、故旧、仇隙关系的干扰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宋慈反复强调检验案件,事关人命,“当是任者,切以究之”!他在书中写道,检验官在接到检验公文之后,为防止奸欺,切“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僧道”,因为这些官员、秀才、僧道等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众,一旦参与颠倒案情之事,将对探明案情真相极为不利。
除了对尸、伤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宋慈认为至少要有两个绝招: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YUCHY小池池
记忆中的我们是否还记得那部相当出彩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是否还记得起剧中烧掉《洗冤集录》时宋慈的无奈,是否还记得我们看过之后的感受?
在这(《大宋提刑官》)剧中,命案错综复杂、疑团重重,宋家父子审案断狱可谓是悉心翼翼、探知真相,以不冤枉无辜作为要旨。宋家父子两代推官的不懈追踪着蛛丝马迹,使得一个个疑案都水落石出、真相显见。断狱达到无冤也并非易事。想想宋慈的父亲宋老推官一生断案无数,三十年来也不曾出现过一件冤案,谁知自己年过花甲了却马失前蹄,原因在于检验勘察有错而误入歧途导致铸成一起误判错杀命案。依照常理而言,宋老推官有着昔日断案之辉煌,人们也许会宽宥他那仅有的一次差失;然让蒙冤者赴死,既悖离天职又违背良知。使得老推官终究不肯原谅自己,哪怕自己仅仅依次错误而甘愿以死谢罪。也就这样的一件事情,给宋慈留下的也不仅仅是悲痛,也让他心底里面深深地刻下了“司法决不能有冤”的烙印;是呀,这也是老推官用生命给自己儿子打下的心灵印记。
随着(《大宋提刑官》)剧情的发展,当宋慈真正成为了提刑的断狱推官时,审起案件来慎之又慎,每每遇到人命关天的案件都仿佛觉得父亲站立其身后,时刻给予警醒自己要记住人命关天、切莫大意。抑或,但凡是身处这个世俗世界,而非真空的净洁环境;宋慈也难于畅意地游走这盘根错节的官场,在查案过程中得罪权势落得个身陷囹圄。即便如此,宋慈面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老岳父的软硬兼施,却依然能够怀着一棵滚烫的纯正良知以及永远挺直的脊梁,最后整件事情还是以法律的取胜而告终的。由此可见,宋慈查案是认案不认人的,是以洗冤涤屈及伸张正义为己任。整个剧情让我们可以知道或明白,宋慈对每件命案都能够说明其前因后果,弄清来龙去脉并做到了证据环环相套、丝丝入扣;在自己经手的几百起案件里,都能激浊扬清,即使被诬身陷监狱中,仍能以办案无冤来宽慰自己。
那首主题词满江红·狂风沙写的令人印象深刻,很多人讨论这首词的,或长篇大论,或寥寥数语,各抒己见。我觉得这首词就是在用朦胧的词语表达朦胧的感情,很多感情或感觉是无法用言语词语表达清楚的,对着首词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理解,就像那句名言的说的: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附: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望,人寰无限,丛生哀怨。
气血蝇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链。
残月升,骤起烈烈风,尽吹散。
滂沱雨,无底涧。
涉激流,登彼岸。
奋力拨云间,消的雾患。
社稷安抚臣子心,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从头转。
但是我们在品读历史的时候,就会发现宋慈的人生并非完全剧中的所描绘的样子,真实的是什么样子呢?下面就让我们来说说历史中的他——中国历史上断案高手、法医界鼻祖。
大家可能想象不到,他的祖上是唐朝著名的宰相宋璟。其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对刑狱方敏便颇有了解。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南宋时期,他进京入太学,深得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于是拜其为师。因一些缘故,他最终嘉定十年(1217年)才开始走上仕途。南宋时期的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处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刘克庄饯别宋慈时写下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一词。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发生变乱,赣南数百里地方都很混乱,刘克庄在词中不仅希望宋慈尽快平定叛乱,好快点回家。也劝友人不要残酷镇压起义的峒民,而应采取招安的措施,需要妥善处理好这件事,宋慈听后当场允诺。
后来宋慈参与了平定“三峒贼”的战役。他先赈济六堡饥民,又率兵三百大破石门寨,俘获敌酋,因战功卓著而“特授舍人”。任期届满,江西提点刑狱使叶宰聘宋慈为幕僚。
不久,在真德秀推荐下,宋慈又进入福建路招捕使陈韡幕府,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提孤军从竹洲进,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就连久经锋镝的主帅也对他刮目相看,称赞他“忠勇过武将矣”。在军事谋划方面也多咨访于宋慈。
因得到陈赏识,绍定四年(1231年),宋慈被任命为长汀知县。宋慈得任长汀县令。县境百姓苦于盐价高昂,从海口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节省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
宋慈恰恰不是文将,而是武将。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所以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而且法律自古就是用来惩恶扬善,断狱也应洗冤禁暴。宋慈不但做到了,而且根据自己办案经验编写出法医检验专著《洗冤集录》,成了流芳千秋的不朽经典,也成为了传承为现代刑侦法医坊间的必读之书了。时至今日,我们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中,保障无辜的价值居于了首要地位,无罪推定原则为无冤提供了基础性保障。那么,无冤止于至公,乃断狱之大道;“无冤”有时被描述为现代司法追求的目标,意义也就在于我们永远不能至却不弃地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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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之尊我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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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怕冷不怕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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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谨点说,宋是中外法医界公认的“世界法医学鼻祖”,而非法医鼻祖。至于宋慈为何会得到世界法医界的认可,主要是因为一本著作,即《洗冤集录》。宋慈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他不但是个一心为民的好官,而且还是闻名世界的法医学鼻祖。他通过验尸,审理了很多疑难案件。
宋慈是怎么走上法医道路的?南宋开启元年,他进京入太学,嘉定十年高中乙科进士,到了宝庆二年真正的走上仕途,担任信丰县主簿,之后经历多个官职诸如知县,通判,最后担任提点刑狱。
宋慈在担任提点刑狱官那段时日,破案无数,也正是由于他参与破案,使得他为他自己的创作的著作“洗冤录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宋族的人生历程,也正是在一开始沿着他父亲所期望的方向走,他在当时的理学大师朱熹的弟子吴志伟老师接受朱熹的理学思想,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当时的人就称赞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
宋朝宁宗嘉定十年,宋慈中了进士朝廷派他去浙江做官,一开始因为父丧在家守孝,后来首校完毕,他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从此正式踏上了自己的仕途。
宋慈认为断案最重要的是证据,而证据则要求官员到现场去验尸,明确了责任机制。其次是规范检验流程,制定一套详细的检验流程,对现场怎么保护,各种死法的尸体勘验,验尸文书怎么填都有了明确的说明。
宋慈的经典案例在《洗冤集录》中,其实有很多有违科学常识,错漏,以偏概全的地方。
“滴骨辨亲”,就是最典型的以偏概全的例子。或许,有的人的血液真的能渗入自己至亲的骨头,但是人死后,骨头会发生腐化,骨头表面形成了细小裂缝,任何人血液都可能会渗入骨缝中。所以“滴骨辨亲”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还比如,宋慈说自杀上吊的人,在尸体脚下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应该能够挖到火炭。要找到了火炭,就能肯定这个人是真的是上吊死。这个结论其实源自宋慈的家乡,也就是现在福建北部的一种风俗。宋慈把这种地域性风俗当作全国性的风俗,这就属于典型的以偏概全了。
又比如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记载
“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妇人各十四条”,“男子骷髅头骨到耳后有八块骨头,女人只有六块,但蔡州(今湖北枣阳)人却有九块”,
这也属于典型的没有科学依据。
或许,当时真的有部分湖北枣阳人的头骨数量如宋慈所述那样,但即便真的有,那肯定也只是少数枣阳人的家族遗传现象,不可能所有枣阳人都是如此。
否则拿到现在来看,枣阳人就属于遗传进化变异,应该要生殖隔离的一群人了。
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宋慈和《洗冤集录》对法医鉴定状况,做出了系统性的矫正和指导,并影响了后世几百年。
南宋中后期,腐败横行,刑狱制度更是黑暗且混乱。宋慈正是见到当时州县掌管刑狱的长官遇事不出门,碰到案子就让手下的小吏去现场勘验,而这些小吏大都没读过书,本身也没啥理想,一心只想捞钱,把黑的说成白的,几乎不负责的现状后,提出了规范性的法医工作流程,极大地减少了冤案、错案的发生。
另外,宋慈在《洗冤集录》一书中,还再三的强调,刑狱一定要重证据,当时掌管刑狱的法官审案时,不重视证据,主要靠刑讯逼供,动不动就是打人一百板子,有时竟然把人活活打死。根本没有用心审案。所以宋慈便提出,审案一定要有证据,小吏做现场检验流程时,必须要如何如何,如怎么保护现场的证据,官员要如何如何,如必须要到现场勘察情况,做到透明、规范、责任制。谁出错,就追究谁的责任。
宋慈制定的这套刑事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制度,其实就是现在的刑事案件办案的规范化流程。八百年前的人就能有如此科学工作的思维,着实是了不起。
总结:宋慈的厉害之处在于,他不仅在《洗冤集录》中,归纳了当时对法医学技术层面的指导,还制定了当时刑狱工作、乃至后世元明清三朝的刑狱工作制度。因此尽管这本书在内容上有很多谬误,但仍然当得起“开辟了法医学这个学科”、“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这种超级高的评价。
甜酒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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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车车
在历史中,如果说法医宋慈是法医的鼻祖,那是毫无夸张的。法医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呢?下面通过其人、其书来说说。
其人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宋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县)童游里人。曾任广东、湖南省提点刑狱官(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宋慈少年时受业于同“考亭高第”吴稚的门下,受朱熹的考亭学派(又称闽学)影响很深。宋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乙科进士,即除浙江鄞县尉,但未赴任而父丧,丁忧于家中。
宋理宗宝庆(1225-1227年)中,才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正式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活。此后,他先后任过福建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摄郡、南剑州通判、司农丞知赣州、提点广东刑狱,知常州军事、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进宝谟阁奉使四路(皆司臬事)、拔直焕阁知广州、广东经略按抚使等职。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之中,有许多时间是与刑狱方面有关的。尤其是他对待刑狱问题上的审谨态度和求实精神。还在他提刑湖南作洗冤集录·序时就说明,他已经“四叨臬寄”,四度任法官了。以后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因此,他在听讼理刑当中,能实事求是,果断刚直“以民命为重”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宋慈认为,狱事中最严重的莫过于定大辟(杀头)之罪,定此大罪的根据是在于弄清初发的案情;要真正搞清初发的案情,最重要的又莫过于对被害者原尸的检验。因此,委派什么人来理刑办案,实在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的事情。对于当时许多官员的轻率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一些州县往往将关系到人命大事的案件交付给一些新入选的、毫无实际经验的官员和一些武职官员去处理,宋慈都是反对的。他认为,这些人很容易受仵作和胥史的欺蒙,弄得黑白颠倒、是非莫辨。他说:“近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胥史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忽视,掩鼻而不屑者哉。”
宋慈本人,对于决狱理刑,一向都是十分认真的,从来不放轻忽怠慢。对于下面所呈报给他审批的结案和判决呈文,如若发现有伪、错,他必定立即驳下重新审理。遇到一时疑信未决、是非难定的案情,他总是要反复深思,唯恐布什么错漏成疏忽之处。他从不在疑窦尚未解决之前就匆匆下结论,使死者蒙受不白之冤。针对当时一些没有实际经验的司法官员往往造成错案、冤案的情况,宋慈采撷前人著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书中的有关记载,参以自己的实际经验,编辑成书,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他宣称自己辑撰书的目的就是“洗冤泽物”,如同医者是为了“起死回生”的目的一样,医者如能洞彻脉络表里,就能达到起死回生的目的;刑者只有通晓检验知识,才能收到洗冤泽物的效果。
正因为宋慈对狱事能够采取“审之又审”的严肃认真态度,能够平反一些冤、错案件,所以作为一个法官,他的名声一直是非常好的。宋慈奉命提点广东刑狱之前,那里的官史“多不奉法,有留狱数年未详覆者。”一般说来,在那种时代难决疑狱的出现,主要的不外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主管官员的昏庸糊涂和办事官吏的不负责任,没有去把案情弄清,天长日久,拖成疑狱;另一个便是地方豪猾的不法刁难,或讼狱的人凭借势力和某种“背景”,人为地制造疑似难明难断的案件。宋慈能在很短时间内,便大刀阔斧地决辟囚二百余,解决了一大批疑案、积案,可见他办事严肃认真,而且是很有一点不畏豪猾权贵、决事果断的精神的。
其书《洗冤集录》是我国早期比较完整的法医检验专著。宋代的宋慈写于淳祐七年(1247年),欧洲到十六世纪才有法医学,比中国晚300多年。《洗冤集录》是他收集当时和以前有关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加以综合、校正,再结合本人四任司法官吏的心得在六十二岁时写成。《洗冤集录》在我国法医学发展史上有着重大影响。宋代迄清代数百年来一直被奉为法医检验的经典。曾被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传入各国。
《洗冤集录》对法医检验上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一些主要死、伤现象,例如暴力死与非暴力死,自杀与他杀,生前伤与死后伤,真伤与假伤,尸体现象(尸冷、尸斑、尸僵、腐败),机械性损伤(钝器伤、锐器伤、压伤、坠落等),机械性窒息(缢死、绞死、扼死、掩捂死、溺死等),高低温的作用(烧死、烫死、冻死等),雷击,中毒,急死,以至尸干化,等等,都已经有了不同程度地触及和探讨。其中所述大部分是有价值的,且有不少是符合近代法医学原理的。如自缢中陈述:活套头,死套头,脚到地并膝跪地,都可死。被打勒死假作自缢中通过对尸体伤口的颜色、状态对比:有死后被人用绳索系扎手脚及项下等处,因为此人已死,血气不行,其痕无血荫,虽被系缚深入皮,无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溺死内讲明:如果尸体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那么这是真溺水身死。如果人发生疾病身死,被人抛掉在水力,即口鼻无水沫,肚内无水,不胀.....。验火焚辨生前死后中陈述:凡是生前被火烧死的人,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原因是人未死前被火烧死的,口开气脉往来,所以呼吸烟灰入口鼻内)。如果死后被火烧者,其尸虽然手脚拳缩,但口内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也不是拳缩的等。远在七百多年前,处于唯心主义理学猖獗的南宋时代,宋慈作为一名封建官吏,却能认识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的道理,把实地检验作为正确判断案情的重要条件,并为搜集整理法医资料而付出了毕生的精力,把法医检验提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应当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当然,《洗冤集录》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由于时代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不仅内容比较粗糙和原始,而且其中还有许多不符合科学的记述。如验骨中说:“人有365节,按一年365日。”又说:“男子骨白,妇人骨黑。”“髑髅骨: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8片(蔡州人有9片)......”自缢中甚至说:“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等等。诸如此类都是错误的,属糟粕,是必须加以扬弃的。
宋慈与他的书确确实实成了古代历代刑官实行检验的指南,他的影响决不限于我国,而是及于世界许多国。宋慈的《洗冤集录》不仅是中国法医史上第一部专著,也是世界上法医史上的第一部。当有关他的刊物问世及在中国社会广泛流传之时,世界各国的法医学正处于蒙昧时代。截止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的资料说明,宋慈及其书在世界各国法医学界所重视。所以说,宋慈是法医鼻祖;《洗冤集录》是世界最古老的法医名著。
果果不冻
严谨点说,宋慈是中外法医界公认的“世界法医学鼻祖”,而非法医鼻祖。
至于宋慈为何会得到世界法医界的认可,主要是因为一本著作,即《洗冤集录》。
嘉熙四年(1240年),宋慈在担任江西提点刑狱使时,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处理各州县案件之责,有积压数年的案件,都未能理清曲直,而诸多已判案件,虽已解案,但却存在着证据不足、证据错乱等种种问题,更有甚者些许已判案件还是明摆着的冤假错案。鉴于此,宋慈在任期间,虽责令所属官员限期完成积压案件的处理,及冤假错案的重新审理工作,但收效甚微。而后,宋慈在提点刑狱任上数年,他逐渐认识到“每狱情之失,多起于发源之差;定验之误,皆源于历试之浅”,冤假错案的发生多起于最开始的小失误,而之所以定验会出错,多数是定验小吏不懂得如何去检验。
如此,为了让日后这类因定验出错而出现冤案的事情的发生,宋慈于淳佑五年(1245年)开始着手编辑洗冤录资料,二年后,《洗冤集录》成。在《洗冤集录》的开头,宋慈这样说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告诫从事刑法狱讼的司法人员一定要严肃对待自己所经手的任何一件案件,因为一旦他们出错,哪怕是一点小错,都有可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枉死,所以司法人员在检验的过程中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由上可知,宋慈编写《洗冤集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合格的检验人员,从而在源头上掐断冤假错案的发生。
《洗冤集录》全书由初检、覆检、验尸、洗罨、验伤、验尸、辨伤、检骨、发冢等53项内容组成,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皆有详细的论述。
它是中国现存的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医学之专著,比西方的同类书籍要早出现350年。而在当时,随着《洗冤集录》的问世,历朝历代“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直至当代,它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都还起着巨大的贡献,并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国法医界。
如此,一部《洗冤集录》是让宋慈坐上了“世界法医学鼻祖”的宝座。
那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呢?他的厉害之处不在于他的断案,而在于他开启了中国司法刑事检验法医学科学化、规范化的历史进程。
首先,宋慈规范了司法人员对于案发现场的勘验工作,他在洗冤集录.检覆总说(上)就明确说道:“凡承碟检验,必须行凶人随行。检验人员到达检所,应唤死者血属、地主、竟主到场,点数干系人及邻保等人”,即在司法人员勘验命案现场时,命案嫌疑人、死者家属、案发地的主人、村小吏等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以此来确保勘验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
同时在勘验过程中,宋慈提出一定要先进行静态勘验,然后再进行动态勘验。
如对于因上吊致死的命案。
先静态勘验:
“凡验自绕尸,先要见得:‘自用甚物?于甚处搭过?或作十字死馈系定,或于项下做活馈套,却验得所着衣新旧,打量身四至,东西南北甚物?面觑甚处?背向甚处?其死人用甚物踏上?上量头悬去所吊处相去若干尺寸,下量脚下至地相去若干尺寸。或绕低,亦看头上悬挂索处下至所离处,并量相去若干尺寸”。后动态勘验:
“对众解下,扛尸于露明处,方解脱自绕套绳,通量长若干尺寸,量围喉下套头绳围长若干,项下交围,量到耳后发际起处阔狭、横斜、长短,然后依法检验。”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宋慈的这种先静态后动态的勘验方式,更有利于断案人员全面的判断现场案发的情况,及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物证,从而让地方官能够较为准确的得知案发时所发生的情况,以此方便他接下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审理。而要知道这一先静后动的勘验方式,在西方,直到1893年才被奥地利侦查学家汉斯·格罗斯运用到“黄金规则”的理论中,这整整比宋慈晚了646年的时间。
此外,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给予了司法人员在勘验过程中对于相关人员不同的询问方式,如在检验溺水而亡的尸体时,宋慈提出办案人员应当询问报案人是什么时候看见尸身的?看见时尸身是处于静止还是漂流状态?如果是漂流,又是从哪个方向漂过来的等诸如此类问题。宋慈认为只有这样的询问才能让检验人员细致地了解案情,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检验。
再是,宋慈为之后的办案人员提供了科学化的勘验方式。如对于生前溺死与死后推尸入水,宋慈就给出了一个科学化的勘验方式:
“凡生前溺水尸体,手脚爪缝有沙泥,或者磕擦损伤,“尸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若被人殴打杀死,推在水沟……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缝并无沙泥,两手不蜷缩,两脚底不皱白,却虚胀。身上有害致病损处,其痕黑色”。就是如果是生前溺死的,则“尸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而如果是死后才被推入水中的,却只会是“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缝并无沙泥,两手不蜷缩,两脚底不皱白,却虚胀”。
最后,宋慈在《洗冤集录》中还重复强调了物证的重要性,“凡血属入状乞免检,多是暗受凶身买和,套和公吏入状,检官切不可信凭”,宋慈认为物证的真实性要远远大于人证的证词,物证不会撒谎,但人却会撒谎,因为人证很容易受到他人的收买。因此,注重物证的宋慈,在断案过程中,对于证词的采用是十分谨慎的,“唤集邻保,反复审问”,只有众多证人的言词“归一”,宋慈才会酌情采纳。
此外,宋慈为了让死者家属、嫌疑人家属都得到公平的对待,宋慈在判案过程中不会单独只相信死者家属、证人的一面之词,他也会重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家属的证词,“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宋慈认为在断案时,办案人员一定要甚之又甚,一定要综合考虑物证、人证等各种因素,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才能不放走一个罪人,也不误抓一个好人。
总得说,宋慈的厉害,在于他,在前无古人的情况下,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别于前人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勘验方式,并编著成了《洗冤集录》这一旷世名著,有了这部著作,后代的司法人员终于有了极其专业性的现场堪验技巧与方法可供参考,如此也极大降低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因宋慈的存在,也促使后代的司法人员逐渐重视对于案发现场的勘验,及对案发现场物证的获取,而这是最为难得的,也是宋慈留个后代司法界最为宝贵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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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出生于公元1186年,是现如今福建南平人,作为我国古代法医学的开创者,之所以在当时,乃至法医界,甚至是整个世界法医界都享有赫赫盛名。不仅由于其具有高超的法医鉴定技巧,而且他为后世留下的著作《洗冤集录》才是真正堪称经典的存在。
《洗冤集录》被称为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据说宋慈当时创作《洗冤集录》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沉冤昭雪,给案件提供足够的事实依据,让监狱中的冤情越来越少,通过定量定性的检验手法,来进一步达到起死回生的目的,毕竟生死攸关,容不得半点马虎。
而且他当时具有极高的敬业精神,无时无刻不在告诫办案人员,既要深入现场调查,而且不能够嫌弃尸首腐臭,尽量亲力亲为,毫不夸张的说,现如今许多法医的从业标准,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宋慈。
法医鼻祖到底有何厉害之处呢?根据《洗冤集录》可知,宋慈对于法医的要求,可以说达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对于受害人尸体的检验,这才是一部分,最重要的是要深入基层,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了解死者生前的社会关系,以及各种意外的突发状况。
凡事都要讲究真凭实据,同样也秉持着不弄虚作假的原则,这样的负责敬业态度,现如今文明如此发达的21世纪,相信也有很多人做不到这样的思想觉悟。
由于法医学的专业辨识度较高,而且要求从业人员需要有极高的心理素质,当然为了进一步简化检验步骤,方便现场发挥,《洗冤集录》中就完整的记载了一套安全鉴定措施,很难想象当时的宋慈,究竟是如何掌握如此齐全的病理学知识?
这本书中不仅详细的记载了各种常见的中毒致死症状以及发生病理,而且相对应的提出了适当的解毒方式与方法,还记得经常在电视剧中出现的滴血验亲法吗?
但在当时这本书中就有如实记载,相比较于封建思想充斥的年代,这种方法无疑是极其先进的,尽管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但是也已经成功迈出了第1步。
《洗冤集录》的数百年发展历程从《洗冤集录》刚开始被宋慈撰写以来,就在法医鉴定这个专业领域持续发光发热,在我国历代刑律案件中,都有着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前前后后共计数百年间,以此为基准,增删多次,而且后续的衍生书籍读物,高达几十种。
后来在我国清朝年间,甚至将其作为国家规定履律例,成为颁发全国的科普读物。公元1779年,最终被法国人翻译发表在法国巴黎的科学杂志之上,在1863年被荷兰人翻译出版,1908年又被翻译成法文,随后又被翻译成德文,这本书在整个法医学界自此享誉世界。
发一鼻祖一生的奉献,无非就是在实战经验中摸爬滚打,耗尽毕生心血打磨这本《洗冤集录》,作为流传百年的法医学专著,这不仅是我国科学史上的奇迹,同样也为整个世界法医史起到了关键性的奠基推动作用。
宋慈的技术和他的《洗冤集录》是全世界最早的成系统的法医勘察、检验尸体的专业书籍,所以他是绝对的中国法医鼻祖。这就足够我们中国人一直骄傲下去。
如果非要说他有多厉害,我在做个对比。宋慈在现代法医心中的地位,就好比木匠心中的鲁班、物理界的阿基米德的地位。
宋慈的《洗冤集录》汇集了大量科学依据的验尸手法,通过现代化学、物理、光学、昆虫学等原理,给后世的法医勘验铺平了一条路。宋慈不但提高法医勘验技术,还对当时的刑狱工作做了一个系统的提升,虽然在《洗冤集录》里面有些缪误,但也是因为当时的科学水平落后、勘验设备不够先进导致的。可是这些小错误并不影响宋慈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洗冤集录》是宋慈在湖南为提点刑狱官是写的,其内容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理论的实践和总结。因为书中手法先进、观点新怡,因此在南宋到后来的清朝几百年时间里,官府的法医们都把它当成是断案的必备指南。
这本书最后还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流传到美、德、英、法、日等各国潜心研究,外国学者一致认为《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验尸指南”,它的成书让世界法医学少走了上百年的弯路。
为什么《洗冤集录》能称为“世界第一本法医学著作”而影响全世界?在古代设备不先进的情况下,宋慈依然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断案和勘验尸体,他的手段是非常的科学性的,有的手法直到现在还在使用。
这里举例两个,就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其一,法医学技术层面的进步
书中描述检验皮下出血的方法,就是把酒、醋浸湿的纸敷在皮肤上,等一段时间后皮下出血的痕迹就会显现出来。
而这种方法其实是一种化学原理。醋中含有乙酸,通过皮肤后能喝出血部分的血红蛋白发生反应,变成褐色。而酒精能够增加皮肤表层的投射性,在这样的操作下,皮下出血痕迹就被检验出来了。
还有,比如验骨伤,如果石头的骨头受到损伤,可是外面又看不出的话,就把醋浇敷在尸体上,再用雨伞遮住要看伤痕的地方,这样对着阳光隔伞就能看到伤痕。
这个原理是因为古代的雨伞都是用桐油纸做的,古人为了好看,就把伞装饰城红、褐、淡黄等各种颜色。阳光透过伞面,部分的管线就会被吸收,而剩下的红外线、紫外线就会照在尸体受伤的地方,然后出现血痕,这其实就跟紫外线检验的效果一样。
其二、《洗冤集录》矫正了当时刑狱的腐败混乱现象
南宋当时的刑狱十分黑暗,有几个表现就可看出:
1,那些郡县掌管刑狱的官员们,平常遇到案件基本都是派手下过去处理,而那些下人都是没读过书的。这样情况下就给贪腐腐败留下了很大空间,比如在验尸时候,会把轻伤说成重伤,颠倒黑白收受贿赂。
2,官员为了方便审案,基本是靠严刑逼供,当时主要的方法是打板子,打一百板子更是常事,以至于把人活活给打死。有的官员还要在板子上面加上铁钉,然犯人老实交代,在这样的情况下经常有冤案错案发生。
因此,《洗冤集录》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详细说明了一整套的检验流程,包括如何保护现场,每种死法不一样的尸体如何勘验,验尸报告如何写等等,都给出了明确并详细的说明,而官府人员只要按照书上的流程照做,就可以有效的完成工作。
《洗冤集录》不但对法医学技术层面有着详细的指导,甚至对刑狱工作在制度方面都有了系统性的提升。虽然书中有很多的缪误,但它被称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是实至名归的,宋慈作为法医界的鼻祖,对全世界所做出的的贡献也是所有人认可的,他的名字一直在历史的长河中闪耀着光芒。
lewenjie
简单来说,宋慈开始不是干法医的,他的主业是管人和砍人!
提起宋慈,有些朋友或许会想起十几年前的一部电视剧,那就是《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讲的是法医鼻祖宋慈断案的故事,剧中宋慈是一个青年模样,但其实历史上宋慈专门断案的时候,已经年过五旬,在这之前,他还有着更为奇特的经历。
史书关于宋慈的记载并不多,《宋史》中根本就没有他的传记,毕竟在我国古代,连救人的医药学都一直被轻视,更何况是跟死人打交道的法医学,修史的人有一万个理由认为宋慈不足以入传。
所幸宋慈的挚友刘克庄为他作的宋经略墓志铭保留至今,还有清人陆心源所著的宋史翼中的循吏传也记载了宋慈的事迹,两者拼凑起来,已经能够让我们对宋慈的一生有一个模糊的了解。
节度之子宋慈出生于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老爹名叫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别看这官名唬人,其实它辉煌的时代早过去了,宋朝一向重文轻武,节度使的兵权被一削再削,逐渐成为虚职,所以宋巩这个节度使其实不怎么管兵,主要管的是刑狱。
宋慈出生的时候,宋巩已经快四十岁了,算是老来得子,对儿子也很宠爱,再加上人一老就容易唠叨,宋巩平时没少在家里说案子,年幼的宋慈耳濡目染,为以后的法医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可不是宋巩的本意,宋家祖上是出过大人物的,那就是唐朝名相宋璟,祖上几代从河北南迁到福建,最近几代也接连出了好几位进士,宋巩自己就是进士,他还指望儿子能考上状元,再现祖上荣光呢。
宋巩对宋慈的厚望是体现在名字上的,他给宋慈取的字是惠父,“慈惠父”三字应该是希望宋慈将来能成为一个恩德慈及百姓,贤名垂于青史的父母官。这样的家教对宋慈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事实上,他后来还真达到了父亲的期望。
受教理学宋慈的出生地也是理学宗师朱熹的诞生地,朱熹比宋慈早出生半个多世纪,他有多位弟子和再传弟子都是同县人,而这些人,有不少都待在本县,自然而然就成为当地幼儿启蒙辅导班的老师,比如吴稚,而十岁的宋慈,就是吴稚众多学生中的一个。
吴稚是个合格的老师,在他的教导下,宋慈学问见长,二十岁的时候就进入国立中央大学太学学习,跟着新老师真德秀(这名字不错)学习。
真德秀也是理学大师,是朱熹之后的理学正宗传人,相当有名气。他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将儒学融会贯通,因此对宋慈十分器重,这对宋慈学业的进步和思想形成也有很大影响。
不过这些理学老师比较失败的一个就是,宋慈全然抛弃了理学中的唯心主义思想,他后来的著作全都是从唯物主义出发的,这也是必然的事,法医这行是搞不了唯心主义的。
初入仕途在太学学习了很多年,宋慈也参加了科举,终于在嘉定十年(1217年)南宫考试的赋科中考了第三名,并中了当年的进士第二等,成为一名进士。
按照科举制,中了进士就可以做官了,宋慈被分配到浙江鄞县任尉官,尉官是管一县治安的,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长。
对于刚刚进入仕途的人,这是一个锻炼能力的必经阶段,干得好再提拔,但对宋慈而言,锻炼还没开始就没了,因为他的父亲宋巩不幸去世了,宋慈要守孝三年,只能放弃这个工作。
三年守孝期满后,宋慈等着朝廷再给他安排个工作,然而,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响声。
一直到了嘉定十七年(1224年),赣州知州郑性之将宋慈招为幕僚,很是器重。在郑大人的帮助下,两年后的宝庆二年(1226年),宋慈才被朝廷想起,被任命为江西信丰县主薄,也就是掌管文书的办事员。
文人武将被朝廷这么一熬,一晃都快十年了,当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帅小伙也快变成中年油腻大叔了,但宋慈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主簿这个职位,不管怎么算都是文人,跟武将不沾边,但朝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宋巩当过节度使,以为他家有什么家学渊源,竟然把宋慈派去打仗了!
当时南安军(在今江西)发生三峒叛乱,摧毁两县和两寨,掠地数百里,南雄、赣州和南安三郡都被占领。见到叛军势大,江西提刑叶宰决定放弃之前的招安政策,转向彻底消灭,在叶宰的任命中,文人宋慈被安排了一个机要秘书的职位,从此成为军队的一份子。
估计宋慈接到命令是也是蒙圈的:什么情况?是不是搞错了,我是文官啊!又没打过仗,怎么派我去?当弄清楚没错以后,宋慈除了赴任,也没有其他选择。
临走前,宋慈的好友刘克庄给他写了一首词,即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
满腹诗书,余事到、穰苴兵法。新受了、乌公书币,著鞭垂发。
黄纸红旗喧道路,黑风青草空巢穴。
向幼安、宣子顶头行,方奇特。
溪峒事,听侬说。龚遂外,无长策。
便献俘非勇,纳降非怯。
帐下健儿休尽锐,草间赤子俱求活。
到崆峒、快寄凯歌来,宽离别。
刘克庄以词劝友,让宋慈用尽量仁慈的方式对待叛军。
宋慈记下了刘克庄的建议,所以到任后他先去摸了摸叛军造反的原因,得出的结论很简单——因为没饭吃,于是宋慈直接甩开了手握大军却不进兵的都统(副总指挥)陈世雄,带义兵去赈济六堡的饥民,让他们不要参与三峒叛乱,叛军听到这个消息后,纷纷归降。
宋慈一看好机会,建议隅总(总指挥)让归降的叛军带路,直接端掉叛军的老巢,但陈世雄以为这是跟他争功,直接带着人马就上,反被打得大败。最后还是宋慈带着义军端掉了叛军的老窝。
不过宋慈赈灾的举动惹恼了管后勤的长官魏大有,在器重宋慈的叶宰离职后,魏大有曾当庭羞辱宋慈,还多次弹劾宋慈,使得宋慈罢官归家,结果没多久这家伙就被士兵做掉了,可见平时没少克扣士兵钱粮。
不久福建汀州、剑州、邵武军等地又出现了叛军,势头还挺猛,达到数万人,大将陈韡(wěi)亲自出马,率军镇压。真德秀给陈韡引荐了宋慈,宋慈因此官复原职。
经过之前的洗礼,宋慈也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了,他带领一支队伍,作为奇兵直插叛军腹地,在叛军节节阻击下,直攻端了叛军老巢,灭了这次声势浩大的造反。
这一次宋慈可谓声名鹊起,朝廷完全是把他当将领用了,四处派他去平乱,要知道宋朝的叛乱是非常多的,这么一直打下去,还有完没完?
有完,宋慈因为战功累积,被陈韡保举当了长汀知县,终于再次回到文官序列,那说好的研究法医学呢?
法医鼻祖别急,从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起,宋慈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开启了十数年的断案生涯。
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调任广东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虽说这一年宋慈已经五十多了,但法医鼻祖的本行才刚刚起步。
宋慈不同于那些只把案件当政绩的官员,他是个较真的人,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不管事发地在何方,他都要亲临检验,而不是远远地看一下就走人(当时大多数官员都是这么做的)。
除了观察现场,宋慈也重视对被害者尸身的检验,尤为可贵的是,宋慈打破了理学的束缚,即便是女尸,也坚持检验,不过当时理学盛行,男女之防看得很重,宋慈为了避嫌,只好在大街上检验。
长期的工作使得宋慈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晚年的宋慈渐渐感觉到精力不济,觉得得给后人留下点什么,于是就将自己的经验汇编成书,并总结前代法医学得失,刊刻《洗冤集录》五卷。
《洗冤集录》完成两年后,64岁的宋慈最后一次升官,出任广州知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不久即病逝于任所。
结语:时代造就的悲歌《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一经问世即成为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直到今日,还是法医学的必备读物,这是宋慈留给世人最珍贵的遗产,但可惜,他却没能因此留下自己的传记。
刘克庄所作墓志铭是出于友情,陆心源则将宋慈归为循吏,着重描写他剿匪平叛以及治境安民的战功政绩,他们都没能跳出那个时代不重视法医学的坑。
黑贝卡
如果大家看过电影《九品芝麻官》或者电视剧甄嬛传,就能看到滴血认亲的镜头。其实滴血认亲就是南宋法医学家宋慈所创立,他还在著作《洗冤集录》中创立了滴血认骨法:
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意思是说父母有骸骨在,亲生子女的血滴在他们的骸骨上,就可以渗得进去,如果非亲生子女,则渗不进去。
当然了,滴血认亲与滴血认骨法以科学的角度而言,是不合理的,真正科学的是现代的DNA检测,但宋慈追求科学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去学习。
大家在古剧中,常能看一些镜头,用银针来试毒,这也是宋慈创立的银针试毒法。这个则比较科学,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剧毒主要是砒霜,而砒霜中其所含的硫元素与银针接触,就可起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
宋慈其人以及为何他能被誉为法医的鼻祖。宋慈,南宋进士,福建人,官居经略安抚使,主要著作是《洗冤集录》,热门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就是以他的这本著作为剧情素材。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著,直到现代,它在法医学领域,依然有着非常高的参考价值。
他的思想主要是来自朱熹理学,而且能够有主见地摒弃朱熹理学的一些糟粕,用理学精理华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在司法刑狱方面。
在古代,因为礼制呆板,导致很多案件在查验上存在阻碍,宋慈则实事求是,去掉礼节束缚,比如理学家认为“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等。
但宋慈则认为检验尸体,不用束缚于传统礼数,对尸体的隐私处不必掩盖起来,要仔细检查有没有致命的针、刀等等异物,特别是女性尸体,不用遮羞,力求找到死因,不放过任何对案件有突破作用的证据。
对于富贵人家的千金,更要将尸首抬到光明平稳的大路上进行死因检查,鉴定的过程要让老百姓看见,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见证与监督,检查者没有私自亵渎尸体,更没有私自更改死因的鉴定。
这种做法,于理学盛行的宋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对案件侦查的严谨上,则是历史性的突破。宋慈更下令对尸体检查时,主要负责官员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因为尸臭而避得远远地,只让手下上传检验结果就草草断案,这对案件的审理是极其不负责的行为。
正是宋慈的严谨理念,开创案件侦查先风,突破传统的礼数束缚,重视现场勘验,重视案件证据,宗旨是还原案件的真相,加上多年的经验与技术的累积,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使得他成为法医鼻祖。
宋慈做为法医鼻祖,为后人所敬仰,离不开他高明的侦查智慧与技术。《洗冤集录》中,他的一些经验与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吻合,这让后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智慧,比如他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
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意思是说,验查尸体的骨头有损伤,但不见痕迹,可以用酒糟、醋等泼到上面去,在露天的地方用新油绢或者明油雨伞挡在想检查的尸骨位置,太阳光照过时,骨头的伤痕就能显现出来,若在阴雨天,用热炭来代替太阳光,也能检查得出来。
实际上,以现代科学技术而言,这是运用了光学原理,即紫外线照射。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不透明物体对太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属性。当太阳的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人的眼睛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尸骨的伤痕。
还有他书中的救缢死法,与现代的人工呼吸几乎相似,而在伤口消毒方面,他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这些药物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它与现代医学原理是一致的,虽然使用的药物不同,但效果是殊途同归。
与大家分享一下《洗冤集录》中宋慈侦破的经典案例。某村民被杀,死者的妻子到衙门报案。重视现场侦查的宋慈立即带人到案发现场,发现死者的身上衣物钱财都在,满身的镰刀伤痕有三十多处。
宋慈断定,如果是强盗所为,谋财就行,未必要害命,现死者身上衣物钱财都在,而且死者身上有三十多处镰刀伤痕,这明显是泄恨,犯罪动机应当是仇杀。
于是宋慈问死者的妻子说:“你丈夫平日有没有与什么人有怨?”
女子说:“我丈夫是老实的庄家人,性格憨厚,向来与人和气相处,但是村中某甲去年借了我丈夫的钱买稻谷种子,答应今年此时还钱,这段时间我丈夫几次去催他还钱,但他就是不还,不知道这算不算有怨?”
宋慈立刻命人将全村的村民集合起来,并且说,现在已查出凶器就是镰刀,各村民回去将自己的镰刀交上来检验,如果有隐藏,一定就是凶手,必将严惩不贷。
片刻,七十多位村民回去拿了各自的镰刀,再次集合起来,宋慈命令各位村民一字排开,将自己的镰刀放在面前的地上。
当时正值酷暑,天气炎热,而欠死者钱财的某甲的镰刀上飞满了很多苍蝇。
宋慈对某甲说:“你就是杀人凶手。”
某甲说:“为什么?”
宋慈说:“其他村民的镰刀都没有苍蝇,只有你的有,因为你的镰刀上还残留着杀人之后的血腥气,苍蝇喜欢往有血腥气的地方飞。”
某甲面对宋慈的断案如神,只好无奈地交待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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