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下兑上

——(先秦卜商子夏易传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説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大過,強大者能過也。本無正,而末不能治者也。棟既橈矣,法無從矣,何所承乎。唯強行者,不拘於細,不守其弊,過之而後治也。下剛過中,上巽而後悦,行利往而後乃亨。從大然後過也,非才大者不能行。權而合悦也。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木為澤所没,下過其上也。本無政矣,舉而治之亦無患也。故君子當於是,獨立而濟,不懼羣邪,然後能通,過上乃行。雖曰得之不足以榮也。遭其用,遯世無悶,失之不足恥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君子之於大過也,必本於誠敬然後濟之也。雖曰藉用白茅,薄之至而誠之著也。柔處於下,謹敬於初,不私於己,則動而無咎矣。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陽舉於陰,過初之本事,過其位。剛而得中,行權以合説也。老夫重合女妻,枯而復生,其實時過而相與得復生之理。故其無不利也。

  九三,棟橈。凶。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不能拯弱自守其位,棟之橈也。而又應柔本末弱矣。柔何輔焉,凶之道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以陽而與,其柔志在拯時也。得其吉矣。情以求應,不撓於下也。不能自與。可惜也已。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无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

 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陽處陽也,自守而已,不能大過者也。雖欲拯之其能得乎,不足以濟衰也。則老婦得其士夫,猶枯而徒華,可醜而已,當尊而徳不能濟,力而不能勝也。無功可譽,亦無咎矣。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過涉襄危之極,罪咎之地也。況以柔終乎。過涉之深,滅其頂,頂滅身之終也,於何而咎哉。

《子夏易传》
子夏易传中国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传》一为二卷,一为十一卷。旧本题卜子夏(前507一?)撰。
《子夏易传》热门篇章

【卜商】简介

子夏易传


  史载孔子弟子卜子夏传《易》,并有著作《子夏易传》传世。


  对子夏易学的一些问题,学者存有争议。《子夏易传》作者是卜子夏还是汉人韩婴,本文对古籍所记载初步考察《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确为卜子夏,韩婴不是的。


  另一方面,子夏既熟知《易》之中的“象数”、“卦气”等仲尼古义,又能秉承仲尼古义所创发的“观其德”,并以哲学“新义”深入的契会,显现的反映出子夏易学秉承“古义”,兼容“新义”的思想特色.子夏于诸经也皆有钻研,各有所侧重。


  他尤善于《诗》《乐》,曾作《诗大序》;他也研习《尚书》,但不如他经;他擅长《易》理,今传孔子《易传》很可能出于子夏的传述;他于礼学则长于丧服研究,撰有《丧服传》;于《春秋》学,发挥《春秋》微言大义的《公》《谷》二传都出于子夏的传授。子夏修习儒经,擅长发掘经文的微言大义。孔子“述而不作”,他整理编订六经,寄寓了自己的思想主张,子夏所传经学,对弘扬孔子学说起了关键作用。


全面继承孔子


  孔子的高徒子夏,在孔子去世后的六七十年间,办学成就与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子夏的教育思想在全面继承孔子的教育思想基础上,又在教育目的论、教学过程论、学习和借鉴历史、慎交益友等方面有发展创新,是上承孔子、下启荀子和《大学》、《中庸》等光辉篇章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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