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帝纪

——(两汉班固汉书

  孝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子也。母曰卫姬。年三岁嗣立为王。元寿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印、绶,罢。”贤即日自杀。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辛卯,贬皇太后赵氏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卯,中山王即皇帝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帝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诏曰:“夫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累增罪过,诛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诏书为亏恩,以不道论。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庙。

  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语在《莽传》。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

  立故东平王云太子开明为王,故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孙信等三十六人皆为列侯。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前议定陶傅太后尊号,守经法,不阿指从邪;右将军孙建爪牙大臣,大鸿胪咸前正议不阿,后奉节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刘不恶、执金吾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诩,皆以前与建策,东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劳,赐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赐帝征即位所过县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诸侯王、公、列侯、关内侯亡子而有孙若子同产子者,皆得以为嗣。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请。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其为吏举廉佐史,补四百石。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遣谏大夫行三辅,举籍吏民,以元寿二年仓卒时横赋敛者,偿其直。义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发。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储偫。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闾师,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祀,放郑声。

  乙未,义陵寝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寝令以急变闻。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大赦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将军丰赐帝母中山孝王姬玺书,拜为中山孝王后。赐帝舅卫宝、宝弟玄爵关内侯。赐帝女弟四人号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户。

  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其祀。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

  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三百。复贞妇,乡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汤沐邑十县,属大司农,常别计其租入,以赡贫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陉县为中山孝王后汤沐邑。

  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如意为广宗王,江都易王孙盱台侯宫为广川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封故大司马博陆侯霍光从父昆弟曾孙阳、宣平侯张敖玄孙庆忌、绛侯周勃玄孙共、舞阳侯樊哙玄孙之子章皆为列侯,复爵。赐故曲周侯郦商等后玄孙郦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

  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汉公、四辅、三公、卿大夫、吏民为百姓困乏献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赋贫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诣吏,以石、斗受钱。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

  秋,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人,诣公车。

  九月戊申晦,日有蚀之。赦天下徒。

  使谒者大司马掾四十四人持节行边兵。

  遣执金吾侯陈茂假以钲鼓,募汝南、南阳勇敢吏士三百人,谕说江湖贼成重等二百余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云阳,赐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

  三年春,诏有司为皇帝纳采安汉公莽女。语在《莽传》。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

  夏,安汉公奏车服制度,吏民养生、送终、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痒置《孝经》师一人。

  阳陵任横等自称将军,盗库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汉公世子宇与帝外家卫氏有谋。宇下狱死,诛卫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绍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郑公。

  诏曰:“盖夫妇正则父子亲,人伦定矣。前诏有司复贞妇,归女徒,诚欲以防邪辟,全贞信。及眊掉之人刑罚所不加,圣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亲属,妇女老弱,构怨伤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妇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诏所名捕,它皆无得系。其当验者,即验问。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仆王恽等八人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赐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属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赐天下民爵一级,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封公子安、临皆为列侯。

  安汉公奏立明堂、辟雍。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处之。

  梁王立有罪,自杀。

  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国所属,罢、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纪。

  冬,大风吹长安城东门屋瓦且尽。

  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征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诏曰:“盖闻帝王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尧睦九族,舜惇叙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楚元之后,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虽有王侯这属,莫能相纠,或陷入刑罪,教训不至之咎也。传不云乎?‘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二千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信,请以闻。常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匹。”

  羲和刘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

  闰月,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音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有司议曰:“礼,臣不殇君。皇帝年十有四岁,宜以礼敛,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诏曰:“皇帝仁惠,无不顾哀,每疾一发,气辄上逆,害于言语,故不及有遗诏。其出媵妾,皆归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赞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显功,以自尊盛。观其文辞,方外百蛮,亡思不服;休征嘉应,颂声并作。至乎变异见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

《汉书》
汉书《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
《汉书》热门篇章

【班固】简介

  作为东汉最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班固引赢得了后世学者的广泛赞誉。在史学界,他与司马迁一起被称为“班马”或“马班”;在文学界,他又与扬雄、张衡一起被称为“班扬”、“班张”,也有人将他与马融并称“班马”。可这些人虽与班固齐名,却不与之同时。难道班固的学问在当时真是独步天下,没有对手吗?


  其实不然。与班固同期也有些与之齐名的文人,傅毅就是其一。两人本是太学同学,经历也极为相似,却在文学创作中互不服气,一生中在文学和史学领域有过数次“交锋”。因此,把两人称作“一生之敌”,并不为过。


  据陈其泰先生考证,班固在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47),即16岁时到洛阳太学求学,与傅毅成为同学。从《后汉书·崔骃传》中崔骃“少游太学,与班固、傅毅同时齐名”的记载来看,这种说法不无依据。当时,班、傅两人已与崔骃一起在太学中崭露头角了。


  后来,由于要为父守丧,班固不得不离开太学,回老家居忧。直到汉明帝永平五年(62),班固以“私改国史”的罪名被逮至洛阳,后被汉明帝赦免,除兰台令史,作《世祖本纪》。之后,班固[3]迁为郎,典校秘书,“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这样,曾经的太学同学又在洛阳相遇。不过,这时的班固,地位已在傅毅之上。据《后汉书·刘复传》记载,刘复“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傅毅等皆宗事之”。


  傅毅可能无法接受曾与自己齐名的同学位居自己之上,于是写了篇文章发牢骚。对此,《后汉书·傅毅传》作了如实的记载:“(傅)毅以显宗(即汉明帝)求贤不笃,士多隐处,故作《七激》以为讽。”看来,当时傅毅对自己地位低下的不满是众人皆知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和班固的较量自然不少,而汉明帝也给他们创造了不少比试的机会。


  永平十七年,汉明帝召班固、傅毅、贾逵等人诣云龙门,问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中所下的赞语有无不对的地方。因编纂《汉书》而对《史记》了如指掌,班固自然大胜。他率先回答,说赞语中引用贾谊《过秦篇》的“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一句是不对的,赢得了汉明帝的认可。


  又据《论衡》记载:“永平中,神雀群集,孝明诏上《神爵颂》。百官颂上,文皆比瓦石。唯班固、贾逵、傅毅、杨终、侯讽五颂金玉,孝明览焉。”汉明帝时神雀群集只见于永平十七年。班固、傅毅献赋也当在此时。这次,二人的创作均得到了汉明帝的称赞,平分秋色。


  汉明帝时班固曾作《两都赋》,傅毅也作了《洛都赋》、《反都赋》,反对迁都长安,无形中也构成一次“较量”。但史书并没有记载这次“较量”的确切时间,只是班固在《两都赋》中说到,当时东都洛阳修建宫室园林“以备制度”而西土耆老却倡议迁都。不过,当时有一次同样主题、同样背景的创作,为确定这次“较量”的时间提供了线索。


  《后汉书·王景传》记载:“建初七年(82),(王景)迁徐州刺史。先是杜陵杜笃奏上《论都赋》,欲令车驾迁还长安。耆老闻者,皆动怀土之心,莫不眷然伫立西望。景以宫庙已立,恐人情疑惑,会时有神雀诸瑞,乃作《金人论》,颂洛邑之美,天人之符,文有可采。明年,迁庐江太守……卒于官。”


  王景历仕汉明帝、汉章帝两朝。而据《后汉书》记载,神雀诸瑞除见于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外,也见于汉章帝元和二年(85),当时汉章帝正好“改庐江为六安国”。但王景在建初七年任徐州刺史,第二年改任庐江太守并死于任上。所以,《金人论》只能作于永平十七年,与之创作主题和创作背景完全相同的《两都赋》、《洛都赋》、《反都赋》亦然。


  从后世评价来看,《两都赋》被选为《文选》首篇,成为京都大赋的代表,而《洛都赋》和《反都赋》则少有人知,当逊色不少。这样,三次“较量”中班固两胜一平,占尽上风。


  汉章帝即位后,召傅毅为兰台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二人又成了同事。这时,傅毅“作《显宗颂》十篇,由是文雅显于朝廷”。傅毅名声大振,让班固心中颇有不平。于是,他在给弟弟班超的信中讥讽傅毅“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引出了“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的千古话题。


  实际上,傅毅作为当时的文史学家,却是世人交口称誉,与班固不相上下。《论衡》记载了当时人们的评价:“是以兰台之史,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徒,名香文美。”所以,曹丕说:“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斯不自见之患也。”


  班固与傅毅同为言语文学之臣侍奉汉章帝,为了“通讽谕”、“尽忠孝”,奉命进行文学创作自是常事,自然也不乏比试机会。傅玄在《连珠序》中就记载了“汉章帝之世,班固、贾逵、傅毅三子受诏作之(连珠)”的事,可惜傅毅的连珠诗今已不存,无法比较。


  汉章帝建初三年,马防拜车骑将军,请傅毅为军司马,待以师友之礼。直到建初八年,马防被免,傅毅才免官归家。在这期间,班固则和与马氏有隙的窦宪交往甚密。汉和帝永元元年(89),窦宪任车骑将军,请傅毅为主记室,崔骃为主簿。不久,窦宪升大将军,又以傅毅为司马,班固为中护军。至此,三个太学同学又成为同僚,均作《北征颂》歌颂窦宪北伐的功绩。而在现存作品中,班固还有《竹扇赋》、《白绮扇赋》,傅毅也有《扇赋》,或为同时之作。


  在幕府中,班固和傅毅受到了窦宪的重用,希望有朝一日成就功名。他们的同学崔骃则因屡次劝谏窦宪无效而离开了。不久,傅毅去世,班固也在永元四年,因窦宪谋反案受株连,死在狱中。(作者:关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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