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帝纪

——(两汉班固汉书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弃市,勿复磔。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汉书》
汉书《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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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简介

  作为东汉最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班固引赢得了后世学者的广泛赞誉。在史学界,他与司马迁一起被称为“班马”或“马班”;在文学界,他又与扬雄、张衡一起被称为“班扬”、“班张”,也有人将他与马融并称“班马”。可这些人虽与班固齐名,却不与之同时。难道班固的学问在当时真是独步天下,没有对手吗?


  其实不然。与班固同期也有些与之齐名的文人,傅毅就是其一。两人本是太学同学,经历也极为相似,却在文学创作中互不服气,一生中在文学和史学领域有过数次“交锋”。因此,把两人称作“一生之敌”,并不为过。


  据陈其泰先生考证,班固在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47),即16岁时到洛阳太学求学,与傅毅成为同学。从《后汉书·崔骃传》中崔骃“少游太学,与班固、傅毅同时齐名”的记载来看,这种说法不无依据。当时,班、傅两人已与崔骃一起在太学中崭露头角了。


  后来,由于要为父守丧,班固不得不离开太学,回老家居忧。直到汉明帝永平五年(62),班固以“私改国史”的罪名被逮至洛阳,后被汉明帝赦免,除兰台令史,作《世祖本纪》。之后,班固[3]迁为郎,典校秘书,“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这样,曾经的太学同学又在洛阳相遇。不过,这时的班固,地位已在傅毅之上。据《后汉书·刘复传》记载,刘复“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傅毅等皆宗事之”。


  傅毅可能无法接受曾与自己齐名的同学位居自己之上,于是写了篇文章发牢骚。对此,《后汉书·傅毅传》作了如实的记载:“(傅)毅以显宗(即汉明帝)求贤不笃,士多隐处,故作《七激》以为讽。”看来,当时傅毅对自己地位低下的不满是众人皆知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和班固的较量自然不少,而汉明帝也给他们创造了不少比试的机会。


  永平十七年,汉明帝召班固、傅毅、贾逵等人诣云龙门,问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中所下的赞语有无不对的地方。因编纂《汉书》而对《史记》了如指掌,班固自然大胜。他率先回答,说赞语中引用贾谊《过秦篇》的“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一句是不对的,赢得了汉明帝的认可。


  又据《论衡》记载:“永平中,神雀群集,孝明诏上《神爵颂》。百官颂上,文皆比瓦石。唯班固、贾逵、傅毅、杨终、侯讽五颂金玉,孝明览焉。”汉明帝时神雀群集只见于永平十七年。班固、傅毅献赋也当在此时。这次,二人的创作均得到了汉明帝的称赞,平分秋色。


  汉明帝时班固曾作《两都赋》,傅毅也作了《洛都赋》、《反都赋》,反对迁都长安,无形中也构成一次“较量”。但史书并没有记载这次“较量”的确切时间,只是班固在《两都赋》中说到,当时东都洛阳修建宫室园林“以备制度”而西土耆老却倡议迁都。不过,当时有一次同样主题、同样背景的创作,为确定这次“较量”的时间提供了线索。


  《后汉书·王景传》记载:“建初七年(82),(王景)迁徐州刺史。先是杜陵杜笃奏上《论都赋》,欲令车驾迁还长安。耆老闻者,皆动怀土之心,莫不眷然伫立西望。景以宫庙已立,恐人情疑惑,会时有神雀诸瑞,乃作《金人论》,颂洛邑之美,天人之符,文有可采。明年,迁庐江太守……卒于官。”


  王景历仕汉明帝、汉章帝两朝。而据《后汉书》记载,神雀诸瑞除见于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外,也见于汉章帝元和二年(85),当时汉章帝正好“改庐江为六安国”。但王景在建初七年任徐州刺史,第二年改任庐江太守并死于任上。所以,《金人论》只能作于永平十七年,与之创作主题和创作背景完全相同的《两都赋》、《洛都赋》、《反都赋》亦然。


  从后世评价来看,《两都赋》被选为《文选》首篇,成为京都大赋的代表,而《洛都赋》和《反都赋》则少有人知,当逊色不少。这样,三次“较量”中班固两胜一平,占尽上风。


  汉章帝即位后,召傅毅为兰台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二人又成了同事。这时,傅毅“作《显宗颂》十篇,由是文雅显于朝廷”。傅毅名声大振,让班固心中颇有不平。于是,他在给弟弟班超的信中讥讽傅毅“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引出了“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的千古话题。


  实际上,傅毅作为当时的文史学家,却是世人交口称誉,与班固不相上下。《论衡》记载了当时人们的评价:“是以兰台之史,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徒,名香文美。”所以,曹丕说:“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斯不自见之患也。”


  班固与傅毅同为言语文学之臣侍奉汉章帝,为了“通讽谕”、“尽忠孝”,奉命进行文学创作自是常事,自然也不乏比试机会。傅玄在《连珠序》中就记载了“汉章帝之世,班固、贾逵、傅毅三子受诏作之(连珠)”的事,可惜傅毅的连珠诗今已不存,无法比较。


  汉章帝建初三年,马防拜车骑将军,请傅毅为军司马,待以师友之礼。直到建初八年,马防被免,傅毅才免官归家。在这期间,班固则和与马氏有隙的窦宪交往甚密。汉和帝永元元年(89),窦宪任车骑将军,请傅毅为主记室,崔骃为主簿。不久,窦宪升大将军,又以傅毅为司马,班固为中护军。至此,三个太学同学又成为同僚,均作《北征颂》歌颂窦宪北伐的功绩。而在现存作品中,班固还有《竹扇赋》、《白绮扇赋》,傅毅也有《扇赋》,或为同时之作。


  在幕府中,班固和傅毅受到了窦宪的重用,希望有朝一日成就功名。他们的同学崔骃则因屡次劝谏窦宪无效而离开了。不久,傅毅去世,班固也在永元四年,因窦宪谋反案受株连,死在狱中。(作者:关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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