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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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心言手语-

安妮-心言手语-

暂不谈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是否违法,朋友们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让你们穿上这身皮到公共场所去抛头露面,你们会穿吗?

现在的生活好多的,自己不愿意穿或讨厌的衣服肯定不会再穿的,换句话说有些人穿日本军服是出于自愿或者是喜欢才穿的。

这种人的心理一定是赞许崇拜日本军国主义的,假如日本军国主义伤害的不是自己同胞或者他不了解这段历史倒也情有可原,可事实是每一个中国人,从小学生到老人对日本侵华历史都是刻骨铭心的,不存在不了解的可能性,那么这种人就是汉奸心理无异了。

想想当年日军侵华的残忍暴行,一座南京城一个月就屠杀了三十万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我这里一个中等规模的县城只有二十多万人口。当时军队的人数编制三十万人相当九到十个军啊。多庞大的数字啊,三十万活生生的人命被小日本夺走了。

我家乡有座为纪念死难同胞而建的万人坑纪念馆,每当进去参观时,都感觉有些紧张,心情非常沉重,头脑中就会象放电影一样按自已的思路回放当年上万人被枪杀被活埋的惨烈场景,就恨不得立马宰净穿着那身狗皮的小日本,我相信朋友们用心去回想那段历史时的心情也会和我是一样的。

可现实中偏偏有人崇拜杀害自己同胞的畜牲,甚至穿上这身狗皮炫耀,这特么的有多可恶啊!

这是典型的汉奸心理,公开与自己同胞为敌,正常有良知的人穿上这身狗皮应该反胃才对吧。

虽然我不清楚目前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对穿当年日军侵华狗皮的人应定为何种罪,但这种人的汉奸心理暴露无遗,穿上狗皮等于把汉奸行为付诸的实际,这么分析很明显己触犯刑法应按判国罪入刑,十年有期徒刑起底。

叧外在公共场所亳无廉耻的挑衅同胞应按寻衅滋事罪顶格入刑。

数罪并罚,以儆效尤,决不能容忍在中国土地上发生这种败类行为,同胞不能容忍,中国的法律更不能容忍。

xo地球人

xo地球人

可能不违法!但是命不久矣!

宝宝-想再去旅游

宝宝-想再去旅游

违法

海豚沙画

海豚沙画

按道理说不算违法 ,但是,伤害人民的感情 ,日本侵华罪大恶极 ,现在有些人,好了伤疤忘了痛

鬼武者

鬼武者

谁说这个不违法,阎王就是谁爸爸!

穿鬼子的衣服上街(演员演出除外),不违法?

你去问问三十万惨死的南京同胞的冤魂同不同意!

你去问问潘家峪惨案、平顶山惨案......那些惨死的冤魂同不同意!

你去问问杨靖宇、张自忠这些抗日先烈们同不同意!


你去问问那些伤痕累累的抗战老兵同不同意!

你为什么要穿鬼子的衣服上街?

是想闹鬼吗?

是想给那些禽兽不如的的杀人魔鬼招魂吗?

是想往中华民族最痛的伤口上再撒把撒盐吗?

不过,对这些穿鬼子衣服上街的小鬼,不用辽宁舰东风导弹来捉鬼,我们的警察叔叔就足够了——


这些年,穿着鬼子衣服到处招摇的精日分子,都被警方依法处置了。

这说明,穿鬼子衣服上街,绝对属于违法行为!

常听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汉奸也是有种的呢?

过去我们贫穷落后,有人当汉奸,可为什么今天的中国这样的富强,还是有些中国人要去当汉奸。这只能说明,汉奸,像文化基因一样,也是有种的。


Arisa-X

Arisa-X

汉奸罪!

晨光无限

晨光无限

他是在诱导别人违法(拼命锤他!!)

小丸子-

小丸子-

这是在为侵略者招魂,典型的犯罪行为。

艳白白儿

艳白白儿

前几年有两位年轻人这么干过,结果可想而知

leunggap

leunggap

不属于违法。但侧面宣传日本军国主义,实在不应该,也可能引起中国人的众怒,不好收场。

huilong

huilong

属于

林朗儿乖乖

林朗儿乖乖

属于违法行为

gengxiaomei

gengxiaomei

犯法不犯法法律说的算 揍不揍他我说了算。。。 偷摸跟到没人地方套麻袋打一顿 我是个内心阴暗的人。。

蔷薇寂静

蔷薇寂静

这种行为应当处罚教育。

katie

katie

他违不违法,不重要,干他不违法就行

yhctufei

yhctu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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