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綵渱淚珖
就应该全面起来打击这些人。那是咱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彻骨之痛!曾经在沈阳看到过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带日军战斗帽,我真的想一脚踹上去。没有去做,现在还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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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和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ison.
穿侵华曰军的军服上街不违法,但是违德违心,不是精神病就是做过脑蛋白切除手术,象这样的人若是让它自由出入公众场所,对社会是种危害,对百姓是种伤害,只有把它强制扭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这就是最好办法。
禽兽
如果这个事情,不是发生在横店电影城,虽然我不知道他到底违不违法,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打了他的人肯定违法,不怕被揍,他尽可以穿侵华日本军服上街!
记得去年,我们关闭老美成都大使馆的时候,有人在附近放了一挂鞭庆祝,据说有违法嫌疑,被警察带走了,不但获得的了民众热烈的掌声,还获得了民警保镖式的护送,有民族英雄般的礼遇。你品一品,打人的违法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穿侵华日军军服出来装X的,是不是也得到了他应有的"效果",挂彩了!
虽然现在网红比较吃香,希望整个什么轰动性的新闻,但你首先应该知道我们人民大众的底线,国家尊严的底线,要在适当的自由环境中展示你的才华,而不是靠挑衅人民的感情作为突破口,一旦触碰了这些底线,红线,就是没人出来教训你,也终归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现在针对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希望你不要作为样板,被顶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大家对于日精还是非常反感的,看到这种人,就觉得他们像是认贼作父的畜生一样,所以,在这里奉劝一下有这种倾向的人,耗子尾汁!
dongfoto摄影
穿鬼子军服招摇过市,
反映一下几种可能性:
此人肯定是亲日分子!
或者是日寇残渣余孽。
也可能是日本的走狗。
他们缺乏民族的气节。
变相歌颂日本法西斯。
否认日寇的滔天罪行。
丝毫不顾民族的大义,
严重伤害我民族感情,
是对中华民族的背叛。
是对抗日英烈的亵渎。
是对抗战胜利的否定!
助长日本法西斯气焰!
影响恶劣,不可放过!
为了维护我民族尊严,
为了顾及我民族感情,
为了维护我国际形象,
维护我国的民族利益,
必须要依法严加惩治!
xo地球人
可能不违法!但是命不久矣!
leunggap
不属于违法。但侧面宣传日本军国主义,实在不应该,也可能引起中国人的众怒,不好收场。
艳白白儿
前几年有两位年轻人这么干过,结果可想而知
小丸子-
这是在为侵略者招魂,典型的犯罪行为。
晨光无限
他是在诱导别人违法(拼命锤他!!)
Arisa-X
汉奸罪!
鬼武者
谁说这个不违法,阎王就是谁爸爸!
穿鬼子的衣服上街(演员演出除外),不违法?
你去问问三十万惨死的南京同胞的冤魂同不同意!
你去问问潘家峪惨案、平顶山惨案......那些惨死的冤魂同不同意!
你去问问杨靖宇、张自忠这些抗日先烈们同不同意!
你去问问那些伤痕累累的抗战老兵同不同意!
你为什么要穿鬼子的衣服上街?
是想闹鬼吗?
是想给那些禽兽不如的的杀人魔鬼招魂吗?
是想往中华民族最痛的伤口上再撒把撒盐吗?
不过,对这些穿鬼子衣服上街的小鬼,不用辽宁舰东风导弹来捉鬼,我们的警察叔叔就足够了——
这些年,穿着鬼子衣服到处招摇的精日分子,都被警方依法处置了。
这说明,穿鬼子衣服上街,绝对属于违法行为!
常听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汉奸也是有种的呢?
过去我们贫穷落后,有人当汉奸,可为什么今天的中国这样的富强,还是有些中国人要去当汉奸。这只能说明,汉奸,像文化基因一样,也是有种的。
海豚沙画
按道理说不算违法 ,但是,伤害人民的感情 ,日本侵华罪大恶极 ,现在有些人,好了伤疤忘了痛
安妮-心言手语-
暂不谈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是否违法,朋友们可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让你们穿上这身皮到公共场所去抛头露面,你们会穿吗?
现在的生活好多的,自己不愿意穿或讨厌的衣服肯定不会再穿的,换句话说有些人穿日本军服是出于自愿或者是喜欢才穿的。
这种人的心理一定是赞许崇拜日本军国主义的,假如日本军国主义伤害的不是自己同胞或者他不了解这段历史倒也情有可原,可事实是每一个中国人,从小学生到老人对日本侵华历史都是刻骨铭心的,不存在不了解的可能性,那么这种人就是汉奸心理无异了。
想想当年日军侵华的残忍暴行,一座南京城一个月就屠杀了三十万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我这里一个中等规模的县城只有二十多万人口。当时军队的人数编制三十万人相当九到十个军啊。多庞大的数字啊,三十万活生生的人命被小日本夺走了。
我家乡有座为纪念死难同胞而建的万人坑纪念馆,每当进去参观时,都感觉有些紧张,心情非常沉重,头脑中就会象放电影一样按自已的思路回放当年上万人被枪杀被活埋的惨烈场景,就恨不得立马宰净穿着那身狗皮的小日本,我相信朋友们用心去回想那段历史时的心情也会和我是一样的。
可现实中偏偏有人崇拜杀害自己同胞的畜牲,甚至穿上这身狗皮炫耀,这特么的有多可恶啊!
这是典型的汉奸心理,公开与自己同胞为敌,正常有良知的人穿上这身狗皮应该反胃才对吧。
虽然我不清楚目前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对穿当年日军侵华狗皮的人应定为何种罪,但这种人的汉奸心理暴露无遗,穿上狗皮等于把汉奸行为付诸的实际,这么分析很明显己触犯刑法应按判国罪入刑,十年有期徒刑起底。
叧外在公共场所亳无廉耻的挑衅同胞应按寻衅滋事罪顶格入刑。
数罪并罚,以儆效尤,决不能容忍在中国土地上发生这种败类行为,同胞不能容忍,中国的法律更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