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看过哪些惊艳了你的小说,那时觉得特别好看的作品,现在去看是否还觉得好看?
不旅不行
说说我高中时看过的一本小说《狼图腾》吧。
那个时候我刚读高一,坐在我前排的一个男生桌子上面老是放着一本封面是狼的书,由于小时候受“狼来了”等故事的影响,第一感觉并没有吸引到我。
在一次课间休息的时候,只是随手从中间翻了几页,便再也不想还回去了。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位知青在草原下乡期间所经历过的真实的故事,草原上的狼是有血性、有智慧、够忍耐、知恩图报的动物。
为了生存,它们可以埋伏在自己追不上的黄羊周围,一晚上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当牧民不去伤害狼群的时候,便是狼与牧民和谐相处的时候,但是当牧民把小狼崽赶尽杀绝之后,狼群就会在深夜聚集到一起,对牧民的羊群发动袭击。
有的时候不觉间便想为狼的智慧暗自鼓掌,有时候也会为狼的遭遇深表同情。尤其是看到最后,草原没落,狼群被灭的时候,心里也会止不住的难过。
后来这部小说被改编成了电影,搬上大荧幕之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不过,有些故事情节是电影拍不出来的,那种让心灵与自然亲密接触的感觉,我想只有在小说里才能找到吧,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重新读一遍这部小说的。
饿狼
要说小时候读过记忆深刻的小说,那就是我十几岁时接触过一位叫戊戟的作家写的一系列武侠小说,一套下来有厚厚的十几本。这套小说看了好一阵子!书中的很多故事基本都发生在云、贵、川、湘、广等地,里面有不少这些地方的描写。梵净山、苗寨、风雨桥。
“山一重,岭一重,清溪横溢云暗涌,山青夕阳红。树迎风,草迎风。深山古道酒帘动,野店晚霞中。”“山重重,岭重重,人间仇怨何其重,血染草木红。天蒙蒙,地蒙蒙,云封山岩雾锁垄,泪洒烟雨中。”这两首小词,来自戊戟先生笔下的《神女传奇》。书中的主人公小神女是个天真活泼、善良有趣、聪慧狡黠的小姑娘,她出世不久,一家三口便遭一伙突然而来的东厂高手袭击,几乎死于襁褓之中,幸得一位神秘的世外高人相救,后来在这位世外高人倾囊相授下,七八岁时,便练成了一身武功,轻功尤为出色。她经常在大山大野中出没,来无踪、去无影,当地百姓几疑她是深林中的精灵,是山神之女,从而称她“小神女”、“小山妖”。十二三岁时,小神女艺成下山,行侠于人间。在戊戟先生的笔下,从一开始的人物设定,小神女就是个非常讨人喜欢、受人敬爱的小姑娘。她一路走来的种种经历,既好玩又有趣,中间还不乏惊险刺激。行侠仗义的过程充满了真善美,让人向往。破解谜团、找寻真凶的过程充满了智慧,让人拍手称赞。其实除了《神女传奇》其他几套也是如此,借用外界的评价来讲“在戊老的武侠世界中,邪恶与正义相逐,奸佞与忠善相争。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奇诡多变的人物个性以及险恶异常的江湖环境使人如身临其境,读后有一种酣畅淋漓十分尽兴的感觉。他的小说没有过多渲染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没有陷入江湖帮派之间相互仇杀的小圈子里,他的小说中始终张扬着一股正气,一种使命,这股正气和这种使命往往与民族大义与家国忧患紧紧联系在一起。可以说,一腔热血,铮铮铁骨,凛凛正气,铸就了他的作品与众不同的魅力。”在戊戟先生的小说里,个人的恩恩怨怨和爱恨情仇以及什么帮派仇杀,从来都不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主要因素。在戊戟先生的小说里,始终传递的、感受到的都是真真切切的和善。就在你感受善的同时,可以透过反面人物了解世态。就在你随着人物情节一路走来时,可以欣赏云、贵、川、湘、广等地山川美景和风土人情。
戊戟先生的首部武侠小说是《武林传奇》,然后有《江湖传奇》、《神州传奇》、《奇侠传奇》、青凤传奇、《黑鹰传奇》、《黑豹传奇》、《隐侠传奇》、《神女传奇》、《杜鹃传奇》、刀客传奇、《岭南一剑》。除了《岭南一剑》是只有三十万字的长篇外,其它都是一两百万字的大作。而这些百万字的大作,分开看,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值得推荐去看哦!
Agnesi
你好,谢谢邀请,年少时看过最惊艳我的小说是金庸大师的《射雕英雄传》,那时觉得特别好看,现在去看仍然如此。年少时,我从父亲的书柜里拿出了《射雕英雄传》,读的津津有味。这本书讲的一个荡气回肠的武侠江湖。郭靖是一个勇敢、不肯服输的人。另外,在书中,我为黄蓉的聪明而感到惊叹,为江南七怪中六人不同时间牺牲而悲伤,为杨康的做法感到愤怒,也曾经真的误认为六怪是黄药师所杀,恨起了黄药师。这本书虽不薄,但很快就被我看完了。之后,我又看了众多武侠小说作品,比如《倚天屠龙记》、《鹿鼎记》、《神雕侠侣》、《碧血剑》、等各种金庸大师笔下的长短篇武侠小说,这些精彩的内容和优美的文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的年少岁月增添了不少的兴奋点。
爱养花人
少年时在山村,暑假里都会在瓜园里帮忙干活看瓜,我喜欢看瓜的活计,因为那里很安静,四周只有虫鸣,因为有书为伴,寂寞而安静的时光也凸显了孤单的美好。
《平凡的世界》是高二的暑假看完的,不能用惊艳来形容,更多的是感同身受的切肤体会,相同的贫穷乡村家庭环境,相同的理想,发出相同的心底对成功的渴望呐喊,为了理想而努力,在现实中跌得鼻青脸肿,跌倒爬起,在苦难中奋力前行,孙少平的身上也藏着年少的自己,那种相同的命运,相同的理想,相同的感受是这本书感动并打动我的所在。我看书很快,那个假期,《平凡的世界》反复看了几遍,每次看都在书中找到隐藏的自己,这种共鸣感让我对这本书深深着迷。
如今人到中年,再读此书,仍然会深深感动,穿过层层的时光帷幕,在那个破落的旧窑洞前的翩翩少年,眼里满是改变贫苦的激情,那激情燃烧着我,让我闭塞而晦暗的青春也燃放出绚丽的光彩。
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小脑袋
年少时,读的第一篇言情小说,是父亲一本《当代》还是《收获》上的连载:《六个梦》。那时,并没注意到作者叫琼瑶。只记得自己期待下一个连载尽快出现的急迫与雀跃。从那篇小说里知道,原来爱情、亲情、友情还可以那般天崩地裂、撕心裂肺的感觉。从那小说里,才知宋词唐诗可以这样唯美使用到生活细节。
童年时,读的第一部武打小说,是《连城诀》,一下子就记住了作者叫金庸。后来,到高中进城上学遇见书摊时,把那个叫金庸之人的所有书籍,挨个看一遍:仗剑天涯,驰骋疆场,英雄本色,侠骨柔情……甚至男人多情江山美人的各种不同决绝,都觉得没啥不能容忍,不能理解。没有谁,不是在一个又一个经历,一种又一种磨难里,才成大器成大业的。
少年时,读的第一部国外小说是《三个火枪手》。整个暑假,翻来覆去把上中下三本书反复看了几遍,理解一种国与民族的情怀,不理解外国人的名字咋那么难记呦。
少年时,读的第一部知青著作,是梁晓声的《年轮》。有一代人,励志,又无奈。
这些作品,都经久不衰,无论几时再回读,都会有再读的引力和不一样的感觉。不是现在满天飞的网文能相提并论的文字功底。
媛小妞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那时候大概更喜欢看书中的插图吧,所以漫画《父与子》给我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直到大了才知道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这部长篇连环漫画可以说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亲情漫画了。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风趣的小故事大概都是来自于漫画家自己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吧,所以从头至尾都洋溢着暖暖的人情味,让人感同身受。父亲和儿子善良、乐观的本性贯穿整部漫画,就是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在遇到困难时不绝望,获得意外财富时不忘本,才能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平常而又快乐,温馨而又奇妙。父爱如山大抵如此吧。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的父亲是一个大老粗,而我自己又是一个敏感而细腻的孩子,和父亲的沟通一直存在着巨大的障碍,磕磕绊绊的,所以一直都非常羡慕那种和父亲相处融洽的孩子,大概如此我才对漫画《父与子》的记忆如此深刻吧
豪迈的大美小碎。
文史局作业 小说
《等不到天亮等时光》:高三的时候同学偶然给我的一本小说,这本小说结局挺虐心的,唯一一本能把我看哭了的小说,我大大概介绍一下吧:该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有轻微偏执症的少年与绝望的卑微少女痛到窒息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叫时光,女主角叫常晓春,单亲家庭的常晓春在学校备受欺凌,偶然被夺目闪耀的少年时光解救,两个人开始了懵懂的友情,也注定了一生的悲剧……时光因为这种原因离开了常晓春,两人就算再怎么相爱还是没有走到一起,而常晓春在一次外出任务去四川支援医疗队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临死之前回忆与时光的种种,一直期待着时光的出现……时光虽然出现了,但常晓春此时已经永远的停止了呼吸……之后时光企图用催眠来让自己以为常晓春还活着,而且马上要和自己结婚了,不过,最后时光还是清醒了,崩溃的他选择跳楼……这本小说写的非常好,再高三课业那么紧张的状况下我竟然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小说,为了这本小说,我好几顿饭都省了,这本小说虽然感人肺腑,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我不会再看了,结局太过虐心,我现在还是有些无法接受。 《我不是精英》:这一本是一部都市言情小说,是一部轻喜剧,讲述一个学历普通,英语普通的女孩儿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一家非常有名的外企;而一个公安大学的高材生,却因为一次严重失误从刑警队被调入了派出所当片儿警……两人青梅竹马,最后也走到了一起,中间发生了许多令人爆笑的故事,当然也有惊险发生。这本小说被拍成了电视剧,看了电视剧我决定重新看一遍小说,觉得还是小说比较好。
大班
少年时爱看的小说一是言情类,二是武侠类。
这也可能是跟年龄有关,少年时的懵懂无知,对感情的想象总是那么的浪漫,于是喜欢上了言情小说。对社会也不了解,所以就喜欢上了武侠小说中的快意思恩仇的故事情节。
爱看的言情小说首先就要属于琼瑶的<窗外>了,应该是初二看的,当时已看过几本琼瑶的小说了,但因为<窗外>带有琼瑶自传的原因,所以很期待,故事情节就不用多说了,我觉得喜欢上一个年纪大自己很多男人,这样故事情节对于十几岁的少女们来说是绝对是有吸引力的。
因为少女们对感情并不了解,更多的是想象,用王小波的话来说:人们对不了解的事情往往就容易浪漫。但你也不能说这就是错的,因为浪漫、想象这只是这个年龄段不可缺少的东西。
爱看的武侠小说应该就是<倚天屠龙记>了,当时也是在上初中,看了以后就放不下来了,故事情节简直是太吸引人了,实在是佩服金大师,到了晚上也不睡,拿了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偷偷看,从此以后就成了金庸迷了,紧接着又看了很多的金庸小说,后来又看了古龙的小说,总之是很喜欢武侠小说。
要说现在再去看原先的看过的小说的话,对武侠小说我还会觉得好看,但对于言情类小说应不会觉得好看了,因为我已经过了小姑娘们浪漫的年纪啦,如果还觉得言情类小说好看的话,会有发花痴的嫌疑的。哈哈哈。
jameswasabi
墨宝非宝的《很想很想你》,内容由三分之一美食、三分之一配音和三分之一爱情组成。
这本小说向我展现了一个新的我从未涉足的领域,配音,同时,也是引领我学习与声音相关的一切的引子。
《很想很想你》是一部偏轻松甜宠的小说。男主是配音圈的传奇,女主是粉红小主播。
故事从YY房间里女主用温柔的嗓音描述胡椒猪肚煲鸡的美味开始,男主接着女主的话说着胡椒猪肚煲鸡的做法。
开头就是一道美味镇场,而接下来的每个章节名也都是以美食命名:鲜虾胶酿荷兰豆、鱼香千层茄、咖喱牛肉粉丝汤、黑椒生炒小排……三分之一的美食贯穿始终。
男主与女主的联系由声音开始,并且这种联系在之后的合作中渐渐紧密。当然,在我踏入了配音圈之后才知道小说对于配音圈有一定程度上的美化。
配音并不是一件轻松和浪漫的事情,它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录音到凌晨三四点对于cv来说并不少见。 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很想很想你》。正是这本小说让我升起了对配音的憧憬,进而走入了配音的世界。
男女主的爱情简单而温暖,用小说里话概括就是:“这世上总有一个人的声音,让你听了砰然心动。而他,属于你。”
“想我吗?”
“嗯……” 他蹙眉,意思是答案不对。
“嗯,想……”
“有多想。”他继续诱导她。
“很想很想……”
他笑:“想谁?”
“你……”
“连起来说呢?”他又压低了声音,连尾音都拐了个小弯……
“……很想很想你。”
男女主的这段对话,既暖又点题。
从前懂得少,觉得《很想很想你》很好。现在懂得了更多的东西,觉得《很想很想你》依然很好,很暖很有爱。
附赠男女主照片,头牌与小金猪的日常~
最后,这本书适合声控、美食控以及喜欢甜宠文的小伙伴们。 如果你也喜欢这本书,欢迎在评论中一同交流。如果你有更甜宠的文,也欢迎在评论中分享。
PS:图片均来源于网络,侵权删。
橙然travel
年少时,哈哈。当别的女生都沉迷各种琼瑶和武侠的时候,我却是迷恋卫斯理各种系列的时候。那会科幻小说几乎是我的全部。很早的时候喜欢看传说,再后来看了《金银岛》就打开了我对科幻小说的向往,那是一个很瑰丽的世界。
特别迷恋卫斯理系列的时候,可以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用我父母的话说,老虎不吃隔夜食。特别是暑假,我基本就是在街边的租书店租的书,两角租一天,一天除了吃饭、上厕所,基本都与卫斯理结伴,一到两天搞定一本,那时候感觉是难得的闲暇。后来学业紧了看的就少了。
高中后就转战《沙丘》,现在生活比较忙碌,很多年再没有翻看过卫斯理,也没有了那心境,现在再想起还是心里暖暖的。其实很感谢看科幻小说的这些经历,感恩自己在父母老说我“玩物丧志”的时候,保有那么一份小小的坚持。后来大学毕业,辗转做了旅游景观规划设计师,做设计的时候这些科幻情节,很容易的就被运用到了设计中。你们现在看到的很多类似迪斯尼的过山车,欢乐谷的激流勇进,很多场景都来源于科幻电影和动画片。
虽然没有再翻看卫斯理,但是它给了我很多温暖的回忆,有亲和我有相同的感受吗?
VerySuper四六酱
年少时候看过很多武侠小说,那时候都觉得特别好看,特别惊艳,现在回过头来再看,还是非常喜欢,挑几本推荐给大家:
1,金庸《倚天屠龙记》:武当七侠历史上真有其人,主人公张无忌优缺点都异常明显,更接近“人”的定义,从这一点来说,这个角色的刻画可谓成功。整本书里,以武当派为代表的江湖六大派与魔教的冲突场面宏大,江湖势力与赵敏代表的元朝势力相互之间的争斗波诡云谲,这本书中的江湖,才是金庸笔下最正宗的江湖。
2,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没办法小李探花名气太大了,满面忧愁的李寻欢让人心疼,在无数读者心里都住着一个李寻欢。他可以写文章中探花,他可以练飞刀例不虚发,他可以深情守望,他可以借酒消愁。有阿飞,有林诗音,有上官金虹的江湖才是真的江湖。有了阿飞,就有了兄弟情义;有了林诗音就有了儿女之情;有了上官金虹,就有了真正的对手。有了他们,这个江湖才有了味道,才不至于寂寞到死!
3,梁羽生《七剑下天山》:七剑下天山,苍茫云海间。凌未风的一支剑,虽然不见得有多么凌厉,不见得有么高妙,但他心里的那股正气却是人间至宝。这本书的情节已经记不太清楚,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大概只有初一或者初二,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但还是会想起那时候如痴如醉的状态,后来又读了梁羽生好多小说,在心里,仍然认为《七剑下天山》写的最好。
zazahwung
当然第一属是金庸啦
记得小时候,老爸买了很多金庸梁羽生等小说,那时候会背着大人偷看,情节曲折,特别引人入胜,不过确实对自己的文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非常大的影响。
至今有时候还会翻看金庸梁羽生和古龙的书籍,余味无穷。
也看过很多琼瑶的小说中学时开始看琼瑶,看的心襟动摇,现在倒是多半看不下去这类书籍了,年龄阅历的增长,心态的变化已经不适合再看这类作品了。
好的作品还是能流芳百世的。
水晶花之雨
很多年以前,第一次看钱钟书的《围城》就觉得特别精彩,至于能不能算惊艳到自己,我觉得应该也可以那样说。那时候虽然也看了不少爱情故事,但实际上并不是太明白,只能算一个模糊的印象。所以当时,其实并没能很好理解小说里的爱情,对有爱意的男女之间的微妙心理也不是太懂,比如苏文纨对方鸿渐的戏谑,当初只是觉得她好作,却没有察觉到她这种行为也能算对方鸿渐变相地撒娇。
因此,那个时候,之所以觉得小说精彩,更多的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围城》里金句频出,比如这段:
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接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加粗的段落。这一段,我们也能经常看到被引用在各种文章中,也一定程度证明了它的经典性。
2.小说里有很多有意思的表达,比如 :
这时候空气里蠕动着他该说的情话,都扑凑向他嘴边要他说。
这句话中,蠕动这个词,我觉得用得很巧妙和生动。 又比如: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3.小说语言的幽默。比如: 这种预备并不费心血,身血倒赔了些,因为蚊子多。
被蚊子咬其实是一件常见的事,可钱钟书换了一种说法,就变得幽默了。
其实当年,阅历没多少,突然看到《围城》这样的小说,不自觉会感叹:小说居然还可以这样写!然后就觉得作者钱钟书特别厉害。当然,事实也的确如此。
多年以后,又重读《围城》,此时对爱情、社会、人生这些问题已经有了更多认识,而且因为是重读,所以更多的细节被注意到,也会去关注小说的结构、主题。这个时候发现,当年把这本小说当爱情小说来看,过于片面,《围城》实际上涉及了爱情、人生、社会等诸多话题。里面那句经典的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岂止婚姻,人生里另外一些事又何尝不是如此,例如某种生活,不曾拥有的人羡慕,而已经过上的人却也烦恼。
去年的时候我又去看了一遍《围城》,不过没有看完,当然并不是不精彩,因为现在会同时看几本书,而《围城》当时看到一部分突然因为一些事停下来,之后竟然忘记了。一般来讲,一些经典的小说,如果很喜欢,那么每一次重读,都可能有新的发现,从而越来越喜欢。 讲真,直至今天,我依然认为《围城》是一部很棒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