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女大学生冤枉男生骚扰,并对男生进行网暴,如何评价?
白鹅在水中
这些天,清华大学学生唐婧诬陷学弟对其性骚扰的事件引起了轰动,网络上相关文章更是铺天盖地,再度引发了对所谓女权主义的激烈争论。
唐婧在没有监控录像取证的情况下,咬定学弟触摸了她的臀部,并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学弟的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扬言要让学弟“社会性死亡”。后经监控录像证实,所谓的性骚扰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可以说,唐婧事件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男性在遇到女性诬陷时,如何维权的问题。
刑法对强奸罪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也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但是,长期以来,却没有重视女性对女性的骚扰与诬陷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致使一些女人会随意以性骚扰为借口对男性进行指控,这种指控却往往缺乏证据而成为单方面的一口咬定。可以说,唐婧对学弟的诬陷,以及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疯狂网络暴力行为,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使当事人产生了轻生念头;如果录像监控出现了故障,无法取证,定会酿成巨大的人生悲剧,那么这个后果由谁来承担呢?可以说,唐婧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地诬陷,而是涉嫌刑事犯罪了!
但是,唐婧又是怎么处理这个事件的呢?她只是通过第三方向当事人表达了所谓歉意,并说什么双方都有责任,双方应该同时道歉,等等!坦白地说,唐婧的做法,真的有些太厚颜无耻了!这难道是道歉的问题吗?这已经是法律责任问题了!唐婧应该做的是以诚恳的态度向当事人公开道歉,求得当事人的原谅,以获得庭外和解,而不是继续胡搅蛮缠地把罪责的一半强加给当事人。
对于这个事件,受害的当事人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并以法律的手段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只有这样,才能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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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双方现在已和解,这应该是最好的结果,但是对于男生以后的生活有没有绝对的影响?这个谁也说不清楚。
但是在证据不确定的情况下诬陷一个人,并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按正常来说不可能轻易地和解,所以在这儿我们只能说在男生比较大度。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清华大学的一位美术学院女生,在公开的社交媒体发布了言论,称被一名学弟骚扰,这位学弟借用书包作为掩护,对自己有了不太文明的行为。
所以这位美术学院女生将学弟的身份信息完全公开,这位学弟因此有了一定的“名气”,学校内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然这不是什么好的名声,这就会让更多的同学对学弟避而远之,如果心不够强大,也许会毁了这位学弟的前程。
但是此事经过发酵以后,经过监控录像的调查,这件事情纯属子虚乌有,所以这就对学弟造成了名誉侵权。
网络的舆论力量是无限大的,一个处理不好也许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也许一个男孩子总地来说承受能力还强一点,要是一个女孩子遇到这样的名誉侵权,说不定后果就非常的严重。
女生的遭遇总会让人更加同情一些,就算没有事实,但是人们更加愿意相信女生才是受害者,却忽略了真正是谁在受到伤害。以前有部电影叫做《狩猎》,男主角就是这样被一步一步的逼上绝路的。
一个小女孩儿喜欢他的老师,就是我们所说的男主角,但是这位老师拒绝了这位小女孩,所以小女孩就到处造谣。
说这位老师骚扰了她,整个小镇上的人都愿意相信这个小女孩,根本就不相信这位男主角的清白,也根本容不下男主角的解释。
最后男主角就在这场伤害当中完全改变了自己的性格,生活从此变得一团糟乱。这就说明一个女人的诬陷也许会让一个男子汉变成汉子难。
幸好现在有监控,什么事情最后还能说的清楚。所以这算得上是不幸当中的大幸,误会解除了以后,双方握手言和。
最后的道歉也不过是通过辅导员传话。清华回应和解有点儿简单,我们说一下这位学姐操作问题,刚刚开始也许是因为修养和教养欠缺,但是在观看的监控视频正是学弟并没有侵犯他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给学弟道歉呢?
监控视频看完了,学姐直接就走人,有错误不敢积极承担,难道就是高素质人才的所谓矜持吗?
最后虽然通过辅导员的传话达到了相互道歉,但是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这种道德底线多少让人有点意外。
如果没有监控,男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们现在很幸运的是网络科技的发达。虽然舆论能让一个人沉入网络暴力的海洋,但是监控也可以还原清者自清的真相。
我们甚至可以假设,如果是没有监控,男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情况下,学姐还一口咬定不松口。
如果这个学生的性格再内向一点,或者是极端一点,甚至有可能留下遗书而选择自杀,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到时候我再为学姐的良心不会痛吗?
那么对于这种网暴我们应该如何评价呢?首先个人认为这么多男生的声讨也是有道理的,生活中难免有意外擦碰,只是在有意识或无意识当中有点儿难以界定,所以过分的夸大一件事情,形成了网络的暴力,对大家都是一种伤害。
一个女大学生,过分的宣扬这样的事情,难道是对自己负责吗?所谓的素质以及含蓄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就算有这样的事情,起码有一点点缓冲时间,听清楚他人的解释不好吗?
如果心里有鬼的人他将会解释不清楚,至于坦坦荡荡的人,我想应该可以从脸上坦然的眼光看出人家无意识的行为。
有时候这些情况真的无法完全做出合理的判断,如果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我想一句简单的对不起也许就会化解一场危机,实在是没有必要把小事情无限放大。
这种情况下男孩子就算是没有这种行为,往往也百口莫辩,一般情况下,无论是男女不小心擦碰,都会说一声对不起,跟故意骚扰完全是两个概念性质。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这位女大学生的所作所为是属于诬告或者诽谤,而且道歉的态度非常不诚心,所以希望你大学生能拿出自己的态度,真诚的对这位男同学说一声抱歉,最好是能为学弟挽回一定的颜面。
倒影
事情看两面性,这个女的不也是想,让网络来炒作这件事吗?只是反转了。
xyswa078
利用网络宣泄自己的不满或者是攻击他人,这种做法并不一定能够获得满意的结果。因为任何一种攻击他人的方式都是双刃剑,在伤害别人的同时很可能造成自己的伤害。社会舆论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任何一个读者的思维都是独立的。同样一则消息,甲可能获得这种判断,乙可能获得另一种判断,丙可能得到的是相反的判断。由于受众不同,人们的思想交集的方式也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伤害别人的目的可能会达到,但反杀伤的力量恐怕是发表消息的人说难以事先考虑的。
不可小西
凡事都要给别人留点后路才好,因为你把别人的路堵死了,逼得人家走投无路了,所以事件反转后,你自己也无路可走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做事留一线,日后好见面。众人对你不依不饶不是一定要置你于死地,而是你对此事反转后的态度。反转前你用心太过狠毒,就是要弄死这个学弟,一点余地都不留,置之死地而后快。何其毒也?事件反转了,你又轻描淡写、若无其事。完全忘了之前的歹毒。你又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人,岂能容你任意挥斥方遒?学弟在学校领导的撮合下与你和解,可见这是一个良人。
难道真的是人善任人欺吗?未必!现在一应众人揪住你不放,就是要让你尝尝恶果。做了恶毒的事还不老老实实认错,火烧屁股了倒是着急了。你急什么啊?
浅堇
本人的观点是,如果这个女孩不公开道歉,恢复男生的名誉权,这位男生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这样的事情,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如今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不要听风就是雨,先要搞清事实的真相,等警方的结果出来以后,让警方来处理这个事情,该怎么做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走,不要结果还没出来,就把人家的信息全部公之于众,诋毁他人,让这位男生先死于社会,毁了人家的前程。
我觉得这位女孩,现在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马上站出来,通过公共媒体向这位男生郑重的道歉。
第二:还原事实的真相,恢复他人的名誉。
第三: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做法进行自我检讨,寻求这位男生的原谅。
第四:对这位男生所造成的影响,应积极主动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里我想对女同胞们说,虽然国家有法律保护你们,但是你们也不能乱用法律,有些事情还是要搞清楚了,再发表自己的结论。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位男生真的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女孩的臀部,也不应该大张旗鼓的来宣传这件事情,毕竟也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事情,还是要先给他一次机会,人生在世,孰能无过,如果是屡教不改,那真的就该受到严厉的惩罚,一件小事没有必要去毁掉一个人的一生,宽容待人,放过别人同时也是放过自己。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国家应该要重视起来,诬告和污蔑他人,同样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可能对我们国家来说污蔑和诬告他人违法成本太低,大部分就是道个歉,还原一下事实的真相,但是很多人都没想过对被污蔑诬告的人受到的影响有多大,有些事可能会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所以希望国家足够重视因污蔑诬告他人,对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光事道歉或者还原事实的真相就好了。
最后想跟网友们说,现在也不要去过度指责谁,事情已经发生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让事态再扩大,就此于此。希望大家也放过这个女孩,要不然你和她又有啥区别?
以上是本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ann薏
她是成年人,凡事有因才有果!要为自己的所言所行负责任!
萧小肖
你有没想过,如果没有监控的证实!!那男生以后怎么办??开除是一定的!被一辈子骂名是一定的!!现在好了,证实不是性骚扰,女生来个当面道歉都那么难吗?傻逼!!什么狗屁清华大学!!就是一坨屎!!
喂蚊弟
不做就不会死,开始就想别人社死,没想到后来会怎么样,这样的人以后也只能自主创业,哪个单位敢用,领导天天处理这些事情去了[嘘]
贻小千
这件事清华大学不应该缺位。事件发生在校园,两位当事人都是学校的学生。学校首先应该为学弟主持公道,约谈学姐,促使其公开向学弟道歉,并予以适当的赔偿。学校不应该是个旁观者。
姐儿
事实说明了一切,现在情况反转,她不仅没有“社死”别人,自己却岌岌可危,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首先,她是个狂妄的人。餐厅打饭,人来人往,偶有碰触,实属自然。就是有点感觉异样,也应该先问个明白,再做下一步理论。知名学府的学生,应该有不俗与一般的人雅量和举止。她倒好,不分青红皂白,举棒就打,甚至有不把人家打入十八层地狱不罢休之势。由此可见,她一狂人也,目无一切,专横跋扈惯了,一触即跳,一触即疯。
其二,她是个心胸狭窄之人。常言说得好,得饶人处且饶人。别说人家没错,就是一时的邪念杂生,首次犯错,值得你这样大呼小叫吗?你就没犯过错吗?你就不能给人家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吗?她完全是惟我独尊,完全没一点容人之量。
其三,她觉得自己是个高高在上之人。自己考上了中国最著名的学府,自己就应该是中国最高贵的人,自己神圣不可侵犯,其他人就得仰视我,就得俯首称臣,在她面前就得小心翼翼。谁冒犯了,对不起,杀无赦。
其四,她是个不知悔改之人。事实已经摆在面前,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但她就是不知悔改。大家看看她的道歉声明,你为啥要求人家互相道歉?倘若不是现在网络舆论的压力,她就不承认错。现在勉强承认了,却压根就不想去改正错!
这样的学生,不培养也罢。
盖浇饭
我认为这个不能说是“受害人”,而是要说“自食恶果”。
因为她当时将这个事情在网上曝光,并喊出让这个男生“社会性死亡”的时候,她其实是知道网络暴力是有多么厉害的。(“社会性死亡”这个词好多人都不清楚,清楚这个词的人说明是经常上网看贴的人,而且是了解网络力量的厉害之处的人,知道一些现实的诉求无法得到解决的时候可以通过网络力量来解决。)
这也就是说她拿网络这把“刀子”的时候是知道“刀子”可以杀人的,只是现实打脸,现在被这把“刀子”反杀了。
可这时你可以说她是无辜的么?如果不是她先拿起这把“刀子”,又怎会被反杀呢?这就像一个杀人犯跑去杀人结果被反杀了,你能说这个杀人犯是无辜的么?
其实这种利用网络来实现自己不太合理的诉求在网上还是蛮多的,最典型的就是电商上极少数用户稍有不满就大闹,然后在网上各种发表流言搞臭商家,对待这类用户一般商家也不敢太较真,大多是赶快满足了其诉求以息事宁人。这也说明这些爱闹之人是知道网络的厉害之处的。(因为如果他们一开始就知道闹没结果的话,是不会去闹的)。
在这件事里,这个男生很幸运,幸亏有监控证明了他的清白,否则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他将背上这一生的污点,或许还会更严重的后果等着他,“社会性死亡”不仅仅只是网络上的死亡,很有可能演变到现实中的严重问题,而这种问题出现时,谁又会对他负责呢?
最后还想说的是,从这个女生的道歉中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她的问题所在,这并不只是一个冲动性的问题,而是不应该在未掌握真实事实的情况下轻易到网上传讹,不应轻易拿起网络这把刀子去杀死别人,不应利用自己“弱者”的身份去博同情制造舆论。这件事是扯情了,但其实现实中更多的是扯不清的事情,但如果都像她这样的人采用这类操作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诉求,那么会让多少人去承担本不该承担的后果。
yinyi63
首先,我个人觉得女生罪有应得,因为如果此件事情没有监控录像的话,男生百口莫辩,按照正常套路,舆论会一边倒,全部指向男生,而这个男生受到的处罚可能是处分,或者踢出校门,还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走,事情一旦闹大,男生无地自容,再加上学校的圈子就这么大点,一旦传出不好的名声,对他影响很大,搞不好会有自杀倾向!
虽然此件事情经过学校的调节,两人已经和解,但是网上开始出现指责女生不道德的话题,虽说大家都对男生表示同情,但是我希望舆论到此为止,别让舆论同时伤害两个人!
最后希望女生好好反省,因为你一句话,差点毁了男生一辈子!
keven_
清华大学女生唐,这日吃饭去食堂,忽感屁股被人碰,就将学弟当色狼。要过对方就餐卡,指名道姓大声嚷,大家都来看一看,这个学弟心肮脏。
学弟急得直冒汗,连忙否认辩解忙,指天对地没有干,做了全家死光光。更可调取监控看,水落石出见真相。可惜唐某听不进,一意孤行继续狂。
随后将事捅上网,学弟信息全曝光。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网友骂色狼,都说堂堂男子汉,大庭广众太嚣张。学弟被骂泪水淌,证明清白想死亡。
幸亏次日监控看,果是唐某瞎眼眶,屁股学弟书包撞,根本不算事一桩。这下舆论立反转,指责唐某尽扯谎,芝麻大的屁事请,煽风点火太荒唐。
唐某一看转了向,搬离学校租了房。发文道歉诚意少,大喊自护本应当。道是查清就过去,众人不必再张扬。好像自己还有理,轻描淡写像喝汤。
此事我是这样看,唐某行事太张扬,遇事仅凭自己想,我行我素好逞强。明明可以查录像,偏偏不干乱主张,当庭羞辱还不讲,网上曝光更猖狂。最后监控还真相,才知学弟被冤枉,当面道歉都不敢,死猪不怕开水烫。之乎者也写文章,模棱两可想过关。你也应该想一想,人人出世有爹娘,你把自己当人看,别人也有脸一张。不作调查泼脏水,谁人心里会舒畅。换位思考要常想,当面道歉再别装。(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okleeyu
始作俑者就是她本人自己!网络怎么暴力了?难道可以容忍一个人肆意冤枉另一个人?给别人造成特别大的名誉和精神损失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受到侵害是应该发声维护自己的权益,可问题是清华女大学生没有受到伤害啊!恰恰是女大学生侵害到了男生!即便是道歉也说的模棱两可的不真诚,难道批评她不对?恶人总是先告状哈!误会一词用的不觉得心虚、寒碜吗?可以误会到把个人信息和污蔑利用网络传播侵害别人的权益,而不是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后来发现确凿证据却是她并没有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受到侵害!用误会一词来解释女大学生对别人的权益侵害恰恰是双标行为!这是诬告!谁对谁错还用讲嘛?还都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网络暴力在哪儿?难道这种肆意诬告别人侵害别人的权益行为和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毫无诚意的‘不得不道歉’不应该受到谴责?清华女大学生的所做所为不是无辜受害者!但凡她道歉的真诚一点,大家不会反应这么大!而每个人对于错误的言论和行为是有谴责的权力的。当然,谩骂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