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对女性的刑法呢?你怎么看?
❤ 生如夏花
古代对女性的刑罚有很多,尤其对于那些出轨、杀害亲夫或者偷盗的女性,使用的刑罚都是非常残酷。大家应该听说过“满清十大酷刑”里面有些酷刑是专门针对女性设计,比如插针、骑木驴这两大酷刑被记于满清十大酷刑。我们先列举10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十大刑罚!
1.骑木驴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2.幽闭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3.棍刑“满清十大酷刑”之一,此“棍刑”非“棍刑”,不是用普通棍子打人那么简单。而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插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有时也常用于对付女性。
4.红绣鞋顾名思义,就是把铸铁的鞋子,扔进炭火当中烧红,使人赤脚穿在脚上。据说严重的最后脚都会烧化掉,轻一点的双足致残。
5.吊半边猪吊半边猪就是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这个和倒挂金钟有点相似。
将烙铁,在火烤上红印,使得烙在人身上的刑罚,针对女性则是烙印在特殊位置。对不贞洁的女子,这个烙印绝对终生难忘,也是一辈子的耻辱。
7.浸猪笼浸猪笼应该在电视里面见过,就是把犯人放进猪笼,投入江河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重罪直接扔进河里,淹浸至死。这种方法通常是处刑偷情(通奸)的人。
8.杖腹把犯人的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其实,这种方法和幽闭差不多。宫廷用于意外怀孕或者通奸怀孕的妇女都会遭受此刑。
9.拶刑(夹手指)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电视剧里面可以看见。)
10.站砖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这对裹脚的妇女来说,也是一种酷刑。
除了以上10种,其实还有很多适用于女性的刑法。像宫刑、上吊、服毒、灌铅等等刑罚也常用于女性。古代女性出轨或者杀夫,会有专门的刑法处置,所以古代一些女性对于贞洁看的比生命还重要。
风吹羽飘
酷刑这一块老妖了解一些,看到下面介绍了很多种,老妖也讲几个针对女性的刑罚
1、普通一点的刑罚——营妓看电视的时候犯下大罪的人,经常出现一种判罚,男的被处死或者流放,女的罚为官妓/营妓。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划分,可以细致的分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
前三种是国营事业,如果说宫妓待遇比较好,官妓还带点风流色彩,营妓就是最底层被用来发泄欲望。
营妓之设,说者谓盖以慰籍军士者,简单的说就是给部队士兵发泄的。
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息者一旦成为此类,连带后人都无出头之日。
专门为女性设计的刑具。该爪子常常会烧热之后使用,直接抓进裸胸的肉里,用力一扯就会撕下大块的肉
3、贞洁带这个的发明本身就是一种刑罚
4、刳剃专门对孕妇的刑罚,非常残忍,让行刑者活剖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
场面太残忍,自己形象吧。
mobao
槌腹
据记载,这种酷刑始于秦汉时期。这种酷刑的操作步骤相对简单,但是对女性的身体破坏确是相当严重!
其主要行刑步骤是:将扒光衣物的女囚反手绑在一木桩子上,然后用木槌猛击女囚腹部。时间一久,女子子宫因被外力猛击造成破裂脱落。受刑的女囚大部分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即便不死以后也不会再有生育的可能。
这种酷刑是古代针对女性偷情所用。
这种酷刑的具体做法一般是:将女囚全身赤裸绑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浸泡一团丝线,再用针像缝补衣服一样将女囚下体缝合起来,造成下体生理残疾,使她们终身不能再嫁。
骑木驴骑木驴是我们在影视剧中曾看到过的一种酷刑之一。
它主要是古代封建社会时期,针对女子不遵守三从四德,进而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婚外性关系的女性。在小说中主要是些勾结奸夫谋杀亲夫的女人。
这种酷刑的行刑方式一般是:先将待罪女囚验明正身,然后将其全身衣裤脱光,再由狱吏将这些女囚犯抬到一个木制驴子之上,然后将女囚犯下体直接插入驴背上的一根粗大木橛子(一般外形制成形似雄性动物下体)之上。为防止女囚犯在行刑的过程中因为剧烈疼痛产生移位,继而用铁钉将其两条大腿钉死在木驴之上!
全部准备工作完成之后,狱吏或者其他衙役便会敲响破锣、破鼓开道,进而上街游行。
在游街的过程中,狱吏还会强迫让这些女囚犯自己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XX淫妇,大家快来看我的下场……”
据说《水浒传》中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媒人王婆即受此刑。
据传此针对女性的酷刑是有一代女皇武则天所发明。
其行刑时的主要过程有:先将女囚犯扒光全身衣物,然后在其脖子上套一根绳子,之后将其驱赶到一个离地面几米高的木桩子上去(这木桩子直径顶多能使人正常站立开)然后在围绕木桩子的地面插满一圈木橛子。
行刑时,狱吏一步步拉紧套在她们脖子上的绳子。如此一来,女囚会越来越感到窒息,进而拼命挣扎。随着绳子的越拉越紧,有的直接被累死;而有的则因为挣扎力度过大,造成身体移位,进而直接从木桩子上掉下来,然后被地面上的木橛子“乱箭穿心”而死。
这种刑法的残酷是,它会让光身的女囚犯毫无尊严的一步步看到自己走向死亡,进而心里产生巨大恐惧。最终她们要么被勒死要么被摆在地面上的木橛子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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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古代封建社会,女人无论受怎样的酷刑,狱吏首要做的均是先去掉其全身衣物。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后续行刑时的方便;还有一层重要原因就是,故意使这部分女囚感到羞耻,对她们除了进行生理上的巨大伤害,还要对她们的精神层面亦产生巨大摧残。“杀鸡儆猴”,进而启迪其余女性,使她们不敢犯罪。
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专门针对女性的酷刑之外,还有许多种。比如:悬吊刑、藤条抽女性下部、破身、挖阴术、接铜阳等。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还有一种真对全体女性的“酷刑”——裹脚!现在来看,这是古代男性的一种变态审美观。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封建社会女子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她们一直被当做男子的附属品。不仅如此,还有一套残酷的封建伦理制约着她们。
她们一出生,“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的传统观念便开始在她们身上被灌输,其一辈子的命运往往很早就就注定了。不仅如此,她们很早就被强制“裹脚”,以至于造成她们出行不便,只能是大门不出,小门不迈。就连下地劳作都成困难,故只能是一辈子大部分时间内安守本分的待在家中。
除了这些,在残酷的古代礼法压制下,很多女性没有选择自己另一半的权利;又有很多年纪轻轻的女性在丈夫死后便开始守活寡,一直守到终老病死。
筠子
(医患家特约回答:协和阿伟)
古代对女性的刑罚很多,有站砖、针刺、烹煮、杖刑等,非常的残忍,也反映了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
在中国古代对宫女有种刑罚称之为幽闭,就是用小木槌叩击女性的小腹部,通过连续不断的叩击,直至受罚的宫女出现子宫颈脱垂,即子宫颈从阴道口露出体外。宫颈脱垂以后会受到摩擦、导致宫颈溃烂、感染,不仅会影响女性的生殖,而且给女性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很多宫女因此而引起全身感染死亡。为什么用小木槌叩击小腹部会导致宫颈脱垂呢?从解剖学角度来看,子宫的固定装置主要依靠子宫的四个韧带,即子宫阔韧带、主韧带、圆韧带和骶子宫韧带,木槌的叩击导致这些韧带松弛,进而子宫脱离正常位置,宫颈由阴道口脱出。有时老年经产妇会出现子宫颈脱垂现象。
非常庆幸我们出生在一个好的年代,这些惨无人道的刑罚已经变成了历史,珍惜和平,珍惜当下!
白鹭
自古以来,针对女性的刑罚就一直是花样繁多。
这些刑罚彰显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压迫,特别是针对女性贞洁问题(如通奸)的处罚,更体现出残忍。下面我就简单列举几个案例:
首先是针对长舌妇的面具,学名是毒舌钩(Scold's Bridle)。在十五、十六世纪时,这种面具非常盛行。凡是被法庭裁决为“粗鲁、爱唠叨的泼妇”的女人,都会被施加禁令,强制带上这种面具,然后被拉到广场上任人打骂。
这种刑罚是男人试图压制女人表达意见的体现,反映出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古代欧洲中世界的猎巫(Witchcraft)运动也值得一提。猎物运动虽然是以打击巫术为名义,但更重点却在于女人。
中世纪的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改变,男人为压制这种改变,便把一些有违传统的女人说成是巫婆。
凡是被认定为巫婆的女性,都要被教会烧死。这是另外一种针对女性的特殊刑罚。
最后是关于贞洁问题的惩罚。
欧洲古代对女性的约束特别多,对于那些行为不检点的女人,有时候会被强制带上贞操带(Chastity belt),既有惩罚意义,也有预防意义。特别是在丈夫外出时,都会强迫女人穿上。
这玩意儿是怎么操作的,就不需要多说了吧。
想做单纯的猫
看了其他人的回答都是古代中国的一些刑法,我这里讲讲国外一些对女子的酷刑。 古代东西方文化虽然有差异,但在折磨人这件事情上是相通的,都是怎么残忍怎么来。
女巫的椅子这是欧洲中世纪时期审判女巫特有的刑具,行刑时,女子被要求坐在椅子上,手脚会被紧紧铐住不能动弹。椅子的扶手和背部有数量不等的铁钉,审判者会铁钉一根根刺入人的身体。
很少有人能活着走下椅子,一旦承受不住巨大痛苦而招供就会面临死刑。即便侥幸挺了过去,审判者也会认为能够承受如此大的痛苦一定使用了某种巫术,继而又面临死刑。
铁处女的历史十分悠久,但直到中世纪时期才被德国人发扬光大,它的外表就像是一个人形棺材,呈左右对开的两扇门,门上布满了尖锐的长钉。行刑时,犯人就会被关入内部。
为了避免受刑者过早死亡,长钉会特意避开人的要害部位,一般从手腕开始刺入,接着是脚眼睛等其他部位。有时整个过程能持续几天,在凄惨的叫声中痛苦的死去。德国人还在铁处女的下方设置了一个地下通道,当犯人死去,只需打开开关,尸体就能掉落进通道,被里面的利刃切割成碎片。
它的外表就像是一个梨子,行刑时会将其插入女性下部,在打开上端开关,前端的梨形部分就会绽放,让受刑者承受巨大的痛苦。这个刑具专门用来对付犯有通奸罪的女性、女巫或是风尘女子。
骑驴刑具呈现一个倒“V”形,但在V字尖端部分会铺上锋利的器具。一般女子会被捆绑骑在上面,双脚绑上重物以达到最大的残忍。
这和中国古代的骑木驴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又不能单纯的比较两者熟强熟弱,就好比世间的路有很多条,有时候路会有交叉,走出了一条相似的路,谈不上谁高谁低。
齐小邮
在古代,针对女性的刑法主要是对付犯了淫乱之罪的女性,也有一部分是针对受到犯罪的女性,无论哪一种刑法,都是对女性产生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包含了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是一种古代摧残女性的酷刑。这些酷刑无非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伤害女性下体,使其无法再行男女之欢,这种刑法经过多年的积累,花样繁多,这里就为大家简单介绍几种平时不常见的刑法,来丰富一下大家的知识面。
泼妇的缰绳这有点文绉绉的刑法名字,被后却隐藏着残忍,这种刑法,从名字上就能看到其含义,是惩罚那些泼妇的,泼妇最大的表现就是骂街,而制止她的“缰绳”就是禁止她说话,执行这种刑法的道具是一个铁面具,面具和其他面具相差不多,只是在嘴的位置有一个贴片,上面布满了铁刺,女犯人放入嘴里后,随着面具的抖动,她的舌头会被绞烂,受刑严重的犯人,此生再无说话的可能了,这是古代对巫女和长舌妇施加的刑法。
裸刑中国古代穿衣文化形成之后,都以裸体为耻,尤其是女性。一些犯了死罪的女性,古代对其行刑的时候,有时候会选择一种裸刑,指在对女犯人进行死刑执行的时候,先将其衣服脱光,这样对她的心里产生极大打击,同时夺取她的生命,让女犯人在羞愧之中死去,这是对女犯人极大的侮辱。
拶(zǎn)刑《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严刑拷打, 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这里的“拶指”就是指的拶刑,这个刑法也是针对女性,用绳子串起一排竹棍子,将手指插入缝隙,然后收紧,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痛苦让女性无法承受,经常因此疼的昏厥,同时,在古代靠一双巧手为生的女性,受到此刑法之后,失去了巧手,只能靠干粗活谋生,如果受刑过重,留下残疾,恐怕活下去都成为困难了。
笞杖刑这种刑法就是将犯罪的女性打屁股,但是留有底裤,如果这位女性犯的是奸淫罪,那就连底裤都不要啦,直接光屁股打,而且要当众责罚。有的官员执行此法的时候,还将犯罪女人脱掉裤子,然后吊起来,示众,也叫卖肉,有的女性不堪侮辱,最后的结果就是自尽了。有的甚至会吊一夜,还会找来一些当地的泼皮,在身边不断的取笑、侮辱,对女性内心伤害极大。
还有许多种的古代女性刑法,这里统一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些刑法有着共同的特点,它们过于残忍,而且都是针对女性下体,场景不忍描述,这里给大家一笔带过。
挖阴术,属于一种女性宫刑,一般行刑后,女性都会流血而亡。
封阴,对付偷情女子的,用生猪血泡金丝线,然后缝到女性下体内。
进门寡,新婚百日,夫死者,认为是女性所克,会用烧红的烙铁在其下体烙印上亡夫的名字。
接铜阳,将犯罪女性绑到柱子上,女子四肢抱着柱子,下体下方有一烧红的铜柱,可上下而动,以此伤害女性下体。
绳刑,犯罪女性双腿分开,坐到粗绳之上,前后两人反复拉拽粗绳,伤害女性。
还有幽闭、骑木驴、开梨花刑、犹大的摇篮、穿胸、坐飞机挂炸弹、棺刑、铁裙刑、破身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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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壶秋月
明代野史中记载了一个针对女性的惨无人道的刑罚,但那很可能是一个常见的,流传甚广的谣言。下面居士我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以正视听。
当年朱元璋传位给皇长孙朱允炆,朱允炆在齐泰、黄子澄等人的辅佐下贸然削藩,于是燕王朱棣打着“靖难”的旗号举兵造反,最后成功攻入了南京城。
当夜皇宫火起,建文帝朱允炆不知所踪。朱棣登基,将齐泰、黄子澄等建文旧臣凌迟处死,并把他们的妻女全部罚入教坊司。
关于这个教坊司,有人认为是官方开办的歌舞演出机构专供大型活动时的乐舞,也有人说是风月场所。比如宋端仪立斋闲录中记载了一件事情
这一条记载是说:齐泰、黄子澄的女性亲眷们,每个人每天都必须满足二十多条精壮汉子。而且他们怀孕生子后,男的长大做龟公,女的继续做妓女。可以说,这种惩罚非常惨无人道,同时从生理与心理两个方面摧残了女性。
不过,这件事是否真的存在,尚有疑问。朱棣确实将很多建文旧臣的女眷充入教坊司,但正如前文所说,很多人指出教坊司只是歌舞演出机构,卖艺不卖身,只是充入教坊司便入了贱籍,世世代代都是乐户,子孙后代都不得翻身了。包括朱棣诛方孝孺十族的说法,也出自明代野史,不足为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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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刑罚是不考虑人权的,基本上以震慑为主要目的,因此刑罚的设置是要多残忍有多残忍,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就是为了让这些人不再犯罪,通过查询资料,对于记载于史册和流传的刑罚进行了总结,如果有新的查到,将会继续补充。
首先来看看官方的刑罚,一般来说官方的刑罚由于要写进律书,因此相对比较文明。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在几乎等同于毁容后在到官府里服劳逸,基本就毁了,即使是士兵也不会对这样的妇女感兴趣的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通俗来讲就是夹手指,这个在电视中看到的比较多,十指连心,夹手指几乎没有人能抵挡的,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通俗一点就是打屁股,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大家不要被电视上的情景给骗了,电视上因为规定的原因只会脱去外衣,在古代的刑罚中其实是要脱下裤子,光屁股受刑的。
4、凌迟:这个其实不用多做解释,电视剧中有科普,凌迟的死法很惨痛,是一刀刀的割肉,据说刀法好的人可以割万一千刀人不死,这个人要忍受多大的痛苦。凌迟不仅仅适用于男性,也适用于女性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很多人知道男子有宫刑,对女性的宫刑了解比较少,幽闭就是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6、赐死:赐死就比较多了,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一般是针对有身份的人,让其自裁,算是比较体面的一种了,当然普通人是享受不到的。
除了写进律书的,还有一些半遮半掩的,虽然没有大量的记载,但是却留下了一些文物。
1、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在很多地方的博物馆里也放了这些刑具,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在很多文学作品和书中也有记载:
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一日文书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将三人押赴木驴上,满 城号令三日,律例凌迟分尸,枭首示众。”
2、裸刑,史书中对于裸刑的记载比较少,但是这种刑罚却非常受欢迎,因为在观念非常传统的古代,这种刑罚能够起到最大的震慑作用,因此屡禁不止。
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3、挖阴术,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这不是宫刑,挖阴术是要割掉男女的生殖器,男性的相对好实施,女性的受完这个刑罚,基本上人也就死了。
4、椓窍法,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只是想想都不寒而栗。
除了官刑,民间还有私刑,私刑其实有很多,大多不见于记载,最出名的私刑就是浸猪笼,是针对已婚通奸女性的,就是将女性装入笼子里沉入到水底溺水而死。
绿色菜菜
古代对女性的刑法总体来说基本与男性差不多,但又有很多比较特殊的刑法是专门针对女性设计的,刑法之残忍让人不寒而栗。
这种刑法是主要是民间私刑使用的,主要是针对男女通奸而被惩罚的。浸猪笼分为两种,一是女性单独受刑,已婚女子主动勾引男人,被男方家属方抓住,作为惩罚把女性关进一个竹编的笼子里,慢慢沉进河里,湖里等;二是男女双方都被捆绑住塞进竹编笼子里,双双一起沉入水中。
这种刑法最为恐惧的是非常清晰而缓慢的接受死亡,毫无机会逃脱,非常的残忍,受刑者能非常清醒的感受到窒息带来的恐惧感。
这种刑法直接为女性设计,而且根据女性的生理特征进行施刑。就是把女罪犯绑于柱上,施刑者用木锤击打女罪犯的小腹处,直至把女犯的子宫(古称羞秘骨)从阴道击打出来。
这种刑法基本不会要女犯的性命,但这个过程非常的残忍和痛苦,在没有外科手术的古代,使用外部击打来取掉女人的子宫,想象都可怕。
这种刑法的目的很直接,惩戒女人不再出轨,当然就更不能生育了。
这种刑法的残酷性,看看图片就能明白。把女犯人绑于一个特制的木马上,而木马的背上有一个男性生殖器的突出“木根”,女犯受刑时,突出“木根”插入女性的下体,而木马通过特殊设计的机械运动,那个突出的“木根”会上下、前后捣腾,可以想象女性的下体要承受多么大的痛苦。
受此刑法的女人基本不可能生育,甚至是有性命之忧的,当然受此刑法的强烈程度完全取决于施刑者的把控。
这种刑法其实不记载与正式法律上,历史上受此刑法的不超过三人,但最著名的就是西汉时期,吕后把刘邦最宠爱的戚夫人的一种人类历史上对女性最为残酷的刑法。
人彘之刑就是把人的手、脚都砍掉,割掉舌头,弄瞎眼睛,铜水灌聋耳朵,拔掉头上的毛发,且不用药物涂抹不再让头发生长,并派专人像喂猪一样进行喂养。
这种刑法真正的超出了人性的范畴,估计也只有歹毒的女人才能想出如此泯灭人性的刑法来。
董美嘉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男性和女性犯同一种罪行,往往都是女性的刑罚比较重些。而对那些“不守妇道,谋杀亲夫”的女性的刑罚更为恐怖。
其中缝阴术、骑木驴、针刑、幽闭、等等都是令人发指的刑罚。缝阴术听名字大概就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刑罚了,缝阴术又叫锁阴术。即用针线把女性的下体一针针的缝起来,因此刑罚太卑鄙下流,在官场上一般都不会使用,只盛用于民间。此刑用于那些红杏出墙的妻子,或者妒妇对付那些与丈夫有染的婢女。
此刑罚可谓是令那些妇女发指的一种刑罚,受此刑的人小命难保。横放一具木驴,上面凸立一根长木柱,使受刑的女子坐于上面。推动木驴使木柱伸缩,受刑的女子一般下体都会被捣烂,但不只是这样而以还要一边游街一边受刑,就算侥幸没死也无脸在活下去了。
用针扎犯人,而根据不同的位置又有不同的扎法,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刺穿甲缝,就是将女子的双手固定后用绣花针从手指甲下刺入。二是刺乳头,即用钢针或大号绣花针等刺其乳头。三是刺下盘的阴蒂。
原本是指把女子监禁是其彻底灭绝她的性欲,后来到了明朝却演变成“剔去其筋”。因为在明朝医术不是很高,一般受此刑的人都会失血过多而死。此刑是用木槌击打女子腹部,即有一物坠而掩一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意思就是人为造成的子宫脱落。
亘古匆匆
通常情况下,古代的刑罚对女性还是有很多优待的,女性可以和老人、小孩一样,有一些保护的措施。古代女性如果要服劳役的话,通常都是从事舂米等轻微体力劳动,而男性则去干一些繁重的劳动,例如修筑城墙。
不过前提条件在于,女性不能够违背当时的伦理纲常。古代都是男尊女卑的,所以夫妻之间如果发生妻子殴打丈夫这种情况,那么妻子的罪行比一般人要重。古代也讲究也孝治天下,汉简贼律中就有如果妻子为了维护婆母的尊严而杀死丈夫,那么妻子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当然,古代不像现代,很多刑罚是非常残忍的。比如汉代的时候还保留有肉刑,直到缇萦为了救自己的父亲向汉文帝上书,才使得肉刑取消。大家非常熟悉的大史学家司马迁就是为降将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最后被判处宫刑。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想,这和女性刑法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汉代女子也有宫刑吗?答案是肯定的,女性也有宫刑。
因为宫刑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惩治男女之间不正当的关系。比如周礼·秋官中的注文就有“男女不以义交,其刑宫”。看到这里很多人会想,为什么司马迁遭到了宫刑?毕竟他只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并没有什么不伦之事。其实宫刑的适用范围很广,司马迁犯的是“触迁圣颜不当死者”。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惹皇帝生气了,而又不该杀,那么就可以对他处以宫刑。
宫刑虽然残忍,但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用不到的。女性犯罪多数都够不上犯罪,因此主要的刑罚都是以教育为主。常见的做法就是通过教化让女性明白家长的权威以及家族的秩序,实在没有办法才会动用刑罚。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最后一部成文的封建法律《大清律例》中就详细讲过女性的刑罚,通常女性犯罪有以下几种:
1.谋反;2.恶逆;3.不孝;4.不睦;5.犯奸;6.拐卖(原来清朝就有拐卖)。
相应针对女性的刑罚则有四种:
第一,死刑。它是最严重的刑罚,主要方式有绞刑和斩刑。当然,这两种又可以具体分为四种,斩立决、绞立决和斩监侯、绞监候。除此之外,死刑最残忍的便是凌迟,俗称千刀万剐。
第二,身体刑。它是折磨犯人的肉体,主要方式有笞、杖两种。笞就是用一斤重的小板子极打罪犯,杖则是用两斤重的板子。对于女性来说,最残忍的不是鞭笞、廷杖带来的痛苦,而是行刑的时候需要剁掉衣服,这才是最羞辱的。比如慈禧就把光绪的珍妃脱掉裤子打屁股。
第三,自由刑。它是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主要为徒刑、流刑。徒刑,说白了就是罪犯服劳役,而流刑则是充军,发配到边远地区。考虑到女性的特殊情况,清代一般都是可以通过钱财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四,财产刑。通俗的将就是花钱免除刑罚。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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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马修哥
古代的刑罚是十分残酷的,对女性的刑罚也有很多,很多答主都列举了一些专门对女性的刑罚,但不完整,需要补充。笔者搜集一些资料后,补充如下。
1,剖腹
剖腹这种方式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日本鬼子的剖腹了,其实中国古代的刑罚中的确有剖腹。虽然这种刑罚没有列入国家正典法律文本,但是在中国古代这仍然是常用的一种酷刑。针对女性的剖腹有一个特殊的方式——剖腹观胎。南朝宋后废帝刘昱一次出游,看见一孕妇,遂让太医剖开以观察性别,聪明的太医告诉皇帝是龙凤胎,而且用针灸的方式让胎儿顺利生了下来。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性情十分残暴,如果她看到宫中有宫女或者嫔妃怀胎的话就会用利刃将其肚子剖开,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处死竞争者。
2,宫刑
我们都知道,古代要当太监的人就必须宫刑。宫刑也被用作一种刑罚,《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受过宫刑。大家所听到的宫刑大多数是对男性,其实对女性也有宫刑。古代对宫刑的解释是:
“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也即是阉割男性和破坏女性的生育系统,对于女性,宫刑又叫“阴刑”和“幽闭”。具体做法明朝人曾记载: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是一种人为地让子宫脱落的方式,非常残忍,这种酷刑不仅朝廷使用,普通的官绅之家也用。
3,裸体受杖
笞杖之刑可谓是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一般是打屁股,但这是针对男性,对于女性,则是“去衣受杖。”此刑对女性很残忍,多发生在明朝。
明朝明文规定,对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性要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女性来说不仅有皮肉之苦,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更可怕的是,妇女受刑时,原告方的亲戚朋友都会过来观看,此为“看打”。被告妇女不仅要光着脚过堂,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羞辱,前来观看的不仅有案件当事人,而且地痞无赖甚多。
此刑大多用于奸淫之女,还曾用于连坐。嘉靖皇帝时期浙江总督犯罪,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曾经遭到过裸体受杖。在清代还有的知县故意将案件往奸淫方面推,故意将妇女定为奸淫,这样知县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让被告妇女裸体受杖。
古代的刑罚,对男女皆残暴,有的真可谓毫无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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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的森林
在中国古代对女人的刑罚目前流传最广的有五大酷刑,那这些刑罚都是些什么,历史上真的存在吗?
古代对女性5大酷刑:舂刑、拶刑、去衣受杖、幽闭、骑木驴
1. 城旦舂是中国秦代、汉代时期的一种刑罚,属于徒刑,城旦是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就是筑城;舂是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即舂米。城旦舂是无期徒刑,有时还伴有肉刑,肉刑主要有斩(切掉脚趾),黥(在脸上刻字),劓(切掉鼻子)。在汉文帝刑罚改革以后,城旦舂就是有期徒刑,刑期最高为六年。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明万历沈榜编纂了一本关于宛平县财政资料的书宛署杂记·经费上记载了:“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
3.杖刑: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但是从元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元史·刑法志规定“诸和奸者,杖七十七;有夫者,八十七;妇逃者,加一等。男女罪同,妇人去衣受刑”。明清也沿袭了这一条,妇人犯奸罪要去衣受刑。
4.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开始于秦汉,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但实施方法,则众说纷纭,较复杂。有一种说法是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
5. 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为钉住犯人手脚的刑法。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骑木驴成了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所谓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但小说中的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相反根据现有史料,倒是有明确证据表明,所谓木驴并不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所谓刑罚,相反仅仅是用来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性犯人同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会编》卷114中记载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之后,受到的处罚就是骑木驴,具体情况是“野不能应,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野大惊,乃呼,众已撮野跨木驴,钉其手足矣”。
尽管是杜撰的,在明清一些作者提到骑木驴的时候,并不发生任何关于性虐待的联想,而仅仅是作为普通的刑罚描述,现在网上流传的关于明清时期高能复杂版的木驴能自动往复运行,如果骑木驴这个刑罚的复杂版是真的,那么中国应该是在明朝就发明了这个机械原理,但是却用在了刑罚上,不得不说这一种遗憾啊。要知道这就是早期的变往复运动为圆周运动啊,西方国家就是靠这个原理发明了蒸气机,走上了向帝国快速展的道路。
絵雅
光是封神演义里提过的,就有:虿盆、炮烙、剜目、挖心,剖腹验胎、敲股验髓……
杨乃武与小白菜中,杨氏大姐递诉状要赤体滚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