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前最祸害人的陋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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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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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葬!

殉葬是指以

器物

、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

墓穴

,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

丧葬

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殉葬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

坟墓

中去。

龙山文化

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可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淋雨而歌

淋雨而歌

你自己最清楚

Icerif

Icerif

个人觉得中国古代最祸害人的陋习是 活人陪葬。 在周代以前活人殉葬是一种制度化的,殉葬者一般是战俘和生前服侍的下人,周代以后殉葬逐渐被废弃,但不彻底,殉葬变成了非制度化,殉葬的目的一般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比如皇帝在死后为了防止妃子干涉继承者,便会指明妃子殉葬。还有一种是政治斗争的胜者会将败者的生前身边的妃子等人逼得殉葬,这是为了赶尽杀绝。到了汉朝,统治者发觉殉葬制度太不人道了,于是将其废弃。但在明朝朱元璋在位时,被废止了千年之久的活人陪葬制度被他恢复了,引发了朝廷混乱。直到明英宗执政时,才再次将这个残忍的制度所废止。 活人殉葬不是将活人直接放进坟墓里,而是将死者身边还活着的人先杀死,再随着死者一起放入墓中,这一制度残忍之至,惨绝人寰,是我国史上一大痛耻。

luckyjschen

luckyjschen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说法,我感觉最祸害我们中国人的陋习就是对女人的摧残与限制,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事实是一个家庭若是想让家庭兴亡最重要的就是母亲。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母亲就是孟母三迁的孟子的母亲与岳母刺字的岳飞的母亲了。可是这都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偶然出现的特例罢了,绝大多数的的女人在各种对女人的限制下几乎就是除了告诉自己的孩子顺从外再也没有任何的想象力了,这样的情况一再反复,就造成了我们整个民族出现人类历史上的奇观,一个高度文明发达的国家,居然在漫长的过程中屡屡受到野蛮民族的侵略与摧残而毫无办法,使得我们国家的发展受到了巨大损失?

幕木魔女

幕木魔女

最大的陋习是儒家的只论尊卑不论平等!

半夜 唱情歌

半夜 唱情歌

事情从宦官们有权有势后说起,本以为挨了一刀后只能在宫里伺候伺候人,谁知还能咸鱼翻身,咱太监也能当家作主了,于是他们开牙建府,过着人五人六的生活,别人家有的东西咱家必须有,别人家没有的东西咱家可以有。反正钱不花也处给,断子绝孙了呀。人不坏也没有后,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他们的府弟大多富丽堂皇,这就不用说,反正搁那朝那代有钱有势都有好房子。屋里的摆设也就不用说了,唯独说一下超炫的东西——“美人盂”与“肛狗”

凡是宦官都有两面性,在主子面前是奴才,在自己家里是主子,只不过这主子照别的主子少点东西,自然想得跟正常人也就不一样,“美人盂”就是太监们的伟大发明创造,何谓“美人盂”,就是按照当今选美的标准挑出来的美人,每天负责蹲在客厅里面,当主人准备吐痰的时候,需要张开嘴,头朝上,将痰接入口中,是为“美人盂”也就是活着的痰盂,当时“美人盂”风行一时,谁家的“美人盂”漂亮,其主人脸上也有光,全然不顾他人的死活,所以在当时长得好看但家里贫穷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再来说说“肛狗”,这个就比较恶心一点,在主人如厕之后,必有一锦衣小厮跟随,将主人的污物处理干净,当然用的不是纸,而是舌头,“肛狗”也就是一个活着的手纸。

在明朝,明星级及超星级的宦官家中大多都备有这两样东西,这就跟现代的富豪差不多,你有奔驰我就有宝马,反正谁也差不了,关键看看人家的做派,那是相当的有才,也就是身心饱受创伤之后才能有这种无限创举。细细看来,无外乎心理变态,所以就用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方式来生活,这也就不难理解他们一个个为什么比较阴暗,比较容易成为坏蛋了。

阿沙阿沙阿沙沙

阿沙阿沙阿沙沙

裹脚,蓄辫子,

x_star_fyx

x_star_fyx

文艺届拜师!!!

elysium_vi

elysium_vi

残酷的压榨和迫害造成严重的离心离德。

tuwenrui

tuwenrui

个人认为中国古代的最大陋习之一是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缠足非常痛苦,是封建社会扭曲的畸形审美观念。在封建社会,人们完全把摧残人体、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缠小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又煞是好看。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是封建社会最扭曲的代表。

缠足是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甚至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无可辩驳的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S

S

三人行必有我师,这样的学说为什么会变成一个自我封闭?

岁月静好

岁月静好

中国以前最祸害人的陋习是什么?我来回答

是妇女缠足。因为它涉及中国之人囗半数,可以讲,为祸之大,史无前例,后无再有。从唐朝中期开始流行。女子从四,五岁父母便将女儿的足踝用布条紧紧缚住,以使肌骨变态,脚型纤小屈缩,几年苦难后,制造成了所谓的“三寸金莲”。在缠足期间,女人受的折磨非言语能表达。为使足踝达到心仪的要求,需缠足几天,甚至十多天才能拆洗一次。酸,痒,麻,痛。发臭使人难忍,难当。摧残妇女身心。用当时的文人骚客和一些男人的变态审美观来说,是,“亭亭玉立”,“莲步轻移”,“三寸金莲”之类的骚话。妇女缠足后,不能再从事生产劳作,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

babybearli

babybearli

陋习之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源于秦始皇的“朕”,正式形成于汉武帝,随之皇帝的言论称为“圣旨”。到了朱元璋时期,形成了完整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山摇地动的呼喊中,加强了皇威,权倾天下。同时,形成了整个封建社会的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




陋习之二:皇帝登基或继位后大修陵墓!

△源于秦始皇,生前征集全国工匠,又强迫七十多万犯人,动用国家资产,劳命伤财地修建骊山陵墓,为后世二千多年的历代皇帝所效仿。


陋习之三:女性裹足!

△在宋代已经普遍推广,直至中华民国时期才被废除。



陋习之四:男子留大辮子!

△源于清军入关后,强令各族男子不论年龄大小,一律留长头发,并梳理成辮子,辫子越大越长越荣耀。二百多年后,被中华民国强行废除。


落单的薇

落单的薇

我觉得这是十大害人陋习:

1一夫多妻

2近亲繁殖

3要寡妇守寡

4三纲五常

5缠足(裹小脚)

6男尊女卑

7封建

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9腐朽的后宫制度

10酷刑

青芒果布丁

青芒果布丁

要讲最祸害人的陋习非嫖娼与赌博莫属。这两种陋习非但历史悠久,而且危害最广,最普遍,直至现在都屡禁不绝。中国从有妓女起,即有妓院,在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曾一度消声匿迹,以至绝迹。开放后受某些影响,有死灰复燃迹象。从前妓院是公开的,现在虽然沒了,但地下的,隐蔽的色情场所到处都是,妓女也称为小姐了。有些喜欢猎艳,道德有问题甚至败坏的人,就如逐臭之蝇,在这些地方鬼混。染了病不仅祸害自己,回到家里还要祸害妻女,使家中不得安宁。赌博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赌博成瘾的人,不仅把自己的妻儿老小弃之不顾,把家赌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于把老婆都赌输给别人了。有些不思悔改的人对社会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和不安定。为了筹集赌资,就会去偷盗,以至于伤害人命,这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对这些丑陋现象要群起攻之,使它没有生存的地方,建立起一个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还我们一方净土。

丷喧嚣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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