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未按时间排序。 国外: 科幻小说的诞生: 玛丽·雪莱《弗兰肯斯坦》 儒勒·凡尔纳《海底两万里》 H·G·威尔斯《时间机器》 太空歌剧: 阿西莫夫机器人系列基地系列银河帝国系列 亚瑟·查理斯·克拉克《2001太空漫游》拉玛系列 弗兰克·赫伯特《沙丘》系列 斯坦尼斯拉夫·莱姆索拉利斯星 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群星,我的归宿》《被毁灭的人》 道格拉斯·亚当斯《银河系漫游指南》 奥森·斯科特·卡德《安德的游戏》系列 雷·布拉德伯里《火星编年史》 金·S·罗宾森火星三部曲 田中芳树《银河英雄传说》 反乌托邦: 菲立普·狄克《城堡里的男人》 尤金·扎米亚京《我们》 乔治·奥威尔《1984》 阿道司·赫胥黎《美丽新世界》 凯特·威廉《迟暮鸟语》 安东尼·伯吉斯《发条橙》 科奇幻: 杰克·万斯《濒死的地球》 厄休拉·勒奎恩《地海巫师》 赛博朋克: 弗诺·文奇《真名实姓》 威廉·吉布森《神经浪游者》 国内: 叶永烈《小灵通漫游未来》 刘慈欣《三体》《球状闪电》 韩松《红色海洋》
伟大的转折小说
fish_peng
原贴:有哪些堪称伟大的科幻小说
lovesasa929
1.《红楼梦》
中国古典小说现实主义创作的巅峰之作,一部最伟大的文学奇书,由此创立的红学研究为史上罕见。
2.《西游记》
充满奇情幻想的浪漫主义杰作,神话小说第一书,在缤纷的神话之境中展示生活的真实,是荒诞与完满的结合。
3.《水浒传》
文学史上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众多带有鲜明反抗精神与乐观主义精神的人物形象构成了一部璀璨的群英图。
4.《三国演义》
章回小说的开山作品,一部充盈智慧与计谋的政治百科全书。
5.《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文短篇小说集。有传奇、志怪、轶事等,诸体兼备,为中国文言小说集大成之作。
6.《东周列国志》
《东周列国志》所讲述的,是自西周宣王晚年闻谣轻杀起,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郡县制止,前后五百多年的历史故事。
7.《镜花缘》
明清是中国古典小说的繁荣时期,在这一时期,有一部被鲁迅在中国小说要略中称之为是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
8.《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全书故事情节虽没有一个主干,可是有一个中心贯穿其间,那就是反对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讽刺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
9.《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的作者为明代小说家许仲琳。他用神魔化这种颇有趣味的手法,带我们走近了武王伐纣、商灭周兴的那段悠悠岁月。
10.《官场现形记》
《官场现形记》是我国第一部在报刊上连载、直面社会而取得轰动效应的长篇章回小说,也是谴责小说的代表作,首开近代小说批判社会现实的风气。
原贴:至今中国有哪些伟大的小说
06.10.24
很久以前在故事会上看过的短篇小说死人说真话,好像是法国还是意大利人写的,后劲挺大。
原文如下:
一对夫妻,相亲相爱了大半辈子。谁知这天雨夜,妻子从外面回家后,一直咳嗽、发高烧,从此便卧床不起。终于有一天,她抛下亲爱的的丈夫,自个儿走了。
妻子死了,丈夫陷入了无边的痛苦之中,因为他太爱她了,而她也曾经用温柔美丽的爱情抚慰过他。
葬礼过后,丈夫不忍心面对他和爱妻共同生活过的空房,于是他辞别亲友,到外地旅行去了。
三个月后,他回到自己居住的城市,忍住悲伤,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每当他躺在床上,就不由自主地又陷入了对亡妻的思念之中。他在房里又待不住了,于是便走上大街,不知不觉中竟一直走到了郊外的公墓。亲爱的妻子就躺在这公墓里,他要到她的墓前,向她倾诉无边的思念。
他来到妻子安息的地方,那简朴的墓穴上,立着一块用白色大理石制成的十字架状的墓碑,墓碑上刻着下面的文字:
她爱丈夫,也为丈夫所爱,今已仙逝。
一想到妻子那苗条婀娜的身姿,那漂亮动人的脸蛋,现在已被压在这块冰冷的石头下面,腐败为泥,他又不禁悲从中来。
他在妻子的墓前大放悲声,抚摸着那块大理石墓碑,久久不愿离去。一个疯狂的念头忽然从他心中升起:我今夜就在公墓里过夜,她若在天有灵,一定会为我的钟情感动,出来与我相会。世间不是有许多人鬼幽会的故事吗?于是,他找一处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
夜色降临了,公墓守门人已将几道栅门关上,老头子并没有发现墓地里还滞留着什么闲人。
黑夜已完全笼罩了墓地,万籁俱寂,他便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悄无声息地在一行行墓碑间穿行,他想找到妻子的那座墓穴,可是居然找不到了。他仔细辨认着每一座墓碑,可是那些墓碑的形状都大同小异,根本就找不到妻子的那座。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整座墓地就像一座地狱,他不禁毛骨悚然,有点害怕了。
“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他自忖道,“为什么要到这个死人的世界里来呢?”他听得到自己的心在剧烈地跳动。接着,他听到一些别的响动。那是什么声音?好像是脚下的一块墓石正在活动。
真的,是脚下的墓石在动,而且缓慢地升起。他的心提到了喉咙口,急忙纵身从墓石上跳到一边。趁着夜色,他看到一具赤裸裸的发着磷光的骷髅从墓穴里走出来,站在墓碑前,用一种奇异的喉音读着那块属于他自己的石 碑上的碑文:
此地安息着雅各先生。他享年51岁。他热爱家人,性情仁慈,人格可敬。他在上帝慈爱的怀抱中无憾地归去。
突然,那具骷髅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号,随即从地上捡起一片锋利的石片,用力在那块碑石上刮磨着。不一会儿工夫,他刚才念过的那段碑文已被刮磨干净,接着,那骷髅伸出那只剩下一根骨头的食指,在碑石上写下了另一行闪闪发光的文字:
此地躺着雅各先生。他死时51岁。他曾残忍虐待他的父亲,加速了他父亲的死亡,为的是要得到他父亲的财产。他对妻儿冷酷无情。他欺骗邻里,抢掠每一个他想要抢掠的人,最后悲惨地了结了贪婪无耻的一生。
骷髅写完这段新碑文后,站在那里端详起来,似乎为他终于做了件老实事而感到满意。
这时,躲起来的丈夫又听到其他许多墓穴的石板在移动的声音,听到骷髅们在他的前后左右忙忙碌碌,用石头刮擦墓碑,用指骨刻写碑文。原来,这些白天老老实实躺在墓穴里的死者,到了夜里都争先恐后地钻出来修改自己墓碑上的碑文,吐露自己的真情实感。
凭着那些闪闪烁烁的磷光,丈夫阅读着各式各样的碑文。他发现那些死者,有许多人在生前都是恶棍、骗子和多疑善妒的小人,他们老老实实地在墓碑上写明他们生前如何憎恨、偷窃、欺诈和说谎的真情,而在它们原来的墓碑上,这些人都被说成是慈父、爱妻、孝子等等。
这个景象把丈夫给逗乐了,他猜想他亲爱的亡妻此刻也一定在忙碌着,他决心一定要找到她,看看她在写些什么。
丈夫毫无畏惧地在那些打开了的墓穴和那些棺材、死尸、骷髅之间穿行,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她,认出了她那张曾经容颜娇媚的脸。当他走到她跟前时,看到她正在刮掉墓碑上那行“她爱丈夫,也为丈夫所爱,今已仙逝”的碑文,然后用她那只剩下骨头、如刀般的指尖写道:
为了欺瞒她的爱人,她在雨夜外出与情人幽会,得了重感冒,不治,一命呜呼。
第二天早晨,公墓守门老头发现那位丈夫躺在墓地里,已失去了知觉。
指间ゝ尽是繁华
献给阿尔吉农的花束是美国作家丹尼尔·凯斯最著名的作品之一,是一个32岁的弱智成人查理· 高登的自述。本书在1959年首次发表获"雨果奖"。到了1966年又以长篇化获得"星云奖"。《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对于亲情、友情与爱情,人性的虚伪与脆弱及人道与科学的对立都有深刻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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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北漂
谢邀!要说用神转折战术在古代发生可是多多。就此,单表一下三国时期的军师孔明,他可是位天文地理都懂,而又能掐会算,用兵如神的军事天才。他的杰作计谋可说是多多的。现咱单表他使用的空城计吓退了足智多谋的司马一战术。当司马一他亲自带领数十万大军逼进孔明所在城池前时,抬头向城楼上一望,看见了孔明在弹琴行歌作乐,两个琴童在他左右两旁聚精会神地听着孔明弹出悦耳琴声和歌声。在往城门方向望去,城门对外大门,还有几个老兵奴闲若无事地东倒西歪晒太阳,他们对突然来攻城势不可挡的司马一大军,象是没有看见一样这时司马一心里可就犯滴诂了心想城门对外大开,正是我大军一拥而进的大好时机,但又一想如我大军要是乘机而入,孔明大军在城里设下埋伏,我马司一大军不就重了埋伏圈套了吗?就在左右拿不定主意之时,城楼上的孔明边弹边唱,表情自如,阵阵扣人心弦的琴声和歌声不断传入司马一的耳朵里。这时司马一越听越觉浑身起鸡皮垎塔,万一援兵从我后路招来,再加上城里伏兵杀出城来,给我大兵前后夾击那可就会全军复灭。我的妈呀妈!赶快起兵撒退为上计,别重了孔明之计,于是司马一带他数十万大兵慌忙地撒退了。这就是说,是孔明他以神转折战术来大胜足智多谋的司马一也。
Menson
鲁迅(1881—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留学日本,原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9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25年积极支持女师大的学生运动。1926年“三·一八”惨案,鲁迅愤而揭露中外杀人者镇压爱国学生的滔天罪行。在参加三月25日女师大的追悼会后,4月1日写下了著名的记念刘和珍君一文。
原贴:中国最伟大的作家?
rebeccagreat
在文学是史上,《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写,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着力刻画了一个个聪明伶俐,可爱却位卑的丫环、女仆,如晴雯,鸳鸯、紫娟等。不过,我觉得或比较喜欢晴雯。可以说她是丫头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吧!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买来的,可以说是仆人的仆人,因贾母见她“十分伶俐标致”,于是被像小礼物一样孝敬上来。她“身为下贱”身世可怜到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但她却开朗倔强,心思纯正健康 , 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凄苦,更不像花袭人那样温婉卑屈。在她身上包含着一种叛逆精神,比如她对王夫人、凤姐等高居于她头上,掌握她生死大全的“主子”不屑一顾,还经常以犀利的言语直揭袭人的虚伪。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只因模样长得有点像林姑娘,就被骂为狐狸精,“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就打炕上拉下来架出去了,连好些的衣服也不让带走,终于被摧残屈死。
《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人们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因此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更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比如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鷰閊櫽者
说一个关于意呆利的
话说1940年6月28日,意呆利驻利比亚总督兼空军元帅巴尔博乘坐专机视察北非前线。但却在托卜鲁克上空遭到意呆利自己的防空部队的攻击,并被击落遇难。意呆利人为了掩盖这起乌龙事故,宣布元帅是在同英国空军的空战中遇难的。这可是意呆利防空部队在二战中最辉煌的“战绩”,巴尔博元帅也成了二战中被己方误杀的军衔最高的人。
laoliufocus
我觉得,从创作角度来说,应该是,神雕之后,金大侠的笔法越来越纯熟了。从现实来说,《神雕侠侣》最是在金庸先生创办的上连载的。而那个时候正是最艰难的时候 ,也许正是的连载,支撑民报度过了那段时期。而对于,金庸先生并不单单只是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大侠形象,更是对于世俗礼教的一种挑战,在的后记中,老先生说道:“在杨过的时代,师徒不可以在一起,但现在,这个世俗偏见却已不在,也许在多年以后,现在认为是不对的事情,也会被人们所接受。”还有,他说,杨龙二人也许是宿命使然,假如绝情谷的断崖之下不是一泓深潭,那么十六年后,杨过坠下之后,如果不死,见到的只会是龙儿的白骨。 世间之事谁又能真正说的清楚呢。
硕饱儿
在古希腊有这样一个故事:古希腊有一座举世闻名的城邦叫特洛伊城,与之隔海相望的希腊半岛上还有一个小城邦叫斯巴达。特洛伊国王的小儿子帕里斯渡海前往希腊,受到了斯巴达王墨涅拉奥斯的款待。然而,帕里斯却情不自禁地爱上了斯巴达国王美貌的妻子海伦,并偷偷把她带回了特洛伊城。愤怒的斯巴达国王求助于希腊各城邦,组织联军,渡海远征特洛伊。因此,一场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洛伊战争开始了。
公元前12世纪末,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率领希腊联军横渡爱琴海,很快包图了特洛伊城。但特落伊城池坚固,易守难攻,9年过去了,战争仍没有结束。当战争持续到第10年时,特洛伊城虽仍未被攻破。不过帕里斯的哥哥赫克托尔,与希腊军中的猛将阿基里斯的决斗中阵亡,帕里斯后来用一支毒箭射死了阿基里斯,为哥哥报了仇。但是,帕里斯也在不久与希腊人的战斗中被乱箭射死。双方都损兵折将,但是依然互不相让。在这种对峙了十年之久的战争,双方都有些疲倦。然而,希腊军中足智多谋的将领奥德修斯在关键时刻,想出了一条妙计,他们赶造了一只巨大的木马,然后把木马里面装了20名希腊士兵,留在了特洛伊城的海滩上,然后假装退去。
在一天清晨,特洛伊人发现城外没有了军队的喧嚣声,他们跑到城外发现希腊人已人去营空,战舰也扬帆离开了特洛伊附近的海面。饱受战火煎熬的特洛伊将领欢喜雀跃,就在这时,有人惊奇的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木马。特洛伊人非常好奇,不知道它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有人主张把它当做战利品拉进城去,有人建议把它烧掉或者推倒在海里。正在双方争论不休的时候,有人突然发现木马下面躲藏着一个希腊人。正好,特洛伊人想弄明白这个巨大的木马是什么来历的时候。这个希腊人对特洛伊人说:“这只木马是希腊人献给雅典娜女神的礼物,它能使希腊坚不可摧。希腊人故意留下这只木马,是因为估计你们会毁掉它,这样一来,就会引起天神的愤怒。可如果把木马拉进城,特洛伊就将受到神的保护。希腊人为了防备这点,就把木马造得非常巨大,使你们无法拉进城去。”特洛伊国王信以为真,他吩咐放了那个希腊人,并且下令把木马弄进城去。由于木马实在太庞大了,城门都进不去,特洛伊人只好推倒了一段城墙才把木马拖进城里。
特洛伊人以为得到了一只木马战利品,且对希腊人撤退也欢天喜地,载歌载舞。特洛伊人对突如其来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忘乎所以的喝酒,个个都喝得酩酊大醉。而希腊人,就在当晚偷偷返航,再次登陆了特洛伊。当时城内有一个希腊间谍,看见希腊军队登陆,就赶紧跑到木马前巧了几下。木马里面隐藏着20名全副武装的希腊猛士,就从木马里跳了出来,迅速打开特洛伊的城门。希腊大军严阵以待,见城门打开潮水般涌了进来,10年没有攻下的特洛伊城就这样在一夜之间被攻陷了。 特洛伊人估计做梦也想不到,希腊人攻打了十年的特洛伊城,在一夜之间就被攻破。且他们更想不到的是,希腊用一只木马就赢得了这场战争。这种“神转折”在古代军事史上,绝对也是少有的。
純藍色
司马迁(前145或前135~?)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西南)人。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前145),一说生于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卒年不可考。司马迁10岁开始学习古文书传。约在汉武帝元光、元朔年间,向今文家董仲舒学公羊春秋,又向古文家孔安国学古文尚书。20岁时,从京师长安南下漫游,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所到之处考察风俗,采集传说。不久仕为郎中,成为汉武帝的侍卫和扈从,多次随驾西巡,曾出使巴蜀。元封三年(前108),司马迁继承其父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掌管天文历法及皇家图籍,因而得读史官所藏图书。太初元年(前104),与唐都、落下闳等共订太初历,以代替由秦沿袭下来的颛顼历,新历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此后,司马迁开始撰写《史记》。后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腐刑。
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发愤著书,终于完成了《史记》的撰写。人称其书为太史公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史记》语言生动,形象鲜明,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司马迁还撰有报任安书,记述了他下狱受刑的经过和著书的抱负,为历代传颂。
原贴:中国最伟大的作家?
上汤郭郭菜
双宇系列,一部脑洞大到你接不上的科幻小说,它不但打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科学边界,更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科学系统,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科幻小说,一种是双宇,一种是其他科幻小说。
一级菜鸟-东
在古代,战争并不想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虽然没有像现在一样的多兵种协同,更没有步炮支援、闪击战、大纵深这些战术战略,但其实古代指挥作战才是最考验一个将领基本功的事情。在古代将领指挥作战的时候,如果一个细节不慎漏掉,那么便很有可能满盘皆输。从最初的兵马调动,到后续的排兵布阵,后勤补给等待,甚至包括了军队的饮用水与物资这些方面,大多需要将领亲力亲为,争取一点漏洞都不能出,一旦出现一点问题,那么军队便难逃被击溃的命运。这一战例堪称经典,生动的解释了将领不靠谱会带来多大的灾难。
这场战役在后世被称为土木堡之变,宋英宗亲率五十万宋朝禁军去剿灭祸乱中原的瓦刺人,在当时,朝堂上下都认为这场战争必然是宋朝胜利,毕竟是皇帝御驾亲征,很多人甚至觉得这是皇上自己给自己镀金去的,五十万大军对游牧部落,哪有不胜的道理?
而结果,宋朝精锐几乎全部被瓦刺人歼灭,就连宋朝当时的皇帝都被瓦刺人抓获,作为筹码与宋朝谈判要好处。土木堡之变几乎可以说是宋朝自开国以来吃过最大的一次亏,最丢人的便是连自家皇帝都被敌人俘虏了,这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大败仗。
宋朝军队自京畿重地开赴大同与瓦刺人作战,在地理方面,明军便已经吃了一个大亏,更何况在大同的明军几乎已经被完全消灭,根本就不知道瓦刺人主力的信息,可以说是被蒙着眼睛打仗,前往大同的路上几乎阴雨不断,士兵们还没到达战场便已经筋疲力尽。
更为可怕的一点是,皇帝跟随前锋部队前出几十公里,后续的增援部队与粮草却都还没有开拔,相当于宋英宗只带了三万骑兵,已然成为一支孤军,还在不断深入敌人的后方,后续增援部队跟不上,粮草也找不到位置,作战的时候士兵们甚至是饿着肚子,根本就没能发挥自己全部的实力。而瓦刺人严阵以待,宋军一个措手不及,这才轻松消灭掉宋朝的三万精锐骑兵。
在发现自己无力回天之后,宋英宗下马,面向南方盘膝而坐,等待被瓦刺人俘虏,如果在开拔之前,宋英宗便注意到这些细节,那么可能历史就会被改写了,可惜作为一支军队的主心骨,宋英宗与王振根本就没能考虑到这些事关生死存亡的细节。
小柒婆
有生以来,我听到过三个“血色母爱”的故事,它们强烈地震憾了我的心灵,把“母爱伟大”四个字深深地烙在我的心田。
当知者插队时,一位老农给我讲了一个黄鼠狼脱皮哺子的故事:三年困难时期,他一家人经常找不到吃的。好在他会下夹子,偶尔也会夹到狐狸、黄鼠狼什么的。一天清晨,他去收夹子,见夹子夹到一只黄鼠狼,拿起一看大吃一惊,手里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皮逃了。要不是亲身所见,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他想,没有皮的黄鼠狼肯定死在不远的什么地方,捡来一家人可以吃一餐。于是,他沿着血迹寻去,在河沟里发现黄鼠狼藏身的地洞,挖开一看,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窝七八只还未睁眼的小黄鼠狼,在扒在脱了皮的已经僵硬了的母黄鼠狼身上,不断地吸吮着奶头。他呆立了许久,把那张皮盖在母黄鼠狼身上,才含悲转身而去。
从此,这位老农不在下夹子捕兽了。听了这故事后,我也不忍看山民捕杀母兽了。有一次我还掏尽口袋里的钱,从房东那里买下被活捉的母山麂,把它放回山林。
另一个故事是在20多年的一次出差途中听说的。一位人高马大的唐山汉子,在火车上流着泪给我说了一位母亲断指哺儿的故事。唐山大震中,一对母子被深深压在废墟下,母亲半个身子被混凝土板卡着动弹不得。七八个月大的婴孩在她的身下安然无恙。几天后,救助人员挖洞接近这对母子时,母亲刚刚咽下最后一口气,而那婴孩口里还含着母亲的着食指,抱起孩子,发现母亲的食指只有半截。原来母亲在危难中一直用乳汁延缓着孩子的生命,乳汁吸干了。她拼力咬断着自己的指头,用鲜血让孩子存活下来。
夜晚,列车在北方的原野上飞驰,伴着哐口当、哐口当的轮响,我难以入眠,唐山汉子的“血色母爱”的故事一直在脑海萦回。我想起我近邻的一个女人,她也是我小学时的同学。有一年夏天,她的三岁的儿子,在路边的油条摊边玩,在油锅倾倒的那一刻,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滚沸的油,孩子仅一条腿被烫伤,而她的半边脸却破了相。此后,丈夫渐生嫌弃之意,她自己也陷于无尽的苦痛之中。这时,我真想来到她的身边,告诉她这个“血色母爱”的故事,对她说:“你是伟大的、美丽的女人”。
后来,我如愿把这个故事说给她听,也说给她的丈夫听。她哭了,他也哭了。再后来,她与他恩爱如初。
第三个故事是不久前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东欧有对母女感情上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是母亲的卑微地位,使她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忙碌辛苦,也不能使女儿快乐起来。2002年2月,母亲邀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此举当然想让女儿高兴。母子俩在滑雪中,由于缺乏经验偏离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两天两夜,几次看见前来搜寻她们的直升飞机,都因她们身穿的是银灰色滑雪装,而难以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她,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她。原来,是母亲割断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一片白雪,直升飞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我把这则“血色母爱”的故事说给一位亲戚听。两天后,这位亲戚作出决定,把她的一个肾脏献给患尿毒症的女儿。手术前,我把冰心老人一段话抄录给她:“女人固是懦弱,但母亲是伟大的”,向她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良好的祝愿。
手术成功了,又一个母亲演绎了一个伟大的“血色母爱”的故事。
冰心老人还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女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霜林)
原贴:谁有关于母爱伟大的小小说
强贝子
世界著名十大文豪
①.荷马——古希腊诗人
②.但丁——意大利诗人
③.歌德——德国诗人、剧作家、思想家
④.拜伦——英国积极浪漫主义诗人
⑤.莎士比亚——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诗人
⑥.雨果——法国作家
⑦.泰戈尔——印度诗人和社会活动家
⑧.列夫·托尔斯泰——俄国文学巨匠
⑨.高尔基——前苏联无产阶级文学奠基人
⑩.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原贴:世界十大伟大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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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果时期,织田信长在大败武田胜赖后:当时武田骑兵号称天下无敌(岛国范围内),但是在织田的火枪兵面前就没有了任何威力,完败于长篠之战。织田信长在稍微修整以后,把目标瞄上了越后的上杉谦信,以为凭借最为先进的火枪(当时叫铁炮)和绝对的兵力优势可以轻松击败,号称越后之龙,日本战果军神的:上杉谦信。
织田军五万多人,还有火枪三万支,而越后军只有两万人,火枪只有不足几千支,而且织田军大败天下第一骑兵后士气正胜,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织田军处于绝对优势,但是军神这个外号不是白来的,加贺手取川上杉谦信利用地理、天气(雨天铁炮无法使用)、骑兵快速奔袭,大败织田军,织田军总指挥:丰臣秀吉,狼狈逃脱,后来差点呗织田信长斩首。这战以后,上杉谦信想继续找织田信长算账,织田信长都有迁都的打算了。不过上杉谦信大限已到,发病暴毙,年仅47岁。
这可以说是世界战争历史上最大的反转,先是以弱胜强,当织田信长恨:既生瑜何生亮,不要几天命运又让上杉谦信:壮志未酬生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喝黄酒的胖子
可以称得上伟大的科幻小说应该有很多部吧,下面是一些科幻大师的长篇经典作品,这些作品非常有名,评价都很高,内容也比较大气,个人认为这些足以称为“伟大”的科幻小说。
科幻小说三巨头的代表作
阿瑟·克拉克的《2001太空漫游》《童年的终结》《与拉玛相会》
阿西莫夫的《基地》三部曲 银河帝国三部曲 《机器人》三部曲 神们自己
罗伯特·海因莱因的《异乡异客》《星船伞兵》月亮是个严厉的女人【另外一个译名《严厉的月亮》,不过我更喜欢这个】
科幻小说之父 儒勒·凡尔纳的三部曲系列
H·G·威尔斯的《时间机器》
弗兰克·赫伯特的《沙丘》系列
罗杰·泽拉兹尼的《光明王》
金·史丹利·罗宾逊的“火星三部曲”《红火星》《绿火星》《蓝火星》
一时之间想到这些比较典型的,还有其他很多大师的优秀作品和上面这些作者的很多其他作品包括短中篇小说也应该有不少算得上伟大的~ 在此不能一一提及,如果您有兴趣和时间精力的话可以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一下~
差点忘了我们的大刘,刘慈欣的《三体》最近不是获得雨果奖了么,中国科幻的里程碑式的作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认为《三体》也可以称得上伟大。^_^
原贴:有哪些堪称伟大的科幻小说
落花流水
孔子是鲁国人,虽然他一生致力于奔走各国讲说自己的治国之策。但是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不忘本。
春秋乱世,战士频发,齐国权臣田常劝齐国君主兴兵伐鲁。孔子得知这个消息后,便对弟子们说:“鲁国是我的母国,希望你们前去齐国劝阻”于是门下弟子:子路、子张、子石请行但孔子都摇头不允去。
子贡这时候站出来,孔子欣然答应了。这里介绍下孔子的徒弟子贡,孔子曾称其为“瑚琏之器”。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曾说:“子贡利口巧辩,孔子常黜其辩”,什么意思呢?瑚琏是古代宗庙里盛黍稷的祭器,比喻治国的才能。曾任鲁、卫两国之相。口才好自然也会做生意,是孔子弟子中首富。就算富有他还是个感恩仁慈的人。相传,孔子病危时,未赶回,子贡觉得对不起老师,别人守墓三年离去,他在墓旁再守了三年,一共守了六年。可见其孝道。
到底子贡使出了什么妙招能让形势逆转呢?今天尼采君就来讲述下这个故事吧。
子贡来到齐国对田常说:君兴兵伐鲁不是步好棋,鲁乃难伐之国,城墙低矮,土地不肥沃,君臣愚昧,这样的国家不值得讨伐。还不如伐吴,吴国城高墙厚,军队精悍,地广物丰最适合讨伐。
田常听了感觉子贡在寻他开心,说道:先生之所难,乃人之所易;先生之所易乃人之所难,先生欲陷我于不义啊?
子贡回答:我听说,您的品德无法得到国内人的认同,没有受到应有的待遇,如今你伐鲁胜利齐国更加强大,只不过是为人做嫁衣裳,齐国君臣以后就更加不会仰仗你了。而伐吴不会胜利损兵折将,国力减弱,那么无论百信还是国君则会更加看中你了。(说不好听点就是卖国求荣,可见子贡熟悉了田常的人品,才会有这打算)
这里我们了解下田常在齐国的地位:
齐简公时,田常与监止为左右相。因不能相下,乃复修其父之政,继续以大斗出,小斗进的方法笼络民心。公元前481年杀监止和齐简公,立简公弟骜为平公,自任相国,扩大封地,尽诛公族中强者,自此田氏专国政。原来这个田常是齐国田氏家族第八任首领。他采用大斗借出小斗收进之法争取民众,笼络民心。而且他有谋反之心,但忌惮高固、国佐、鲍叔牙、晏婴四大家族的势力,所以他想通过战争增长自己的势力。
田常听完子贡的说觉得甚有道理,但是他已经出兵伐鲁了怎能转而伐吴?
子贡又出了一个计策让田常按兵不动,他出使吴国去让吴王救鲁伐齐,这样一来田常就可以得其所愿了。
于是田常派遣子贡出使吴国,子贡对吴王说:当今之诸侯,惟有齐国与吴国最为强盛。现在齐国伐鲁,我为大王担心,齐国伐鲁胜利后,国力在吴国之上。特请大王救鲁国于水火之中,一来彰显仁德出师有名,二来挥师北上诛暴齐,服强晋,存亡鲁。由此可称霸诸侯国。
吴王听了很高兴但是担心自己打齐国的时候,越国会来偷袭。子贡说:越国比鲁国还弱,吴国没有齐国强,大王若是先去伐越恐怕鲁国命不久矣。到时候大王后悔莫及啊。鲁国大王担心越国,臣请命出使越国,让他们出兵助大王北上伐齐。
越王听说子贡来了,亲自到郊外迎接,越王说:我们这里是蛮夷之国,大夫何必屈尊来我们这里呢?
可能大家不理解为何越王是一国之王会对子贡这么客气呢?百越民族长期处于政治上落后的状态,"断发文身",并没有中原先进的礼乐文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越国实际上都处于部落联盟的状态中。按尼采的理解就相当于印第安人这样的角色。
大禹死后,其子夏启破坏"禅让制",建立夏朝,传至帝少康时,为延续禹王陵的守护与祭祀工作,便封其庶子无余于会稽,号曰"禹越"。正义舆地志记载:"越侯传国三十馀叶,历殷至周敬王时,有越侯夫谭,子曰允常,拓土始大,称王,春秋贬为子,号为於越。"那时候的越国的封地就是现在的绍兴,被大洪水破坏的低珪的太湖平原与南边的宁绍平原的安吉九龙山越国古城。那会儿应该属于蛮荒之地,且越王的祖先也是庶子为大禹守陵墓。直到越王勾践伐吴后越国才开始强盛。
好了,继续越王和子贡的对话。
子贡说:吴王要伐齐,但是不放心越国,想要先伐越,吴王暴虐,奸佞当道,吴国衰败这是必然的,大王如果帮助吴王伐齐。那么吴王此次伐齐如果胜利此乃大王之福;若失败了必然兵临晋国,我去晋国请求晋王相助,那会吴国刚和齐国打完,必然疲劳然后大王和晋国联合起来,吴国必灭。
于是子贡回到吴国,将越王同意出兵的事情告诉了吴王,吴王大喜。几天后,越国使臣来到吴国送上大礼,并表示越王愿意亲自出征助其一臂之力。子贡让吴王谢绝,以免诸侯国认为大王不义以少胜多。
之后子贡又出使晋国让晋王早做好防备。后来事态都在子贡的掌握之中。吴国与齐国在艾岭大战,大破齐师然后兵临晋国,吴晋大战于黄池。晋国打败了吴国越王得知消息趁火打劫。吴国被越国打败。夫差自杀,吴国灭亡。越王勾践自此得了霸权。吴越合并。
子贡在这场游说中能精准掌握当时的各国形势,又能把握人心。设下连环计,一方面让鲁国避免灭国;另一方面让吴国得到应有的下场也得了田常的心愿。
xiejingfeng
我读过神转折的短篇小说不少。(如果喜欢看影视剧,推荐看爱.死亡.机器人)
比较喜欢的是大宗师黄易的短篇科幻小说。
《故乡》
开篇描述了一个类似于微光城市的世界。
人类因为自然灾害被迫转移到地下,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地下城变成了一个“乌托邦”一样的城市。
当主角最后打开通往地面的通道时,看见的并不是拥有明媚阳光的大地,没有美丽的原野,新鲜的空气,只有无尽的漆黑,繁星密布的星空。
原来,很多年前地球大灾变时,人类并没有转移到地下,而是上了一艘无比巨大,逃离地球的宇宙飞船。
情约
1989年12月18日。
突然有一个名叫思梦的女孩,来找语言学教授马嘉西。
因为他在未来写了本小说,名叫情约。
思梦因为这部小说,穿越时空来寻找自己的爱人 。
可这时的马嘉西并没有写过任何小说。
可一切都是因为思梦来找马嘉西,他才会写下情约,结局会是怎样的呢?马嘉西才刚刚动笔。
“我第一次看到思梦时,才明白到什么是不负此生,那是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机械人之恋
主角拿着猎枪,去追杀自己的仿生机器人。
因为主角的妻子太过热情,把他缠的一点空间都没有。
被逼无奈之下,他去定制了一款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仿生机器人来陪伴妻子。
不成想,这款机器人,竟然带着他的妻子私奔了。
结局,堪称神转折。
原来主角的妻子也是机器人,因为受不了他的纠缠,而定制了机器人,答应了他的求婚。
另外推荐希区柯克的所有短篇小说。
希区柯克的小说,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故事的最后,也总有一个超乎想象的神转折。
看到最后时,也通常会发出:“老天,怎么会是这样!”的感慨。
账单大门
三体啊
厄休拉 K 勒古恩。代表作《黑暗的左手》(雨果星云双奖作品),一无所有(雨果星云双奖作品)。
雷·布拉德伯里,代表作《火星编年史》,华氏451 度,冰霜与烈火
乔治 R R 马丁。代表作光逝、沙王(星云雨果双奖)、莱安娜之歌
原贴:有哪些堪称伟大的科幻小说
irenezhang
在敌人内部挑拨是非、制造隔阂、使之反目成仇。 赤壁大战前夕周瑜利用蒋干反间曹操、皇太极施反间之计除去袁崇焕、秦国反间赵王换廉颇为赵括致赵军大败。 反间计完全是烧脑游戏!
winvin
下面这些都应该算是吧?请你参考!
最伟大TOP15 科幻小说系列
当你读完一本精彩的科幻小说,了解到这只是系列小说的第一本,一定会感到特别的兴奋。科幻界的一些最伟大头脑用连续小说的形式为他们故事的角色构造了一个复杂而惊心动魄的宇宙,还有一些则虚构了地球的反乌托邦或乌托邦的未来。这里列出的就是最棒的科幻小说系列,虽然为它们排名是困难的任务。
15.迈尔斯传奇,洛伊斯·比约德(Lois McMaster Bujold)著:故事主人公Miles Vorkosigan是Barrayar 星球上的一位残疾的贵族,他的整个生命都在挑战本星球对“突变异种”的偏见。该系列有多本获得过雨果奖最佳小说。
14.新日之书,吉恩·沃尔夫(Gene Wolfe)著:一位慈悲的刑讯者,为了让受害者避免痛苦的折磨,他容许她自杀。最后被流放,去寻找真理和忏悔,这个角色具有救世主的特征,他最终将拯救地球。
13.《海伯利安四部曲》,丹·西蒙斯(Dan Simmons) 著:让时间倒流的时间冢与人工智能终极杀器伯劳鸟,丹西蒙斯在书中描述了一个人类与AI的可怕未来。《海伯利安》获雨果奖,《海伯利安的陨落》获星云奖最佳小说提名。
12.太空漫游系列,阿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著:由于电影《2001:太空漫游》的成功而成为最为知名的系列。
11.文明(The Culture),弗兰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著:一个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和乌托邦式的未来社会,没有贫穷、死亡和疾病。小说主要描述了社会边缘群体:外交官、间谍和雇佣兵,都是干脏活的。
10.拉玛系列,阿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和Gentry Lee著:阿瑟克拉克的《与拉玛相会》讲的一艘外星飞船突然出现在太阳系,人类与外星生命相遇的故事。获得雨果和星云奖,是公认的经典之作。但后面的系列主要由Gentry Lee执笔,克拉克主要是审查和编辑,评价不是很高。
9.沙丘系列,弗兰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著:系列的第一本《沙丘》曾被大卫林奇怕成电影,一部跨越时间达16000年的涉及社会、政治和宗教的史诗。
8.Heechee Saga,弗雷德里克·波尔(Ferderik Pohl)著:HeeChee是一个极为先进的恒星旅行种族,早在几百万年前就到达了太阳系,在人类开始宇宙探索前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消失了。
7.《银河系漫游指南》,道格拉斯·亚当斯(Douglas Adams)著 :源自BBC的广播剧,亚当斯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就意识到需要在地球上增加一个外星人,提供背景知识,就是那位《银河系漫游指南》书的编辑。
6.《环形世界》,拉里·尼文(Larry Niven)著:两个地球人和两个外星人一起探索一个神秘的”环形世界“——一个人造的环形建筑物,围绕在一颗恒星周围,内表面可居住,面积相当于300万个地球。获得了1970年星云和雨果奖。
5.安德系列,奥森·斯科特·卡德(Orson Scott Card)著:始于一篇短篇小说Ender’s Game,最终发展成一系列包含9部长篇,10部短篇,还有两部等待出版。系列的前两部获得星云和雨果奖。被认为198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角色是Andrew “Ender” Wiggin,一位童子兵,在一所战争学校受训成为地球的未来领袖。
4.未来历史系列,罗伯特·海因莱因(Robert Heinlein)著:海因莱因的这套书中最好的两本是《The Man Who Sold The Moon》和《时间足够你爱》,描述了人类从20世纪中期到23世纪早期的未来历史。
3.Barsoom系列,埃德加·赖斯·巴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著:这套诞生于20世纪早期的小说虽然内容可能过时了,但影响了后世的许多电影和科幻小说。《火星公主》可能是20世纪最早的幻想作品。
2.Lensman系列,E.E.史密斯(E E Smith)著 :该系列的背景起始于20亿年前,一个和平的种族Arisian 能以其它种族无法实现的方式理解生命和生命力,他们创造一个类似透镜的东西能赋予穿戴者特殊的精神能力,可以在外星球上根据需要执法和在不同种族之间建立交流桥梁。
1.基地系列,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著:阿西莫夫的7卷银河史诗,横跨千年,该系列书的完成也花了44年。小说中最主要的设定是一位科学家开发了数学的一门分支——心理史学,能够预测未来大多数人类的行为。
《基地》《时间足够你爱》《环形世界》《银河系漫游指南》太空漫游迈尔斯系列《沙丘》《海伯利安》《海伯利安的陨落》等都有中文版,但许多系列都没有出全。
原贴:有哪些堪称伟大的科幻小说
眼岛是海手心
中国十大古典小说——查看:盘点中国十大古典小说
1.《红楼梦》
中国古典小说现实主义创作的巅峰之作,一部最伟大的文学奇书,由此创立的红学研究为史上罕见。
2.《西游记》
充满奇情幻想的浪漫主义杰作,神话小说第一书,在缤纷的神话之境中展示生活的真实,是荒诞与完满的结合。
3.《水浒传》
文学史上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众多带有鲜明反抗精神与乐观主义精神的人物形象构成了一部璀璨的群英图。
4.《三国演义》
章回小说的开山作品,一部充盈智慧与计谋的政治百科全书。
5.《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文短篇小说集。有传奇、志怪、轶事等,诸体兼备,为中国文言小说集大成之作。
6.《东周列国志》
《东周列国志》所讲述的,是自西周宣王晚年闻谣轻杀起,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郡县制止,前后五百多年的历史故事。
7.《镜花缘》
明清是中国古典小说的繁荣时期,在这一时期,有一部被鲁迅在中国小说要略中称之为是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
8.《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全书故事情节虽没有一个主干,可是有一个中心贯穿其间,那就是反对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讽刺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
9.《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的作者为明代小说家许仲琳。他用神魔化这种颇有趣味的手法,带我们走近了武王伐纣、商灭周兴的那段悠悠岁月。
10.《官场现形记》
《官场现形记》是我国第一部在报刊上连载、直面社会而取得轰动效应的长篇章回小说,也是谴责小说的代表作,首开近代小说批判社会现实的风气。
原贴:至今中国有哪些伟大的小说
summerstar
谢邀。
看题目,以为需要“古代的”战例。如果是世界战争史的“神转折”,那莫过于毛主席领导的红军上井岗山之后日益壮大的奇迹了。
1927年9月9日,毛主席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约4000人,因为当时学习苏联夺取大城市取得革命胜利的经验,在攻打长沙等城市的战争中,“秋收起义”部队遭到了失败,部队只剩下一千余人。到9月29日“三湾改编”并上井岗山之时,已经不足一千人。
毛主席上了井岗山之后,陆续接收了原井岗山袁文才部300余人,“南昌起义”后朱德带上井岗山的起义余部2000余人(其中包括广州起义余部约200人)和湘南农军8000余人(后来还精简一部分)以及彭德怀领导的“平江起义”余部约2500余人,到1930年底,部队发展到四万人。
1930年11月至1931年9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连续三次打退了蒋介石共计60万正规军队的“围剿”。蒋介石共计损失正规军约十余万人,而红军发展到十余万人,并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yy_sabrina
有啊比如貂蝉艹董卓弄他神鬼颠倒,累的没精力考虑其他问题了,进而挑拨吕布干掉了董卓!这也是谋士不用一兵一卒的最好谋略打败了强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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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未按时间排序。
国外:
科幻小说的诞生:
玛丽·雪莱《弗兰肯斯坦》
儒勒·凡尔纳《海底两万里》
H·G·威尔斯《时间机器》
太空歌剧:
阿西莫夫机器人系列基地系列银河帝国系列
亚瑟·查理斯·克拉克《2001太空漫游》拉玛系列
弗兰克·赫伯特《沙丘》系列
斯坦尼斯拉夫·莱姆索拉利斯星
道格拉斯·亚当斯《银河系漫游指南》
奥森·斯科特·卡德《安德的游戏》系列
雷·布拉德伯里《火星编年史》
金·S·罗宾森火星三部曲
田中芳树《银河英雄传说》
反乌托邦:
菲立普·狄克《城堡里的男人》
尤金·扎米亚京《我们》
乔治·奥威尔《1984》
阿道司·赫胥黎《美丽新世界》
凯特·威廉《迟暮鸟语》
安东尼·伯吉斯《发条橙》
科奇幻:
杰克·万斯《濒死的地球》
厄休拉·勒奎恩《地海巫师》
赛博朋克:
弗诺·文奇《真名实姓》
威廉·吉布森《神经浪游者》
国内:
叶永烈《小灵通漫游未来》
韩松《红色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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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iding
昆阳之战,被毛泽东列为古代最经典的以少胜多战役的典范。
介绍下双方的代表人物以及军备实力,
汉军方主将王凤,偏将军刘秀(当时也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率领人数不足两万。
王莽军代表人:主将大司空王邑(王莽的叔伯兄弟)、大司徒王寻。率领人数六十万号称百万。
先是王莽的大军把王凤,刘秀围在了昆阳城中。
昆阳城里的人被这么多王莽军围住,他们还要商议应对政策。当时刘秀也参加讨论,但是,他仅仅是一个偏将军,没有发言权。
在会上,那些说话算数的人总是说不到点上,大部分人的想法是想放弃抵抗,然后逃跑。
刘秀听了很着急,他就说了一下自己的意见。
刘秀一发言,管事的领导就不高兴了。
他们看了刘秀一眼,这位老兄是谁?我们是在讨论大事,那里是阿猫阿狗的都可以随便发言的?
刘秀听了后,笑了笑一走了之。
这时候军情告急,昆阳城被围了水泄不通,跑是跑不掉的,在没有办法就只能等死了。没办法这些人,只好把刚走的刘秀叫来。
刘秀也没拿架子,刘秀告诉他们,我们肯定不能撤退,若是撤退在后方南阳的汉军就会全部阵亡。当时汉军主力在攻打南阳宛城。
不能撤退只能对抗了,但是,目前昆阳城里只有一万人马。这一万人怎么对抗六十万敌军呢?大家都等着刘秀回答。
刘秀说,我们附近有援军,等到了夜里,我带几个人悄悄出城,请求援助,你们在昆阳城里誓死不投降就可以了。
没办法也只能这样了,刘秀到了夜里趁着夜色带领十几个人突围了出去。
王莽军主将王邑把昆阳城围住后,又是搭瞭望塔,又是挖地道,看来他是想把昆阳城里的人一网打尽呀,这时候严尤建议王邑,昆阳城这么少人,我们没必要打他们。汉军的主力在南阳,我们直接去攻打他们主力才是正事。
王邑开始装逼了,我有六十万大军,昆阳城这么少人,我都没把他们给灭了,这要是传出去,别人不笑话死我呀。我要把他们杀个一干二净才有面子。
很明显严尤的话是对的,王邑没听。他开始下令攻城。
昆阳城里的王凤一看敌军的这个阵势,他不想守城了,他让人传话给王邑,我投降不打了可以吗?
王邑的回复是,我们瞭望塔都搭了,地道也挖了。你这时候说投降晚了,这个仗必须打,不能投降呀。
这时候严尤又开始劝王邑,见好就收吧,去打南阳的主力才是正事。王邑不听,坚持要打,还好昆阳城很坚固,他们一时半会拿不下来。
到了夜里刘秀请援军来了,有多少人呢?
援军不足一万人。
刘秀先从这一万人中挑选了一千勇士,刘秀想用这一千人去挑战王邑。
王邑那边一听刘秀援军到了,先是一惊,然后一听一千人。
王邑就笑了。
随后王邑带着几千人去和刘秀干仗去了,在王邑看来自己几千人灭个刘秀的一千人还不是轻飘飘呀。
两千对战,刘秀率先杀入王邑军中,刘秀身后的人一看,平时胆小如鼠的刘秀竟然如此勇猛,也都冲入了敌军中。
结果,王邑军大败,王邑逃到了军营。
刘秀试了试王莽军的战斗力,结果不怎么样,他想挑选三千亡命之徒在夜里偷袭王莽的大军。
当然刘秀的一举一动王莽是都有察觉的,他知道了刘秀的动向后,就挑选了一万人来对抗刘秀,上次他觉得自己没发挥好,这次只要刘秀敢来,就不能让他活着回去。
因为刘秀只来了三千人,王莽为了防止军中六十万人出现混乱的局面,就特意下了一条命令。我们这一万人去和刘秀打仗,没有我的命令,你们就待在大营,谁都不许出去。
就是这条命令把王邑送上了不归路。
刘秀选好三千亡命之徒后,就散步了个谣言,说宛城汉军主力已经把城池攻破了正在赶来援助我们。
然后他们就出发了,三千人对一万人。
结果王邑这个蠢货又被刘秀干的找不着北。还是在夜里,黑灯瞎火的,王邑的人马吃了败仗开始逃。
刘秀就率领军队杀入了王邑的军营中,这时候昆阳城里的王凤也带着人马杀了出来。
一时之间火光冲天,杀生惊天动地。
王邑的大部队以为汉军主力到了,又没听到主将王邑要出军的命令,他们找不到主将以为王邑战死了。
为了逃命六十万大军一时之间乱套了。很多人在乱军中被踩死。
就这样,王邑的六十万大军一夜间,逃的逃死的死。大司徒王寻还战死了,王邑带着几千人逃跑了。
大致经过就是这个样子。
杨家小亮
愚工
临水淡然
最伟大TOP15 科幻小说系列当你读完一本精彩的科幻小说,了解到这只是系列小说的第一本,一定会感到特别的兴奋。科幻界的一些最伟大头脑用连续小说的形式为他们故事的角色构造了一个复杂而惊心动魄的宇宙,还有一些则虚构了地球的反乌托邦或乌托邦的未来。这里列出的就是最棒的科幻小说系列,虽然为它们排名是困难的任务。15.迈尔斯传奇,洛伊斯·比约德(Lois McMaster Bujold)著:故事主人公Miles Vorkosigan是Barrayar 星球上的一位残疾的贵族,他的整个生命都在挑战本星球对“突变异种”的偏见。该系列有多本获得过雨果奖最佳小说。14.新日之书,吉恩·沃尔夫(Gene Wolfe)著:一位慈悲的刑讯者,为了让受害者避免痛苦的折磨,他容许她自杀。最后被流放,去寻找真理和忏悔,这个角色具有救世主的特征,他最终将拯救地球。13.《海伯利安四部曲》,丹·西蒙斯(Dan Simmons) 著:让时间倒流的时间冢与人工智能终极杀器伯劳鸟,丹西蒙斯在书中描述了一个人类与AI的可怕未来。《海伯利安》获雨果奖,《海伯利安的陨落》获星云奖最佳小说提名。12.太空漫游系列,阿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著:由于电影《2001:太空漫游》的成功而成为最为知名的系列。11.文明(The Culture),弗兰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著:一个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和乌托邦式的未来社会,没有贫穷、死亡和疾病。小说主要描述了社会边缘群体:外交官、间谍和雇佣兵,都是干脏活的。10.拉玛系列,阿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和Gentry Lee著:阿瑟克拉克的《与拉玛相会》讲的一艘外星飞船突然出现在太阳系,人类与外星生命相遇的故事。获得雨果和星云奖,是公认的经典之作。但后面的系列主要由Gentry Lee执笔,克拉克主要是审查和编辑,评价不是很高。9.沙丘系列,弗兰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著:系列的第一本《沙丘》曾被大卫林奇怕成电影,一部跨越时间达16000年的涉及社会、政治和宗教的史诗。8.Heechee Saga,弗雷德里克·波尔(Ferderik Pohl)著:HeeChee是一个极为先进的恒星旅行种族,早在几百万年前就到达了太阳系,在人类开始宇宙探索前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消失了。7.《银河系漫游指南》,道格拉斯·亚当斯(Douglas Adams)著 :源自BBC的广播剧,亚当斯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就意识到需要在地球上增加一个外星人,提供背景知识,就是那位《银河系漫游指南》书的编辑。6.《环形世界》,拉里·尼文(Larry Niven)著:两个地球人和两个外星人一起探索一个神秘的”环形世界“——一个人造的环形建筑物,围绕在一颗恒星周围,内表面可居住,面积相当于300万个地球。获得了1970年星云和雨果奖。5.安德系列,奥森·斯科特·卡德(Orson Scott Card)著:始于一篇短篇小说Ender’s Game,最终发展成一系列包含9部长篇,10部短篇,还有两部等待出版。系列的前两部获得星云和雨果奖。被认为198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角色是Andrew “Ender” Wiggin,一位童子兵,在一所战争学校受训成为地球的未来领袖。4.未来历史系列,罗伯特·海因莱因(Robert Heinlein)著:海因莱因的这套书中最好的两本是《The Man Who Sold The Moon》和《时间足够你爱》,描述了人类从20世纪中期到23世纪早期的未来历史。3.Barsoom系列,埃德加·赖斯·巴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著:这套诞生于20世纪早期的小说虽然内容可能过时了,但影响了后世的许多电影和科幻小说。《火星公主》可能是20世纪最早的幻想作品。2.Lensman系列,E.E.史密斯(E E Smith)著 :该系列的背景起始于20亿年前,一个和平的种族Arisian 能以其它种族无法实现的方式理解生命和生命力,他们创造一个类似透镜的东西能赋予穿戴者特殊的精神能力,可以在外星球上根据需要执法和在不同种族之间建立交流桥梁。1.基地系列,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著:阿西莫夫的7卷银河史诗,横跨千年,该系列书的完成也花了44年。小说中最主要的设定是一位科学家开发了数学的一门分支——心理史学,能够预测未来大多数人类的行为。《基地》《时间足够你爱》《环形世界》《银河系漫游指南》太空漫游迈尔斯系列《沙丘》《海伯利安》《海伯利安的陨落》等都有中文版,但许多系列都没有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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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loves
1写鬼故事的人
很多人不喜欢他,说他阴恻恻的,一看就倒霉。
可不是阴测测吗,他一个写恐怖小说的,每天写的都是长头发女鬼,身高八尺的骷髅头什么的,山羊角小男孩啦,也阳光不起来。
他写东西,都是真情实感的,用他的话说这些鬼啊怪啊都是他的亲孩子,可是没办法,书卖不出去,当初说他才华横溢的那些个人,都离他远远的,就这样,三十岁,他没有工作也没有钱,更加没有女朋友,突然觉着活得没什么劲儿,就用最后一点钱买了火车票,他想自杀什么的太窝囊了,他一个写鬼故事的,最好的死法不就是见鬼吗?于是他定了在灵异圈里闻名几个鬼屋——都是确定有点真东西的,就这么上路了。
谁知道走遍大江南北,一只鬼都没见到,倒是遇到一个姑娘,姑娘是个编辑,非说他有才华。后来给他出了几本书,你别说,人丧到极点还真时来运转了。他就这么的红了,别人说他是中国的斯蒂夫金。
苦能熬,福也能享,他还安安静静的在小破屋里写恐怖小说,一抬头就能看见他的姑娘在院子里晾晒衣裳。
他问过她很多次:你当初连我的文都没看过,怎么就认定我有才华了呢?
姑娘就捂着嘴笑,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她是个阴阳眼,跑去凶宅寻刺激的时候,见到一屋子青面獠牙的鬼——
而那些鬼,通通都离她未来的男朋友远远的,因为他身边站着各种各样的怪物,长头发女鬼啦,身高八尺的骷髅头啦…他们跟旁的鬼不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谁敢多看他一眼,他们上去就是一顿胖揍:“敢吓唬我爸爸!给你揍活!”
清纯小伙
超级神转折短篇小说:大海的波纹
曾经有个叫大海的老实男孩,认识了一个左脸颊长着一颗美人痣名叫小雯的姑娘,小雯一直不喜欢大海,说除非他有了钱。
大海打着零工,无意间买了一张彩票,尽然中了5000万。大海高兴坏了,立马去向小雯表白。谁知小雯还是不同意,愣说大海的钱是假的,而且还太过于物质。
他们两吵了一架,小雯的母亲见大海这孩子太坏,于是将他撵走,刚出门的大海居然被一架私人飞机接走。
原来彩票局认为大海的彩票作假,需要收回他的奖金。而且他将阴间的钱拿到现实中用,违反了规定。
原来大海已经死了,他居然一直不知道。可是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认为自己一直活着,在小鬼的劝说下,大海只好来到了冥府查个明白。
阎王查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查出大海的身世。这时又来了个鬼王急忙带走了大海。
原来大海并不是地球人,他来自数百万光年外的Sro星球。由于在星际航行中出现了错乱,最后穿梭到了地球。
可大海认为即使时空错乱,自己也不能死去呀。而且他和小雯的故事是真真切切发生的,他还想去追求小雯。
舰长见他十分执意。于是又带他在星际飞跃了很久很久… …
她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小雯,小雯听了他的故事后只回复了一句,她从未见过大海。其实大海也觉得好像出了问题,因为这个小雯的美人痣却在右脸颊。
然而小雯却觉得好像在哪发生过,却又说不出一二,可又觉得老实的大海好像说的话不像是瞎编的,于是她后来同意了大海的爱。
大海眼含热泪,从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决定为了他们的幸福,努力奋斗早日还清房贷。
leoying
1,《我有特殊的高冷技巧》,作者西子绪。
顾千树在穿越之前一直觉的自己过得不错,在穿越之后却渐渐发现自己的人生简直就是个不能直视的惨剧。高岭之花有那么容易当么?即使你有特殊的高冷技巧。
这篇文让人怨念深重啊,看了开头你会以为是穿越文,接着看下去你会以为是网游文,到了最后才知道居然还TM是真实世界了。
西子绪的文一向是开头萌得你小鹿乱撞,后半程全程高能,结尾简直被坑的一脸血,那种咳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的感觉,非常的想把作者挂作者挂墙上去一顿削,然后让她穿越过去当小受。
这本小说有点重口味,三观正的慎入。
2,嫡子谋,作者阿黑黑黑。
身为前途无量武安侯嫡子,他却被算计落得终身残疾。不仅失了世子位,连性命也不保。重生之后,他发誓要上辈子的仇人付出代价。
作者脑洞太大,完全是神转折,小编看完直接一口老血喷了出来,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看完全文还以为是简介呢。。。。神一般的开头,神一般的结尾,只有两个字能来形容广大书迷的心情,那就是“卧槽!”
3,摔!这坑爹的游戏, 作者落枫流云。
寇展莫名其妙的被拉进了一个游戏。游戏里玩家任务只有一个——先让死敌爱上你,然后再杀死他,为了回到现实世界,寇展被迫踏上了和仇敌相爱相杀的血泪之旅。
这个绝对是神转折加神转折,不能再折了,收下小编的膝盖吧作者大大。看到最后必须要跪了,小受竟然是个NPC?WTF!!小编只能说,作者你果然很有胆量,需不需要和读者面对面的谈谈人生理想。
4,《无根攻略》,作者殿前欢。
耽美文,讲述了无根者则未必受,花痴者则未必滥情的故事。无根者则必受?帛锦曰:未必。花痴者则必滥情?宝公子曰:未必。无根攻略,此文必是天雷?殿前欢曰:未必!
这文一开始就知道是BE,只是没想到BE是神转折出来的,又坑又虐,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本来是一个失忆症少年和一个残疾青年相爱相爱爱,过着包青天+狄仁杰+夏洛克的生活,最后再+复仇+引退+桃花源/天涯海角=真爱治愈了残疾人和病患的心灵·世界如此美丽·大结局,结果突然文风一变。。。。我勒个去!
huinai
1.我有特别高的冷门技能,习子旭写的。
顾千书一直觉得自己在穿越之前过得很好, 但渐渐发现,他的人生简直就是一场无法直视的悲剧,高陵之花是不是那么容易成为,就算你有特别高的冷门技能。
这篇文章让人怨念深啊,看完开头你会觉得是通过文字,再看完你会觉得是网游文字,到最后才知道竟然tm是现实世界。
西子旭的文字一直萌萌哒一开始你的鹿乱撞,后半段全程高能,结尾简直一脸血坑, 那种咳不出来和吞不下去的感觉,很想把作者挂在墙上把作者挂了剪,然后让她熬过去当小受。
这部小说有点重口味,三观慎入。
2、皇帝之子,作者为黑色乌黑乌黑。
作为许诺武安侯的嫡子,他被算作终身残废,不仅失去了六合同风的儿子, 连生命都没有保障,重生之后,他发誓要付出前世敌人的代价。
作者脑洞太大,完全是个神转,小抹粉施脂看完后直接把老血喷了出来,整个人都觉得不好,完全看到文字也以为是简单介绍..。。。神一般的开头,神一般的结尾,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广大粉丝的心情,红白喜事的“卧槽!”
3、堕落!本坑爸爸的游戏,作者落枫流云。
寇展莫名其妙被拉进了一个游戏,游戏中的玩家任务只有一个——先让敌人爱上你,然后杀了他, 井然有序要回归现实世界,寇展被迫踏上了爱的血泪和与敌人的杀戮。
这绝对是神转加神转,不能再折叠,大大接受膝盖作者的小抹粉施脂.看最后一定要跪,小受居然是个npc?wtf!!小抹粉施脂只能说,作者你真的有勇气,不需要和读者面对面谈论人生理想。
4、无根谋略,著有寺前桓。
耽美文,讲述无根不一定受影响,花痴不一定是滥交的故事.如果没有根, 那就没有根了.丝锦说:不一定.花痴就会滥交吗? 包公子说:不一定.没有根攻略,这篇文章一定是天雷吗?之前寺欢说:不一定!
本文从一开始就知道是被,但没想到是被神翻出来,坑又虐, 看到整个个人都不好,原来是健忘少年和残疾青年,彼此相
爱,过着包青天+d的生活。
士多啤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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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最后一片叶子》印象深刻
分享两则神转折小故事
1.勇士杀死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公主:“你杀死了我的丈夫。”
勇士击败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问:“为什么不按套路来。”
国王说:“特么的,神转折太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说:“公主已经怀了我孩子!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说:“公主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国王说:“那孩子是魔王的种。”
勇士说:“公主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国王说:“那孩子是魔王的种。”
勇士摇身一变,“我就是魔王!”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2.
在公主成人礼的晚上,巨大的黑翼掠过王宫。美丽的公主被巨龙抓走。
在巨龙的巢穴里,公主被囚禁在山洞。每天巨龙会扔给她一块血淋淋的肉。然后对她不管不顾。
公主忍不住了,质问巨龙:“你为什么要抓我,只是因为好玩吗?”
巨龙睁开双眼,金黄色的竖瞳闪着魔法的光辉。声音如雷霆:“这只是龙族成人仪式,只有经历过勇士挑战的巨龙才算真正的成长。而你只是一个诱饵。”
公主听了闷闷不乐,嘟着嘴说:“如果勇士没有打败你,我就要一直待着这吗?”
“三年后,我如果完成了挑战。会送你回去。”
公主大叫:“三年!我要天天吃生肉吃三年!我不管我要天天吃好吃的,不然我饿死给你看。”巨龙皱皱眉头:“好吧,我会找来最好的霍比特人厨师为你做饭。你还需要什么?”
公主喜上眉梢,把自己想要的想玩的一一列出。巨龙飞出巢穴为她把东西抢来。
就这样,公主在巨龙的巢穴中过着安逸的生活。
终于国王的勇士来了,他高大威猛,脸上刀疤纵横。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经验丰富的战士。
公主见了发起了脾气,:“长得太丑了,巨龙打跑他,让父王换个英俊的来。”巨龙龙炎一吐,勇士狼狈而逃。
有过了一段时间,国王的勇士又来了。这次来的是一个俊美的少年,骑着高大的白马。银亮的盔甲镶满宝石。
公主见了,满眼星星。“就是他了,就是他了。巨龙快让他带我走,好帅哦!”巨龙一抓子把勇士拍飞,说:“三年还没到。”公主气的一个月没理巨龙。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巨龙击败了一个又一个勇士。渐渐三年到期了。
巨龙说:“下一个勇士,我会假装认输。他将是你的夫君。”于是公主天天祈祷能来一个英俊的王子。
但是勇士却久久未至,公主实在太想念父母。便要求回家。
巨龙把公主带回王宫,却只看见一片废墟。原来三年里,领国吞并了公主的国家。国王王后被烧死在王宫。
公主伏在巨龙背上痛苦的抽泣。
巨龙温柔的问道:“需要帮忙吗?”
公主抬起头冷冷的说:“我要复仇!”
“那好,我来帮你。”巨龙振翼带着公主飞向天空。
领国付出惨痛的代价,公主的国家重新建立。
公主加冕为王,皇冠上是振翼高飞的巨龙装饰。
她被后人称为龙之女王。
来源网络转。
wang疯子
你们总是觉得故事结尾或者故事中后期高潮的部分才会出现出人意料的转折。
今天我就要给各位介绍一个在故事刚刚开始就转折掉,再也没能折回来的轻小说!1.这部小说以一个女角色的名字为题,然后在第一卷的结尾她就破坏了男主角的脑细胞,成为了男主角不认识的路人。我们都以为她是女主角,不!结果她是路人!
然后在30多卷,十几年连载过去了的今天,她愈发得边缘化了,可以整卷整卷地不出场,但这部小说依然是以她一个路人的名字命名的,对于未入坑的读者来说极具欺骗性。
对,就是这部:
顺便告诉各位,这个路人最了不起的地方在于,她在开篇的神奇操作不但彻底把自己沦为路人以外,还把历史上和男主角有过过往的因缘,各路有成为女主希望的姑娘们的FLAG一次性全!部!折!断!
想成为女主角?前传里的各位都没戏了,第一卷结尾我葬送了在座各位的前程,请从第二卷重新开始吧~
然后第二卷果然新登场了个妹子。她将成为取代书名妹子的新女主角——
——你以为会这样发展吗?
不!!!!她是彻底的路人!!!!甚至都不能活在书名里!!!!
从第二卷往后她就已经几乎没有戏份了!30多卷过去后的今天作者已经彻底遗忘了她,很多人已经连她是谁都不记得了!
女主角是第三卷才姗姗来迟开始活跃的……
所以这部大热轻小说开篇神转折,文不对题已经坚持了十几年了……
2.是我个人看到过的一篇短篇小说,篇幅很短
杀死玫瑰
(一)玫瑰
我见到李玖日的时候,他刚刚给病人做完治疗,正一边摘着口罩,一边向我徐徐走来。
他身形挺拔,脸庞棱角分明,我甚至可以透过他敞开着的白大褂里的白衬衣隐隐约约看到他胸肌的轮廓。
看来这是个勤于锻炼的医生。
我一边摸着下巴打量他,一边在心底默默地想。
“不知这位漂亮的小姐是否等了很久?”
他冲着我笑了起来,嘴角的小梨涡若隐若现。
莫名的,我觉得他的笑很是扎眼,因为他只是象征性的扬了扬嘴角,他鼻梁上架着眼镜,我也只能看到透过镜片反射的森森寒光。
我不喜欢这个笑容。
所以我要摧毁掉。
“李医生倒是很精致呀,明明一整天都戴着口罩却还把嘴巴涂得粉嫩嫩的。”
我有些嘲讽的望着他比女人还精致性感的嘴唇。
他愣了一下,转而继续笑了起来。
“精致吗?第一次有人这么形容我。”
我有些懊恼,瞳孔略微睁大的盯着他不急不缓的坐到了我面前院长的位子上。
他摘下了眼镜,露出了镜片下那双眼睛。
他的眼睛大的有些吓人,眼窝深陷,加上整个人白的发光,看起来却有种别样的病态美感。
我对着美色出神的功夫,他已经翻起了我的病例。
他的指尖修长,只是细看却布满了老茧。
“玫瑰小姐。”
我听到他轻轻开口。
他的语调带着戏谑,却更是轻快,宛如夜莺低低的吟唱。
为什么她会知道我叫玫瑰?
不可能。
那才不是我的名字。
说不出的燥郁涌了上来,我盯着他比女人还要粉嫩的嘴唇狠狠咬了咬牙,发誓要撕烂他的嘴。
我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病历本,定定地望向姓名一栏。
那里赫然写着:苏袅袅。
可是他刚刚明明带着兴奋的语调叫我玫瑰。
我听到了。
我逐渐找回冷静,将手里的病例再度看了一眼。
他似乎来了兴致,轻轻抿了一口茶,一只手拄着头,不动声色的望着我。
他的眼睛似乎有种异样的魔力。
我在他的注视下,将病例放回了他的面前。
靠近他的一刻,他手上的老茧在我眼前变得更加清晰。
牙医的手,都是这么粗糙的吗?
白瞎了他的脸和身材。
似乎是意识到我目光在他手上的停留,他在我面前摊开手,视线也跟着移到了自己布满老茧的手上。
他的眼睛里,带着餍足。
也充盈着渴望。
为了缓解刚才气氛的怪异,我装作讶异的开口问道,
“你们牙医工作这么辛苦的吗,手上的老茧都赶上我家园丁的了。”
他没有看我,一双大的吓人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自己的双手,
“玫瑰小姐,我跟他们可不一样。”
“我做的,可是这世上最神圣的工作。”
我好不容易要压下的怒火再次被他口中的玫瑰点燃。
为什么要一直叫那个该死的名字!
我双手握拳,一脸不屑的望着他,
“神圣?拔牙吗?你在搞笑?”
他缓缓转过头望向我,眼底的寒气莫名让我感觉周遭气温下降了好几个度。
“不,是解体,组装,重塑。”
(二)亲爱的
“你为什么一直叫我玫瑰,我叫苏袅袅,你看不到吗?”
我再度丧失理智,抬高音量,语调尖锐的冲他大声喊道。
我知道此时的我一定丝毫没有作为富家千金的修养和气度,反而像极了将丈夫和小三捉奸在床的刻薄原配。
他还是一脸平静的坐在座位上,在我的衬托下反而更像个风度翩翩的贵族公子。
直到我骂的没了力气,他才不紧不慢的开了金口。
“啊,苏小姐可能是误会了。”
“我只是觉得,亲爱的像极了玫瑰。”
我一肚子怒火被他生生堵了下去。
他在说些什么混账话?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还有他刚刚叫我什么?
亲爱的?
他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为了表示我的愤怒,我用尽全力将我的眼睛睁到最大,努力营造出一种眼珠子要跳出来的效果。
我似乎无法思考。
我想杀了他。
可他又笑了起来,他似乎开心极了,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在某一刻我甚至觉得他的眼神仿佛在盯着自己心仪的猎物。
“你笑什么?李玖日!”
他的笑使我彻底失去理智,我出离愤怒的吼出了他的名字。
他这时却又很是听话的收起了笑,一只手拨了拨额前的碎发,
“因为我在想,亲爱的是否和我是同一类人呢?”
“我太高兴了。”
不知为何,我慢慢平静了下来。
准确的说,我对面前这个叫李玖日的医生产生了十足的兴趣。
他刚刚说什么?
我们是一类人吗?
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重新坐了下来,仿佛一切不愉快都没有发生过。
“我们浪费太多时间了吧,医生。”
我语气平静,有些散漫的将头发拢到耳后,露出了精致小巧的耳饰。
我是苏家的二小姐苏袅袅。
才不是什么玫瑰。
不过我现在更想知道的是李玖日为什么要叫我亲爱的?
难道他也像我迫切的想要杀了他一样杀了我吗?
(三)怪物
我的玫瑰想要杀死我。
可她太娇艳了,娇艳到可以让我将她身上扎人的刺忽略不计。
她的眼睛亮亮的,让我有些移不开眼。
但她更为吸引我,让我兴奋的,是她燥怒时的暴虐疯狂。
她开始向我描述她的症状。
“我口腔里有一颗坏掉的牙齿,它狠狠地挤压着我的神经,让我生不如死。”
我拿着小镊子扒开她的嘴巴,检查她所描述的位置。
可她的牙齿白白整整,不要说龋齿,就连一点黑色的蛀牙小斑点都没有。
我仔细地对她的口腔做着全方位无死角检查。
玫瑰似乎是对面前的灯光照得烦躁起来了。
她紧紧皱起了眉头,问道,
“好了没?李玖日。”
“我要疼死了。”
她紧紧闭上了眼睛,似乎正经受着生不如死的折磨。
“你的牙齿里住着一头怪物。”
我移开她面前的钠灯,严肃的下了最终结论。
玫瑰睁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看。
她的眼睛里又开始闪起了光。
“竟然真的被你发现了。”
“我看过那么多牙医,你是第一个发现它存在的。”
她无比兴奋的从椅子上坐起来,有些欢快的摇起了我的胳膊。
“医生,你好厉害呀!”
玫瑰冲着我咯咯笑起来。
于是我也对她笑了笑。
“那怎么才能把它赶出去呢?它近几天越来越过分了,甚至想吃光我的血肉,彻彻底底的取代我。”
玫瑰有些着急了。
我摇了摇头,果真还是太过急躁了些。
不过没有关系,我会帮助她改变。
有我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她。
谁让她是我的玫瑰呢?
(四)折磨
“你嘴里有一只毒虫,它才是坏牙的始作俑者。”
不等我说完,玫瑰懊恼的隔着皮肉碰了碰坏牙的位置,她的疼痛似乎被放大了无数倍,并且蔓延到了全身。
因为她涂着明亮水红色脚指甲的脚趾突然紧紧地蜷缩,身子也一下子紧绷起来。
我的玫瑰太可怜了。
我心疼极了,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了白色的止疼片,就着一旁的温水递给了她。
她有些狼狈的夺过我手里的止疼片,没有就水,直接生吞了下去。
药片滚下去的时候好像咯到了她的喉咙,因为她有些干呕。
一想到我的玫瑰在此之前已经经受过那么多次这样的折磨,我就恨不得快些杀掉那只怪物。
该死的。
竟敢伤害我的玫瑰。
那只毒虫,竟然敢肆意的啮噬玫瑰的血肉,想想就该死。
“看来它不肯放过我了。”
玫瑰恹恹的靠在椅子上,神情憔悴。
“别担心,我会帮你杀死它。”
我的玫瑰小姐。
玫瑰眼里终于有了光亮,她望向我,甜甜的笑了笑,
“李玖日,你是我见过这么多医生里最靠谱的一个了。”
“你一定要治好我。”
“否则,你会变得和我一样。”
玫瑰的语气突然变得调皮。
真可爱。
我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
这是我第一次对带着温度,带着呼吸的生物做出这种动作。
我有些紧张。
因为我不想让玫瑰看出我的生涩。
我想让她感受到我的温柔。
“放心,我会让它死得很惨。”
我还想再说些什么温柔的话给我的玫瑰听,门口突然传来了护士的声音,
“院长,病人的家属来了。”
我转过头,对上一张清清冷冷的脸。
“哥哥!”
我听到我的玫瑰语调欢快的开口。
她一把推开了我,扑向了门口的男人。
(五)苏钰
在我的眼里,苏钰不仅仅是我的哥哥。
他是我牙疼的唯一解药。
他是我的神明。
我很爱他,他也爱极了我。
喏,就连我来看牙,他也会赶紧跟过来。
我奔向他,而后重重的扑进了他的怀里。
我贪婪地嗅着他身上清冽的冷木香,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这本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如果我牙里的怪物不在这时候出来与我作对的话。
于是我一边咬牙切齿,一边紧紧抱着苏钰。
苏钰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就像他从小到大一直对我的那般。
“袅袅,牙还疼吗?”
他温柔的开口问我。
我犹豫了几秒,然后坚定的摇了摇头,
“不疼了,一点都不疼。”
如果这时候李玖日敢乱说话,我一定会把他丢到海里喂鲨鱼。
苏钰看着我,嘴边挂着淡淡的笑。
也只有在看着我时,他才会露出这么温柔的笑。
他比我高出整整一头,我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他的身上,像极了一只树袋熊。
“袅袅,你现在这里等一下,我问问医生详细的情况。”
苏钰轻轻推开了我,眼神移到了我身后的李玖日身上。
李玖日不知什么时候重新带上了眼镜。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
我向他抛出一个眼神警告,示意他不许将我嘴里住着怪物的事情告诉苏钰。
如果苏钰知道了,肯定会以为我也是个怪物。
没有人愿意跟怪物在一起。
李玖日冲我笑了笑,他的笑一如既往地让我浑身被针扎了般难受。
我抿了抿唇,有些不放心的一直盯着苏钰的背影,直到他完全走进了另一个诊疗室。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椅子上等待。
不过一旁小桌子上的那堆医疗器械看起来倒是很不错。
尤其是那支型号特大的针筒。
我不禁缓缓起身,盯着那支针筒看了又看。
(六)艺术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
我城堡一样的家。
可我今天心情却十分的不愉快。
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想到我的玫瑰。
以及我的玫瑰看那个男人的眼神。
那个男人叫苏钰,是玫瑰的哥哥。
不,他不配。
他才不配做玫瑰的哥哥。
我狠狠的攥起了拳头。
“大,大哥,你回来了。”
住在204的小结巴颤颤悠悠的向我走来。
不过今天他似乎有些奇怪。
他的五官扭曲在一起,额头上有汗珠渗出。
我不动声色的将手放在口袋里,静静地看着他小孩子般幼稚的小把戏。
“那,那个大叔竟然,竟然想逃,逃跑,被,被我给,给抓回来了,嘻,嘻嘻。”
小结巴似乎是在笑,他象征性地伸出手捂住了嘴巴。
我扬起嘴角满意的笑了笑,对他点了点头,
“做的不错。”
说完我侧过身,准备进入我的城堡。
“大哥。”
小结巴叫住了我。
我站定在原地,却没有回头。
“放,放我走吧,我,我真的害怕,我,我不会把,把这里的事情,说,说出去,一,一点的,只要你,你能放,放我走。”
我放在口袋里的手攥紧又松开。
我慢慢回过身,一步一步移到了他的面前。
他似乎有些惧怕我,双腿颤抖着后退。
我失望的摇了摇头。
又一个失败品。
“我早就跟你们说过吧,离群索居者,只有两种形态,要么近乎神灵,要么沦为垃圾。”
“我明明是在慢慢的培养你们,好让你们能够离神灵更进一步啊。”
“可是你现在,已经变成了垃圾。”
小结巴浑身都在颤抖,他还在捂着嘴巴。
我甚至不知道这个家伙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
“求求,求求你了,我真的,真的害怕啊。”
他哭了。
可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为什么会害怕?
我做的工作,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
这明明是艺术,为什么他们都不懂?
“你这是在逃避艺术,畏惧艺术。”
我冰冷的开口,将他逼到了角落里。
我没有耐心了。
小结巴还在磕磕绊绊的说着什么,我只觉得他聒噪的要死。
那他就干脆,
去死吧。
我从口袋里掏出昨天新买的瑞士刀,划向了他的喉咙。
他的瞳孔骤然睁大,似乎并没有想到一切来得如此之快。
鲜血喷涌而出,我望着泼墨一般的鲜血,欣慰的笑了笑。
所以说啊,死亡不是逝去,而是燃烧。
(七)嫣然
我跟着苏钰回了家。
我们的家。
我的妈妈失足从楼梯上摔下来死掉了,在我十岁那年。
他们都那么说。
可我知道,才不是那样。
我的妈妈,是被我的爸爸推下去的。
我目睹了一切。
我的爸爸,那个一直对我们关怀备至的爸爸,看着妈妈倒在血泊中,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灿烂。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记得了。
因为苏钰出现了。
他捂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世界一片黑暗。
“哥哥,今晚我想吃果仁蜜饼,好不好呀?”
我摇着苏钰的胳膊,甜腻腻的冲着他撒娇。
苏钰正在开车,他宠溺的对我摇了摇头,
“袅袅,不可以,你的牙齿会越来越疼。”
被苏钰拒绝的如此彻底,我闷闷不乐的靠着椅背,脑子里竟然浮现了李玖日的脸。
“哥哥,你今天和李玖日说什么了”
我有些不安,因为我不知道李玖日是否值得信赖。
“没有说什么,他只说你的牙龈有些炎症,所以才会一直疼的,让你注意饮食。”
苏钰熄了火,拔下车钥匙。
我坐在位置上没有动,因为我知道,他会细心地为我解下安全带。
果不其然,他熟稔的做了为我解下安全带的动作,然后才下了车。
这个小动作一如既往地让我身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李玖日那个家伙得谢谢苏钰才是。
否则他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我恶作剧的想。
“大少爷和小姐回来了!”
陈妈迎了上来,一边为我们递上了草莓汁。
我盯着鲜红的液体,回味的舔了舔嘴角。
“阿钰,袅袅。”
一道女人的声音传来。
我这才看到,客厅沙发上,还坐着一个年轻女人。
她嘴边带着得体优雅的微笑,正定定地望着苏钰。
同为女人,我第一眼就察觉到了她望向苏钰眼睛里的痴迷。
我转过头,望向苏钰。
我本以为他会像对别的女人那样冷眼相待。
可他没有。
他冲着那女人笑的温柔。
就像对我那般。
“袅袅,这是嫣然。”
苏钰竟然在向我介绍那个女人。
“袅袅你好,我是李嫣然。”
我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凝固。
(八)手术
我掀开厚重的帘子,看到了被五花大绑的肌肉大叔。
据说这个大叔以前是混黑道的,我饶有兴趣的盯着他身上的纹身看了又看。
可是我始终高兴不起来。
明明我刚才完成了一件艺术品的改造。
明明他被一刀封喉时候的样子那么的诱人。
我又想到了我的玫瑰。
她在做什么呢?
一定又是和苏钰在一起。
想到那个男人,我不禁又开始怒火中烧。
我想到了今天白天他和我的对话。
“医生,我的妹妹她,牙齿有什么问题吗?”
他那么问我。
我笑了笑,道,
“有点发炎,要多注意饮食。”
那个叫苏钰的男人盯着我看了又看。
我摘下了眼镜,直直的与他对视。
他看到我的眼睛明显的愣了一下,但多年修炼出来的绅士风度让他礼貌的移开了眼睛。
“苏先生,您是对我的诊断有什么疑问吗?”
我问他。
“李医生,我的妹妹精神有些问题,请您多多担待。”
“她的牙齿根本没有任何问题,您不用迁就着她骗我。”
该死。
我在心里暗暗地骂道。
我可怜的玫瑰,嘴巴里已经有了一只怪物了。
她为了不让哥哥担心,甚至不让我说出来。
可是这个男人,竟然敢说我的玫瑰有问题?
杀了他吧。
我的大脑里有个声音在反复对我说着。
不行。
不可以杀掉他。
起码现在不可以。
否则我的玫瑰会生气。
她竟然那么爱护他的哥哥。
想到这里,我的大脑不受控制起来。
“马上开始。”
我对住在202和205号的家伙们开口命令道。
他们眼疾手快的为我穿上制服,戴上了口罩。
我望着还在拼死挣扎的肌肉大叔,惋惜的摇头,
“本来我的技术很好的,大家都夸赞我的手艺。”
“可是我今天心情十分的不美好,所以就委屈你了。”
“没有麻醉,可能会很疼,你忍耐一下下。”
我轻声开口,重重的掰开了他的嘴巴。
将他整个牙槽骨取下来的那一瞬间,我终于暂时性的忘却了玫瑰所给我带来的苦恼。
肌肉大叔已经昏死过去,我身后的两个家伙跃跃越试的张望着他身上哪部分的肉最为美味。
我回过头斜睥了他们一眼,他们立刻缩起了脑袋。
一阵无名火突然涌了上来。
我拿着手里的刀子,抵在了205那个家伙的脖子上。
“大叔你会一直待在这个城堡中的吧?”
我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他。
他似乎是怕了。
因为一贯伶牙俐齿的他牙关开始打颤,说话竟然有些结巴。
“大哥,我当然会一直留在这里,您这是在源源不断的创造艺术品,我们,我们何其有幸,能够跟着您——”
“好,好!”
我将手里的刀子扔在地上,开心的为他的话鼓起掌来。
不枉我培养他这么多年,他有着对美的欣赏,以及对美的渴望。
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在我的城堡里待下去。
真巧,这座城堡不久将迎来一位新的女主人。
(九)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和李嫣然一起吃下一顿晚餐的。
她一直在夸我。
夸赞我美丽,夸赞我活泼可爱。
我机械的冲着她笑。
杀了她吧。
一个声音在我脑海里不停说道。
不行。
我懊恼的拒绝了这个提议。
别人可以,可这个女人不行。
因为她和别的女人不一样。
苏钰对她笑了。
我快快用完了晚餐,把我自己关在了我的房间里。
我坐在堆满玩偶的床上,思索着到底要不要杀了李嫣然那个虚伪做作的女人。
他们一起去了苏钰的房间。
我迅速地下床,打开了电脑,屏幕上立即出现了苏钰和那个女人的身影。
没错,我在苏钰的房间里安了监视器。
当然,苏钰并不知道,他也不可能知道。
我得意的笑了笑,可很快我便笑不出来。
因为苏钰好像喝得有些醉,他粗暴的扯着李嫣然的衣服,可却近乎爱怜的吻上了她的每一寸肌肤。
李嫣然乖巧的迎合着他,一只手迷恋的轻抚着他的脸庞。
不可以碰我的苏钰!
我拿起一旁的杯子砸向了电脑屏幕。
电脑瞬间黑屏。
我宛若木偶般平躺在床上,脑子里打起了李玖日那支巨型针管的主意。
李玖日。
他说不定可以帮我。
黑暗中,我勾唇笑了笑。
第二天一早,苏钰和李嫣然一同同房间走出来。
苏钰面色微冷,有些头疼的抚着额角。
李嫣然笑的灿烂,她挽着苏钰的手臂,笑着跟陈妈打招呼。
她在向我示威。
我望着她挽着苏钰的手,狠狠地咬了咬牙。
“袅袅,昨晚睡得好吗?”
我听到那个恶心的女人在笑着问我。
我想狠狠的瞪她,然后用这世界上最为恶毒的话语来骂她。
可我不能。
因为苏钰就在她的身旁。
我不能让苏钰知道,
原来我心思竟然这么恶毒。
于是我也笑着答道,
“挺好的,嫣然姐姐呢?”
李嫣然没有说话,眼神暧昧的望向了苏钰。
(十)喜欢
我就知道我的玫瑰还会来找我。
她再次坐在了我的对面,望着我的眼睛里带着不甘和委屈。
我的玫瑰,真是最清楚怎么让我心疼。
“玫瑰小姐牙又疼了吗?”
我轻声开口问她。
这一次她并没有因为我对她的称呼而恼羞成怒,相反,她眼神里的委屈意味更浓,似乎下一秒就要落泪。
我的玫瑰泫然欲泣的样子,都如此的美丽。
我不由得看呆了眼。
“我想要那个。”
玫瑰摇了摇头,目光灼灼的盯着我旁边手术桌上的巨型针筒。
果然是我的玫瑰。
足够识货。
我不由分说的站起身来,将那支针筒递给了她。
“你这就给我了?”
玫瑰有些惊讶。
我笑着点了点头,再次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
她并不抗拒,这让我感到愉悦。
“你不问问我想要拿它做什么?”
玫瑰又问。
我摇摇头,手上贪恋着她发丝的美好触感。
“我要用它来杀人。”
玫瑰平静的开口。
我的血液开始沸腾。
内心放起了烟花。
我的玫瑰,果然从不让我失望。
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我最完美的艺术品。
我坐了下来,蛊惑性的盯着她的眼睛。
“那就去做吧,不管什么,我都愿意无条件的支持你,帮助你。”
玫瑰有些疑惑地望着我,
“为什么?”
我嘴边笑意越来越大,
“因为喜欢你啊。亲爱的。”
玫瑰也笑了,她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是满足。
“好吧,我给你喜欢我的机会。”
(十一)黑暗
李嫣然死了。
她是被我杀死的。
那天她又来了我和苏钰的家。
她还想像上次那般,和苏钰睡在一间房间里。
可是苏钰拒绝了。
不仅如此,苏钰脸上的神情也变得冷漠,就像他对其他女人那样。
我开心的想转圈圈。
可我还是要惩罚她。
谁让她那么的自不量力。
都说过了,这世上能让苏钰一直温柔相待的,只有我,苏袅袅。
李嫣然被安置在了二楼的客房里。
凌晨两点,我好像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境。
梦里我拿着李玖日给我的针筒,以及他临走时送我的瑞士军刀,一刀一刀的刺向李嫣然的每一寸肌肤。
只要是苏钰吻过的,我都要狠狠地划烂它们。
鲜红的血液和幼嫩的皮肉混合在一起,像极了浇了番茄汁的拌牛肉。
凌晨三点,我从梦中惊醒,枕头下压着那把瑞士军刀。
我翻身下床,在黑暗中摸索着向门口走去。
我要去确认一下,李嫣然是否真的已经被我杀死。
可我刚刚走到门口,一阵敲门声响起。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真的被吓了一大跳。
我小心谨慎的问了句,
“谁呀?”
“袅袅,是我。”
是苏钰的声音。
恐惧瞬间消散,我迅速打开了门。
苏钰站在门外。
一片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脸。
“哥哥,这么晚了有事情吗?”
我怕他察觉到什么,率先开口问他。
“袅袅,你刚刚去二楼了?”
我听到他问我。
苏钰看到了。
他看到我去了二楼。
那他是不是也看到了,
我杀了李嫣然。
“没有呀,哥哥你肯定是看错了,我一直在我房间里睡觉呢。”
我佯装轻松地开口。
伪装什么的,一直以来就是我的强项。
苏钰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在黑暗中一直看着我。
“也是,我们袅袅最怕黑了。”
苏钰温柔的说道。
(十二)重现
今天的一则时事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
“当红女花旦李嫣然今日被发现身亡,尸体在废弃的陈阳工厂找到,死亡时间大致在凌晨一点到四点。”
我盯着那具被打了马赛克的尸体看了许久,然后欣慰的笑了笑。
这可是我的玫瑰的杰作。
我到医院的时候,玫瑰已经在等着我了。
她手里还拿着那支巨型针筒。
她看起来有些慌张,也有些痛苦。
一看到我过来,她便一路小跑迎了上来。
我学着苏钰的样子,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了她。
我一只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试图让她平复下来。
“不要怕,玫瑰。”
我低声在她耳边呢喃。
她推开了我,一只手捂着左侧的脸颊。
“李玖日,怪物又出现了,他又开始折磨我了。”
我可怜的玫瑰,一日不见,她的眼里竟然布满了红血丝,嘴唇也白的吓人。
我引着她坐下来,安抚道,
“它是什么时候再次出现的?”
玫瑰想了想,垂下了头,
“凌晨三点。”
“在我杀了李嫣然之后。”
真可怜,我想。
不过没关系,慢慢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就算这怪物再厉害,在我这里,它也无法长久存活。
因为我才是万恶,更是不赦。
“我是不是做错了,李玖日。”
玫瑰的声音显得有些落寞。
“不,你做得很好。”
我的玫瑰,做的已经十分完美。
“李玖日,你对我真好。”
玫瑰抬起头,眼睛里亮闪闪的望着我。
我一时鬼迷心窍,轻轻吻上了她的眼睛。
她没有推开我。
于是我顺势吻上了她的鼻梁,她的嘴唇。
味道甜美的让我沉沦。
这可真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我贪婪的想要更多。
(十三)城堡
我就知道,李玖日会帮我。
从第一眼他看到我,他便想要得到我。
而我,自然没有理由不去利用他。
只是这该死的坏牙,让我本来愉悦的心情染上了一丝阴霾。
不过没关系,有李玖日在,他都会帮我解决。
他邀请我去他的家里做客。
他说他住在一座城堡里,我一定会喜欢。
我同意了。
我最喜欢城堡了。
我一直等他到他做完最后一场拔牙手术。
最后一场手术是一个长了龋齿的小男孩,他从坐到手术椅上便开始嚎啕大哭。
他的妈妈在一旁皱着眉头,已然不知如何劝慰。
可是李玖日仍然一脸耐心,万分温柔的拍着小男孩的后背,轻声安慰。
小男孩慢慢停止了哭泣。
手术顺利结束。
李玖日再次受到了近乎浮夸的赞美和感谢。
我在一旁冷冷的看着,嘴边带着讥讽的笑。
我跟着他回到了他的城堡。
不得不说,在这几日的想处里,李玖日已经摸清了我的喜好。
他的城堡,简直是按照我的风格建造的。
“实不相瞒,其实我是个艺术家。”
身旁的李玖日突然开口道。
我点了点头,
“我看出来了。”
“要不要去看一看我的艺术品?”
李玖日的声线极尽蛊惑。
鬼使神差的,我答道,
“好呀。”
(十四)戒指
我终于,带着我的玫瑰来到了我的城堡。
她看起来对我的城堡满意极了,眼神里的光亮诱惑着我。
我等不及了。
我现在就要带她去看我的艺术品。
于是我打开了201号房间的大门。
里边整整齐齐摆满了橱窗。
橱窗里放满了各式各样的戒指。
而戒指上镶着的,是一颗又一颗的牙齿。
玫瑰更为惊喜,她整个人趴在橱窗的玻璃上,兴奋的看来看去。
“这些戒指好漂亮,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精致好看的戒指。”
玫瑰说道。
我满足极了。
“只要你喜欢,我可以为你打磨更多的戒指。”
我伸出手,贪婪地扶上她白嫩的脸庞。
玫瑰感动极了,她扑进了我的怀里,紧紧地拥着我。
“李玖日,你真好。”
我的玫瑰如是说道。
我将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嗅着她发丝的馨香。
“李玖日,你想不想拥有我?”
玫瑰突然含住了我的耳垂。
我身体本能的一颤。
她的小手灵巧的伸进了我的衬衣里,一下一下的抚摸着我的身体。
一旁便是双人床,我想都没想,将她打横抱起,放在了床上。
她微闭着双眼,整个身体都在渴望着我的怜爱。
我解下了腰间的腰带,绑住了她的双手。
她顺从的微仰着头,乖巧的迎合着我。
(十五)同化
我这些天都待在李玖日的城堡里。
我太喜欢这个地方了。
他的城堡里还住着两个男人。
看到我的时候眼神是说不出来的怪异。
李玖日说,他们是他的试验品。
我了然的点了点头。
可我实在不喜欢住在205的那个男人看我的眼神。
于是我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李玖日。
李玖日正在工作。
他手里拿着沾满血的牙槽,正在细细的打磨。
看到我过来,他极有兴致的展示给我看他的成果,可我只觉得脏兮兮的,碰都不想碰一下。
“我不喜欢住在205的那个家伙。”
我对李玖日说道。
李玖日放下手里的牙槽,摘下眼镜,
“那我为你做一个新的戒指,好吗?”
我轻快的笑了。
当然可以。
我终于可以不用忍受205那个家伙恶心的眼神了。
因为他死了。
但这一次他的牙槽不是被李玖日取下来的。
而是我。
李玖日说,我比他更适合这份工作。
正好,我早就想试一试了。
于是在李玖日的指导下,我成功地完成了我的第一件艺术品。
我激动得一晚上没有睡着。
李玖日在我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笑。
其实我可以一直这么跟李玖日在他的城堡里待下去的。
直到我接到了苏钰的电话。
“袅袅,你这些天到底去哪里了?”
苏钰焦急的声音传来。
我得意地笑了笑。
我之所以一直呆在李玖日的城堡里,还有一个目的。
我要让苏钰尝一尝,失去我的滋味。
从他着急的程度来看,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十六)利用
玫瑰竟然在利用我。
她只是为了气一气他的哥哥。
知道这个事实的我有些生气。
我的玫瑰,竟然敢欺骗我。
也怪我一时心软,才没有那天便直接杀了苏钰那个男人。
我的玫瑰,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那个男人,根本不配拥有我的玫瑰。
他会让我的玫瑰不再娇艳,甚至凋零。
我要怎么杀了他呢?
既然玫瑰那么喜欢他,那我就用他的牙齿,为玫瑰打磨一枚最耀眼的戒指。
(十七)噩梦
我再次回到了家。
我和苏钰的家。
家里佣人全都不见了。
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我和苏钰。
苏钰站在我面前,眼神涣散。
“袅袅,你去哪里了?”
他的语气冰冷。
我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妙,苏钰好像生气了。
“去朋友的城堡里玩了几天。”
我坦然承认。
苏钰眼睛突然变得通红,他有些僵硬的歪了歪头,对我说,
“以后不要这么做。”
然后他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莫名的,我许久未疼的牙齿重新开始隐隐作痛。
连带着,我的整个头疼得厉害。
我瘫在沙发里,艰难的从嗓子里溢出一声淡淡的呻吟。
李玖日,救救我。
(十八)不赦
我的烦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不能让苏钰轻松地死去。
这个世界本就乌七八糟,让他轻易的死去未免不是对他的恩赐。
怎么办?
我要怎么办?
他要怎么死去才好?
我的电话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是我的玫瑰打来的。
“李玖日,救救我吧。”
玫瑰的声音听起来虚弱又无力。
我当下有了打算,从仓库里取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
我把注射好麻醉和毒品的针管放了进去。
“我这就去你家看你,等着我。”
我温柔的在电话里对玫瑰说道。
这次我要让玫瑰看到。
这是对她欺骗我的惩罚。
这世界上,她的归属,只有我。
我站在苏宅门外,轻轻敲了敲门。
玫瑰见到是我,眼睛里布满了惊喜。
“李玖日!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玫瑰扑到了我的怀里。
我一只手提着礼品盒,另一只手轻轻抱了抱她。
“这个盒子真好看,这是你给我准备的礼物吗?”
玫瑰新奇的盯着我的礼品盒看。
我笑着摇了摇头,
“不,这是给苏先生的。”
“那我可真是受宠若惊啊。”
苏钰这时也从房间走了出来。
他声音里的冷漠和嘲讽意味十足。
他似乎心情不太好。
“袅袅,过来。”
苏钰定定地望着玫瑰。
我的一只手还搭在她的腰上。
“哥哥,李玖日是来看我的,他还为你准备了礼物。”
我的玫瑰替我说话了。
我宽慰似的拍了拍玫瑰的手,不紧不慢的向苏钰走去。
“苏先生为什么对我有这么大的敌意呢?”
“我是真的,爱极了您的妹妹。”
不出我所料,苏钰在听到我的话之后怒气完全被点燃。
他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领,恶狠狠地开口,
“像你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说爱。”
我这样的人?
我不禁觉得可笑极了。
我这样的人,可是和您的妹妹是一类人呢。
玫瑰那么可爱,可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让人无语的哥哥呢?
我失望着摇着头,
“我这样的人?苏先生恐怕迟早有一天会变成我这样的人呢。”
说着我一只手不动声色的准备去抽开礼品盒的丝带。
突然一阵剧烈的痛感向我袭来。
礼品盒从我手里脱落。
里边的针管药剂尽数散落在了地上。
我转过头,对上玫瑰清澈的眼睛。
“不准这么说我的哥哥。”
她的语气,正如我初见她时,那样的狠虐恶毒。
真是可爱极了。
我想。
我腹部插着的,是一把瑞士军刀。
是我送她的那把。
我的五官因为疼痛而逐渐扭曲起来。
玫瑰似乎有些后悔,也有些难过。
“李玖日,对不起,请你理解我。”
不。
死亡,是拒绝一切理解的。
我想要把这句话说给玫瑰听,可我浑身已经被抽干了力气。
曾经我一直自信的认为,我是万恶,更是不赦。
直到我被我的玫瑰粉身碎骨,被她丢弃灵魂。
虽然我的一切并没有改变,我依然是万恶之人。
我的玫瑰,终于变成了最完美的艺术品。
若逆反为恶,我愿再次恶过这一生。
我的玫瑰啊,我终于为你歌唱至死。
(十九)死亡
我杀了李玖日。
用他送我的刀。
在苏钰面前。
苏钰总是有这种魔力,只要是他,我愿意奋不顾身。
就像刚刚,我大脑一片空白。
可偏偏对上了苏钰的眼神。
他本来涣散的眼神在那一刻突然变得清明。
他的眼神似乎在说,
杀了他,玫瑰。
于是我举起刀子,重重的刺入了李玖日的身体里。
他是永不凋零的白玫瑰,矜贵诡谲毫无生机,即使噩梦缠绕仍旧绮丽。
李玖日将与我共生。
他也将成为我心中永生的玫瑰。
(二十)哥哥
玫瑰在我面前将匕首刺进了李玖日的身体里。
我一直愤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果然,在玫瑰的世界里。
我还是最重要的那一个。
没有任何人可以取而代之。
玫瑰将刀子扔在地上,一脸惊恐地扑进了我的怀里。
她颤抖着开口,
“哥哥,我杀人了。”
我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温柔的开口,
“没关系,袅袅,你做得很好。”
就算你不动手,我也会杀了那个男人。
那个叫李玖日的医生。
只是前几天刚刚解决掉李嫣然,动手的时候没有控制好力度,以至于这些天一直有些犯恶心。
本来想缓一缓再动手,让那医生也多活上几天。
只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自己送上门来找死。
我的玫瑰,果真从不让我失望。
她永远,只会是我的玫瑰。
谁都不可以觊觎。
(二十一)
我好像做了一个绵长的梦。
梦里一直对我们关怀备至的爸爸将神志不清的妈妈推下了楼。
年仅十岁的我尖叫出声。
我身后的苏钰飞快地捂住了我的嘴巴。
可是来不及了。
我的爸爸发现了我们。
他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匕首,摇摇晃晃的向我们走来。
“玫瑰,玫瑰,去死吧,去死吧。”
我听到我的爸爸反复的说着。
我疯狂地尖叫,紧紧地闭上双眼。
待我再次睁开眼睛,我的爸爸已经和妈妈一起倒在了血泊中。
苏钰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面前。
他回过身来望着我。
他的身上被溅满了鲜血,手里握着原本在爸爸手里的那个匕首。
他对我笑了起来,就像他一直的那样。
“玫瑰,别怕,有我在。”
satoshi
她迫于无奈跟领导借钱,领导打了一千万给她,然后戏谑地问:“你要怎么报答我?”她倔强地别过头:“我会努力打工还你的??”领导邪魅地一笑,走上前捏住她下巴把她的头拧向自己说:“还?你用什么还?你还得了吗?”见她不说话,领导便打电话给秘书:“去叫律师来,我刚拧断了小晴的脖子。”
认识她那天,她一直低头玩iPad,和酒桌气氛格格不入。后来他对她关怀备至,为她跑东跑西,看她笑,但还是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找麻烦,大闹公司,破碎的玻璃割伤了她,他风一般地背她到医院,她含泪问他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好,他不再犹豫终于开口:你iPad能借我玩儿两天吗?
两男生同时向一女生表白,女生淡定。:“你们周游世界后再回来跟我说。”一男生立马收拾包裹准备出发,另一男生绕女生转了一圈,说出历史性的一句:“you are my world.”女生当即心如鹿撞、脸泛红晕...——最后她决定选择两个男生中比较有钱的那位。
一个月来,他每天早上都去食堂给女神买早餐,但女神就是不肯和他在一起。卖面包的姑娘每天都在等着他来,然后红着脸递给他最热乎的面包。食堂大妈看在眼里就对他说:“小伙子,还是放弃不喜欢你的姑娘吧,从我们这找一个多好。”他总是笑着点点头。果然,一个月后,他放弃了女神,和食堂大妈走到了一起。
洞房花烛夜,新郎问新娘有什么梦想,新娘说没有。
新郎一阵无语,起身穿好了衣服,叹道:如果没有梦想,何必圆房。
呆呆的西瓜籽
小说绝密押送,作者和国籍都忘了,但结局写得相当精彩,神转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某国秘密警察局长,把一位007似的大神级属下召来,交给他一项任务,让他把一个间谍押送回国,接受军事法庭审判。并千叮咛万嘱咐:“这是绝密任务,明着你们是结伴回国,暗中是押送,此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
俩人上路了,一路上坐飞机、乘轮船、上火车、转汽车,风尘仆仆。“007”于谈笑间高度警惕,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丝毫不敢大意。天空中、铁轨上、大海里险象重生,他与驾驶员们密切配合,均化险为夷,都是为了把间谍安全送达,不能有丝毫差错。
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俩人安全到达目的地。“007”终于松了一口气,把局长亲笔信递给接收长官。接收长官打开信件,浏览一遍内容后按下按钮,门开了,迅速进来两名彪形大汉,长官下令:“逮捕007”。
顷刻,“007”脸色大变:“长官,您搞错了吧,他才是被逮捕者。”长官说:“对不起,局长亲笔信里说,你才是真正的间谍。”
西西里小白
我读过最有神转折的短篇小说有两篇,一篇是法国大作家莫泊桑的《项链》,一篇是美国短篇小说之王欧.享利的《最后一片叶子》。
《项链》说的是:
有一个清贫的小职员的妻子,特别爱慕虚荣。为了参加一个上流社会的舞会,花尽所有积蓄买回了高档的裙子,可是还缺少一个能配得上裙子的首饰:项链。
可是家里的所有积蓄已经花光。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到一个要好的朋友那里借了个项链。
舞会上,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没料到,回到家竟发现把价值昂贵的项链弄丢了。她没敢和朋友说,只好花三万六千法郎,买了个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了人家,为此欠下了巨额外债。
打那以后,她辞退了佣人,放下架子,省吃俭用什么活儿都干,历经十年终于还清了债务,也把自己熬成了一个黄脸婆。
有一天,在街上碰见了当年借给她项链的朋友,她落魄的样子已经让对方认不出来了。她说,我之所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为了还清你当年那个项链的债务啊!
朋友大吃一惊,说:我那个项链是假的,只值五百法郎!
《最后一片叶子》说的是:
苏娣和琼西是两个要好的画家朋友,她们同租在一间房子里。楼下住的是个叫贝尔门的老画家,他总说自己要画出一个杰作,可是四十年过去了,也没画出他的杰作。
琼西不幸得了重病。医生告诉苏娣,琼西的病单纯依靠药物已经没什么希望了,除非会有什么奇迹出现。
苏娣哭着送走医生,回到房间,看到琼西躺在床上,望着窗外在数着数字,十......九......八......七......六......
原来琼西在数窗外不远处墙上缠绕的长春藤落下的叶片。秋风飒飒,黄叶在一片片飘落。琼西说,等到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我也就该离开这个世界了。她一直数到天黑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
当晚,苏娣找楼下的老画家贝尔门去让他给自己做模特,在画画的过程中,苏娣顺便把琼西的情况对贝尔门说了。
这个晚上狂风大作,大雨倾盆。第二天早上,天一亮琼西就催着苏娣把窗帘拉开。当窗帘拉开后,奇迹出现了,经过一夜的风吹雨打,那最后一片叶子竟然还在那里,一整天也没有飘落。
第三天,那片叶子还是没有飘落。
第四天,看到那片叶子还是纹丝不动,琼西挣扎着坐起来说:这都是天意呀,那片叶子就是不飘落,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着呢。苏娣,快给我拿鸡汤来,拿牛奶来,还有葡萄酒。快,给我拿个小镜子,把我的枕头垫高,我要画画,我要画加勒比海湾......
医生来了,看到琼西的病情大有好转,拉着苏娣的手说:好好护理她,你会成功的。我还要去楼下看一个病人,那个叫贝尔门的老画家病得很厉害,需要拉到医院去。
琼西的病好了。医生又来了,高兴地说对苏娣说,你成功了,下面只要加强护理和增加营养就可以了。
苏娣送走了医生,回来伏在琼西的床前说:琼西,你知道么,楼下的贝尔门先生死了。窗外那至今没落的最后一片叶子,是他第一个晚上顶着风雨在夜里画上去的。他终于画出了四十年前许下的杰作。
总结:
我相信,凡是读过《项链》和《最后一片叶子》的朋友,对它的艺术价值都会有深刻体会。
我想说的是,文学作品的所谓神转折,应该是既出乎意料又饱含哲理,既合乎逻辑又蕴意无穷。否则,所谓的神转折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毫无疑问,《项链》和《最后一片叶子》都做到了。像这种以小见大,以短见长,有着神转折的短篇小说,确实是文学艺术百花园里的一朵奇葩,一件瑰宝。
莫泊桑和欧.享利确实不愧为短篇小说的艺术大师。
zercq
我其实是非常喜欢读那种短小精悍、情节陡转蹊跷、结尾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短篇小说的。在这方面我特别推崇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的作品,并且受欧亨利的影响我本人也尝试创作了一些转折性比较大的微型小说。
我们拿欧亨利的一篇代表作《麦琪的礼物》来看看这篇作品是如何转折的。这篇作品讲述的是一对贫穷但感情很好的夫妻吉姆和德拉圣诞节互换礼物的感人故事。圣诞节就要来临了,妻子德拉想要给丈夫吉姆买一份节日礼物,可是自己几个月来辛辛苦苦只积攒了一块八毛钱,显然一块八毛钱是买不到礼物的。
德拉太想送给丈夫一份礼物了,于是她打起了自己那一头如瀑布般美丽的秀发的主意。她跑到发廊忍痛割爱将长发剪掉换回了二十美元。德拉终于可以给吉姆买一份她心仪的礼物了。吉姆有一块祖传的金表,这块金表是他的传家宝,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东西。
德拉精心给吉姆买了一根白金表链,她想象着吉姆看到这根表链时兴奋高兴的样子,她心里感到甜甜的。为了买这根表链德拉花费了二十一美元,几乎耗尽了她全部的家当。回到家德拉把自己的短发烫成了卷发,她忐忑不安,不知道吉姆看到自己一头长发变成短发后会是什么表情。
吉姆回来了,他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故作欢快的说自己把头发剪掉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很快再长起来的。吉姆满房间四下里张望好像要找出被德拉剪掉的美丽长发,并一个劲的问你的头发没有了吗?
德拉安慰吉姆说自己的长发很快就会长出来,吉姆把德拉搂在怀里,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子上。包里的东西是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他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
是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德拉已是泪眼朦胧,她突然想起吉姆还没看到自己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她把攥着那根表链的手掌伸开了,想给吉姆一个惊喜。德拉跟吉姆要那块金表,因为她想看看金表配上这块表链的样子。
吉姆把两手枕在脑后并没有拿出那块金表。因为他已经把金表卖了,为德拉买了漂亮的梳子。
故事结束了,我的眼眶也湿润了。虽然最终彼此的礼物对于对方而言已失去使用价值,但是德拉和吉姆却得到了人世间比礼物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无价的爱,无价的爱情。
naruto
推荐欧亨利的小说,他的小说在艺术处理上的最大特点就是“意外结局”。
因这种“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艺术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有充分体现,被称为欧亨利式结尾。
欧亨利一生共创作了三百篇短篇小说,较为著名的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的藤叶等。
下面分享几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
《警察与赞美诗》流浪汉苏比为了躲避衣食无着、无家可归的冬天,一心想干坏事被警察抓进监狱。
他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伞,调戏妇女,但都未能如他所愿,被抓进监狱。
而当他在教堂被赞美诗感动,想重新开始生活时,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了。
麦琪的礼物贫穷的德拉夫妇在圣诞节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卖掉了自己最为珍贵的东西。
妻子德拉卖掉了她的金发,给丈夫买了珍贵的白金表链;丈夫杰姆卖掉了他祖传的金表,给妻子买了她渴望已久的发梳。
当两人交换礼物时才发现两人舍弃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所换来的东西却没有作用了。
最后一片藤叶(最后一片叶子)患上严重肺炎的琼西,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
窗外尽管寒风凛凛,但那片叶子却仍然挂在树上。琼西受到鼓舞,顽强地活了下来。
但真相是:得知琼西故事的老画家贝尔曼在风雨交加的夜晚,画上了最后一片藤叶。贝尔曼却因着凉感染肺炎去世了。
可能大家听小说简介并没有什么感觉,推荐大家阅读原文,也可以买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人生有限,阅读无止境。
莫妮笑
我曾经在淘故事APP上度过一篇名字叫做白衣神相的短篇小说,故事结尾的老神相所谓的一些奇闻,其实都是一开始的布局,这是我怎么都没有想到的。脑洞特别大,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
阳光下回家的路
上初一的时候,放学和一个同学单挑约架,放学后我发现约架的那同学居然找了个帮手。我故作镇定说道:“打架还给我来个上阵父子兵啊,你们两个谁是爹谁是儿子啊?”那个帮手不过脑子秒回道:“我是爹!”然后他们两个就打起来了。
墨砚
时隔多年,我又收到了朋友从遥远的大洋彼岸发来的微信:“我终于变成了曾经自己最讨厌的那一种人。”
“哈哈哈,大家都是如此,不必感怀。你年轻时最讨厌什么人?”
“有钱人啊。
阳光下的笑妍
我印象最深刻的“神转折”短篇小说应该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来自中国青岛大学的英语教师余准教授,作为间谍为法国军队服务。在他掌握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的绝密文件时,很不幸,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马登上尉开始了对余准博士的追杀。
余准博士为了把这份重要情报及时送到德国人的手中,不惜代价地决定去做一件“穷凶极恶的事情”。于是,他先马登上尉一步登上火车,去拜访一位名叫斯蒂芬的汉学家。此时的斯蒂芬博士就住在余准的曾祖彭冣(zui)那座“小径分岔的花园”里。
马登上尉已经了解到余准博士准备铤而走险的计划,于是步步紧随。遗憾的是马登没赶上余准乘坐的那班八点五十的火车,而下一班火车要在九点半发车。因此在余准和马丁之间被一截四十分钟的时间无法弥补地支离了。
余准博士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汉学家斯蒂芬。他们畅所欲言,从中国文化聊到时间迷宫的诡异。汉学家斯蒂芬的兴致愈来愈浓,而时间在分秒流逝。余准知道自己与马登之间的距离在一点点缩短、消失。余准深知自己此行的目的。于是,当艾伯特站起身背对余准,打开“高高柜子上的抽屉”的那一刻,余准“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汉学家斯蒂芬“哼都没哼一声”,随即毙命。紧接着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余准,最后被判处绞刑。余准“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
汉学家斯蒂芬的全名是:斯蒂芬·艾伯特。而那个驻扎了十三个英国师、拥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的城市,就叫“艾伯特”!“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了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迷,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迷。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
《小径分岔的花园》也许是我读过的信息量最大的短篇小说。它有着侦探小说的故事情节、有对时间迷宫的深度探究,实在是令人脑洞大开。能把短篇小说写到如此程度,博尔赫斯真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deliiping
一个女孩让一个男孩在楼下等他一百天就嫁给他。
结果那个男孩在99天时笑着离开了。后来,有人问他,你坚持了这么久,眼看就要成功了,为什么在关键时刻离开?
男孩解释着说:
当时都没想到自己能坚持这么长时间。
心里就想到,
我有这么大的毅力,
为什么不去做微商呢?
C大发财
《霸道总裁爱上我》
她迫于无奈跟总裁借钱,总裁打了一千万给她,然后戏谑地问:“你要怎么报答我?”她倔强地别过头:“我会努力打工还你的??”总裁邪魅地一笑,走上前捏住她下巴把她的头拧向自己说:“还?你用什么还?你还得了吗?”见她不说话,总裁便打电话给秘书:“去叫律师来,我刚拧断了小晴的脖子。”
认识她那天,她一直低头玩iPad,和酒桌气氛格格不入。后来他对她关怀备至,为她跑东跑西,看她笑,但还是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找麻烦,大闹公司,破碎的玻璃割伤了她,他风一般地背她到医院,她含泪问他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好,他不再犹豫终于开口:你iPad能借我玩儿两天吗?
两男生同时向一女生表白,女生淡定道:“你们周游世界后再回来跟我说。”一男生立马收拾包裹准备出发,另一男生绕女生转了一圈,说出历史性的一句:“you are my world.”女生当即心如鹿撞、脸泛红晕...——最后她决定选择两个男生中比较有钱的那位。
一个月来,他每天早上都去食堂给女神买早餐,但女神就是不肯和他在一起。卖面包的姑娘每天都在等着他来,然后红着脸递给他最热乎的面包。食堂大妈看在眼里就对他说:“小伙子,还是放弃不喜欢你的姑娘吧,从我们这找一个多好。”他总是笑着点点头。果然,一个月后,他放弃了女神,和食堂大妈走到了一起。
ホ?ィ訁
我读过神转折的短篇小说不少。(如果喜欢看影视剧,推荐看爱.死亡.机器人)
比较喜欢的是大宗师黄易的短篇科幻小说。
《故乡》开篇描述了一个类似于微光城市的世界。
人类因为自然灾害被迫转移到地下,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地下城变成了一个“乌托邦”一样的城市。
当主角最后打开通往地面的通道时,看见的并不是拥有明媚阳光的大地,没有美丽的原野,新鲜的空气,只有无尽的漆黑,繁星密布的星空。
原来,很多年前地球大灾变时,人类并没有转移到地下,而是上了一艘无比巨大,逃离地球的宇宙飞船。
情约1989年12月18日。
突然有一个名叫思梦的女孩,来找语言学教授马嘉西。
因为他在未来写了本小说,名叫情约。
思梦因为这部小说,穿越时空来寻找自己的爱人 。
可这时的马嘉西并没有写过任何小说。
可一切都是因为思梦来找马嘉西,他才会写下情约,结局会是怎样的呢?马嘉西才刚刚动笔。
“我第一次看到思梦时,才明白到什么是不负此生,那是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机械人之恋主角拿着猎枪,去追杀自己的仿生机器人。
因为主角的妻子太过热情,把他缠的一点空间都没有。
被逼无奈之下,他去定制了一款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仿生机器人来陪伴妻子。
不成想,这款机器人,竟然带着他的妻子私奔了。
结局,堪称神转折。
原来主角的妻子也是机器人,因为受不了他的纠缠,而定制了机器人,答应了他的求婚。
另外推荐希区柯克的所有短篇小说。
希区柯克的小说,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故事的最后,也总有一个超乎想象的神转折。
看到最后时,也通常会发出:“老天,怎么会是这样!”的感慨。
小白_Orz
莫泊桑<项链>又名一份邀请引起的十年悲惨生活。女主人为了参加party ,向朋友借了钻石项链,项链丢失了,然后女主角和老公通过借贷买了一样的项链赔给朋友,然后又通过十年辛苦劳作来偿还,结果十年后已经被劳作折磨衰老的女主人,知道原来接的项链是假的。
b2uty.love
时隔多年,我又收到了朋友从遥远的大洋彼岸发来的微信:“我终于变成了曾经自己最讨厌的那一种人。”
“哈哈哈,大家都是如此,不必感怀。你年轻时最讨厌什么人?”
“有钱人。
她狡猾的一面
从前有一个帅哥进入了一个大陆。那个大陆里面都是丑陋的猪头。结果那个帅哥就被当成异类。后来帅哥改变了他的人生观。他擦亮了一只阿拉丁神灯,许了一个愿。他的愿望是变成像他们一样的猪头。结果他变成猪头了,那帮人都变回了正常人。后来,哈哈哈
sflorat
永远的蝴蝶,就是一篇“神转折”的短篇小说,它出自台湾著名作家陈启佑之手。
雨天,有一个女孩子,她要跑过马路,替一个男孩子把信投进邮筒,结果女孩刚刚走出五公尺,悲剧发生了,女孩遭遇车祸当场离世。
男孩子目睹了惨剧发生的全过程,他的眼里全是滚烫的泪水,他的心在滴血。原来,这个女孩子叫樱子,而她替男孩子寄的信中写到: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这篇小小说不足千字,却让人一读难忘。为什么呢?很明显就是因为它的情节转折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男孩子和女孩子要结婚了,男孩子要把好消息告诉妈妈。信已经写好,就等投进邮筒,然后被邮车载走,最后送到妈妈手中。
女孩子懂事,雨天路滑,她要替男孩子把信件投进马路对面的邮筒。可是,一瞬间,随着汽车尖利的刹车声,她就像一只蝴蝶在男孩面前飞了起来……
故事因为“结婚”而迎来了“死亡”,情节急转,让人惋惜的同时,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凄美”。附:永远的蝴蝶
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他。
“谁教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教我终生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混在里约
佐佐
luciferfei
原贴:现在最伟大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