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小说里所提到的事物或是正处在研究中不久就能实现的(只是借小说将时间提前一下)或是他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会被研究出来的,只是借科幻这个舞台来表达小说主题而已,这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科学的发展,谈了几十年的太空旅行我们现在不还是只能在月球上留下我们的足迹吗。但无论是哪类后者是基础,你要明白并不是所有的科幻小说都能跟科技发展联系上,就像儒勒·凡尔纳的作品中所描绘的潜艇,若没有科技发展这巨大潮流。科幻小说对科学的促进作用并不十分明显,科幻小说就失去了生命,着重以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为题材、人物等等。如阿瑟·克拉克。总的来说,所以他们有预见本领域甚至是科技发展方向的能力。它给了人们想象的翅膀。但这种预见是有其局限性的。科幻小说理所当然有它的科学预见性、儒勒·凡尔纳及众多现代的美国科幻小说家等等,根据自然科学或是社会科学的原则来看,有很多写作科幻小说的作家既是作家又是科学家,前者是体现、阿西莫夫!但它对社会的科学启蒙以及文明传播方面的贡献却是巨大的、飞机都给后世的科学家很多的启发。科幻小说家们只是将这种在大众看来还不明朗的科学趋势具象的表现出来而已,单一考虑作用的话,语言严谨准确、电视。很多软科幻的作品反应的都是社会人文方面的事物,要知道小说家的预言没有实现的要比已经成为现实的多的多,只有想不到,而不用担心它不会实现。首先。然而硬科幻的作品却不然,小说所虚构的情节,你尽可以想象你未来的生活是什莫样子,能把握住时代跳动地脉搏,它们多是有着大段的科学描述。科幻小说也分为硬科幻和软科幻。不是有句话嘛,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了科幻小说一个发挥的空间。他们大都身处在一个科学气息较浓厚的环境里。众所周知,都应是大体可能产生的。也就是说科幻首先要以科学为基础,并没有太多对科学的描述,没有做不到。而小说的故事性反而成为了附属品,而不是同已被揭示或是尚待揭示的自然规律或社会规律相背离的?事实上
世界经典短篇小说在线读
[作品]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本书收录了茨威格文学创作中晚期的作品,分别是《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拍卖行里的奇遇》《月光巷》《日内瓦湖畔的插曲》《看不见的收藏》。《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讲述一位英国老太太的回忆,因一...
请叫我胆小鬼
可以试试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的作品:
莫泊桑:《漂亮朋友》、我的叔叔于勒、《羊脂球》、《项链》、珠宝;
欧·亨利: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贤人的礼物(或《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等。
(1)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2)契可夫
十世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短篇小说艺术大师。他的早期合作讽刺和揭露了俄国社会官场人物媚上欺下的丑恶面目,写得谐趣横生,发人深思。八十年代中期,他创作了既幽默又富于悲剧的短篇小说,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不幸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变色龙》、苦恼、《万卡》、第六病室、《套中人》等。
(3)欧.亨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著名作家。曾被诬告罪入狱三年。后迁居纽约,专事写作,他几乎每周写一篇短篇小说,供报刊发表。他一生创作了近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对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反人道的法律、虚伪的道德给予揭露和讽刺。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
原贴:求世界短篇名著
无边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资料,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有以下三人:
(1)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1)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2)契可夫
十世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短篇小说艺术大师。他的早期合作讽刺和揭露了俄国社会官场人物媚上欺下的丑恶面目,写得谐趣横生,发人深思。八十年代中期,他创作了既幽默又富于悲剧的短篇小说,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不幸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变色龙》、苦恼、《万卡》、第六病室、《套中人》等。
(3)欧.亨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著名作家。曾被诬告罪入狱三年。后迁居纽约,专事写作,他几乎每周写一篇短篇小说,供报刊发表。他一生创作了近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对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反人道的法律、虚伪的道德给予揭露和讽刺。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而能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只有莫泊桑。
原贴:世界小说短篇三巨匠
宋宇fish
钞票
小林站在柜台前
看着里面的东西
他叹了一口气
因为他买不起
一个尖利的笑声在他背后响起
他回过头,一个老太婆正望着他
“我知道你想干嘛。”老太婆说,“我能帮你。”
“真的吗?”小林半信半疑
“伸出你的手。”老太婆笑了,表情很古怪
小林伸出手
老太婆猛地用力抓向他的手背
“啊!”一大块皮被扯了下来
“你......你要干什么?!”小林差点就要逃跑了
老太婆把那块皮递给售货员,“我要这个。”
售货员笑容可掬地收下那块皮,把货物拿了出来
小林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他的手一点也不疼
老太婆把东西递给小林
“你现在有了特殊能力,你的皮肤能当钱花。”
“只要你把它轻轻撕下,你就可以买到任何东西。”
“只是这皮肤长的太慢,你可要好好计划小心使用。”
小林从那天就过上了幸福生活
他开始随便购买奢侈的东西
别人都说他的钱多的用不完
只有小林自己才知道事情真相
人的欲望总是没有止境
小林的皮肤剩下的越来越少
但是他想买的东西却越来越多
“没关系,总会长出来的。”他想
在别人的眼里小林的身体没有任何异常
只有小林自己能看得见自己的身体状况
有一天晚上他终于发现自己只剩下一只脚背的皮肤
但是他手头根本没有钱吃今天的晚饭
他来到饭店
叫来侍者要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吃完饭后他来到收银台前
撕下了脚背上最后的一块皮肤
“啊~~~~!鬼啊!”
四周所有的人都仓皇逃开
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几乎要让小林晕倒
小林的手里还捏着一块血淋淋的人皮
那是他的脚背皮
“皮肤不能全部撕光的,那样能力会失效的。”
老太婆不知道何时出现在小林的背后
“我之前忘了告诉你......”老太婆咧着嘴说
小林没有听见她的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尖叫着.....
发霉
阿科发霉了
他的手指尖上长出了白色的霉斑
他不知道这是怎么搞的
他开始吃药
一个月过去了
阿科手指上的霉斑更厉害了
他的手指上一片片都是白色的茸毛
摸上去有一种粘腻的感觉
阿科经常很苦恼
一天天坐在沙发上抚摸着他的宠狗
他叹着气想着治疗的方法
这时,狗叫了起来
阿科低下头
狗爪子上面的一片白毛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他的狗是黑色的
那是霉斑!
阿科惊慌地将狗踢开一旁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原来这霉菌会传染!
天啊!它会传染!
阿科被霉菌困在了家里
他不敢出门生怕传染给谁
他身上的霉斑越来越多
整个人看起来如同斑点狗一般
有一天阿科正在切菜
不小心一刀切在了自己的手指
没有血流出来,也没有疼痛
半截手指转眼间碎成了一堆霉粉
“上帝啊!救救我吧!”阿科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
他用手抓着肚子上的霉斑
肚子上一下子被抓开了一个洞
霉菌的洞!
阿科绝望了
他痛哭
眼泪流过他的脸
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沟痕
阿科哈哈大笑着穿上了雨衣
他打开了多日未开的家门
他爬上天台,身后留下一摊摊粉末
“我不甘心!”他在楼顶上大叫着
阿科脱掉了自己的衣服
阵风在他的身上刮下了阵阵粉末
他狂笑着跳下楼去
砰地一声摔成了一堆粉末
风刮过
粉末四处飞扬
没有人注意到这些
转眼间,地上什么都没有了......
宠物
同学们最近流行饲养宠物
我身边的朋友都养起了猫猫狗狗
我也买了一只小小肥猫
就只有我的同桌一直没有动静
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所有流行他都一定率先追赶
这次他却一直啥都没养
真是叫我大跌眼镜不敢相信
同学们在他身边一再炫耀
他却只是微笑从不开口
他的手臂最近好像受了点伤
白白的绷带缠的一圈一圈
我私下里好奇地问他真实情况
想知道他到底是养了什么
他摇着头就是不肯多说
只告诉我有一天他要惊世骇俗
我奇怪
我确信他一定有养宠物
所以整天缠着他一定要看
有一天他终于不胜其扰
答应我周末在楼顶见面
那一天我准时来到楼顶
他已经早早等在那里
他手臂上的绷带终于消失不见
看到他的伤好了我也开心不少
我好奇地问他宠物在哪?
他冷笑着卷起了他的袖子
手臂上的暗红小洞一个个排列整齐
或大或小让人毛骨悚然
小洞里没有流血却蠕动着一些东西
我忍着恶心仔细想看看那是什么
几个灰白色的肉虫脑袋探了出来
那些小洞里原来都是这些蠕虫!
我尖叫着转过身打算逃开
他在我身后不停狂笑
他说他的宠物世上无双
还夸奖他的宠物多么听话
我捂着耳朵跑下天台
从第二天他就不再上学
我脑海中隐约有些印象
他的衬衣里面好像也缠着纱布......
押金
我的男友告诉我
最近他家附近的街上开了家店
店铺的名字很奇怪
叫......“随心所欲”
我们决定去那里看一看
店里没有柜台
只有一列一列的大幅海报
海报上都是美丽健康的裸体
有男也有女
哇~!
一个神秘的面纱女人走过来
“亲爱的,你们是来光顾这里的吗?现在开业免费,请随便挑选吧。”
“随便......挑选?!”我惊讶
“是的。你们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体型和身材,甚至性别也可以更改呢~”
我们很兴奋,但又不太相信
我和男友商量了一会儿
决定试一试
我挑了一个身材健壮的男人,我的男友挑了个魔鬼身材的靓妹
嘿嘿,这下可以体验一下做男人的感觉了!
真好奇啊!
我们被带进一间小屋
面纱女人让我们分别躺在两个箱子里
箱盖合上了
我一下子昏沉过去,失去了知觉
耶~!耶~~!耶~~~!
我和男友走在街上,哦,现在是“女友”了
我炫耀着身上的老鹰纹身,“她”拉着我的手臂猛抛媚眼
我们当天晚上在床上玩到了半夜三更
太刺激了!
有那个店,真好!
后来我们经常去那里换换身体
我当过女超人、007、彼得罗还有奇怪的玛雅人
我的男友也过了几次冒充电影明星的瘾
每次去那里那个面纱女人都一直在笑,好神秘
“我玩腻了。”有一天我的男友对我说
“我也是。”我也已经意兴阑珊
“让我们把自己的身体换回来吧。”我们决定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那家奇怪的店,向面纱女人说明了我们的来意
“好吧。”她笑着说
我们又一次躺进箱子
眼前一黑
哇~~~~~~!
我和男友变成了一对老头和老太
干瘪的身体柱着手杖不停颤抖着
“开业活动早就结束了,现在你们欠我两亿!哦呵呵呵呵~~~~”
“什么!?”我们惊呆了
“你们的身体暂时不能还给你们,除非你们还清我的费用
这段时间你们的身体就当作押金,存放在我这里绝对保险。”
面纱女人坏笑着望向一边的海报
那海报上赫然是我和男友的裸体照片
下面还打印了一排小字
“情侣套餐,半价优惠!”
灌肠
我最近认识了一位老人
这老人对我相当慈祥
每天遇见我都会对我问候
有时候还会给我一些零食
有一天我又见到那个老人
他笑着对我说,“到我家玩玩如何?”
我点头
好开心啊!有零食吃了!
他家住的地方不近
我们走了好远才走到那里
他打开门
一阵香喷喷的味道传了出来
“这是什么好吃的?”我问
“香肠!你尝尝?”他拿出一根肠
香肠肥肥的,真好吃!
我全吃光了
“这可是秘方!”他说
我再醒来时是晚上了
我被绑在一个大木桶里
用很好闻的水泡着
这是干吗?
“我要去厕所!”我大叫
老人从隔壁转了出来
“就在桶里解决好了。”
他皮笑肉不笑,好恐怖
“我饿了!”我又喊起来
“不行啊,你现在不能吃东西哪!”老人摇摇头
我住口了
我家里会报警的!我倒要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转眼又过了一天
我真的饿坏了
那老人真的不来管我
我的大小便全都排在了桶里
好恶心
我好想自杀
第三天开始我不再排泄
老头给我洗了澡,又换了一个桶
他开始拼命地灌我肉汤
肉汤很好喝
我问他到底是要干吗
“洗肠子。”他说
我喝了2天肉汤
老头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给我端来了一大锅烤肉和酱料
然后笑嘻嘻地看着我
好瘆人!
我饿坏了
把烤肉吃的一干二净
老头拍着手
很开心的样子
“好,可以蒸了!”他推动装着我的木桶
“馅料都灌好了,味道也喂够了,真是上品!”他赞叹
我看着面前的巨大蒸笼
我开始冒汗......
灯会
正月十五闹花灯
家家户户过元宵
灯会的日子来了!
好开心!
我和女友旅行到了这个南方小城
听别人说过这城市的灯会远近闻名
我早就想要和女友浪漫一下
顺便献上我口袋里藏着的结婚戒指
所以我和女友说不如多住些日子
看完灯会我们再走也算不迟
女友也开心的满心高兴
我们就这样在这小城住了一天一天
灯会明天就要开始
旅馆的老板却在半夜来告诉我们快些逃跑
为什么?
我们拒绝
灯会!灯会!灯会~~~!
灯会这天大早我和女友走在街上
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行人
看起来这城市好像是一座鬼城
女友抱紧了我的身体,“我好怕......”
我正在奇怪城里的人都去了哪里
一条小巷中突然冲出了一群歹徒
他们把我和女友劫持到了一间仓库
里面全部都是我这样的外地游客
天啊!
“灯会就要开始了,快替他们准备!”一个大汉说
这时我看到了旅店老板
他此时面无表情正在搬运一个大桶
“老板帮帮我!救命啊!”我大叫
但他毫无反应
我惊骇
很多衣着古怪的人围了上来
把我们这些外地人的头发编成朝天辫子
然后又在上面倒上烫人的溶化蜡油
有些光头的游客就特别倒霉
大桶的蜡油就直接浇在头顶上边
然后再趁热插进一根灯芯
最后每个人的脸上都被涂上油彩
一盏盏花灯就这样新鲜出炉
原来这就是当地的灯会......
当夜我们被当地人拥上街头
每个人都惊叹着今年花灯比往年漂亮
八点钟的钟声敲响在热闹街头
我们每个人的头发被一起点燃
果然是好漂亮!
我惊叹
我们被拥簇着在街上游行
一行行融化的蜡油流过我们的脸庞
又在我们的脸上身上凝结如血
我现在很是羡慕女人的头发
她们的头发一定可以撑到灯会结束
我的女友在混乱中不知去向
我知道我已经无法见她最后一面
我的头发已经快要烧完
周围的混蛋们正提着烧热的蜡油准备浇在我的头顶......
点头
我雇用了一个女佣
去中介所接她的时候
所长告诉了我一句话
“不要让她点头!”
好奇怪
我没当回事
这个女佣很漂亮,干起活来也很麻利
我很喜欢她
时间过去的很快
转眼间已经一个多星期了
我有一天注意到,她从来不转动她的脖子
每当我在她侧面或者背后叫她
她总是转动整个身子面对着我
要是我要她拾起地上的东西
她几乎要把身子躺到地上
好奇怪,她的脖子有问题吗?
“你点点头。”那天下午我站在她面前说
“先生,我不喜欢点头。”她的脸红了,好像有些紧张
“哦?为什么呢?”
“我......”她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就点点头,就一次。”我扬了扬头,不耐烦地说
她也微微地扬了扬头
“我点过头了。”她的脸上都是汗
我皱了皱眉,瞧把她吓的,算了,改天再说!
我始终记挂着她不点头的事情
她现在很小心不接近我
大概是真害怕了
我的好奇心更厉害了,为啥呢?
我去找了中介所的人
他们的态度十分无礼
所长说如果我非要让她点头
那他们就要把她接回来
我的天
难道里面有秘密?
我最喜欢秘密了!
我答应所长
绝对不会要她点头了
但是我心里有我自己的打算
哼!等着瞧吧!
我偷偷地走到她身后
突然大喊一声,“地上是什么?”
她猛地一扬头
然后又低下头去,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我奇怪地问
“你非要我点头吗?”她的声音颤抖的很厉害
“点头而已,不至于吧?”我叹了口气
“我要死了,我刚才点头太厉害了......”她背对着我,低下了头
“咦?你现在就在低着头啊?”
“别靠近我!要掉了!要掉了!”她的声音歇斯底里
掉了?
啥要掉了?
她没有回应我的话
她的头慢慢扬起
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她的眼睛望向天空
然后又望向我
而我正站在她背后......
“嘶啦~~~”一声撕裂声
她的脖子断了
她的脑袋挂在她的背上,只有一层皮连着
天哪!怎么会是这样!
她的嘴慢慢蠕动着
“我真的不能点头......”她说
细线
我们车间有个工长姓张
他的双手和我们的一样粗糙
可是最近车间里有了一个传言
说是老张的手好像有点古怪
我也听说了这个传言
据说有人看见老张的手和女人一样光滑
这绝对不可能!
因为我每天都能看到他那树皮一样的手
但我也开始有些好奇
于是我开始留神
有一个休息日我在街上看到老张
我特意注意了一下他的双手
天啊!
他的手果然是一双女人的手
娇小细嫩,皮肤雪白
和他的满脸胡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掩口惊呼
所幸他没有听到
第二天上班我又注意了下他的双手
他的手又变回了平时的皱巴树皮
这个发现实在让我大惑不解
于是我决定想个办法一探究竟
我摔倒
同时随手扯住了老张的袖子
他的衣袖一下子让我扯到了肘弯
我隐约看到他的手腕上面有一条细线
我还是不能解释这个奇怪的谜
这天老张请我下班去他家喝酒
我心想正好去他家看看
就和他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老张买了好酒还有猪蹄鸡爪
给我连番敬酒喝的真是舒服
他醉眼惺忪地拉开了一个柜子
让我看里面说这是他的秘密
柜子里面是一个玻璃盒子
盒子里面都是奇怪液体
液体中泡着一双手
女人的手!
老张撸起袖子
卸下自己的左手
“我这个人真的不喜欢这样的手,
可是工作需要我也没有办法。”
“我有时就会换一双手过把干瘾,
不过这件事好象已经被你发现。”
说着老张的眼睛溜向我的双手
我工作不久手上还没有什么老茧
但毕竟还是一双男人的手
老张满意地笑
“我知道上一双手有些惹人注目,
我换上你的手就不会让人怀疑。”
我工伤了
车床切掉了我的双手
而且大家都说我被刺激疯了
因为我整天说我的手在老张手上
老张有时也来看我
只要病房里没有其他人在
他就会笑着对我说
“你的手还真不错!”
折断
我有个习惯
在思考的时候喜欢折断点什么东西
而我还喜欢自然的气息
于是我总是在树林或灌木从里徘徊来去
每一次我的脚步经过
树干上总会少掉一些小枝
它们在我的手指间转来转去
最后在不经意间滑落在泥土之上
我的思维越是清楚
我折下的树枝就越是多不胜数
朋友戏谑地开我玩笑
说树枝代替了我的大脑细胞
有一天我开车到郊外兜风
正巧女友来电话说要讨论分手事宜
我气愤地走下车和她理论
不知不觉走进了一片树林
林子里的气氛十分诡异
但我忙于旁事居然没有注意
有人在后面拉动我的衣服
我才不耐烦地转过身来
OH MY GOD!这个人浑身都是伤口
细细密密的好像受过酷刑
我猛然一挣跳开身子
手马上伸向兜里寻找防身武器
“我和你无冤无仇少来烦我!”
“谁说的你和我可是天天见面”
“我从来没看见过你这个人!”
“别抵赖我的伤都是出自你的手里”
我惊惧!
好在我还学过些皮毛功夫
一重拳打向那可怕的脸
几双手突然拉住了我
我回身就看到了那一群凶手
我现在就站在那街道一角
每天提心吊胆地看着路上行人
如果有谁突然靠近
我就会马上精神紧张
因为每个人对我都是那样残忍
剥皮折指还要猛勒我的身体
有一对青面獠牙的狠心情侣
还在我胸前刻下过誓言说要海枯石烂
我精神崩溃
我求死不能
我只有一个请求,一个渴望
别碰我!
维维欣
美国的欧·亨利;法国的莫泊桑以及俄国的契诃夫。下面我就来分别来简单介绍一下他们三人的代表作。
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一开头就设置悬念,德拉只有一元八毛,可是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不够钱给丈夫买礼物,作者接着围绕德拉一头美丽的秀发和杰姆的金表展开描写,德拉为了给吉姆买他梦寐以求的金表表链,忍痛割爱,卖掉了一头的秀发。等到吉姆回来,她发现丈夫看见她的短发,神情不对,在这里又设下了一个悬念,待德拉打开杰姆送给她的礼物,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吉姆送给妻子一套发梳,德拉已经用不着了,接着,德拉送礼物给吉姆,再次出人意料,德拉的礼物也派不上用场了,因为吉姆的金表也卖掉了。故事到此结束,却给人回味无穷。这是典型的“欧·亨利式情节”和“欧·亨利结局”,欧·亨利的写作风格我们可以从这里大概了解到一些。
法国莫泊桑的《羊脂球》:
《羊脂球》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法国里昂城被普鲁士军队占领了。一个星期二的清晨,一辆公共马车在滚天大雪中出发,车上10位乘客除了有身份的伯爵、富商以及修女之外。还有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他们都设法从德军司令部弄来离境证书,准备去尚未陷敌的勒阿弗尔。雪下个不停,路越来越难走,估计马车还要很久才能到达旅店,旅客全都饥肠辘辘,难以支持,然而由于走得匆忙,大家都忘记带食品了,只有缩在车棚深处的羊脂球一个人带了一篮子精美的食品(足够她自己吃三天的)。尽管她知道这些上层人物看不起自己,可她还是慷慨地请大家一起吃。刚才还自命不凡、对羊脂球不屑一顾的乘客再也抵挡不住香味四溢的食物的引诱,不由得争先恐后地大吃起来。不一会。满满的一篮食物全分光了。人们抹了抹油光光的嘴,开始与羊脂球亲热地东拉西扯。
晚上,马车到了一个名叫多德的地方,被德军扣了下来,旅客们只好在旅店里住宿。第二天,德军下令不许这辆车动身。原来,一个德军军官看上了羊脂球,要羊脂球委身于他,遭到羊脂球的坚决拒绝,他恼羞成怒,竟扣下全车人员做人质。旅客们知道了这件事,先是义愤填膺,竭力赞扬羊脂球的爱国精神;继而想到自己的处境,对羊脂球冷淡起来。其中一位先生还提出要牺牲羊脂球换回大家的自由。第三天,马车仍然不能动身,他们开始憎恨羊脂球了,认为都是这个下贱女人误了他们的旅程。等到了第四天,他们趁学脂球上教堂之际,集体商量如何劝说羊脂球顺从德军军官的要求。最后,在修女和伯爵的配合下,他们终于用花言巧语达到了目的。
第五天清晨,马车又出发了。在匆忙中,羊脂球什么也没有带就上了车,在车上她惊愕地发现,人人对她冷若冰霜。几位夫人只是轻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背过身,嘴里似乎嘟哝着“下贱”之类的骂人话。到了中午,他们若无其事地各自拿出在旅店里买来的东西,津津有味地吃着,谁也没有朝她看一眼,谁也没请她尝一口。未来得及带食品的羊脂球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先是把她当作牺牲品送给德军,然后又像扔掉一件肮脏无用的东西一样把她抛弃。她想起自己那一篮子装得满满的食品,他们是那样贪婪地把它吞得精光,眼泪不由得夺眶而出,但她忍住没有哭出声来。她独自坐在角落里,黑暗中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呜咽。
俄国契诃夫的《变色龙》: 《变色龙》的诙谐在于作者创设了一个“狗”的世界,人性即是狗性,而以真实的狗为纽带巧妙衔接属于“狗性”的人,是这篇文章里人狗交相辉映、珠光四溢的绝妙一笔。也是他将锋芒指向人性的弱点朋友——残酷、虚伪的旨意所在,所以显得特别的尖酸刻薄。
作者为了暗示警官的本质,给警官加上个很特别的姓:奥楚蔑洛夫,俄语这个词的本意是疯癫的——这是与那条咬人的狗相比较而说的,如果说那条咬人的狗是本能的,具有纯动物性的,也就是说,狗咬人是正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而奥楚蔑洛夫的“疯”就是对本不值得摆威风的咬人的狗拿腔捏势。他的癫在于随着人们对狗的主人(是将军,不是将军)的几次判断,而相应地主观武断地对是非进行歪曲的审判。在这里咬人的狗到是一条健康的,履行“份内职责”的狗,而奥楚蔑洛夫却成了一条疯狗:是狗的王国里一条有病的狗,是可以打入另册、应该医治的一条狗。
我们说《变色龙》呈现的是一个狗的世界,原因是作者把所有出场的人物都当狗去写了。文章开始写叶尔德林紧紧地“尾随”着奥楚蔑洛夫。这是条竭力为主子效劳的,善于揣摩主子心态的狗,他为狗是不是将军家的费尽脑汁、忧心忡忡,全力为警官的“决策”提供佐证,因为这“决策”决定着警官政治上的荣辱胜败,也就决定着自己。请看下面的描述:
“不对,这不是将军家里的狗……”巡警深思地说(黑体字为笔者所加)。“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的狗,全是大猎狗。”
在他认为“拿得准”后,见警官象是下了决心:得好好教训一下养狗的人们的时候,他又怕这判断失误,而后殃及自己,端了那靠依附警官而得食的饭碗,于是否定了这个“拿得准”,把他的“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将军家的狗……”的“理由”说了出来。从这些描写中,可以看出叶尔德林又是一条内心矛盾仿徨,不知道该咬谁一口的走狗。
就是小人物赫溜金,乃至围观的群众,作者也没放松对其“狗性”的刻画。
赫溜金作为被害人,在警官没有出现前,很敏捷地“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下,抓住了狗的后腿”,简直是位勇猛的战士,神气地伸起那面胜利的旗帜的手指。而当警官横他面前时,他只是无休止的哀求解释,原先猛犬般的神态荡然殆尽,换为一幅与咬他的狗一样可怜的神色,同样象坐在中间的罪犯——狗一样“眼睛露出悲苦和恐怖的神情”,只是这悲苦是有理说不清的悲苦,这恐怖是有理说不得的恐怖。乃至奴性地尊称警官为“老人家”,甚而至于要站进自己对立面的围子:“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这意思说得明白极了:我们都是一家人。所以赫溜金无非是条被统治阶级排出统治圈的懦弱、可怜的狗,即是丧家狗。按其性格的发展,如果他有朝一日跻身官场,他将立刻与奥楚蔑洛夫为伍。
我们再看围观的人们。
在警官没接手这个案子前,人们“仿佛一下子从地下钻了出来”。而且有人喊:别放走它”这时的人们完全站在公证的立场上,站在受害者一边对受害者倾一腔同情与关注。然而,好景不长,当警官由痛骂狗到开始替狗辩护时,群众中就相应地有人站出来“证明”赫溜金“把烟卷戳到狗的脸上……”,然后断定赫留金是个“荒唐的家伙”,当狗被认定是将军哥哥家的时候,那群人就朝赫溜金哈哈大笑。”这时的人们对受害者的同情换成了对受害?
原贴: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采蜜蜂的小蝴蝶
她美若天仙,让杨大侠展开天地绝杀(原创1)
(注:本文选自杨大侠的个人文集《且听风吟》,团结出版社2016年出版,有改动。敬请关注即将出版的文集杨大侠传奇)
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男儿,一位貌美如花的雪域少女,一出恩怨情仇的江湖故事,共同演绎出气壮山河的天地传奇。看谋中谋,经险上险,腥风中真情回荡,血雨里正义永存……
江南不乏美人,她堪称佳丽。佳丽三千,烂若烟霞,个个沈鱼落雁,闭月羞花。她却独占鳌头,让三千佳丽黯然失色。据说,在她十二岁那年,为救一少年一命,她孤身攀沿到悬崖峭壁上,去摘那朵能够让人起死回生的疗伤圣药——雪莲碧花。不料,一失足便跌下万丈深渊。阴差阳错之下,遇到了一位隐居山谷的神仙姐姐。不仅救了她一命,还传授她一套舞蹈——步步莲花。
这套舞蹈,不仅强身健体,更能修身养性。经常翩翩起舞,具有美容驻颜之功效。久而久之,轻盈处如飞燕惊鸿,顿挫中吻合天地阴阳之道。曼妙的舞姿,绽放着嫣然灵气,如飞天仙女,瑶台散花。她越发婀娜漂亮,美貌容颜,一日胜过一日。早已闻名遐迩,轰动江湖,引得天下英雄豪杰尽折腰。
长袖绕楹舞,临水照花人。她轻提曳地的长裙,象水上漂萍般滑过。优美的舞姿,却掩盖不了惆怅的脚步。旋律唤起许多记忆所包含的伤感,然而,她却不善于倾吐,现实也不允许她倾吐。所以,她的倾诉才显得那么笨拙而无力。唯一能做的是,就是藏起来,更深地藏起来,藏在心底的沧海桑田里。直至囤积,囤积成了永恒的孤独。她用自己的舞步释放整个斑驳的心,挥一挥袖,都会让习惯于冷漠的灵魂黯然泪落。
明天,她将要委身服侍一个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男人,而且还要他心满意足。她学会了一套奥秘至深的舞蹈,如同瑶台传来,天女相授。但是,自己却不是仙姑女神,而是凡夫俗子。越貌美,越危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朗朗乾坤,武林之大,何处才有藏身之所?何处才能偏居一隅?放眼一望,孤月悬空,悲从中来。
所以,无法摆脱命运的掌控,自己就成为权力者的姬妾,一个失去自由,身不由己的姬妾!现在,她在屋子里轻曼舞步,是为了明天的演出,耗尽心神。纵然气比天高,千般不愿。就像戏台上的青衣,转过身,将水袖掩住朱颜,装着看不见命运对自己的轻薄委琐。
夜深人静时,孤影坐阶台,心中波澜起,谁复相寻觅?她在想,当年她孤身攀岩,舍命相救的少年,还在江湖否?是否成为了一代大侠?可否救自己于红尘苦海?
杨大侠想起昨天的往事,这一晚,辗转难眠。那个女子,受命前去猎获的那个美貌女子,给空灵将军为妾的女子。不惊意间,那一对空洞的美眸,那一池无波的心灵,好一双似曾相识的眸啊!
那个风吹云淡的深夜,静如死海般静寂。让杨大侠感到全身冰冷,冷得两目怅然。希望总是以失望的开始或是用绝望来轮回,等不到花之灿烂。
一个悲运的杀手,一颗孤单的灵魂。杨大侠的心静静地绽放在一片荒芜之中,仿佛在为永恒的死亡默哀。一个孤单的身影从这片寂静中悄悄掠过,然后停留在风中,执著而落寞地眺望远方。
杨大侠在一片荒凉的大地上行走着,举头望云天,云天尽处,只有几只苍鹰在盘旋翻飞外,别无他物。落寞的他拖着受伤的身子,押着掳来的女子,带着半生半死的绝望与茫然,丈量着荒凉的路程,也丈量着与死神的距离。
杨大侠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呼吸变紧,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状态。行走于江湖,就像行走于刀尖。越是接近腥风血雨,越是感受着生命的不由自主,自己纵有一生武功,雄霸天下,也绕不开各种变数。正所谓天意弄人,世事如棋。
要想轻易掠夺一个江南美人,而且美得冠绝古今,让天下英雄豪杰都想收入囊中的美人,不是那么容易。因为,杨大侠现在面对的是一场天地绝杀,是一群强悍对手。不过,他却从来没有惧怕过,哪怕血流如注。因为,他有孤独之王的荣誉之称。
杨大侠是一个旷野汉子,用孤独的意念练成了睽视天涯的孤独绝术。但是他经常在冰天雪地里赤身裸体,满怀痛苦,穷练功夫,以求臻至绝境。
杨大侠用怒吼声震撼旷野,又仰天长歌。怒吼与歌声相互交错,震撼着山林深谷。杨大侠那悠扬歌声,在大地上伏下去,完全伏下去,伏成标题。那只是属于他的符号,镌在旷野上。他的歌声如磐石凸露,欲把苦难沉埋在土地深处。
不料有一天,杨大侠的怒吼,惹恼了一张变形的脸。这张脸甚是奇怪,没有手,没有脚,没有身子,只有一张脸,一张能说会道,孤僻乖戾,具有生命气息的脸。这张脸在空气中漂浮、游荡。这张脸用一道充血的目光敌视着茫茫寰宇,用死囚般的符号在岩石上涂写着满腔愤恨。在落日的照耀下,弯弯曲曲的符号就像鬼魂在舞蹈,无人看懂,却分明感受到一种刀光剑影,凌厉绝杀。
这张凶神恶煞的脸,现在就要找杨大侠对决。为的就是,争夺那位江南美人。
但是,这位江南美人,在杨大侠心中重若千钧。她,不仅是杨大侠的主人空灵将军未来的姬妾,更是杨大侠心中的圣洁,是他仰望的雪莲。为了她,杨大侠必须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可是,决战前夕,阴云密布,让人感到屏息,感到黑暗,想大口喘气。
杨大侠去请教巫师,巫师具有通天彻地之本领。巫师把手掌一翻,亮出一个字“死”,是那样耀眼。死——就像匕首,杨大侠感觉到仿佛插在自己心里,瞬间涌起鸡皮疙瘩。(未完待续)
杨大侠(HeroYang)
二0一六年十月四日修订
原贴:经典短篇武侠小说
燕
(1)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2)契可夫 十世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短篇小说艺术大师。他的早期合作讽刺和揭露了俄国社会官场人物媚上欺下的丑恶面目,写得谐趣横生,发人深思。八十年代中期,他创作了既幽默又富于悲剧的短篇小说,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不幸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变色龙》、苦恼、《万卡》、第六病室、《套中人》等。 (3)欧.亨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著名作家。曾被诬告罪入狱三年。后迁居纽约,专事写作,他几乎每周写一篇短篇小说,供报刊发表。他一生创作了近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对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反人道的法律、虚伪的道德给予揭露和讽刺。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
Kumachen
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有以下三人:
(1)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1)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2)契可夫
十世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短篇小说艺术大师。他的早期合作讽刺和揭露了俄国社会官场人物媚上欺下的丑恶面目,写得谐趣横生,发人深思。八十年代中期,他创作了既幽默又富于悲剧的短篇小说,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不幸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变色龙》、苦恼、《万卡》、第六病室、《套中人》等。
(3)欧.亨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著名作家。曾被诬告罪入狱三年。后迁居纽约,专事写作,他几乎每周写一篇短篇小说,供报刊发表。他一生创作了近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对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反人道的法律、虚伪的道德给予揭露和讽刺。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而能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只有莫泊桑。
原贴: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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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的作品:
莫泊桑:《漂亮朋友》、我的叔叔于勒、《羊脂球》、《项链》、珠宝;
欧·亨利: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贤人的礼物(或《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藤叶》等。
莫泊桑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1880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羊脂球》,此后陆续写了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小说,博得世界短篇小说巨匠的赞誉。他的创作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道德风尚的丑恶,对下层社会的“小人物”寄予同情。小说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代表作有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长篇小说《一生》、《俊友》(又译做《漂亮的朋友》等。
契可夫 ,十世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戏剧家和短篇小说艺术大师。他的早期合作讽刺和揭露了俄国社会官场人物媚上欺下的丑恶面目,写得谐趣横生,发人深思。八十年代中期,他创作了既幽默又富于悲剧的短篇小说,反映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不幸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变色龙》、苦恼、《万卡》、第六病室、《套中人》等。
欧.亨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现实主义著名作家。曾被诬告罪入狱三年。后迁居纽约,专事写作,他几乎每周写一篇短篇小说,供报刊发表。他一生创作了近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对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反人道的法律、虚伪的道德给予揭露和讽刺。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白菜与皇帝》,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
原贴:世界短篇名著有哪些?
小江游水
原贴:世界小说短篇三巨匠
ilovesimonverymu
原贴:求世界经典短篇推理小说
sgjwf
原贴: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hermit的wowo
正好我这里有两本,也确实不错。
一,《套中人》
这本书是契科夫短篇小说集,里面一共收录了22篇短篇小说。
契诃夫是俄国小说家,戏剧家,他和莫泊桑,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代表作有《变色龙》,《套中人》《万卡》,一个官员之死等,列夫托尔斯泰曾给他高度评价,称他为“语无伦次的艺术家”。
他的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的短篇小说都是很出名的,每个小说都带走讽刺批判性,内容深刻,角度新颖,比如迟来的花朵,一个官员之死,《变色龙》等。迟来的花朵描写了一位破落贵族家庭的小姐的爱情悲剧,故事,极其深刻真实的反映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大变动的生活现实。
比如还有一个官员之死和《变色龙》不仅仅是讽刺小说,也还是写实之作,前者写了庶务官在看戏时打了一个喷嚏,吐沫星子溅到了一位大官的秃头上,从而大难临头似的惶惶不可终日,最后一命呜呼,后者是勾勒了阿谀权贵,见风使舵,的沙皇鹰犬的丑恶嘴脸。
契诃夫的作品说实话有很大的突出特点值得我们去阅读,他的作品真实,朴素,幽默。并且他的故事取材都是来自于生活,然而以小见大,画龙点睛,描写的反映的却是社会大问题。故事内容深邃,深刻,入木三分,不仅让读者豁然开朗,也让每个人回味无穷。
二,《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这本书是由韩寒监制的一本故事集,里面收录了24篇小故事,都是由不同的作家或者业务作家写的。
说实话这本故事集里面的故事都是相当不错的文章,我是基本把这个看完了。尤其里面的《一个人的北京》,北方的盛宴,地铁里的武士,老男人,扫雪记,一个歌手的情书。故事本身就是源自于生活,读起来亲切,温柔,语句温柔有思想。但是故事有的显得悲伤,淡淡的忧伤,有的显得深入骨髓。
一共就这些文章。
【建议】:挑一些里面适合自己胃口的文章读一读,因为可能不是所有的你都喜欢。虽然说这些小故事不是大作家所写,没有什么特别深邃的内涵,但是这些特别有助于自己的文采的提升和写作能力的提升。并且里面的文章排版比较好,适合快速阅读。
这本书很大的特色就是可读性高。还有配图,排版编辑的特别棒。
我是大脸毛
读啊!
相对来说,短篇由于篇幅短,读的时候不需要太多心理建设什么的(现在许多人对大部头长篇小说望而生畏),比较快捷。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短篇小说的容量小,其实内涵也超级丰富。
推荐一些我读过的一些比较好的短篇小说。因为我记性比较差,就列作者名了。排名没什么绝对先后,记起谁来了就列谁。
1.[阿根廷]博尔赫斯
小径分叉的花园《永生》死亡与指南针环形废墟刀疤《阿莱夫》等。
他的小说初看会觉得有点难,看进去了之后就会非常佩服,十分简洁,这个简洁指的是小说没有多余的部分。总的来说,内容跟哲学,宗教这些都脱不开关系,这点乔伊斯的也一样,或者说,大多西方作家都会在这里头找主题,这跟他们的文化有关系。
2[美国]福克纳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等
福克纳是个业内人士推崇,普通人认都不认识的大宗师,他长篇当然不错,短篇也很厉害。他的主题比较深沉,扎实。关于人性,现实,种族问题。短篇小说的技巧不是很现代,不比长篇那么有阅读难度。
3.[奥地利]卡夫卡
《在流放地》地洞《饥饿艺术家》《乡村医生》《判决》《变形记》等
对他除了喜欢就是佩服,他挖掘的不限于人性中的社会属性部分,而是更为深远的内宇宙。荒谬的不仅仅是社会给与当事人的反馈,更是来自自身的荒诞。我的理解是,更强调人的“个人”属性。
4.[美国]海明威
《乞力马扎罗的雪》麦康伯的短促幸福生活大双心河《杀手》《白象似的群山》最后一方平静地桥边的老人《老人与海》等
这位不用过多介绍了,私以为短篇胜过长篇。语言简洁干脆利落。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对话,啰嗦,口语,重复,看似什么都没说,却什么都说了。
5.[奥地利]茨威格
他的描写简直了!尤其心理的层层推进,太厉害了,细腻又动人。
6.[哥伦比亚]马尔克斯
巨翅老人漂亮的溺水者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礼拜二午睡时刻》等
我觉得马尔克斯去竞争下“几大短篇小说之王”是绝对没问题的,一点也不因为长篇的出色而失色。
7.[日本]芥川龙之介
我之所以还蛮喜欢他的,源自于他对人性那么犀利又凛冽的堪破。我始终觉得,日本作家都有种禁 欲式的孤独感。
8.[墨西哥]胡安鲁尔福
佩德罗巴拉莫等
这位大概比福克纳更不为人所知,但是他带给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影响却不容小觑。马尔克斯就受过他的影响。另外,此篇就阅读难度,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里算难的。
9.[中国]沈从文
《边城》三三丈夫等
沈老的语言,意境没得说,美死了。纯粹又剔透。我觉得是中西文化结合的最好的作家完全了无痕迹。
10.[中国]萧红
再来个中国的吧。不要被她的生活经历误导了,论作品,灵气逼人。如果再活的久一点,成就真不知会跑到那种高度去。她既有女性的细腻,又有穿透现实本质的敏锐,所以她的作品有时代问题的展示和思索,却不会因为题材的时代性被历史所淘汰。
暂时列这些,书单肯定不全,也有我的个人喜好在里头,还有些我没读过,没底气列进来,比如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我只读了一篇,觉得很不错,可是一篇太少了,不好列。
xiaopingzi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刻在脑海
————————正文—————————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1
陈曦战战兢兢地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护住胸前的记分册,深呼吸一口气。
一群转着篮球的男生从她面前走过,不正经地吹了声口哨:“哟,小学妹。”
陈曦紧张得双手冷汗涔涔,她推开面前的门,放学后的教室里没剩几个人。
有一对男生和女生在吵架,女生不耐烦地扯面前的男生:“沈朝云,你给我下来。”
叫沈朝云的男生坐在窗沿边上,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P,不正经地笑起来:“朱落同学,你把我扯下来,要是砸到你,算是谁投怀送抱啊?”
陈曦抬起头,正好看到他的脸。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他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陈曦目不暇接,这人把校规从头顶违反到了脚趾,也是颇费了一番心血。
陈曦有些怕他,但还是努力挺直腰杆,敲了敲门。奈何下手太轻,根本没有人听到。
朱落还在一旁说:“沈朝云,你到底要不要做值日了?待会儿检查的人要来了。”
“初中部那帮小鬼啊——”
男生话还没说完,抬起头,终于看到了站在教室门口的陈曦。他挑挑眉:“说曹操曹操到,小鬼。”
陈曦涨红了一张脸,结结巴巴地说:“检、检查卫生。”
陈曦就读的实验外国语学校有一条奇怪的规定——
从初一到高一,每周会选一个值日班级,负责全校的卫生,包括打扫公共区域和对各个班级打分。陈曦作为一个典型的高分低能儿,100米都跑不动,于是只能被分配了做卫生考评。
而此时这间教室,国际部高一(一)班,在全校都是赫赫有名的。
国际部,传说中金主云集的妖魔之地。顾名思义,这里的学生都不用参加高考,大部分人只打算随便混毕业,再去国外镀个金回来继承家业。
这帮人张扬跋扈,肆意妄为,连老师也管不住。所以听说陈曦负责国际部的时候,众人纷纷朝她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坐在窗台上的男生似笑非笑地打量陈曦:“小孩,你过来。”
陈曦低着头,唯唯诺诺地走过去,快到他面前的时候,被过道上的椅子绊倒,整个人往地上一摔。陈曦心里“咯噔”一声,想,完蛋了。
千钧一发的那一刻,突然有双手伸过来,大力将陈曦给拽过去。等陈曦再回过神,就看到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而她正被他搂在胸前。
沈朝云乐不可支:“哦,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陈曦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哈哈 大笑,放开陈曦,抽走她怀中的记分册,扬眉看向陈曦。陈熙嗫嚅道:“一个垃圾扣0.5分,10分满分,你们教室有太多垃圾了,都扣到顶了。”
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拍了拍陈熙,把胳膊下夹着的扫帚递给陈熙,努努嘴巴:“小孩,乖,接住。”
陈曦呆头呆脑地握住扫帚,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沈朝云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把她像机器人一样转了一百八十度:“小孩,看到那边的糖纸了吗?”
陈曦同手同脚地走过去,默默地把教室扫了一圈。
半个小时以后,陈曦倒完垃圾走到沈朝云面前。他巡视四周,吹了一个不得了的口哨,笑眯眯地对陈熙说:“小孩,做得不错嘛。你看,现在还有垃圾吗?”
陈曦木讷地摇摇头。
“就是嘛,”沈朝云弯起一双桃花眼笑,“没有的话,为什么还要扣分呢?”
他一边说,一边侧过身,从讲台上拿了一支笔,稳稳当当且认认真真地放在陈曦的手心里。陈曦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对,于是老老实实地把“-10”给划掉。
朱落在一旁恨铁不成钢:“你别欺负人家小孩。”
沈朝云剑眉扬起:“哦?小孩,你说,我欺负你了吗?”
陈曦十分单纯地摇摇头。
沈朝云得意扬扬地冲朱落扮了个鬼脸,朱落拿脚踹她,两个人打闹起来。
陈曦垂下眼帘,转身离开教室。
第二天,陈曦又拿着记分册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把校服的褶皱压了又压。沈朝云还同昨日一样,坐在窗沿边上,冲她钩钩手:“哟,小孩,今天挺早的。”
陈曦走到他面前,默默接过他手中的扫帚。朱落正好买了两瓶珍珠奶茶回来,看到这幅情景,直用奶茶砸他的头:“净知道欺负人家小朋友。”
第三天,陈曦仍出现在高一(一)班的教室门口,可是没有看到沈朝云。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垂下眼睛。突然,一双手自她的头顶盖下,陈曦呆呆地回过头,就看到沈朝云流利地转动着篮球,挑挑眉毛:“小孩,你找我?”
朱落站在他身后,对沈朝云翻了个白眼:“脸可真大。”
陈曦不说话,指了指地上的垃圾。沈朝云弯下腰捡起纸团,展开来,冲着教室里喊:“老猪,你今天的数学是不是要考满分啊。”
“嘿,沈少,你料事如神啊。”
“啧,”沈朝云举起纸团,“答案都搁这儿写着了。”
第四天,陈曦刚走到楼梯口,就看到他站在出口逆光的位置,一下一下地转着篮球。
“哟,小孩,”沈朝云眯起眼睛笑,“你来了。”
第五天,也是陈曦做值日的最后一日,遇上高一(一)班的体育课,教室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陈曦默默走到后门,拿起扫帚。过了一会儿,学生们从运动场归来,站在教室门口,各个面面相觑,望着田螺姑娘的背影,怀疑是自己走错了教室。
沈大少爷吊儿郎当地走上楼,看到所有人都围在门口,不明所以地望了一眼。大家起哄:“沈朝云,你家小朋友找你。”
“噗——”沈朝云一口可乐喷了出来。
“让一让。”沈大少举着可乐,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一条道。他咳嗽了一声,走到陈熙面前。陈熙低着头在认真扫地,一头撞上男生的胸膛。她揉着脸蛋抬起头,正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眼睛。
陈曦嗫嚅着解释:“反正你也不让我扣分。”
“小孩,”沈朝云乐得直不起腰,伸手捂着眼睛笑。他的手指白皙修长,让陈熙一时挪不开目光。他说,“你真是太逗了。”
沈朝云又弯下腰,眼睛与她平视,问她:“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陈曦。”
“哦,”他眯起眼睛,“晨曦,真是个好名字。”
陈曦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问:“你呢?”
其实他早就知道了。
他弯起眼睛笑,似是桃花盛开,说:“沈朝云。”
很多年后,她独自在异国他乡求学。波士顿大雪肆虐,一个人走在冰天雪地里,她突然想到那个火烧云漫天的黄昏,他笑着说,我叫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02
检查周结束以后,陈曦又回到了过去死水微澜的生活,所有时间都献给了数学竞赛班,永远都是独来独往。
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如此孤独,有时候看着同龄的女孩不务正业地翻阅时尚杂志,她在她们身边徘徊,鼓起勇气跟她们打招呼,大家却只是冷淡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热火朝天地讨论。
“她不知道这些的啦。”
“你好好学习就够啦。”
一直到有一天早晨,陈曦生理痛,比平时晚了十分钟出门,意外地在校门口的早餐店遇见了沈朝云和朱落。是朱落先跟她打招呼的:“小学妹,过来这边坐。”
她坐在沈朝云身边,低头小口喝粥,男生夹起桌子上的油条,掰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泡在豆浆里,推到她面前:“小孩,多吃点才能长得高。”
然后又是奶黄包、豆沙包,在她的碗里堆成一座山。陈曦哭丧着一张脸转过头去看他,只见他挑挑眉毛:“还有什么想吃的?”
陈曦摇摇头,把脸埋进碗里,本着不浪费粮食的原则,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
从那天起,陈曦会站在家门口多背十分钟的英语单词再出门。于是朱落每天都会很惊喜地大声叫她:“呀,学妹,真巧,又碰到你了。”
陈曦跟着沈朝云吃了一个月的早餐,活生生把自己的饭量撑大了三倍。每天早上她都埋头安静地啃包子,竖起耳朵听他和朱落聊天,不懂的就悄悄举手提问。久而久之,班里女生们聊的话题,她竟然也能说上一两句了。
人胖了一点,精神反而好了一些,连前排的男生都转过头去,盯着陈曦的脸:“陈曦,我觉得你变好看了,也比以前爱笑了。”
偏偏这句话说得太大声,全班同学都听到了,放学后所有人都起哄,将陈曦推到男生跟前,还叫她嫂子。
突然听到一个笑吟吟的女声:“小学妹,是要给谁做媳妇呢?”
陈曦转过头,就看到站在门口的沈朝云和朱落。朱落笑着指了指手臂上戴着的值周徽章,陈曦在心中算了算,是该轮到高中部做值周班了。她像是做坏事被抓到的小孩,偷偷看了沈朝云一眼,却看见他面无表情,侧过头和朱落说话,看也没有看自己一眼。
班里的同学们还在挤眉弄眼起着哄,陈曦情绪低落,垂下头。偏偏前桌男生还嬉皮笑脸地凑过来,若无其事地问;“喂,小矮子,想什么呢?”
一只手伸过来,陈曦以为是前桌的男生,忽地爆发了,甩开他的手:“不要叫我小矮子!”
全班安静下来,陈曦抬起头,就看到手悬在半空,一脸错愕的沈朝云。
那天以后,陈曦又恢复了过去的作息,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打扫卫生,趴在桌子上开始写试卷。偶尔眼睛酸痛,她取下眼镜,忍不住用手轻揉,越揉越痛。
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时间表几乎没有重叠,再想起来的时候,陈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沈朝云。
再后来有一天,陈熙把课本落在图书馆,折回去拿的路上抄了小道。经过音乐教室外的花园时,听到前面有人说话,陈曦停下脚步,突然听到沈朝云的声音,他说:“抱歉。”
女孩的声音带着哭腔:“那你会喜欢什么模样的女孩?”
他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喜欢一个人,她什么模样我都喜欢。”
“是朱落吗?”
音乐教室忽地响起钢琴的声音,惊起树上的飞鸟一群。沈朝云像是有感应似的,猛然回过头,正看到站在草丛边,不知道该往哪里躲闪的陈曦。
他勾起嘴角笑起来:“小朋友。”
距离上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四十五天,她每一天都认真地划掉日历,此时他吊儿郎当地靠在墙边,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陈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却看见他弯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小矮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哟。”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低下头,看见地上两人重叠的影子,眼眶瞬间通红。
“哭什么,”沈朝云一瞬间手忙脚乱,无奈地说,“我又没欺负你。”
耳边响起的,是刚才那个女生带着哭腔的追问:“是朱落吗?”
他笑得漫不经心:“是啊。”
第二天早上,陈曦像往常一样来到教室,拉开窗帘,清晨微弱的阳光照进来。她刚刚拿起扫帚,突然听到门口传来轻轻的“咚咚”声。
陈曦抬起头,看到靠在门边的朱落扬了扬手中的牛奶和面包:“小学妹,早上好啊。”
她旁边站着一脸不情愿的沈朝云,看到陈曦,他只是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早上好啊,小矮子。”
没什么意义的一幕,她却记了许多年。
03
时间过得飞快。
等再轮到陈熙的班级做值日时,班主任放心地将高一的记分册交给了她:“你是我见的第一个没有被国际部那帮浑小子气哭的学生,前途不可限量啊。”
正好遇到沈朝云和朱落都被叫去了办公室,陈熙在高一(一)班门口没见到他们,心中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落。
庆幸的是不用见到他们嬉戏打闹的场面,那失落的又是什么呢?
国际部一共六个班,等陈曦上到高二那层楼时,基本上已经没人了。
陈曦认真地数了数地上的纸团,在记分册上写好。
“喂,”突然,一道恶劣的男声响起,“你在干什么?”
陈曦回过头,手中的记分册被几个高大的男生夺走,看了看上面的扣分:“呸,长得丑还这么嚣张,我最讨厌你这种乖乖女了,成天到晚一副受委屈的样子。”
陈曦被人一推,撞到墙边,看着他们把记分册撕得粉碎。陈曦张嘴正准备说什么,一个红色塑料水桶就稳稳当当地扣在为首的男生头上。众人回过头去,沈朝云若有似无地拍了拍手:“不好意思,手滑了。”
沈朝云双手插进衣兜里,一副讨打的模样,指着对面的男生掰起了手指头:“一个垃圾扣一分对吧?我帮你数数,1、2、3、4、5……啧,才5分啊。”
为首的男生扬起拳头,作势要狠狠地揍沈朝云,一旁的人忍辱把他拦下:“你看清楚了,这可是沈朝云。”
男生咬牙切齿:“不过是有个好爹嘛,嘚瑟什么!沈朝云,我和你没完!”
沈朝云似笑非笑:“使不得,我从来不和男生藕断丝连。”
等处理完那群高二的混混,沈朝云走到陈熙面前,努努嘴:“你不知道国际部妖魔横行吗?”
陈熙低头嗫嚅:“谢谢你。”
他说:“怕什么,你面前就是最可怖的那一只。小矮子,我为你开道。”
第二年夏天,陈曦参加全国奥数竞赛。考试结束,她才刚走出考场,就听到远处一道惊雷,抬起头才发现下雨了。
大雨滂沱,噼里啪啦不顾一切地往地上砸。周围接考生的家长一批接着一批,陈曦将书包顶在头上就准备往雨里冲刺。突然撞上一个胸膛,陈曦一边道歉一边抬起头,就对上一双硫璃色似笑非笑的眼。
他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周围雾气朦胧,整个世界安静下来,雨声也渐渐走远,只听到他叫她:“小矮子。”
陈曦跟在沈朝云身边,载她回家的公交车一辆辆飞驰而过。他问她:“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陈曦摇摇头,对上他的眼睛,又赶紧点点头:“有,有的。”
然后她目光流离,好不容易用余光看到一旁便利店门口贴着的一张水族馆的海报。她走到海报旁边,胆怯地开口:“我可以去看水母吗?”
他笑起来,两眼弯弯:“好啊。”
因为是下雨,水族馆的生意冷清得可怜。买了票走进去,水母馆就在最近的一个位置。眼看只有一两步就能走到,沈朝云的手机忽地响了。
陈曦转过头,看到他接起电话:“喂,朱大小姐。”
那一刻,陈曦心中像是有某种预感,她站在距离水母馆只有几步路的地方,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停下来的沈朝云。
挂断电话,沈朝云满怀歉意地看着陈曦,跟她解释:“抱歉,落落生病了,在发大小姐脾气,我得去给她送药。”
陈曦点点头,看着渐渐放晴的天空:“你看,雨停了。”
沈朝云往回走了两步,忽地想起什么,回过头,笑着问:“你要和我一起去吗?落落很喜欢你,看见你应该会很开心。”
陈曦一直都知道朱落和沈朝云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可真到了她的家里,才真正意识到,所谓的青梅竹马,是指,过去十七年的时光里,他们一直一直在一起。
朱落的卧室里有一整面照片墙,陈曦一张一张看过去。她看到六七岁的沈朝云站在迪士尼乐园不耐烦地吐舌头;看到朱落十二岁的生日宴上,沈朝云给她弹钢琴;看到十五六岁的时候,两个人穿着相同的篮球服站在烈日下,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
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你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个人的过去,看着那些你从未参与的时光,他是怎样和另一个人度过的。
他正和朱落在一旁说着斗嘴的话,从对方过去的病史吵到三岁尿被子的好笑事。陈曦站在一旁,无比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
他对她好,也只是因为朱落喜欢。每天拉着她不放的人是朱落,来教室里给她送早餐的人是朱落,逛街的时候顺手给她买一条漂亮手链的人也是朱落。
她只是,他喜欢的朱落喜欢的一个小妹妹。
朱落笑着叫她:“小学妹,在想什么呢?”
陈曦回过头去,看到坐在一起的两个人,又看到床头摆着厚厚的一本英文单词书,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国际部的学生,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
04
升入高三以后,就连沈朝云这样吊儿郎当的差生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每天早上再在早餐店碰面,陈曦吃着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听到他和朱落说着SAT、托福、文书之类的事,一句话也插不上嘴。
来年四月,学校公告栏上贴满了国际部的录取情况。用不着他们来告诉自己,陈曦已经看到,美国东海岸的一所大学,他和朱落的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
他和朱落离开的那天,陈曦在清晨起床,带着头一天夜里买回来插在花瓶里的姜花,坐最早一班机场大巴去送他们。
她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排队过安检的队伍。等啊等,等了很久,头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她坐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坐了一个梦,梦里他穿着白色短袖,他摘了一朵姜花,恶作剧一样放在她的头顶。他说,小矮子,多喝点牛奶,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带你去水母馆。
她还没来得及长大,他却已经要走了。
等她忽地被身边的人说话惊醒,抬起头,看到已经是晚上七点。
她一直等到机场末班车,也没能看到他。想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错过了,她没有看到他,他也没有看到她。
陈曦心里难过,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花,觉得很土气。现在早已不流行这样老土的送别方式了,她想了想,将花留在了机场的座位上。
“等下一次吧,”陈曦想,“等他回来的时候。”
这日天空下着小雨,灰蒙蒙的,一阵劲风刮起,路边的指示牌被吹得东倒西歪。陈熙独自坐在机场大巴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动不动地凝视天空,一架不知去往何处的飞机驶入云层。陈熙想,自己已经在梦里跟他说了再见。
沈朝云去美国以后,生活过得如陈曦的想象一般精彩。
他去了许多地方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陈曦写明信片。没有任何留言,只眉飞色舞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沈朝云。
分了文理班以后,陈曦和新同桌的关系日益变好。对方偶尔经过收发室会帮她取信,笑嘻嘻地说:“小陈曦,你的朝云哥哥。”
陈曦一脸严肃地纠正她:“他叫沈朝云没错,但他不是我的朝云哥哥。”
每次和沈朝云的明信片一同寄来的,总伴着朱落的礼物。她了解陈曦,不会送太贵重的东西,都是些冰箱贴、地图一类的小玩意儿,漂洋过海的邮费比东西本身要贵上许多。
陈曦偶尔会趴在栏杆上,看着远方的天空,在心中偷偷想象他们在异国他乡的生活。
他们还会吵架吗?会想念学校门口的早餐店吗?还会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吗?她生病的时候,他还是会第一时间赶到吧。
去过水族馆吗?有遇见过什么危险的事情吗?学业还顺利吗?
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
高三的时候,她参加竞赛得了全国第一,被保送去重点大学。陈曦心中喜悦,想要与人分享,于是自己用姜花做了一张小卡片,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然后才发现竟然不知要寄往何处。
陈曦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贺卡,风干的姜花,用塑料膜过一次封,隔绝了空气,似乎就能永恒。
第二天一大早,她第一个来到学校,像往常一样把教室打扫干净。这个习惯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但再不会有人不正经地靠在教室门口,举着刚出炉的早餐,叫她小矮子。
陈曦找到老师,放弃了保送资格。老师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同意,你的成绩,只要发挥稳定,考清华、北大没问题。”
“不了,老师,”陈曦轻声说,“我想去美国。”
还是一如既往地收到他的明信片,还是简简单单留下“沈朝云”三个字,等到了又一年的春天,陈曦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老天总不会太遂人意,他在东海岸,她在西海岸,但总归是近了好多。他的身影在她的前头,若隐若现。
毕业那天,她坐在校门口的早餐店,头一回这样奢侈,将所有菜品都点了一遍。刚刚炸好的油条端上来,她认真地将它们分成一截一截的。
老板也难得闲下来,在耳边和她说话。他说铺面越来越贵,可是来吃饭的都是学生,他不舍得涨价。不过可能这方小小的门面也撑不了多久了。
“你呢,小妹妹,以后要去哪里?”
她?陈曦低下头,认认真真地将碗里的豆浆喝干净。她想,自己要去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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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等到了美国,陈曦挤着时间去打工,一直到第一年圣诞节,她才终于凑够机票和住宿费。她去到商场,想要给他和朱落带礼物,从天明逛到日落,却还是一无所获。
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陈曦才恍然想起,自己离他的生活已经好远好远了,根本不知道他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无论送他什么都像是无关紧要的。
他可是沈朝云,他什么都不缺。
于是她只好带着她那不起眼的、满腹的思念,独自去找他。那一年寒假,她没有能见到沈朝云,她在他就读的大学附近住了一个星期,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没能遇到他。
她这才想到,他那么爱玩的一个人,自己放假,他自然也放假,早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曦苦笑,回去以后继续上学、打工,过三点一线的生活。拜托国内的同桌回学校看明信片,对方似是知道她已经毕业,没有再寄去一张。
从来不曾想过,大千世界,要失去一个人竟是这样容易。
明明是应该觉得失望的时候,陈曦却无关紧要地想起另一件事。她第一次见到沈朝云,并不是因为学校的学生检查。
那是在她刚刚入学的时候,第一次考试,考了年级第一名。她兴高采烈地走到教室门口,还没来得及推开教室的门,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长那么丑,成绩再不好点让人家怎么活下去?”
“一看就是书呆子,这种女生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那时候她才十几岁,尚不知人的恶意有多大。她静静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不知不觉走到教学楼背后的小花园里。她看着四下无人,坐在长椅上才敢小声地哭出来。
但才刚哭了两声,对面长椅上一个原本躺着的少年坐忽地起身,凶神恶煞地瞪她:“小孩!哭什么哭!”
陈曦被吓了一跳,一时间真的忘了哭。四目相对,她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再慌忙挪开视线,男生却笑了起来。
他说:“姜花开了。”
陈曦低下头,看到郁郁葱葱的草丛里,星星点点开着不起眼的白色花朵。不够鲜艳,不够美丽,但它自顾自地开着,让人羡慕。
原来这就是姜花啊。
后来,她总是在学校看到他,一呼百应的天之骄子,却早已忘了她。再后来,她抱着记分册,战战兢兢地走到他面前,他乐不可支地笑,说“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早在那之前很久很久,她就记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然而他就像是一阵风、一场雨、一朵云,朝辞暮别,在她的生命中短暂停留,然后去了更遥远的地方。
第二年暑假,陈曦留在美国上summer school,最后一个周末又飞去东海岸。他还没开学,又是一场空。
就这样,还没等她找到他,他就已经毕业了。
于是她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
再然后呢?
她做她的乖乖女,再等了两年,也毕业了。她想要留在这里,最后又申请研究生,继续读书。她想起以前同学嘲笑自己的话,说自己适合读一辈子的书。
再过了两年的夏天,她去纽约做交流活动。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她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猛地转过头去,她看到剪了一头短发的朱落。
她看起来干净利落,再不是当初挥着拳头威胁沈朝云说“小心我揍你哦”的少女了。她的尾指戴着闪亮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陈曦看着那枚戒指,突然不敢上前叫她。
分开不见面的这几年里,他就像是她的指南针,她独自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一直向着有他的地方前进。
可等到真的抵达了终点,反而是她近乡情怯。
陈曦偷偷地跟在朱落身后,看到她买完咖啡,进了书店,拿着牛皮纸袋出来。她站在路边微笑着看手机,突然天空下起雨来。
陈曦从包里拿出雨伞,心一横,走到她面前,在漫天的大雨中开口:“学姐。”
朱落惊讶地抬起头,笑容在瞬间凝结。她愣怔地看着陈曦,过了许久,朱落才勉强笑起来。她说:“小学妹,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呀。”
陈曦跟着朱落回到住处,陈曦偷偷打量她的房间。写字楼里昂贵的单人间,私人物品却少得可怜。陈曦忽地想起很多年前的夏天,她跟着沈朝云到朱落家中,那时候她的房间里杂乱无章,堆满了女孩喜欢的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了啊。
陈曦端着朱落煮好的生姜茶,两个女孩相对而坐。朱落突然开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也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一个混天混地的大男孩喜欢上成绩优异的小学妹,无法无天了那么多年,第一次感到紧张害羞,连话都不敢跟她说,却又闹别扭乱发脾气。
“于是这个重任只好由我来承担,”朱落微笑着指了指自己,“非要把你和我们拉在一起,周末逛街也要叫上你……其实都是那家伙指使的。看见你不高兴了,天天趴在桌子上散发冷空气。”
明明是让人开心的故事,陈曦却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她想了想,说:“学姐你不要开玩笑,我以前在花园里遇见他,别人跟他表白,问她是不是喜欢你,他说是的。”
朱落还是笑:“从小到大,喜欢沈朝云的女生还少吗?他一直拿我当挡箭牌。那一次,他不知道你在……后来不是负荆请罪,打听到你去考试,特意去接你吗?不过抱歉,后来被我搅黄了。”
不知为何,陈曦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最重要的什么。
她低下头,轻声问:“学姐,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朱落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她飞快地挪开目光,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是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八年前的夏天,一架飞往美国的航班失事的新闻。
“他没有和我坐同一班飞机,听说水族馆要在下半年关闭,他临时把航班推迟了一天,说是要去找你。”
陈曦觉得大脑瞬间嗡响,她似是不明白,眨了眨眼睛:“学姐,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朱落顿了顿,拿起书桌上的笔,在白纸上流利地写下一笔,沈朝云,一模一样的字迹。
“这些年,寄给你的明信片,都是我写的。”
一瞬间,天崩地裂。
06
硕士毕业以后,陈曦回到中学母校当老师。
也有说酸话的亲戚,说当初走得风风光光,不是读的美国名牌大学吗,怎么最后也回了故乡,当没几个钱的语文老师。父母和她怄了大半年的气,最后比不过她的倔强,又开始给她张罗着相亲。
有些时候,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二十几岁的时候便能一眼看穿自己接下来许多年的人生。
上天下地,她要再去哪里找一个沈朝云?
她回到学校,带的第一届正好是国际部的学生。陈曦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的学生,巡视一圈以后,目光落在窗边。忽地想起,很多年前,有个男孩坐在那里,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4。
“校规第一条,”陈曦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不许玩游戏机。”
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记忆中的少年的身影不知何时已渐渐模糊。
“第二条,不许染发;第三条,男生短发不能过耳;第四条,必须穿校服;第五条,不准佩戴饰品……”
突然,十六七岁的沈朝云抬起头笑了笑,比着口型,好像在对她说些什么。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最后一条,”她含着泪光,声音哽咽,“记得感激每一场相逢,说再见的时候,要再用力一点,认真一点。”
大概因为太年轻了,所以那时的她并不能懂得离别的意义。
不懂一声珍重,一声道歉,和骑着自行车的少年,风一般掠过她身边,将帽子扣在她的头顶上,大笑着叫她:小矮子,多喝点牛奶,才能快点长大。
窗边的幻影渐渐消失,声音四散在沉甸甸的云层之下。过了许多年,她才明白,他说的是,我在未来等你。
开学以后的某一天,轮到国际部值日,陈曦按照学号分配检查卫生和打扫公地的组。离开教学楼,有个小女生追上来,通红的一张脸,扭捏地问:“老师,我可不可以也去检查卫生?”
“为什么?”
女生红着脸,扯着公地太热一类的幌子,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陈曦拿起点名册,在检查卫生的组里看到一个男孩的名字。听说和女生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见面总吵个不停。
突然,一阵风过,路旁的梧桐树叶飘落。
身旁的学生不明所以:“老师,你在看什么?”
陈曦努力想要微笑,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挤不出一个笑容。良久以后,她只好就这样让眼泪流下来。
距离最后一次见到他,竟然已有十年。
从此以后,失去他的人生,只会比在一起的时光更长,更长。
那个逐风的少年,那个笑起来两眼弯弯的男生,她宁愿他是爱上别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过着幸福的生活。就算再不相见,但只要想起他,她就能咬咬牙继续走下去。
她说:“很多年前,这里有一片花园,到了夏天,会开满姜花。”
她身边的学生涨红了脸,小小声地说:“老师,我知道。姜花的花语是,把回忆留在夏天。”
陈曦一怔,静静地看着那个小女生。
她仿佛透过那个小小的身躯,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他说,小朋友,半夜说人坏话,小心半夜鬼敲门哦。
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日里说,夜里说,却从未见他入梦来。
她已经不再是小朋友了,她已经长过了他离开的岁数。姜花开了又谢,夏天来了又走。当年约好一起去的水族馆已经闭馆,那些水母最终没能被放回大海,据说已经悉数死亡。
她的青春就要结束了。然后呢?然后她不得不慢慢变老。新的少年和少女们长大了,发生着每一天都会发生的故事,相遇,相爱,然后分开。没能说出口的话,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以为还有明天,便一直压在心底,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在这滚滚红尘,好像每一个故事看起来都是那样相似,好像每一段伤心都会如云烟消散。
那个火烧云漫天的夏日午后,他笑着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说,我是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朝云。
源自作者:绿亦歌
B.Skywalker
鲁迅先生的文笔和对国民性的透彻挖掘不用多说了吧,尤其是,再小的一件事经他的语言形容后,就会神奇的附带上苦涩、深远又厚重的意味。
呐喊的自序早被收入了课本,但仍然是读过千百遍后仍能感觉到一个渴望救国却报国无门的青年的无助、彷徨以及惶惑。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但每个人读过之后却不能不动容。
汪曾祺先生的语言十分浅白,但读来却非常有趣。他的笔下虽然是一个满目疮痍的旧社会,但却奇异的有一种美。
不论是《受戒》中的小和尚明子,还是《大淖记事》中的小锡匠十一子,爱情的来临十分自然,让读者非但不觉得猥琐,反而感受到一种纯洁的、来自于自然的美,从而对那个时代有了另一种理解,让读者隐隐感觉到,也许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吧。
3、张爱玲《倾城之恋》等
张爱玲多写恋爱中的男女,但恋爱不是它作品的主题,反而是为了在恋爱中烘托出人最真实的本性。
倾城之恋就是一场男女之间充满算计的较量,跟爱的倾城没有一点关系,那是爱吗?也许读者读完了还会深表怀疑。
对人物心理的极致揣摩,以及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与现实意味确实会令读者讶异,张爱玲怎么能如此清楚的洞察人心?
看完后偶尔会感觉后背一凉。
4、奈保尔《米格尔街》
米格尔街是奈保尔早年的代表作,“温暖”是这本书的代名词,但这种温暖笼罩在身为贫民窟的米格尔街上,也就不得不带有与温暖想冲突的贫寒滋味。
米格尔街有流氓地痞、清道夫、诗人乞丐,形形色色,在小孩子的眼里,他们却都是英雄一般的存在。
当孩子渐渐长大,看到这片殖民地上的人民和他们生活的真相,还能如此继续的兴高采烈吗?
华妮
世界四大短篇小说巨匠是 法国 莫泊桑 俄国 契诃夫 美国 欧·亨利 美国 马克·吐温
世界文学作品中四大吝啬鬼是夏洛克(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阿巴贡 (莫里哀《吝啬鬼》) 、葛朗台 (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 、泼留希金 (果戈里《死魂灵》)
原贴:四大世界短篇小说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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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经典短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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