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哥,小哥哥,能给我一把98K吗
撩到你湿地小说
[玄幻]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爱动漫,爱网游,更爱和谐有爱的GAL。毕业于名牌大学,GPA高达1.6。擅长杀人,擅长放火,不擅长口是心非。我不喜欢吐槽,我只喜欢说实话。我是个厚道人,胸怀厚,脸皮也厚。不是什么精神病,也不是没心没肺...
大头葱葱儿
这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俗话说,男追女隔栋墙,女追男隔层纱。
还有一句话,男孩吃亏也是赚,女孩吃亏真吃亏。
当然,如果这个男孩子你特别特别喜欢,而且你还要准备撩到手,我觉得以下方法可以作参考,当然有不足的也可以加以补充,毕竟多多益善。多一种方法就能够帮助更多的人,你说是不是呢?
1, 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一定要漂亮,迷人妩媚的那种,因为一般男生都喜欢漂亮的女生。不喜欢的要么是喜欢男生,要么是已经有女朋友了。总而言之,这是撩的关键点。
2, 说话语气温柔,体贴,充满爱意,男生都喜欢温柔的女生啦,如果这个女生很听他的话,他的自我满足感就特强,而且会很有自信哦。如果我是这个男生,我甚至我认为,这女孩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3, 下面就是很直接又动容的表白下,就说,我喜欢你的,你喜欢我吗。否则,你会花很长时间在一个人身上吧。
Gothicdarky
说起什么话可以把男生撩到飞?三个重点:1个是喜欢,2个是撩,3个才是飞。常言古语说的有: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关于撩汉这个话题,庚年姐可是有话说。现如今速食的爱情太多了,认识三天见面,就可以抱在一起,然后朋友圈PO出来:我们是真爱!OMG!现在的爱情真的可以这么速食吗?
还是讲讲当年是如何撩到王先生的吧!认识王先生的桥段可能会有点戏剧化,我们是在微博里认识的。因为一个问题而互怼,结果怼着怼着就变成私聊了,有点诙谐又有点浪漫!(允许我在回忆里游荡一下)
因为是在网上认识的,所以基本上撩到王先生的全过程,都来自于我略微还算扎实的文字功底。今天我就把我撩汉的家底先抖落点出来,给大家讨论。
先说说初相识的120天里吧,为什么会定义初相识的120天呢?
因为人和人之间互相吸引的激情期是120天,脑内产生的多巴胺是有时效性的,互生好感的时候,面对面多看两眼,都会面红耳赤;刚牵手的时候,甚至都有触电般的感觉。
120天里的对话日常:
王先生:早上好!
我:早上好!
王先生: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我:不太好……
王先生:啊!怎么呢?
我:想你~(没技术含量,但超好用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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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饭了吗?
王先生:吃完了!你呢?
我:我也吃了。
王先生:吃的什么呀?
我:我把你拌在饭里吃的,香着呢![飞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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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0天的甜蜜期里说什么都是甜的!
发齁的甜![送心]
过了120天的甜蜜期,两人渐渐熟悉彼此的性格脾气,有时候也会为了一点小事吵的不可开交。当然,经营爱情就和经营企业一样,方法和策略一样也不能少。
我们吵架的日常:
我:你想干嘛啊?你是不想好好过了是吧?[发怒]
王先生:我不想干嘛[困]
我:你不就是觉着我不好吗?谁好啊?谁好你找谁去?[震惊]
王先生:你是蛮不讲理。[撇嘴]
我:我是不讲理,但是我不蛮,我从来都没能把你撞到过![抠鼻]
王先生……[微笑]
我们各自抱着手机,对着屏幕傻笑着![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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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呢,你可别惹我,我有的是手段跟力气。[抠鼻]
王先生:我惹不起,我走不就完了吗?[酷拽]
我:你想好了?确定要走?[嘘]
王先生:怎么个意思?[擦汗]
我:你想想你走了划算吗?就这样把我养胖了十多斤,然后拱手让人,你怎么算怎么亏啊?[钱]
王先生:(`∀´)Ψ[惊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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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呢,说一千道一万,说什么话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说话的人和听话的人,两情相悦的人怎么说都是甜?不用说,给个眼神,自己就飞了。人不对,说再多也是废话!
世界一般,但你超值![灵光一闪]
关注我!@庚年姐 跟你一起品味滋味人生![比心]
好想告诉你
男追女,隔着山,女追男,隔层纱,几次爱心早餐搞定,男人取老婆不一定找性感女神,但是会算帐,这个女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吗?是过日子的吗?女方家里人会给我将来带来什么好处吗?大多数男人想法不带表全部,男人们别喷
孤葉@落寞
女孩子要先观察一下那个男生是否对自己有好感.有好感的话可以做一下以下几点:
1.连续15天给他发早安,晚安.然后到16天就不要发了,等他发.
2.适当向他示软.条件允许可以给他做饭呀.
3.要么直接点,发我喜欢你.然后关机.去追剧,做别的时间,1个小时后开机看.
u_银子_u
1、对于比较腼腆的男生,只要对他说“哇,你今天好帅好酷哦”就会把他撩到飞起来,特别是用很嗲的语气,满怀对他的夸奖,那么很容易就会让他忘乎所以。
2、对于刚开始恋爱的男生,可以跟他说“我好喜欢你哦”,就能够很轻易的把他撩到飞起来,富含深意的表白非常能够打动对方的。
3、对于有段时间没有见面的男女朋友,可以跟男生说“我好想你啊”,那么也就会很让对方感到要飞起来了,这种思念是非常甜蜜的。
4、对于等待被赞扬的男生,一句“你好强悍哦”就能够让他感到非常的喜悦,从而更加的强悍。
5、对于刚开始准备恋爱的男生,可以对他说“我梦到你了哦”,这就会让对方觉得自己很有魅力,从而会开心到飞起来。
我觉得千句万句,不如那一句,“晚上我家里没人,晚上你来啊”!!!
麋璐的老鼠
其实并不需要刻意的去撩,或者去当所谓的舔狗。真正在一起的情侣,那一对不是因为相互吸引自然而然的在一起的呢?哪种因为你一时间的讨好在一起的人,会在你以后不讨好他的时候离开去,去找下一个愿意讨好他的人。
柠檬糖
直男都喜欢长得不错有趣脾气软的妹子,不随便开荤但也听的懂黄段子,不作不随便生气耍脾气。要给他一种你性格很好,容易相处,完全无害的感觉。
跟他讲讲自己的蠢事,他会觉得你很萌,真的屡试不爽,特别这种脑子好使的男生,看别人蠢他觉得,格外萌!
第二就是跟着他的感觉走,要学会明知故问,投其所好。他喜欢猫猫狗狗你就讲猫猫狗狗,他喜欢赛车模型你就讲赛车模型,不懂不要紧,能学
第三别老嗯,啊,哦的。比如他问我吃饭了吗。我肯定不会回说,吃了或者没吃。
这是最傻逼的回答,吃了没吃然后呢???
规规矩矩回答吃了什么的,也不保险,有点没话找话的嫌疑。
第四就是得识趣,别老逮着人问他前女友的事,他愿意讲就讲,不愿意讲就算了,讲给你听也少去评论,少八卦少讲女生之间的恩恩怨怨,这样特别容易引起男生的反感。还有别老问人隐私,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的,什么也聊出来人家还挺烦的。
第五就是个人形象,简直不要太重要惹。当然长得好不好看是无法改变了的了,重要的是要整洁要整洁要整洁,头发油成一坨,蓬头垢面还想撩男神?同学我看你想的有点多啊。
该减肥减肥该倒倒饬,不行的加把劲上。
肥肥的懒猫__吖V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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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一见到你呀》是作者栖见连载在晋江文学城连载的一部现代爱情言情小说,现已完结。
喵喵老妖
老话说的好啊,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所以呢,女生撩男生成功率是很高的,但是有一点,这女的必须要颜值高,如果颜值不够的话那就是东西效颦了,只会让男人觉得恶心。
有了必备条件后,表情情绪到位,随便一句话就会让一个男的起飞了,例如,我家灯坏了,我自己在家也不知道怎么修,你晚上能过来帮我修一下吗?这要是男的听了,恨不能飞过去,这种约他去私密空间的情况,男生是最没有抵抗力的。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如果还是不太会,欢迎私聊。
最后祝你成功!
naramiki
luca_luo
从金钱,肉体,情,爱,无条件奉献所有,希望能打动他的心。对男方来说,先吃免费餐无所谓,看看这人值不值得付出真情。一般男方的要求都不会太高,身材,样貌,性格,谈吐,背景。你全部都有就不愁没有裙下之臣。
毛崽-大家都愛我
先来点纯的:
1.见面前杀手冷漠脸,等他叫你时侧过头去,露出亮晶晶的眼神和甜中含羞的笑容,然后一路小跑扑进他怀里。(别看简单,长期实验巨tm有效)
2.一起走路时抱住他的手臂,有意无意用胸口蹭蹭他。举止要自然,眼神要无辜。
3.把他按在沙发上,跪在他腿间帮他——修眉毛,此时如果穿了一件V领上衣效果更佳。想一想,你微启樱唇,呼吸相吻,秀发散在你肩上,香味萦绕他鼻尖,颈间肌肤若隐若现,偶尔蹙眉轻声叫他别动…
我就不信还有这招撩不动的钢板男!
4.穿一件“老肩巨滑”的开衫,里面配上吊带,拥抱或接吻时让它自然地滑落下来,再带上一声轻喘,顺势往他怀里缩一下~ 杀人于无形。
5.走在商场里突然对他说,有点忍不住了,问他带了纸巾没,然后拉住他小跑。此时他以为你要上厕所,你再把他拉进黑暗的应急通道楼梯,反手一个壁咚强吻,记住要带着小跑后的微微喘息。然后用纸巾把他嘴角的口红擦掉,略微羞涩地说:“刚刚突然太想亲你了,可是外面好多人。”
啊这一招!我写着都心动!
先撩男朋友去了,等会再更。
哟嚯还真被催更了。那就再来一点知乎可能不允许的
6.玩一个“定时不许动”的游戏,挑一首有情调的歌,规定歌停之前他不能乱动,接着就可以开始肆意撩拨,揉揉头发,亲亲小脸,从上至下,进行少量平台不允许描述的边缘行为,告诉他只是游戏而已哦。深深吻他,如果他动了,给他一点小惩罚。
这么一搞,一般不等这首歌停就会被反杀…
7.选一个半私密的空间,比如昏暗的ktv,私人影院,车后座,夏夜的长凳或草坪,躺在他腿上或靠在他怀里,有意无意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问他男孩子为什么不穿内衣呀,女孩子可以不穿吗?然后告诉他,今天我就没有穿诶…后续自己发挥吧
秋冬虽然不能露身材,但撩起男朋友来简直如虎添翼!平时看的都是裹成粽子的人,只要稍微刺激一下就无比奏效!
8.一起看电影时头靠在他肩上,抱着他的手臂,外套脱下来盖身上。都不用你撩,这只外套里的手绝不可能乖乖待着。
9.冬天拥抱的时候解开他的大衣,手从衣服里面穿过去抱他的腰,是一种令人保护欲爆棚的抱法。在拥抱这方面, 大的女生真是天然优势,两人之间就像塞着一只软绵绵的小猫,搁谁受得了啊!
10.男生通常受不了被舔手指,不信大可以试验一下。你可以让他喂你吃点葡萄啥的,舌头顺势绕一圈他的指尖,或者干脆抱住他的手舔一下葡萄汁。
再更一个!!大家大胆实验起来啊!没效果找我!
11.躲猫猫。让他下楼帮你买东西,然后躲进衣柜。等他回来找不到你开始着急了,再发消息说,你太久没回来我出门找你啦,帮我拿件外套,我们去散散步吧!
此时他打开衣柜,你就伸手抱住他的腿,抬头撒娇:哥哥你好慢,人家都散步回来啦~此时:
A.他懂了,直接把你按在衣柜里/拉出去开始惩罚你的淘气
B.他没懂并且哭笑不得,你再跟他说:我在衣柜里发现了个好东西!等他弯下腰再反手把他按住,眼神对视两秒,给他一个深吻。
(在衣柜里接吻,我还真想得出来)
我不是川
鲁班尺-《青囊尸衣》(如果喜欢盗墓笔记或许会喜欢这个)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
全名是市井神游记
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神仙住在哪里?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恶名昭彰的巫妖已经当够了,谁说巫妖就不能当好人了?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
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敬畏以太!一一圣典。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
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山海经密码》
山海经密码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
废柴道士的爆笑生活
史上最废柴的道士——马力术,是一个以贴小广告为生的“文化工作者”。他出生在一个历代都有一个有通灵能力传人的道士世家,而这一代的通灵能力又刚好遗传到了马力术身上,于是他继承了他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留给他的一座二层小楼,开始了他的道士生活。这座二层小楼位于极阴之地,里面住着一个大舌头吊死鬼、一个男人头、一个没舌头的小鬼、一个狐狸精、一个画皮妖,还有一个神兽—— 貔貅,这些鬼和妖各自都有一段既纠结又爆笑的故事,请听马力术为您娓娓道来……
《史上第一混乱》
本书在网上被称为“对于穿越小说来讲,就像鹿鼎记至于武侠小说”
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国王陛下-《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
小众小说,建议是好的,喷是不对的。
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百度……
《灾厄纪元》
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
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
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
《家园》
《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这大概是民国吧。”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
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回到过去变成猫》
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嗖——”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唯一人类未完全征服的家养动物,无论普通或高贵。到底是我们收养了猫,还是猫恩准我们跟它们一起生活?这是一个我们这些凡人永远无法解开的迷。”[1-2] 男主角郑叹莫名其妙回到2003年,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被焦家从垃圾堆中捡走收养,取名为“黑炭”,自此展开了在焦教授家中的生活。郑叹记得自己是个人,但现在身体却是一只猫,他无法讲人话,却听得懂人话,还保持着20岁青年的思维和智商。它还有许多逗趣的伙伴,打过群架闯过祸也抓过贼帮过人。作为如此另类的猫,也为了以一只猫的身体在人类社会中求生存,他自立自强,不断成长。安安稳稳波澜不惊的生活,终于起了不测风云,黑炭被猫贩子抓住,被运往了南方。
《原始战记》
非常好的一本书,主角三观很正,开挂但是不明显,故事平缓。
邵玄坐在经过改装的大巴上,看着窗外绵延的山。夏至刚过,山上满是充满生机的绿色,久居城市之后见到这样的风景,因事业不顺而阴霾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原本邵玄打算叫上几个朋友出远门散散心,没想中途碰到学考古的老乡兼老同学石麒,被拉着一起去考古。结果却被一块奇怪的石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原始时代!且看邵玄如何在原始部落大展身手!
《惊悚乐园》
逗乐,刺激,另一种风格的无限世界。
主要讲述以主人公封不觉为主导的各个人物通过一个名为惊悚乐园的超越维度的游戏在自己的生命中诞生了一条与常人生活轨道垂直的新轨道,在这条路上追寻真理,渐行渐远……
放开那女巫
三观很正,文笔流畅的种田文。
程岩原以为穿越到了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一位光荣的王子。但这世界似乎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女巫真实存在,而且还真具有魔力? 女巫种田文,将种田进行到底。
《不靠谱大侠》
他曾在街边摆地摊,也曾是幸福里一哥;
他是能让垃圾集中营的猴子们望风而逃的辣手扛霸子,也是小萝莉眼中内裤外穿的超人;
他喝酒打架爆粗口,也有侠骨柔肠扶危济困;
他曾穷困潦倒痛失所爱,亦有解语佳人俩俩相望;
有一天,他会成为盖世英雄,踩着七色祥云——和你和我,继续在这个不靠谱的都市里,红尘相伴……
吟游刺杀录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书,三观之正,无可匹敌!
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勇者大陆,一个拥有远大志向的吟游诗人。他立志写出最华美篇章,立志将爱与和平传递给世界,将欢笑带给每一个人,他希望那些大剑圣大魔导师一张嘴,都会蹦出他书里的段子。 为此他15岁外出游历,10年时间走了半个大陆,却越来越落魄,最终不得不在酒馆讲黄段子,以维持生计。故事也从这里开始…
宫本武藏剑与禅
吉川英治老爷子花了二十年写成的历史小说,吉川英治是什么档次的?夏目漱石那个级别的神人。愉快的描写出了宫本武藏的一生,对金庸古龙二位大侠的创作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活的太糙很忧桑
简介:反派BOSS总想攻略我[快穿]是已完结的一部爱情类网络小说,作者是深海之书。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4tuD-3BY_zqgGO-T9q4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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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ubbytang
告诉你个秘诀:主动,主动,再主动
东方女性因为从小的教育问题,导致事日后被动,正因为被动的,所以会错过很多人。面对优秀的男生,总是认为别人会主动来追求自己,但是对于男生来说,追求的好奇心只有一周就会放弃,更何况现在很多男生心智都不够成功。
女生被剩下
上海本地女生90%不愿意找外地男生,上海男生60%不愿意找外地女生。这样当中会有30%差值,导致了大部分本地女生被剩下,现在女生要求都越来越高,剩下的概率更大。
所以面对优秀的男生,请更加主动一些。否则被剩下的就是你自己,没有其他方法。还有多出去社交,这样会认识更多的人,而不是困在自己的小区域内,把自己剩下。
少点矜持,并不是所有的男生都耐心很好,愿意一直等你,考验还是需要时间来看的,只有在一起才知道是否能接受真正的问题点,而不是一直不答应一直拖着。
wudixiaomao
如何一句话能把男生撩得起飞?除非他是一个拈花惹草,多情的花痴,如果他的智商情商够高,你一句话就能把他撩起飞?有点不大相信,如果在一起时间长了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聊得来日子久了会有感情,那不是撩,正常男人坐怀不乱那是假,心猿意马才是真,能控制自己就是好同志。
比如说,你好棒,找一个男朋友像你这样的有多好,今天心好烦你能陪我聊聊天吗?能把你撩飞起来吗?那就看你自己智商情商高低了,再比如你事不顺心,她说不用怕有我呢,我会陪着你,支持你的,那你除了感动就是感激,只要是正常人一句两句话就能撩起飞,不可能,当然了友谊的互相帮助也是人生一大快乐!
typhoonelectric
明确的告诉你,只靠撩是不能撩成男朋友,还要下面几点方面,不过在撩之前,先要了解这个男生有没有女朋友,不要拆散人家,拆散人家就不好了。
提升个人魅力 吸引目光一般男生都喜欢美丽有魅力的女生,所以你的第一印象就很重要,试想一下,男生看到一个穿着普普通通衣服的女生和一个穿着打扮靓丽时尚的女生,那目光会在哪个女生身上多一点呢?答案很明显,那当然是第2个了。如果是还是在校读书的话,那就不要用这个办法了,学校肯定是穿校服,那你可以画点淡淡的妆。
接下来就是你所说的撩了,在撩的同时就可以多了解这个男生的性格,看看他对撩是不是了解,还是网上所说的直男,一般的直男就是没有情商,这类就要多主动一点了,撩完后就可以加微信了,这样你们就可以聊上了。
首先要了解对方的兴趣是什么,这个可以先看看他的朋友圈都发的是什么,就比如男生一般都喜欢玩游戏,那你就可以陪他玩游戏啊,不会也没有关系,可以让他教啊。玩游戏就可以成为男朋友吗?那当然不可能了。
接下来就是重点了,约出来一起玩,多了解对面,把对方拿下那就是约他出来一起吃个饭啊,或着出去玩,从约会的情况下,可以了解他对你有没有意思,如果有的话,那就恭喜你了,你就要成功了,见着面了就会有更多的话题,可以帮助你更好的了解到这个男生的方方面面,看看是不是合适自己,合适自己的话就努力争取,如果不合适,那就算了,毕竟还没有表白。多看看这个男生的性格,如果是有些木呐的话就要自己主动表白了,可以先用用欲情故纵的伎俩,可能你没先表白,他就先对你表白了,这样的话不就成了你的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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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塘居士
女追男隔层纱,如果你不是让人太惊吓或者非常不正常,那就没必要问这个问题。或者拿出女汉纸的气势直接宣布主权,或者温柔攻势轻松拿下;当然,哥哥奉劝一句,千万别做小三,干涉别人的感情
mancy
知己者死!能够撩的男人起飞也要观察他的优点,然后将其优点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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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家族-Xiao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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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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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锁婚:傅少的哑巴新妻
她是个不为世人知晓的哑巴,二十岁被自己的亲哥哥设计送人,二十一岁生下他的儿子,三年夫妻,时间不长不短,亦没有让他承认过她这个傅太太。
温柔美丽的家教老师,美艳不可方物的当红明星,温婉大方的社交名媛……他身边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
终于,她不堪重负,落下离婚协议远走他乡,什么都不要……
又过三年再重逢,他把她关在车内......
“苏湘,六年前你满腹心机的爬上我的床,又满腹心机的生下我的儿子,你不说一声
第一章
男人坐起身摸到床头柜上的烟,随着“叮”的一声,一抹淡淡的烟味在空气中四散开。
苏湘木然的掀被下床,弯腰捡起被甩在地上的睡袍裹上,在昏暗的光线中,拖着酸沉的身子进了浴室。
她不需要回头,因为知道身后没有充满爱意怜惜的眼神看她,就连一个凉薄的目光都不会有。
花洒洒下,开始的水温是凉的,她就这么站在花洒下,里里外外的将自己清洗干净。
他不爱她,却一次次的索求,毫无感情的那种。
从浴室出来,那盏散发出昏暗光线的床头灯已经熄灭了,黑幽幽的看不清,空气里的烟味更浓了一些。
苏湘早已经习惯,习惯的摸到了门把,开门出去。
次卧里,她半坐在床上,看着手中的结婚证。
这张红色的结婚证破破烂烂,被胶带重新的黏贴了起来,无论是上面的照片,还是两个人的签名,都是充满了裂缝的。
她还记得那天她歇斯底里的哭着将证撕碎,他只冷漠的说:粘起来。
将结婚证压在枕头底下,她躺回了被窝里,闭上眼。
……
苏湘需要一早就起床,布置早餐。
傅赢软软的小身子抱着她的腿,仰着小脑袋对她露出白白的小米牙:“麻麻,早早。”
苏湘弯腰,捏了捏儿子软萌的小脸,一把将他抱了起来,然后将灶台上的火调小,抱着儿子回他的婴儿房。
傅赢一岁多,两岁不到,走路还摇摇晃晃,说话也简简单单,但是这孩子机灵调皮,会走路以后就会经常的从自己的床上爬出来。
苏湘给他换了尿不湿,再换上可爱的小王子童装,抱着他去刷牙洗脸。
小家伙洗完脸,趁着苏湘收拾的时候就又跑了出去。
苏湘手掌上抹了一团婴儿霜追出去,在走廊的时候追上了他。
小家伙被傅寒川抱在怀里,有力的手臂托着他肉肉的小身体。他穿着没有一丝皱痕的衬衣西裤,手臂上搭着西服,他习惯在上班前才穿上。
小家伙玩着他的领带,又往嘴里塞,苏湘上前抽出他的小手,对他摇了摇头,小家伙对她咧嘴一笑,又露出他白白的小米牙。
傅寒川把孩子放在地上,小家伙脚一落地又要跑,苏湘一把抓住他,将婴儿霜抹在他柔嫩的小脸上。
空气里隐隐的有一股焦糊的味道,苏湘一惊,连忙站起来往厨房跑,不小心踢到椅子的时候疼的跳脚。
“啊——”难听的声音刺耳,像是未调音的弦琴被强行的拉出的声音。
看到男人皱起的眉,苏湘立即的将声音压下,一颠一颠的急急的跑向厨房。
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第二章
吃过早饭,男人穿上西服,拿着车钥匙跟公文包出门,保姆宋妈妈上前收拾碗筷,说道:“太太,先生上班去了,您也去吧,时间不早了呢。”
苏湘是个哑巴,傅赢学说话是通过宋妈妈、傅寒川,还有幼儿早教机他们这些能说话的。
她连最基本的都不能教自己的儿子,只能尽自己的全部能力,给儿子她的爱。
孩子洗漱、早晚餐之类的事情,买衣服鞋子等等婴幼儿用品,都是她亲力亲为。
门铃响了几声,叮叮咚咚的声音很好听,傅赢听到音乐声就会挥舞着小汽车手舞足蹈。
宋妈妈回头看了苏湘一眼,就见她乌黑明亮的眼黯了一下,微微的笑容有些凝滞,宋妈妈收拾碗筷的手停顿下来,心中微叹了口气,擦了擦手指跑去开门。
“金小姐,这么早。”宋妈妈笑着打开门,让金语欣进门。
傅赢开口说第一个字的时候,傅家意识到孩子的语言问题,马上就开始物色合适的语言老师来教导孩子学说话。
无疑,金语欣很出色,书香门第,温柔漂亮,名牌大学硕士毕业,精通中文、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四国语言,还手执育高级育婴师证书。
“宋妈妈早,傅太太早。”金语欣在门口换上柔软的室内鞋走进来,漂亮的眼睛在客厅跟餐厅之间搜寻了一下,“傅先生这么早就出门了啊?”
宋妈妈点点头:“是啊,傅先生一直都很早,他不喜欢路上堵车。”
宋妈妈虽然书读得不多,但常年在上流社会的家庭做保姆,一双眼阅人无数。
这个金小姐,可不是简单来教小少爷说话的。
她又看了苏湘一眼,刚才提醒她早点出门,也是不想她跟这位金小姐碰面。
自己的孩子要别的女人来教说话,多戳心呀。
而且……
宋妈妈看了眼金小姐端庄大方的打扮,心里跟明镜似的。
——照顾好傅赢,我上班去了。
苏湘对着宋妈妈比划了一下手语,微笑的对着金语欣点了下头,最后给坐在婴儿凳上,玩着玩具车的儿子一个亲吻,拿起了包包出门。
她在一家聋哑学校教书,是个老师,在傅家聘请了金语欣来做家教以后,就开始出去工作了。
傅家是北城的名门望族,名下物业无数,不论是独栋的别墅,还是整栋的高楼大厦。
傅寒川跟苏湘结婚的时候还在傅家老宅居住,但傅赢出生后,老爷子心疼重孙,怕孙子染上病气,让他们一家三口搬出去独住。
傅寒川特意的又买了一层公寓式别墅,面积不大不小,三百多个平方。
没有楼梯,孩子不会在楼梯上摔倒,家具的边边角角都是圆弧设计,凡是有棱角的地方也都包上了防磕碰的软材,地上也铺了绒毯,孩子就算摔倒也不会太疼。面积不太大,这样孩子跑来跑去也容易找到。
从这些细节来看,不管是傅家的人,还是傅寒川本人,都是很疼傅赢的。
第三章
从公寓到聋哑学校,坐二号地铁,从起点站一直过去到终点站,要一个多小时。
苏湘是北城另一个名门望族苏家的小女儿,苏名东中年得女,高兴地跟什么似的,直言苏家有儿有女,别无他求,可惜没多久,这份喜悦就被忧愁替代。
他们发现这个掌上明珠是个哑巴。
苏名东那样骄傲的一个人,人生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打击。
苏名东没有大肆的给女儿摆满月酒,到了学龄的时候,也没有送她去那些只有权贵子弟才能上的贵族学校,而是悄悄的送去了聋哑学校。
他几乎不让女儿出门,请了很多老师来单独授课。除了不能说话以外,舞蹈、书法绘画、琴艺、茶道,苏湘无一不精。
从这点来看,苏名东是很纠结的。
他疼爱这个女儿,又羞于被外人知晓他的女儿有缺陷,外人只知苏家有个女儿,苏名东稀罕的都不愿让人多看她一眼。
苏名东人生的第二次打击,是三年前的投资失败。那是一次很严重的失败,几乎给整个苏家带来灭顶之灾,惨到苏名东迈不过去这个坎,跳楼自尽。
苏太太一直以来就是个贤妻,所以她也从高楼一跃而下,躺在了丈夫的遗体边上,生死追随。
在这之后没多久,苏湘就以苏家小女儿,并且是个哑巴的身份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以半裸的拥着被子的姿态,出现在傅寒川的床上。
从这一点来看,她那唯一的亲人,她的亲哥哥是个混蛋。
哑巴,家族在破产的边缘,再加上她这下贱不堪的出现方式,从这些来看,苏湘是注定要被傅家看不起的。
哪怕她实实在在的跟傅寒川睡了,哪怕媒体报道的铺天盖地,傅家也不肯背了这锅。
苏润花尽苏家每一分钱去煽风点旺这场风暴都不能够,因为傅家够强,高不可攀,旁人都难以企及。
傅寒川拒婚。
就在苏家一筹莫展,苏湘都准备去堕胎的时候,傅家老爷子病危一事彻底的改变了她的命运。
傅老爷子肝癌复发,临死之前很想看看傅家的第四代,傅家这才肯接纳了她。
不管如何,苏湘进了傅家的门,成了全城女人都想嫁的傅寒川的太太。
报站的声音响起,苏湘被身后的人推了一下,回过神来走出车厢。
学校就在地铁站的旁边,几分钟的路程,比较方便。
一整条地铁的线路,好像一条长长的分界线,将上流社会跟这无声的世界划分开来。
上流社会是上流社会的世界,这里没有人知道她是苏小姐,傅太太,上流社会里,也早就遗忘了她这个以下贱不堪的姿态登上傅太太宝座的苏小姐。
时间是过的很快的……
……
苏湘几年前就在聋哑学校帮忙,生傅赢的时候在家休养了一年多,到傅赢学说话的时候就来这里正式工作了。
“苏老师,辛苦了。”秦舟对着站在台下拍掌微笑的苏湘说道。
台上孩子们的表演结束,对着台下礼貌鞠躬,然后井然有序的从台侧下来。
第四章
表演效果不错,不过这才只是排练,不知道到时候真正的上台表演会是什么样子。
市电视台举办中秋晚会,各个学校都报了表演,一轮轮的淘汰挑选,苏湘带领的这个“听见你的声音”的表演幸运的留到了最后。
秦舟是聋哑学校的义工老师,苏湘回家生孩子之前,他还没到这个学校,苏湘返校的时候,他在这里服务了小半年,周末的时候就来。
每次他来,就像是个孩子王似的,孩子们都爱围着他转。
因为学校有节目表演,这几天下午他都会抽空过来。
苏湘笑着对着他摆了摆手。
——孩子们比我更辛苦,他们很紧张。
苏湘用手语告诉他,面容也紧张了起来,眉心微微的皱着,但不敢太明显,怕孩子们看到更紧张。
这是她第一次带孩子们去登台表演,她也很紧张。
秦舟看着她挥动的手指,笑了下:“不必紧张,我没有看过比这更精彩的表演了。”
几年前的春晚上,千手观音的舞蹈表演造成轰动,眼前的虽然还只是一群孩子,但在他看来,她们的表演跟那个不相上下。
孩子们刚从台上下来,苏湘指挥着手指,又让孩子们回到台上去。
刚刚走下台,也是流程的一部分。
——这次表演的非常非常好,晚些时候,就有老师来给你们化妆。你们先穿好服饰,早些吃东西,不要饿着,但也不能吃太多,不然形体不好看。
——记住,千万不要乱吃东西。化妆完毕后,就更加不能吃东西了,老师会盯着你们的。
秦舟站在一边,并不看向那些可爱的孩子们,而是专注的看着苏湘用手语说话。
她的手很漂亮,手指纤长,细白如葱段,十指尖尖,每一个手势都像舞蹈似的,特别好看。
——接下来,请秦老师说话。
等苏湘说完转过头来,秦舟微微一笑,自若的转头过去,他的长臂修长有力,做起手语来却温和。
——第一次上台,大家不要过分紧张,苏老师是跟你们开玩笑的。想吃什么跟我说,等你们表演结束了,我带你们去吃。
苏湘看了会儿,转身过去收拾东西,又交代了一遍另一个老师要注意的事项。
身后两声拍掌声传来,是解散的意思。
秦舟走到她身边道:“苏老师,你真的不去现场吗?”
晚上,孩子们会坐上他安排的车去电视台,苏湘不陪同,由另一个老师带队。
苏湘惋惜的摇了摇头。
——不去了,我家里走不开。
傅赢还小,而且中秋节,她得带着孩子回傅家老宅一起过节。
秦舟可惜的摇了下头:“我知道了。不过这是你带的第一支舞蹈,没有在现场观看,很可惜的,孩子们也会不高兴。”
苏湘也很为难,她拧着眉纠结了会儿,还是摇头笑着做起了手语。
——没关系的,我可以在电视上看,反正是现场直播的。
……
坐地铁返回市区的公寓,如果在平时,苏湘会准备晚饭,不过今晚要去傅家……
猫又一
曾经看了一本名为《豺狼的日子》,写的一刺客经过周密的准备,去刺杀戴高乐,最后因子弹射出时,戴高乐正吻一人手而头低下,子弹射空……整本书就写这人如何去行刺而最终落空,这刺客有些背运。
wgn527
其实真正意义上的好小说!并不一定就十分吸引人!阳春白雪是不会吸引多少人的,吸引人的大都是下里巴人!
就像看红楼梦的现代年轻人可能还赶不上哈里波特!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好小说呢?
我个人觉得能反映一定的社会意义,现实,起到警世,教育,阐述一个真理,哲理的小说才能成为好小说!好小说要引起读者的共鸣!这些是经典小说区别与流行小说的因素!
至于流行小说的成功之处我觉得除了楼上人的一些建议外!最重要也是引起共鸣!比如三国能满足一些士族文人们纵横天下的心愿!武侠能满足青少年的侠义,自由,英雄的心愿!玄幻小说能满足读者拥有无穷力量,可以随心所欲!探奇等等!
所以把握读者的心愿,并满足他们就可以写下流行一时甚至经典的小说!
ㄑ唐阿宽灬
悬疑类中间又穿插着男女主之间的较量,这种小说我最喜欢看了,不仅能跟着剧情发挥自己的脑洞,中间还能学到许多跟心理有关的知识,特别是你思考案情的思路跟作者写的剧情一致,最后也能推理出凶手是谁,那大大的满足感会令自己愉悦好几天,男女主之间的暧昧、较量也能看得津津有味,足够优秀的两人携手并进,这种类型的小说看的带劲
☔Call. me小宅-__
无论是长,中,短篇的小说,????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能给我带来些许的思考。
也让我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比如昨天看的孔乙己的故事,他似乎就在我的旁边,亦或者我就是他,也有可能我就是管他要荤香豆的小孩。他的特点让我熟记,而别的大多数人只是作为众生相的存在。
这就吸引我看下去,明知故事的结尾大多孔乙己也不会有所改变,但他的命运又会吸引我看下去。
saku2a
小说的要素是多方面的,人物,故事情节,环境等。要有彰显个性的角色,要有能打动人的精彩故事情节,有让人身临其境的环境作为背景。可以说这些要素每一个都非常重要,每一个要素都不能有含糊,不然不能算是一部好的小说。
但是我认为小说最吸引我的是另一个东西,那就是小说的内涵,也就是说文章的立意要高,要能看到小说反映的深层东西。没有立意的小说会让人觉得很空,会感觉简单,没有厚重感,平平淡淡的没有灵魂。
有没有立意,立意高不高可能就是经典小说和快餐式小说的区别,有立意的小说,会让人回味无穷,会带给我们一定的思考,如同是在和作者对话,读完一定对我们人生是有所启示的。
行者如风
也看过很多小说了,我找小说主要看的几个方面有:
1 首先在小说网站找到喜欢的类型,比如武侠呀,玄幻呀什么的
2 看此类小说的阅读量总榜,这个指标还是比较能证明小说质量的
3 找到了小说以后看它的总章数,我个人比较喜欢500章以上的小说,在完结成度上我比较倾向看已完结小说
4 打开小说看文笔的扎实性,有的小说写的和小学作文似的,直接放弃
5 看故事情节安排的是否严谨,如果还可以就看下去了,现在小说故事情节雷同的太多了
记得以前看过台湾李凉的一些武侠小说,其中有一句话说的个人觉得特别好,他形容一个人的乐观生活状态的,乐观的人就像炉子上的水壶,屁股就算烧的快红了,还有心情在那吹口哨[笑哭][笑哭][笑哭]
乔小兽
紫陌
看的第一本小说是渔岛怒潮,小学一年级查着字典看的。最爱看的是水浒。喝酒时曾经跟人打赌,只要他说出里面任何一个人,我立马说出绰号。或是说出绰号,我说人名。结果,他喝醉了。
SSer潇湘子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人是根据自己的年龄段和文化储备来选择相应的阅读对象滴,记得孩童时代特别喜欢关于《西游记》里面故事的小人书,还有《格林童话》之类的书,初中时期就是喜欢读大部头的《西游记》了,接着就是《七侠五义》,《封神演义》,《隋唐演义》等,武侠小说兴起又马上喜欢了梁羽生的冰山天女传,古龙的《绝代双骄》,《多情剑客无情剑》,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等,高中时期才喜欢上《红楼梦》,《平凡的世界》,《废都》安娜·卡列琳娜,《茶花女》,《麦田守望者》等等……。目前的网络小说读了一点就乏味,对现代一些看似拿得出手的作家无暇顾及也不敢恭维,如韩寒、郭敬明等!感觉没有什么经历的作者很难写出好东西!我喜欢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作者,如莫言、贾平凹,王安忆等他们的作品。
unbelievablefish
以前是爽点够多的小说更吸引我,也就是小白文,现在是内容丰富,人物更立体,剧情更反转和流畅的吸引我
我是从初四毕业,也就是07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的。
高中生活开始前,我上辅导班,借同学的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看,当时里面的打斗以及很多情节刚好符合我那个年龄段,所以我是彻夜通宵的看完
高中三年没咋学习,除了上网就是看小说,其实现在想想为那时候的自己不值,那时候看的第一本仙侠是《七界传说》,我们都是租的那种很厚的小说,然后撕成一份份的,互相传着看,大家都跟宝贝似的,七界传说从设定上,剧情上,人物冲突上都带给我全新的感官,然后我就迷恋上修真仙侠类的小说,《飘渺之旅》《诛仙》蜀山剑侠转等等好多都租来看了一遍。
再后来主要看三种杂志,今古传奇·武侠今古传奇·奇幻大众网络报,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今古传奇·武侠,从上面读了好多小说,《昆仑》《杯雪》明将军蜀山的少年……从此开启了我的武侠时代,金庸老爷子的书全部拜读一遍,古龙先生的《陆小凤传奇》也让我感受到了随风而至,行侠仗义的快感
再然后,我们配备了小霸王MP4,专门从网上下载很多小说,《流氓教师》《天才医生》《亵渎》《寸芒》《邪风曲》等等
这期间我还迷恋过郭敬明和韩寒,尤其是韩寒,我到现在还是他的粉,那时候看《悲伤逆流成河》《夏至未至》都很感动,也想要这么些个女孩,不过说实话,还是韩寒的书更好看,更契合我们那时候的心态,《三重门》《长安乱》读起来真的是上头,熬夜也得读完,我上高中熬夜看小说一般都是三四点才睡,所以说学习不好是有原因的
爱好不一定是一成不变,在成长的每个时期都有自己喜欢的类型,现在我所喜欢的这类型,是因为这些能和现在我产生共鸣,让我精神欢愉,我觉得这就够了
hedylucky
针对我个人而言,比较喜欢女强男强的戏码,不喜欢女生太弱。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古文系列,希望男洁,不喜欢太多勾心斗角的事情。可以剧情平缓一些,不希望故意夸大一些事情。
missQ_yao
1,推荐西式玄幻大作——《奥术神座》。作者:爱潜水的乌贼。316万字,已经完本。
看书多年的读者肯定跟宝荐有一个同样的感受:文抄公太多。
文抄公的表现多种多样,低级点的抄诗词,一首脍炙人口的唐诗宋词是打脸装逼的必备神器,多抄几首便可以登临文豪宝座,享受四方膜拜。
中级的抄词曲,给青楼花魁编个曲、为爵府闺秀谱阙词,更是收获名利、剽窃爱情的无上利器。
高级的抄思想。给论语正个义,帮四书集个注,就能升格一代宗师、出将入相。或的给洪荒传篇道德,为凡间书部黄庭,更可建宗称祖,笑傲一方天地。
所谓文章传千年,凭啥不能抄。抄书人人都会,可格局不是书书都有。
收回话题,从文抄引到今天的推书主角——奥术神座。作者君也抄了,不过切入点是在是巧妙。西方古典名曲,没想到吧,没人用过吧。高、实在是高。
作品发生的背景是类似于西方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本身就是从为宗教服务中升华出来,变成大众喜爱的艺术。为了不突兀的帮助主角开发金手指,作者适当的提升了音乐家的政治地位。主角从轻音乐小品,到小夜曲、协奏曲、奏鸣曲、交响乐一步步完成音乐家的蜕变,读者们也感受到了爱与美的碰撞。在故事没有停滞,反而层层递进、高潮迭起之时,嵌入进西方古典音乐的知识点,在制造爽点的同时,避免了陷入平庸的套路,作者的灵思巧妙。
毕竟这是一部玄幻向的作品,打怪升级还是有必要的。在此处,作者把枯燥的升级过程嫁接了基础物理理论的创新。每提出一项开创新的理论,能够指引更好的认知世界,主角就能提升实力,提升等级。更好玩的是,理论创新甚至于革新会带给敌对势力和自身势力中的保守派以重创,不能接受改变,不能适应变革,认知的冲撞就会导致爆头,是真·爆头哦!真是恶(guo)趣(yin)味满满啊。
在很多西方向的作品中,宗教都是回避不开的问题。很多设定都会把一元光明教派(不论它具体叫什么)作为敌对势力,甚至是最终BOSS。在这些作品中,神都是高高在上的,他注重的只是理念。而下面的天使(属神)、教宗、主教则各有腹心,似乎神已经成为了一种符号:光明、纯粹、容易被手下蒙蔽。
奥术神座给了我们另一种对神的解构,这种描写是在其他作品中见不到的,脑洞已经开到了极致,但仍不得不说,它符合人性。
官方简介: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带着一大堆知识的夏风穿越而来了。
2,推荐一部已经完本的大作——《永夜君王》。作者:烟雨江南。字数494.8万,一次可以看个过瘾啦。
永夜君王的设定很有意思:世界是分层的!
常言道:清气上升,浊气下降,二气均分,食归大肠,水归膀胱,返老还童,起死回生……。玩笑了,听相声的后遗症。不过作者可能是借用了吧,想出了一个日月高悬,大陆漂浮,分层运行,上为黎明,下为永夜的设定。必须承认,挺有想法。
既然有光明、黑暗,自然就有立场纷争。族群、利益、生存糅杂在一起,引出了好一幕大戏。永夜的世界观其实并不那么庞大,这是相对于一些惯于故弄玄虚,开篇就摊给你一大堆所谓世界观设定的作者而言的。永夜的故事从中切入,既不是让你两眼一抹黑,慢慢从底层探索,也不是一上来就把力量层级、打怪升级步骤摆在眼前。恰到好处,让你知道有矛盾、有黑手、有宿敌、有内幕,让你欲罢不能。
主角在这么个撕裂的世界里自然也不能正常。从血统、身世、爱情、力量各个层面上都存在着撕扯和牵绊。老实说,这么多矛盾集于一身,主角还能有一个积极的三观,也是作者统筹剧情、塑造人物功力的体现。
官方简介: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 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 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3,推荐一本仙侠类的作品,连载中的大作——《剑徒之路》,作者惰堕。目前321万字,更新稳定,书荒的朋友可以入手了。
不出意外,主角穿了。但是作者为主角设定了一个有趣的身份。为了后续剧情的展开,作者认为主角应当是一个现代剑客。又为了身份的合理性,主角就成为了西洋剑手——击剑运动的教练,专业方向是重剑。
本人对击剑运动没有任何敌意,但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脑洞。一位进入了仙侠世界的魂穿地球人,安身立命的武技是西洋剑术。以此专长踏入仙道,一颗剑心无缝连接剑修大道,一路走来没有任何的违和感,不能不夸赞一下作者的写作功力。
以上都只是背景铺陈,对正文的剧情没有多大的影响。不喜欢这个脑洞的读者,大可不必因为这一点弃书。随着剧情的展开,更加恢弘的修仙世界呈现在我们眼前。
作者抛弃了流行的大陆流、位面流、三界流。引入了星际、界域的概念。
由于宇宙天象的阻碍、修仙者境界的限制,宇宙自然地区分为一块一块的界域,界域内的修士有斗争、有联合,界域间亦有争斗和联合。这样的设定,有利于地图的展开,合纵连横的斗智斗勇避免了一路打怪升级的枯燥感,也避免了不断更换地图给读者阅读带来的撕裂感。
回到主角的塑造,读者会见到一个三观和自己比较接近的剑客,他既没有让人不适的王霸之气、也没有中二病、圣母婊。让我们喜欢这个人物的是配角的成功树立,主角身边的人有血有肉,有喜有悲自然衬托出主角的人性化气息,让读者全面的了解了一个修士的人生,而非作者拉长故事线的道具。
官方简介
谁说没有丹药就不能精进?谁说不会炼器就没有神兵?谁说挫于制符就没有战斗力? 所谓一剑破万法,在于信心。。。当危险来临,你唯一的依靠只有剑,而不是其他。。。
4,推荐一本书——《诸神游戏》,作者:缘分0
至今连载中,已有158万字,作者仍在积极更新中。量大管饱,字数控可以入坑了。
本书综合了好几个热门的标签:游戏、重生、系统等等,但是作者结合的很有新意。重生者不是主角,而是主角的金手指。金手指不是一路开挂到底,主角真正的金手指是在线的智商和情商。这就超越了起点90%的其他作品。
当你不得不作为一个棋子的时候,你能做些什么?作者在诸多选项中,为我们安排了一个能够配合故事展开、增加无数爽点的人设。先保全自身、再照顾朋友、进而维护族群、最终进化种群。作者为主角设定的开挂之路由于加入了类似“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情怀后,读者的代入感大大加强,加之主角开挂总是以一种智商碾压的方式展开,读者的不适感得到了降低,反而为作者的伏笔、设定拍案叫绝。
最后说说本书埋的主线伏笔——诸神的目的。应该说作者至今的展开是很成功的,悬念的布设吸引力十足,让人没有弃坑的想法。
大漠无言
故事情节,人物刻画的深刻。看了还想看,并且有共鸣,能想像书中所写的画面。这是我自己看小说的时候的感受。反正就是很有画面感,能吸引我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小鱼爱吃章鱼烧
贺拥军长篇小说碎女子和花四娘(第十六章)
响堂镇的名气响亮得很,散落在|四周大小村庄里的妇孺老幼,哪个不想追爷随娘去镇上走走?一是沟深坡陡路遥,二是日子艰难走不起。但响堂镇就像个天堂魁星似的,搅乱了多少人那静悄悄的梦呵,就连布孬的亲二叔布义也是这样想的。自从被欧阳继宗抢了驴车,落户莺儿湾,娶了欧阳牡丹,生下有恩有情,脚下生了根,日子过得浑香浊玉的。也不知是桃花运还是桑木命,反正我爹和郑松怀都说他心烂了人就完了。要不说命硬运顺呢,这不,布义的大舅子欧阳继宗在镇公所的长枪队立了功,上司赏识,骑马登程,青云搭梯,进了哑庙县巡防营。响堂镇离哑庙县城四十里。听人说,哑庙县东南角有座四百年历史的哑神庙,庙里敬着哑神,也是慈眉善目的,身披绿袍,嘴唇紧闭,两手轻握松拳,手心朝下,搁在膝上。世人都说:哑神无言,人不生事。坛前香火自然长旺不息。为官者祈官运长远,无削爵丢官之险。为民者求子嗣旺族,家和事顺,少生口舌,免天灾人祸。欧阳继宗升迁时想到了妹夫布义,也让他吃上官俸,即体面又荣光。人常说:不娶不仕,难成大事。于是,欧阳继宗推荐了郑松怀做他的继任,上司也买他的人情,算是铁定必成了。欧阳继宗特意请郑松怀喝酒。郑松怀说:欧阳兄,你荐了我,该我破费请你,这让我无地自容。欧阳继宗与郑松怀碰了杯,摁他坐下,深情厚义地说:松怀,你不必这样,荐你自有我的道理。以后镇公所长枪队你说了算,四邻八乡有啥事,你放开胆儿干,别怕,有烦心挠头的事儿,尽管来县巡防营来找我。郑松怀好一阵儿纳闷儿,可还是感觉欧阳继宗的话贴心贴肺的。酒足饭饱,起身前,欧阳继宗拍拍郑松怀的肩膀。笑着说:松怀呵,忘了一件事告你,我妹夫以后就是你的部下你的兵了,不看僧面看佛面,你们也是熟人,以后还请兄弟多多教导规训才是。郑松怀一惊,忙问:你说是他?东坝村的布义。欧阳继宗应道:正是布义,在下妹夫,望多多栽培。这顿酒喝得畅快又夹生。郑松怀回到西坪村,夜里对婆娘说了此事,松怀家的说:布义这几年的情势名声,你可多个心眼子,别让这个光溜溜的老鼠屎踢蹋了你的摊子,终究是人心难测,歹人难防呵!听了婆娘的一席话,郑松怀嚼着欧阳继宗酒桌上的话,心里有了经纬尺度,倒不觉着就凭布义也能翻腾出鬼斧神功的奇山怪石来?真是高看他了。
Ceci
大家好,我是沉香,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喜欢看的小说是历史类的小说。这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小说,现在已经被拍成电视剧,就是由林心如和袁弘主演的电视连续剧秀丽江山之长歌行。
秀丽江山之长歌行的原著小说叫《秀丽江山》,是由网络作家李歆所写。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现代的大学生穿越到了西汉末年,成为新野县阴氏家族的大小姐阴丽华。认识了以刘秀为代表的当时社会上的一大批有为青年,并与他们一起展开了对时代和命运的抗争。她也和东汉后来的开国皇帝刘秀展开了一场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小说看起来讲述的是一段帝后之恋,但细细读下去,却发现会有更多惊喜。穿越后的阴丽华在阴式家族的培养以及自己的努力下,成为了一个能文能武的女子。
她既有男子的刚强,又有女性的柔媚。在刘秀最初那段艰难的创业时刻,阴丽华始终不离不弃,坚持站在他的身边。阴丽华是独立的,却也是矛盾的,她有着2000年后的今天女人的思想,却生活在2000年前的时代。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矛盾,所以她有些时候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
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女子,在2000年前用自己的坚毅陪伴着刘秀,完成了一个朝代的建立,见证了东汉开国的神奇伟业。
每次看到小说中的阴丽华为了拯救刘秀,而流着眼泪逼迫他去另一个女子时,我也会忍不住泪流满面。看到她骑着马征战沙场时,对她又会多一分崇拜。
当看到她和刘秀的相处时,又会被她们的爱情所打动。所以,我一遍又一遍的看,每次看都会有新的感动。
我是沉香,欢迎关注,每天与你为伴!树。
首先是细节要好,有时候埋个伏笔什么的激发读者的思考。
再者,故事要与众不同,比如前几年穿越很火,结果文章全部都是被车撞穿越了,落水了穿越了,千篇一律,看了开头很难让人有想看下去的欲望。
还有,剧情要干净利落,很讨厌那种臭长臭长的内容,关键是没东西写吧,还都是狗血剧情,车祸,误会,失忆,流产。。。
错字,我就不说了。
我就这些看法。
accjohnny
要论什么样的小说吸引人,当然非名著莫属!名著一开始是靠口碑传开的,我们选择时还必须看一看内容提要,谨防上当。
我个人偏喜明清传世的长中短篇小说,像《儒林外史》、《聊斋》和四大名著及《金瓶梅》唐宋诗词元曲等等。现代小说《子夜》、《围城》、《元红》、《家》《春》《秋》、《青春》、《猎人笔记》、《吕梁英雄传》等等。中短篇小说喜欢的更多,像陆文夫、高晓声、王蒙、张贤亮、赵本夫、方之等等名家太多了,不一一举例。
总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前名家的小说读的不少,很是喜欢。之后再出现的名家名作看的很少,虽有满天飞的优荐优评,然而还是偏喜那一代人的作品,总感觉后来人的作品质量怎么都敌不过那一代人。
若再问为什么,我举个例子说明吧。一桌酒席,菜品三十样,独最有味的螃蟹最后才上桌,为什么?因为偿过螃蟹后再食其它菜便无食欲了。小说更讲究味,无论是中篇长篇或短篇。
guti13765
语言,语言表达是不是流畅,是前提,如果读起来都磕磕绊绊,根本体会不到阅读的愉悦感。
情节,引人入胜的情节设置往往成为书胆,从而使人欲罢不能。
逻辑,故事的发展要合理,否则都是狗臭屁
云云
A1278336
小说,是故事与写作技巧的结合体,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方式,但是,想要写好一本吸引人的小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我看来,好看的小说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一、故事。
小说的根本就是故事,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小说已经被细化,比如玄幻、都市、历史、科幻等等,不管是火热的玄幻都市,还是小众的科幻,每个分类中都有畅销之作,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追读,就是因为故事流畅完整,跌宕起伏,人物刻画有血有肉。
所以,故事是小说的基础。
二、节奏。
故事是小说的基础,节奏是小说的灵魂。
对我们来说,讲一个故事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将它讲好,难的是如何让读者看的入迷。
畅销火热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作者对节奏把控的相当完美,如何开篇,如何代入,如何将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如何在书中埋下伏笔。所有要素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优秀小说。
三、语言
对网络小说来说,笔力并不是最关键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它不重要,恰恰,它很重要。
刚刚跨入小说创作的萌新作者,总是想要将最华丽的辞藻都赋予小说,自己觉得写的非常爽,可是读者却并不买账,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没有顾忌小说需要。
以都市小说为例,大部分读者阅读都市类小说,就是为了放松休闲,他们不想看那些生僻难懂的词汇,也不想听你的长篇大论,对他们来说,最简单的、最直白的,才是他们最爱的。
写作,是一项非常枯燥、非常耗费脑力和体力的劳动,想要写出好的小说,任重而道远!
三万丈
无论是长篇还是短篇小说,只要情节描写的详细、能够引起共情、剧情不拖沓、人物刻画的饱满就会吸引到我去阅读。现在很多的霸道总裁类的套路有点雷同,当你在看的时候总感觉已经看过了无数遍,而且无外乎先婚后爱、男主心中有个白莲花、女主事事忍让最后爆发、黑道势力等,让人看的没有真情实感。言情小说的话我比较喜欢看甜甜的或者男女主共同成长,更喜欢一些看讲述平常接触不到的职业的,如电竞选手、娱乐圈、医生、特种兵、运动员之类的。
spark
谢谢邀请
我也算是一个小说迷了,纵观以往,读过的小说很多,有好的也有坏的,但是真正吸引我的却没有几部。
对我而言,我认为什么样的小说才吸引人呢
第一,小说的选题,一个贴和读者兴趣的选题,往往成功了一部。
第二,文字的描写,文字是一部小说的主体,文字的叙述很重要,要让读者看了觉得,简单明了,言语流畅,故事情节的描写要生动,扣人心弦,文笔的润色也是很重要的,要让人看着有种小家碧玉,如沐春风的感觉,轻快,幽默,悲伤各种情感的安排。让读者宛如身临其境。
ゞ小糊涂仙ゞ
能写出优美的语言说明你的水平是够了,要写出情节多看同类型的小说,看得多了就能形成深刻的印象,然后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构想加进去,就演绎成自己的了。天下文章一大抄,固然是这样,只要写出属于自己的特色就够吸引别人了。 温瑞安的神州奇侠系列,写得就很过瘾,可是仔细分析情节,还是老套路,可是人家却写的很特别,用温大侠自己的话说,“新瓶装旧酒,个中未必没有新意”。 当然,加强生活中的各种体验、观察以及从前辈们得作品里提取素材才是最根本的。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原贴:怎样写小说才能撩到别人?
菲菲爱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