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小二郎】:2017年5月3日,我曾经写过一篇淫书不可看,尤不可蓄的文章,看到这个标题就信手拈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历史上,中国古代的色情文学是相当有水准的,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历朝历代都有禁书的举措,关于两性方面描述的很多书籍并没有流传开来,这也是历史上中国禁书最为敏感的地带。
研究中国性学文化的专家学者把这类书籍文雅的分为两大类:
一类如肉蒲团、贪欢报、灯草和尚之流,代表着腐朽落后的封建社会;
一类就登堂入室、修成正果,变身为“青年男女反抗封建礼教、追求爱情的故事”,如《红楼梦》、《牡丹亭》、《西厢记》等“。
当然,提到禁书,不得不提到《金瓶梅》,这本书一直游走于两类之间,可圈可点(关键是看谁读),算是个特例。
经典如此之多,真有点让人目不暇接。
作家茅盾先生会在中国文学内的性欲描写一文中感慨到:“不但在量的方面极多,即便是从在“质”的方面来看,亦足推为世界各民族性欲文学的翘楚” 。
那么,为什么《红楼梦》、《牡丹亭》、《西厢记》这等名篇名著会被列为禁书之列呢?
这里,我们就从秦始皇焚书坑儒谈起吧。
秦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其专制集权统治制度,在我国沿袭了两千多年,影响十分深远。 秦始皇在全国统一以后,为维系中央集权统一了文字、货币和度量衡,修筑了著名的万里长城和灵渠等古代工程,巩固大秦的边疆。“焚书坑儒”就是统一文字的手段之一,也是统治者加强集权领导的有力手段。
秦以后的封建王朝,大都有类似于“焚书坑儒”的手段(方法),设立禁书就是类似的效仿:一来可以统一认识巩固政权;二来可以劝导世人积极向上。
大清初期的文字狱就是最好的一种佐证,但是,因为带有强烈的目标倾向,许多因文字表达隐晦朝臣或朝堂的书自然成不了名著,更不会流传。所以,这方面的禁书本文就不涉及了。
今天,我们来说说食色性也的这类禁书!
历史上,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和传统文化的制约,中华民族历来就有“万恶淫为首”的古训。
纵观历史长河,关于两性描写的书籍在明、清两个朝代是禁得最多的。
比如:
《剪灯新话》作者(明)瞿佑 ,正德年间禁遭禁,原因:扭曲的情欲表现。
《国色天香》 作者(明)吴敬,明万历年间禁遭禁,原因:展示各种偷香窃玉手段。
《醋葫芦》作者(明)伏雌教主,清乾嘉年间禁遭禁,原因:婚外性行为集中描写。
《品花宝鉴》作者(清)陈森编,清道光年间禁遭禁,原因:同性恋生活揭秘。
........
太多了,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这些禁书被禁的原因中我们可以看到:扭曲的情欲、各种偷香窃玉手段、婚外性行为集中描写、同性恋生活揭秘........都是奇闻怪论,流传开来,怎么了得?
就连《剪灯新话》的作者瞿佑,在成书以后都坦陈此书"近于诲淫,藏之书笥,不欲传出"。
呵呵......也不知道他为什要写出来。
曹雪芹写的《红楼梦》一经问世,即刻遭到遭到封禁。理由除了“万恶淫为首”的理由之外,还加了一条:借家事影射国事。不允许正式出版,大都手抄流传,只传了80章回后,故事缺失,成为遗憾!
《红楼梦》之所以能在众多禁书中脱颖而出,跻身四大名著之列,修成正果,是因为书中有许多积极的文化元素,比如有“青年男女反抗封建礼教、追求爱情的故事”等等内容,都是满满的正能量啊!
写到这里,突然就想起了清陆长春的香饮楼宾谈里的一个故事,一阵后怕。
故事是这样的:话说清朝咸丰年间,有个叫严笛舟的人,生了一场大病,昏昏沉沉中来到一个地方,好像是镇里的东岳庙。严笛舟在这里看到了自己的个人档案,正翻阅间,胸前突现出两行大字:看淫书一遍,记大过十次!严笛舟见状大为惊恐,忙向堂上帝王打扮的老大乞怜,老大乃借严笛舟之口发话,命其家人焚书,并曰:“淫书不可看,尤不可蓄。书箧中有《红楼梦》、贪欢报等,其速焚之。”等烧完淫书,有黑风盘旋中庭,臭不可闻,严笛舟胸前的字迹也随之不见了。
你看,连“书箧中有《红楼梦》”都会被罚,可见这本名著禁得多无奈啊!
而我却……
真是罪过,罪过。
最后,用个笑话来收笔。
据说有一部阴间法律叫冥罚淫律,对有关好色之徒的处罚进行了详细规定:看淫书三次要减寿半月,看淫戏一次减寿三月。我把它推而广之:在路上碰到美女眼光发直,累积三次也要减寿半月;如果假托殷勤,实际心里想的是泡妞更要减寿三月。以此来算的话……算了算了,有些人还是别看了,赶快回去掐算掐算日子吧。
禁书不可看,尤不可蓄,更不可想方设法的去找。
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