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太仓女

——(两汉刘向列女传

  齐太仓女者,汉太仓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缇萦。淳于公无男,有女五人。孝文皇帝时,淳于公有罪当刑。是时肉刑尚在,诏狱系长安,当行会逮,公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缇萦自悲泣,而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欤?吾甚自媿。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其道无繇。朕甚怜之。夫刑者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自是之后,凿颠者髡,抽胁者笞,刖足者钳。淳于公遂得免焉。君子谓缇萦一言发圣主之意,可谓得事之宜矣。诗云:“辞之怿矣,民之莫矣。”此之谓也。

  颂曰: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

《列女传》
列女传是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事迹的传记性史书,也有观点认为该书是一部妇女史,全书共七卷。作者是西汉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不过也有人认为该书不是刘向所做,因此,目前流行的有的版本作者一处会标注佚名。也有人认为,现在流传的版本是后人在刘向所做版本之上又增加若干篇得来的。
《列女传》热门篇章

【刘向】简介

刘向(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祖籍沛丰邑(今属江苏徐州)人。
元延二年(前66年)任辇郎
建平四年(前58年)任谏大夫
甘露三年(前51年)任郎中给事黄门
甘露三年(前51年)任散骑谏大夫给事中,后因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免为庶人
初元元年(前48年)任宗正,受命典校古籍
初元二年(前47年)任中郎
建始元年(前32年)任中郎
建始元年(前32年)任光禄大夫
阳朔二年(前23年)任中垒校尉,致终,典校工作由其子刘歆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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