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侯与虞人期猎

——(两汉刘向

魏文侯与虞人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不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魏于是乎始强。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魏文侯同掌管山泽的官约定去打猎。这天,魏文侯与百官饮酒非常的高兴,天下起雨来。文侯要出去赴约,随从的侍臣说:“今天饮酒这么快乐,天又下雨了,您要去哪里呢?”魏文侯说:“我与别人约好了去打猎,虽然在这里很快乐,但是怎么能不去赴约呢?”于是自己前往约定地点,亲自取消了打酒宴。魏国从此变得强大。


注释
文侯:战国时期魏国国君,在诸侯中有美誉。
虞人:管理山泽的官。
期猎:约定打猎时间。
焉:哪里。
是: 这
罢:停止,取消。
之:到,往。
强:强大。
期:约定
雨:下雨
岂:怎么
可:能
乃:于是就

中心

  约定相会的日期,如果不能如约,应该在事前通知对方,免得人家苦等,这是守信,也是对别人的尊重。有人以为这些是小事,尤其是对待下属人员,失约似乎不当一回事。魏文侯因为刮起大风,不能与虞人践约所定的打猎日期,即使左右劝阻,仍坚持赶到虞人那里取消打猎活动。认真对待双方约定,这是我们传统的美德。战国初期,魏文侯之所以受到各国的普遍敬重,从期猎这件事上,也能看出他的为人之道了。

启示

  做人要讲究诚信,不能因为自己的快乐或事情就违背承诺。


  开口相约,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但要信守约定、践行约定,就不那么容易了,只有诚信之人才能够做到的。守约是诚信的要求和表现,魏文侯信守约定,冒雨期猎,体现了他的诚信。君王的诚信对一个国家是至关重要的,魏国能成为当时的强国,与魏文侯的诚信有关。

【刘向】简介

刘向(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祖籍沛丰邑(今属江苏徐州)人。
元延二年(前66年)任辇郎
建平四年(前58年)任谏大夫
甘露三年(前51年)任郎中给事黄门
甘露三年(前51年)任散骑谏大夫给事中,后因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免为庶人
初元元年(前48年)任宗正,受命典校古籍
初元二年(前47年)任中郎
建始元年(前32年)任中郎
建始元年(前32年)任光禄大夫
阳朔二年(前23年)任中垒校尉,致终,典校工作由其子刘歆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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