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甫

佚名 《宣室志

  唐李林甫为相既久,自以阴祸且多,天下颇怨望,有鬼灾,乃致方术士以禳去之。后得一术士,曰:“相国豪贵久矣,积怨者亦多矣,为祸之基,非一朝一夕之故。虽然,庶可免者,朝夕之祸也。”林甫曰:“若之何?”术士曰:“可于长安市求一善射者以备之。”林甫乃于西市召募之,得焉,自云:“尝厕军伍间,以善射称,近为病,他无所知。”林甫即资其衣食,月计以给。后一夕,林甫会宴于庭。燕赵翼侍,度曲未终,忽然中绝。善射者异而听之,无闻矣。乃默筹曰:“夜未阑,忽如是,非有他耶抑术士之言耶!”乃执弓矢逾垣以入,伺之,忽见垣之南有一物堕而下,又一人逾来,善射者一发中之,乃惊去。因至林甫长乐之地,见歌者舞者,噤而不能啭其喉,屹而不得翻其袖,寂寂然若木偶状者。因视垣南堕下之物,即一囊而结者。解,其中有数百签,皆林甫及家僮名氏也。于是以名呼,一一而应,遂宴饮如初。其明日,术士来,且贺曰:“赖此人,不然,几为所祸,乃负冤而死者也。明公久专机要,积戾万状。自兹十稔,乃非吾之所知。”其后林甫籍没,果期十年也。

  唐李林甫方居相位,尝退朝坐于堂之前轩。见一玄狐,其质甚大,若牛马而毛色黯黑有光,自堂中出,驰至庭,顾望左右。林甫命弧矢将射之,未及,已亡见矣。自是凡数日,每昼坐,辄有一玄狐出焉。其岁林甫籍没。

  李林甫宅即李靖宅。有泓师者,以道术闻于睿宗时,尝与过其宅,谓人曰:“后之人有能居此者,贵不可言。”其后久无居人。开元初,林甫官为奉御,遂従而居焉。人有告于泓师,曰:“异乎哉,吾言果验。是十有九年居相位,称豪贵于天下者,此人也。虽然,吾惧其易制中门,则祸且及矣。”林甫果相玄宗,恃权贵,为人觖望者久之。及末年,有人献良马甚高,而其门稍庳,不可乘以过,遂易而制。既毁其檐,忽有蛇千万数在屋瓦中。林甫恶之,即罢而不能毁焉。未几,林甫竟籍没。其始相至籍没,果十九年矣。

《宣室志》
宣室志《宣室志》,唐代中国传奇小说集,共十卷。在《崇文书目》、《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中均有著录,共11卷。明代抄本、《稗海》本均为10卷,附补遗1卷,110多条。盖南宋时从《太平广记》中辑出,《丛书集成》本即用此本排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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