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肃杖吏

佚名 《棠阴比事

  包拯知开封,有犯杖脊徒罪者,吏受财与之约曰:今见尹须使我责状,汝但号呼自辨,我当与汝分罪,各受杖决。既而引责,囚如吏言,分辨不已。吏入大声呼之,曰:但受脊杖出去。拯谓其招权捽吏杖之,特宽囚罪,亦令从杖。公知以此折吏势,不知乃为所卖弄也。

  按元鲁斋许文正公,告世祖防欺之要,备载是事。且曰:孝肃刚严峭直,而卒为吏所卖。盖在上者难于知下,欲其不见欺也难矣。今考孝肃由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天长二县,拜监察御史,历三司判官改工部员外,直集贤院出知端瀛扬庐池五州,四为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迁三司副使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升龙图阁直学士知江宁府,由江宁召拜京尹,历练不为不深,声望不为不重,资禀不为不高,然为吏人所卖若此。况初学古入官之士乎?桂氏载于篇中,而愚特取以终编者,盖欲读者知所警也。噫!

《棠阴比事》
棠阴比事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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