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棠阴比事》
范忠宣知河中府,有知录宋儋年,会客罢,以疾告。是夜暴卒。盖其妾与小吏为奸,公知死不可以理,遂付有司案治。验其尸,九窍流血。囚言置毒鳖胾中。公问鳖在苐几盏,岂有中毒而能终席,决非情实。命再劾之,乃因客散置毒酒盏中而死计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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