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五

——(南北朝范晔后汉书

  州郡 县乡 亭里 匈奴中郎将 乌桓校尉 护羌校尉 王国 宋卫国 列侯 关内侯 四夷国 百官奉

  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吏。

  皆有从事史、假佐。本注曰:员职略与司隶同,无都官从事,其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

  豫州部郡国六,冀州部九,兗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荆州部七,扬州部六,益州部十二,凉州部十二,并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国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属国都尉。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并省郡县四百余所,后世稍复增之。

  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王国之相亦如之。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尉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中兴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省关都尉,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无令史。阁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本注曰: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边县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备羌夷犯塞。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无分士,给均本吏。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

  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

  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其长史,如郡丞。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一人,仆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职皆并焉。仆主车及驭,如太仆。本曰太仆,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仆,又皆减其秩。治书,比六百石。本注曰:治书本尚书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谒者,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礼乐长。本注曰:主乐人。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医工长。本注曰:主医药。永巷长。本注曰:宦者,主宫中婢使。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曰:无员。

  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武帝讳,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诸王得推恩分众子土,国家为封,亦为列侯。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军骑将军;赐位朝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余以胏附及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都者, 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

  诸王封者受茅土,归以立社稷,礼也。列土、特进、朝侯贺正月执璧云。

  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理家事。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凡五官。中兴以来,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关内侯,承秦赐爵十九等,为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

  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

  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斗食奉,月十一斛。佐史奉,月八斛。凡诸受奉,皆半钱半谷。

  赞曰:帝道渊默,冢帅修德。寡以御众,分职乃克。不置不监,无骄无忒。程是师徒,宁民康国。

《后汉书》
后汉书《后汉书》是一部由我国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司马彪续作),记载了从光武帝刘秀起至汉献帝的195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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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简介

早年经历
  范晔出生于士族家庭(顺阳范氏家族),曾祖范汪仕东晋,官至安北将军,撰有《尚书大事》《范东阳方》等,进爵武兴县侯,传至伯父范弘之;祖父范宁历任临淮太守、豫章太守,为东晋经学大家,著有《春秋榖梁传集解》;父范泰仕晋为中书侍郎,后得刘裕信任,屡被升迁,亦有《古今善言》二十四卷。


  范晔虽出名门,但由于是妾生的庶子,地位并不高。据传范晔为母亲入厕时所生,因额头被砖磕破,遂得小名“砖”。范晔出生后,因伯父无子,就被过继给范弘之,因而得袭爵位,封武兴县五等侯。


  范晔自幼酷爱读书,幼年即博览家中藏书,善文,能作隶书,并通晓音律。义熙十年(414年),州郡征召为主簿,被范晔拒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代晋称帝,范晔应招出仕,任彭城王刘义康门下冠军将军,后迁为秘书丞,因父丧离职。元嘉七年(430年),范晔服丧期满,担任征南大将军檀道济的司马、兼新蔡太守。时北魏鲜卑军队围攻青州,檀道济奉命出师解围,范晔随军北伐,升任尚书部郎。


著史立说
  元嘉九年(432年)冬,彭城王刘义康母亲王太妃去世。下葬当晚,刘义康召集同僚旧友料理丧事,聚会于东府。时范晔的弟弟范广渊为司徒府祭酒,范晔就和王深、王广于范广渊处饮酒,开北窗欣赏挽歌为乐。刘义康大怒,降范晔为宣城太守。


  范晔因被贬职,郁郁不得志,就在任内整理各家关于后汉的史籍,开始从事后汉史的编纂工作,企图以此排解痛苦。通过研究史事,范晔打开了眼界,凭着个人对历史问题的理解和一腔热情,范晔终于写出了他的历史名作《后汉书》。《后汉书》为文简明周详,叙事生动,书成后遂取代了以前各家的后汉史。


孤高疏狂
  元嘉十五年(438年),范晔任满,调任长沙王刘义欣镇军长史,加封宁朔将军。次年,嫡母(父范泰正室)去世,按礼数范晔应立即赴丧,但范晔以患病为由,过了好久才动身,并携带妓妾同往。御史中丞刘损上表检举范晔一系列的违礼行为,宋文帝欣赏范晔的才华,并未将他治罪。


  元嘉十七年(440年),服丧期满,范晔投靠兴王刘浚,任后军长史、南下邳太守;刘浚任扬州刺史后,不问政事,一应事务全部委托范晔。因此范晔仕途畅达,不久升为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范晔具有多方面的才能,除学识渊博、善于为文外,还精通音乐,长于书法。但范晔为人傲岸不羁,不肯曲意逢迎。他的琵琶弹得很好,并能创作新曲。宋文帝很想听听,屡次加以暗示,范晔故作不知,始终不肯为皇帝弹奏。一次文帝宴请大臣,对范晔说:“我想唱歌,请你为我弹琴。”范晔只得奉旨弹奏,文帝歌一唱完,范晔马上停止弹奏,不肯多弹一曲。


  范晔虽然不曲意逢迎皇帝,对同僚却以诚相待。时沈演之为右卫将军,与范晔(左卫将军)对掌禁旅,同参机密。每次朝见皇帝时,范晔若先到,必等沈演之到来一起进去,而沈演之入朝向来没有等范晔的习惯。范晔为人不藏心机,遂作《和香方》,对他们进行讥讪。根据同僚的特点,范晔把庾炳之比作是“多忌”的麝香、沈演之比作“昏钝”的“枣膏”等等,而范晔则以“沈实易和”自喻。《和香方》一出,范晔更为同僚所不容。


召祸之由
  元嘉十七年(440年),因彭城王刘义康长期执政,威权日重,宋文帝猜忌心起,遂以“合党连群,阴谋潜计”的罪名解除了刘义康的宰辅职务,贬为江州刺史。孔熙先因刘义康有恩于其父,便联络朝臣,密谋反叛,更立刘义康为帝。


  范晔掌握禁军,有盛名,又多年在刘义康的部下为官,所以在网罗党羽时候,成了孔熙先首先留意的对象。孔熙先首先结交范晔的外甥谢综,谢综为报答孔熙先,就把他引荐给了范晔。孔熙先认识范晔后,倾全力伺候范晔,并拉拢范晔赌博,故意输钱。范晔贪心钱财,又欣赏孔熙先的才干,于是二人关系越来越好。孔熙先见时机成熟,就尝试怂恿范晔参与谋反,被范晔拒绝。孔熙先又用朝廷拒绝联姻一事相激,刘义康也为宣城之贬向范晔频致歉意,范晔终于参加进来,决心反叛朝廷。


叛乱始末
  孔熙先精通天文,就派尼姑法静南下论道,宣扬江州将出天子(即江州刺史刘义康);为增加谋反成功率,孔熙先又命僧人法略改名孙景玄,到臧质军中任宁远参军 ,并联络许耀(法静的妹夫,时任台城队长,在宫中值班),以为内应。孔熙先又勾结大将军府史仲承祖,仲承祖便将谋反计划告诉了丹阳尹徐湛之。


  徐湛之告诉范晔,臧质非常赞成他们的行动,必定会邀请萧思话一同举事,不用担心兵力不够,只须坐等良辰到来。于是他们互相设置官职:徐湛之为抚军将军、扬州刺史,范晔为中军将军、南徐州刺史,孔熙先为右卫将军等,凡是他们一贯讨厌或不附从刘义康的,又另抄一本,以便将这些人处死。


  孔熙先见事情进展顺利,命其弟孔休先草拟檄文,并要求范晔起草政变宣言。于是,范晔以刘义康的名义作书给徐湛之,勉励各部“同心协力,族灭奸党,争为创业元勋,再创宋朝”。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九月,征北将军衡阳王刘义季、右将军南平王刘铄外出边镇就任,范晔等人便约定在这天举事,但由于没有约好,政变未能如期举行。


身死事哀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十一月,徐湛之上疏文帝,告密范晔是政变的主谋,并呈报参与政变的名单和相关书信证据,文帝随即诏书“马上逮捕,依法穷诘”。当夜,文帝遣人秘密收捕谢综、孔熙先,又诏朝臣会聚东阁,质问范晔为何谋反。范晔在仓猝之际非常恐惧,慌忙否认。文帝告知其谢综、徐湛之、孔熙先等都已供认,又摆出书信证物,范晔遂承认谋反事实,表示“有负于国、罪行深重,愿被处死。”


  第二天,范晔被送入狱,询问徐湛之关押何处,才得知告密者正是徐湛之。于是,范晔称病请求更换狱所,得以和谢综等人成为隔壁。范晔告诉他们告密者是徐湛之,并作诗感叹:“在生已可知,来缘画无识。好丑共一丘,何足异枉直。”范晔入狱后,以为自己会被即刻处死,不料因文帝追查案情,二十多天未见结果,范晔以为尚有生存希望。孔熙先讥讽范晔怕死,范晔感喟地说:“可惜!满腹经纶,葬身此地。”


  十二月,范晔被押赴刑场,时年四十八岁。其子范蔼、范遥、范叔委等皆被株连,唯有孙子范鲁连幸免于难。

《南史》&王茂《野客丛书·卷十五》&《宋书·卷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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