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佚名 《金史

  ◎卫绍王

  卫绍王讳永济,小字兴胜,更讳允济,章宗时避显宗讳,诏改“允”为“永”。世宗第七子,母曰元妃李氏。卫王长身,美髯须,天资俭约,不好华饰,大定十一年,封薛王。是岁,进封禭王。十七年,授世袭猛安。二十五年,加开府义同三司。二十六年,为秘书监。明年,转刑部尚书。又明年,改殿前都点检。二十九年,世宗崩,章宗即位,进封潞王。起复,判安武军节度使。五月,至冀州,以到任表谢,赐诏优答。明昌二年,进封韩王。四年,改判兴平军。五年,改沁南军。承安二年,改封卫王。三年,改昭义军。泰和元年,改判彰德府事。五年,改判平阳府。初,章宗诛郑王永蹈、赵王永中,久,颇悔之。七年,下诏追复旧封,仍赐谥。而永蹈无后,乃以卫王子按陈为郑王后,赐卫王诏曰:“朕念郑王自弃天常,以干国宪,藁瘗旷野,忽诸不祀。历岁既久,深用怆然。亲亲之情。有怀难置。已诏追复旧爵,改葬如仪。稽考古礼,以卿之子按陈为郑王后,谨其祭祀,卿其悉之。”已而改武定军节度使。八年十一月,自武定军入朝。是时,章宗已感嗽疾,卫王且辞行,而章宗意留之。宗章初年,雅爱诸王,置王传府尉官以传导德义。及永中、永蹈之诛,由是疏忌宗室,遂以王傅府尉检制王家,苛部严密,门户出入皆有籍。而卫王乃永蹈母弟,柔弱鲜智能,故章宗爱之。既无继嗣,而诸叔兄弟多在,章宗皆不肯立,惟欲立卫王,故于辞行留之。无何,章宗大渐,元妃李氏、黄门李新喜、平章政事完颜匡定策。章宗崩,匡等传遣诏,立卫王。卫王固让,乃承诏举哀,即皇帝位于柩前。明日,群臣朝见于大安殿。诏路府州县为大行皇帝服七日。

  大安元年正月辛丑,飞星如火。起天市垣,有尾,迹若赤龙。壬戌,改元,大赦。立元妃徒单氏为皇后。

  二月乙丑朔,太白昼见,经天。壬辰,章宗内人范氏损其遣腹,以诏内外。初,章宗遣诏:“内人有娠者两人,生男则立为储贰。”至是平章政事仆散端等奏:“承御贾氏当以十一月免乳,今则已出三月。范氏产期合在正月,医称胎气有损,用药调治,脉息虽和,胎形已失。范氏愿削发为尼。”封皇子六人为王。

  三月甲辰,道陵礼成,大赦。诏曰:“自今于朕名不连续,及昶、咏等字,不须别改。”以平章政事仆散端为右丞相。

  四月庚辰,杀章宗元妃李氏及承御贾氏。以平章政事完颜匡为尚书令。

  五月,高丽贺即位。试宏词科。

  七月,幸海王庄,临奠鲁国公主。

  八月,万秋节,宋遣使来贺。

  九月,如大房山,谒奠睿陵、裕陵、道陵。百官表请建储,不允。

  十月,岁星犯左执法。己卯,诏戒励风俗。

  十一月,平阳地震,有声如雷,自西北来。

  十二月,诏平阳地震,人户三人死者免租税一年,二人及伤者免一年,贫民死者给葬钱五千,伤者三千。尚书令申王完颜匡薨。右丞相仆散端为左丞相,进封兄郢王永功为谯王,御史大夫张行简为太保。

  二年正月庚戌朔,日中有流星出,大如盆,其色碧,向西行,渐如车轮,尾长数丈,没于浊中,至地复起,光散如火。

  二月,客星入紫征垣,光散为赤龙。地大震,有声如雷。以礼部侍郎耿端义为参知政事。

  四月,校《大金仪礼》。北方有黑气,如大道,东西亘天。徐、邳州河清五百余里,以告宗庙社稷。

  五月,诏儒臣编《续资治通鉴》。

  六月,大旱。下诏罪已,振贫民阙食者。曲赦西京、太原两路杂犯,死罪减一等,徒以下免。丙寅,地震。

  七月,地震。

  八月,地震。乙丑,立子胙王从恪为皇太子。万秋节,宋遣使来贺。猎于近郊。夏人侵葭州。

  九月,地大震。乙未,诏求直言,招勇敢,抚流亡。庚子,遣使慰抚宣德行省军士。丙午,京师戒严。上日出巡抚,百官请视朝,不允。辛亥,宣德行省罢。癸丑,诏抚谕中都、西京、清、沧被兵民户。

  十一月,猎于近郊。中都大悲阁东渠内火自出,逾旬乃灭。阁南杀竿下石罅中火自出,人近之即灭,俄复出,如是者复旬日。中都火焮民居。

  十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是岁大饥。禁百姓不得传说边事。

  三年正月乙酉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荧惑入氐中。

  二月,荧惑犯房宿。有大风从北来,发屋折木,通玄门重关折,东华门重关折。

  闰月,荧惑犯键闭星。

  三月,大悲阁灾,延及民居。有黑气起北方,广长若大堤,内有三白气贯之,如龙虎状。括民间马,令职官出马有差。

  四月,我大元太祖法天启运驿武皇帝来征。遣西北路招讨使粘合合打乞和。平章政事独吉千家奴,参知政事胡沙行省事备边。西京留守纥石烈胡沙虎行枢密院事。参知事奥屯忠孝为尚书右丞。户部尚书梁〈王堂〉为参知政事。六月壬寅,更定军前赏罚格。

  八月,诏奖谕行省官,慰抚军士。千家奴、胡沙自抚州退军,驻于宣平。河南大名路军逃归,下诏招抚之。

  九月,千家奴、胡沙败绩于会河堡,居庸关失守。禁男子不得辄出中都城门。大元前军至中至都,中都戒严。参知政事梁〈王堂〉镇抚京城。

  十月,每夜初更正,东、西北天明如月初出,经月乃灭。荧惑犯垒壁阵。上京留守徒单镒遣同知乌古孙兀屯将兵二万卫中都。泰州刺史术虎高琪屯通玄门外。上巡抚诸军。罢宣德行省。

  十一月,杀河南陈言人郝赞。以上京留守徒单镒为右丞相。签中都在城军。纥石烈胡沙虎弃西京,走还京师,即以为右副元帅,权尚书左丞。是时,德兴府、弘州、昌平、怀来、缙山、丰润、密云、抚宁、集宁,东过平、滦,南至清、沧,由临潢过辽河,西南至忻、代,皆归大元。初,徒单镒请徒桓、昌、抚百姓入内地。上信梁〈王堂〉议,以责镒曰:“是自蹙境土也。”及大元已定三州,上悔之。至是,镒复请置行省事于东京,备不虞。上不悦曰:“无故遣大臣,动摇人心。”未几,东京不守,上乃大悔。右副元帅胡沙虎请兵二万屯宣德,诏与三千人屯妫川。平章政事千家奴、参知政事胡沙坐覆全军,千家奴除名,胡沙责授咸平路兵马总管。万户亻瓜头屯古北口。

  十二月,签陕西两路汉军五千人赴中都。太保张行简、左丞相仆散端宿禁中议军事。左丞相仆散端罢。

  崇庆元年正月己酉朔,改元,赦。宋、夏遣使来贺。右副元帅胡沙虎请退军屯南口,诏数其罪,免之。三月,大旱,遗使册李遵顼为夏国王。以御史大夫福兴为参知政事。参知政事孟铸为御史大夫。夏人犯葭州,延安路兵马总管完颜奴婢禀之。五月,签陕西勇敢军二万人,射粮军一万人,赴中都。括陕西马。安武军度使致仕贾铉起复参知政事。参知政事福典为尚书左丞。诏卖空名敕牒。河东、陕西大饥,斗米钱数千,流莩满野。以南京留守仆散端为河南、陕西安抚使,提控军马。

  七月,有风自东来,吹帛一段,高数十丈,飞动如龙形,坠于拱辰门。

  八月,万秋节,以兵事不设宴。

  十月,曲赦西京、辽东、北京。

  十一月,赈河东南路、南京路、陕西东路、山东西路、卫州旱灾。

  十二月,夏国王李遵顼谢封册。

  至宁元年正月,赈河东陕西饥。

  二月,诏抚谕辽东。知大名府事乌古论谊谋不轨,伏诛。

  三月,太阴、太白与日并见,相去尺余。

  五月,改元。诏谕咸平路契丹部人之啸聚者。起胡沙虎复为右副元帅,领武卫军三千人屯通玄门外。陕西大旱。

  六月,夏人犯保安州,杀刺史,犯庆阳府,杀同知府事。以户部尚书胥鼎、刑部尚书王维翰为参知政事。

  八月,尚书左丞完颜元奴将兵备边。诏军官、军士赐赉有差。大雾,昼晦。治中福海别将兵屯城北。辛卯,胡沙虎矫诏以诛反者,招福海执而杀之,夺其兵。壬辰,自通玄门入,杀知大兴府徒单南平、刑部会郎徒单没拈于广阳门西。福海男符宝鄯阳、都统石古乃率众拒战,死之。胡沙虎叩东华门,遣人呼守直亲军百户冬儿、五十户蒲察六斤,不应。许以世袭猛安三品官职,亦不应。都点检徒单渭河缒而出,护卫斜烈掊锁启门,胡沙虎以兵入宫,尽遂卫士,代以其党,自称监国都元帅。癸巳,逼上出宫。以素车载至故邸,以武卫军二百人锢守之。尚宫左夫人郑氏为内职,掌宝玺,闻难,端居玺所待变。胡沙虎遣黄门入收玺,郑曰:“玺,天子所用,胡沙虎人臣,取将何为?”黄门曰:“今天时大变,主上犹且不保,况玺乎?御侍当思自脱计。”郑厉声骂曰:“若辈宫中近侍,恩遇尤隆,君难不以死报之,反为逆竖夺玺耶!我死可必,玺必不与。”遂瞑目不语。黄门出,胡沙虎卒取“宣命之宝”,伪除其党丑奴为德州防御使、乌古论夺剌顺天军节度使、提控宿直将军徒单金寿永定军节度使,及其余党凡数十人,皆迁宫。遂使宦者李思中害上于邸。诱奉御和尚作书急召其父左丞元奴议事,元奴以军来,并其子皆杀之。

  九月甲辰,宣宗即位。丁未,诣邸临奠,伏哭尽哀。敕以礼改葬。胡沙虎请废为庶人,诏百官议于朝堂,议者三百余人。太子少傅奥屯忠孝、侍读学士蒲察思忠请从废黜,户部尚书武都、拾遣田庭芳等三十人请降为王侯。太子太保张行简请用汉昌邑王、晋海西公故事,侍郎史完颜讹出等十人请降复王封。胡沙虎固执前议,宣宗不得已,乃降封东海郡侯。昭雪道陵元妃李氏、承御贾氏。

  十月辛亥,元帅右监军术虎高琪杀胡沙虎于其第。胡沙虎者,纥石烈执中也。宣宗乃下诏削其官爵。赠石古乃顺州刺史,鄯阳顺天军节度副使,凡从二人拒战者,千户赏钱五百贯,谋克三百贯,蒲辇散军二百贯,各迁官两阶,战没者赠赏付其家。冬儿加龙虎卫上将军,再迁宿进将军。蒲察六斤加定远大将军、武卫军钤辖。石古乃子尚幼,给俸八贯石,敕有司,俟其年十五以闻。贞祐四年,诏追复卫王谥曰绍。

  赞曰:卫绍王政乱于内,兵败于外,其灭亡已有征矣。身弑国蹙,记注亡失,南迁后不复纪载。皇朝中统三年,翰林学士承旨王鹗有志论著,求大安、崇庆事不可得,采摭当时诏令,故金部令史窦祥年八十九,耳目聪明,能记忆旧事,从之得二十余条。司天提点张正之写灾异十六条,张承旨家手本载旧事五条,金礼部尚书杨云翼日录四十条,陈老日录三十条,藏在史馆。条件虽多,重复者三之二。惟所载李妃、完颜匡定策,独吉千家奴兵败,纥石烈执中作难,及日食、星变、地震、氛昆,不相背盭。今校其重出,删其繁杂。《章宗实录》详其前事,《宜宗实录》详其后事。又于金掌奏目女官大明居士王氏所纪,得资明夫人援玺一事,附著于篇,亦可以存其梗概云尔。

《金史》
金史《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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