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宋代苏辙龙川别志

  周高祖柴后,魏成安人,父曰柴三礼,本后唐庄宗之嫔御也。庄宗没,明宗遣归其家,行至河上,父母迓之。会大风雨,止于逆旅。数日,有一丈夫冒雨走过其门,衣弊破裂,不能自庇。后见之,惊曰:“此何人耶?”逆旅主人曰:“此马铺卒吏郭雀儿者也。”后召与语,异之,谓父母曰:“此贵人,我当嫁之。”父母恚曰:“汝帝左右人,归当嫁节度使,奈何嫁此乞人?”后曰:“我久在官中,颇识贵人,此人贵不可言,不可失也。橐中装分半与父母,我取其半。”父母知不可夺,遂成婚于逆旅中。所谓郭雀儿,则周祖也。后每资以金帛,使事汉祖,卒为汉佐命。后父柴三礼既老,夜寐辄不觉,昼起常寡言笑。其家问之,不答。其妻醉之以酒,乃曰:“昨见郭雀儿已作天子。”初,周祖兵征淮南,过宋州,宋州使人劳之于葛驿。先有一男子、一女子,不知所从来,转客于市,佣力以食。父老怜其愿也,醵酒食、衣服,使相配为夫妇。及周祖至,市人聚观,女子于众中呼曰:“此吾父也。”市人驱之去。周祖闻之,使前问之,信其女也。相持而泣,将携之以行。女曰:“我已嫁人矣。”复呼其夫视之,曰:“此亦贵人也。”乃俱挈之军中,奏补供奉官,即张永德也。及周祖入汴,汉末帝以兵围其第,今皇建院是也,尽诛其家。惟永德与其妻在河阳为监押,末帝亦命河阳诛之。河阳守呼永德,以勑视之。永德曰:“丈人为德不成,死未晚也。”河阳守见其神色不少变,以为然,虽执之于狱,所以餽之甚厚。亲问之曰:“君视丈人事得成否?”永德曰:“殆必然。”以柴三体梦所见为验。未几而捷报至。周祖亲戚尽诛,惟永德夫妇,遂极富贵。

  张永德事周世宗为殿前指挥使,性好道,道士多客其家。尝有一举子见之即病,几年乃愈。永德所以待之既厚,客欲辞去,永德曰:“吾待子不薄,何去之遽也?”曰:“吾有小术,当一试之而去。”试之,其药能乾水银为黄金。永德大惊,欲学之。客曰:“君自有三十年富贵,此术不足学也。”永德留之,不可。曰:“后当见吾于淮上。”及周世宗用兵寿春,永德从之。素善射,间出射于野,观者如堵,见一僧,则昔之举子也。与之归,宿帐中。夜半,屏人问所以保三十年富贵者。曰:“若见二属猪人,善事之,则富贵可保也。”旦辞去。艺祖方以力战有功,虽功名日盛,而出于侧微,鞍马服用未有以自给,永德稍以家资奉之。艺祖既天姿英特,问其年,复亥生也。永德大喜,倾身事之,凡用物皆有副,须辄以献,艺祖深德之,而不知其故也。其后太宗当娶符氏后,谋于艺祖曰:“符氏大家,而吾家方贫,无以为聘,奈何?”艺祖曰:“张太尉与吾善,弟往以情告之。”太宗持书往,永德延之卧内。太宗姿表尤异,问其年,亦亥生也。永德惊喜,倾家助之。太祖既登极,以邓州节钺授永德,许之终身。尝有人告永德谋反,艺祖曰:“张道人非反者。”即械而送之永德。曰:“尔敢告吾反,胆甚大。”破械,杖而遣之,艺祖闻之喜。及太宗嗣位,宠之不替,遂终于邓。

  周显德中,以太祖在殿前点检,功业日隆,而谦下愈甚,老将大校多归心者,虽宰相王溥亦阴效诚款。今淮南都园,则溥所献也。惟范质忠于周室,初无所附。及世宗晏驾,北边奏契丹入寇。太祖以兵出拒之,行至陈桥,军变,既入城,韩通以亲卫战于阙下,败死。太祖登正阳门望城中,诸军未有归者,乃脱甲诣政事堂。时早朝未退而闻乱。质下殿执溥手曰:“仓猝遣将,吾侪之罪也。”爪入溥手,几血出。溥无语。既入见太祖,质曰:“先帝养太尉如子,今身未冷,奈何如此?”太宗性仁厚,流涕被面。然质知事不可遏,曰:“事已尔,无太仓卒,自古帝王有禅让之礼,今可行也。”因具陈之,且曰:“太尉既以礼受禅,则事太后当如母,养少主当如子,慎勿负先帝旧恩。”太祖挥涕许诺,然后率百官成礼。由此太祖深敬重质,仍以为相者累年。终质之世,太后、少主皆无恙。故太祖、太宗每言贤相,必以质为首。

  楚王元佐,太宗之长子,将立为嗣,坚辞不肯,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废。故当时以为狂,而实非狂也。

  景德中,契丹南牧。真宗用寇莱公计,亲御六军渡河,兵始交而毙其贵将。契丹有求和意,朝廷知之,使供奉官曹利用使于兵间。利用见虏母于军中与蕃将韩德让偶在駞车上,坐利用车下,馈之食,共议和事。利用许之岁遗银绢三十万疋两。利用之行也,面请所遗虏者,上曰:“必不得已,虽百万亦可。”及还,上在帷宫,方进食,未之见,使内侍问所遗。利用曰:“此机事,当面奏。”上复使问之,曰:“姑言其略。”利用终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颊。内侍入白:三指加颊,岂非三百万乎?上失声曰:“太多!”既而曰:“姑了事亦可耳。”帷宫浅薄,利于具闻其语。既对,上亟问之,利于再三称罪,曰:“臣许之银绢过多。”上曰:“几何?”曰:“三十万。”上不觉喜甚。由此利用被赏尤厚。然当时朝论皆以三十万为过厚,惟宰相毕士安曰:“不如此,虏所愿不满,和事恐不能久。”众未以为然也。然自景德至今将百年,自古汉蕃和好所未常有,毕公之言得之矣。

  契丹既受盟而归,寇公每有自矜之色,虽上,亦以自得也。王钦若深患之,一日,从容言于上曰:“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诸侯犹且耻之,而陛下以为功,臣窃不取。”真宗愀然不乐,曰:“为之奈何?”钦若度上厌兵,即谬曰:“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耻。”上曰:“河朔生灵始免兵革之旤,吾安能为此?可思其次。”钦若曰:“惟有封禅泰山,可以镇服海内,夸示夷狄。然自古封禅,当得天瑞希世绝伦之事,然后可为也。”既而又曰:“天瑞安可必得,前代盖有以人力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则与天瑞无异矣。”上久之乃可。然王旦方为相,上心惮之,曰:“王旦得无不可乎?”钦若曰:“臣得以圣意喻旦,宜无不可。”乘间为旦言之,旦黾勉而从。然上意犹未决,莫适与筹之者。它日,晚幸秘阁,惟杜镐方直宿。上骤问之曰:“古所谓河出图,洛出书,果如何事耶?”镐老儒,不测上旨,谩应曰:“此圣人以神道设教耳。”其意适与上意会,上由此意决。遂召王旦饮酒于内中,欢甚,赐以樽酒,曰:“此酒极佳,归与妻孥共之。”既归发之,乃珠子也。由是天书、封禅等事,旦不复异议。时王旦为相,材有过人者,然至此不能力争,议者少之。盖旦为人类冯道,皆伟然宰相器也。道不幸生于乱世,生死之际不能自立;旦事真宗,言听谏从,安于势位,亦不能以正自终,与道何异。

  祥符末,每有大礼,辄奉天书以行,旦为天书使,常悒悒不乐。上之初即位,李沆为相,旦参知政事,沆取四方水旱盗贼奏之。旦以为细事,不足烦上听。沆曰:“人主少年,当使知四方艰难,不然,血气方刚,若不留意声色犬马,则土木、甲兵、祷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见此,此参政他日之忧也。”及旦亲见王钦若、丁谓等所为,谏则业已同之,欲去则上遇之厚,不忍去,乃叹曰:“李文靖真圣人也。”既寝疾,欲削发披缁以殓。素善杨大年,死后诸子欲从之,大年以为不可,乃止。虽以富贵终身,而实不得志也。

  真宗初即位,李沆为相。帝雅敬沆,尝问治道所宜先,沆曰:“不用浮薄新进喜事之人,此最为先。”帝问其人。曰:“如梅询、曾致尧等是矣。”帝深以为然。故终帝之世,数人者皆不进用。是时梅、曾皆以才名自负,尝遣致尧副温仲舒安抚陕西,致尧于閤门疏论仲舒,言不足与共事,轻锐之党无不称快。然沆在中书不喜也,因用它人副仲舒,而罢致尧。故自真宗之世至仁宗初年,多得重厚之士,由沆力也。

  真宗临御岁久,中外无虞,与羣臣燕语,或劝以声妓自娱。王文正公性俭约,初无姬侍。其家以二直省官治钱,上使内东门司呼二人者,责限为相公买妾,仍赐银三千两。二人归以告公,公不乐,然难逆上旨,遂听之。盖公自是始衰,数岁而捐馆。初,沈伦家破,其子孙鬻银器,皆钱塘钱氏昔以遗中朝将相者,花篮火筒之类,非家人所有。直省官与沈氏议,止以银易之,具言于公,公嚬蹙曰:“吾家安用此?”其后姬妾既具,乃呼二人问:“昔沈氏什器尚在可求否?”二人谢曰:“向私以银易之,今见在也。”公喜,用之如素有。声色之移人如此!张公安道守金陵,二直省官有一人自南方替还,具为公道此。

  祥符末,王沂公知制诰,朝望日重。一日,至中书,见王文正公。公问:“君识吕夷简否?”沂公曰:“不识也。”退而访之。吕公时为太常博士,通判滨州,人多称其才者。它日复见文正,复问如初。沂公曰:“公前及此人,退而访之。”具所闻以告。文正曰:“此人异日与舍人对秉钧轴。”沂公曰:“公何以知之?”曰:“余亦不识,但以其奏请得之。”沂公曰:“奏请何事?”曰:“如不税农器等数事。”时沂公自待亦不浅,闻文正之言,不信也,姑应之曰:“诺。”既而许公自滨罢,擢提点两浙刑狱,未几置之侍从。及丁晋公败,沂公引为执政,卒与公并相。沂公从容道文正语,二公皆嗟叹,以为非所及。其后张公安道得其事于许公,故于《许公神道碑》略敍一二。

  真宗晚年得风疾,自疑不起,尝枕宦者周怀政股,与之谋,欲命太子监国。怀政,东宫官也。出与寇准谋之。遂议立太子,废刘氏,黜丁谓等,使杨亿草具诏书。亿私语其妻弟张演曰:“数日之后,事当一新。”稍泄,丁谓夜乘妇人车与曹利用谋之,诛怀政,黜准,召亿至中书。亿惧,便液俱下,面无人色。谓素重亿,无意害之,徐曰:“谓当改官,烦公为作一好麻耳。”亿乃少安。准初为此谋,欲遗使四方,宣示风指,诛异己者,使杨亿为诏书,遣其壻王曙出使。曙知其不可,力止之,意其必有祸败,藏其诏书草,使其妻缝置夹衣中。及刘后既没,朝廷方欲理准旧勋,曙出其书,文字磨灭,殆不可复识,由此赠亿礼部尚书,諡曰文。李淑为之辞,其略曰:“自昔天僖之末,政渐宫闱,能协元臣,议尊储极。”盖准为人忠亮自信,固无异心,然使之得志,必有恣横失众之事,未必不为国之祸也。

  杨文公晚年居阳翟,素厚杨玮。玮尝辞赴举,求赀粮而行,公命以千钱予之。玮本责办于公,既得此,殊非本意,然亦不动。公熟视之,良久,亦无它。玮辞去,公命乘驴于阶。玮不肯,公拊其背曰:“子他日不可,今日可矣。子异日必为吾此官。”既而以钱百千贷之。玮遂及第,名位率与文公等。

  真宗既疾,甚殆,不复知事。李迪、丁谓同作相。内臣雷允恭者,嬖臣也。自刘后以下,皆畏事之。谓之进用,皆允恭之力。尝传宣中书,欲以林特为枢密副使,迪不可,曰:“除两府须面奉圣旨。”翌日,争之上前,声色俱厉。谓辞屈,俛首鞠躬而已。谓既退,迪独留,纳劄子。上皆不能省记,而二相皆以郡罢。允恭传宣谓家,以中书阙人,权留谓发遣。谓由此入直中书,见同列,召堂吏喻之,索文书阅之。来日与诸公同奏事,上亦无语。众退,独留。及出,道过学士院,问院吏今日学士谁直。曰:“刘学士筠。”谓呼筠出,口传圣旨,令谓复相,可草麻。筠曰:“命相必面得旨,今日必有宣召,麻乃可为也。”谓无如之何。它日再奏事,复少留,退过学士院,复问谁直。曰:“钱学士惟演。”谓复以圣旨语之,惟演即从。谓既复相,乃逐李公及其党,正人为之一空。将草李公责词,时宋宣献知制诰当直,请其罪名,谓曰:“《春秋》无将,汉法不道,皆其事也。”宋不得已从之。词既成,谓犹嫌其不切,多所改定,其言上前争议曰“罹此震惊,遂至沉顿”,谓所定也。及谓贬朱崖,宋犹掌词命,即为之词曰:“无将之戒,深着于鲁经;不道之诛,难逃于汉法。”天下快之。

  丁谓既逐李公于衡州,遣中使齎诏赐之,不道所以。李闻之欲自裁,其子柬之救之得免。谓因大行贬窜王钦若、丁度等,皆投之远方。时王沂公参知政事,不平之,曰:“责太重矣。”谓熟视久之,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也。”沂公踧然而惧,因密谋去之。

  内侍雷允恭既有力于谓,谓深德之。及山陵事起,宦官多缘伏出在外,允恭独留不遣,自请于太后,太后终不许。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后,而独不得効力于陵上,敢请罪。”太后曰:“吾不于汝惜差遣,顾汝少而宠幸,不历外任,今官品已高,近下差遣难以与汝,若近上名目,因汝不知条法,妄有举动,适为汝累矣。”允恭泣告不已,乃以为都监。允恭驰至陵下,司天邢中和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孙,类汝州秦王坟。允恭曰:“如此何故不就?”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先帝独有上,无它子,果如秦王坟,何故不用?”中和曰:“山陵事重,踏勘覆按,动经日月,恐不及七月之期耳。”中和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马入见太后言之,安有不从?”允恭素贵横,人莫敢违,即改穿上穴。及允恭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轻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多子孙,何惜不可?”太后意不然之,曰:“出与山陵使议可否。”允恭见谓,具道所以,谓亦知其非,而重违允恭,无所可否,唯唯而已。允恭不得谓决语,入奏太后曰:“山陵使亦无异议矣。”既而上穴果有石,石尽水出。沂公具得其事,以为擅易陵地,意有不善,欲奏之而不得间,谓同列曰:“曾无子,欲令弟子过房,来日奏事毕,略留奏之。”谓不以为疑。太后闻之,大惊,即命差官按劾其事,而谓不知也。比知,于廉前诉之,移时,有内侍卷帘曰:“相公谁与语?驾起久矣。”谓知太后意不可回,以笏叩头而退。谓既得罪,山陵竟就下穴。盖谓所坐欲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耳。然其邪谋深远,得位岁久,心不可测,虽沂公以计倾之,而公议不以为非。内臣张怀忠者,刘后阁下亲信人也,庆历中监书库,为张安道说此事。

  章献垂箔,有方仲弓者,上书乞依武氏故事立刘氏庙,章献览其疏,曰:“吾不作此负祖宗事。”裂而掷之于地。仁宗在侧,曰:“此亦出于忠孝,宜有以旌之。”乃以为开封司录。及章献崩,黜为汀州司马。程琳亦尝有此请,而人莫知之也。仁宗一日在迩英谓讲官曰:“程琳心行不忠,在章献朝尝请立刘氏庙,且献七庙图。”时王洙侍读闻之。仁宗性宽厚,琳竟至宰相,盖无宿怒也。

  王沂公为相,兼玉清昭应宫使,宫焚而罢,吕许公当国。是时太后临朝,仁宗尚幼,公能以智辑睦二宫,无纤毫之隙。及许公薨,仁宗方视朝,恸哭久之,顾左右大臣曰:“吕夷简死,谁复能办大事者!”及举哀,哭之甚恸。遂以祭奠器皿尽赐其家。张公安道时摄太常卿,亲见其事。其后奉勑撰《许公神道碑》,其家欲言和协二宫事,安道于上前质其虚实,上不喜,曰:“吾不能复记此事。”良久乃曰:“明肃章献尝自言梦周王佑真宗子,早夭。来告,将脱生荆王宫中。时允初始生,允初,荆王少子,所谓五相公者。太后欲取入宫养之,吕夷简争之,乃止。”上所言如此,则许公信有力矣。

  章献皇后崩,吕公以后遗令,册杨太妃为皇太后,且复垂帘。士大夫多不悦。御史中丞蔡齐将留百官班争之,乃止。许公叹曰:“蔡中丞不知吾心,吾岂乐为此哉!仁宗方年少,禁中事莫主张者。”其后盛美人等恣横争宠,无如之何,许公之意或在是矣。然人主既壮,而母后听政,自非国家令典。虽或能整齐禁中,而垂帘之后,外家用事,亦何所不至?古今母后临朝,如宣仁宗专奉帝室,不为私计,盖未有也。

  章献既没,或疑章懿之丧。仁皇遣李用和发其葬视之,容貌如生。使者驰入奏,仁皇于章献神御前,焚香泣告曰:“自今大孃孃平生分明矣。”仁宗谓刘氏大孃孃,谓杨氏小孃孃。

  章懿之崩,李淑护葬,晏殊撰志文,只言生女一人,早卒无子。仁宗恨之,及亲政,内出志文,以示宰相曰:“先后诞育朕躬,殊为侍从,安得不知?乃言生一公主,又不育,此何意也?”吕文靖曰:“殊固有罪,然宫省事秘,臣备位宰相,是时虽略知之而不得其详,殊之不审,理容有之。然方章献临御,若明言先后实生圣躬,事得安否?”上默然良久,命出殊守金陵。明日,以为远,改守南郡。如许公保全大臣,真宰相也,其有后宜哉!及殊作相,八王疾革,上亲往问。王曰:“叔久不见官家,不知今谁作相?”上曰:“晏殊也。”王曰:“此人名在图谶,胡为用之?”上归阅图谶,得成败之语,并记志文事,欲重黜之。宋祁为学士,当草白麻,争之。乃降二官知潁州,词曰:“广营产以殖赀,多役兵而规利。”以它罪罪之。殊免深谴,祁之力也。

  李文定与吕文靖同作相,李公直而疎,吕公巧而密。李公尝有所规画,吕公觉其非所能及,问人曰:“李门下谁为谋者?”对曰:“李无它客,其子柬之,虑事过其父也。”吕公因谓李公:“公子柬之,才可用也,当授以事任。”李公谦不敢当。吕公曰:“进用才能,此自夷简事,公勿预知。”即奏除柬之两浙提刑,李公父子不悟也,皆喜受命。二公内既不协,李公于上前求去。上怪问其故。李奏曰:“老疾无堪夷简慢欺。”具奏所以。上召吕而质之。时燕王贵盛,尝为门生某求官,二公共议许之。既而吕公遂在告,李公书奏与之,久之忘其实,反谓吕独私燕邸。吕公以案牍奏上,李惭惧待罪,遂免去。其后王沂公久在外,意求复用。宋宣献为参知政事,甚善吕公,为沂公言曰:“孝先求复相,公能相容否?”吕公许诺。宣献曰:“考先于公,事契不浅,果许,则宜善待之,不宜如复古也。”吕公笑然之。宣献曰:“公已位昭文,孝先至,于集贤处之可也。”吕公曰:“不然,吾虽少下之何害!”遂奏言王曾有意复入,上许之。吕公复言愿以首相处之,上不可,许以亚相。乃使宣献问其可否,沂公无所择。既至,吕公专决,事不少让,二公又不协。王公复于上前求去,上问所以,对如李公去意。固问之,乃曰:“夷简政事多以贿成,臣不能尽记,王博文自陈州入知开封,所入三千缗。”上惊,复召吕公面诘之。吕公请付有司治之,乃以付御史中丞范讽。推治无之,王公乃请罪求去。盖吕公族子昌龄,以不获用为怨,时有言武臣王博古尝纳赂吕公者,昌龄误以博文告,王不审,遂奏之。上大怒,遂以王公知郓州,吕公亦以节钺知许州。参知政事宋宣献、蔡文忠亦皆罢去。李公、王公虽以疎短去位,然天下至今以正人许之。

  章郇公虽闽人,然其为人厚重。少时有相工知人贵贱,公父以兄弟见之,相者曰:“中有一人大贵。”公就位,舍去不复问,公弟从之不已。父曰:“所谓贵者谁也?”相者曰:“舍去者是也。”后以侍郎为参知政事,吕许公鄙其为人。宋宣献时以尚书为枢密副使,许公即以为参知政事,欲以逼公。公之亲友皆劝公自引去,公不听。久之,宣献卒,乃求避位。许公深愧之,言于仁宗,留公不遣。及许公薨,遂秉政。晏元献、杜祁公、范文正、富郑公更用事,公默默无所为。然数公既去,而公为相如故,卒以老辞位而退,盖亦有过人者。

  张公安道尝为予言:“治道之要,罕有能知之者。老子曰:『道非明民,将以愚之。』国朝自真宗以前,朝廷尊严,天下私说不行,好奇喜事之人,不敢以事摇撼朝廷。故天下之士,知为诗赋以取科第,不知其它矣。谚曰:『水到鱼行。』既已官之,不患其不知政也。昔之名宰相,皆以此术驭下。王文正公为相,南省试《当仁不让于师赋》,时贾边、李迪皆有名场屋,及奏名,而边、迪不与。试官取其文观之,迪以落韵,边以师为众,与注疏异,特奏令就御试。王文正议:落韵失于不详审耳,若舍注疏而立异论,不可輙许,恐从今士子放荡,无所准的。遂取迪而黜边。当时朝论大率如此。仁宗初年,王沂公、吕许公犹持此论。自设六科以来,士之翘俊者,皆争论国政之长短。二公既罢,则轻锐之士稍稍得进,渐为奇论以撼朝廷,朝廷往往为之动摇。庙堂之浅深,既可得而知,而好名喜事之人盛矣。许公虽复作相,然不能守其旧格,意虽不喜,而亦从风靡矣。其始也,范讽、孔道辅、范仲淹三人,以才能为之称首。其后许公免相,晏元献为政,富郑公自西都留守入参知政事,深疾许公,乞多置谏官,以广主听。上方向之,而晏公深为之助,乃用欧阳修、余靖、蔡襄、孙沔等并为谏官。谏官之势,自此日横。郑公犹倾身下士以求誉,相帅成风。上以谦虚为贤,下以傲诞为高,于是私说遂胜,而朝廷轻矣。”然予以张公之论,得其一不得其二,徒见今世朝廷轻甚,故思曩日之重,然不知其敝也。大臣恣为非横,而下无由能动,其害亦不细也。使丁晋公之时,台谏言事必听,已如仁宗中年,其败已久矣!至于许公,非诸公并攻其短,其害亦必有甚者。盖朝廷之轻重则不在此。诚使正人在上,与物无私,而举动适当,下无以议之,而朝廷重矣,安在使下不得议哉?下情不上通,此亦人主之深患也。可则从之,否则违之,岂害于重哉!西汉之初,专任功臣侯者如绛、灌之流,不可谓不贤,至使贾谊、董仲舒皆老死不得用。事偏则害生,故曰张公得其一不得其二,由此言之也。

  范文正公笃于忠亮,虽喜功名,而不为朋党。早岁排吕许公,勇于立事,其徒因之,矫厉过直,公亦不喜也。自越州还朝,出镇西事,恐许公不为之地,无以成功,乃为书自咎,解雠而去。其后以参知政事安抚陕西,许公既老居郑,相遇于途。文正身历中书,知事之难,惟有过悔之语,于是许公欣然相与语终日。许公问何为亟去朝廷,文正言欲经制西事耳。许公曰:“经制西事,莫如在朝廷之便。”文正为之愕然。故欧阳公为《文正神道碑》,言二公晚年欢然相得,由此故也。后生不知,皆咎欧阳公。予见张公言之,乃信。

《龙川别志》
龙川别志《龙川别志》是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辙所撰的一部笔记体小品文集,记述了当时社会、政治、人物、风物等许多掌故和轶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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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简介

三苏游京
  苏辙生于宋仁宗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年3月18日),时其兄苏轼四岁,父苏洵三十一岁,游学四方。庆历八年(1048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


  至和二年(1055年),娶同里史瞿之女,苏辙时年十七岁,史氏十五岁。


  嘉祐元年(1056年)春,苏辙父子三人同游都城东京(今开封),经过成都时,拜访益州知州张方平。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子。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苏轼兄弟参加礼部会试,当时欧阳修知贡举,将苏轼、苏辙兄弟置于高等,苏辙名登五甲。苏辙中第后,创作《上枢密韩太尉书》给枢密使韩琦。四月,苏辙母亲程氏去世,苏辙父子回到蜀地。


  嘉佑三年(1058年)至嘉佑四年(1059年)十月,苏辙随父苏洵在东京游历。十二月,苏辙全家至江陵,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南行集》。嘉佑五年(1060年),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东京,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南行后集》,苏辙作有《南行后集引》。三月,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根据考绩迁调官职,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杨畋又举苏辙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苏辙与兄长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准备制科考试。


科举风波
  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而对宫禁朝廷之事,议论尤为激切。策问试卷送上后,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争。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坚持要求黜落他。仁宗说:“用直言来得人,而因直言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宰相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不久后,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军事推官。当时苏洵奉命修《礼书》,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获朝廷准许。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


  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苏洵在京师逝世,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顺长江回蜀葬父。次年十月,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服丧期结束后,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于次年抵达。


建议新法
  熙宁二年(1069年),苏辙上书论政事,即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


  当时,王安石为相,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吕惠卿依附王安石,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王安石拿《青苗书》让苏辙仔细议论,说:“有不便之处,就告诉我不必疑虑。”苏辙说:“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钱到百姓手里,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到交还时,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这样,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从没有借钱给百姓。有责怪他的人,刘晏说:‘让百姓侥幸得钱,不是国家之福;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对百姓不利。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从来能及时知道。有谷贱处就收购,有谷贵处就发售,所以四方没有太贵、太贱的弊病,岂用发贷款?’刘晏所说的,就是常平仓法。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就整顿实行,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王安石说:“你的话有理,我当慢慢思考。”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


被贬出京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和王安石意见相合,青苗法便开始实行。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说。苏辙去见陈升之说:“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张方平任陈州知州,征召苏辙为陈州教授。


  熙宁六年(1073年)四月,文彦博以代理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军,征辟苏辙为学官。


  熙宁八年(1075年),改授齐州掌书记。


  熙宁十年(1077年),苏辙改任著作佐郎,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签书应天府判官。当时苏轼也外任徐州知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在徐州一百多天,创作了《逍遥堂会宿》等诗。


  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乌台诗案),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市)盐酒税,五年不得升调。


  元丰五年(1082年),苏辙沿赣水至黄州,与其兄苏轼相聚,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于次年(1083年)应张梦得邀请创作《黄州快哉亭记》。


  元丰七年(1084年)七月,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


返朝任职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创作《病退》诗,有《病后白发》诗。八月,因旧党当政,苏辙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


  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当时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想废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韩缜和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吕惠卿开始时谄媚王安石,到和王安石势均力敌时,就排挤陷害王安石,比仇敌还狠,世人尤其恨他。到这时,他自知不免受责,请求提举宫观以逃避贬官流放。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实行之后,又产生各种弊端。现在州县的免役钱,照例有累积剩余,大约够用几年,暂且依旧雇役,到今年为止。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趁今冬成为法令,来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实行之后,不再有人议论,那就进退都有利了。”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取天下士人,想改变科举,另立新的条例。苏辙说:“进士来年秋天考试,没有多少日子了,而议论不及时决定。诗赋虽然是小技,但要讲究声律,用的功夫不浅。至于治经书,诵读和讲解,尤其不是轻易的事。总之,来年都还不能实行。请求来年的考试,一切还照旧,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做学问,以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也不算晚。”但司马光都不听。


  同年八月,被任命为起居郎,苏辙上疏请辞,旋即权任中书舍人,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


  起初,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在延安增设安疆、米脂等五寨。元祐二年(1087年),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使者返回,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使者入境。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五寨土地的意思,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


  元祐四年(1089年),权任吏部尚书。八月,奉命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


拜相参政
  元祐五年(1090年)五月,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十二月,任龙图阁学士。


  元祐六年(1091年)二月,任中大夫、守尚书右丞。当时苏轼遭人排挤,乞求外任,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也乞外任,但未获准许。


  元祐七年(1092年)四月,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充任册皇后告期使。六月,任太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十一月,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护军,进封开国伯,实封食邑二百户。


连遭贬谪
  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


  绍圣元年(1094年),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出题批驳元祐政事。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被贬官,削去职名任汝州知州。过了几个月,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袁州知州。未到任,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处分。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等到他被罢免离开,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延绵数十里不断。八月,到真州时,作《阻风》诗。


  绍圣四年(1097年)二月,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安置雷州处分。此时,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五月十一日,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苏辙送苏轼赴海南。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


  元符元年(1098年),移到循州安置。元符二年(1099年),作《龙川略志序》、《龙川别志序》、《春秋传后序》。


  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苏辙移永州、岳州安置,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岳州居住。十一月,复职太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因有田产在颍川,便前往居住。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七月,苏轼在常州(今属江苏)去世,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苏辙得知后,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不久又作《追和轼归去来词》,其后作《东坡先生墓志铭》。


  崇宁元年(1102年)五月,蔡京当国,党祸复起,苏轼等已去世的元祐党人,原追复官告并缴纳;苏辙等在世之人,并不与在京差遣。同年,削苏辙五官,降授朝议大夫。


  崇宁二年(1103年),为避祸,苏辙独迁汝南。十月,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住在许州,又复授太中大夫退休。


潜居颍滨
  崇宁三年(1104年)正月,苏辙在颍川定居,因感元祐时人所剩无几,于是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终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谢绝宾客,决口不谈时事,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


  崇宁五年(1106年)九月,撰成《颍滨遗老传》及《栾城后集序》。


  大观元年(1107年),著《论语拾遗》。


  大观二年(1108年),苏辙复任朝议大夫,迁任中大夫。


  政和元年(1111年),撰成《栾城第三集序》。


  政和二年(1112年)春,游颍昌西湖,泛赮水,并有诗作。九月,以太中大夫职致仕。十月三日(10月25日),苏辙逝世,享年七十四岁。十一月,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特赐宣奉大夫。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


  南宋绍兴(1131年—1162年)年间,因其子苏迟显贵,苏辙获赠太师,封魏国公;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


  淳熙(1174年—1189年)年间,追谥文定。

《苏颍滨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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