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
章鱼肉肉小丸子
“你庄严发誓从不向读者隐藏关键线索么?”
“我发誓。”
这是侦探俱乐部会员所作誓言的第一条款项。候选人把手放于骷髅头骨埃里克之上,以满腔的热情宣誓。宣誓时宣誓人表情严肃,同时埃里克的眼睛(多亏约翰·罗德)发着红光。以英王的英语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侦探方法,禁止剽窃其他成员情节之类的条款列于此条之后。
这条规则是这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强调,随后才阐释我在“十本最佳侦探小说”中选择的那些小说。
侦探小说经历了漫长的道路。它曾跃上山岗,落入溪谷,跃过平原,穿过排水沟。在五十年里,它经历了如此多的改变——不是找托词——以至于有时候我们无法清晰的明白我们在谈论什么。一部新的小说受到赞扬因为它写的好,因为人物描写的好,因为它的“粗暴”,因为它具有试验性,因为它横向或者混乱的写作手法:总之,无论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侦探小说。
如果这个词不意味任何事,那么它至少有如下意思:
侦探小说讲述的是罪犯和侦探之间的冲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诡计——不在场证明,新奇的谋杀方法,或者你喜欢的东西——让真凶看起来清白甚至是不受怀疑,直到侦探用某种证据揭露了他的身份,而这种证据已经被传达给读者了。
这就是框架、结构,是悬挂所有装饰品的圣诞树。如果这个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这棵树竖在那里不漂亮,没有哪件闪光的装饰品能够拯救它。它会砰的倒下。它的倒下会引起瞬间的同情,特别是在儿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说中发生同样的事情只会沮丧。
小说的作者没有紧张。他认为好的结构并不重要,或者没人关心这些。与其费心谋划每个动作、每句对话、每个细节,还不如在灵感面前大叫,寄希望于幸运。如果他创作的是纯粹的惊悚小说,他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样的小说中快节奏的情节胜于一切。但是如果他在创作侦探小说,那么这就是差劲的技能了。
首先,我们可以假定最好的侦探小说要包含三种品性,它们很少会出现在惊悚小说中。即公平的线索、合理的情节架构以及独创性。
独创性?这里我们要展开一场辩论么?
值得注意的是,优秀侦探小说中对于独创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视了。也许个中原因是你没有把它变成一种“必须”;你没有把它作为游戏的规则之一。你不能对一个作者说,“听我说,坐下来,你要具有独创性。”也许他还是不会。也许他不想这样。他的兴趣也许放在其他地方,如对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乐意读到)对抗英雄的警察。
尽管独创性对于侦探小说不是必要的,但是你会发现哪部杰作都离不开它。独创让品质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闪电,从头照到尾。
X在饭店房间里被刺伤致死,警方——在倒回时钟,或者研究血迹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奥时代以来的平常诡计——证明了侍者Y是凶手,这样的故事读起来并不最有趣。很好,也许它是部不错的作品;如果我们手头没有更好的就会拿来读。但是要让我们的智慧对抗这行的大师,我们需要更困难的东西。
例如,我们需要A·E·W·梅森《箭屋》中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漂亮的解释。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谜》中罪犯身份隐藏的方法。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中尸体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东尼·伯克莱《裁判有误》中的讽刺才华,小说中承认杀人的男子试图证明他自己有罪但没有办到。
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是这种游戏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计谋策划者以及善于下饵的人,他们独创性的诡计让游戏很值得玩。
那么,游戏本身是什么?
这是一场欺骗的游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决斗。“我向你挑战,”读者说,“制造一个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当作者发现了某种新的并且合乎规则的肮脏诡计待用时,他会一边说一边吃吃的笑。接下来,他们开始比赛——找出恶棍,找出凶手——读者警惕着每一条丢下的线索,每一句暗示的话语,每一条也许指向凶手的矛盾之处。
实际上,专家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差异比呈现证据的手法更清晰。当新手希望留下一个线索时,他会显示出一种敏锐的自觉性。在读者的注视下他感觉赤裸裸的。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将线索用力投掷到小说里,然后像个疯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掷了一个炸弹。
结果是,那个线索——最多一个或者两个词——一闪而过,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单词中。侦探在最后一章的总结就让人痛苦了。
“达格玛·达保狄克的罪行,”侦探宣布道,“整个问题起于我们那天在威姆利公园见到他时,他戴的领带。当然你记得那是条绿色领带么。”
对于诚实的读者来说,他们会回答:“哦,如果记得就见鬼了!”
接着,如果他是尽责的,他会把书翻到前面看看达格玛·达保狄克的领带是不是真的是绿色的。也许他找到这个线索——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个阴暗的角落;也许他错失了这页,完全没有发现。不管哪种情况,他都有一种说不清的不满感觉:就算不是欺骗,至少是以口才智胜。
现在,也许可以争辩说——并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他没有重复它,或者强调它。因此,如厄尔·德尔·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的整个解答是基于单词“乏味”,或者卡洛琳·威尔斯的明亮的脸指证罪犯是基于没有绅士穿晚礼服还戴腕表的论据,这些小说至少在理论上是符合规则的。
但是推理杰作不会构建在“一条”线索或者“一处”事实或者某种单一的矛盾之处。这些方法可能在短篇小说中足够了,但是当应用在长篇小说中就变的奇怪了。那些一分钟谜题是很令人回想的,伴以让人惊讶的照片,还有那些我们在杂志上所熟悉的东西。
“雷纳德·安德里亚,你说,”探长咆哮道,“你九点钟在弗莱明主教酒吧喝了一杯威士忌苏打,但是我们知道酒吧八点半就打烊了。这就是说,雷纳德·安德里亚,这桩谋杀是你犯下的。”
那么,可怜的老雷纳德·安德里亚有点不快了,因为这证明不了任何事情。它只能证明证人说了谎,或者(通常来说)这个老板把威士忌藏在柜台下专给受优待的客人。我们是在处理谋杀案;我们不能把一个人命取决于如此脆弱的证据,即便那是虚构的人物。
优秀的侦探小说——再次强调——不只包含“一条”线索。有一堆线索,各种各样的证据,以巧妙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以至于即便是精于此道的读者也会上当;直到惊讶的结局揭开之后,他才突然看到整个构思。
老手知道——就像R·奥斯汀·弗里曼博士很久以前指出的——误导读者完全没有必要。仅仅列出你的证据,读者自己就会迷惑了。因此,老手不会提及他的线索而更多的会这样做:他会强调它们,像在婴儿面前摇摆手表一样摆动它们,在手上反复把玩它们。他不仅会给出物理性的线索,而且给出心理线索和能产生气氛的线索。
没有哪句对话是因为听上去有神秘感才包含进书中的,或者是因为它让人物看上去是罪犯,或者因为作者不知道他的人物有多可恶,或者仅仅是用这些字填补空间。没关系。在向后翻书过程中,读者自己能看到——多么罕见啊!——每个人物在什么时间想什么。
那么结果呢?
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小说从头至尾充满了活力,并且在结尾产生爆发力。面罩被去掉了;面具被摘掉。人在这里漫步,没有玩偶,因为作者的描述中有声音有影子,还有贺加斯探长发现的沙发下的钝图钉。他没有忘记研究他的人物,因为他要倒叙描写他们。转动眼睛——当然了!当贝蒂把手放在窗边想稳住自己时,刹那间的犹豫——自然!
每个小细节都会受到它应该产生的效果,如果小说写的直截了当,确实会这样。它在情绪中,在节奏中,一箭中的。而且,当我们自己被某个大师巧妙的一击欺骗时,我们只会向作者致敬,并且带着一种赞赏的诅咒合上书。
好朋友们,这就是侦探小说。
jylake
侦探小说无非就是小说的一个种类。小说无非是对人,对事的描写。
侦探小说可以从一个杀人案现场开始,由一个案件引出中间的人物,包括警察,侦探,嫌疑人等。随着人物的出场,案件逐渐走向深入。
当然相反,也可以从人物开始,从人物生活的一个场景,然后切入案件。比如可以描写一个主人公的生活片段,然后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主人公意外地拉入案件之中。然后随着案件的发展,主人公在侦破方面的才华逐渐展现。
如果小说中有相对独立的章节,也可以打破时间的顺序,将这个片段单用一个章节写在文章的最开始。当做是一个序章引出正文。比如N年前的某一起杀人案件。
虽然小说的开篇往往是决定文章的关键,不过侦探小说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往往是高潮处的推理。所以,普通的开篇也无伤大雅。
RoxanneQ
大概介绍一下你写的侦探小说地方,假如是校园,在**学校里,怎样怎样的。。。。。自己慢慢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