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王阁序》被誉为千古第一赋,引经据典,辞藻华丽,你相信王勃是即兴作文吗?
xustyle
没有那么发达的大脑吧?估计万亿次电脑都做不到!
a867
这是一道历史情景重现题啊,送分题。你穿越回去问问王勃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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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才华的人,在触景生情的情况下,才思敏捷,出口成章,一气呵成。一点也不奇怪,更何况王勃这样的天才,滕王阁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下第一骈文!
zttlovehtt
不相信
大豆stone
不知为何,最喜欢里面的是这一句:舸舰弥津,青雀黄龙之舳。
泪点也很低︶︿︶
就算不是既兴写出来,天下哪个人用一辈子时间能写出这篇千古第一赋呢?我给他一百万人民币¥!
小时的胖子
千古之下,估计也只有滕王阁序配得上这样的问题:
我也很想知道,作为千古第一赋的滕王阁序是否是即兴之作?
我也怀疑过:
因为本篇的传奇性表现的境界实在是高:
这简直是米开朗基罗雕刻哀悼耶稣;
是数学家欧拉写 无穷小分析引论;
是高斯尺规作图17边形;
是物理学家薛定谔写《生命是什么》;
是海菲兹拉帕格尼尼24首随想曲;
是庞加莱写天体力学;
是巅峰时期的亨利在英超联赛踢球的各种进球和助攻。
我也怀疑,不仅是境界,而是因为穿越:
这不是一篇唐文,是一篇汉文!
人家用汉代的文笔写唐代的事情,让我想起了“唐诗晋字汉文章”——
王勃玩的是跟文学史赛跑。想起了爱尔兰人哈密顿小学阶段用古波斯语和波斯大使交流这种旷世天赋表现。
所以,要回答这个超级烧脑的问题,我反复斟酌,首先想到的是两个字——传承。
壹、看家族传承
滕王阁序绝不是王勃一个人在战斗:要完成这样一篇文章,背后一定是一个文化基因雄厚的家族。这一定是传承的结晶。
我之所以会这么想,因为中国是诗的国度。在王勃即兴赋滕王阁序之前,我们就听过不少类似的故事。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曹植的七步诗——
曹植正是代表了建安文学最高水平的三曹之一,恰恰说明了传承的重要性。你要说这个七步诗毕竟就几十个字,还是比较简单的,但三曹到曹植也就是第二代。让我们看看,能写出如此复杂的骈文,王勃需要怎么样的家族文化传承来支撑?
王勃的祖父,王通:(584年—617年),字仲淹,又称文中子,隋朝教育家、思想家,精习五经,隋末大儒。著名的启蒙读物《三字经》把他列为诸子百家的五子之一:“五子者,有荀、扬,文中子,及老、庄。”王通的六部著作:续书续诗元经礼经乐论赞易,后来,这些在唐代就全部失传了。
王勃的叔公,王绩:自幼好学,博闻强记。隋开皇二十年(600年),11岁的王绩游历京都长安(今西安),拜见权倾朝野的大臣杨素,被在座公卿称为“神童仙子”。王绩被后世公认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扭转齐梁余风,为开创唐诗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国的诗歌史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王勃的父亲,王福畴,太常博士,唐从七品上,后齐州长史。在越南义安省宜禄县宜春乡和宜海乡,仍供奉有王福畤塑像。王福畤人品高洁,受民称颂,值得铭记。
同时,两位长兄与自父亲王福畴往上到八世祖,皆是文坛巨匠或翘楚,御史台记王福畤的儿子王勔、王勮、王勃,都因为写一手好文章而名传天下,时称“三株树”。
由上可见,王勃属于文儒大家之境;单就这家族环境、教育氛围、基因,岂会有等闲之辈。
贰、看自身成长
说完家族传承,我们来审视王勃自身的成长,毕竟家族再牛,你自己不争气也是废的:
王勃出生于公元650年,古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他出身儒学世家,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组成“初唐四杰”,被尊为四杰之首。也就是说,王勃自己想谦让也不行:实力不允许啊。
君不见,旧唐书这部仿佛大唐墓志铭般的煌煌巨著是这样给王勃盖棺定论的:
王勃是个神童(确切说,是神童里的战斗机),很小就聪敏异常,六岁时便能作诗为文,且诗文构思巧妙,意境独特,被他父亲的好友、文坛大V杜易简夸赞为“王氏三株树”(另外两株唐诗大树为诗人王勔、王勮)之一。
九岁时,王勃就开始了自己开挂一般的人生:
他读颜师古注的《汉书》后,撰写了指瑕十卷,指出颜师古的著作错误之处,成了不可思议的儿童学者。
十岁时,便饱览六经,相当于修完了硕士课程。
到十二岁至十四岁时,王勃就更不得了了,又从文学转向医学,跟随神医曹元先后学习了《周易》《黄帝内经》《难经》等医学名著,并对“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多有领悟,相当于获得了医学博士……
十三岁时,王勃决定自下而上开启自己的仕途,于是从首都长安回到家乡,写上绛州上官司马书等文章就教当地父母官,探寻步入政坛的门路。
第二年,他提升规格,上书大唐宰相刘祥道,直陈政见,表明自己积极用世的决心,博得刘祥道的赞赏,夸其“此神童也!”
十五岁,他又通过皇甫常伯直接攀登顶层,向唐高宗献乾元殿颂,在大唱赞歌中,极力抒发自己想成为大唐官员的强烈愿望,在皇上那里挂了个号。
十六岁时,王勃通过李常伯再唱宸游东岳颂赞歌一首,接着参加高考,金榜题名,并如愿以偿地被授予朝散郎官职。虽然这个“朝散郎”的官不大,,但一个娃娃就当了朝廷的命官,但已经足以让大唐精英群体点赞再加关注了。
——这样的人生履历,就是以少年天才著称的李白东坡看了,也要吓得栽个跟头吧?
叁、看传奇阅历——没坐过牢不足以成大才
突然被开除公职,到三年牢狱之灾,才21岁的少年王勃已经走完了大部分天才一生的成长道路:
对,挫折特别是监狱,才是一代不朽之大才的终极成长之路。
你看李白下狱时,已经58岁了,有点晚;
东坡下狱时,刚满39岁了,因为乌台诗案,这个还算早的;
徐文长下狱时,已经51岁了,因为杀妻。
至于李贽就更加了:71岁才死在狱中,完成了最后的个人成长。
当然,晚晴六君子谭嗣同牛一点,32岁就入狱了。
而我们的男神王勃年纪轻轻就入狱——这个速度,只有现代的李敖稍稍能接近——这,说明什么?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
咸亨二年秋冬,二十一岁的王勃自漂泊地四川返回长安,参加第二次高考。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觉得虢州中药材丰富,而他又曾是医学博士,就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
偏偏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了罪。因为私交好,他就将曹达藏匿起来。可事后又怕走漏风声连累自己,竟一冲动将曹达杀死灭口了。
不久东窗事发,王勃被判犯了死罪。后幸亏遇到大赦,改为三年有期。
大难不死,经过监狱的锤炼,出狱后的王勃经历更丰满了,诗文更出彩了。难怪人们都说“监狱也是一所大学”,因为在形形色色的犯人身上,有铁窗之外所学不到的人生内容。
肆、看过往爆发
果然,王勃出狱后就爆发了: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
300年来,大唐四万+诗人,最不缺的就是离别诗——
但这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千古传诵传到今天,依然秒杀同类所有作品,永远是我们最爱引用的离别赠言,你不能不叹服。
话说滕王阁序到处刷屏,点击瞬间过100万+,唐高宗也第一时间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到了这篇爆文。当他读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激动得把手机一扔,拍案喝彩道:“此乃千古绝唱,真天才也。”并马上唤来太监询问:“朕当年因斗鸡文逐斥了这个王勃,是朕之错。现在,王勃在何处?朕要召他入朝!”谁知太监吞吞吐吐答道:“王勃已落水而亡。”唐高宗失望得一屁股坐回龙椅,自言自语地叹息着:“可惜,可惜,可惜了!”
诗人已逝,文章万古长存。
所以,从家族传承,自身超常成长,到传奇经历,到诗歌的爆发,这4大维度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滕王阁序真的是当时的即兴之作,那也是舍王勃其谁!
如果不是王勃英年早逝,后世李白也许就没法博得那么大的名气了。
诺瓦特
个人认为,当然不是即兴作文!但可以说当时该在发生作文事件前,对这个地方也不知熟悉到什么程度了呢!可以说对位置,风景,地理,人情都了如指掌!加之该本身胸中也不是只有点墨,所以才能扬毫抒臂,一气呵成这千古绝句![666][666][666][666][666][握手][握手][握手][握手]
空白 .
信或不信,它就在那里!
千古一赋,任尔膜拜。
tubuyu
当然是即兴文章,但如果没有作者自身知识的深厚积累,也写不出此千古之作。
无限饼
说起滕王阁序,相信大家都会想起这么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多美的意境啊,读之让人心驰神往!
虽然我记得这句,是因为高考时候突击复习的需要,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我们能够做到心无旁骛的,真正的静下心来欣赏这篇美文的时候,我们就能体会到文中意境之美。
这篇滕王阁序到底好在哪?好就好在他彻底摒弃了南北朝时期,有些偏软,华丽而无风骨的文风,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有点“娘炮”,整篇文章有一种盛唐风骨,到处都体现着一种恰到好处的阳刚之美,字里行间,投射出一种大国国民宽广的胸怀,体现了一个那个时代人们特有的精神面貌。
王勃的文风也是这个时代的体现,南北朝时期,代表中华正统的南方的世人们偏安一隅,整日清谈为乐,整个社会处在一种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畸形的状态,这种畸形的风气,对整个骈文的创作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整个文坛的文风也处于一种萎靡不振的精神状态。
而王勃所处的初唐时期,正是我国封建主义时期最欣欣向荣,积极向上的一个时代,大唐帝国迅速在废墟中成长起来,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强劲的对手,成为了天下的霸主,伟大的唐太宗皇帝更是成为了天可汗,大唐的国民见证了一个超级强国从无到有的崛起过程,他们亲眼看到了曾经雄据草原让人们瑟瑟发抖的颉利可汗,在大唐皇帝的天威之下,变得能够好客善舞。
他们亲眼看到了大唐帝国的军队所向披靡,他们对自己的国家充满了信心,他们有着最为开放的胸怀来接受世界各国的文化,最重要的是他们以是唐人为傲!
就是拥有这样的心态,所以王勃才能写出这么大气磅礴的作品,正是因为有了唐人的骄傲与自信,王勃等初唐四杰才能一扫六朝之萎靡,奏响大唐之最强音!
有人认为这篇文章王勃早就有了腹稿,证据之一就是短短的几百个字里居然使用了46个典故。
其实这件事情对于古代读书人来说并不难做到。古代书生可不学习数理化,他们学来学去还是这些儒家经典,二三十年如一日的学习,他们早就对这些经典中的各种典故烂熟于胸。
尤其在唐朝的时候,由于活字印刷技术还没有出现,书籍并不算多,这样一来更是将难度大幅降低。
在红楼梦元妃省亲的桥段中,宝钗见宝玉写的诗中用了元妃并不喜欢的绿玉一词,连忙改成绿蜡,并且将绿蜡的典故告诉了宝玉,使他免于出丑。
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在古代每个读书人胸中都会有许多这样的典故作为库存,所以王勃被滕王阁上的风景所感的时候,文思涌动,这些原本就已经烂熟于胸的典故就如同泉水一般喷薄而出,这也是正常的现象。
第二,他有这个文字功底。
王勃出身书香门第,六岁就能够写文章,我的天呐,说来惭愧我六岁的时候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这可是超级神童!他的文学功底非常了得,对于文字的驾驭,运用的能力也是从小锻炼而来的,所以虽然年纪轻轻却功力非常深厚。
第三,王勃的坎坷仕途让他有感而发。
古代人讲究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学成本领就要出仕做官,王勃也不免俗。可是他的官途坎坷,短短几年,就先后两次被贬,甚至还连累的父亲被贬到越南去做官。这个打击对于王勃的影响非常的大,他已经对做官失去了兴趣。
而此番创作滕王阁序,正是他到越南去探望父亲,经过南昌,应邀而来的。他的内心还是比较悲怆的。这可以在他的槛外长江空自流等句子中有所体会。
当他登上滕王阁远眺风景时,各种复杂的情感一起涌上心头,王勃顿时文思泉涌,一篇美文脱口而出,有美景,有博大的胸怀,也有壮志未酬的悲怆,读之让人回味无穷!
山满朝岚
据史料记载,公元675年(唐高宗上元二年)为庆祝滕王阁新修成,阎公于九月九日大会宾客,让其婿吴子章作序以彰其名,适逢王勃前往交趾(在越南河内西北)看望父亲(那时他父亲任交趾县令),路过南昌。 不料在假意谦让时,王勃却提笔就作。阎公初闻“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阎公觉得“亦是老生常谈”;接下来“台隍枕夷夏之郊,宾主尽东南之美”,公闻之,沉吟不言;及至“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句,乃大惊“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据此可知,此文乃临场随机应时而作。
古人重视读书,以博学为贵。王勃身为官宦之子,深受影响,学富五车,积学储宝。为勃发打下了深厚基础。
从这篇序文中有“童子何知,躬逢胜饯”之语,可知王勃写此文当在年少之时,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为倚马成文提供了条件。
创作,往往需要灵感。有不少作品都是即兴成文的,郭沫若在日本时,灵感来了,往地上一趴,就写出了地球,我的母亲!这首诗篇。李白饮洒即兴赋的诗也不少。古人还有酒桌上赋诗唱和的习惯,也是即兴而作。
我认为,王勃即兴作文是完全有可能的。
dongfang
不能把所谓的即兴无限拔高!高手哪个不能存点腹稿?最起码要有大样。思考这个相对敏感的问题,还需要参考当时的文人出世入仕扬名的社会环境。那个时代,既需要科试入官,也需要扬名蓄望。不要忘了,尽管初唐开始打击压制五姓七望的门阀势力,但是社会风气和官场形势就是如此。滕王阁序创作的时间,至今都没有定数,有王勃十三岁、十四岁、二十二岁、二十六岁等说法,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我国的古代文艺传承本身极具浪漫主义色彩,无限拔高和极限拔高某个人某件事是常有之事,如李白、秦桧。把人符号化,不是历史,是故事。相信他们的绝世才情,但也不能盲目夸大。古代的唐朝,如果你号称读书人特别是诗人,肚子里你不随时藏上三五首,真的会很难混得下去混得开心。因为,他们工作乃至吃喝玩乐睡觉造人类等等,都要吟诗作赋。记得吗,是作赋。而赋的难度恰恰比诗、词、歌等难上那么一丢丢。这也是赋随着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声名不显的原因。
哥不是传说
应为命题征文,集中展示文章。即兴作文,几乎不可能,因为要花时间搜罗素材!
yan_liu1217
不相信,不过就算酝酿很久,有几人能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