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见义勇为被刑拘,这个问题你这么看?
mlinonkey
我的看法就是法律在见义勇为方面还存在漏洞,以至于警方只能按章来办,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如果不是现在通讯发达,媒体舆论和网友的呼声又会导致冤案在发生。
我先来打个比方。一个小偷在别人家偷东西被发现后跑了,后面户主在追赶小偷,一面追一面喊,抓住他,小偷偷了我的钱,前一一个路人刚好经过,听到后上前制止并抓住了他,也打了他。按照现有法律有的律师说路人并没有看到小偷正在偷东西,你去打他,算故意伤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要是小偷被打的严重致残或者伤筋动骨的,路人可能面临赔偿或刑拘。呵呵呵,大家说这是见义勇为吗?我认为是,但是专家说不是咋办呀。你们要是遇到这样的事还敢见义勇为吗?
有专家或律师说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犯罪你看到可以去阻止,我想说别人傻呀,正在实施等着你来打呀,不跑才怪,跑了就不算正在实施犯罪。见义勇为者不打别人偏偏打你,人家吃饱饭没事干嘛,说明你做了坏事才被打呀,打伤了怨不得别人,你家人也不要老想我人赔偿,首先要明白你是否干了坏事?被打这是该打,找打。什么中止犯罪?更是耍文字功夫。
如果不堵住这漏洞恐怕以后别人见义勇为之前要想想后果,家里有没有矿先。其实见义勇为者看到有坏人作恶难道不去管吗?看到有人落水不去救吗?条件反射自然而然为之!不求回报但别误解,更不想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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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上)
小林仙儿微博不上Q
见义勇为问题,一直是当前社会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人们做好事,往往不求回报,但谁也不想惹祸上身。在此之前,许多人都寒心过了。这一次,胡某某挺身而出被刑拘的事件,再一次验证了见义勇为的风险。
不过,该案的最新案情出现反转,目前被刑拘的胡某某已经释放。雷某某将面临15日的拘留。
事情发生在今年6月1日,胡某某与同学艾某某在湖南永州某商场吃饭。当时他们准备去乘坐电梯,在前往电梯的途中,被对向走来“猥琐男”雷某某伸出了“咸猪手”袭胸。当时艾某某就感觉胸口特疼,回头一看,一副猥琐的面孔也正在望她。雷某某发现艾某回头后,慌忙就跑开了。
事后,艾某某告诉同学胡某某,两人就去找雷某某理论。哪知对方矢口否认,甚至还诬赖是艾某某撞了他,想要碰瓷。当时艾某某就哭了,两人找保安调取监控,还原了雷某某猥亵女子的事实。同时,监控录像中,还发现了雷某某猥亵另一名女子的画面。
雷某某看了监控后就慌了,试图往外逃跑。胡某某恰好在门外,挡住了雷某某,但是他很狡猾,从另一个门口跑了。胡某某追上去,当时他的手受了伤打了石膏,不方便用手,就用脚踢,踢了两次被躲开,第三次踢中雷某某小腿部位,导致雷某某摔倒。
直到6月6日,5天过去了,警方打电话给胡某某,说雷某某当天摔伤了,正在医院住院治疗。6月10日。胡某某家人给雷某某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7月14日,胡某某家人与雷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解,对方竟狮子大开口,提出赔偿20万元。但被胡某某家人拒绝。
8月21日,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该起案件,可以说非常清楚,雷某某明显是猥亵女子的惯犯,短时间内连续猥亵了两名女性,犯罪事实清楚,并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样的人,如果不加以重处,终会遗害人间。
胡某某眼见罪犯即将逃脱,在明知自己手受伤打了石膏的情况下,仍然不避危险挺身而出,以免更多的女性遭到猥琐男的迫害。胡某某之举,当属见义勇为事迹,不仅不应被刑拘,而且应该得到表扬。
另外,雷某某在受伤后,不思悔改,反而再次讹诈见义勇为胡某某,要求赔偿20万元。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建议以后凡是针对这种讹诈现象,都应该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深夜衬托出你的温柔ヽ
要彻底改变这种社会现象,弘扬正义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根本。当法律和道德评判不一致,这一定是社会的主导认知出了问题,当流氓行为可确认时,却苛求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完美就等于惩善扬恶,这是于正义相悖的。成立100个见义勇为基金都不如大幅放宽见义勇为的认定尺度,踹了一脚,就算下手重了,也是对所有流氓同道的震慑。
夏末
老不学三国,专玩阴谋诡计害人,有损阴德,少不学水浒见义勇为,祸事连连,一家老小不得安宁,有杀身之祸也,作恶者不是土豪就是太子党,不要自讨野火,
想去B岛的云豆
我觉得为女伴揍猥亵者挺正常,这在古今中外就是个爷们该干的事。不揍难道在旁边一边吃瓜一边当毛片看吗?至于法律的事情我就不太懂了,就不以是否违法来说了。那民警说他故意的我就有点想问,你妻女朋友被别人来这么一手,你是出手呢?还是吃瓜呢?如果这民警是他自己口中的那个吃瓜守法公民,而且这瓜还下得了口。我只能说,这男的是没心没肺或者怂成个什么样啊!!他的妻女上辈子是作孽到什么程度,这辈子摊这么个人。
在一个文明社会的确许多暴力行为是必须被禁止的。但是对于男人来说,有两种暴力行为起码在以后多年的人类社会主流价值里面是可以当为“义”的。一保家卫国,二保护妇孺儿童。
White怀特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除非此事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和不满,导致修改法律的结果,否则这种事还是少不了。
以我的一个亲戚为例,她楼下的邻居嫌孩子哭闹,问题是谁喜欢又能阻止孩子哭闹呢?结果有一天打上门来,进门二话不说先把她的老公打倒,然后直奔孩子的卧室。介绍一下,这个邻居无业、赤膊纹身,你说她的老公该做什么反应?无奈之下用刀将他砍伤,阻止了他进一步行为。
但是对方报警了,结果是将她的老公刑拘,对方索赔30万,后来谈判降到20万,连数字都一样。其实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种行为就是正当防为,但是和这里的案例一样,警察不这样认为啊。人家告诉你:“回去看看法律规定”。本来律师是建议按照正当防卫打官司,无奈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实在是拖不起啊。
newbin
有敌人打入内部,扼杀中国人民血性。
bella
我怎么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致富之路,可以学那个老头,既占便宜又赚大钱,出来阻止你的人还会被刑拘判刑,岂不美哉。
安小可
我用手机看,重要人物两个,雷某和黄警官
jazzdiy
犯罪逃跑应视为犯罪继续,为保护受害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见义勇为不涉防卫过当。
chrung
这个问题非常严重,我们早已发生几宗类似案件。我们建国这么久,依法治国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但传统和旧的观念依然禁锢和束缚我们的某些执法机关的思想,如唐雪案、赵宇案和这次胡同学案,都是错案在先,后纠正过来。胡同学自己的女朋友被雷某猥亵,后被胡同学喝住,而雷某想逃跑,被胡同学踢翻在地。后派出所将犯事者雷某行政处罚,而见义勇为者胡同学行政拘留,并要赔偿二十万元给犯流氓罪者雷某。这种荒唐处理方法令人咋口结舌!
见义勇为者要受罚,而犯罪者不用刑拘,还可得二十万的"高级补偿"。这种伤民心的事为什么还在当今中国屡屡发生呢?是刑法不明晰还是执法者的低水平和理解有障碍?这种错误执法将大大损伤见义勇为人士,还会助长犯罪者的嚣张气焰。这种"亲者痛和仇者快"一事请今后不要再发生了。我们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全国最高法院是否尽快颁布"保障见义勇为者特别条例",给见义勇为者有与罪犯搏斗中打伤罪犯和打死罪犯免责特权。如真的是这样做,唐雪、赵宇、胡同学本人和家人不会再生痛苦之虞。让见义勇为者每天都洋溢着幸福的笑脸!
lqpoppy
问题的背后可能不简单!猥亵者或猥者的亲戚可能于执法警察存在某种关系,为什么事后会冒出来一个中间人,进行调解,要求赔偿大笔钱财了事?
腮红
关于这件事的报導看了以后,令我十分的气愤,全国的老百姓也和我一样的百思不得其解。弄得群情激愤,众说纷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事件的起始
男女同学一同逛商场,突然遇到了一个猥亵男肘击女孩胸部,被男孩扭送到保安室,还没有警察过来处理的时候,猥亵男急忙逃跑。男同学小胡在手坏了的情况下,不能用手去抓他,只好用脚去踹他。第一,二脚没有踢着,第三脚踹倒了猥亵男,然后警察来了,一齐到了派出所。经过警察调解,最终作了决定,猥亵男陪偿女孩300元,做为伤情检查的费用,后事双方再也不究,并当场签下协议。本来这个事可以说已经翻页了,可是过了两天,派出所说小胡踹倒猥亵男造成他粉碎性骨折,已经入院治疗,要小胡赔偿猥亵男20万元。小胡没有赔偿被冷水滩派出所给刑拘了。
二,事件的疑问
小胡和受害女同学仅是同伴同逛商场,而猥亵男有数次前科为一个惯犯。有几处非常蹊跷:
其一,当时猥亵男被小胡踹成了粉碎性骨折,为什么还能行动自如?
其二,当时经过派出所调解,还有双方协议,赔偿女孩钱款300元,当时约定双方后果不究。为什么过了几天他说粉碎性骨折是小胡当时踹得,派出所还追究小胡的责任呢?
其三,有法律人士说到了商场保安室,犯罪过程已经终止,小胡不应再去抓他,属于伤害。我不是法律人士,在事件还没有处理时罪犯逃跑,是犯罪过程正在发生,小胡属于正当防卫见义勇为,怎么能刑拘呢?
其四,这个事件非同小可,肯定有幕后黑手给猥亵男出谋划策,再看商场的摄像已删,赔付20万不赔就刑拘,这是明显的黑恶势力作怪,不查清查实难以还朗朗乾坤!
还好最后放了见义勇为的小胡,但是要查明幕后黑手不能一了了之,正气要压邪,这是天经地义!
河南老王
先把作出刑拘决定的那个警察拉出来晒一下吧,搞清楚警察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定,这才是重点,希望大家都别把重点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