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因出版低俗小说被捕,该小说预售金额达15万,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提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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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刮过

最新跟帖
vanilla_ni

vanilla_ni

这条新闻之所以引起广为关注,是因为背后内情有些许小复杂,主要是以下三点。

举报者,一个惯抄。

小编在微博上看到这则新闻时,几乎是一面倒地对举报者的谴责,主要谴责点如下:

举报者是抄袭惯犯,被晋江和长佩两大网络小说平台,判定盖章为抄袭。举报者出于报复而举报,并疑似曾在晋江匿名论坛扬言,要让被举报者不能出国。举报者造谣污蔑被举报者是恋童癖。

虽说举报不良信息,是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但因为举报者本身有不小的污点,举报行为又完全是出于私心报复,并且还在微博上散布谣言,污蔑被举报者,所以犯了众怒。

同性纯爱,实体管控争议。

耽美,起源于日本,耽是沉溺的意思,原本是指一种唯美至上的小说写作手法。后来这类小说,多用于描写男性与男性之间的情感故事,渐渐也就成了这一类故事的代名词。

目前,这类描写男性之间情感故事的小说,在国内被冠以“纯爱”的分类,而许多纯爱小说,也不再采取唯美至上的写作手法了,也谈不上是“耽美”了。

在国内,纯爱小说实体出书有两大主要渠道:

台湾出版社个人志

所谓个人志,其实是非法印刷物,触及到法律,有具体的红线标准,网传500本以上触线,被举报人预售了2500本,显然是大大触及法律红线。

很多人替被举报人鸣不平,就是认为国内目前实体出版,对于纯爱小说管控过于严格。

实际上,国内虽有管控,但这类纯爱小说,依旧是有合法出版物的,比如大风刮过的《桃花债》。

所以在国内,纯爱实体出版,也并非完全管制,只是出于市场考量,以及可能面临的审核政策风险,因此,的确是有很多优秀的纯爱作者,很难走上实体出版渠道,因此不惜铤而走险。其实对于小批量的小众读物,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出台一些管理办法,不能再沿用过去的老办法。

成人读物争议

根据疑似举报人在晋江匿名论坛的讨论贴来看,这次举报人能举报成功,主要有两点:

非法印刷数量触犯法律红线。新闻标题里所谓的“低俗”。

让许多人替作者倍感冤枉的就是“低俗”的大帽子。对此,李银河教授还第一时间发表声援,认为成年人有权利阅读购买成人读物。许多网友也呼吁分级出台。

在小编看来,分级制度,首先如何分级就是一个难点,其次就是管控。

以管控来看,目前网络管控相对容易的,比如说现在推行的实名制上网注册,其实就是在为分级做铺垫,相信我们的智能系统,总有一天是可以进化到,对不同年龄层进行信息推送和屏蔽。但是实体就不一样的,一本成人读物,会流通到谁手里,会被谁阅读,是难以控制的。

虽然,青少年看成人读物诱发犯罪是小概率事件,可是一旦诱发犯罪,是百分百毁两个家庭。所以,小编个人理解国家对实体出版的管控。

再来说分级,分级这件事,并不是说有了分级,就什么都可以写,这依然必须是有底线和原则的。而分级,也只能用原则来框,很难用具体的细则来论。

比如,现在网络作者抱怨比较多的是脖子以下不能写,有些屏蔽字更是令人哭笑不得,比如说“白皙”。但实体出版书籍里,还是有不少脖子以下的描写,难免会让许多作者感到双标觉不公。更何况,文字是多变的,即使定下屏蔽细则,还有很多手法可以绕过屏蔽字。

所以呢,分级只能框原则,至于具体怎么管理,还需落实到人上,小编认为,在分级原则外,应该制定多级审查,比如说:

第一级:作者自行评级申报,比如说是属于全年龄向,还是儿童向,还是成人向。(对于25岁以下的作者,可能还应该限制其写作分级,目前来说,青少年写成人文,传播了很多不正确的知识和理念,也是一大问题。)第二级:网络传播平台审核作者递交的评级申报,审核通过后,按分级,向人群传播。第三级:实体出版再审分级,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

这样一来,以上,哪个环节出问题,是比较容易追查的。如果说,作者对于自己写的内容处于哪个级别,是否违反原则都不清楚,基本也就没资格当作者了。

CarolTing10

CarolTing10

谢谢邀请;

对于您说的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说被捕这件事,分析如下:

第一:不论是哪位爱好写小说的人,要出版小说都要进过出版社审核吧,过不了审核何谈出版;

第二:评定低俗小说的标准是什么,人家辛辛苦苦的写了小说,说低俗就低俗,还面临这被捕的风险,那就只能说明一点,里面的内容反动,诋毁国家,只有这样的小说才会被捕;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评论,欢迎下方留言;

吹泡的鱼

吹泡的鱼

拍手叫好,打击的好,这样的人和事最好是有一起抓捕一起。看看我们现在的社会风气都什么样了,看看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学生都受到些什么影响了,就是这些低俗不堪的东西所致,为了金钱连底线都没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低俗小说,网络色情比现实生活中的色情危害更大,传播更广,而其隐蔽性又更强,如果说现实中热情腐蚀的只是身体,那网络低俗小说腐蚀的是精神,其危害性有多大就不言而喻了。

这下那些付了预售金的也傻眼了吧,指望退还估计是不大可能了,很多的不良社会风气也是由于这么一部分人的助长和追捧分不开的。

还网络和现实社会一个净化的空气吧,我们的孩子真的需要在正能量中成长,这样才会是我们自己和国家的未来!

轩辕天际

轩辕天际

女研究生因出版低俗小说被捕,该小说预售金额达15万,此消息一出,瞬间在网络文学论坛引起关注,也引起了很多网友对耽美、同人等等小说作者的担忧,其实我觉得更应该思考以下几点:


1.我国网络小说急需分级制度

有需求就有市场,在原创耽美圈、同人圈有大量的粉丝人群,阅读量也很高,催生出来很多的网络写手,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分级制度,他们游走在灰色地带,小说中也包含着大量的姓描写,吸引粉丝的同时虽然获得了可观的利润,却也造成了这些原创者不敢也没法制止抄袭,为了利润,抄袭者非常猖狂,才引起了这一事件的关注。



2.抄袭者举报了原创者

抄袭者烨风迟因为自己的文章被数次举报,从各大网站下架,所以长期举报好几位的此类文章作者,而更多的原创者对抄袭者采取了忍气吞声的做法,因为自己本身就处于灰色地带,不受法律的保护。从而造成了网络文坛一个怪像:抄袭者比原创者还理直气壮,还猖狂。

3.对于耽美圈,同人小说,其实无论网站还是线下,都是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这位女研究生被捕是因为,非法自己印制出版物,不但印刷自己的,还给其它作者印制后,通过淘宝店非法出售获利,而且非法出版就涉及偷税漏税。当然所说的luan童,警方并没有在通报上提及,就不以讹传讹了。

归根结底,还是希望分级制度早日出台,让原创者和读者都找到出路,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johnny_j

johnny_j

这个新闻还有两点需要进一步明确,所出版的作品究竟是什么作品,是否属于低俗小说?这需要专业领域的学者来进行认定。第二点是预售金额达15万,按照普通出版的标准,预售金额能达到或超过15万,一般都是那种超级畅销书作家,这个15万的数字需要进一步确定是否为真。如果这两点确实存在,自行印刷出版的是低俗小说,而且取得了很大的经济利益,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可以具体对这一事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

这个事件的发生也对耽美文学的写作者提了醒,还是应该在文学的范围内进行写作,不要被经济的逻辑带走,而破坏了文学的边界,变成了一种利益写作。

这个事件也给我们进一步的思考空间:

中国的出版在一些方面有比较明确的流程规定,在另外一些方面也存在解释的空间,没有明确化,比方说到底何种作品不能出版,就存在一些解释空间。这也就造成了一些写作者在写作中的“左顾右盼”能否出版作品。是否应该在给于充分的出版自由的前提下,对于哪些可以出版,哪些不能出版,给于更为明确的规定,减少随意解释的空间。

还有一点需要对低俗小说进行明确的界限区分,不能将“低俗”变成一个大箩筐,在合适的使用“低俗”这个名头对于一些文学作品直接进行“戴帽子”式的全盘否定,这个事件同时也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对于一些概念进行更为准确的使用,保持新闻的专业性,让大众层面传播的一些概念更为准确化。

广州小陈

广州小陈

不管是女研究生还是男研究生,无论多高学历,出版低俗小说就应该被惩罚。情色无底限的文学作品很畅销,也能卖个好价钱,但内容低俗就是精神鸦片,作为一名家长,我支持拘捕她。

DB7

DB7

谢谢邀请。

我认为出版低俗小说没关系,主要看是否违法,我们国家目前针对色情小说肯定是认定为违法的,所以会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关于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说的事情,我认为有两点需要说明,1、涉嫌违法的小说怎么出版的?网络发布的小说,该网站要负责任。2、涉嫌违法出版的小说获得收益,那就是违法所得,这个金额越大,将来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度就越大。因此,不管是网络小说还是纸质出版的小说,内容必须健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有部分作者喜欢打“擦边球”,短期内可能会占些便宜,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当心最终落入法网。

Jasmine歆

Jasmine歆

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说被捕,且该小说的预售金额高达15万元,应该说是她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从而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当然法人或类法人也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本案中该女研究生符合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本案中该女研究生出版低俗小说预售15万元,说明其具有牟利的目的。且数额较大,属于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

关于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nmgchenpeng

nmgchenpeng

谢谢邀请。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据湖北武汉警方消息:由于含有低俗内容,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发行,为牟取利益,“90后”女研究生竟自行“出版”自己的小说,在网络上大肆售卖。12月20日,武汉警方宣布,近日打掉一个网络制售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储存仓库、文印部、印刷厂4处;查扣非法出版书籍40余种18000余册。非法书在网上进行售卖。

这只是其中一部分,之所以被捕主要原因是被人举报,而且是呗抄袭者举报,所以看到这里觉得有些可笑。



当然,在法律面前,做错了就是做错,只能说她没有看到法律这个方面,导致现在走进了牢房。

希望,出来后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內进行创作。

国际乡巴佬

国际乡巴佬

我们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说大一点,都要对这个世界负责;说小一点,都要对父老乡亲负责。说玄一点,都要符合因果定律。至于低俗小说,到底是哪方面?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如果是那方面,被捕是应该的。她得害了多少人啊!当然,有人会说,他写了,又没叫你去看。有一定道理,但不是100%站得住脚。

为什么万恶淫为首呢?因为那会伤肾。肾不好了,头发白了(还有血热、遗传等原因,肾不好非白发唯一原因)、目光呆滞、牙齿掉了、骨质疏松、走路蹒跚、精神恍惚、意志漂浮、面对异性不够自信、人生终将大打折扣!

而肾好的人呢?女孩儿乌黑的长辫子、大眼睛、挺拔的身材、灵动的韵味、百灵鸟一样鲜活、迎春花一样盛开。男孩儿同样浓密乌黑的头发、目光如炬、精气神足、像个小钢炮。对于未来则是意志坚定、目标清晰、乐观开朗、充满自信。

song

song

低俗小说有阅读量,作者有更高的收入,这是一种想象。于是研究生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写低俗小说,并且认为只有写低俗小说才有市场,于是陷入了一个创作怪圈,无法自拔。

这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传统创作思路。为此而触及法律作为一个研究生来说真是太让人遗憾了,如此低的觉悟这研究生真是研究方向错误!

其实未来的创作思路应该更开阔一些,原生态的东西才真正有吸引力,而且可以树立自己的品牌。只是前期会比较难。但只要坚持下去,一定可以????️巨大的市场,而且口碑越做越好。

作为一个高学历者,必须知道自己会什么,并且坚持自己的底线,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关注国权演讲社,传递正能量,明天一定更美好!

嫣燃

嫣燃

董先生个人观点:

一,学历高说明学习能力强,和其它没有关系。

二,写作的种类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文学即人学。

三,以挣钱为目的,博取眼球,没有任何营养,甚至是垃圾的写作是一种犯罪。

四,文字的危害在不同年龄的体现各不相同,有些比垃圾更恶心的文字可能毒害孩子的一生,很难逆转。

五,希望靠写作为职业的人有道德标准,不要制造精神垃圾,更不要制造精神毒品。

六,法律神圣,直接灭灯。


心行无涯

心行无涯

公平说话,不能偏颇。

这位26岁的“深海先生”美女,听说其实文笔不错,在某平台写了三年,出了六本书。但是,由于她的小说里面“含有低俗,色情”等内容,所以多次被网站删帖。今年甚至被网站封号处理。由于她的作品涉及低俗内容,通过正规出版社已经无望,于是她接受了淘宝网一个店主的合作,预售三无非法出版物,还收了15万元的预售金。

然而,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在上海准备签售书籍的美女,被从天而降的民警叔叔抓了个正着,顺带还抓了四个人,“捣毁”了图文社,扣了差不多20000套书和各种电脑等等设施。

读初中的时候,我们私下在传抄少女之心,后来发展到看《金瓶梅》《西厢记》,来到社会也看过什么《白鹿原》《废都》等等,但是偏偏莫言的大作没有拜读过。如果确实从性描写方面去判断作品是否低俗、色情的话,上面的作品都是可以上榜的。但是,为什么深海先生就会有如此遭遇呢?

我在网络上截屏了三张,或许各位也可以大致猜测其来龙去脉。


深海先生的这一场遭遇,当然与她的作品有关,26岁的研究生,花样的年华,可惜被污染了。

郭德纲曾经在面对三俗罪名时,他是这么说的:没有俗哪来的雅?俗中带雅方能处世,雅中带俗必定发财。

所以,或许深海先生得了这一次教训,听进去郭德纲的“雅中带俗必定发财”的忠告,凭着她的文笔,一定可以成就自己。

Evodia乖宝妈

Evodia乖宝妈

本事件的主角是高校在读女研究生唐某,今年只有26岁,武汉人,唐某在三年间一共完成六本小说的写作,创作小说有历史、玄幻和宫斗等热门题材,由于内容包含低俗以及不良内容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出版发行,2016年通过网店董某网络发行,这样就成了三无出版物,系非法出版物。

本人以为主要有以下原因导致此事件的发生:

1、本事件主角唐某不清楚出版发行方面的知识,因此造成非法出版,无出版社、无书号、无定价,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从而误入歧途。

2、小说内容不健康是主因,三年间创作6部小说应该是高产作者,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发行的原因是小说内容不健康,低俗的内容导致走上非法发行的迷途。

3、对金钱的向往太执迷,现在是唯钱不做的时代,太多的非法时间主因是钱,钱是非法的根源,铜臭味越来越重的社会风气造成铤而走险的非法事件,只要能赚到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4、社会提倡自主创业,现在的自媒体平台、网络创作、各种新行业来势汹汹,要成为像唐家三少那样的网络作家,首先需要一个合法的网络出版机构,学习工作之余写作也是很好陶冶情操的好方式。

总之,合法合理发挥自己的生活特长,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也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自己获利的同时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XIANGYING

XIANGYING

写耽美文的深海先生被抓这事儿,所谓的正规媒体上没有什么披露,但是在社交媒体上已经有了热烈的讨论。

这件事情,从现行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肯定是合规的。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正规的出版流程,自己私自印刷、售卖出版物,而这些出版物还是不能出版的文字内容,肯定是要被抓吃牢饭的。

但是这里面的槽点却很多:

一是她是被抄袭者举报的,这就像小偷偷了我的东西,然后还举报我家房子是违建,然后我家房子被拆了。这种逻辑真是岂有此理!不知道这个抄袭者是否被在道德和法律上被制裁,密切关注。

二是出版制度是否需要有所变化。现行的出版制度是,民营的出版公司要出书,需要通过国家承认资质的出版社购买书号,想尽办法要把资源向国有出版社上面靠。以至于形成了很多出版社即使不创新不跟进市场也可以高枕无忧过日子的怪现状。个人要是出版的话更是难上难。逐步改革出版体制,循序渐进地放开出版制度,是否可以?

三是能否正视亚文化群体的诉求。我看前面有回答已经提到了出版分级,作为一个长期观察、投身文化行业的人来说,感觉这不过是第一步。

更主要的是,能否正视所有亚文化群体的正常诉求。耽美这种网文题材,早已风靡网络很久,但是否就可以一味归之于低速、色情呢?我看不尽然。不少耽美作品都有很不错的故事架构、人物塑造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就是抄袭的耽美作品《桃花债》嘛——还好,唐七公子没去告大风刮过!作品盛行,证明有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这个群体也是大众的一部分,他们的诉求应该得到充分的正视和尊重。而耽美之外,还有更多的作品及其背后的群体需要得到正视。深海先生的代表作《德萨罗人鱼》也受欢迎,也在这个现象之列。

在此基础上,出版分级、电影分级、电视分级才可以有的谈。

希望深海先生早日度过这一劫数,希望抄袭者也有自己的归宿!

IS酒芯儿●糖︶ ̄

IS酒芯儿●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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