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哪个小说人物让你不愿意走出小说?

提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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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沧海

涸辙之鲋,相濡以沫,相煦以湿,曷不若相忘于江湖。也许,上天注定了她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时间只有短短三个月,那三个月的押解之途!也许,真的,不如相忘于江湖。也许,他们本是天空中的两颗恒星—虽然无法真正的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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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左传

本书为“中国家庭基本藏书·史学名著卷”中的一本,该卷包括《左传》、前四史及《资治通鉴》,它们是中华史学的精华,认识历史,当从此着手。本书是为普通读者提供的一个《左传》选本,所选篇章或长或短,基本上囊括...

左丘明

[作品]女神

《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女神》是《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丛书》中的一本,附有由专家撰写的导读文章,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该书的有关情况,引导学生理解作品。版本完善,注释详尽,译文准确,适合中学生阅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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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魔道

硬科幻高手年度巨献,演绎恐龙神话般传奇。1.7亿年前,恐龙真是世界“主宰者”吗?它们的灭亡是由于流星撞击地球造成的吗?是由于致命病毒造成的吗?或许在当时还有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境况。在那时,也许有一群恐龙...

柳文扬

[作品]论衡

以通津草堂本务底本,参考前人校勘整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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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人渣反派自救系统

“还能不能好好看种马文了!” 沈垣重生成了把少年男主虐到死去活来的人渣反派沈清秋。 要知道,原作沈清秋最后可是被

墨香铜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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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东陵王朝凌王府嫡女郡主宫流苏,未来的太子妃,却是个痴傻儿,为了一份婚约而丢命。 她是21世纪的神偷宫流苏,为了盗取麒零玉而死,灵魂在异世重新醒来。说她是傻子?说她是废物?她会告诉他们这一切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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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白狐儿脸,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缺门牙老仆背剑匣.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有个骑熊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这个江湖,高人出行要注重出尘装扮,女侠行...

烽火戏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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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俊文化

东方俊文化

看过一本小说忘记名字了(我看的好多小说都经常忘记名字都不能再重温一次)里面的女三号好像叫什么笙(算了就叫她小笙吧,实在想不起来了)她是男主的姐姐是一个性格温婉贤淑,知书达理的人和男主虽然是同父异母但真的关系很好很好(她和男主都是天族人)。

我还记得有一个片段是男主在小笙怀里撒娇,声音嗫嚅的说想阿姐了,真的超级温馨。

在男主没有遇到女主之前小笙就是男主心里最重要的存在,甚至于有一次他听说小笙晕倒了,明明自己还躺在床上受着伤愣是不管不顾的要去看他姐姐守在床边。当时觉得他们如果能一直这样该多好。

当小笙知道自己父亲被杀的时候强忍悲痛,不告诉男主就像往常一样好似什么都没发生,但其实男主也知道了,他也不说。有一个场景是他们在院子里互相让对方早点休息,结果一转身的刹那间都红了眼眶流下眼泪,当时书中用了大量笔墨描写了双方的心里。还有一次男主放了大错,她为了救男主向天帝求情一直跪在外面整整七天七夜,额头都磕破了,甚至愿意代替男主去死,最后男主只受了皮肉之苦,她明明是一个身体柔弱的人却为了救弟弟连命都不要了。

最后最虐心的是小笙为了保护男主死在了男主怀里,当时哭的稀里哗啦的。

元素_天空

元素_天空

我是一个很喜欢看小说的人,也看过很多小说。列举一个让我至今能让我不愿意脱离小说世界的主人公吧。

No. 1 谷缜——凤歌《沧海


这是我读初一开始看的一部武侠小说《沧海》的双男主之一。我一点都不喜欢另一个男主陆渐,尽管陆渐的戏份更多。谷缜,除去外表俊朗,最吸引我的是他的人格魅力。那是一种无论落到什么绝境都能谈笑风生、机变无双的能力。他在九幽绝狱这样的死地,可以顽强生存两年。

No. 2 徐凤年——烽火戏诸侯《雪中悍刀行


这个没得说,要不是谷少爷是我一生的白月光,凉王世子肯定要排在榜首。读这本书的时候,大学已经毕业了。但是深深被震撼,全书情节都非常吸引人,在超长篇小说中很难得。徐凤年,人设几乎完美。

No. 3 梁萧——凤歌《昆仑

写到这,你们已经发现我是凤歌的粉了。当年看完《沧海》,迅速去补课了同系列的《昆仑》。梁萧,没有谷缜的洞察和决断,但是更接近侠者,也更像一个真实的人。

尘埃未定

尘埃未定

当然首推《魔道祖师》这本书是我看的第一本耽美小说,没想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了,进入坑底了,爬都爬不出来了。

看第一遍时,对于魏无羡第一感觉佩服,感觉这就是世间对于英雄的诠释。对人坦坦荡荡,对己洒脱肆意,万事穿肠过,只留自在身。

魏无羡的人生信条: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在他遇到什么情况都没有背叛他的人生信条,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哪怕是众叛亲离,也绝不回头。这份气概胸襟无人能比,靠近他就会被他吸引,连端方雅正的几乎没有七情六欲的蓝忘机都不能例外。

看第二遍时,发现蓝忘机与魏无羡是一样的脾气秉性,嫉恶如仇,洒脱大气,一样的倔脾气,认定的事就去做,关于救魏无羡被罚三十三道戒鞭,哪怕除族都不再回头的。

他们只是外在的脾气不一样,但是人生信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致的,这也是他们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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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三腐文:《魔道祖师》《铜钱龛世》《天官赐福

魔道我就不说了,从八月开始,天天撒狗粮。

先看<<铜钱龛世>>吧

“你……”薛闲哑着嗓子想开口喊玄悯一声,然而只说了一个字,便哑得没了声音,哽在了喉咙底。他的手劲有些大,捏住玄悯手腕时,不小心拉动了玄悯。玄悯身体一倾便要倒,被薛闲僵硬地接住。他的下巴压在薛闲的肩膀上,一只手被薛闲攥着,另一只手毫无生气地垂着。乍一看像是一个拥抱的姿势,只是其中一个已经没了气息。

你从此以后,可就和真龙同寿了。”薛闲“啪”地两手撑在竹床上,凑近了玄悯,静静盯着他的眸子,一字一顿道:“反悔也来不及,你大约是要跟我搭伴活上百年千年甚至更久了,即便某一天厌烦了,也无可更改。”

玄悯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他似乎想说些什么,最终却是毫不避忌地看进薛闲的眼里,许久之后,静静道:“求之不得。”

这应当是上一世同灯盘给我的。”玄悯说道。 薛闲挑了挑眉,“上上世。” “你这一世从刚才睁眼开始……”薛闲抬着下巴眯起了眼,神情像是在逗弄,又透着一股有些放肆的意味,“从头到尾,都是我的。” 玄悯转头看着他,漆黑的眸子被灯火映得很亮,温沉如水:“好,都是你的。”

玄悯抬手盖住了他的眼睛,在静静地看了他许久之后,终于还是探头吻了上去。

——那是一个一触即收的吻,轻得仿若清晨的雾,又重得好似压了万顷山河

<<天官赐福>>来啦

人在无间,心在桃源。

四名景——少君倾酒,太子悦神。将军折剑,公主自刎。四大害——黑水沉舟,青灯夜游。白衣祸世,血雨探花。

为你花开满城,为你灯明三千。

“对我来说,风光无限的是你,跌落尘埃的也是你。重点是‘你’,而不是‘怎样’的你。”

“我喜欢的人,拿我的真心去喂狗也无所谓。”

“我愿供灯千盏,照彻长夜,即便飞蛾扑火,也无所畏惧。但我不愿因为做了对的事情而低头。”

一手仗剑,一手拈花

家中已有妻室,貌美又贤良,是位金枝玉叶的贵人,我从小就喜欢的。喜欢了很多年,费尽千辛万苦才追上去。

“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人,往上走,成神;往下走,为鬼。

弱水三千只奉一人饮,明灯三千只为一人燃,情丝三千只系一人心,良辰三千只共一人欢

对一些人来说,某人存在于这世上,本身就是希望。

我虽非什么圣贤,但也知道一心一意。若我不是真心爱一人,断不会与这人有何逾越之举;若是有了,即便我砸锅卖铁收破烂,卖艺街头养家糊口,也不愿让这人受一点委屈。

“哥哥这次,是特地来看我的吗?”“不管你是不是来看我的,我都开心。”

路好不好走,也许我不能决定,但走不走,却只有我能决定。

“我有一个心爱之人还在这世上。”

“我若是喜欢什么,心里就再容不下别的,永远都会记着。一千遍,一万遍,多少年都不会变。这首诗,便是如此。”

花城道:“如果你想见我,不管丢出几点,你都能见到我。”



心不心动,入没入坑

cicxin

cicxin

广大腐女们转起来!在此处,蓝忘机、魏无羡、薛洋、顾飞、蒋丞、骆闻舟、费渡……在此一定要拥有名字!


本人资深腐女一枚,入腐多年,万水千山走过,我最爱的还是那几本书,那几个人。

NO.1《魔道祖师

它是一部我曾经差点因为书名而错过的小说。


不得不说,秀秀起小说的名字和她书中人物的名字,那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简直是云泥之别有没有?

看看小说,什么《人渣反派自救系统》,难道书中主角是一个人渣?我可是社会主义五好青年,不看不看!…………嘻嘻,春山恨真香。
咦!《魔道祖师》?不看不看,肯定又是一部金手指打开的修仙文,我们社会主义五好青年讲究的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嘻嘻,“说是天天就天天”,真香。


我曾经真的差点就因为《魔道祖师》这个名字太low而差点错过它。话说当年我的后桌另外一位腐女妹子,天天向我推荐《魔道》,那时我真心觉得书名不好听,然后一直也就没把这部书当回事。

直到放暑假了,我闲在家里没事,就把这部小说找出来看了。妈呀?!我发现了一个什么大宝贝!你怎么可以这么好看?


我最喜欢的俩个耽美作者就是秀秀和p大,我欣赏秀秀对人物的塑造,佩服p大的文笔。


不同于一般小说,在《魔道祖师》中,我没有看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魏无羡一出场就是人人唾弃的“夷陵老祖”,可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却也一点也不干净,不过是一群随声附和的“墙头草”罢了。

在书中,我最理解不了的一个角色就是角色就是薛洋。一方面我讨厌他,讨厌他的狠毒,讨厌他逼死晓星尘;一方面我又心疼他,心疼这个幼时就断指的苦命儿,心疼这个从来不知“爱”为何物,有爱也不知珍惜的可怜人。


用我闺蜜的话来说,就是:“虽然我知道薛洋万恶不赦,但是,我愿意给他收尸。”NO.2《撒野》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我想,《撒野》这部书不仅是我心中的白月光,同时也是很多书迷心中的白月光。每个人都会在这部小说中看到一些戳中自己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的东西。

在《撒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顾飞和蒋丞面对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的无力,看到他们想要挣脱命运的斗争以及最后幸福的喜悦。


撒野》里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没什么太大的梦想,因为光是好好活着就几乎用尽了他们的所有力气。

但是,这才是“真实的生活”,平凡且乏味,但好在,他们遇见了彼此。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悲或喜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NO.3《默读》未经允许,擅自特别喜欢你,不好意思了。

最近听说《默读》要翻拍,我真是要疯了。我们想看的是爱情,不是兄弟情。

况且,谁能演出我们费嘟嘟的神韵呢?不过上次上次一博小哥哥的照片把菠萝炸出来了,大写的“斯文败类”呀!我觉得完全可以胜任费嘟嘟,大家觉得呢?

“没有了……怪物都清理干净了,我是最后一个,你可不可以把我关在你家?”当费渡说出这句话是,天知道我有多心疼,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默读》这部小说其实挺“难看”的,它太烧脑了,案件接踵而至,迷踪重重。但是,如果你能静下心来去看的话,《默读》这部小说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有时候,人的思想其实是不自由的,因为外物无时无刻不再试图塑造你,他们逼迫你接受主流的审美、接受声音最大的人的看法——即使那不合逻辑、不符合人性、完全违背你的利益。但是真正的你只要还有一息尚存,总会试着发出微弱的声音。

我是菠萝爱唠书,一个十足十的书虫,喜欢分享自己的读书感悟,致力于用文字温暖人心,如果喜欢我,请关注我哟!也欢迎大家点赞,留言,转发!

xiaoyuesdu

xiaoyuesdu

魔道祖师里的蓝忘机,真是走不出来了,一想到他就心疼的想哭,以前再喜欢哪个小说的人物都没到这种程度,太上头了!




luyufei

luyufei

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是如今市场火爆的耽美小说《天涯客》。这部小说被拍成电视剧山河令,那个时候在没有播放时,有些原著粉是十分反对山河令影视化的。因为很多优秀的小说被改成影视后,都或多或少的降低了原著的观感。山河令拍摄期间还有过路透,当时有些原著粉看到温客行的造型又在骂他长得太丑,毁了原著。可是当山河令播放之后,很多原著粉纷纷打脸,看完第2集就再也下不了山,大部分沦陷在温客行的美貌中,看完后绝大部分原著粉都觉得山河令改编的很成功。

天涯客》成功转型的耽改剧山河令,更让我喜欢上小说中的两位男主周子舒和温客行。至今里面很多经典场景都被我做成了手机屏保。




与乐

与乐

魔道祖师 魏婴蓝湛 天官赐福 花城 谢怜






天使也会悲伤

天使也会悲伤

盗妃天下》吧,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翻一翻的小说,每次点开都会与书里的主角同喜同悲,那些感动,那些心伤,那些幸福和甜蜜。。。

随便先贴一张。

幽黑的凤眸微眯,瞧见在窗畔静坐的瑟瑟,淡淡的月色从窗子里流泻而入,好似轻纱的雾笼着她。他唇角轻勾,墨染的眼眸内似笑非笑。

这些日子,他已经习惯了瑟瑟的暗器词候,乍然见到这般安静的她,一时间,觉得还有些不习惯。

他一步一步,缓步走来,在瑟瑟身前驻足。

“何以不点火烛?”明春水淡淡问道,语气里隐含着一股子柔情。

他暗中却早已运起了内力,生怕瑟瑟乍然向他发招。不过,他似乎是多虑了,瑟瑟静静坐在卧榻上,面向窗外,凝视着雪里那一株冷梅。

“一个瞎子,点灯岂不是浪费。”瑟瑟淡淡说道,唇角浮起一抹自嘲的笑意。如若明春水真的便是夜无烟,那她在目盲之前就早已瞎了,竟然没有瞧出来他们是同一个人。

明春水凝视着瑟瑟纤细的背影,缓缓移步,踱来到她身前,伸臂揽住瑟瑟的纤腰,语气里带着一丝疼惜,轻声道:“还不到两月,云轻狂不是说了吗,两月后自可复明的。”

瑟瑟被明春水揽住纤腰,身子轻颤,不过,这次她既没有躲开,也没有挣扎。

“莲心怎么样?孩子保住了吗?”瑟瑟云淡风轻地问道。

这是这么多日以来,瑟瑟第一次询问莲心的情况。

明春水墨染般的黑眸微微一黯,恨声道:“江瑟瑟,你真的关心她们的情况吗?如若真的关心,你就不会那么做了!你就这么想离开我?你想让我将你赶出春水楼,对不对?为了这个目的,你不惜做出伤人之事?”

瑟瑟轻轻笑了笑,明春水的意思,是说她将伊冷雪雅下去了。

她就知道,他选择相信伊冷雪,也不会相信她的。伊冷雪是谁?是他心中的仙子啊!她算什么?

“是啊,我想离开春水楼,日日想,夜夜想。明春水,你快些赶我走吧,瞧瞧,我都开始陷害你的妻儿的了!这么歹毒的女人,你敢要吗?”瑟瑟语气轻淡地说道,似乎说的根本就不是她。

明春水耳听得瑟瑟轻飘的语气,心头的火再次被她激起,他自然知晓,瑟瑟不会做出害人之事。他只是想要故意误会她,看她是如何反应,却不料,她竟是这般满不在乎的样子。

她对他,果然是一点也不在乎了吗?

“要走,除非杀了我。”明春水淡淡说道,轻缓的语气里透着一丝冷冷的坚定。

瑟瑟的心沉了沉,就算他认为是她做的,看样子也是不打算放她离去的。他是要囚她一生吗?

瑟瑟悲哀地想着,为何,他有了伊冷雪,却还要纠缠与她,难道说,他想妻妾同收?那他就是太不了解她江瑟瑟了。

瑟瑟静静望向窗畔,清眸中闪过一丝锐光。

她忽而转首,偎依到他温暖的胸膛内。

明春水一呆,身躯微颤。

瑟瑟从未如此小鸟依人般偎到他的怀里,还是主动。

他眸间漾起一股浓浓的笑意,伸手抬起她的下巴,淡笑着问道:“是不是温柔陷阱?”

不过纵然是温柔陷阱他也认了,她的主动与他而言,无疑就是导火索,将他的所有理智击垮,他俯身,揭下面具,吻住了她的樱唇。

瑟瑟闭着眼睛,她知晓他揭下了面具,但是,她不敢,不敢睁开眼睛,去看面前这张脸。她怕自己的揣测证实,她害怕面对那个结果。可是,她又必须要知道。

她闭着眼睫,纤长的睫毛遮住了秋水般的黑眸。

她仰首任他吻着,感觉到他的薄唇,覆在她的樱唇上,和她的唇舌紧紧纠缠,手臂紧紧攥着她,似乎要吻尽她胸腔内的气息。

室内的寒梅散发着幽幽暗香,他们就在这馨香的世界里沉沉浮浮。

瑟瑟眼睫眨了眨,掀开一条缝隙,仰首向他望去。

从窗子里流泻而入的月色和雪光,将室内照耀的朦朦胧胧一片霜色。

她看到了明春水的容颜。

斜飞入鬓的修眉,狭长而美丽的凤眸,挺直的鼻,优美的唇。俊美如斯,贵雅如斯。

只是,这张面容,何曾熟悉,确实是夜无烟的容颜。

明春水就是夜无烟。

这个事实终于确定,但,瑟瑟竟然没有一丝的震惊,抑或是慌乱。

她竟然依旧平静地偎在他的怀里。

她为何这般平静?

记得听人说过,因为太过不平静的事情,给人的震撼太大,是以,让人的心情无法再波动,所以,才会如此平静。

瑟瑟低叹一声,她几乎已经修炼成精,几乎可以做到百毒不侵了。

她躲来躲去,竟然跳不出他的五指山。

原以为爱上了另一个人,却不想兜兜转转,依旧在一棵树上吊死。

怪不得,当初她去找明春水解媚药时,他极不情愿还隐有怒意,还问她是否还有别的选择。也怪不得,夜无烟知晓别人为她解了媚药,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怪不得,当初在临江楼,他一眼便认出她是纤纤公子。

怪不得,那么多的怪不得,却原来,他始终将她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她犹不自知,还乐在其中,还以为找到了一生一世的良人?

她以为自己是高贵清傲的寒梅,却原来只是一角扶不起的青泥,被他踩在脚下。

瑟瑟闭着眼睛,感觉到他宽厚的手掌已经从她的腰间渐渐侵犯到了她的领口,渐渐的,他的吻也延伸到了她的耳际,在她耳畔软润的敏感地方撩拨着她。

有力的手臂紧紧因着她的腰,似乎要将她揉碎在他的怀里。

一股羞怒从胸腔漫出,瑟瑟忽而伸指,朝着他颈项的穴道点去。

就在这一瞬,他的薄唇,松开了她的唇,伸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了她的玉指。

“果然,是温柔陷阱!”他冷冷说道。

他擒着她的手,忽然朗声大笑,笑声狂放而不羁,好似要从狂笑里挤出来泪一般。

“江瑟瑟,你要杀了我吗?”他凝视着她,低沉的声音压抑着沉闷的苍凉。

这些日子,哪一日,他们不曾兵戎相见,打斗一番,但是,他能感觉到,她只是要取胜,并未有杀他之心。而今夜,她终究是无法忍受他了吗?

他乍然放开她,看着她踉跄地靠在床榻边,只听得当啷一声,不知何时,挂在墙壁上的那把宝剑已然出鞘,抵在她的胸前。

那利剑出鞘的气息冷锐地抵着瑟瑟的左胸,瑟瑟隐隐感觉到胸臆间的凉意。

他要杀了她吗?这样也好,一了百了。

他冷冷的声音从她头顶上方徐徐传来,低沉压抑:“你要我的命,可我要你的心。”他凄然笑道:“如若挖出来你的心,便能得到你的心,那将是多么简单。”

他凄然说道,缓缓地收回了宝剑。

瑟瑟不语,她忽然垂首,胸臆间一股气血翻腾,所有压抑在心头的气血,这一刻都似乎要喷薄而出。

“怎么了?”明春水听到瑟瑟的干呕声,一张俊脸瞬间惨白。

他捧起她的脸,看到她唇角的血丝,眸光黯了又黯。

“坠子,叫狂医过来。”明春水冷声吩咐道。

“不用,我没事!”瑟瑟冷冷说道,缓缓站起身来,只觉得眼前一阵眩晕,她抚着额头,缓步向床榻走去。

如梦令 042章

这一夜,是近一个月来,两人相处最安定的一夜。

再没有刀剑相向,只是默默地躺在床榻上,然,两人心底处,却都不是平静的。宛若坚冰下的激流,暗涛汹涌。

瑟瑟面朝里,静静闭着眼睛,脑海里夜无烟和明春水的面孔不断交织着,提醒着她,她是如何被这个男子如跳梁小丑一般耍弄。

两人背对背躺着,一如当初她嫁入璿王府那夜的洞房花烛夜。也是睡的同一张大床榻,盖得同一张锦被,然,两人之间,却隔着一段距离。

那距离,不短也不长,却好似永不可逾越的鸿沟。

当日是如此,现在亦是如此。只不过,今日的鸿沟比之当日,更深更宽而已。

keqizhen

keqizhen

要深入到忘我的程度,需要有刻骨铭心的优秀作品。

这样的经典作品不少,古今中外,层出不穷,代代都有才人出,有优秀作品出。它鼓舞着,影响着,激励着一茬茬胸怀大志,胸怀梦想的青年人,去努力,去追求,去奋斗,去实现自已崇高的人生理想。这其中就有我自已。为自已无怨无悔的人生礼赞!

致敬!写出了一部部优秀作品的文学作者们!人类能够和谐共存发展到今天,有你们十分的辛劳,有你们杰出的贡献!

流氓老兔子

流氓老兔子

【传媒小说类话题】

谢邀。怎样为散文,何以称小说,大多时候可以有双重标准——既是散文,也是小说。广义上说,与韵文相对的即划归散文,只要散文有人物涌现、心理刻画、形象描写、语言对白、行动设置、场景烘托,就不失小说的基本架构和笔法。钱钟书的《围城》可谓如此,有评论说是一百篇杂文的链接,不可以视为长篇小说的经典结构。尤其非虚构小说称法,更可以宽泛些对待小说这一并不神秘的文体。我曾几次写到,当年中央文学研究所的丁玲被诬为“一本书主义”,她本人不承认不赞成这个提法,而李又然坚持说他认可“一句话主义”⋯⋯此话何来?他在自己的散文集〈国际家书〉初版后记写道:“请回忆高尔基在他那篇取名《》的短文中说:‘有时候在整个著作里你发现不了什么,除了唯一的一句话以外,然而正好是这句话指出一种新的微笑和新的颦眉,使你与人接近。’”李又然多篇散文当小说看即如此。

李又然木刻像/冯羽作

李又然的捉裁织是一篇类似于又有别于《孔乙己》的小说。他已经几次采用这种方法揭露批判现实。例如,一次他在出版消息上说要创办一名曰雪底下的火山的期刊,把艾青冤狱披露;这次又是说要出一本名曰捉织的散文杂文集,是为序,实际是开个玩笑,讽刺他要批判的人。孔乙己只是装,而捡烟头的瘪三变流氓变恶霸,文痞也如此,卖烂香蕉的开起大银行。是讽刺小说,更好比鞭尸。现实又超现实。然而,这里我要说的不是这句话,是从我的阅读中发现的又一警句——李又然在抗战时期延安窑洞里写的题为捉裁织的一篇文字,发表在萧军主编的文艺月报(1941年3月1日第3期),文章末段儿的另外一句说:“⋯⋯我们是海,哗然的笑别人的笑声也就是自己的波浪。全世界最后一个可笑的人尚未出世,一如最后一盏灯还没有吹灭。要海不被自己的波浪所打湿吗?又是难的。”

李又然素描像/冯羽作

该文原题目为捉裁织,我编入又然文存上编(李又然著译)则改题——〈捉织〉絮语。这里指捡烟头,代指在窑洞写文章,哲思来自吸烟,没烟了自己捡自己扔掉的烟头。而他想出个集子,叫捉织。后面一句波澜壮阔,还说,是为序。也披露他将这些记忆碎片都写在一个本子上,显然那时候稿纸都没有。也是骂瘪三、流氓、文痞吧?好比卖烂香蕉的都开上大银行了。确有许多欺世盗名者,如今也人模狗样的充当所谓学问家,大谈人生哲学、艺术实践,甚至敢说是在揭秘中国天机,更极尽挖苦嘲笑之能事,无厘头地四处招摇奉承一尊《女神》。至于捉织一书,并不真正存在,只是后在萧军的促使下编选出散文集国际家书,李又然托何其芳由延安带至重庆给胡风出版未果。再后,带至东北先在哈尔滨编辑,后在吉林书店出版,一时名声大振——驰名解放区,并一版再版。

李又然速写像/冯羽作李又然:散章

关于名气


我怀念着一位先生,他是教现代艺术思潮的。往往以谈家常的轻快,他给我们先讲一些正在巴黎预演或演过的戏剧、电影或首展,或是正在展览的雕塑、摆设或绘画,做实例,然后应用美学的原理原则到这些实例上,或者从这些实例里阐扬美学的原理原则。我们就常常先听了他的课再去看。至今,每当艺术欣赏上汲取到了一些领悟或喜悦,波澜了的心验的幸福,我总愉悦的思念起这位欧洲先生的。他那丰采、声调、走相和不经意的修饰,都历历如在目前;我像刚听了他的课一般亲切。可是这位欧洲先生的姓名,不像欧洲那样出名,我却忘记了。

遗憾着自己的健忘,对不起先生,我却期盼着艺术工作者们——尤其陷入在习作中的同志们:须注意他目印进人们心里去的印象的深刻,少关切名气的夙凋。没有比苍蝇更有名的;到处有热天,到处有它们的声音和足迹;飞近漂亮女人身边的机会也比你更多,参加盛大宴会的机会也比你更多。你是寂寞的,我知道。——我又怎能知道。既然你没有名气,所以你实在太寂寞了。可是“苍蝇拍”在和尚的手里也不算是杀生的工具:提到的乐施吧。

是的,更有这类人,笑开嘴巴像一只破锣,见谁都说:“三保太监亲口骂我忘八蛋”;是“三保太监”!有名气的人,“亲口”骂的,他恭喜自己;他就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声最依心的称赞而做人的。而你,不是“三保太监”,一保也不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为鼓励而给他以诚实的称赞,虽然也是“亲口”的,他倒代替感谢,说你在拍马屁了;因为他知道:你是一个真的无名小卒,并非假的。但你也有权利知道:他是一个真的忘八蛋,并非假的。大家不假,都不吃亏。如果因为他笑,你心中为自己的无名而烦忧,说明黑人与黑人黑夜激战了。

“只觉无颜对俗人”么?是的。所以当名气从埋头苦干中自然的生长起来的时候,你也不必把自己掩抑像井水从井底下涌出,是勤劳动的果实。井里应该有井水。掘井的人也应该喝井水。掘井的人所以骄傲:井水掘出来了。而即使像那为了井水而掘井,为名气而埋头苦干,也很正派。但这“头”究竟“埋”在那算了?真正埋在勤劳的工作里了么?还是只埋在棉被里或浮嚣的虚荣中呢?这是必须弄清楚的。

一个朋友讲——一段笑话。说是有一个记性坏极的解差,他押解一名和尚去到充军的远方,开一片账,每天发脚之前查一查:草帽一顶,枷一具,和尚一个,“我”一个。这和尚知道他是把他自己也像草帽一样记在账上的,怕像草帽一样也会遗失。有一夜,等他一睡熟,就刨光他的头,把枷锁在他的头上,逃走了。第二天起来,他查一查:草帽一顶,枷一具,都在;和尚呢?摸摸头,刨得溜光,和尚也在;“我”呢?找来找去,“我”却不知哪去了。他就到今天还在找寻他的“我”。

而我们在工作中,不要遗失自己;在名气大小这类事情上,则是不必找来找去的,——管它“我哪里去了?”吧。人间并不缺乏这样的人:他们像书一样的没有声音,也像书一样心里包含着聪明;他们散在远远的角落里,也无声的就近在你的身边;所以,你并不寂寞,当你真正在埋头苦干着,是有人知道的。

有些人跑几千里去采一朵花——求名去。花比他的年龄更先凋。我们走在路上,则另有更大的目的。我们走在路上,天下雪了,就带几朵雪花归家,不拂掉也算了。

罗曼·罗兰先生五十多岁才出名,这不算是早。《论衡》作者汉朝王充一千(?)多年才出名;这也不算迟的⋯⋯。不苦干才是迟啊。

艺术工作者的气质的一面,就在于不关心名气不名气,——这才是洒脱,像我们那位欧洲先生那样的。

我怀念着他。敬爱着实至名归的先生们——和同时代者们,我却是,愿望着我有更多的——像这位欧洲先生一样的先生。

延安窑洞城

捉裁织


上海滩上没有才干的瘪三,因为才干没有就献身于一种很安分的行业:拿一根底下插着一枚针的短短小竹竿(比哭丧棒细些,比有的大艺术家手杖更细些),缩头拱背,在人行道上“塔塔塔⋯⋯”脚底板拍声音,跑小步急急的走,找烟蒂头,就用小竹竿下端的针刺起来,就放进香烟罐子里,积多了,卖给摆在黄浦江边卷蹩脚纸烟的小摊。

这就叫“捉裁织”,便是说捉蟋蟀。

电车停大站久些,要扫一扫,捉裁织的就跳上去捉裁织,顺便也就趁一次不开的头等电车。那就常常被卖票的连人带灰一起扫下来。被扫下来了呢?就在灰堆里捉裁织。

每种工作大都比做它的人高贵些,因为工作使人生活;文学崇高于文学家,捉裁织的身份也不如裁织。但人给工作以生命,所以先有崇高的文学家而后有文学的崇高,裁织的价值也因从之者被扫在灰堆里忍辱,而才被发觉。

某种裁织有的较之年青摩登太太的老年丈夫更幸福:漆着口红呢。可是半根就被丢掉,躺在地下冒淡烟,像小白脸倒在床上出虚汗,摩登太太点起另一支烟。有的从善良的嘴唇上摘下,要烧焦不造谣的嘴唇了才被忍痛猛吸最后两口丢掉⋯⋯。烟蒂头也有各种身世和命运。一样被丢在街上的捉裁织的拾拢它们仍旧卷成烟,再烧成烟蒂头⋯⋯

小孩子点灯笼去捉的裁织秋风起,才有的(所以小孩子当心你们的兴趣和灯笼被秋风吹熄)。瘪三用小竹竿捉去的裁织那是一年四季季季有,因为四季都有各种人吸各种烟,从各种门里走出来,朝向着各种愿望行走在人行道上;人吸烟,又总春夏秋冬四季都要丢烟蒂头。所以捉裁织的吃饭,虽然不是三百六十五天倒也是十二个月的,而且还吸上等香烟:捡好的裁织捉来自己吸(这时候他瞧不起吸“非”上等香烟不造谣的嘴唇)!再弄灭火丢进罐子里。于是就产生一种很洒脱的人生哲学:“讨饭三年,八轿抬他做官去,也讨厌!”叫把轿子抬到人行道上老爷捉裁织。

这种行业似乎没有大出息,可也好像不伤人,甚至还有益于人行道清洁。当然的,并非是不想伤人才捉裁织,也不是一捉裁织就不想伤人了,是那根小竹竿只配刺烟蒂头,挺不出来耙子,是这种行业本身决定于人行道清洁有益。故君子忙于改行。有那根手杖应该削得细些、更细些。

太安分也许会埋没才干:合理的野心可能发挥以至提高才干吧。所以我们赞成瘪三往上爬:由小瘪三而“白相人(流氓)”,而“大亨(流氓中之佼佼者)”;从卖烂香蕉,到开大银行。

可是一下子开不起大银行怎么办?那就艰苦奋斗捏根小竹竿,还是捉裁织倒有上等香烟吸。

* * *

我也吸纸烟,就只有这一点像毛主席。有时候半夜里满窑洞大捉自己丢掉的裁织,比工作学习生产积极得多。我这窑洞里没有人行道;所以裁织较之点灯笼去捉的更稀少。捉着一支欢喜大于加津贴,精神百倍,感想也就“丰富”,随烟气缭绕而飞散。有些感想很固执,不飞散,就留下在朋友的礼物,一本小册子上。现在快留满一册,取个总的名就叫捉织;意思很干脆:不开大银行,只卖烂香蕉。

我是爱婴者:每天总有几句话想说出来让它像孩子一样成长,可是总闷死它在死屋似的沉默里了。死屋要开门,有东西要走出来;将来也许从这小册子中摘出一些固执的感想就正于大雅。《左传》上说“善钧从众”,不知是否这么解释:当双方意见一样的有价值(“善钧”“钧”),这时候才服从多数(“从众”)吧。我那感想大都很可笑的。但好在全世界不止一个人会笑,因为可笑的事不止一件,可笑的人又何止一个。波浪从海里翻起打天,哗然的仍旧碎进海里去,碎的不是天,究竟飞走几滴水?我们是海,哗然的笑别人的笑声也就是自己的波浪。全世界最后一个可笑的人尚未出世,一如最后一盏灯还没有吹灭。要海不被自己的波浪所打湿吗?又是难的。

像写大著作先来一篇序言:有个排场威风些。是为序。

中国女子大学课堂

鞭尸


穿起新制服而且居然又是所谓干部装,我突然战栗了一下,因为感觉到我外观全是新的了:新制服——新形式。我们心里仍旧是旧的:旧习气——旧内容。

我的每一种发霉发毒生锈的旧内容都穿起革命新制服,出现在会议上,骑在马上,住在高爽的山上,走在路上,在谈论着、在笑着⋯⋯。

我随处都遇见着我,相互敬礼。有地位高的来了,我丢开没有地位的。有地位更高的来了,我丢开地位较低的。我不走平地,总在应对着,还处在爬虫时代。

生在橘子皮里面的应该是橘子,不会是桃子。橘子有它自己透露秋天要来了的颜色。荷叶与藕又是相称的。而我新形式旧内容,这是刽子手,血污的刀插进在革命的刀鞘里。

我头□又被掏出来□□(我的反对□),另外的战士还以为□被嘲笑者□也有错吧,叹息着;假战士害怕这把刀的锋芒,更坚定他死有余辜,用嘲笑来回忆他。其实我们应当笑的时候竟有这么多么?

一只腐烂的果子比我诚实:它心里烂了皮也烂的。——而我穿上革命军装就是革命同志了。

梅毒的细菌比我诚实:它们烂进五脏六腑的底里去医生也看不见,可也烂出手背鼻端等等遮蔽不住的皮肤外面来,只有愚人是不看见的,只有盲者是看不见的。——而我穿上革命刀鞘就是革命武器了。

天天与病人相接触,医生自己也要生病的。可是病人不可穿起医生的白衣服就给医生开刀去。而我在风里扬起这件飞满血迹的白衣服,还说这就是我的红战袍了。

我有数不清的我;

有无数个好的,

有更好的无数个。

——是真有无数个好的和更好的无数个的。但是也有坏的和更坏的都也在我的血管中循环着。我要清一次血。

我要输进鲜是正真体湍急的血液——真正是马列主义的血液。

我要在由这种血液所汇流而成的大海中不发现一个泡沫不纯洁。

我不允许这种血液只流在我的皮肤的表面和我的嘴边冒充战士勇敢受伤,冒充战绩;我一定要它流进到我的四肢百骸里去像雪飘进雪里,雨淋进水里,不见了,似乎是消灭自己其实是扩大自己,使我成为真正是新的人种之一。

我不允许马列主义只是一套新制服:我要它一定化为我的全身的新皮肉。

我要像研究古生物学似的不怕发现人类的始祖是兽类,从事“地下发掘”研究自己,不怕发现自己的兽性,——既然委实是有兽性遗留在人性里,像谎话渗进在誓言里,股票夹杂在诗篇里。我要重新给予数千年来数万年来每个“地质时代”的我以应分的报答与“报应”。

为的要每一个好的和更好的我啊都能够生活得从从容容的,都有机会更发展特长与个性的,都不再像永远不挂老是被卷起着的画幅似的,我就将把一切旧内容的我全从所有的新形式新制服新刀鞘中拉出,“鞭尸九百”“弃于市”,“杀一儆百”。

我的家世有光荣传统的过去,现在又正处在空前艰苦的斗争中,它的未来又是无限的辉煌。

——是真有无限的辉煌的。

被这光荣所抚育,被这辉煌所照耀,我要日甚一日与这斗争事业,而将为暴露自己、鞭挞自己,进而重新认清自己、重新安排自己,正也将是这斗争的艰苦中重要的一个□□,必要的一条火线。

个别的至多部分的我一与走得最快的相比较速度几乎是倒退。可是树大,叶子掉下来多,队伍大人也掉下来多些:我们扫叶子心里只有惋惜没有仇恨,等候掉队的追上来也心里没有仇恨只有惋惜的,——虽说人对树并非专为扫落叶,而参加队伍的初愿更绝不是要被落后的所生杀予夺指挥作战而尊之为将军的。

路是长的呀;瘦马的鞭子打在好马身上,一样可以催它飞奔得更迅速,更辽远了。

延安文艺座谈会合影相关链接:

人民日报(1957年9月5日第二版)刊载罔顾事实的题为效忠丁陈集团 鼓励右派进攻 宣扬托派理论(肩题)李又然是反党丑类的帮凶(主题)一文,曾假借李又然之名“引用”文字,表明凭借白纸黑字真凭实据而作,所以由此——上报中央、下发全国。

但是,复核真版原件决然不见被加引号原文字句,所谓“引用”实为栽赃。该文郭小川经手,他在引号中用语,不是李又然原话——李又然没写过“马列主义只是一套新衣服”,李又然原句是“我不允许马列主义只是一套新制服:我要它一定化为我的全身的新皮肉。”


注释:

关于名气散文,署名:李又然,大众文艺(萧三主编)1940年5月15日第1卷第2期。

捉裁织散文,署名:李又然,文艺月报(萧军主编)1941年3月1日第3期。

鞭尸散文,署名:又然,文艺月报(萧军主编)1941年5月1日第5期。

micahbaby

micahbaby

白色橄榄树

李瓒是维和军人,秘密任务死了都不能拥有姓名。死的时候,我哭的稀里哗啦的,我最好的阿瓒,他也应该盖上国旗的啊。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谢谢,真的谢谢

蚊子爱吃菠萝蜜

蚊子爱吃菠萝蜜

顾昀和长庚。

大将军一言九鼎,战无不胜。

何人识我霜雪催,何人与我共一醉。

给你,一生到老。



遇见彼得潘

遇见彼得潘

盗墓笔记》每一个人物 小哥 无邪 潘子 三叔 花儿爷 齐瞎子 张起灵 霍秀秀 ……都是回忆,想做一回书中人。

夏末秋初

夏末秋初

一看到问题,我就想到《镇魂》里的沈巍了,这样人美深情,温润如玉,彬彬有礼,温柔内敛,霸道克制,武力爆表的的绝色美人也可能只存在于小说当中了。

妈呀!老夫的少女心!话不多说,上图上句。

书中对沈巍(斩魂使)的描写:也许是因为个人气质的缘故,沈教授一低头,一颔首,有种“君子端方”的味道,明朗如月,温柔如玉。那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盛夏里也穿着整整齐齐的长袖白衬衫和熨帖的西裤,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的眼镜,手里夹着一份教案,看起来整个人显得又斯文又干净,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浓重的书卷气。沈巍的睫毛很长,低着头的时候显得眉目清秀,眼皮的形状清晰的好像画出来的,也许是因为戴着眼镜遮挡了许多,咋一看并不怎么打眼,非的仔细打量,才能发现它的赏心悦目。正人君子沈老师一脸愧对圣人的表情站在一旁,活像不小心摔了碗的小媳妇。形容斩魂使:那是个男声,极其悦耳,语气柔和有礼,却依然有种叫人忍不住低头的肃穆感。那人身材修长,全身都裹在一件黑袍里,手脚全都看不见,脸也隐藏在一片黑雾下面,整个人除了一片漆黑,不露一点端倪。斩魂使总是显得那么平静,谦和,用某种极致的克制,将它身上固有的暴虐气压制得死死的,一丝也不露。这斩魂使说话轻声细语,文绉绉的,好像古装剧里的那种迂腐书生,别人打他骂他,他大概也就会自己念叨一句“岂有此理”。赵云澜眼中的沈巍赵云澜从来没见过沈巍这种人——温文尔雅,从不与人争抢,无论碰见什么人、无论别人怎么对待他,他都连句恶言也不吐,简直像个圣贤书堆熏出来的古代君子,浑身流淌着与时代不符的古旧和我行我素。赵云澜打量着沈巍,不敢相信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美人的本质居然是个食古不化的老学究。他似乎总是在皱眉,眉间几乎已经形成了一道深深的纹路。每到这时,那张温和斯文的脸上就会显出某种说不出的冷厉,看起来既孤独又遥远。沈巍的表情和言语都太含蓄,以致于每一个表情都在赵云澜看来,都像是藏了千言万语。亘古以来,斩魂使是唯一一个以污秽之身出神入圣的奇葩,没有一颗坚如铁石的心是不可能的,赵云澜毫不怀疑,斩魂使……沈巍这样的人,哪怕有一天粉身碎骨,落到泥沼里,也必然是无比尊贵、叫人不敢亵渎的。传说他是千丈戾气所生,大煞无魂之人,自黄泉尽头而来,刀锋如雪……然而赵云澜却总是想起他每每从黑暗里来,又从黑暗里走,孤身一人,与无数幽魂一起走在冰冷冰冷的黄泉路上,从来形单影只的模样,心里却忍不住怜惜他。大、大大大美人,洒家觉得这辈子值了。”沈巍内心独白及作者旁白他这一生杀伐决断,从未如此犹柔,想来, 大概是因为没遇到那个真正一喜一怒都牵着他一根心弦的人而已。每个人在为别人做什么的时候,哪怕他在心甘情愿,再默默无闻,心里也总会有那么一丝希望,希望有一天对方能看见,我不能免俗。我连魂魄都是黑的,唯独心尖上一点干干净净地放着你,血还是红的,用它护着你,我愿意。邓林之阴,初见昆仑君,惊魂一瞥,乱我心曲。我确实是第一眼见到你,就三魂去了七魄,从此再也忘不了了。”

像沈巍这样的人间尤物真的是万千女生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但是也只能想想了,咱还是得回归现实。

沉浸于小说无法自拔,也看了剧版《镇魂》,觉得居老师真的是沈巍本人,眼神到位,声音好听,外貌接近,性格也像,温柔如玉,将沈巍的隐忍克制内敛完全演出来了,不可否认的演技派,还有朱一龙的眼睛里有小星星,哈哈哈。

Kerry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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