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小小的我
历史上的杀人悬案有很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轰动一时的发生在2005年北京的“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号称“天上人间第一花魁”的梁海玲被活活勒死在家中,案件至今尚未侦破。
虽然过去了十多年,但北京的“天上人间”夜总会是大家多多少少都有所了解的,它位于五星级饭店长城饭店的侧楼,装潢奢华,充满神秘,是当年北京有名的风月场所,被人称之为“权贵享乐之地,纸醉金迷之所”,里面的消费据说是“以百元钞票的厚度来计算的”。可想而知,在这里进进出出的全都是非富即贵的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坊间称,天上人间有很多别号:“京城第一选美场”、“中国娱乐至尊”。这里面的小姐阵容一直被人津津乐道:20多岁,容貌靓丽,身材高挑,这是“天上人间”陪侍女郎的统一标准。
当时的夜总会里流传着“四大花魁”的传说,而四大花魁之首叫梁海玲,也就是今天要说的这起案件中的女主人公。
梁海玲是河北人,出身平凡的她可以说是上帝的宠儿,拥有上帝赐予的天使的面孔和魔鬼的身材。172cm的身高,45kg的体重,加之白皙的皮肤和温柔好听的声音,足以让很多男人神魂颠倒。
1996年,梁海玲高中毕业之后来到北京打工,在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名噪一时的“天上人间”夜总会,凭着自己出众的外貌和“会做人,会做事”的特质,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不仅站稳了脚跟,而且成为众多小姐中的头牌。
若论梁海玲的惊人战绩,源自于她的第一笔生意,那是一位来自台湾的老板,为了能和梁海玲共处一夜,不惜豪掷400万现金。要知道,那可是在2000年前后,那时候北京的房价才2000多一平米,可以想象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
一战成名之后,梁海玲脱颖而出,独领风骚。在她最辉煌的时候,如果想找她聊聊天,就要支付5000元的陪聊费;如果想请她喝杯酒,就要支付10000元的陪酒费。
试想一想,以这样惊人的速度赚钱,一年下来她可以积攒下多么丰厚的财富。而且,梁海玲颇有生意头脑,她不光是靠陪客赚钱,还和一些重要的客人合作做生意,从而赚取更多的钱财。
可好景不长,从1996年踏入“天上人间”,梁海玲只在这里过了十年逍遥快活的日子。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她花样的年华竟然会戛然而止于这里。
2005年11月13日,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梁海玲离奇地惨死家中,一代花魁香消玉陨。
十年的时间,“天上人间第一花魁”的名号,终究不是浪得虚名的。警方在清理梁海玲的遗产时,就被她的奢华程度惊掉了下巴,只见衣柜里、鞋柜里全都是名牌,足以用豪奢来形容。而且她生前就开一辆400多万的奔驰跑车,身后的个人遗产有千万之巨。
案件发生后,经调查发现,梁海玲生前曾经包养了两个情夫,每人每月开2万元的工资。警方一度怀疑是这两个男人谋财害命,可是经勘查案发现场,只见衣柜、鞋柜里的名牌衣物、鞋子和包包等一样都没少,千万元的巨额财产也分文未动,所以这种猜测也就不成立了。
那么,梁海玲惨死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呢?关于这件事,网上有很多流传的版本。
其中有一条是:据知情人透露,警方还在梁海玲的家中发现了数千万的现金,以及一个电话本,这个电话本里记录的联系人,除了一些生意上的老板,还有十几个外省某些大人物的电话。
分析这条信息,梁海玲惨死的原因细思极恐。网友猜测,也许是梁海玲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从而招致了杀身之祸。
这起案件至今没有侦破,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梁海玲的死成了一个未解之谜。虽然警方并没放弃对这起案件的追查,但十多年过去了,却一点头绪都没有。
在警方没有发布消息之前,所有的猜测也只是猜测,这背后的谜团也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解开。也许,很多时候,事情的真相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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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2月23日周六凌晨,长途司机罗根结束了一次南部送货,疲倦的他想把货车送进苏格兰格拉斯哥市中心的车库,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享受一个完美的周末。当他到达自己车库的大门时却按捺不住的发出了惊呼,在车库门前居然平躺着一具女尸!罗根屁滚尿流的打通警局的电话,十五分钟后警察赶到事发地点,一场震动英伦的连环杀人案遂告展开。
经过现场勘查,死者为女性,全身赤裸仰卧于车库门前,生前遭受过钝器惨烈的殴打,主要集中在面部和头部,整张脸完全破碎,致命伤为颈部窒息,现场未发现凶器,怀疑为皮带勒死。事发现场没能找到死者的皮包、衣服和手表,无法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死者正处于经期,尸体腹部放了一张卫生巾,限于当时技术手段,同样无法确定是否遭到性侵害。
受害人身份也很快确定,家住距离事发地点不足20米的帕特丽夏·多克,现年25岁,职业为护工。据其家人称,她在周五夜间前往巴罗兰德舞厅跳舞,彻夜未归,父母本以为她在朋友家过夜,没想到居然在家附近遇害。走访邻居时警方得知在深夜有听到女性尖叫“别管我”,但无法确定是否是死者。同时警犬在两条街外的下水道中找打了死者的皮包,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手表,但衣服一直没有找到。
苏格兰警方随即走访巴罗兰德舞厅,确定帕特丽夏在深夜离开舞厅,法医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者离开舞厅不久即遇害。更耸人听闻的是,死者集中在面部和头部的钝器伤居然是皮鞋踢打造成的。这起发生在市中心的谋杀案在苏格兰引起了极大关注,凶手实在明目张胆了些,但以当时的技术水平,这些证据根本无法锁定凶手,警方反复排查,却连个嫌疑人都找不出来,凶手如鬼魅一般消失在人群中。
1969年8月16日依然是周六,一名叫玛格丽特的女人到格拉斯哥警局报案,声称自己的妹妹杰米玛失踪。警方询问中了解,周五夜间杰米玛去了一家名叫巴罗兰德的舞厅,她是那家舞厅的常客。但是到了次日中午12点依然没有回家,帮她照顾孩子的玛格丽特想起一年前的案子,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赶紧跑来报案。
警方再次走访了那家舞厅,几名工作人员表示杰米玛确实来过,但在午夜的时候跟随一名男子离开了舞厅。这下不祥的预感同样笼罩了警察,他们赶紧询问男子的体貌特征。目击者的说法基本一致,这名男子身高180-190CM,衣着整洁,口齿伶俐,年龄约25-35岁,棕红色短发,有浓重的格拉斯哥口音,交谈中不时会插入《圣经》里的句子。看起来是个虔诚的信徒,待人彬彬有礼。
当天下午15:37分,杰米玛的尸体在马克科伦街一所废弃的建筑内被找到,她同样遭到惨烈的殴打,殴打同样集中在头面部,同样是被勒死。这次警方找到了凶器,她自己的长筒丝袜,并且确定杰米玛被性侵过。诡异的是杰米玛当时也在经期,凶手同样把卫生棉放在她的腹部。与第一案不同的是,凶手没有带走死者的衣物,但带走了她的皮包。
警察百思无解的情况下决定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制作画像,并且根据画像在格拉斯哥进行全面排查,因为目击者均描述嫌疑人有浓重的当地口音。但是结果令人失望,没有符合所有特点的符合的人。他们又安排女警在那个舞厅卧底,依然一无所获,这个凶手仿佛根本没存在过。
第三起案件很快又发生了,1969年10月31日周五,一名夜间遛狗的男子在一座废弃公寓后面发现了海伦·托普克的尸体,依然遭受惨烈的殴打、依然被性侵、依然死于丝袜窒息、依然处于经期、依然被带走了手包、也依然在当夜去了巴罗兰德舞厅,这次卫生棉被放在了死者的左臂下方。
警方找到了不一样的证据,这次死者的妹妹是和她一起去的舞厅,她见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并且有过长时间的交流。神秘男子的体貌特征和之前目击者描述完全一致,这人自称叫约翰,但没有说出自己的姓氏。交谈中会熟练引用《圣经》的故事,但自称并非天主教或新教徒。令人怀疑的是他在交谈中声称“父亲告诉舞厅是产生罪恶的地方”“通奸是极致的罪孽”,又滴酒不沾,这些明显是清教徒的特征。
死者妹妹告诉警方,三人于深夜共乘出租车离开舞厅,20分钟后妹妹在男子的暗示下下车,本来以为姐姐会和男子共度春宵的,没想到却遇害了。被激怒的警方几乎将格拉斯哥用篦子梳了一遍,出动上百警力,收录了50000余份证词,并且带着海伦的妹妹辨别了300多名嫌犯,依然没有找到凶手。
不甘心失败的警察又安排了25名卧底,每周末都在那个舞厅蹲守,足足蹲了三年,还是一无所获。这个被称作“圣经约翰”的连环杀手再没出现过,似乎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一样。这个幽灵一样的杀手逐渐被居民们遗忘,只是警方还是没有放弃,2007年另一名连环杀手彼得托宾被抓获,苏格兰警方突然发现这个人居然和“圣经约翰”的画像十分相似,而且活动轨迹也确实符合“圣经约翰”的作案规律。
就在警方觉得世纪迷案可以破解的时候,DNA鉴定给了他们当头一棒,托宾的DNA和现场采集的精液不符,无法确定是其本人,但不排除采集证据时间过长,存在失效的可能性。时至今日,这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依然没法锁定,偶尔苏格兰发生恶性案件,还会幽灵一般的撩动他们敏感的神经。这个”圣经约翰“大抵上也就如开膛手杰克、黑色大丽花一样,变成世纪悬案吧?
梧桐雨儿
洪若潭灭门案,被认为是台湾省“世纪第一悬案”,因为这案子“既有自杀又含他杀”,但又连究竟死了几人、是谁杀谁都不知道…而且这个案子还特别“灵异”…
2001年9月5日下午三点,台湾省彰化县彰滨工业区的“众源公司”总经理苏泉锡手中一张支票到期了需要负责人盖章,可公司老板洪若潭那天却没有来上班,打电话也没人接听,这让总经理感到非常奇怪,所以他决定和老板洪若潭的姑丈到他们位于彰化县二林镇中西里中一路的豪宅去看看。那是一栋占地面积3000多坪(约9900平方米)的豪宅,可以说是“富丽堂皇”了,单庭院装饰就花费了近千万元新台币,院子里的椰子树都是从南洋进口的,整栋豪宅估价更是达到2亿元新台币…
抵达地点后苏泉锡按了门铃,可等了半天都没有人应答,感觉不对劲的两人翻过围墙爬进了洪家院子,但他们又发现老板养的几条狗也不见了,越发诡异的气息让他们决定走进了豪宅内去看看(都不关门的么)。找了半天依然没有见到半个人影,但他们却分别在客厅的茶几、神明厅的神台和卧室桌上发现了三封均是写给其妹妹洪玉燕的遗书,惊慌失措下他们立即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案警察很快就来了,(我也不清楚究竟是经理和洪若潭姑丈先找到的三封遗书还是说只看到一封,其他两封是警方后来找到的)三封遗书的内容一模一样,但真伪他们也无法辨别,因为这封遗书实在有点骇人,具体内容如下: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家不止何其多,还特别多,而且每件都是会要人命,你耐心让我细说从头。
经人介绍,我和你大嫂相亲认识后,决定结婚前,我承诺只要婚后不要有小孩,全心全意的照顾崇釜、崇荏、孟瑜这三个孩子,我会给她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没想到婚后我却没做到我的承诺,而她不止真心诚意的照做了,还为了让我相信无后顾之忧,在刚结婚完就去结扎,没想到此种无私的举动,除了我,并没有受我们父母及兄弟姐妹的感动与相信,还把可怕的后母形象灌输给三个孩子,更可恶的是双亲为了一点私利,离间我们夫妻和孩子间感情外,在亲戚朋友前说出及做出不当的言论与举止,令人无法生存下去,尤其洪锡麟一个高知识分子也最了解家庭之各种状况,不止没替我说句公道话,还加入其中,这是大哥我最不能原谅他的。
当你看到此信,我们夫妻已带着孩子离开这丑陋的世界,三个孩子我们夫妻已照他们生前的愿望,将骨灰磨成粉,洒入大海,玉燕,你如果还敬重我这个大哥,请也将我们夫妻的骨灰一起磨成粉洒入大海,不举行任何仪式,不入祖先牌位,不入塔里,一切回归大自然。
(最后一段是批评他们当局的,怕和谐我就不发了)
不仅仅是洪若潭自杀了,甚至妻子也自杀了?甚至三个孩子也自杀了?
洪若潭是一个低调、仔细、有洁癖、有强迫症也有点古怪的完美主义者,不太和邻里打交道,也正如遗书中所说的,他生前共育有三位子女,长子洪崇釜(24)、次子洪崇荏(23岁)以及小女儿洪孟瑜(19岁),而洪若潭的原配十多年前就因为在送孩子上学后开车撞上桥墩身亡,不久后续弦娶了姚宝月,两人并没有共同的孩子。
可三个孩子都是成年人了,父亲说自杀就真的愿意一起去赴死?这简直不可思议啊?警方也不敢多想只能先在洪家搜寻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洪家人,但是经过仔仔细细的查看后发现偌大的豪宅里没有一个人,而且现场非常干净、整洁、正常,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甚至都不像有人自杀过…
加入搜查的警员越来越多,从三点一直搜寻到五点都没有任何收获,直到5点半后,警方搜查人员才在洪家椰子林尽头的小花园内发现一个几乎全新的可疑焚化炉,炉子下方有一黑一红两双拖鞋,炉子左边还有一个遗书中“提到”的研磨机…
家里面放着一个焚化炉?这太吊诡了,而且更加奇怪的是炉子还有些温度,炉门却不是完全紧闭的(半掩着,大概留有10公分的“门缝”),炉子全新可炉门下方又有一排明显的被熏黑的痕迹…联想到遗书的内容,警方顿时感觉到了什么,于是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个长240公分、宽170公分、高170公分的焚化炉。
打开炉门后两具烧焦的尸体和部分没有烧干净的物证映入眼帘:
尸体上下相叠头朝外,两具尸体下半身都已经白骨化,下层的死者上半身也已经完全碳化,上层尸体仅仅残留胸部位置没有焚烧殆尽;炉壁内有些许血迹反应;两幅焚烧不全的眼镜镜片;一根被烧毁的针头;两只玻璃瓶(注射点滴用的那种)一个被烧毁,另一个被烧变形,瓶内残留了三分之一的不明液体;炉内边角处还有些不明晶体。难道洪若潭遗书上写的都是真的?夫妻俩已经带着孩子共赴黄泉了?洪若潭是如何进行“自焚”操作的?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全家人都“视死如归”的?真的只是遗书中说的因为家庭矛盾?
带着这些疑问,警方对整栋豪宅和焚化炉进行了更加细致的摸查、鉴别:
经DNA比对,两具尸体中上层是屋主洪若潭的,下层尸体为其妻子姚宝月的;炉内仅剩的一瓶玻璃瓶内不明液体经检测出含有安眠和麻醉成分;根据两人气管内的积碳和气泡判断洪若潭被焚烧时还有呼吸,而姚宝月则无;两幅烧焦的眼镜碎片还原后度数为200度和250~325度,洪若潭近视为300度,妻子姚宝月近视为200度,长子洪崇釜近视400度,其余两个孩子近视500度,也就是说眼镜镜片也是夫妻两的;夫妻俩的卧室发现20滴喷溅状血迹,经鉴定为屋主洪若潭血迹;全家人的照片、证件等物品都被焚烧干净,仅有的一些照片都是从他们的亲友、同学处获得;焚化炉内门壁上有一根烧断的铁丝,像是用来从里面关炉门的“机关设置”,炉子外也找到一把老虎钳,应该是用来剪断铁丝用的,铁丝则和洪家工具箱内的其中一款直径吻合;洪家车库内的黑色凯迪拉克左右前踏板以及白色吉普车左前踏板均有海砂、海水成分;洪若潭因为后期扩建公司向银行贷款以及向亲友借了2亿新台币。好像除了20滴洪若潭喷溅状血迹无法解释外其余的答案已经很清晰了?真的就如遗书中所说,三位孩子先自杀后夫妻俩按照他们的遗愿开车将三人骨灰撒向大海,随后两人回家烧掉了孩子的所有物品并为自己注射了麻醉剂。而焚化炉因为无法从内部关上,所以只能用铁丝自制一个“机关”,最后因为炉内温度太高铁丝烧断导致警方在看到的时候门是虚掩的。只不过自杀的原因并不是单纯的因为家庭矛盾,还有债务问题…
事发后售卖焚化炉的老板也证实了正是洪若潭亲自定制的这台焚化炉,而且他还特意要求老板设计一个延迟点火装置,为的可能就是让自己在外面启动机器后有足够的时间进入炉内吧…
可随着调查的深入,疑点又逐渐浮出了水面,尤其是关于三个孩子的死亡之谜,看似他们先于夫妻俩死的,可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表明他们真的死了,而且就算真的死了,或许也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先说夫妻俩身上的疑问吧首先,洪为什么要自杀?真的是因为负债吗?实际上洪若潭的债务只有1.6亿,如果他不自杀,房子、公司不因为他的死而贬值的话资产估值至少5亿!而且他的律师郑秀珠还透露说洪若潭根本就不是主要债务人,主要债务人是谁呢?他弟弟…更有意思的是在他死前两三个月在两人老妈家附近的菜市场里还出现了“洪若潭抢走弟弟家产”的大字报。
第二,从字迹分析遗书应该也是他所写,两天后(7号)妹妹洪玉燕也确实收到了遗书手写本(家里的三封是复印件)。但这就很奇怪了,他为什么写给同一个人的遗书要复印三份总共四份?就怕别人不知道他和三个孩子是自杀了一样…
第四,焚化炉确实是洪若潭定制的,他当时购买的理由是焚烧一些书籍、杂物以及家里的动植物,并且在9月2号那天他和卖焚化炉的老板反馈炉子使用情况时说:“这个炉子烟气太大了,会污染到我种的椰子树,有什么办法处理一下吗?”这怎么感觉不像是要自杀的人?还有两天就要死了还在操心自家种的椰子树被熏到?
第五,洪若潭非常注重自己的名声,事发前几天还让妻子把自己和儿子银行卡里的钱提出来还给部分亲朋好友,大概2200万,警方说是为了不想让别人在自己死后说三道四、说欠钱不还…可他向亲友借的(非贷款)的也同样没还清啊?你这样只还一部分人,还有一部分没还的不是更要在你死后对你说三道四了?再说了,私人的钱还清了“公家”钱没还清难道就没人会说你了吗?所以我觉得这个解释一点都不合理,他之所以还当然可以说明他确实非常注重自己的名声,但绝对不是【死后的名声】!
第六,我发现一个很反常的地方。洪若潭是一个刻意追求完美、有洁癖和强迫症的人,平常家里来了客人还没走就会开始收拾,案发时警方也感叹家里包括花园就像刚刚大扫除一样整洁,甚至像是有“凶手”来清理过现场一样。可在焚化炉的旁边有7、8个烟头!而当天凌晨4点47分警方最后一次发现夫妻俩从市区回来(警方推测是去寄遗书)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视频里,到家至少得5点后。邻居回忆说听到洪家有轰鸣声是凌晨5、6点的时候,那说明回家一个小时后或者刚回家就直奔焚化炉自杀了?即便麻醉自己、启动焚化炉等时间上来得及,可是地上的烟头怎么解释?一个小时不到抽了7、8根烟?基本上是一根接着一根的抽了一个小时?因为这不可能是之前抽的留下的!
第七,夫妻俩的卧室为什么会有20滴洪若潭的喷溅状血迹呢?如果说是因为想要免于承受太大的痛苦注射麻醉时不小心扎出来的血,那也不应该在房间出血啊?否则炉子内的玻璃瓶又是什么用的呢?而且还是20滴?
第八,焚化炉的温度是2000°,据专家判断铁丝融化后焚化炉门就因为热胀冷缩导致内部压力太高而被推开,之后到停止焚烧前炉内的温度是1200°,我看了一下玻璃的熔程是600~800度,那为什么还能留一瓶下来?更匪夷所思的是为什么还有三分之一的液体没有蒸发?要知道可能是因为担心烧不透,焚尸炉被设置了两次焚烧程序共计烧了4小时!4个小时烧下去玻璃瓶没有融化甚至里面的液体都没有蒸发干净?
同样的,铁丝都烧断了为什么钢针还能找到残迹?铁的熔点可比钢更高35度啊?
现在说说三个孩子身上的疑问点前面说了炉内的眼镜片也是夫妻俩的,里面没有找到三个孩子的任何DNA痕迹!可能你会说“这不是先烧了”么?先烧了说不定人家清理干净了呢?但炉内不是还发现了不明晶体(粉末)吗?经过鉴定那是洪家爱犬的!还是9月2日,洪若潭打电话给卖焚化炉的老板反馈使用情况时还说炉子很好用,因为自己刚烧了2只狗实验了下…那就是说家里的爱犬是他第一个带走的“家人”?试用了“效果好”才用来焚化自己孩子?可为什么先烧的狗骨灰、痕迹能找到,后烧的几个孩子却一点痕迹都发现不了呢?【一定是先烧的狗,因为9月1日晚上洪家儿子还有上网玩游戏的纪录】两个儿子共用的房间内有4处疑似血迹,女儿房内床单上也有2处血迹,其中女儿房间内的血迹经鉴定就是洪若瑜的,而两个儿子房间内的血迹只能确认是其中一个人的。另外警方更是在洪家搜查出电击棒…如果是自杀,吞安眠药或者注射,怎么会有血迹呢?电击棒又是干什么用的呢?三个孩子的床头柜边都放着各自的眼镜且只有各自的指纹,假如你说他们是在自己床上躺着注射麻醉剂、安眠药自杀的话,他们的豪宅距离焚化炉有近150米远…夫妻俩一个个抬着过去?那干嘛不就在炉子旁自杀呢?而在炉子旁自杀的话三个高度近视的人为什么眼镜会在床头柜呢?洪家次子洪崇荏在8月13日的笔记中记载过“爸问我,如果他要去死,我会跟他去吗”、“爸说,如果他死了,留我们三人,会给人瞧不起,但我不同意爸的看法”。洪家豪宅2006年以1200万的价格被台北一位叫做李世杰医生买下,此人并不相信鬼魂,是个绝对的“无神论者”,但记者问他住进去十几年后有没什么关于三个孩子的发现时他说“我有一点点线索(三人都活着),但是有些东西我们不能谈的太深。”综上来看,确实很有可能三个孩子还活着,即便是死了也是非自愿的,在熟睡中被控制后搬过去的!其实警方自己也到现在为止都不太相信三个孩子死了,仅仅因为汽车上有海砂和海水成分根本就不能说明他们真的像遗书上说的骨灰被撒入大海,本来夫妻俩感情也非常好,经常去…
关于是不是自杀,我持50%怀疑态度,因为遗书确实亲笔,但很多细节又经不起推敲;关于孩子死亡与否,我持90%怀疑态度;关于是否属于自愿自杀,我认为99%不是!
其实这件案子后续还有很多一连串的“灵异事件”,坊间传说什么看见洪若潭牵着狗散布的谣言我就不提了,说三个比较靠谱的吧:
第一,警方在进入洪家车库检查他们车辆的时候,车库卷闸门突然自己缓缓关上了…在查看一辆车的底盘用千斤顶还是啥工具托起时工具突然“爆炸”了…之后是洪若潭哥哥烧了个香并插在车库旁后才开始没有出现这些“巧合”现象;
第二,李世杰医生买下房子后经常请邻居来开派对,但有一次在焚尸炉旁举行的时候(李医生有点胆大,洪家所有家具都继续用,甚至还睡他的床…更无语的是焚尸炉他都不抬走,还在原地放着)搭在旁边的灯光全部跳闸(不是全接同一条线的,有些是接的邻居的);
第三,2006年一群游客去参观这个凶宅,走在去焚尸炉的路上边走边拍视频,视频到那个地方就听到非常恐怖的声音。视频我看了,声音确实有而且视频不会假,没有修改、没有后期制作,因为是现场拍的,但我感觉声音很像是人为制作的。
另外,再说一个很巧合的事:2006年花莲五子命案中五个小孩的死亡时间推断也是9月5日…
jh495student
1.郑州“7.7”抢劫银行杀人案
在《死罪难逃》那本书当中,当讲到郑州张书海团伙抢劫银行犯下的累累血债时,提到了1971年郑州第一起抢劫银行杀人案至今没有被侦破,那么案情究竟如何呢?请看如下描述。
郑州市公安机关军管会
关于捉拿重大反革命抢劫杀人犯的通报各省、地市、县、铁路公安军管会,组:
上次通报后,经反复核实,现将经核实的罪犯特征通报如下:
1971年7月7日下午三时五十分左右,两名暴徒持枪闯入我市人民路银行服务所进行抢劫,当场打死一人,打伤一人。二犯行凶后,逃经我市东里路又抢劫自行车一辆,并当场打死车主,骑车逃跑后,弃车潜逃。罪犯主要特征: 其中一名罪犯:从面貌上看,约二十六岁左右,较胖,圆脸,中等身材稍高,留平头(头发稍长),戴一副白色眼镜,穿牙白色短袖上衣,白背心,下穿蓝色或灰色长裤,褪色的网球鞋,带旧绿色背包。
另一名罪犯:从面貌上看,约二十四岁左右,比第一名罪犯稍瘦、脸稍长,颧骨高,尖下颌,留平头(头发稍长),中等身材稍高,上穿浅蓝色旧上衣,下穿蓝长裤,带绿色背包一个。
通报当中还提到了现场提取到的弹壳底座字样,然而即使有相应的侦破条件,在当时社会管理已经混乱的情况下,彻底丧失了及时破案的时机。
在那个时代,警方一旦不能够及时破案,则极难在以后的岁月侦破积案,所以直到将近50年之后的今天,这起案件凶手仍然没有被抓获!
2、湖北大冶县“六尸七命”持枪杀人案
相比郑州“7.7”抢劫银行杀人案,发生在1969年的湖北大冶县“六尸七命”持枪杀人案,则更为血腥残忍。请看以下通报:
各省、市、自治区、县公安机关、劳改农场、人民公社、农场、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
1969年1月30日,我县金湖区姜桥公社八大队田家山上,发生一重大枪杀案件,简称“1·30”案件。被害者田先坤一家八口人,除两个小孩当天上午外出探亲外,其余六口人均被手枪杀害。经勘查现场发现:手枪弹壳十余个,经鉴定属五四式或五一式手枪所为。死者家里箱子的锁被扭开,箱内、柜内的衣物被翻动,犯罪分子抢走了少量的现金和物品。
被杀害的六口人是:
戶主:田先坤,男,四十一岁,家庭贫农成份。五一年因配炸药不慎双手被炸致残。其父:田大承,八十六岁。其妻:魏桂枝,四十三岁,被杀害时身怀有孕。三子:田细混子,十一岁。四子:田六驼,七岁,在小学读书。五子:田七驼,三岁。
被害者田先坤一家租住田家山上的低凹处,单门独户,四面环山,除附近马家山林场有两个看山的人离被害者家约一华里外,周围几里均无村庄。1月29、30、31日这几天大雪封山,人想进山非常不便,而地面结冰,车基本不能通行。
“1·30”案件是在全国WCJJ文化DGM取得伟大胜利,清理JJ队伍运动已经开始大宣传、大发动、大检举,军宣队、工宣队、贫宣队已进入或即将进入上层建筑,领导斗、批、改运动的关鍵时刻发生的。
“130”案件发生后,省、市、县各级党委、革命委员会公安机关军管会(組)极为重視,组织专案队伍进行侦破。广大工人、贫下中农和革合群众也极为关切,提供了大量的线索和情况。根据调查发現,死者家虽然住在山上,但来住人员复杂,常有外省、外县的人流入山上买树、挖药和搞其他事情。据此,有可能外流人员作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WCJJ专政,有力地打击一小撮JJ敌人的破坏活动,查获凶手,为民除害,请各单位注意发现、协查如下几种情况,并及时函告我组。
一、1969年1月31日以前,你地区持枪外逃的人员,特别是流入过我县活动的人员。
二、1969年1月31日以前,你地区流入“1·30”案件现场处买过树、挖过和搞过其他事情的人员及其情况。
三、你地区已结案或正在侦查破案的反GM集团、盗窃投机倒把集团和其他案件中,涉及与 “1.30”案件有关的人员和情况。
四、1969年1月份以后,我县携带手枪流入你地的人员及活动情况。
从此案情况来看,应为抢劫杀人案,凶手如此残忍,恐怕不是第一次作案。然而,从有限的信息来看,这起案件没有被破获。由于作案地点很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很难来到此地,因此如果放在80年代是有破案条件的。然而在缺乏社会管控能力的年代,通过个人往来轨迹寻找凶手是非常困难的。更重要的是,在那个年代,枪支流失情况过于严重,通过枪支排查凶手也基本无可能。再加上从现场情况看,似乎没有发现指纹,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即使有嫌疑人也无法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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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lybamboo
看了很多人关于历史悬案的解答,古今中外数不胜数,但是,我今天说的,是近现代历史上非常著名的杀人悬案,嫌犯至今仍在逍遥法外!
在我的认知里,南大碎尸案,是近现代史上罕见的杀人悬案,案发60年过去了,不能真相大白,令让唏嘘——南大碎尸案!
作案手法令人瞠目结舌,凶手作案手段残忍至极,是近现代以来罕有的杀人案件,而逝者是南京大学的大一女学生据公开报道,受害人为南大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被切割成2000片以上,尸体被加热蒸熟。至今,案件仍未找到凶手。
先前写过一次南大的案子,但是这次看到楼主这个题目,就让我想起来这个经典的案子,希望嫌疑人能够在人生暮年投案自首,还天地以正气!这里,就不详细说案子的始末,跟进一下本案的一些进展。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凶杀案,个人觉得是一个有手术背景的人,并且拥有超高的心理素质,还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的惯犯。
2016年1月20日,公安部证实将继续追查此案,直至案件水落石出,而她的家人(父母、姐姐)也未见尸骨,警方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但是父母已经老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到真相水落石出的时候这个案子集各种情况于一体,难度非常大,可能我们都希望这个案子能够水落石出,真凶能够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还能等多久,她的父母已经年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给孩子送终。
笔者看了很多的公开报道和贴吧论坛,都是一些模拟的文字,但是都经过警方排查以后,排除了是凶手的可能。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案子可以告白天下。
“刁爱青案”离我们并不遥远,这也是近现代史上非常罕见的个案,我们希望逝者安息,真相能够早日大白。
文/小小雪说历史,本文原创,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懵❤萌
去年年初,一部著名的悬疑电影误杀曾经在内地的影院中热映,电影中,主人公巧妙的布置犯罪现场和不在场证据,在将恶少杀死的背景下,成功的在泰国警方的调查中脱身,若不是最后良心发现供出了一切,泰国警方也许永远也无法侦破这起案件!
因为这起案件的核心——恶少的尸体,一直没有被泰国警方找到,无法找到他的尸体自然无法证明他已死亡,既然无法证明他死亡,那主人公的杀人罪又如何定罪呢?
而在20多年前,在我们的内地,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起悬案,但遗憾的是,跟电影的剧本不同,受害者是一个好人,而杀人者是四个十恶不赦的罪犯,由于在案发后,他们巧妙地选择毁尸灭迹,以至于这四个人所犯下的罪行,险些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彻底掩盖!
而这就是发生在1993年的,湖南怀化民警贺治惨遭活埋案!
1993年12月的某一天晚上,湖南省怀化市淑浦县,当地维尼纶厂公安处的民警贺治的爱人带着她的女儿(还在幼儿园)从娘家坐火车回来。由于那个年代通讯并不发达,手机和BB机一般人装备不起,因此在头一天白天,贺治的爱人特意打电话给公安处正在上班的丈夫,告诉第二天晚上她将带着女儿到达火车站,让自己的丈夫过去接她。可在第二天的当天晚上,当贺治的爱人带着女儿下火车之后,她们在火车站的门口左等右等也没有见丈夫,他的妻子只好带着女儿先行回家,然而回到家后,家里的状况也同样让妻子感到疑惑:丈夫贺治并不在家!
由于家中没有电话,考虑丈夫的特殊职业,贺治有可能在当天有临时任务,因此贺治的爱人并没有在意。可直到第二天早上,她来到公安处找丈夫的时候,公安处的状况却让她大吃一惊:全公安处的同事们正在当地到处找她的丈夫,因为就在贺治爱人返回淑浦县的当天,头一天还正常上班(接到爱人电话的那天)的贺治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早按时上班,而是整个一个白天不见踪影。直到第二天,他的爱人找上门,民警贺治仍然全无踪迹,而更让公安处担心的是,除了民警贺治的失踪,他随身佩戴的一支五四式手枪和10发子弹也没有在公安处的办公桌里找到,也就是说,贺治连同他的配枪一起不翼而飞!
而根据民警贺治的履历,这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民警,自加入警队以来从无不良记录,因此没有理由携枪潜逃,在经过多日寻找,却始终寻找不到贺治的踪迹后,当地公安机关判断,民警贺治很可能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而遇害!可下手的人是谁?贺治的尸体和他的配枪究竟在什么地方?
调查到这里陷入了僵局,并且整整持续了四个多月,直到1994年的4月,一个线人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线索!
1994年4月,一个长期为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情报的线人提供了这样一个线索:当地一个叫宋某海的村民在与其他人喝酒时,曾经炫耀自己有一把五四式手枪,而这款手枪的型号恰好与民警贺治佩戴的手枪型号一致。作为一个普通村民,宋某海不可能通过合法途径来得到枪支,得知这一情报后,当地警方立刻展开行动对其进行抓捕。
当天晚上,数十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突然摸进宋某海的家中,将正在睡觉的宋某海抓获,从他的家中搜出了一支五四式手枪和10发子弹,随后经过枪号比对,证实这支手枪就是民警贺治所佩戴的手枪。一起极其恶劣的杀警活埋案就这样浮出了水面,警方随即对宋某海进行突审,具体经过不用多说(大家应该猜想的到,现场肯定不会好言好语的聊天,还会用点别的手段),总之宋某海很快招架不住警方的审讯,在第二天就将整起案件的全过程供述了处理,而案件的前后过程,让审讯的民警大为震惊,简单的来说就是:贺治死的太惨了!
就在接到爱人电话的当天晚上,民警贺治在完成了自己白天的工作后,一个人准备返回家中,当他走到一个河边的时候,突然发现河边一个正在修建的房子里有多个人影晃动。作为这个辖区的民警,贺治知道这是一栋当地正在修建的多层建筑,修建过程中,有一部分当地村民参与了建筑工的工作中,附近还有一个提供给建筑工休息的工棚。可是按照往常,傍晚下班后,所有的工人会返回工棚休息,建筑物内不会有人留下,但在这一天的晚上,怎么会有人在这个漆黑的建筑里晃动?
警惕性极高的贺治立刻进入这栋建筑物内搜索,很快就在二楼发现了敌情:建筑物内的二楼,正有四个人手忙脚乱的整理几十条、重达上百公斤的鲜鱼,为首的正是前面说到的宋某海。原来,这四个人是附近的村民,近期当地修建建筑招工,四个人应聘在这个工地打工,由于该建筑临近河边,他们很快就注意到,河边某一个区域有一个人工鱼塘,里边有很多又大又肥的鲜鱼。宋某海等人就萌生了一个想法,趁着鱼塘主人不备,潜入鱼塘内偷鱼。
当天晚上,他们携带着渔网进入鱼塘捞走了100多公斤鲜鱼,由于害怕鱼塘主人发现,他们不敢过多逗留,于是就带着这些鲜鱼进入这个夜晚没有人值班的建筑屋内,准备将鲜鱼重新打包整理,然后连夜进城去贩卖。不曾想,正当他们收拾的时候,下班的民警贺治偶然发现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在发现四人的犯罪行为之后,民警贺治掏出手枪,命令四名罪犯立刻带着偷来的鱼下楼,跟着他一起回公安处接受询问。本来只是想偷点鱼、赚点外快,结果现在却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宋某海等四人害怕因为偷鱼而被公安处处理,更害怕事情曝光会让他们无脸见人,短暂的犹豫之下,四个互使眼色的罪犯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杀人灭口!
就在贺治端着手枪,押着四个人准备下楼的时候,宋某海趁贺治不备,突然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打掉了贺治的手枪,其他三个罪犯一拥而上,将贺治扳倒在地,同时按住了贺治的手脚,而其中一个罪犯更是残忍的卡住了贺治的脖子。几分钟后,见贺治不再动弹,四个罪犯将一动不动的贺治抬到一楼的一个还没有封好的地基大坑旁边,将贺治扔进坑内,四个人一起动手,利用建筑内剩下的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将大坑彻底填满,民警贺治就这样残忍的被四个罪犯埋于坑内!
更要特别说明一点,在四名歹徒杀害贺治时,附近的农民工工棚里的部分人察觉到了建筑物里有人发生打斗,随后也注意到了四名罪犯在一楼不知道掩埋着什么。但随后的几个月,警方在寻找贺治的过程中,出于不想多管闲事的考虑,已经猜想到四个人干了什么的那些工友面对警方的询问,谁也没有说出真相?即便他们后来发现宋某海的身上有一支五四式手枪,直到四个月后那个线人无意间的发现,才揭露了整个真相!
在得到宋某海供述的信息后,警方立刻分两路行动,一路对其他三个罪犯展开抓捕,一路则立刻前往那栋已经完工的建筑内,去挖掘民警贺治的遗体。然而,两路警察都看到了不想看到的结局!
1、宋某海在被抓捕时,其他三个罪犯很快听到了消息,随后收拾东西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2、另一路民警来到建筑物内,重新挖开地基找到了民警贺治的尸体,众人惊讶地发现,贺治的尸体竟然呈现出挣扎的状态,也就是说四个罪犯将他掩埋的时候,民警贺治还活着,他是被四个歹徒残忍的活埋!
同年,民警贺治被追认为烈士,并在当地举行了隆重的追悼纪念活动!
不久后,法院对杀人犯宋某海展开审判,可不曾想,宋某海当庭进行翻供,声称此前的供述是受到逼供所致,完全是自己说胡话,自己虽然无法解释贺治的手枪为何出现在自己家中,但他却拒绝承认自己与贺治的牺牲有关。由于现场无法提取到宋某海杀人的证据,而其他三个罪犯下落不明,无法对宋某海的罪行进行佐证。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只能判处宋某海有期徒刑十五年(小编可能记忆有误,但肯定是有期徒刑)。
而这个结果,让贺治的爱人和女儿都痛不欲生,杀人凶手为什么不能得到严惩?利用烈士遗孀的身份,贺治的爱人申请从原单位调入公安局,在完成一个警察日常工作的同时,仍然积极的设法寻找线索,对其他三个罪犯进行抓捕。
图片中的老人为贺治的母亲
在民警贺治牺牲七年之后,即2000年,贺治的爱人终于看到了曙光,第二名罪犯在广东被抓捕归案,随后在审讯中交代了一切犯罪事实,而他的供述与宋某海此前的供述完全一致。在有了佐证的情况下,正在监狱,幻想着过几年就可以出狱的宋某海又重新被提交起审判,在有了足够证据,完全可以确定两人杀害民警贺治的局面下,法院最终判定宋某海和另一名罪犯杀人罪名成立,全部被判处死刑!烈士贺治的英魂终于得到了慰藉!
而只惩罚两名罪犯还远远不够,13年之后,老天爷又重新补了一刀,其他两名罪犯的被捕,让这起悬案彻底画上句号!
2013年,广东深圳市,一个中年农民工在街上骑电动车时被另一辆车撞倒,附近的交警很快前往现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但交警很快察觉到了异常,这个被撞且明明占理的农民工似乎不想接受交警调查,只想快速离去,警戒心极高的交警立刻将当事人带到交警部门核查其身份,而到了交警单位后,在交警反复的追问之下,早就已经崩溃的这个农民工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身份:他就是当年杀害民警贺治的第三名罪犯宋某福,他很快又立刻供出了第四名罪犯的下落,最后一名罪犯蔡某刚也在这个城市打工,一个月后,追查到蔡某刚下落的刑警们在他所居住的公寓里将其抓获。
自1993年民警贺治惨遭杀害,再到2013年最后一名罪犯落网,历经整整20年的时间,这起著名的悬案终于在烈士遇害的20年之后,彻底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注:民警贺治的女儿长大后,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风锐
第一杀手王彦青:精通偷盗技术连杀16人,枪决时群众拿着馒头沾血
王彦青,出生于1966年,父母曾是太原重型机器厂某小学的老师,家境还算优渥。小学时,王彦青便加入了晋中黑社会,干起了扒手。
凭借胆大心细,技艺高超,初中时,王彦青便闻名于晋中黑道。在常人眼中,王彦青一定是个坏孩子。
但王彦青具有双面性,一边学习偷盗技术,一边又酷爱学习,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与此同时,王彦青还十分酷爱读书,床头旁摆放的均是名著,比如钢铁是怎样练成的黑与红等等。
初中时,王彦青又迷恋上科技类书籍,时常钻研各种机械。平日里,家中手表、无线电设备若是坏了,只要王彦青一修便好。
转眼间,王彦青读了高中,但他并没有放弃偷盗,依然十分猖獗犯案。之后,由于同伙犯案,从而连累到王彦青,最终王彦青也进了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王彦青遇到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人,一个老贼王。老贼王驰骋偷盗界多年,技艺十分精湛。
与王彦青相识后,十分喜欢王彦青,便将自己毕生所学倾囊相授,尤其是开锁技术。王彦青出狱后,也会时常回监狱探望老贼王师父,一起交流经验。
经过王彦青刻苦钻研,终于研究出一套开保险柜的方法,凭借这套方法,日后也保住了王彦青的性命。
有了开锁技术的王彦青,驰骋于偷盗江湖上,犹入无人之境,前后偷盗近百万元。85年,王彦青意外失手,不慎落网。
入狱后的王彦青,向警方展示了高超的开锁技术,公安部的专家们无不震惊。随后便提出,假如王彦青交出开锁技术,便可以免除死刑。
按照王彦青偷盗金额,完全可以量刑为死刑的。王彦青如实交代开锁技术后,因有立功表现,便被判为无期徒刑,在太原监狱服刑。
王彦青入狱后,一度规规矩矩,十分老实。监狱曾引进一台进口机床,整个监狱无人能操作。
王彦青见此,向监狱方面提出,希望自己可以试试。经过王彦青一个月的研究后,终于破解了该机床,同时也使监狱放松了对他的警惕。
其实,自王彦青入狱时,便没有想在监狱待一辈子。之后,王彦青依靠自己的身手,降伏了一众罪犯,共计17人,为其逃狱做准备。
一天夜里,王彦青与其他17人趁夜色,爬了七十多米的地道,成功越狱。狡猾的王彦青深知,用不了多久,监狱就会发现他们逃狱。
逃出监狱后,王彦青并没有四处乱跑,而是躲在监狱附近的山上。
果然,监狱方面很快便发现了王彦青等人的出逃,随后便开始追捕王彦青等人。由于犯了灯下黑的错误,王彦青等人最终成功出逃。
之后,王彦青与其他17人开启了杀戮模式。按照原定计划,他们一行人打算逃往香港,不曾想路过临汾时,发生了意外。
王彦青其中的一个小弟,就是临汾人,路过临汾时,便想回家看望一下母亲。小弟回到家中,母亲并没有让其离开,而是劝其自首。
就这样,小弟自首了,王彦青的逃亡计划暴露了。之后,警方便对王彦青一伙人实施严密抓捕。日后,这个小弟也是王彦青一伙人中唯一的生存者。
此后,王彦青与其他16人开始逃亡生涯,先后流窜11个省份。在此期间,曾多次与警方交火,小弟们不是被抓,便是被枪杀。
到河南时,王彦青的最后一名小弟也落网了。此时,王彦青已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然而,不曾想,原本想要自杀的王彦青,却意外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行至河南平顶山时,王彦青遇到一个女孩正在遭受他人欺负。王彦青见状,随后便掏出手枪,该欺负人的男子枪杀。
而被救的女孩,也在第一时间爱上了王彦青。此后,二人双宿双栖,做起了亡命鸳鸯,不停作案。
直至他们来到湖南郴州,最终被警方逮捕。
1988年-1990年期间,王彦青曾流窜数省,先后杀死16人、杀伤13人,撬开无数保险柜。
最终经法院审判后,王彦青被判处死刑。在行刑时,王彦青一直保持微笑,警方先后射出7发子弹,才将其杀死。
王彦青死后,一众群众走上前,纷纷拿出馒头去沾王彦青的血。据说,人血馒头能够治疗癫痫。随后,警方便对围观群众进行了驱赶。
纵观王彦青一生,其行为犯下累累罪责。假如他一心向善,凭借他出众的才能,定能够造福社会。
听完本文讲述后,你们有什么样的感触呢?欢迎大家留言,与笔者一起讨论!
小飞熊多多
上个世纪90年代,佳木斯市罕见的女连环杀手马艳红,两次作案导致四人死亡,然而在法庭上她却装疯卖傻,表现出超强的求生欲!
马艳红
今天要给大家讲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黑龙江佳木斯市,女连环杀手马艳红。事情还得从1994年说起,当年9月份佳木斯市当地一名群众到派出所报案,他声称在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了用蛇皮口袋装的人的尸体,然而这具尸体却是不完整的,里面只有一部分残骸。而与此同时,当地另一派出所也接到了报案,同样是发现了用口袋装的尸体。很快警方来到现场,经过初步勘察,发现死者为两个成年人,分别为一男一女,此外还有一个小孩。
但令警方头疼的是,由于事发地点实在一处公路的草丛旁边,很可能不是第一作案现场,而且这几名受害者被残忍的分尸杀害,根本无法看清面目,一时间,警察对这起案子是无从下手,一段时间里没有任何进展。然而到了1995年6月份,同样的案件再次发生了!地点位于佳木斯市一处农田水沟里,当地农民发现同样是用塑料袋装好的尸体,接警之后经过警方初步判断,该死者是一名男子,身高大约再1.80米左右,这起案件和一年之前的那起,两者极为相似。这一下,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民间也谣言四起,搞的佳木斯市人心惶惶,这给当地警方破案可带来了不少压力。
警方根据这具残留的尸体,请来了法医的帮忙,在法医的鉴定下,该名男子指甲发黄,这便可说明该男子经常抽烟,根据身高推断,该男子很可能在30-35岁左右,在经过法医的判断和描述后,随即工作人员利用电脑进行了人体分析,但由于死者脸部不清,迫于无奈只能大体的进行一个猜测。可就是利用手中极其有限的资料,警方开展了一次广泛的宣传和人肉搜索。根据电视台的寻人启事广告,当地一位姓董的老人,发现自己家的大儿子已经好几天没来看他了,而且打电话也不接,单位上也没有反映,老人心里隐约感到一些慌张,便报了警。
警察根据老人的描述,他的儿子叫董大庆,身高大约在1.80米左右,听他周围的邻居说,他还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名叫秀娥。很快警方来到了这名叫董大庆的男子家里,在征得老人的同意后,警方很快就破门而入。然而令在场所有人都惊讶的是,屋子里一片狼藉,而且墙上还溅着血,地板上还有血迹。当看到眼前这一幕后,警方判断肯定是出大事儿了,便立即采取专门手段,在现场提取血液拿回局里进行分析。经过检验,董大庆的血液和之前那名路边口袋里的男子血液相吻合,可以证明此前死去的这名男子,就是董大庆。现在想要破案,非常关键的就是找到董大庆的女朋友秀娥!
可是从哪里查起了?经过一番调查后,警方发现马艳红和董大庆,两人是在一家婚庆所介绍认识的。可佳木斯市里足足有两百多家婚庆介绍所,为了全面排查不放过任何可能,警方派出多名侦查员,前往两百多家婚庆所里进行调查。好在“功夫不怕有心人”的努力之下,最终在一家名为“唯美”的婚庆所找到了两人的名字,根据婚庆所工作人员的描述,警方很快就画出了秀娥这名女子的大体面貌,很快便张贴出去,通过发动群众来找人。
没过多久,当地一位老太太看着张贴出来的画像,一眼就认识了这个叫“秀娥”的女人,此人正是她们村里老马家的三丫头,名叫马艳红。这一消息对警察来说,可谓是太重要了,经过调查,马艳红今年28岁,是桦川县的一位农民,在1993年离婚之后,她只身一人来到佳木斯市打工,村里没人知道她后来的下落。在警方密切的安排和设伏下,经过半个多月的守株待兔 , 终于在一天下午当地一家银行就要下班时,警方发现了前来取款的马艳红,随即将其拿下。
疯狂女魔马艳红的风流本性,知人知面不知心马艳红老家在桦川县,她本人长的挺好看的,可以说是村里的“村花”。由于人长的漂亮,马艳红早早地就结了婚。但结婚后没多久,1993年马艳红就离婚了。离婚之后,她拿着一笔钱前去佳木斯市里闯荡闯荡,但没有商业头脑也没经验的马艳红,很快就把身上所带的钱赔光了。无奈之下,她甚至连自己的房租都交不起,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马艳红此时的真实面目便露了出来。正所谓出现危机的时候,也给了她机遇,马艳红打起了当地房租老板的主意。
这家房东老板姓徐,一家三口靠收房租谋生,其生活在当地也还算不错。为了继续租房子,马艳红自称为王兰,她向房租老板说到,自己被丈夫出轨了,如今只剩下她一人,居无定所,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乞求老板能可怜可怜她,让她在这里能呆一段时间。房主见这种状况,心里也软了下来,原本100元一个月的租金,硬是给她少了50元,每个月只收她50元的房租。然而令房东没想到的是,他这却是引狼入室,噩梦即将开始。当时房租老板见马艳红身无分文,穷的连饭都吃不起了,于是便拿出200元钱给她,让她暂时渡过难关。可多心眼的马艳红当时清楚的看到,房租老板是从一叠钱里抽出两百给她的,这一叠钱至少也有5000块,马艳红看在眼里,却记在心里。接过钱之后,嘴上说着万分感激的话,心里却早已打起了她的小算盘。
过了几天之后,房东老板告诉马艳红他们一家将出去几天,去城里走亲戚,让她帮忙看看家门。听到这里,马艳红觉得机会来了。就在房东出走的前一天,马艳红为了表示感谢,用身上几百元钱买了些酒和菜,当天晚上,刻意去房东老板家“招待”了一番。然而其实马艳红早在酒里做了手脚,她在酒里下了量充足的安眠药,时不时给房东一家人敬酒,而她自己却以不能喝酒滴酒不沾,酒足饭饱之后,房东一家人很快就昏睡了过去,见此机会,马艳红趁三人足睡之际,拿了之前房东给她的那一叠钱,数了数大概有5000元左右。又在家里收了一番,结果害怕几人醒来事情被暴露,马艳红干脆又一不做二不休, 在厨房里拿着菜刀把三人全部杀害。为了不被他人发现,马艳红用蛇皮口袋装着几人被肢解的尸体,趁着夜色天黑,用自行车将其抛到野外的田地水沟或者草丛中。
趁着天黑,马艳红一走了之,从此便从当地消失了。来到市中心的马艳红,靠着身上几千块钱,租了一间更大的房子,再加上自己年轻貌美,通过市里的婚庆所介所,认识了身高一米八的董大庆。两人很快熟悉之后,马艳红怕被人发现,便把自己名字改为“秀娥”,凭借自己的美貌再加上一副“巧妇之舌”,很快便让董大庆将2万元存款交给了她,没过多久两人就开始同居了。1995年6月2日当天,董大庆下班回去之后,马艳红早已准备好了饭菜,并且还给他准备了三瓶啤酒,董大庆再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三瓶啤酒里马艳红早已动了手脚,喝了两瓶啤酒之后,董就昏睡了过去。见此状况,马艳红拿着存款准备一跑了之,但又担心董大庆醒来之后找自己的麻烦,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其痛下杀手,随后同样是趁着夜色,将尸体扔在了野外。随后马艳红带着这笔钱消失了。
马艳红在法庭上非常狡猾,使得审判断断续续,又让她苟活了三年!马艳红两起抛尸案,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一番调查,警方在各大银行早已设下埋伏,因为马艳红肯定会前来取那2万元存款。1995年一天,马艳红来银行取钱时,被警察抓个正着,至此这个女魔头终于落网了。然而在审判的过程中,马艳红却极其狡猾,编造出各种理由,声称这些事都和自己没关系,警察问她,她也是一问三不知,并且还对警察说道:“存折是董大庆以前答应给我的”之类的谎言。
在第一次开庭公开审理时,案件却出现了转机,马艳红突然当庭翻供,大呼冤枉,嘴里说道之前所述“都是他们逼的,引诱我说的”。为马艳红辩护律师说到:“马艳红,一介弱女子,何以能单独杀了受过专门训练的壮男。又怎能以一对三灭了徐学礼一家三口。这里面是否有第三者参与。” 好在法庭也早有预料,当场拿出马艳红先行下毒药人 , 而后动手杀人碎尸的证据,然而马艳红的律师也早有准备,他随口就说道,根据马艳红交待和对两案现场残留酒液的化验结果证实,马艳红所投药剂量只能使正常成年人产生困乏欲睡感而已。 最多是似睡非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马艳红下手取胜率是极低的。就是取胜也应该有搏斗撕打过程,但案发现场的探察记录却没有记载。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马艳红背后还有同谋。马艳红犯下的罪过,令人发指,但在疑点没有澄清,事实真相尚不明了的情况下仓促判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好,因此当庭宣布休庭。
在第二次开庭时,马艳红突然交代到自己有一个帮凶,叫做王某,是他指示自己这样做的。当地警方经过调查核实,确实有这么一个叫王某的人,也确实是一个罪犯,而且当时王某也确实正在负罪潜逃。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只得又好修庭。到了1998年,此时距离马艳红作案已经三年了,三年时间里,马艳红一直在想办法苟延残喘,但第三次开庭,却没能给马艳红机会,经过法庭和警察落实,马艳红口中所说的王某,其实两人根本就不认识,而且马在作案时,王某也并不在佳木斯市,在种种证据面前,马艳红最后不得不老实交代,全部招供。经过最终审判,法院判处马艳红死刑,至此这个女魔头终于伏法了,一颗子弹结束了她罪恶的一生,死去之时,马艳红年仅28岁。
文/壹刀令
^丝兰^M
1989年1月31日,菏泽地区郓城县一所公厕里,发生了一起人命案,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死者为一年轻女性,从现场来看,女孩身中数刀,血肉模糊,罪犯作案手法可谓是十分残忍。警方经过初步侦查,将此案的侦破方向为“情杀”或“仇杀”。
警方的判断是合乎常理的,因为在八十年代,人口流动性很低,死者大白天在公厕如厕时遇害,大概率是这两种可能。但经过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警方得到如下线索:
第一,死者家住在离公厕不远的县化学机械厂家属院里。
第二,死者一家人老实本分,并未与其他人结怨。
第三,死者年龄只有十几岁,死时是一名女中学生,思想保守,性格单纯。
到了这里,警方开始懵了,如果不是“情杀”或'仇杀",而只是激情犯罪的话,案子就不好办了。由于缺乏更多的线索,这个案件也慢慢被搁置了。
“郓城县公厕女性死亡案”只是开始,接下来又陆续有女性遇害。
菏泽1.31系列伤害妇女案件山东省菏泽市,曾是伏羲和尧舜的故乡,它连通了古济、泗水两大水系的天然湖泊,因南有菏山,北有雷泽,故名“菏泽”。
郓城县,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那是晁盖和宋江的老家。一名女性死在于郓城县的公厕之内,由于缺乏线索,案件中断。为了不给民众造成恐慌,上面并没有大肆宣扬,对菏泽地区造成的影响也并不大。然而不久后,菏泽地区菏泽县(现为牡丹区)又接连发生几起案件,把整个菏泽警方的神经都调动了起来:
牡丹县新华书店里,一名妇女被刀捅死;菏泽汽车站附近厕所里,一名女孩被砍伤;菏泽农校厕所里,一名女教师遇袭,伤势惨重。
警方很快把这几起案件和之前的“公厕杀人案”联系在了一起,而就在警方调查两位受伤的女性时,凶手却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
菏泽出现了一个变态杀人狂,让整个县城都陷入了恐慌,很多女性都不敢白天上厕所,但这一消息并没那么快传到其他县。
1989年3月11日,菏泽地区东明县工商银行女厕所内,25岁的县农行出纳员陈秋茹和21岁的城关镇崔寨村农民崔爱霞,在厕所内方便时遭遇袭击。
这一天,她们刚进入女厕后不久,忽然一名年轻男子闯了进来,还没等她们反应过来,就拿起板砖将她们拍晕了,随后拿出一把尖刀,割下两名女性的外阴,匆匆离开。
陈秋茹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崔爱霞虽然活了下来,却落得终身残疾。
菏泽发生的恶性事件,惊动了山东省公安厅,这一系列案件被称为“菏泽1.31系列伤害妇女案件”,定为1989年山东省三大系列之一,另两大案件分别为鲁中系列撬盗保险柜案,鲁西南系列盗窃药品案。
变态杀人魔两起盗窃案很快就侦破了,“菏泽1.31系列伤害妇女案件”却毫无头绪,犯罪分子甚至还在顶风作案。
后来警方通过并案,发现罪犯共作案22起,杀死5人,伤18人。其中白天18起,夜晚4起。22起案件中,20起发生在女厕所,1起发生在室内,1起发生在室外,而且侵害对象都是青年女子。
据当时的人回忆,当时菏泽地区的妇女白天不敢单人上厕所,上下班都要有家人接送。因为她们知道,如果不小心谨慎,接下来受害的或许就是自己。
与此同时,民间也出现了很多谣言,说什么嫌犯制定多少杀人名额的计划,什么中学有多少名。由于多名女孩被杀伤,中学的女厕所由男老师守护,女生放学,不能单独回宿舍要结伴而行,并由年轻男老师护送。
警方这边也在加紧追查,他们派了大量的人力去蹲守厕所,还在电视上广播,提醒民众注意可疑人员。在此期间,警方的确抓获了一位模仿者,但正牌凶手却始终没有落网。
也许是警方大动干戈,吓到了罪犯;也许是民众的警惕,让罪犯失去了再次下手的时机。“菏泽1.31系列伤害妇女案件”并没有持续太久,罪犯也很快销声匿迹。
血腥的杀戮暂时告一段落,菏泽也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这一系列的案件,最终成为了悬案。变态杀人魔到底是谁,无人知晓。
总结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杀人悬案,这个案件或许没那么有名气,但却是一代菏泽人女性心里的噩梦。
根据一些受害者和菏泽网友(据称是目击者)的回忆,我们大致得到以下信息:
罪犯身高170CM以上,皮肤白净,喜欢穿一件毛呢大衣,作案时用的交通工具,是一辆摩托车。
可以看出,罪犯的个人形象不错,很难让人联想到是一位杀人犯,而他能在1989年都开得起摩托车,家庭条件似乎不错。他下手的对象几乎都是年轻女性,似乎有收集女性下体的癖好,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罪犯及时收手,使很多菏泽女性免遭侵害,却也为警方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而那些被他害死和弄残的女性,则是永远留下了心里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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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杀人狂魔许官春
2001年3月初的一天早晨,兰州市某建筑集团公司质检人员陈女士和往常一样,起床后一边洗漱,一边听着半导体新闻。突然,一条新闻使她惊得目瞪口呆:“现年31岁的许官春,系山西省广灵县农民。自1989年第一次杀人以来,化名‘王晓东’先后流窜晋、冀、京、沪、鲁、甘、蒙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使用随身携带的板斧多次杀害无辜群众,抢夺钱财。据警方掌握的初步情况,许官春10年来共杀害了7名无辜群众……”
听到这里,陈女士头皮一阵发麻,手里的牙缸和牙刷“哗啦”全掉到了地上。她就像进入了一场荒诞而恐怖的噩梦,久久不能苏醒。就在一年以前,“王晓东”还是她的白马王子,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趁丈夫出差之机,多次与“王晓东”躲在自家的温柔乡里翻云覆雨。甚至,她还为他送了2000元的“营养费”……天哪,“王晓东”原来竟是一个潜逃10年、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狂魔!
3月18日,记者专程前往广灵县,经县公安局局长宋世义的批准,在县看守所里见到“塞外杀人狂魔”许官春,并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面对面采访。许官春,1.8米的身材,面庞英俊。细细端详,他唇上那撮浓黑的小胡子,看起来多少有几分阴鸷。许官春一支接一支地吸着记者递过的香烟,浓重的烟雾中,眨着那双贼亮贼亮的眼睛,他缓缓打开了话匣子……
拳头,让我尝到了“甜头”
1970年春,我出生在广灵县蕉山乡东蕉山村。这是一个贫困的小山村,在我刚出生没几天,家里因养活不起我就把我过继给了同村的一户人家。养父养母结婚多年没孩子,因此他们对我百般疼爱,我要星星他们就不敢给月亮。过分的宠爱,使我自幼便养成了骄横、粗暴的性格。记得6岁那年的冬天,我向父亲要苹果吃,寒冬腊月的,父亲哪里拿得出来?可我不管这些,用石头把家里唯一的一口铁锅砸了个大洞,害得父母连续好几天向邻居借锅做饭。像这样的闹剧,在我孩提的记忆里数不胜数。
在我们那地方,村里的小伙伴都歧视过继给他人做养子的孩子。孩子们都叫我“野崽子”,他们揪我的头发,往我的脸上涂粉笔末……我默默地忍受着。一次,一个叫“二愣头”的高年级同学拽住我的衣领往我脸上吐唾沫,并让我跪在他脚下叫他“爷爷”。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积蓄已久的愤怒爆发出来,冷不丁一拳打了“二愣头”一个满脸花。看着他痛苦地蜷伏在地上,我还不解气,抬起脚在他的脑袋上连踢几脚后才仓皇逃走。回到家中,我把事情告诉了父母,父亲摸着我的小脑袋,乐呵呵地夸我:“俺娃有出息。对着哩,往后谁要欺负你,就往死里打他!”到了学校,我突然发现以前欺负我的同学,一下子变得对我尊敬起来。他们有的从家里偷来煮鸡蛋、白面馒头“供奉”我,有的主动帮我值日打扫卫生。就连“二愣头”见了我也点头哈腰,明明他岁数比我大,可一见我就叫我“大哥”。
依靠拳头,我意外地尝到了“甜头”。小学四年级时,由于我整日打架,根本不愿读书,从此便辍学了。那年我13岁。13岁的我和乡里一些20多岁的痞子混在一起,开始在三乡五里偷鸡摸狗、抢劫斗殴。父亲发现我的劣迹后,追悔莫及,但身患重病的他拿我已经没办法了。不久,父亲因病去世,临终前他拉着我的手,说:“娃儿,爹害了你。爹死后,你要走正路啊……”
可是,父亲的话对我来说就像耳边风。父亲死后,软弱的母亲更拿我没办法。渐渐地,我的“威名”越来越大,常常有村民请我出面帮他们“出气”。当然,每次“出气”的代价至少100元钱。就这样,在80年代中期,十六七岁的我就已先村民一步“致了富”。
到后来,我已不能满足于“小打小闹”了。我决定靠拳头“打天下”,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
第一次杀人,我年仅19岁
1989年12月,我从广灵县一家小煤窑“赊”了两卡车煤(说是“赊”,倒不如说“抢”,以我的“威名”,就是给小煤窑老板钱,他敢要吗?),雇了两名司机来到河北省易县进行贩卖。没想到,因为煤的质量太差,人家不收。而我在路途中花天酒地,早已将身上带的钱花了个一干二净,到此时,连回家的路费也没了。
怎么办?抢!——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闪现出来。既然我靠拳头尝到无数的“甜头”,现在到了穷途末路,不靠它还靠啥?
夜里,我和两名司机在下榻的小旅馆里喝了两瓶烧酒,把他们都灌醉了。待他们入睡后,我悄悄溜出旅馆。那两车煤,我不要了,反正也是白来的。至于两名司机的工钱,他们还到哪跟我要?嘿嘿,相反,他们还得给旅店老板付店钱和饭钱呢。
深夜11时,我沿着公路边走边寻找“猎物”。可是,老半天却没遇到一个行人。走着走着,突然发现路边有座小客栈还亮着灯,我心里一喜,翻墙头跳了进去。客栈里,只有一个30多岁的彪形大汉躺在热炕头上打呼噜,身上一股酒气。正是下手的好机会!我想,他的身形比我剽悍,必须一棒就把他“处理”掉。于是,我拎起一根打炭用的铁棒,对准他的脑袋就砸了下去。谁知他正好此时翻了个身,棒子砸在脸上,他满脸开花,疼得掉下炕,但很快爬起来怒吼着赤手空拳跟我搏斗。我玩命地挥棒猛击他的要害,打了100多棒,他终于躺在血泊里一命呜呼。我搜遍他的全身和箱箱柜柜,结果只搜出86元。
洗净身上的血迹,换上了从箱子里翻出的旧衣裳,我趁着茫茫的夜色,逃了出去……
此后的1个月里,我吃不好,睡不稳,常常在梦里梦见那个被我杀死的汉子,满身血污地嚎叫着向我扑来……毕竟,那时我才刚满19岁。渐渐地,见警察并未怀疑到我,心里也就慢慢坦然了。
我在国家公安部挂上了“号”
回到广灵县,我继续重操旧业——帮人打架“出气”,隔三岔五有一二百块钱进账。1994年元月,我因打架被劳教了1年。1995年劳教期满后,没想到我的“生意”反而更火爆了,就连外乡的农民也来找我帮他们“出气”。仅仅1个月后,我再次因打架被劳教了两年半。
从“号子”里出来后,我思谋:靠这样小打小闹终究成不了“气候”啊,而且太容易暴露自己,索性不如当个“独行大侠”,到公路上去抢煤车司机的钞票。要干,就干他个惊天动地!在广灵县几条干线公路上,截住单行的司机,搞到钞票不成问题,因为他们都怕我手中的利斧。可是若遇到结伴而行的几名司机,我就对付不了了。于是,我物色了一个搭档——本村的“铁哥们儿”张顺(1970年生,已于1999年被枪决)。我们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在公路上疯狂作案。
1998年8月18日深夜,我和张顺喝罢烧酒后,决定再上路抢劫。我对他说:“这次碰到‘猎物’后,不仅要搜钱,连车也要卖了。”张顺心里有点发虚:“如果抢车,那‘猎物’怎么处理?”我冷冷地一笑,挥起手用力向下做了个“劈砍”的动作,张顺会意地点了点头。
在路边的庄稼地里埋伏了许久,竟没遇到一辆煤车。我有些气馁了,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摩托车的马达声,一个男青年驾驶着金城90摩托缓缓驶来。我急忙冲着张顺一使眼色,他一个箭步冲上前拦住男青年。正当那小伙子愣神的时候,我蹿到他身后举起板斧照着他的后脑勺就是一家伙。当场,小伙子脑浆迸裂,哼也没哼一声倒在地上就没气了。张顺第一次参与杀人,吓得不知所措。我骂他一句“孬种”,然后命他把死尸和摩托拖进了草丛间。但遗憾的是,我们仅仅从死者身上搜出了30元钱。好在摩托车还8成新,我俩连夜抄小道骑到应县,把它以500元的低价卖给了在当地开饭馆的杨树权。
事发第二天,刑警开始组织破案。张顺吓得要命,主张和我收拾点“细软”远走高飞。我告诉他,绝对不能跑,一跑就被警察怀疑了。不仅不该逃跑,反而还要到现场去看,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接着,我拉上他去了作案现场,当时警察正在对死者拍照、勘验,四周围了很多村民。我挤上前看了看,极力做出一副“痛心”的样子,并随着围观的群众一起痛骂“凶手”的残忍和暴戾。由于我高超的“演技”,警察放弃了对我的怀疑。
这件事过去后,我感觉到警察并不能把我怎样,于是决定甩开膀子继续“大干”几场。此后,我和张顺又纠集了一名“铁哥们儿”李建仓(1975年生,1999年被处决),在公路上疯狂地劫车、抢钱、行凶。从1998年8月31日到9月10日,短短10天里,我们连续实施4起杀人案件,其中3人惨死在我们的利斧与铁棒之下,另一人侥幸逃脱并报了案。很快,张顺和李建仓被警方抓获,而我由于反应快,再次逃脱了警察的追捕。不久,我们制造的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凶杀案惊动了公安部,公安部将我列为部级督捕逃犯,并实施网上追逃。
假如迟逮我10年,我至少还会杀10个人
记不清在哪部电影里听过这么一句话: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我十分欣赏这句名言。逃离山西后,我直奔首都北京,并以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和高大结实的身材,很快在一家建筑工地上找到了工作——搬运工,就是扛上水泥往楼顶送。干了两个多月,我实在有些吃不消了,平时吃香喝辣,哪受过这份洋罪啊!我决定重操旧业。
我从工地上偷了一把板斧,磨得十分锋利,然后别在后腰裤带上,开始在北京城里物色“猎物”。第一步是“踩点”,转悠了几个月,终于把一些胡同的地形弄熟了。正当我踌躇满志、寻找时机准备对几个“猎物”下手时,北京市发生了聚众闹事事件,警察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证查得特别严。我怕自己被查出什么,很快坐上南下的列车,奔赴上海谋求“发展”。到了上海,我傻眼了,这里的治安搞得特别好,街上到处是“大沿帽”。
在上海逗留数日后,我思忖再三,决定选择人口密度小的贫困山区落脚。1999年9月,我来到山东省沂蒙山区的沂水县王庄镇。在镇上,我认识了一个叫王恩河的孤寡老汉。他是个热心肠的人,我骗他说我来山东做生意,结果被人抢了,举目无亲,连回家的路费都没了。老汉很同情我,晚上把我领到他家,给我炒了几个菜,还拿出一瓶“孔府家酒”陪我喝,并表示要送我回家的路费。在攀谈中,我了解到老汉存了一笔钱养老,心中顿时冒出一个念头……深夜,王恩河老汉睡着了,我从腰带上取下利斧,冲他脑袋狠狠劈下去。老汉惨叫一声,吃惊地睁大眼看着我,只说了一句“你个没良心的禽兽……”就断气了。我急忙搜他的衣裳和橱柜,结果只搜到960元。临走时,我看到王老汉那双因痛苦而圆睁的眼睛好像还在盯着我,我上前照他的眼睛又补了一斧子,这才匆匆逃了出去。
此后,我化名“王晓东”,又先后流窜到甘肃、内蒙古等地,立下誓言:咱也搞场轰轰烈烈的“西部大开发”。我这人运气总是不好,老实说,这10年来杀了7条人命,结果连5000块钱都没得到。最多的一次也只有960元;最惨的时候,连一分钱也没抢到。不过,到了兰州,却走了一次桃花运。那是1999年冬天,我在兰州市一家建筑公司打工,认识了该公司一名姓陈的女质检员。她被我的花言巧语迷住了,给我买西装、皮鞋,还经常趁丈夫出差时把我领到她的床上。当时我想把她杀了搞几个钱,但一想,杀了她谁来解决我的性饥渴?于是我就不断向她要“零花钱”。后来,这事被公司的员工有所觉察,我怕暴露了身份,就向陈女士骗了2000元钱,逃离了兰州。
这些年的流窜过程中,那把板斧始终不离身,但我慢慢觉得带着一把板斧太不方便了。去年夏天,“张君暴力团伙案”轰动了全国,而我却不以为然。张君有啥了不起的,不就是手上有枪吗?我许某人要是有了枪,肯定比他要厉害得多。很快我就向流窜地的黑帮团伙成员取得联络,准备买一把手枪。可惜,这事快有眉目的时候,我在又一次杀人后,不慎栽在了警察的手里。
那是在去年10月10日,我来到了内蒙古五原县套海镇,在公路边一处挺气派的民房里,用斧子劈死了女主人。倒霉的是,从她的尸身上竟没摸到一个子儿。我不甘心,又在她家翻箱倒柜搜寻,结果被附近的民工怀疑上了,并报告了五原县公安局。我觉得情形不对,急忙溜出屋子,直奔汽车站寻找去西藏的长途车。我决定到西藏闯一闯,遗憾的是所有去西藏的车都发走了。怎么办?五原县一个弹丸之地,我一个外地人在这里杀了人,恐怕很容易被逮住的。旅店我是断然不敢住的,只好选择了一家“昼夜录像厅”,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盘算着第二天如何去西藏………凌晨4时许,突然几束雪亮的手电光照到我脸上,我刚睁开眼,就见几支手枪对准了我的脑袋……我知道,我这回彻底栽了,我的人生也就将结束了。
被警察逮住——我早就预料到迟早会有这个结果,但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我想,我总得干到40多岁吧?总得杀个百八十人才算“成就”大业了。唉,警察逮住我,是社会的幸运,否则,迟逮我10年,至少还有10条人命毁在我的板斧下……
希望政府早日处决我
3月,身负7条人命、流窜10年之久的许官春被押回了原籍山西省广灵县。在记者采访临近尾声时,与许官春有这样一段发人深思的对话:
记 者:你杀了这么多无辜的群众,事后有内疚过吗?
许官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什么内疚的?
记 者:有时你只为抢到一点路费,而且已经得手了,但为什么还要把人杀了?
许官春:开始,我是怕留下活口。后来,我杀人杀得上瘾了,看到受害者那种血淋淋的痛苦模样,我感到特别兴奋。特别是1998年第二次杀人以来,隔个一年半载不杀人我就憋屈得难受。
记 者:你为什么能流窜10年呢?
许官春:一是我20岁以前被劳教过2次,自己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二是许多群众的警惕性太低,很容易被我蒙骗;三是一些用工单位招聘临时工时把关不严,像我这样一个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外地人,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工作。
记 者:假如有来生,你会重蹈覆辙吗?
许官春:不会,绝对不会。因为我的逃亡生活太累太累了,这10年来,我几乎是在汽车和火车上度过的。白天,见着“大沿帽”就腿软,甚至见了解放军都心虚;夜晚,常常有噩梦伴着我。
记 者:你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许官春:希望政府早日枪毙我,结束我这充满血腥味的短暂人生,也好给地下的冤魂们有个交待……
Jophin童
重庆红衣男孩案
2009年10月24日,匡志均像往常一样,周末坐车到父母处吃饭。吃饭间,匡志均告诉父母下周末自己想回一趟老家。父母也答应了。
到了下周末,匡志均独自回了老家。事发当天中午,匡纪禄给孩子打了好几个电话都联系不上。按理说孩子周末应该到家里来取生活费,这个点还没有来,让匡纪禄有些担心。匡纪禄41岁才有了儿子匡志均,儿子是家中的独苗。夫妻两个对孩子一向疼爱有加。匡纪禄实在等不住决定去老家看一看,顺便把生活费给孩子。
到家后,匡纪禄发现家里大门紧闭。不见孩子身影。于是匡纪禄绕到侧门,发现侧门也关的死死的。按理说如果儿子在家应该打开大门或者侧门。匡纪禄觉得可能儿子已经离开家了。匡纪禄绕过侧门向后门瞟了一眼,发现家中经常不开的后门虚掩着。这不由的让老匡心中一惊,有种不祥的预感。
老匡推开后门,屋里死一般寂静。他走到客厅正屋,发现门开着,顺势走进去一看把老匡吓得后退了几步。老匡看到儿子穿着连衣裙,双手被捆绑着,吊在房梁上。双腿被绳索缠绕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老匡平复了一下心情,叫了几声不见反应。老匡上前抱了一下孩子,孩子全身冰凉,已经失去身命体征。
老匡难过了许久,给妻子打了电话,报了警。警方赶到后,发现屋里没有打斗的痕迹。屋里地上到处是凌乱的衣物。孩子的课本、作业本、手表、手机、光盘扔在床上。两包方便面吃了一包方便面,旁边还有剩余的32.5块钱。
警方通过尸检,在匡志均额头发现有一个小针孔。大腿、双手、脚踝,大腿内侧有深深的勒痕。
根据现场勘察,尸检报告、走访调查警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最终认定为性窒息死亡。
案件四大谜团
1、男孩为何要穿红裙子、游泳衣。
2、死者额头的小针孔从何而来。
3、死者双手、双脚有非常专业的打结。
4、死者又是怎么把自己吊在房梁上的,而且脚踝还有一个大秤砣。这显然不是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
对于这起案件大家有什么看法,请留下宝贵意见。
风的记忆
历史上著名的杀人悬案实在太多了,我今天就随便说一个比较著名的龚琪被杀案件吧。
一、事情经过龚琪,毕业后在长沙某名牌化妆品公司做销售经理,一做就是两年,为了自己上班更加方便,她在长沙河西“玛依拉山庄”租了一间40平米左右的单身公寓,由于一直没有男朋友,所以她一个人住。
刚租好房子的时候,有一次她母亲去看望她,看到她的房子比较偏僻,还说叫她要注意安全,毕竟自己一个人住。可是龚琪当时不以为然,跟母亲说小区有保安,而且房子挨着大道,没什么影响。
时间飞快,一转眼来到2009年5月17日,那天晚上11点多,龚琪与自己的同学聊天,两个人聊得不错,还聊到感情问题,龚琪表示自己一个人真害怕嫁不出去,像极了小女生担心的样子。
她同学安慰她几句,叫她不要担心,后来两人就没有继续聊天,就当时知情人士表示,龚琪在18号凌晨一点多还发了一条消息说“窗户抖动”,然后就再没有消息。
19日,龚琪一直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请假,单位打她电话也没人接,就打电话给她家人说她没有去上班,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19日下午2点左右,龚琪的表妹刘雯去到龚琪家里,才发现龚琪已经遇害,现场惨不忍睹。
刘雯被惨状吓得魂飞魄散,从房间爬出去颤抖着双手打电话报警,随后又控制住情绪打电话通知龚琪父母。她父母听到噩耗,立即从岳阳赶到长沙,到达现场时,警察已经封锁现场。
龚琪父亲从警察的现场勘查情况中得知,自己女儿受害后,现场还被凶手专门用洗洁精洗过,只留下一个脚印。
抽屉里的现金剩下7毛钱,但是手机以及电脑什么的并没有丢失。为了侦破此案,警察成立了一个50多人的专案组,进行侦破,可是依旧没有什么线索,真相至今依然还是一个迷。
就所有得到的资料而言,现场凶手已经进行过精心伪装,导致没有留下指纹之类的有效信息,再加上案发时间到发现案件之间,已经相隔较长,在那个科学技术还不够先进的年代,这些无疑都给案件侦破增加难度。
龚琪还住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小区,监控设施也不齐全,没法监控到凶手的轨迹,加上凶手专业的作案手法,其实一切都让这个案件难上加难。
结语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技术已经越来越先进,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这个案子也会被侦破,让真相公诸于世。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提醒广大女性同胞,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欢迎评论留下有趣思想。
kuangyekailun
南大刁爱青碎尸案,绝对可以说是可以说排入中国近代十大悬案之一。那是1996年1月19日,南京一个普普通通的冬日清晨。一位辛劳的环卫工人,不畏严寒出早班清理大街。在清扫时,他碰到一个袋子,好像包着的一包碎肉。
因为清洁工,也经常看到有人丢弃厨房剩余的肥肉什么,他也偶尔捡走,拿去喂自己收养的几只流浪狗。于是,他蹲下来,用手扒开袋子,想看看里面的碎肉还有没有坏,能不能捡回家喂狗。
然后,整个空旷无人的街道想起了清洁工恐怖的叫声“死人啦,死人啦,来人啊”。原来,袋子里是一些碎肉,看不清是什么形状,但是,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有三个人类的手指头,也就是被砍下来的断指在一堆碎肉里。
这一下子本来冷清的街道围满了人,大家都听说街道上发现了人的手指头。后来,接到群众报警的警察同志,立马赶到了现场,并将重要物证保护了起来。
原本,很多人还想着可能就是黑社会寻仇,剁了某个人的三根手指头,然后扔到了垃圾箱里。可是,等法医到了后,很快确定和三根手指头一起的碎肉,也是人类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件严重的碎尸凶杀案。
有了这一判断,事情立马变得严重了起来,警方调派了大量人手,赶去支援。一部分人,扩大搜索范围,方圆2公里内的垃圾箱以及下水道等地方都进行搜索。另一部分人,前往周边各街道、学校、工厂走访,询问是否有人口失踪。
让人震惊的是,没花太多时间,警方就在清洁工发现断指附近的其他地方,陆陆续续又找到很多包碎肉,加起来大大小小有2000多块。根据法医判断,这些碎肉块都是来自一个年轻的女孩,且被碎尸后肉块、内脏等还被煮过,然后分的很整齐,装在了各个碎肉袋里。
随着走访民警的调查,很快锁定旁边南大的一位女大学生走失,后经法医确认,死者就是南大的大学生刁爱青。
据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回忆,在8.9天,也就是1月10号的晚上,因为宿舍里的同学违背学校规定,擅自使用一些违规小电器,所以整个宿舍都受到老师的严厉批评。而刁爱青,又恰好是宿舍长,所以被批评的就更狠了。
刁爱青,本身又是个特别性格内向、孤僻的女孩,其他女孩受了批评,等老师走了后骂几句,或者找男友撒个娇就忘了不开心。
而刁爱青,可能心情郁闷,又无人诉说,就打算出去散散步,缓解心情,可不曾想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宿舍,而是成为了一袋袋的碎肉。
从室友的访问知道,刁爱青临走时还把白天叠起来被子放了下来,铺平了,等会散步回来睡觉。另外,学校里小卖部的阿姨也表示,刁爱青,在从宿舍出来后还曾经在她的店里买过学习文具盒卫生巾。所以,这一切,就告诉我们刁爱青本来只想散散步,然后回学校睡觉。
确定了死者身份,警方开始寻找杀人凶手。在广泛摸排后,发现刁爱青的社会关系非常简单,并不存在情杀或者其他抱负的可能。当晚,也没有人看到过她和其他人一起走过,至少在学校里她都是自己在散步。所以,众人一致判断,刁爱青应该偶然成为了凶手的作案目标。
可是,凶手又是谁呢?
很遗憾,这个我也回答不了,因为截止目前,这个案子自然没有侦破。传说,有以下几种可能性,真假难辨,都是网友的分析。
第一种,是南大某医学院的男医生心里变态,可能拿刁爱青做了自己的手术实验。之所以很多人都认可这种猜测,是因为当时刁爱青那被处理成2000多块的肉体,切割的过于标准了,大小、薄厚、形状等都几乎差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刻意追求的一种结果。
所以,看那些碎块的切割手法,应该凶手是一个经常用刀的人,处理人体组织非常熟练。以前那些碎尸案,凶手都是粗暴的用斧头砍或者用电锯弄,可刁爱青很显然是被人用刀分割的,所以医生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是有自己独立住所,经常主刀的那种男医生。
第二种,南大附近的变态屠夫除了医生外,善于用刀的应该就是屠夫了。所以,不排除是某个屠夫,在南大附近看到了散步的刁爱青,通过哄骗或者威胁,将刁爱青带到了住处,然后下了狠手。
这一点,从刁爱青头颅,以及很多关节的处理上感觉像屠夫所为。因为,很多地方像是用那种大的菜刀齐刷刷切了下去,很锋利的那种。而那种人体肌肉和骨头的断面,是手术刀所达不到的效果。
第三种:校内师生或者后勤人员从刁爱青的性格,自己不会走远,甚至不会走出学校。哪怕出学校也会尽早回来,可是最后她被抛尸的地方是在校外,这一点有可能是凶手故意为之。
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校内人员作案概率也很大。比如,某个她的追求者,大概律是老师或者后勤人员,追她却追不到,最后恼羞成怒,对刁爱青下了狠手。
而这里面学生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学生都住宿舍,谁一晚上不回来都会知道,更没有地方碎尸和煮尸块。
因此,会用菜刀的厨师和接近热水的锅炉房工人嫌疑很大。
【二两历史】答题感悟前一阵子,有人说南大碎尸案破了,其实弄串了,那是南医大的碎尸案破了,而这个刁爱青的是南大碎尸案,是1.19号的,不是同一件。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案件一直也未能侦破,那个真正的杀人凶手仍然逍遥法外,想想就咬牙切齿。有时候我甚至有个想法,把网上浏览刁爱青碎尸案相关内容最多次数的前一百名网友,调查一番,搞不好其中就有凶手。
比如,这个回答也许真正的凶手也会阅读,甚至点赞,真是细思极恐。
青
白银案、南大碎尸案、开膛手杰克以及著名的黄道十二宫杀手都有人提到了,老妖讲一个比较著名的国外的悬案,新西兰警察总署的耻辱:新西兰普克卡瓦血屋之谜。
新西兰普克卡瓦血屋(巨长预警)普克卡瓦血屋之谜应该是新西兰至今为止最离奇曲折,一波七八折的杀人悬案。而凶手从岳父、十几年前的暗恋者最后甚至第一个进入现场的警察都被怀疑。
1970年6月的一个下午,普克卡瓦警察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
报警人是当地居民欧文.普里斯特,而请求他报警的是欧文邻居大卫·哈维·克鲁的岳父莱纳德.登勒。原来莱纳德去他女婿家时,发现女儿珍妮特和女婿大卫都失踪了只留下了两人18个月大的女儿在房子里。(经检查,幼儿健康良好,衣着干净,尿布干净)
探长休顿与探员约翰逊来到克鲁家发现,虽然是白天但是厨房的灯还亮着,还有未吃完以及变质的食物。
客厅地板上有血迹以及拖拽的痕迹,血液早已干涸凝固。还有大片的血污散布在摇椅及地毯上,更夸张的是墙上和天花板上都有飞溅的血滴,种种迹象都表明这里发生过一场极为惨烈的事情。
但是现场门窗完好,屋内也没有打斗痕迹。
随后警方与法医迅速增援,封锁了现场并进行取证。同时探长休顿让警员杰弗里斯带队对案发现场进行彻底的搜查。(8月份又进行了一次彻底搜查,为什么说明这点,这在后面比较重要)
首先是大卫岳父莱纳德的证词,他说上午(6月22日)接到谷物收购商的电话,他们想与大卫讨论下收购价格的问题,但是18日后一直联系不上大卫一家。于是莱纳德立刻到女儿家查看,敲门没人回应后,莱纳德用地毯下的备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去后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坏了。
跌跌撞撞的跑到几百米外的邻居欧文家,在欧文的陪伴下,两人再次回到大卫家里,找到了18个月大的女孩萝切莉。随后两人就报警了。
探长根据两人的证词以及多方目击证据后,判断大卫一家遇害时间应该是在6月17日晚上,而根据现场的鉴定,确认两人极可能都已经死亡。
萝切莉带来的疑问:5天时间内,谁在照顾萝切莉?因为萝切莉得到良好的照顾所以警方始终将珍妮特的亲人列入第一嫌疑对象。
关于血屋前期有几个证人比较重要,第一个是布鲁斯,他曾在19日看到大卫家前院有一个女人站着,他以为是珍妮特,实际是个陌生女人。
欧文的妻子,在案发当日曾经听到三声枪响,后来在破案的过程中还曾招待过探长休顿(这一点在翻案时很重要)
大卫岳父莱纳德谋杀猜测在侦破的过程中,大卫的岳父是第一怀疑对象。
首先他的证词中有两个漏洞,第一莱纳德为什么不用死者屋里的电话立即报警,反而跑到几百米外的邻居家去报警?
第二,他发现屋中血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关心外孙女的安全,反而是跟欧文一起去之后又主动提出寻找萝切莉的去向与安全?
第三,根据警察的调查,莱纳德最近时不时到大卫家与夫妇二人共进晚餐,但是为什么在案发的这五天,莱纳德没有再登门也没有联系?
随后的调查中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莱纳德的妻子梅登在4个月前去世,而梅登有莱纳德农场的一半所有权。原本梅登准备把这些平均分给两个女儿,但梅登去世前,忽然重立遗嘱,把这些全部给了珍妮特,而莱纳德疼爱的二女儿一无所有,这让莱纳德非常不满并多次抱怨。而且在警方的调查中发现莱纳德在17日晚上到22日的行踪并不确定。
休顿推测,莱纳德跟珍妮特关系变好,估计是想给小女儿争取一点利益,但是可能在谈判的过程中没有达成一致,所以莱纳德愤怒之下突袭杀死珍妮特与大卫。
这种情况也符合了现场没有暴力痕迹的状况,那布鲁斯见到的女人是莱纳德的二女儿海瑟么?经过布鲁斯辨认后,头发长度似乎不同。
关于莱纳德的嫌疑,在后来的发现中逐渐被洗清。珍妮特与大卫的尸体相隔一个月在怀卡托河北发现,当时身体上缠着电线(沉尸用),根据尸检,凶器是一把.22口径的步枪。
步枪子弹基座刻着一个数字标示“8”,而大卫尸体发现时,发现了一件重要的物证——用来沉尸的车轮轴。
而莱纳德并没有.22口径的步枪,车轮轴也不是来自莱纳德,那凶手会是谁呢?
追求者阿瑟托马斯谋杀猜想与百叶窗外狙杀理论确定凶器后,警察将死者社会关系人以及半径5英里内的所有名下注册有.22口径步枪都收缴上来,进行验证。
最终经过排查锁定在两个人身上,一位是单亲妈妈露丝·艾瑞,一位是珍妮特上学时期的拒绝过的追求者阿瑟·托马斯大,但是两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而对于枪支的最终测试也出现,阿瑟·托马斯的枪打出的弹头有特殊标志,这在复原的子弹中都没有(这点翻案与维持原判时很重要),暂时排除了阿瑟·托马斯,只剩下露丝·艾瑞,但是让布鲁斯认证时,发现年龄又对不上。
在调查中休顿的助手约翰逊提出了“百叶窗外狙杀理论”。原来约翰逊根据现场照片发现大卫家厨房上方的气窗完全打开,百叶窗被完全拉起,所以他假设了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在厨房外面,通过打开的气窗狙杀了大卫,然后迅速从后门地毯取出备用钥匙进屋内射杀珍妮特。休顿立刻安排警方进行狙杀模拟
而根据对车轮轴的调查,警方查出了幸好,找到了原主人谢特克里夫,经手人修车行老板拉斯姆森,最后的买主老托马斯(阿瑟托马斯的父亲)。
原来老托马斯经常找拉斯姆森修车,而拉斯姆森根据修理清单也回忆起确实曾替老托马斯替换了车轮轴,而且沉尸车轮轴的截断手法确实很像拉斯姆森。车轮轴与截断后的部件在老托马斯的儿子理查德·托马斯取车时带了回去
老托马斯跟儿子理查德确认后,让阿瑟·托马斯带约翰逊等警察去农场仓库查看。约翰逊在搜查第一个仓库时,果然找到了维修清单,却没有找到应该有的车轮轴。于是约翰逊没有搜查剩下的两个仓库而是跟阿瑟·托马斯要了他常用的.22口径子弹进行协助调查。
而且约翰逊还在聊天中发现了疑点,在第一次口供的时候,阿瑟托马斯表示曾经与大卫·克鲁夫妇一起吃过饭,但是在确认凶器是.22口径子弹时,阿瑟·托马斯就将自己的时间往前推移到前任农场主那。
于是休顿决定深挖一下阿瑟·托马斯。这一查不得了,诸多疑点都指向了阿瑟·托马斯。
首选阿瑟家的财政状况并不好,这与珍妮特家的情况正好相反;
其次休顿在查阅当地警事案件时发现,克鲁家曾发生盗窃案,丢失的都是珍妮特的个人物品,尤其是其中一把梳子,正是阿瑟托马斯曾经送给珍妮特的物品,但是在案发现场中,这把梳子又回到了克鲁家。
于是警方对托马斯农场再次进行搜查,终于约翰逊在上次的仓库中新发现了与沉尸车轮轴截断面完全相符的两段零件以及电线样本
还在阿瑟·托马斯的弟弟家中发现了与凶案子弹相同的子弹,并且子弹的弹头基座上,赫然刻着数字“8”印记。
这些证据都指向了阿瑟·托马斯,但还缺少与案件必然的联系,休顿在与警员无意的谈话中得知对大卫家的后花园没有进行过搜索,于是立刻安排再次搜索,终于这次在后花园的泥土中发现了弹壳(证物350),经过弹道鉴定专家内尔森的对比,确认这个弹壳是从阿瑟托马斯的步枪中射出。
三个证据,证明了阿瑟·托马斯是真正的凶手,那布鲁斯看到的陌生女人是阿瑟的妻子费雯么?经过指认,不是。
那究竟是谁?不得知,但是这不妨碍阿瑟·托马斯被判处终身监禁
结束了么?NO,最精彩的才开始
阿瑟·托马斯的第一次翻案对于判决阿瑟始终坚持自己是冤枉的,阿瑟托马斯的父亲老托马斯坚信自己的儿子是无辜的,四处奔走,而对本案判决持怀疑态度的一位作家提供了援助。
他们请来著名律师维瑟重新搜寻证据并最终上诉,推翻了一审结果。
维瑟争取到让阿瑟的童年伙伴的巴尔的证词被法庭采纳(一审时因为两人是好友,法官认为巴尔不适合作为证人),推翻了检方提供的阿瑟前后口供不一致的情况,又用纱窗门的位置推翻了检方“百叶窗狙杀理论”。
而且维瑟指出死者岳父莱纳德曾指出哈维的椅子并不在应该在的地方,这说明凶手曾布置了现场。然后维瑟又拿出一个关键性证据,案发当晚是一个寒冷潮湿的大风夜,正常角度看打开的气窗等都是反常的状态,而且警方进行现场模拟时也是进行了十几次才在天气晴朗的情况下才成功完成,这些都证明一般人是无法在案发日的天气条件下完成狙杀,所以阿瑟是警察为了快点破案而冤枉的。
此时维瑟提出了另一种谋杀理论——珍妮特谋杀后自杀理论即珍妮特与大卫的感情实际上并不美满,而是珍妮特经常受到大卫虐待,于是在案发当天晚上,珍妮特终于忍不住杀了丈夫。
在17日到22日这几天珍妮特让父亲莱纳德帮助处理尸体,而照顾萝切莉的自然是珍妮特,布鲁斯看到的也是珍妮特,只是可能因为阳光的原因,所以发色可能不太一样,而珍妮特在22日吞枪自杀。莱纳德回家之后看到女儿的尸体为了掩盖女儿杀人情况,不得不用同样的手法处理了女儿的尸体。
当然这个观点比百叶窗狙杀理论的文学程度差不多。
不过维瑟为了给阿瑟·托马斯翻供,在本次辩护中做出最大的成就就是找来犯罪学专家斯普罗特博士以及弹药制造厂代表,证明出了一件事,即在大卫·克鲁后花园找到的弹壳(64年的弹壳)与尸体中的弹头(63年的弹头)不是同一批次的!
那么会不会是新弹壳装旧弹头这种特例呢?(辩方坚持没有,这样才能为阿瑟翻供)
为此专家们对子弹底部的刻着的ICI深度进行了测试。由此爆发本案二审中最离奇的一幕,辩方与检方和第三方的监测数据不同以及警方最初弹道鉴定专家内尔森博士前后不一致的描述由此引爆双方调换证物的口水战。
法庭不得已宣布无限期休庭,然后新西兰警署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调查证物被调换的事情,然后所有的证物全部打包送到苏格兰场进行监测。
新西兰警署的调查结果是“不知道”,而苏格兰场的调查结果第一否认了阿瑟枪支射击时有特殊标志的事情(第一次鉴定枪支时,曾指出阿瑟枪支射击后会留下特殊的印记,辩方在二审时利用了这点证据)而且根据复原子弹膛线对比阿瑟的枪支的可能性更高。
第二就是检察官拿出一盒子弹,全部都是旧弹头配新弹壳。一整盒的特例让二审维持了原判。
阿瑟·托马斯第二次翻案阿瑟托马斯的第二次翻案是由,一个叫亚洛普的英国人掀起的,他在血屋案件二审时对此产生兴趣,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后写了一本超出合理怀疑的书,在新西兰引发巨大的正义以及对警察总署的质疑。
这次在总理的指派下,案件再次进行审查。
在这次审查中斯普洛特博士用多年的研究结果证实了检方拿出的一整盒特例子弹的唯一性以及证物350弹壳不可能射出旧弹头。于是证物350不能成为杀死大卫夫妇的关键性证据。
那是不是要重新检测所有的证物呢?答案是不行,因为所有的证物在二审结束后就警长休顿按照程序销毁了。
由此产生了新的问题,证物350弹壳与珍妮特头中的弹头、大卫头中的弹头,这就是三颗子弹,与调查最初欧文妻子口供中听到的三声枪响相符合,但是现场却找不到除了证物350弹壳外的第三课子弹的痕迹。
于是维瑟律师认为这枚弹壳实际上是探长休顿与约翰逊为了破案合谋做的伪证以陷害阿瑟·托马斯。
警察约翰逊谋杀猜测休顿的疑点
在法庭上维瑟律师指出休顿的几个疑点
第一,休顿在警方模拟百叶窗狙杀理论后,没有当场进行弹壳搜寻,而是过了整整两周
第二,约翰逊在去托马斯农场时为了进行鉴定,跟阿瑟托马斯要了一盒.22子弹,但是没有登记数量
第三,还记得前面写着休顿在证实了百叶窗狙杀理论后问一名警员有没有搜过后花园,实际上在6月与8月两次搜寻中已经搜过后花园,但是当时为什么没有找到弹壳。
第四,欧文与他老婆曾在10月份听到两声枪响,看到休顿与约翰逊在克鲁家进行了试射。
第五,休顿在报告中一直写证物350是深蓝色,而在一审结束后才改口黑褐色。
在随后休顿讲述发现弹壳的经历以及证人的证词中,这段经历却成了三个版本,最终法庭裁定这枚弹壳是休顿陷害阿瑟·托马斯的栽赃。
约翰逊的疑点与约翰逊谋杀猜测
维瑟打破了证物350后,又将矛头指向了沉尸车轴,认为这是约翰逊栽赃阿瑟的赃物。但是这根车轮轴是从埋尸地点打捞起来的,那怎么跟约翰逊有关呢?
首先约翰逊不仅从第一次就开始跟踪案件,而且从他提出百叶窗狙杀理论后,整个案件在约翰逊的种种突破下快速进展。
比如车轮轴及电线的调查工作以及在托马斯仓库中的发现车轮轴被截断的部分,比如发现阿瑟托马斯口供的不一致,比如拿到了阿瑟托马斯的.22口径子弹。
那约翰逊的疑点是什么呢?
第一,阿瑟如果真是凶手为什么没有完全扔掉车轮轴的残余部分,反而露出了一段,而约翰逊第一次搜查仓库时没有发现,第二次还是搜查已经查过这个仓库(一共有三个),还发现了证据?
第二,车轮轴
关于车轮轴从发觉到最后追查到阿瑟身上全部是约翰逊的成就,而且关于车轮轴的推测是这样一个过程。
老托马斯承认车轮轴都在自己的农场时因为他听理查德说零件都带回来了,而理查德是因为拉斯姆森说所有零件都在哪里,所以认为自己全部都带回来了,那拉斯姆森有没有可能说谎?
然而在对车轮轴的机油、复原情况以及与约翰逊带回的修理清单(复审时已经丢失)进行考证时,发现车轮轴名义上虽然属于老托马斯清单,但是实际归属无法确定,所以有人提出了“办案警员谋杀理论”
也就是约翰逊谋杀了珍妮特夫妇二人,但是约翰逊在1978年案件再次受关注的关键时刻去世了。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有他,如果警方深追下去也必然会得到结果,然而诡异的是新西兰警方没有继续追查下去!
总之最后阿瑟·托马斯坐了九年牢之后被释放了,但是真凶究竟是谁?至今尚未得知
止水涟漪
历史上最著名的杀人悬案就是岳飞被杀。
北宋灭亡后,金军为了灭掉刚建立不久的南宋,几次南下,洗劫黄淮地区之后,渡过长江,直逼南宋都城临安。抗金名将岳飞奋不顾生,奋起抗金,率“岳家军”收复许多失地,于1140年郾城大败金军主力,喊出了“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
宋高宗和权相秦桧害怕岳飞的胜利危及到自己的利益,急招岳飞回京,于1142年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什么是莫须有?就是可能有罪,这样一位民族大英雄就这样被冤杀了,难道不是历史上最大的杀人悬案吗!岳飞抗金,付合广大人民的利益,永远受到人民的尊重,被视为民族英雄。
岳飞一生正直,有人问什么时候才能天下太平?他说:“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死,天下便可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