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现在都喜欢看哪些类型的小说?
jillzhang
01
北宋画家范宽爱玩捉迷藏的游戏,一玩就是900年。
溪山行旅图是著名的山水画,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大家都说作者是900年前的范宽,可是画作上并没有画家的签名。
直到1985年,台北故宫博物院一个叫李霖灿的专家才发现这个秘密。画面的右下角一小块地方有一群驴走过,驴后面有一些树,范宽二字就在其中一棵树的叶子上,字迹模糊,隐约可见。
现在的文化人不再玩捉迷藏,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上属上大名。当我们读这些作品的时候,不再像读《金瓶梅》一样,思虑作者是谁。
同一个作者的不同作品,总会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犹如野狗在路途的拐角处洒下的尿迹。野狗那样做是标记自己走过的路,作家在不同的小说里留下相同的烙印,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尽管有时候作者并不想这样做,但他的作品总会透露出一点秘密。
智利作家桑布拉有一本短篇小说集我的文档,他在不同的小说里给主人公设置了同样的爱好:阅读、写作、吸烟,
不同作品里相同的印记,是彰显归属的徽章。
02
尽管作者在小说里留下那么多自己的烙印,还把“我”作为故事的讲述者,但我们还是不能把作者和小说里的“我”划等号。因为小说是虚构的艺术。
虚构的存在,给人们展示了人生的许多种可能。它不断开拓人生的宽度,抵达人未经历的远方。
真实的人生受困于太多的局限,人们只看到生活的只鳞片爪,想要从这些片断中找寻人生意义,几乎不可能。虚构恰如其分地填补了这种缺憾。人们在虚构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人们把自己的生活投射到虚构的故事里,就像在镜子前照相一样,看见了自己的面容。
世界上最智利的人,写了一个被情欲驱使而流落异乡的智利人。罗德里格只身一人来到女友所在的城市,在机场给女友打电话时,恰好被女友看到。他腼腆紧张的样子让她反感。女友突然觉得他演这些俗套的把戏实在是对自己的羞辱,她不想见他,以后也不会再见他。
03
罗德里格毫无目地游逛,大概参考来了尤里西斯的故事。天下着冷雨,罗德里格向一位朋友求救,朋友的朋友接待了他,让他在自己家里住了一夜。他们去酒吧里喝酒,罗德里格讲起了父亲说过的笑话:
一个智利小孩非常怕冷,他的父母带着他从一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只为寻找暖和的地方。小孩长大后,游遍了拉美,又去了美国、非洲。他终于不再怕冷,他被冻死了。
他因为生前的良好行为去了天堂。哪里还有比天堂更温暖和煦的地方?但是他依旧觉得冷。他喋喋不休地抱怨搞烦了上帝,上帝把他贬到了地狱。地狱的熊熊烈火依旧没有使他感到温暖。撒旦穿上特制的衣服,把他送到太阳中心。过了一段时间,撒旦去看他,刚打开小房间的门,智利人就说:“拜托关上门,冷啊。”
罗德里格只是在讲述滑稽的笑话吗?不是的。在冷雨飘飘的异乡,在没有温暖的肉体可以抚慰内心的时候,他想到了父亲。因为自己的孩子气,他已经好长时间没和父亲说话了。我们有理由相信罗德里格想回归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欲求得不到满足,只能借助笑话驱散孤苦。
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某件事没办成,被抛掷到无人协助的境地。孤立的看每个人遇到的事,一点意义也没有。然而罗德里格的故事在笑话的映衬下,意义就突显了出来。故事通过讲述,显现出虚构的特质。这种虚构的特质就是形式。
梅小花鹿
我承认我是腐女,我喜欢看耽美剧
Googlegirl_S
我从小就爱看小说,不过我喜欢的小说类型从小到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小学的时候喜欢看名著,看的第一本小说是简版的《西游记》(悲催的是上课看被班主任抓到没收了,导致他成为我所有老师中我最讨厌的老师),后来慢慢看了《红楼梦》济公游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黎圣母院》等等。不过现在剧情都忘得差不多了。小学时候还看了第一本言情小说,琼瑶奶奶的《碧云天》(那时候还没有三观这种东西,只是觉得,哇瑟超级好看,女主好可怜,男女主之间的爱情好感动),是偷偷从我姐拿摸出来躲在厕所看的。
然后,转折出现了,初二的时候突然迷上了武侠小说。那时候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他坐在教室里最后一排,非常希望租小说来看。我看的小说都是从他那借的。记得我第一本看的武侠小说好像是叫《狂侠天骄魔女》,梁羽生的。还有其他的古龙金庸的小说也是在那个时候看的。
上了高中,可能是情窦初开了,喜欢上了言情小说。也是这个时候知道了古灵,席绢等。那时候我家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个新华书店,一有时间我就跑去看小说,就是那种巴掌大一本的短篇言情小说,基本一天能看一两本。(为这个,我还丢了一辆新买的自行车,回家不敢告诉我爸,骗他说我借同学骑了,然后用自己攒的零花钱又买了一辆,我爸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还有一种厚厚一大本的,是基本短篇小说合在一起的。对了,那时候我们那最流行的是郭敬明的小说,《幻城》我都看了好几遍,整个女生宿舍都躲在被子里传来传去的通宵看。
上了大学,慢慢发现言情小说很幼稚,而且网络文学也开始了快速发展。我又迷上了都市,修真玄幻之类的小说。没课的时候,不是泡在学校图书馆里面的阅览室里,就是在图书馆机房的网络世界里。生活费基本都花在上网和充值小说里了。我记得在图书馆阅览室里有好多实体小说书,里面最迷的一本小说是《异人傲世录》,一直追到第17本,后来图书馆没有实体书了才放弃了(因为这本小说,俺还把QQ号改成了异人傲世)。现在那些饭都舍不得吃的充值看小说的颓废生活还历历在目(那时最喜欢去的网站是世纪玄幻文学网站,地址好像是2100book.com)
现在踏入社会工作了,喜欢看小说的毛病也一直改不了,不过年纪大了,不再喜欢看悲剧, 也没有精力再去追长篇小说,偏向看点合家欢,甜宠的小说。所以迷上了重生,种田快穿、综穿之类剧情发展较快的小说。在这里我给喜欢看这类小说的亲们推荐几本我看过还可以的快穿小说(炮灰攻略,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袭记,快穿之祈愿人生,炮灰大作战,炮灰女的另类修仙生活,敛财人生等等。)
纵观这些年的小说偏好发展,从有文化内涵的一类过度到娱乐大众累的,越来越回去了。这违反历史发展规律的品味也是让我摸不着头脑。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慢慢明白,人年纪大了,心思杂了,再加上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精神生活也变得越来越贫乏了,看书不再只为提升自己,而是在减压,麻木神经上了。可能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烦恼,只能通过沉浸在这类不太符合逻辑,也不太能实现的爽文世界里,才能暂时缓解片刻了。
雯小马
以前看小说总喜欢看那种女主涅槃重生的,看了很解气。
梦游草莓兔
玄幻,言情……
逐鹿
没看了,自己构思玩,最近的一部是鲁滨逊漂流记
kiki
很爱看小说,言情(古、现代)、都市、武侠、修仙、玄幻、耽美都看过,今天刚看王妃忒嚣张,其实今日头条上面会推送一些好看的小说,记下名字去浏览器在线免费看
donghuasha
吃了早饭,锁了门,正想着去办事,突然手机响了:“给你介绍的姑娘,今天到你家相亲,上午十点准到”,听完了,心跳,突突……的――有点快起来,我又把房门打开,回到屋里,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六点,离真正的激动时间,还有四个小时,太长了,过了十分钟又看了看挂钟,好像时针没动,心,不再突突了,像是猫爪儿在挠,走到书柜前,顺手抽出一本小说,看了起来,至到有人问:“看什么书?”,我说:“小说”,那人又问:“什么内容?”,我说:“忘了”,那人大笑起来:“心,没在书中”,其实,我真的不知道看的什么小说。
autumnshang
任重写的电影小说宛平城下
屋顶上的猫
人自己骗自己
王家猫
小说的话,基本什么类型的小说都看,看小说也有八年了,从去年就没看过了,感觉同类型中最优秀的小说都看了,也就什么类型的小说都看不进了。(修仙看凡人,都市看俗人,灵异看崔走召三部曲,搞笑看张小花,悬疑看必须犯规的游戏,架空历史看赘婿,。)
Xlvn
来推荐一下我这段时间看的新文,《七夜雪》,这本也是沧月的文。故事情节走的还是江湖恩怨武侠风,框架比较大,人物也比较多,所以没有特别出彩的,但是每个人又都比较立体完整,女主稍微有点圣母,虽然说医者仁心但是始终觉得女主善良的有点过头。最出彩的部分应该是男女主雪中的错过吧,明明最爱的人就近在咫尺,可是命运却生生的让他们错过了~
原来这一场千里的跋涉,只不过是来做最后一次甚至无法相见的告别。
男主的一生都在这种错过里,错过了年少最刻骨铭心的初恋,也错过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毕生温暖,原来,即便是生命里最深切的感情,也终究抵不过时间,可当他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后,一切都已经晚了。
昨天刚看完《孤城闭》,被虐了好几滴眼泪,这本小说应该是我今年看过的最好看的一本了,小说除了写公主与怀吉这段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恋,还有很多宋朝时候的风土人情,不过我都没太关注,一直把目光放在怀吉身上,看言情这么多年,我终于找到了最让我心动and心疼的男主!
其实一开始看的时候,由于小说是第一人称叙述,所以好半天适应不了,尤其是第一章,甚至雷到我了,矫情的措辞我看了真的觉得尴尬,但是鉴于很多人的推荐,还是忍着看下去了,越看越觉得精彩,越发爱不释手。
怀吉得好,不张扬不炫目,温柔如水,暖如春风。他只是一个宦官,却有着比达官贵人还要高贵的灵魂,他是与公主站在同一层次的。引用文中公主的一段话:
“李玮看我的目光总是瑟缩的,仰视的,而怀吉则不,当他凝视我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到,他看见的并不是公主,而是一个他珍视的女子。”
影子在公主脚下,怀吉在公主心里,每次看到这句话心里都疼……
又是好久没推了,最近沉迷阴阳师不能自拔,小说就看了一部,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这本好多人推荐过,一直拖着没看,前段时间终于看完了。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起了另一本《沥川往事》,这两本书男主都是腿残疾,但是相比较之下,还是更心疼陈铭生。因为沥川是天之骄子,他从出生以来拥有的太多太多,他的人生是温暖与幸福的,爱他的家人,喜欢的事业,还有小秋,唯一的坎坷就是病魔。而陈铭生不一样,他是个普通人,没有地位钱财,唯一的家人母亲,执着于他父亲的死,精神魔障。他的人生在他断了一条腿之后就暗淡无光了,可是他遇到了杨昭。
即使外界的阻力再大,他们也决心要走到一起,可是上天还是没有给这个机会。如果小说就写到陈铭生死结局,可能这本书也不会有这么好的反响,最妙的是结局杨昭的自杀,可以说是整本书的神来之笔,也是我真的被打动的地方。
原来时间真的带不走悲伤,这个故事没有结束,就无法开启新的故事,有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忘记了一个人的长相,忘记了他的生日,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可是永远也忘不了你爱他的感觉,忘不了回忆,这种思念深入骨髓,每一次回忆都是黯然与不舍。舍不得,真的舍不得,所以,陈铭生,我来找你了。
syclove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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