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你读过的最好的推理小说是哪部?
butler
看过的推理小说比较少,但是我看过的最优秀当然非福尔摩斯探案集莫属!当福尔摩斯和华生第一次相见时,那份对细节的描写就吸引住了我的心!
pipiluo
作为一个资深推理小说迷,我心中的no.1是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这本书的场面很宏大,杀人手法很奇特,侦探先生很可爱,并且由于诡计过于精彩,被很多影视作品借鉴改编,如果你看过金田一的异人馆村杀人案和少年包青天的隐逸村杀人案,你可能早就被剧透了,但是这些都不如原著经典,强烈推荐大家去看这本书,我反正看了很多遍,书中的某些段落或者图片解析深深刻在脑海中,想起来都会激动到颤抖,太好看了!!!
zitaqq
每个人心中都有最好的推理小说,对于我来说更喜欢的是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同样这部小说被广大的侦探推理迷们所喜爱,在推理小说中也是难得的佳作。
这部小说“线索既清晰明快又令人迷惑不解,可解释又合情合理”,这部小说无论是在情节上还是叙述上都有着其独特的见解。小说用了经典的孤岛杀人为背景。八个从未见过面的人被富豪欧文所邀请到了他在印第安岛上的豪华别墅当中,然而等他们乘坐小船来到这个岛上面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却是富豪的私人管家夫妇二人。管家做好饭菜后,大家就在别墅享用了第一顿晚餐。晚餐过后,我们的故事开始步入了紧张的过程,一个神秘的声音出现,就此揭开了每一个人心中隐藏最深的秘密,原来这八个人多年前都曾杀过人。而故事中最核心的,就是那一段童谣,就像当年看少年包青天中的诅咒一样。
Ten little Indian boys went out to dine;
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
One choked his little 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ine.
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Nine little Indian boys sat up very late;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
One overslept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eight.
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Eight little Indian boys travelling in Devon;
八个印地安小男孩,德文城里去猎奇;
One said he'd stay there
and then there were seven.
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
Seven little Indian boys chopping up sticks;
七个印地安小男孩,伐树砍枝不顺手;
One chopped himself in halves
and then there were six.
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Six little Indian boys playing with a hive;
六个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
A bumblebee stung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five.
飞来一蛰命呜呼,六个只剩五。
Five little Indian boys going in for law;
五个印地安小男孩,惹是生非打官司;
One got in Chancery
and then there were four.
官司缠身直到死,五个只剩四。
Four little Indian boys going out to sea;
四个印地安小男孩,结伙出海遭大难;
A red herring swallow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hree.
鱼吞一个血斑斑,四个只剩三。
Three little Indian boys walking in the Zoo;
三个印地安小男孩,动物园里遭祸殃;
A big bear hugg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wo.
狗熊突然从天降,三个只剩两。
Two little Indian boys sitting in the sun;
两个印地安小男孩,太阳底下长叹息;
One got frizzled up
and then there was one.
晒死烤死悲戚戚,两个只剩一。
One little Indian boy left all alone;
一个印地安小男孩,归去来兮只一人;
He went and hanged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悬梁自尽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恐怖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从马斯顿开始,每一个人都像童谣当中的死法一样,相继死去。每当一天死去一个人,对于存活的人都是一种煎熬与恐惧。
大海上每天都是狂风暴雨,仿佛不希望他们逃脱,也不希望任何人靠近这个岛屿。他们把希望寄托于找出幕后的凶手,然而即使把岛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搜遍了,依然没有寻找到。于是他们开始互相猜忌、互相试探,然后依然每天都在死去一个人。
在这一天,海上的风浪停息了,乌云消失不见了,当太阳照射到这个岛屿上时,只照到了十具冷冰冰的尸体,无人生还。
然后谁才是这一切的幕后凶手?
灿烂的小粒粒
敦厚的杀人犯。
小胖囡xq
三体
毛毛的璐璐
谢谢邀请。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尼罗河惨案。改编成同名电影了。波罗从船上每个人与受害者的利益关系入手,步步为营,缜密破解,在这个过程中揭露了每个人的嘴脸,也控诉讽刺了社会现实与人性。可以说,这不是一本简单的推理小说,是糅合了哲理、社会心理、悲剧等内容综合文学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价值。电影很精彩,而毕克的配音更精彩,最后剖析案情那段我已经拷到手机里了,经常重温。
果果君君
福尔摩斯侦探集。
篮球小疯子
阿加莎奶奶的《东方快车谋杀案》。
阿加莎与日本的松本清张、英国的柯南道尔被合称为世界推理小说的三大宗师,她本人也是英国人。阿加莎的高产、作品之经典,一直以来都是世界知名的,说起推理小说,首推的第一人便是她。
她所写的这本《东方快车谋杀案》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真的深深沉浸在其中叙述的情节当中,环环相扣,步步逼近,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也并不仅仅在于其巧妙精绝的案情推理。这是一篇以第三人称进行叙述的故事,在将这整个故事描述的时候,有着层次分明的时间和空间感。这整个破案的过程,其实类似于一个往前追溯回忆的过程,结构情节紧密相扣,步步推进,而作者阿加莎的深厚功底也显现无遗,近乎炫技式的手法,描写叙述了很多具有迷惑性的散落的疑点,用以来转移读者的注意力,虽具有迷惑性然而却又是和案件情节有着自然的联系。从时间轴来看,这种间接叙述和直接叙述所造成的奇特体验,延伸了这个案件的令人细思深究的欲望。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部小说,体现了她超绝的推理小说驾驭能力,令观看的人们感觉一位身体情绪与言语蛊惑奇高的故事讲述高手,亲身向你讲述着一段充满离奇意味的故事,也像是一个电影长镜头,带着你从头到尾观看了一场朴素迷离而又最终水落石出的案件。
bluelotus
现在基本不看推理小说了,谢谢邀请。
喜欢看推理小说的时候,还没有头条,错过了大好的评论时光。
看推理小说的时候,不能错过一个环节,否则,就白看了。因为推理小说吸引人的地方全在对话或者细节描写里,好的推理小说是没有直接的答案的。这也是好的推理小说吸引人的地方。
讨厌的是,外国小说里的人物名字难记。诀窍好的是主角少,另外的相关人物虽说较多其实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全是陪衬而已。但是,往往好的推理小说出奇的就在陪衬人物身上。有时真是伏线千里,从对话或者细节描写上才能看出来或者理解出来。
总的体会,看推理小说必须要有耐性且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如果没有看,冒风险的去妄谈看过某推理小说,连最关键点都说不来,真的太丢人了。
再次谢谢邀请。
yamunchien
其实我觉得没有最喜欢的推理小说。那就说说小说名家吧
我小学五年级就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不错,诡计差点,有些地方逻辑有误(毕竟人家是侦探小说家先驱嘛,留点面子)
后来上了初中,开始看看婆婆的小说,着实一惊,她的书有一种女性特有的细腻感,把故事冷静而温柔地讲述给你,严谨却非常浪漫。(高中时看了一下她的一本书的英文原著,WTF看了两章就拜拜了,果然还是中文亲切)。
雷蒙德.钱德勒有一种独特的硬汉精神,会花较多(就只是较较较较多而已)笔墨描写人物的心理与情绪,表达自己的思想与讽刺。画面感还是较强的、不过整体主线较散乱,不像阿婆主线清晰。他的书挺难读下去。
埃勒里奎因,兄弟俩很注重逻辑推理,早期不是特别注重人物刻画,后来也开始强调背景描写和气氛烘托,和人物!*这几点结合较好反映了社会中教的深度,很有文学性色彩(他们的书的逻辑推理能让你很好的融入其中自己猜出凶手哦)
爱伦坡的就不怎么说了,他和后来的斯蒂芬金一样,最多说悬疑惊悚还差不多。故事感画面感很强,挺喜欢的。(就是长得丑了点哈哈哈哈无意冒犯)
不是百度,不是百度。不是百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都是我单身十几年从小看推理小说总结的小经验。勿喷 要脸(诶?和我单身有啥关系哈哈哈哈哈)
小扣柴扉
万能的美元,一面是虚伪,一面是肮脏。——雷蒙德·钱德勒《漫长的告别》
1995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组织全球顶尖的文学评论家,票选全球150年侦探小说创作的最佳作家、最佳侦探,钱德勒和他笔下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获得双料冠军。
雷蒙德·钱德勒,公认的美国侦探推理小说大师,但是他自己却并不认同。
美国文坛将其与那位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海明威并列,但是他自己却以此为耻,甚至在小说中公开羞辱海明威,“老是喋喋不休,一直让大家相信他的话很精彩的家伙”。
他是电影史上伟大的编剧,他与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等人合作,但是却曾多次怒吼让这些人滚出大门。
他,甚至公开拒绝一切奖项,因为他不愿意也受不了穿着晚礼服发表演讲。
他总能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他把女神娶回家,却发现妻子比自己大了18岁而不是8岁;他想自杀,在浴室中对着自己连开三枪,却发现只把浴缸打穿了,自己仍然活着;他酗酒、抽烟,生活一团糟,死后还被人争夺遗稿,自己的葬礼只有17人参加,有些只不过是点头之交……
但是,钱德勒的生活不影响他在文学创造上的伟大,他是世界上唯一被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家,正如阿城所评价的,“钱德勒因自己的小说而不死。”
很多人喜欢钱德勒的小说,是因为他的语言,一贯的“抖机灵”让人爱不释手,语言的凝练和深度,让人越品味越有感觉。
钱德勒的推理小说,不是那种读一遍就能感觉到妙处,而是年纪越大,生活阅历越丰富,读起来就越觉得妙处横生。
《漫长的告别》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漫长的告别》之前,他曾以《长眠不醒》、《再见,吾爱》等佳作,声名鹊起。他获得过推理小说史上最崇高的爱伦·坡最佳长篇小说奖——虽然,钱德勒看不上任何文学奖项,对他而言,即便是诺贝尔文学奖也毫无意义。
钱德勒一直想写一部“人人都在作品里无忧无虑散步的”小说,或许《漫长的告别》可以称作是这样的作品,但钱德勒仍然不满意,他想继续写一部更出色的“舞蹈”之作,可惜,1955年自杀后的钱德勒,陷入了极端困顿中,再也没能如愿,四年后,他永远告别了人世。
《漫长的告别》讲述了一连串谋杀的故事。可是相比传统的推理小说,这个故事似乎有点不像侦探小说,它没有推理小说那种紧张快速的节奏,也没有精心准备的推理桥段,有的,只是慢节奏下的漂亮舞姿。
或许,钱德勒只是想要通过推理小说,表达一种人生的情怀,而不仅仅只是一个案件的侦破。
这样的情怀,只有生活阅历足够之后,才能体会到。正如《红楼梦》,不到年纪去读,体会不到诗一样的美。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在阅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之后,选择亲手将其译为日语的原因吧!
美国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评价说:“钱德勒的精湛修辞已达到无我之境,一般作家无法企及。读他的作品时,我们会兴奋地发现,在我们面前的不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是一个语言高手,一个视野广阔的文学大师。”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这样的平淡如水的句子,不经过长久的阅历,是体味不到其中的感人之处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读了这句话,会潸然泪下,有人读了,却没有任何波澜。
因此,如果只让我推荐一部我读过的最好的推理小说——只有一部——我想,我不会推荐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罗杰疑案》、《东方快车谋杀案》,不会推荐埃勒里·奎因的《希腊棺材之谜》、《X的悲剧》、《Y的悲剧》,不会推荐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不会推荐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而只会推荐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