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含羞说实情,袭人掩面伏身而笑,曹雪芹写出了怎样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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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奇书,也是一部产生之后一度被统治者畏惧的禁书。从别名来说,红楼梦曾经被称之为风月宝鉴、情僧录,可见价值判断。
曹雪芹家族世代为皇帝宠信,总领江南织造事业和刺探消息。但是,到了曹雪芹父亲这一代,家族势力式微了。锦衣玉食人上人的生活逝去之后,曹雪芹用笔触描摹了过去的繁华与落寞。
从小说结构和主旨来说,曹雪芹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贯穿始终,构建出一个系统的贵族生活场景。
同时,曹雪芹通过富贵公子贾宝玉的视角,描绘了一批王府大院、举止见识不让须眉的闺阁佳人,刻画她们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这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青春时代,情窦初开,肉体鲜然。贾宝玉作为小公子,袭人是他床第男女之事的启蒙者。这既是难以启齿、朦胧的爱情,也是传统时代的主仆情分和礼法等级,具有艺术层面的复杂性。
Becky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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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初试云雨
“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哪个少男不善钟情,宝玉的脸红与含羞
这一段描写,明显是在写男欢女爱之事,但是两个小小的人儿之间的表情,却让人感觉到青春的美好。曹雪芹虽然用笔不多,但是宝玉的脸红,分明让我们看到一个青春懵懂对异性充满渴望的少年的纯真。在第五回中,贾宝玉在警幻仙姑的引领下,第一次懂得了男女之事,作为一个少年,好奇与新鲜是在正常不过的反应,他与身边已经逐渐成年的袭人冒出火花也是人之常情。那青春岁月,豆蔻年华,让人神往。这和书中其他的类似的描写贾琏之于多姑娘,贾瑞之于王熙凤那种感情给人的感觉是截然不同。我不由得想起了贾宝玉的扮演者欧阳奋强老师多年后说起演贾宝玉的感觉,他说“贾宝玉那时侯看姑娘们的眼神是干净的,清澈透明的,现在我演不好了,因为经过岁月的历练,在看那些漂亮姑娘的眼神,是色咪咪的。”
哪个少女不怀春,袭人的伏身而笑
袭人虽然比贾宝玉大几岁已经懂得人事,但是毕竟是个,在这里她的掩面伏身而笑,也是表明了她的害羞。但是她的害羞和宝玉的单纯比起来,就意味深长了一些,多了点其他的成分。如果贾宝玉的要求是个禁果的话,她很清楚地知道,吃了之后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她本身是贾宝玉的大丫头,深得王夫人器重,以后作为姨娘也是很可能的事情,和宝玉有过这种肌肤之亲后,会更加深她与宝玉之间的亲密关系。
女孩子的娇羞、妩媚和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全都在这掩面伏身而笑里了。
综上所述:曹雪芹主要是在刻画贾宝玉这个叛逆的人物,而青春期对异性的神秘与新奇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所以他借宝玉自己房中的大丫头袭人来帮助贾宝玉完成了这个过渡,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小儿郎贾宝玉的单纯纯真,袭人的半推半就。但是这毕竟是文学作品,生活中的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是要记住“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负责,保证那个和自己第一次的人,是将来能够携手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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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猪
你好,我是国风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之时才11岁,袭人13岁。一个13岁的小女孩儿听得这么下流的话语,尚然不避开,这得多不要脸?而且一个13岁的小女孩,对于别人的性挑弄不去避开,反而主动迎合,实在是难以想象。不但在礼教森严的古代难以想象,即便是主张自由开放的现代也是有悖常理的。〈比当时的宝玉是这样的(图二)事实宝玉是这样的(图三)〉
但是袭人就做了!若说是宝玉不懂礼法,情窦初开下一次的胆大妄为。比他大两岁的袭人不可能什么也不懂,更不可能不知道身为女子节操的重要。但她居然以一毫无根据的定论心甘情愿的奉献了自己,仅仅是为了宝玉的一次游戏。难怪日后被晴雯羞辱:“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好一句替你们害臊,果然那些苟苟且且的事,是个正常人都会感到羞愧。但是袭人并没有,而且认知为常理!
曹公券写这段文字时,显然不是倒出一份挚情,更不是在表达达官贵人的一贯优越。而是与反常理的叙事暗藏了一类人甘心为奴的卑贱现实。虽然他们可以在那个时代锦衣玉食,横行颐使,混得风生水起。但总也改变不了他们屈身为奴,自甘受辱的卑劣和无耻!〈人品极端低下的人〉。
看《红楼梦》如果把它看成了《家春秋》或者《西厢记》,那么这本书你就白看了,而且永远也看不到文中蕴藏的真相,也就难以理解红楼的精妙和拳拳民族情怀。那么,自如批者所言:作者十年辛苦不寻常,字字句句皆是血的一片苦心也就白白的付出了。可悲的是,现世众多的红楼爱好者,有意无意的总把红楼引向了家春秋,西厢记,甚至金瓶梅!可笑至极!
对于众多如此的读者,宝玉的云雨情可能满足了他们幻想中的青春,毕竟这种事祖祖辈辈走过来的人很少在那样的年龄段中享有那样的惊艳。可毕竟文学艺术就是文学艺术,也许曹公本人这种记忆也是自己凭空的杜撰。好在曹公想要表现给大家的并不是这些东西,只是拿这些东西来迷惑“天下人”的眼睛,以保在那种白色恐怖的文天下杀出一条生路而又正确的传达一种信息!
这正是曹公的伟大,也是红楼梦的伟大!更是深明大义的公天下文人的伟大!
墨规
曹雪芹的厉害在于用浪漫的手法写实,自己说写的都是梦幻,我们看出来的却全是现实。比如说,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这一回。
这里,曹雪芹写出的是“宝二爷”任性美好的青春。宝玉袭人之间发生这一段的背景是,在主观上宝玉青春期意识开始觉醒,“(宝玉)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客观上贾母本来就是把袭人放宝玉房里给宝玉做小的,“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这些都是他能拥有任性美好青春最重要的原因。
有了这些原因,宝玉的初试云雨情才能水到渠成,既不用负任何道德责任与后果,也不用觉得心中有负罪感。反而是“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侍宝玉更为尽职”。两人自然而然,虽未办纳妾仪式,便也已经有点小夫妻俩样子了。以至于在三十一回,黛玉对袭人笑道:“你说你是丫头,我只拿你当嫂子待。”这些大观园里的人其实也都很清楚,大家也没有什么该不该、可不可以这样做这一说。
宝玉在这样一个条件、地位上,决定了他在青春期觉醒时,便已有条件做一个成年男子做的事情了。所以说,贾宝玉的青春,是任性美好的青春。
但并不是谁都有如此的任性资本,大家应该还记得贾瑞和凤姐那一段事吧。贾瑞是贾代儒之孙。贾代儒是个老秀才,不是贾府的嫡系,自己的儿子媳妇都已早死。贾代儒在贾府混个私塾先生,膝下就此一个孙子一一贾瑞。这样的地位和家境,注定贾瑞是不可能有丫鬟绕身的排场。而且贾代儒对贾瑞看管甚严,贾瑞没有客观条件来释放他的青春。
但,他看到王熙凤后,心动了。当然,用平儿的话来说,贾瑞就是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人伦的混账东西”。说的没错,但他罪不至死。
要说没人伦,贾府当中贾蓉、贾珍、贾琏之辈哪一个有人伦、是好东西呢?可是该死的就是贾瑞一个。我们当然可以说是贾瑞自作自受,没眼色,居然惹到凤姐头上,这些说法都没问题。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贾瑞调戏凤姐,最后反被凤姐调戏,而且连命都调掉了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不是“宝二爷”,他只是个被贾蓉调侃的“瑞大叔”,而已。
他冒犯凤姐是不该,然而如果凤姐当时就正颜厉色、严词斥骂也就罢了,没有后面的事了;可凤姐当时就杀心已起。贾瑞根本不知道,他在世上的日子,从那时起,就已经所剩无多了。
贾瑞没眼色,言辞戏弄了一位美女,而这位美女没有拂袖而去,而是高高亮起了一把刀,刀落致命。
因为没有地位,所以言辞冒犯罪变成了死罪。所有对青春美丽的向往,让他从青春美少年变成了一具骷髅。所以,贾宝玉的青春遐想,跟所有人都一样的美好,但却比很多人更加任性,比如贾瑞。曹雪芹所写的宝玉的青春,是鲜衣怒马长安花,而不是底层所看到的,风月宝鉴里面那幅可见而不可及的、虚幻美丽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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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不留行
贾宝玉说出梦境,花袭人伏身而笑,是《红楼梦》第六回的情节。
在第五回,宁府荟芳园梅花盛开,尤氏婆媳置了果酒,邀请荣府的太太奶奶们去赏梅,贾宝玉亦跟了去。就在这一天,素来不爱睡午觉的贾宝玉竟然困倦欲睡。
最终,贾宝玉被安置在秦可卿的卧室午歇,也就在秦可卿的榻上,贾宝玉神游了太虚幻境,在幻境中贾宝玉与一位兼林黛玉风流袅娜和薛宝钗妩媚鲜妍的女子成亲,并共领了警幻仙子所训之事。
贾宝玉梦中被夜叉惊醒后,一众丫头嬷嬷赶忙来服侍,袭人为其系裤带时,不经意碰到了贾宝玉大腿处有一片沾湿,忙缩回手来,当时就问是啥情况贾宝玉却不说话,只是把袭人的手捻了一下,袭人呢,本身比宝玉要大几岁,渐渐知道了人事,看到贾宝玉这情景,心中已经猜到了八九分。
既然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按一般女孩子,也就不会再提起这种羞羞的事情了,可是袭人不是一般女孩子,回到荣府吃过晚饭后,袭人“忙趁众人不在”,为贾宝玉换衣服,就在这换衣服的间隙,袭人又问起贾宝玉梦中之事,贾宝玉就这么又回忆了一边,个中柔情缱绻无法言说,而袭人在这暧昧无线的情境下,竟然没羞得要跑开,而是在原地“掩面伏身而笑”,这一举动,让贾宝玉见了情难自禁,便求她同试梦中之事,而袭人也没有拒绝。
斯情斯景,看着是一对少男少女美好的青春体验,可是,细细看来,这不过是贾宝玉一个人的青春,而对于袭人,就全然是算计。
文中明确说过,在贾宝玉捻了袭人的手后,她已经猜中了宝玉梦到什么,可是趁着无人袭人再次提到这件事,分明就是有意挑逗贾宝玉,正因此,在贾宝玉求其偷试时,袭人才认为“贾母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便是如此也不为越礼”答应了贾宝玉。可是在贾母看来“将来只她(晴雯)可给宝玉使唤的”,一语撕下袭人的自欺欺人的面具。
所以,贾宝玉的这一次“青春”,不过是钻进了袭人布下的圈套而已。
那么袭人为何要这么做?很简单,为了一颗“争荣夸耀”之心。
袭人自幼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因为家中难以为继,才将她卖进了贾府为奴。进了贾府后,袭人发现这里没有打骂,反而吃穿与主子差不多,所以认定了这条奴才命。
袭人看似敦厚温和,但是一个有“争荣夸耀”之心的丫头,跟了贾宝玉后,袭人又找到新目标,那就是成为贾宝玉的姨娘,将来好“争荣夸耀”的。
可是袭人看得明白,本本分分服侍主子,那不算什么“奇功”,而且无论怎么看,旁边的晴雯都比自己优秀,贾母又非常倾向于晴雯,这样下去将来到了年纪,自己也就被随便配个小子的份。
所以袭人将目光投向了贾宝玉。在无时无刻的等待中,终于在帮宝玉系裤带时“不小心”碰到了大腿处的异样,机不可失,当夜袭人便“忙趁无人”,布下了这一出好戏。
所以,这一场青春,只是富贵公子贾宝玉认为的青春罢了,贫贱出身的丫头,谈什么青春呢?呵呵!
羽诺
袭人是仅次于晴雯的最重要的丫鬟。宝玉看到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两条命运的判词即晴雯与袭人的。关于袭人,“又副册”写道: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这位袭人的容貌,我们可以通过贾芸的眼光来看:贾芸到宝玉处做客,只见有个丫鬟端了茶来与他。那贾芸口里和宝玉说着话,眼睛却溜瞅那丫鬟: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不是别个,却是袭人。
书中很早(第三回)就介绍了这位人物的来历:原来是贾母之婢,本名蕊珠(一作“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日蕊珠心地纯良,遂与宝玉。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有“花气袭人”之句(即宋代著名诗人陆游村居书喜:“花气袭人知骤暖”),遂回明贾母,把蕊珠更名袭人。却说袭人倒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只有贾母;跟了宝玉,心中又只有宝玉了。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见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
袭人和宝玉的爱情的产生
宝玉神游太虚境后,袭人替他换内衣内裤,宝玉将梦中之事说与她听。宝玉素喜袭人温柔美丽,便强拉袭人上床。袭人自知贾母已将她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的,扭捏了半日,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性交。自此宝玉视袭人更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越发尽职了。这便是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袭人是众丫鬟中唯一与宝玉结有私情的一个。平心论之,袭人也并无任何勾引宝玉的言行,她给他系裤带时,无意中伸手至大腿处,只觉冰冷粘湿的一片,吓得忙缩手,问:“是怎么了?”“那是哪里流出来的?”是很自然的发问,小说明写宝玉“强拉”时,她还“扭捏了半日”,才半推半就的,况且她面对的不仅是男主人,又是英俊的少年,而且贾母有安排,她早晚是他的侍妾。故而从袭人角度看,关于他们的私情,她无可非议;即使给贾府主仆众人知道了,也无人会对她提出异议。
袭人回家探亲,宝玉带焙茗去她家探望。袭人回怡红院时,问起在她家看到的红衣少女原是袭人的两姨姐姐,宝玉赞叹:“实在好得很,怎么也得她在咱们家就好了。”袭人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定还要拣实在好的丫头才往你们家来?”宝玉听了,忙笑道:“你又多心了!我说往咱们家来,必定是奴才不成,说亲戚就使不得?”袭人道:“那也般配不上。”袭人的头脑很清醒,她见宝玉喜欢别的少女,心中便有忌意;二则她自知当奴才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见得家里人都来当奴才;三则身为奴才,奴才的亲戚要当贵族人家亲戚,是天方夜谭。
袭人谈到这里,因势利导,故意讲自己也不甘心长久当奴才,再耐一年家里就要“赎出我去呢”,“我又比不得是这里的家生儿子,我们一家子都在别处,独我一个人在这里,怎么是个了呢?”讲了许多她一定要被赎回去的道理。实际上她在家听见母兄说要赎她回去,她表示“至死也不回去”。又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了我还值几两银子,要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儿,——这会子又赎我做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了!”为此还哭了一场。
从袭人的抱怨中可以听出,袭人当年被卖入贾府是万不得已,家里已经钱尽粮绝,她是为了救助全家,才当了丫鬟的。当丫鬟大多没有好下场,干活辛苦,没有报酬,长得丑的或平常的要受欺压,挨打挨骂,甚至被打死;长得好的还要受老中少男主人的性侵犯,受尽凌辱,甚至在家中女人们争宠妒斗中死于非命。袭人运气好,进入荣国府,她的活儿轻松、干净,报酬很高,以贾母为首的男女主子也对她不错,所以她说:“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儿”,不肯让家里赎回去。
最重要的是,袭人此时将少女珍贵的爱情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宝玉,她已经一心一意跟定宝玉一辈子。
袭人在爱情道路上的坎坷和挫折
袭人虽然赢得了宝玉真挚的爱情,但天下的事情无比复杂,袭人对宝玉有很多的不满意,平时多次相劝,毫无效果。现在见今日可巧有赎身之论,袭人精明过人,面对毫无心计的宝玉,故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宝玉果然急得泪痕满面,她即提出:“依我三件事,那就是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不出去了。”宝玉笑道:“我都依你。好姐姐,亲姐姐!别说两三件,就是两三百件我也依的。只求你们看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了飞灰——一股轻烟,凭你们爱哪里去就完了。”袭人说第一件就是再不许他说这类话,必须改掉。“第二件,你真爱念书也罢,假爱也罢,只在老爷或别人跟前,作出个爱念书的样儿来,也不能混批评‘爱读书上进的人’是‘禄蠹’”,等等。第三,“再不许谤僧毁道的了。还有更要紧的一件事,再不许弄花儿,偷着吃人嘴上擦着的胭脂和那个爱红的毛病儿了。”最后总结说:“只是百事检点些,不任意任性的就是了。你要果然都依了,就拿八人轿也抬不出我去了。”宝玉笑道:“你这里长远了,不怕没八人轿你坐。”袭人冷笑道:“这我可不希罕。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道理,纵坐了也没趣儿。” 最后两言,宝玉是不懂世事的信口许愿,袭人却头脑冷静,极有分寸。她只重宝玉对她的情谊,不重越礼越理的虚的排场,她认为越理的享受,不是自己应该得到的,沾上了也没有滋味。她规劝宝玉的三条,确是深爱宝玉的金玉良言。从当代的研究家的角度看,宝玉不爱读书、痛恨科举,确有反封建意识的一面,值得肯定;站在新时代的高度观察历史,研究家的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从书中当事人的角度看,恨铁不成钢,作此规劝亦天经地义。如果宝玉不读书上进,考上一官半职,那么他既不能管理地庄,又不会经商,全靠祖上遗产度日,坐吃山空,是毫无出路的。曹雪芹作为文学大师写出人物行为的各自合理性及其互相的合理冲突,真正反映了时代和生活的极其真实而又极其复杂的原来面貌。
至于做了几次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