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
金庸小说里的道士
[作品]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
中国明清以来6个世纪人口的发展一直是从事历史学、经济学、人口学的学者及思考中国人口与历史、中央地方政权体制运作、人口与土地诸问题的读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何炳棣先生关于上述问题的精彩论术无疑使本书成为海外...
果果who和dind
灭绝的不通人情缺少人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书中或明或暗地揭示了,一位年青美貌风华正茂的峨嵋女侠,是如何变成一个心理变态几近灭绝人性的冷血尼姑的。从中亦可看出,金庸之所以被誉为武侠第一大家,是在于其以凝练而优美的文笔,曲折而合理的情节,入木三分地展现了对人性的洞察和对世情的周虑。 先说笔者的结论:灭绝年轻时对师兄孤鸿子情深意重,两人心心相印。不料孤鸿子比武落败,间接死于杨逍之手。从此灭绝性情大变,易号立志,誓诛杨逍,恨屋及乌,对明教也是切齿痛恨。 纵览全文,灭绝最明显的情感就是仇恨:对明教的恨,对杨逍的恨。灭绝对明教痛恨非常,杀戮教众从未手软,对杨逍这个“大魔头”更是恨不得食肉寝皮。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或恨,灭绝这般刻骨铭心的仇恨,究竟缘自何故呢? 仇恨的原因不出二点:为公和为私。 1、为公,所谓正邪有别如泾渭分明,身为正派的峨嵋敌视明教天经地义,自然要秉承侠义精神降妖除魔,六大派之所以围攻光明顶即在于此。然而不同其余诸派的是,峨嵋几乎是倾巢出动,置本土于不顾,灭绝数次向弟子提及,此往攻敌凶险异常,很可能全派覆灭,但只要能与敌偕亡亦在所不惜,身为掌门甘冒峨嵋香火灭绝的奇险,为的仅仅是笼统的正邪不两立?这不合情理。因此不是主要原因。 2、私仇。在第十三章中,纪晓芙述说失身一事,灭绝一开始颇为怜惜,并无重责之意,然而一得知此乃杨逍所为,登时怒不可遏。 文中谈到:灭绝师太抬头向天,恨恨不已,喃喃自语:“杨逍,杨逍……多年来我始终不知你的下落,今日总教你落在我手中……”突然间转过身来,说道:“好,你失身于他,回护彭和尚,得罪丁师姊,瞒骗师父,私养孩儿……这一切我全不计较,我差你去做一件事,大功告成之后,你回来峨嵋,我便将衣钵和倚天剑都传了于你,立你为本派掌门的继承人。” 仇深似海,竟使灭绝开出了在其他弟子看来不可思议的价码——让一个“叛徒”接掌峨嵋——只要纪晓芙答应暗杀杨逍。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足够用峨嵋派掌门来作为杀人的报酬?可见,灭绝对杨逍个人的恨,远甚对明教的恨。 再看名字。不必怀疑,峨嵋上代掌门风陵师太绝不会给爱徒取“灭绝”法号,正如父母绝不会给孩子起“倒霉、悲惨”这种名字。所以,灭绝师太年青时绝对不叫灭绝,必定是遇极大变故,心如死灰唯剩仇恨,她才会易号“灭绝”。试想,是何等的伤心事,才能使青春少女心伤欲绝一至于斯? 事实上,正是灭绝对杨逍的私仇,导致对明教全体的痛恨。这种仇恨深入骨髓,以至灭绝宁愿身死也不愿受明教教主张无忌的援手,宁愿亲手毁掉一名爱徒的生命和另一名爱徒的爱情,也要向杨逍及明教复仇。 仇恨的由来,是因为灭绝的师兄孤鸿子被杨逍气死。 在第二十七章,灭绝于塔中交代周芷若:“我接掌本派门户不久,你师伯孤鸿子和魔教中的一个少年高手结下了梁子,约定比武,双方单打独斗,不许邀人相助。你师伯知道对手年纪甚轻,武功却极厉害,于是向我将倚天剑借了去。……当时我想同去掠阵,你师伯为人极顾信义,说道他跟那魔头言明,不得有第三者参与,因此坚决不让我去。” 那么,孤鸿子是怎样的人呢?苏轼有词曰: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顾名思义,是性情孤高、独来独往之人,文中亦有交代,“当年是名扬天下的高手”,名动江湖、心高气傲,自是名门少侠的标准形象。 为什么说孤鸿子是灭绝的心上人? 因为孤鸿子和杨逍比武纯属私人恩怨,倚天剑又是峨嵋镇派之宝,专属掌门所有,在男卑女尊的峨嵋派,孤鸿子没有多少理由开口借剑,也没有多少把握借到。不过,以孤鸿子的高傲个性,借剑被拒等于自取其辱,没有把握是决计不会借的。他之所以开口,是因为他知道,掌门师妹对自己情深意重无有不从。灭绝想“同去掠阵”,即是想帮助情郎师兄的委婉表达。“极顾信义”的少侠自然不能食言,因此“坚决(注意:这个词表明灭绝当时想同行的迫切心情)不让去”。 这里插一句,遥想当年,杨逍以弱冠之年出任光明左使,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其资质才情是何等的超凡脱俗!明教之中当不作第二人想,即便放眼天下,又有几人能及?纵横江湖快意恩仇剑试群雄未尝一败,好一介意气风发美少年!如果德行足以服众,那么杨逍出任教主早是众望所归,明教何来四分五裂之局? 对杨逍而言,孤鸿子不过是记载他英雄事迹的一块踏脚石,无足轻重;但对灭绝而言,师兄就是她的幸福,她的全部。 不幸的是,灭绝哪里知道,心爱的师兄会一去不返呢?孤鸿子负伤落败,“只行得三天,便在途中染病,就此不起。” 日日倚门远眺,盼来的却是意中人冰冷的身体。这份仇,只能落在杨逍头上,落在明教头上。 年青的掌门从此性情大变,方才成为书中我们所熟悉的心理变态残忍狠辣的灭绝师太。她的一生,不但自己没有得到幸福,也亲手毁去了两名爱徒的幸福;不但没有报仇雪恨,反使得峨嵋日渐衰微几遭灭顶之灾。其实,灭绝既不是合格的教师,也不是合格的掌门,除去武功的外衣,她只是一名被层层冷漠紧紧包裹着的痴情的苦命的女子罢了。 对杨逍的恨有多深,对孤鸿子的爱就有多深。这般刻骨铭心的爱化为刻骨铭心的恨,如至毒至烈的蛇,噬咬灵魂,如至深至痛的刺,穿透心脏,如影随形如疽附骨,终我此生怎能忘怀?! 得知噩耗的那个夜晚,谁可想见,年青的人儿是怎样的心境? 夜黑如墨。 天地间,唯有凄风苦雨,无休无止。 峨嵋的年青掌门跪在两位祖师像前,看不清她的脸,听不见她的哭,只有血,慢慢地滴下。 原来的人儿死了。 自今夜起,峨嵋的掌门人,法号灭绝。 灭绝呵灭绝,你可知道,你要灭绝的,并不是魔教的妖人,而是你内心的情感阿! 金庸笔下可厌的女子不少,如朱九真、郭芙、阿紫、康敏、灭绝师太等,皆可入可厌女子的排行榜中。而个人又认为尤以灭绝师太为甚。 好好的一个出家修道之人,却取了这样一个张牙舞爪的法号,据她自己解释,叫“灭绝”是因为要对“妖魔邪徒,灭之绝之,决不留情”。这个法号应该不是灭绝的师父风陵师太为她取的:峨嵋派开山祖师似乎就有取名寄意的习惯,郭襄的徒弟、灭绝的师父——风陵师太的法号就令人觉得极可疑:风陵应该就是纪念风陵渡,难道郭襄是在风陵渡收了风陵师太为徒?还是为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风陵夜话”?又或者,郭襄的修为已经到了忘情的境界——见“风陵”而忘风陵(渡),否则,每天见“风陵”叫“风陵”,见到的却是毫不相干的光头尼姑,假若真的还对“风陵夜话”念念不忘的话,小东邪所承受的痛苦实在难以想象。和魔教仇深似海的是灭绝师太本人,而不是她的师父,所以风陵师太断断没理由给徒弟取一个杀气腾腾的法号,寄望她对“妖魔邪徒,灭之绝之”,所以“灭绝”多半是灭绝师太为了表达自己对明教斩尽杀绝的决心而自名。 灭绝师太之所以对明教深恶痛绝,外间流传的是因为谢逊假借成昆之名杀了灭绝师太的的亲哥哥,而据她老人家亲口讲述的“官方版本”是因为她的大师兄孤鸿子给“大魔头杨逍活活气死的”。武林中人比武,就如吃饭睡觉般常见,孤鸿子因为比武输了而自个儿气死了,只怪自己学艺不精,或是心胸不够开阔,总不能怪罪到对手身上,进而株连至其所在教派吧?如此蛮不讲理的怪罪法,除了归咎于灭绝师太的护短和爱迁怒旁人的性格之外,其中似乎更另有别情。 首先我们比较一下杨逍和灭绝的年龄。张无忌第一次见到灭绝师太时,她是“约莫四十四五岁年纪”,不久之后,张无忌送杨不悔至昆仑山遇到杨逍,杨逍是“约莫四十来岁年纪”,可见两人年纪是相若的。而当年杨逍与孤鸿子比武时,杨逍是“魔教中的一个少年高手”,那么灭绝就应该是峨嵋派的少年尼姑了,但这少年尼姑却已经是“接掌本派门户不久”了。年纪轻轻的灭绝怎么会当了尼姑,而且还是掌门呢? 灭绝师太的亲哥哥——河南开封金瓜锤方评,是个“种田读书,从不和人交往”的人,想来灭绝师太的俗家也是户殷实厚道的人家,没理由把自己的女儿自幼送去当尼姑的,如果你说灭绝是与佛有缘,幼有慧根,就是打死我也不相信的。所以小灭绝当时应该是爱好习武,去了峨嵋派当俗家弟子而已。俗家弟子怎么变成了尼姑?最有可能的是一个字:“情”。 灭绝师太性格“性情孤僻”,“不喜男徒”,但是孤鸿子和人比武,“一生心肠刚硬”的她不但借出倚天剑,甚至“想同去掠阵”,对孤鸿子似乎是钟爱有加。细心一想,其实也很正常:两人一同学艺,又正值青春年少,“一生潜心武学”的灭绝师太,对已经是“名扬天下的高手”孤鸿子大师哥心生敬仰之情是颇合情理的。 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多年之后,灭绝师太还是对孤鸿子的声誉极力维护;孤鸿子“为人极顾信义”,而“武功并不输于对手”,战败是因为“给那魔头连施诡计,终于胸口中了一掌”。说的人不觉得有不妥,听的人却满脑子疑问:比试武功,难道不是虚虚实实的尔虞我诈,比武力之余还更着重比智力,难道反而要开口出招曰:“龙爪手,小心胸口”,“肉包子,打你狗头”!? 王菁华版灭绝师太冰肌玉骨凭谁敛 锁情断义只灭绝 万丈塔高托兰芷 不了孤鸿万里晴
紫玉祥兰
倚天屠龙记》最大的漏洞是周芷若在荒岛上下毒、伤殷离、放逐赵敏这段情节,因为谢逊实在没有保持缄默的理由;这点很多人都谈过了。但我想指出的是,周芷若做这件事的动机,绝不是为了履行对灭绝师大的誓言,而是简简单单地为了使张无忌憎恨赵敏而移情於她。对师父起的誓言,不过是为她提供了一个运用好谋的藉口。无忌娶不娶她,实在与光大峨嵋毫无开系。 金庸小说里不可能出现的东西。8456625发布于金庸茶馆[jycg.com.cn],转载请注明出处. (Ⅰ)兵器/武功篇 一、玄铁剑:你不可能存在 玄铁这东西古已有之,其化学成分主要为四氧化三铁(Fe3O4),其密度并不大,由V=m/ρ可知,质量大密度小体积一定大。杨过的玄铁剑重六十四斤,即32千克,Fe3O4的密度要大于纯铁的密度7.9千克每立方米,但大不多,则其体积比32/7.9 立方米≈4.05立方米小一些,大约在4立方米左右。想想吧,4立方米的东东多大,杨过能拿动吗?何况原著中说它只有四尺(1.3米)来长,想必宽也不会太宽吧!它的体积能到4立方米吗?倒是嵩山、泰山两派的重剑更可信一些。 二、倚天剑、屠龙刀:物理的笑话 倚天剑、屠龙刀是黄蓉熔掉玄铁剑再加钢铁铸成。须知Fe3O4是离子晶体,钢铁是金属晶体,这两种晶体是很难物理结合的!因此这两把兵器在当时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铸成! 由此可见:整整一本《倚天屠龙记》便没有故事基础了。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三、降龙十八掌:未伤人先伤己 射雕、神雕、天龙中都提到降龙十八掌威力巨大,有开山裂石之威,是一门无与伦比的硬功夫。其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洪七公、郭靖、萧峰等人早就死翘翘了。一门掌法要有如此大的威力,一定是发掌者产生了强烈的机械振动,并以简谐波或次声波的形式传出去,使对手产生强烈共振,通过巨大的振幅将巨大能量传给对方,使其全身各处受力不均而被“撕裂”。问题就在这里:既然发掌者产生了强烈的机械振动,则他受到的振动一定强于对方受到的(因为有阻尼),对方都能撕裂,山石都能爆开,何况是自己呢?因此在对方没死以前,发掌人自己先要死了!并且死相惨不忍睹:全身被大卸八块地撕裂,然后各部位向不同方向飞出去…… 同理可证,蛤蟆功、大金刚掌、龙象般若功、摧心掌等硬功夫都是如此。 四、一阳指与六脉神剑:小心手指报销 从天龙的蛛丝马迹中,我们可以推断,一阳指和六脉神剑都是以纯阳内力聚于手指再发射出去。既然是纯阳内力,就能产生高温,那如此高的温度难道不会把手指烧坏吗?人的手指皮肉是有机物,燃点甚低,骨胳燃点稍高,但也不过在八九百度上……只是希望大理段氏各位的手指不要烧坏才好。 同理可证:火焰刀、九阳神功等纯阳功夫皆是如此。 五、寒冰真气:左冷禅会成为冰棍 寒冰真气的机理正好与一阳指相反:以纯阴内力会聚于手指或手掌再发射出去,那我们可以推断:其温度必定甚低,如果降到0℃以下,手指或手掌便会结冰,一旦结冰,必然会对组织产生致命的伤害!而由《笑傲》中左冷禅用寒冰真气冻倒任我行来看,其温度必在0℃以下!任我行如此,那左冷禅本人…… 另一方面,任我行被真气冻伤,血液凝结,神经痉挛,全身组织也产生了致命的伤害,莫说是令狐冲、盈盈和向问天,便是观音菩萨也救不了任我行了!可怜的任教主…… 同理可证:幻阴指、九阴真经等纯阴内功亦是如此。 六、九阴白骨爪:穿不透人的颅骨 梅超风要想一爪穿透人的颅骨,必须在对方的颅骨上产生强大的冲击力。由动量定理可知,冲击力F=mv/t。想想梅超风的纤纤玉手才重几克?她出爪时的速度又有多少?另一方面,当时人们多留长发,天灵盖上的头发很厚,因此手指与头颅的作用时间得以延长,冲击力得以极大地减小。因此梅超风无论如何也穿不透人的颅骨的。当然,即使对手不留头发,作用时间t很短,但由于mv很小,他的颅骨梅超风也穿不透!这里我们不必考虑压强,因为冲击力的作用与静压力不同,这样p=F/S失去了意义!于是,黑风双煞、杨康、周芷若等人借以纵横江湖的厉害武功没有了! 七、葵花宝典/辟邪剑法:不能实现的快招 东方不败、岳不群、林平之能够克敌制胜的最大原因就是他们出招快捷无伦,令人难以抵挡。其实这根本做不到。从生物观点上来看,人有一定的“反应时间”,即感受器感受到刺激到效应器发出效应时经过的时间,这一时间是以秒为数量级的。其原因主要是(1)在物理方面神经系统的电动势低而电阻大,生物电流传导受限;(2)神经冲动在突触中的传导通过化学手段实现,是更为费时的。而葵花宝典、辟邪剑法出招如此之快,出招者的反应时间必定极短,为毫秒、微秒级,而这根本做不到!另一方面,由于肌肉、骨胳的限制,人也不能打出如此快招。 同理可证:阿青的快剑也不可能实现,范蠡灭吴的大业也只是一句空话。 如此说来,东方不败白自宫了,岳不群也做不上五岳派掌门了,林平之这辈子也报不了仇了…… 八、软猬甲、乌蚕衣和小龙女的手套:化学的奇迹 这三样道具,在今天这个科学高度发达的时代是完全可以制造出来的,那得利用新型无机(非)金属和(或)高分子等化学材料为原料,采用高端物理技术来制作合成。但那时人们不知化学为何物,如何能制出如此奇物? (Ⅱ)人物篇 一、小龙女:你会失去秀美的身材 神雕中说,小龙女幼时住在活死人墓中,几不出墓,接受不到阳光的照射。那她身体内的维生素D合成必定很少,以致影响了对Ca的吸收,想一想缺Ca是什么症状吧!佝偻、驼背、X(或O)型腿……&%$&*!#$~$%^$ 二、风清扬、令狐冲:你们的眼睛要近视! 独孤九剑的诀窍是看到敌人的破绽,再大举进攻。而敌人出招往往较快。这样出招者要看清对方的招数和招数中的破绽,眼部的肌肉要不停运动来转动眼球和改变角膜的凸度,长此以往,其眼睛必定疲劳而近视!想想武功高强的令狐大侠的鼻梁上架了一只大眼镜……看来要和令狐大侠动手打架只要进攻他的眼镜就行了…… 三、李莫愁、欧阳峰:善毒者毙于毒 人与毒物共处,毒素能在人体内积累,积累到一定程度人就会毙命!而李莫愁、欧阳峰等人整日与毒物作伴,体内已经积累了大量,甚至过量的毒素,他们随时都可以死亡,不必别人来杀!并且由于毒素的作用,他们身体极其虚弱,根本练不成什么武功,更不能与人动手过招!当然,人体的特异性免疫系统可以抵抗毒素,但这只能抵抗病毒、细菌及其分泌的生物毒素及极少化学毒素。对于多数生物和化学毒素来说,特异性免疫是根本不管用的。 看来“赤练仙子”和“西毒”的名号,得从江湖上一笔勾消了,同理,瓦耳拉齐身中毒针12年,也得死翘翘了…… 金庸小说中的农业漏洞 2004年11月12日11:53 作者:佚名 来源:搜狐文化论坛 历史悖谬问题在小说中是极常见的,《金瓶梅》和《堂吉诃德》等都有很多疏漏,其中有些是有违历史常识的。“金庸茶馆”网站上有一个小专栏名为“骨头大家挑”,专找金庸小说中的漏洞,其中还从未涉及到农业历史的问题。不过我只是茶余一时兴起,并不准备上纲上线。金庸这些破绽,大概也如《白鹿原》中朱先生说的,“留下一点漏洞让后人指责也好喀。” 1、 玉米 《笑傲江湖》第2回:“那农妇从屋中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子,交在他手里。” 《神雕侠侣》第6回:“他(杨过)自幼闯荡江湖,找东西吃的本事着实了得,四下张望,见西边山坡上长着一大片玉米,于是过去摘了五根棒子。玉米尚未成熟,但已可食得。” 《碧血剑》第1回:“老婆婆拿出几个玉米饼来飨客,烧了一壶热水给他们喝。张朝唐吃了一个玉米饼。” 玉米本非中国土产,这是常识。玉米原产美洲,1494年哥伦布从美洲回来后才传入欧洲,辗转传入中国的时间最早估计也在16世纪中期(现在最早的记载是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甘肃平凉府志,当时叫“番麦”)。 如果林平之真的能在福建内地山区吃到“煮熟的玉米棒子”,那估计最早也应该在1577年(福建这一年开始有种植玉米)了。不过《笑傲江湖》的年代背景不确定,书中充满了这类似是而非的历史背景特征。《碧血剑》中张朝唐能在广东一带吃到玉米饼还是有可能的,不过这也要建立在一个不太可靠的假设上:即该老婆婆是当地的农村模范带头人,居然有引种这么新奇的外国品种,而张朝唐居然也知道这是玉米饼。 然而杨过想要在陕西的山坡上找到一片玉米地,那至少要等上三四百年才有可能——不过金庸大笔一挥,就一口气空运给杨过五根玉米棒子之多!当然,他不只是对杨过这么好,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他对杨过的爷爷也是这么慷慨: 2、 花生、蚕豆、南瓜 《射雕英雄传》第1回:“(曲三)慢慢烫了两壶黄酒,摆出一碟蚕豆、一碟咸花生,一碟豆腐干,另有三个切开的咸蛋。” “杨铁心见一壶酒已喝完了,又要了一壶,三人只是痛骂秦桧。那跛子又端上一碟蚕豆、一碟花生。”“两人有时也仍去小酒店对饮几壶,那跛子曲三仍是烫上酒来,端来蚕豆、花生等下酒之物。” 《天龙八部》20回:“(萧峰)只见地下放着不少熟肉、炒米、枣子、花生、鱼干之类干粮,更妙的是居然另有一大坛酒。” 《笑傲江湖》第1回:萨老头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笑傲江湖》第2回:“茶博士泡了壶茶,端上一碟南瓜子、一碟蚕豆。” 《笑傲江湖》第25回:“(令狐冲)端起酒碗,又是一饮而尽,小店之中无下酒物,随手抓起几粒咸水花生,抛入口中。” 这里把蚕豆、花生、南瓜子写成寻常的下酒物,但这三种作物却和玉米一样,都是中国本土所无而很迟才由国外传入的。 蚕豆大概在元朝时才由波斯传入中国(参考研究这方面的权威著作:[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豌豆和蚕豆”条),到明朝时才普遍种植。 花生、南瓜则是美洲植物,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在旧大陆传播。花生传入中国的时间比蚕豆迟得多,大约1530年代传入中国,由沿海传入内陆地区的速度很慢,直到乾隆末年花生仍然是稀见的筵席食品(参见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8章“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中关于美洲作物在中国传播的内容。)。 在《笑傲江湖》中,在内陆城市武汉花生也被描写成极普通的下酒物,甚至更内陆的武当山居民也知道(第26回,武当派弟子假装老农,嘲笑令狐冲是“瓜子花生”),这种情况决不会早于1700年。 《射雕英雄传》中,公元1199年临安乡下的一个穷村破店,曲三居然能够摆出波斯和美洲的进口食品(蚕豆、花生),郭、杨二位大侠对这样惊世骇俗、连当时大宋皇帝也没见过的新奇食物,居然毫不在意,按理他们至少要揪住曲三大喝一声:“兀那跛子,你哪来的进口食品?这零售价卖多少?”不过考虑到跛子曲三是桃花岛高足,见识武功均属一流,他比哥伦布更早到过美洲也没什么好希奇的。 甚至可能还有比曲三更早到过美洲的:北宋时的契丹族英雄萧远山也给儿子萧峰捎带了若干花生作为下酒之物。萧峰在《天龙八部》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点菜动辄就是切几斤牛肉羊肉之类的。萧远山留下花生这样珍贵的稀罕外国食品,显然深有寓意。我中国人比哥伦布更早到达美洲在此有多一条证据。 3、 西瓜 《射雕英雄传》第23回:“(黄蓉)到村中去买了一担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仪琳)走出二里有余,果见数亩瓜田,累累的生满了西瓜。” “西瓜”一词本非汉语,而源自女真语(参《汉语外来词词典》),该种植物本来也非中国所有,而出产于西亚,在五代北宋时引入西域,后又由金国引种到南宋,不过西瓜的普遍种植大致要等到清乾隆年间回疆平定之后,也就是陈家洛那个年代(参考[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西瓜”条)。 在黄蓉那个年代,西瓜也算是引种不多年的进口时令水果,她居然一口气买了一担,虽然女孩子爱吃水果,但也算出手阔绰,亏她能在牛家村口买得到。24回黄蓉将西瓜顶在头上,沙通天等一见“一条青一条绿的圆球”,都吓跑了,想必鬼门龙王见识虽广,也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这一段描写的盛夏之夜场景,衡山县也有普通的农村也有“数亩瓜田”,那已经类似于清朝乾隆年间的景象了。 4、 人参 《天龙八部》第26回:“匆匆数月,冬尽春来,阿紫每日以人参为粮。” 《天龙八部》故事中,阿紫在长白山保命的三大法宝是人参、熊胆、虎骨。萧峰也正是由人提醒,在想起人参有效果,并因此前往长白山——可见人参保命、人参最佳产地在长白山等观念已经很深入人心,连萧峰这样的读书不多的人也都知道。《射雕英雄传》里的梁子翁,原本也是关外的参客,既然已经出现参客这样的职业,可见此物为当时所重。 但在历史上,人参长期以来却并无这样的地位。隋朝还一度视为妖草,唐时只当作茶叶一样的时尚饮品,宋人也只将之看做干果一样的送礼之物,并不认为它有什么药效。认为人参包治百病、长白山人参为最上品等观念,都直到明朝后期才兴起(见易华人参崇拜一文)。 《连城诀》中也有提到丁典把关外的人参运送到汉口做买卖,《侠客行》中关东四大门派的高三娘子家有良马、参场无数,这些人参贸易已达到产业化的景象,大略都是清朝的事情了。 5、 辣椒 《天龙八部》第11回:“自此一路向东,又行了二十余日,段誉听着途人的口音,渐觉清雅绵软,菜肴中也没了辣椒。” 《连城诀》第1回:“那少女(戚芳)十七八岁年纪……脸上红得象屋檐下挂着的一串串红辣椒。” 以上两处,显然金庸认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一带食物都嗜好辣椒,但辣椒却也和玉米、花生、南瓜、烟草等一样,是美洲农产品,传入中国的年代也在明末时期。中国传统的辛香料不是辣椒,而主要是花椒。并且辣椒最早也只是作为观赏植物,放进菜肴中的时间更迟,史料记载贵州、湖南一带最早开始吃辣椒的时间在清乾隆年间,而普遍开始吃辣椒更迟至道光以后。(参蓝勇中国辛辣文化与辣椒革命,〈南方周末〉2002-1-24) 所以段誉在一路东下时,不是菜肴里“也没了辣椒”,而是可能从来就没吃到过辣椒,除非鸠摩智带着他去了一趟美洲又回来了。不过鉴于段誉后来在苏州燕子坞也喝到了600年后才出现的碧螺春茶,这样时光倒流的事情也未必不能有二。 6、 苹果 《倚天屠龙记》第16回:“(张无忌)在矮树上摘了几枚不知名的果子,拿在手里,已闻到一阵甜香,咬了一口,更是鲜美绝伦,桃子无此爽脆,苹果无此香甜,而梨子则逊其三分滑腻。” 金庸这里并未说这种果子是苹果,但实际上张无忌甚至不可能将苹果拿来比较。因为苹果传入中国在元朝末年,当时只有在宫廷才可享用,他当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不可能吃过,而“苹果”这一名称,更是直到明朝才出现。 梁羽生在《冰川天女传》第1回中有写到陈天宇“劈果救佳人”,劈开的是一个金色苹果,不过此时已在乾隆年间,没有历史问题的风险了。
原贴:金庸小说里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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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不会压抑的描写,运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采用挥洒自如、淋漓尽致的过程,率性的YY情节带你直奔快乐轻松的境界!
7.都市孽龙(原名都市淫龙)
冰河世纪,上古时期,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它是否存在于地球?宇宙间最强大的战斗民族诞生出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古老的神话一一现世,凶残的生物纷纷出现在了人类所居住的地球之上。我们的主角猎艳群芳,遇神杀神,遇魔杀魔为大家演义一场全新的玄幻风云
8.霸道人生
超爽的一本YY文。ZJ是秦朝时期一名大将军历经千年从古墓中复活,而针对复活之密引起全国各政0府和组织关注和研究,我最喜欢的是本文的ZJ性格了,ZJ复活的坟墓之上是移动信号塔,也因为这个原因,这些信号也传输到了ZJ的脑子里,所以这另ZJ掌握了不少知识(便于现实都市生活),而ZJ性格更是大男人主义,他不会做饭,因为他认为作饭是女人的事,他站着女人不能坐着,因为男人才是一家之主!!!!!!!!强烈推荐
zddxxhaha
你这些要求还真没几本是那样的,就算有的话,我也没看过,所以我拿几本感觉差不多的给你看看么。
没完本但也极力推荐(异界重生之打造快乐人生),轻快搞笑,和煦如风的文章。
以下是完本的:
(红顶位面商人)有点慢热,但很能让人进入故事情节里面去。
其他的还有(异界药神),(末世超级商人),(光脑修仙)。
(能源走私商),(敛财专家)。
茉茉2013好
江南的《此间的少年》,绝对经典!讲述的是金庸笔下的人物在同一所大学读书的事,全篇很搞笑,文字很绝,但整篇文中也时时流露出一种无法排遣的伤感情绪
ziyi94
沫寞末陌默、
gaoya
Christybabylai
keeploving
tianmengjie_
朱宁MICHAEL
Dannie
hohoO-O
融莲
牛奶妹儿
许卷卷
ddvvbb
有没有看过古龙 啊 我有金庸、古龙、梁羽生、蔡骏、沧月、李凉还有痞子蔡全集 要的话吱声
古龙的 陆小凤系列 楚留香系列 小李飞刀系列 流星蝴蝶剑 绝代双骄 大旗英雄传..很多就不说了 !说实话 我不是想得分,得分有没有什么用 提问我也够了! 我只是一个古龙迷!如果你不了解古龙 看看这个
他是绝世高手。
他是孤独的浪子。
我更愿意称古龙为浪子,而不是大侠,我想,古龙也更愿意人们这么称呼他,他可以独自仗剑在绝岭长啸,也可以纵情狂歌,开怀畅饮,醉卧乡村野店,与山夫野老相杂,他有数不清的知交好友,更不乏红颜知己,然而,他的内心,红尘中笑傲一生,留在心里的却是孤独。
他死前最后一句名言,淡淡地说出他对一生的感悟——“我靠一只笔,得到了一切,连不该有的,我都有了,那就是寂寞。”
正如武侠小说中通常写的那样,古龙的一生就是一部长篇传奇,幼年父母的离异,两次刻骨铭心的失恋,无异是坎坷人生,但他却用如神的笔和如神的心,给我们那么多神奇的故事,他一生都在追求快乐,是那种内心真正的快乐,所以给我们那么多神奇的故事,他一生都在追求快乐,是那种内心真正的快乐,所以他能写出《欢乐英雄》,能创造出盲眼却永远微笑的花满楼,有在恶人群中长大却不泯善良和欢乐的小鱼儿,也因为寂寞,所以有白衣如雪的西门吹雪,有寂寞的小李探花,有黑衣黑刀的傅红雪,还有萧十一郎。每个人的一生都在追求着什么,古龙追求到了他自己想要的吗?无从知晓。但是留给我们的,却是许多很难随着时间而逐渐淡漠的形象,也留给我们一个同样的深思——人,追求的是什么?这是所有古龙小说中的另一个主题。
因为古龙,我读出武侠中另一种味道,那不仅仅是对梦境的向往,更是对人生的感悟和人性的探索,这是几乎所有的小说,武侠,或是非武侠,所要力图展现的,而展现的方式,与其说是由不同的风格决定,不如说是由作者内心决定,有作者的影子。不喜欢古龙的人很大的一个理由是古龙的书中太多的警句,太多象是老生常谈似的哲理。而我在想:古龙写这些话的时候,当不是右手执笔,左手翻着一本『名人语录』,他自己不是比大多名人更“名”么?那必是个极富意境的场面——一个微胖的人,貌不甚扬,一手握笔,一手有杯,杯是美玉雕成的夜光杯,杯中是美酒,也许是五蒸五酿的波斯葡萄酒,或者是法国的XO,衣襟敞开着,露出一腔的豪气,这人微蹙着眉,凝思想着,忽地眉毛一挑,落笔如飞瞬间千言成就,然后直起身满意地叹口气,一口喝干杯中的酒,又是满意地叹口气……这方是古龙。
我无意断言金古哪个更好,因为我既喜欢金,也喜欢古,也喜欢温梁,也喜欢陈青云卧龙生萧逸陆鱼,也喜欢李凉黄易,大多的武侠小说,都能读出些味道来,朋友说我品味太低不讲档次,也由得他们,难道说还会因为他们的调侃就改来,朋友说我品味太低不讲档次,也由得他们,难道说还会因为他们的调侃就改变了我最大的乐趣不成?更何况金古各擅胜场,二十年过去了,各有所爱的读者们仍在为这个问题论战不倦,不由得想到当年香港两大天皇巨星谭、张之争,谭咏麟的歌迷与张国荣的歌迷甚至大打出手,『朋友』、『水中花』、『难舍难分』都是我最喜欢听的歌,但是『纵横天下』、『英雄本色』(II)也是我最喜欢看的片子,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出色的人,为什么非要弄得一个退出歌坛,一个黯然伤神才好,古语说“文人相轻”,金庸古龙尚未说什么,倒是读者群中硝烟弥漫,好在二人一个封笔,一个已去,任凭后人去说吧。
既然想写写古龙,自然是单说古龙,但是“同行”的比较是少不了的,倒不是相厚薄彼厚此,但说自己怎么想怎么看。